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员在澳洲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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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员在澳洲的往事

帖子由 张海豚 » 2021年7月21日

维多利亚省墨尔本的早期华人报纸“警东新报”在1914年8月22日第10页中有一篇“余尧寿之刀叉”的报导。姑录之如下:
招商局总办余尧寿到澳洲调查商务,住美利畔怀达大酒店。中国政界人员到澳洲者,以余为第一次也。澳洲男妇从未一睹中国之官仪,或欲一新眼帘,故趋往参观者万头攒动。澳洲政府亦优礼相待,至我华侨更以为莫大之殊荣。一切供帐,极为殷渥。盘桓月余,余检拾行囊返国。怀达酒府主人见其行李内枕箱圆箩,种种怪状,即命余之厨夫梁某一一指示某物作何用,以为谈料。盖梁某系澳洲土生,能作华英言者也。无何阅显一帽盒上尖下圆,莫名其用。注意细视,见盒旁插有西人食餐之刀叉数事。店主人疑之,即拾取该刀叉细观,见该刀叉柄上镌有怀达酒店西字记号。大骇,细检餐具已不翼而飞者数十件。大譁,即扣留其行李,欲告警察搜之。余某骇甚,手足无措。华侨黄某﹑方某等以此事大伤中国体面,从中调停。谓余某之跟人莫识,以为己物,误为拾藏。奈店主人呶呶不肯休,大骂中国官界尽属强盗。卒之费几去唇舌,依价赔偿,方得了事。去后,店主人入房看视见所有地毡,皆被烟火所烧如筛眼。然盖余等常吸水烟袋,任意吹灰地上,以致若此。主人大愤,又观其随员跟人所住之房,床褥衾枕饥虱蠕蠕然,污秽得不可名状。馆主人摇头叹气曰:钗拿人,钗拿人,不失为东方之钗拿人。即命侍役等,尽将该物焚之。于是大倡高等旅馆不准华人侨寓之说。此事至今我华人常以为谈资,引以为奇辱。噫!前有驻美工使崔国英之家眷盗酒馆之手巾,后有余尧寿跟人盗酒馆之刀叉。可谓前后辉映矣。

梦子无法查悉“招商局总办余尧寿”是何许人也,在搜阅“招商局”资料中知道的应是在上海的“轮船招商局”(简称“招商局”),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家轮船运输企业,也是中国第一家近代民用企业,是由李鸿章发起的“官督商办企业”。企业由商人出资,合股的资本为商人所有,公司按照自己的规范章程制度管理。企业在政府监督之下,但是盈亏全归商办,与官无涉。1873年1月17日在上海洋泾浜永安街正式开门营业,总局设上海,分局设烟台、牛庄、汉口、天津、福州、广州、香港、横滨、神户、吕宋等地。

也就是说“总办余尧寿”可能是商人,更大可能的是民初政府派驻招商局的官员。文中说“中国政界人员到澳洲者,以余为第一次也”,就大错特错了,因为这时在澳洲已经有了中国派驻澳洲的总领事,并且已经历了梁澜勋﹑黄荣良﹑麦锡祥(代理)﹑曾宗鉴(时任)的几任了;在还没有中国派驻澳洲总领事之前,中国驻英大使也曾派星架坡总领事罗叔羹及槟榔屿副领事谢梦池在1902年到访过澳洲。至于接待亦官亦商的招商局总办余尧寿是第一次。

上海的“轮船招商局”在历史的长河中几经演变,变成了在香港上市的海虹集团(现招商局国际),其之子公司招商局集团(简称“招商局”)则是国家驻港大型企业集团,经营总部设于香港,亦被列为香港四大中资企业之一。

