事师之原则 /东海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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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师之原则 /东海一枭

帖子东海一枭的粉丝 » 2019年6月26日

   事师之原则

   或问:

   “未来儒学的弘扬要不要讲求严格的师道尊严?如果讲求,师弟之道应严格到何种程度为宜?(比如说,牟宗三先生就明讲师弟属于“友道”。)倘若师德师学流露出破绽,门弟子应作何种态度观想?”

   答:师道尊严,首先,老师要有道,师尊严源于道尊严;其次,学者要尊师。《礼记•学记》说:“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将师弟关系等同于或从属于友道,肯定是不对的,那会对师道造成贬低和伤害。

   弟子如何事师,如何对待老师的过失,《礼记•檀弓上》提供了一个原则:无犯无隐。其原话是:

   “事亲有隐而无犯,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致丧三年。事君有犯而无隐,左右就养有方,服勤至死,方丧三年。事师无犯无隐,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心丧三年。”

   这段话说明了事亲、事君及事师的原则和办法。隐是隐讳其过失,犯指犯颜而谏。对于双亲的过错,可以为之隐讳,不能犯言直谏;对于君主的过错,可以犯言直谏,不必为之隐讳;对于老师的过错,不可直言冒犯,不必为之隐讳。

   君臣、父子、师生三种关系,伦理角色定位各异:君臣间以义为重,为了明义,对君主之过,应正言直说,有犯无隐;父子间以恩为重,为了全恩,对父母之过,隐而无犯;师生间恩义并存,故无犯无隐。无犯以全恩,无隐以明义。

   郑玄注:“事亲以恩为制,事君以义为制,事师以恩义之间为制。”孙希旦说:“几谏谓之隐,直谏谓之犯。父子主恩,犯则恐其责善而伤于恩,故有几谏而无犯颜;君臣主义,隐则恐其阿谀而伤于义,故必勿欺也而犯之;师者道之所在,有教则率,有疑则问,无所谓隐,亦无所谓犯也。”

   所以,对于师德师学之过,门弟子不必为之隐讳,应该委婉地指出。委婉则无犯,指出师之过失,则是为了明理明义明道,为了维护道之尊严。2018-6-26

(2018/06/2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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