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汝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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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汝泉
姓名 张汝泉
笔名 张倩夫,张纤夫,纤夫,宋梅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35年7月28日
出生地点 河南省
居住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245号3号楼2单元13号
教育程度 初中
职业 自由撰稿人,郑州百文依力股份有限公司退休职工
拘捕日期 2003年2月20日取保候审,11月10日解除,2004年10月15日监视居住,12月24日逮捕
拘捕机构 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
拘捕原因 先后将周秀宝的<关于召开党的十六大几个重要问题的严正声明>文章和自己撰写
的<毛泽 东——我们永远的领袖>文章交给同案的张正耀散发,两文中抨击邓小平和江泽民路
线反 动和腐败
罪名 诽谤(最初分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和"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审判日期 2004年12月24日
审判机构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
刑期 有期徒刑三年
辩护人 律师李小玲和段军创
关押地点 郑州市公安局看守所
狱中情况 患病
出狱时间 2005年5月8日(保外就医)
家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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