还是回到上文。在当时的澳洲政府(已是六省的联邦了)及商界对余尧寿的招待算是够欣了吧?而美利畔怀达大酒店所收的房租恐怕远抵不了所受的损失。能责怪怀达大酒店“大倡高等旅馆不准华人侨寓之说”吗?“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的佳话,在这里变成笑话。当在拼命抨击“白澳政策”的时候,有否想过我们的前人有没有责任?或许我们是无辜的,只可能是我们是在承受前人(甚至今人)给我们带来的恶果国驻澳洲第一任总领事在于1908年7月正式奉旨允准,但真正到任是在1909年3月22日。建馆费用为15000両,由上海道拨支。

在这之前,1886年底,时任两广总督的张之洞派王荣和(副将、两江总兵衔)、余瓗(盐运使衔候选知府)为游历使到过南洋诸岛及澳洲。1902年驻星架坡总领事罗宗尧奉驻英国公使命在澳洲访察商务民情,据说另有一任务是劝澳洲的保皇党解散。在澳洲期间曾咨询过再澳洲的商人集资建馆的问题,原因是朝廷在签订《辛丑条约》后根本无力考虑这方面。而另一官员黄厚成亦奉驻英国公使命在1906年11月到澳洲了解澳洲华人情况,以方便与英国政府商讨在澳洲建立领事馆事宜。到1907年5月获答复可在澳洲设立总领事馆。

第一任总领事梁澜勋还未到澳洲,就碰上了难题。当时清政府民政部除在国内作人口统计外,并在1908年11月函令澳洲华侨注册登记。表面上是与国内居民同等,一并知悉国内华人的数据。梁澜勋刚到任就必然要切实执行,却引起各地华人的强烈抗衡。尽管他是广东人,通晓英文,却是焦头烂额,1910年11月就由唐恩桐接任了。

在搜集早期澳洲华人资料时,发觉即使是被公认为报导资料较为详述的维基百科也出现误差,例如:

1.“清朝在1861年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后,开始派出使节到欧洲和美洲国家,并具备派出使节到澳洲的条件。清廷自1877年起,就开始准备在澳洲设立领事馆,不过由于英国当局的阻碍,而未能在19世纪终结前成事”。

清朝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是1861年在天津设立。有意思的是在1840年的鸦片战争之后到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前,东交民巷只有六部中的礼部以及鸿胪寺和会同馆,(会同馆又被称作“四夷馆”主要只接待来自安南、蒙古、朝鲜、缅甸等四个藩属国的使节,外国使节只允许在这里居住四十天)。到了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公使﹑法国公使﹑美国公使﹑俄国公使才陆续搬入,1900年前则多了、日本、德国、比利时、荷兰等多国使馆而变成使馆区。请注意的是,1861年3月有四国的公使入住东交民巷,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却是1861年在天津设立,换言之外国公使在北京是虚设,真正打交道却在京门之外。

广东巡抚蒋益澧是在同治五年(1866) 七月最早建议朝廷“效仿西洋以商护国、以官护商的强国方略 ,根据现有中外和约所规定的彼此遣使条款 ,遣使联络各埠华侨”。其后是李鸿章在湖广总督任内(1967年12月)在其奏折中代呈江苏布政使丁日昌的在海外华埠设领事的建议,而丁日昌的呈文是明确建议朝廷 ,效仿西洋设领措施“设立市舶司 , ,赴各国有华人所处 ,管理华人;是晚清地方大宪第一份全面论述设领必要性的奏文,但都没有下文。

清朝有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并开始派出使节到欧洲和美洲国家的事不假,中国驻英公使郭嵩焘是1876年被授兵部侍郎,出使英国道歉,成为首任出使英国钦差大臣,兼出使法国钦差大臣。也只有郭嵩焘前往伦敦,才有与英国外交部谈判在新加坡的设立领事问题。

1886年底,时任两广总督的张之洞派王荣和(副将、两江总兵衔)、余瓗(盐运使衔候选知府)游历南洋诸岛及澳洲,考察各埠捐船、护商、设领的可能性,但主要目的是海军捐,以便尽快组建粤洋水师。其后在1887年12月8日上“派员周历南洋各埠筹议保护华民折”折。折中说:

“其抵新金山之钵打稳埠也,华工三千余众,雪梨附近华人万余众。美利滨埠、旺加拉打埠、必治活埠、叭拉辣埠、纽加士埠、市丹塔埠,均属新金山外埠,惟庇厘市槟埠系衮司伦之省城。又有汤市喊路埠、波得忌利士埠及谷当埠,每处华人自数百至千余不等,该委员皆勤加抚慰。查新金山即英属澳士地利,为五大洲之一,地方辽阔,物产繁富,多五金矿产。华人至者颇多,英欲阻之,特立收人税之法,每人纳英金十镑方准登岸,间有收至三十镑者。似可援照美国总领事章程,在雪梨大埠派设总领事一员,总理雪梨及美利滨、亚都律、衮司伦各埠并纽讨兰岛华人商务,则华工得所庇倚,谋生益觉有资。其各埠副领事,可即令商人兼办,无须发给薪费”。

张之洞向朝廷提出南洋设领计划在南洋可以实施,但在澳洲则不可行。原因并不是 “由于英国当局的阻碍”,而是英国的国家体制很难答允。澳洲当时是六省及北领地的管理各自独立,要设领事则须要与各省独自会商;另一方面华人社区凛然像一个个准政府,一旦设领事时外交纠纷会接踵而至。实际上英国政府当允诺在新加坡设领事时就有所警觉,当时(1877 年)已在设立华民护卫司署 (Chinese Protectorate) 专司华人事务 ,所以允许中国设立领事馆的条件 :一 ,必须是只能作为商业代办 ,照顾华人的商业利益 ,不能过问当地的华人政治事务 ;二 ,领事设置只能是一种临时性安排而不是永久机构 ;三 ,第一任领事必须是当地有高尚地位和品德的新加坡华人 ,而非由中国派来的官员。经历五个月的谈判 ,郭嵩焘答应英外交部提出的条件而得以成功。该领事的人选是以番禺籍新加坡富商胡璇泽已出任俄国驻新加坡领事来任职,光绪三年(1877) ,胡璇泽正式出任驻新加坡领事 ,也是中国第一任驻外领事。但朝廷只给领事馆开办经费 ,其他费用由领事馆自筹。胡璇泽于光绪六年(1880) 二月十七日病故 ,驻英大臣曾纪泽令领事馆随员苏溎清暂为代理领事 ,再函请总理衙门择员充补。但驻新加坡海峡殖民地总督史密斯 (Cecil C. Smith) 拒绝承认苏溎清 ,强调海峡殖民地政府并未同意中国在新加坡设立永久性领事馆 , 要坚持其领事选择权。经清朝驻英使臣曾纪泽在伦敦交涉三个多月 ,英国政府方允许清政府在新加坡设立永久领事馆。但海峡殖民地政府仍坚持苏溎清的代理领事为临时性任命。经曾纪泽与总理衙门函商 ,原驻英使馆三等翻译官左秉隆于光绪七年 (1881) 八月出任新加坡领事 ,并得到英方承认。

所以在澳洲尚没有成为联邦制政府之前,澳洲不可能出现正式和合法的中国领事。

2.“19世纪后期,澳洲政府开始颁布限制华人的政策,故此华人要求清朝设立驻澳使馆的声音日益高涨。同时,保皇会和革命党也在澳洲从事反清活动,并与当地华人联系及筹募经费,甚至向他们发表演讲,论述国是。于是清政府便决定设立驻澳领事馆”。

1880年开始,澳洲各省及新西兰等已经進行议会选举,筹备联邦政府(后来新西兰退出,各省嫌菲济群岛离得太远,所以基本以澳洲六省及北领地为框架。故而澳洲的未来便成为舆论的焦点,“澳洲人的澳洲”便在这种历史环境下形成,除了要求限制人口庞大的临时居留华人外,更扩大到没有欧洲语言基础而被认为不适宜在澳洲的外国人移民。关于这一点,无论在中国及海外至今仍在指责澳洲当年反华是偏面的。假如早期华人没有那么多陋习及有相当多的华人选择永久在澳洲居留,那限制华人来澳的政策或许有所改变,当然历史没有假如,尊重历史,并在其中寻求今天合理﹑合法﹑合情的生活在澳洲,这应是当代华人应有的态度。

当年“华人要求清朝设立驻澳使馆的声音日益高涨”的情况不假,但对领事馆的功能误解太深,最大的认知是保护侨民。问题是领事馆保护不了因陋习或犯罪的华人,于是乎攻击中国领事的不是,并不是当年的澳洲政府,而是各式各样的华人团体,甚而竟有所谓不承认某某是中国领事的闹剧。

澳洲的保皇会直至1910年仍在年年电贺“吾皇万岁万万岁”,所谓的反清只不过是要求光绪正位;“革命党也在澳洲从事反清活动”又是另一误传,墨尔本有“新民启智社”亦仅在探究国是,澳洲华人与孙中山有所联系则是有了领事馆以后的事了。与孙中山合作的是远在加拿大的康有为,或许与澳洲保皇会的捐款有关,却并非澳洲保皇会能掌控的事。

3.“1901年,澳洲联邦成为大英帝国内的一个自治领,自此英国人减少了对澳洲外交事务的干涉,而且还有利于清朝设立驻澳领事馆。到了1907年,英国外交部才同意清朝在澳洲设立领事馆。虽然雪梨闻人梅光达曾是澳洲华人社区、欧洲各国驻澳领事和澳洲总理都支持的领事人选,并已多年担任清廷驻澳洲的代理领事,但梅在1903年领事馆设立之前遇刺身亡。1909年,中国在墨尔本设立驻澳洲领事馆,中国首任驻澳洲领事为梁澜勋,于1909年到任”。

上面的一段又不尽不实了。

1888年11月梅光达与妻子玛嘉烈·斯卡利特及幼女第二次返乡,他在广州拜会了两广总督张之洞,其主张得到张之洞赞同,并力劝梅光达上京谒见清廷大臣,面陈建议。个人的看法是张之洞让梅光达到京面陈既有加强他对朝廷主张的旁证外,实际上也为未来将梅光达推举为驻澳领事留下伏笔。然而“梅光达深谙清廷腐败无能,即使北上,亦无结果”的说法过份牵强,倒不如说他自承难以集资承担领事馆其他费用。同时他是携带妻女回乡,也有不便的原因。

梅光达没有到京,加上到过澳洲的游历使王荣和、余瓗两人之前的汇报,故而张之洞奏请封赏梅光达五品军功衔、戴蓝翎。清廷授赏的札文说:“……本镇查有商人梅光达,在英属雪莉埠地方贸易有年,不忘根本。平日维持调护,既能宜切枌榆,于华民不无裨益。而此次前来查询一切,尤赖该商奋勉,多所帮助。殊属可嘉。理合赏给功牌,用示鼓励”。 1894年梅光达的弟弟在香港再次捐官,是故又获清廷御准授予四品军功牌(四品顶戴),其父、母、祖父、父母亦获赐衔。

梅光达在雪梨华商中不算极为富有,这在他死后所拍卖的清单中可以看到。他的茶叶多是经李益徽進口,然后经营发售及开茶馆。他与维记叶威记、安益利李益徽及广益华报孙俊臣来往密切,但并不参与任何堂口的活动(商业的除外)。李益徽组建联益堂及参与保皇会;孙俊臣是洪门中人,却不是主要成员;梅光达则独善其身,是故康有为付函望他支持保皇会都没有理会。

梅光达是否是第一个入籍澳洲,没有文件可供证明,但他并没有忘记自己另一重身份 - 是个华人,却在他在生时的活动可以明证。

(1)广益华报1895年5月10日 第4页 “要务关心”中提及梅光达入禀要求允许已在澳洲的华人自由進出六省,却适逢鸟修威省督宪逝世,得到的回答是容后再议。

(2)1897年,鸟修威省议政局商议欲禁别国杂色人等入埠一事,梅光达及广益华报两股东未士非立与孙俊臣在11月30日和12月1日连续两天的下午和夜间连续守候消息。当梅光达有事离开时,梅光达夫人则代其夫守候。同时在各报章刊登孙俊臣投递督宪禀章及光达翁投递议政局禀词。

(3)华人有事而求,多是尽心排解的例子甚多,不一一列举了。

梅光达游刃在主流社会和华人之间,交游广濶,被视为华人的代言人是正常不过的事。在非晋见中国来澳洲的官员时,他是不穿戴官服的。

梅光达不参与保皇党,导致保皇党不满是必然的。是故在他死的时候,东华报(东华报1903年8月1日第3页“光达作古”)是这样报导的:

本埠华商梅光达,粤东新宁人,作贾于斯数十年,向操茶叶为大宗;故西人以茶商目之,伊平日与西人交涉最为密切,西人咸啧啧颂其行谊不置。华人亦多仰重之故,其名誉亦甚著。近数年来其举动屡有不孚人望,论者为其晚节惜焉。上礼拜一日伊以身体抱恙,延西医调治。西医谓其心实受病,迨至礼拜日遂不起而作古人矣。本礼拜二日举行殡葬之礼,闻中西人送丧者约有二三百人。中有西人官绅在焉。道旁观者以其丧礼之盛,谓死者殊有荣光矣。闻光达享年五十有三,遗下妻室一人,子女六名云。

1902年8月19日梅光达在现在悉尼Queen Victoria Building的光达茶楼办公室中遭入室打劫,除被劫去20余磅外,伤及头部。打劫者后来被判坐监12年,算是从重定案的了。

说句题外话,前些日子看到一个贴子,说梅光达被白澳狂热分子打伤致死。这类不实之言,还是多看史才说的为佳。

梅光达经过被劫之后,身体状况每况愈下,1903年7月26日,终因患胸膜炎医治无效,不幸去世。梅光达出殡之日,政府当局特派专车护灵,悉尼市民和侨胞3000多人参加了葬礼,殡仪肃穆而隆重。澳大利亚总理也致函向梅光达的家属表示深切的哀悼。澳大利亚报刊载文赞扬“他是出生在中国的杰出儿子,是集中国人勤劳、智慧与才干于一身的伟大侨领。” “再澳洲设立总领事,前经臣部奏准拣员试署在案。所有该领事馆开办经费暨川装等项银両,照章均应造册报销。兹据驻澳洲总领事梁澜勋将收支开办经费暨川装等项银両造具清册到部。查册开旧管无项,新收江海关道先后拨库平银一万九千七百両,除预拨三个月薪公银五千七百二十両照章毋庸册报,外计收库平银一万三千九百八十両,开除该总领事等整装支银二千九百七十六両,川资支银四千六百四十三両五钱六分七厘七毫,开办购置器具等项支银五千七十六両六钱四厘二毫。赴雪梨碧士钵等处巡查费支银五百五十七両二钱一分九厘五毫。以上共支库平银一万三千二百五十三両三钱九分一厘四毫。查整装银数覆与定章相符,其川资开办两项原报支数较多,已经臣部飭令覆减,尚属实用实报,应请准其开销。至赴雪梨碧士钵等处所支旅费系因察看该处华商,事属因公,应请一并准销实在。应存库平银七百二十六両六钱八厘六毫,除将原册存案外,所有覆覈驻澳洲总领事支用开办川装等项银両,缘由理合,附片具陈。伏乞 圣鉴。谨奏。(知道了)



这一份奏章应是缺页并缺日期,但澳洲部份是完整的。奏章应该是外务部具陈的奏折。另外从奏章的内容看,也应是梁澜勋的任后待一切安顿妥当,将开支各项造册向外务部具陈核定报销的结果。至于为何流落民间被人收藏的原因就不知道了。也幸而能保存至今,让我们了解驻澳洲总领事馆建馆时的一些细节。

好玩的是,朱批是三个字“知道了”,而是否真的是御批,不敢说是。1909年到1911年,清末风雨飘摇﹑多事之秋,比这类奏折更重要更急的会是更多。况且皇帝还得在清晨朝议结束后才开始批阅奏章,故难怪电视剧中看一些皇帝批阅奏章直至深夜,不得不“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单看一个“了”字,已到了随心随意的境地,那生在帝皇家是幸,还是不幸?

还有一问的是:奏折的最后是“伏乞 圣鉴”,而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外务部的另一奏折上的是“伏乞 皇太后 皇上圣鉴”。该奏折是在光绪及慈禧太后死后的奏折,时间应在宣统初年,那阅奏折可能是摄政王了。

转过头来去验证这份奏折的真伪了。上文说过新组建驻澳洲总领事馆的预算是18000両,由上海道支拨。而奏折上是说“新收江海关道先后拨库平银一万九千七百両”,也就是说朝廷是有准备超预算的。而核准梁澜勋支出的是库平银一万八千九百七十三両三钱一厘四毫,超预算5.51%。

梁澜勋支出多是在澳洲,所以将库平银转换成英镑去看看:



库平银(両)

英镑

预拨三个月薪

5720

831.9395

总领事等整装支银

2976

432.8412

川资支银

4643.5677

675.3789

开办购置器具等项

5076.642

738.3670

雪梨﹑碧士钵等处巡查费支银

557.2195

81.0442

以上共支库平银

13253.3914

1927.6258

上面的换算是以这个为基础的:当年的一英镑等于7.32238克黄金。而库平银因白银价格的动荡(1894年时1库平两白银=37.3克,金银比价1:20,也就是换算成1.865克黄金;1900年后金银比价1:35,银仅值1.065克黄金了)。

梁澜勋的任期在1909年,按上面的数据来计算每英镑约值6.8755库平银。在上表中的小数点以后不以钱﹑分﹑厘﹑毫及先令﹑便士来计算,否则看起来有点乱了。按其在开办购置器具等项及雪梨﹑碧士钵等处巡查费支银这两项看,有务实的感觉。

驻外使馆的开销用度,还是三十年前即1876年定下的章程。比梁澜勋稍早到伦敦的公使汪大燮大吐苦水:“作为出使英国大臣,汪大燮除了掌管伦敦的馆舍,还要负责在英国殖民地新加坡的总领事馆,两地的开销,由他统一调度。他在信中列出了一个开支清单:馆内的年收入是库平银六万两,平均每月五千两。其中,八百两要支给房租,两千四百两要支给参赞、随员和洋员作为工资。这样,还剩一千八百两。汪大燮的薪水、办公经费和各种杂费全都在这一千八百两之内。他还要支付洋仆人的工资二十五镑,电费十二镑,煤气费七镑,煤炭费五到六镑,自来水费四到五镑,电话费一镑,信纸邮票费五到六镑,中华会馆捐七镑,善捐二镑,清洁费二镑,马车费十镑,华仆、学生的吃饭用度七十镑。这些雷打不动的开销加起来,每个月一百五十余镑。按照当时约六比一的英镑银价比,约为银一千两。也就是说,汪大燮可支配的月收入,只剩下八百两左右。当时正处年关,他要打点和疏通与北京的关系,给军机处、外务部各处王爷及堂司官员一大笔“炭敬”,一下就要用掉四五千两,相当于他半年的可支配收入。作为外交使节,汪大燮还必须与伦敦的外交界交际应酬。面对被掏空的钱包,他只能摇头叹息“。(见李文杰: “使馆有本难念的经 - 晚清驻外公使的经济账”)

按上文所述,每英镑约值6.8755库平银的计算是靠镨的。

另一方面,光绪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外务部的另一奏折上的曾写着“当即与英外部切实商办准,英外部照复所商在美利畔设立总领事,鸟思仑设正领事,扶厘万度﹑雪梨﹑碧士砵三埠各设一副领事,可以充行等因。尔来臣等查澳洲设领,英外部既经允认,自应分别筹设;惟总领事暨正领各官拣任,尤为重要,亟宜先行遴员派充。兹查有候选道梁澜勋在粤襄办交涉于外洋,情形甚熟悉,堪以派充驻美利畔,管理澳洲各埠领事官。驻英使馆二等通译官黄荣良,通晓时务,随办出使事宜胥臻妥协,堪以派充鸟思仑正领事官,仍请先行试署,如果得力,再行奏请充补。如蒙俞允,即由臣都刊刻关防,劄交该员收执前往驻扎,并咨行出使英国大臣照会该国外部,转饬接待。至扶厘万度等埠应设副领事官,拟俟总领事到任后察看该处华商,如有名望素著之人,再行飭令就近兼理”。(见“广益华报”1909年2月13日第2页“拣员派充驻澳领事折”)

该折中的扶厘万度Fremantle﹑雪梨Sydney﹑碧士砵Brisbane直至1937年都没有设置副领事,反而墨尔本Melbourne在1930年增设了一个领事(总领事馆已移驻堪培拉),不足三年停办。鸟思兰New Zealand则因华侨陆续减少而撤馆,到后来又再复馆。

梁澜勋的经济账算完之后,该说说他在任的表现了。

梁澜勋Liang Lang-hsun,祖籍广东三水人,生于1870年(另有两说:1877年及1880年),卒年不详。早年在香港皇仁书院读书,与康有为兄弟有来往。原为候补道员,天津大学堂教员,粤汉铁路局祕书,两广总督外交处员,琼州北海交涉员。在驻澳洲总领事职离任后,曾任河口厘金局长,北京财政部职员,外交部特派广东交涉员兼粤海关监督等职。宝光嘉禾章为1916年10月(民国五年)获当时的大总统黎元洪颁发三等领绶嘉禾勋章Order of Golden Grain(黄色绿缘)。

梁澜勋在1909年任驻澳洲第一任总领事时已娶有一妻一妾及一女,均随同来澳洲。非常不幸的是,梁澜勋一踏脚到澳洲就有麻烦,这麻烦在妻妾身上。梁澜勋的妻子缠脚小足, “上岸时又不穿小革履,故演其三寸金莲,袅袅娉娉以翘示于西人”( 警东新报1914年8月22日第11页),随行有使唤女。澳洲是一夫一妻制国家,梁恐为税关所阻,乃讳其妾曰女教员,彼有及笄之女,盖以此瞒人耳目也。梁澜勋“在任数年,凡与社会周旋者,莫不与女教员形影相随。西人闻其事者,莫不捧腹。幸荳蔻不含胎,春光未甚泄漏。苟有呱呱者,更以何词对外人”。“ 惟然其妻悍而妒,彼有季常之惧。诟谇之声,常达户外。梁常左右于妻妾之间,而莫可如何。初赴任时,梁欲独挈其宠妾来,妻不肯;欲独挈其妻来,妾不愿”。

在那个年代,中国官商有妻妾不足为怪,法律上也允许。当代则日见進步,法律只是条文,“情人潮的兴起动力是当代的生命意识和存在意识和虚幻意识,助长动力是权者和权者的腐败。情人潮已到了这个地步 – 北京的爷儿们以无情人为耻,南方的汉子搞情人明火执杖,小地方的土老冒找情人不再偷偷摸摸,水了的结婚证受到四面八方的围攻”(张光宇:“断层间的中国”,第267页)。90年代我在北方工作的时候,一位级别不低的人对我说千万不要考虑在当地找妻子,因为结识一个处女比中头奖还艰难。假如将梁澜勋放在今天的官场,必然是个廉洁的好榜样,革命的二梯队;只可惜他的官场在墨尔本,偏偏又有一大堆光棍追求新思想的挑刺者。只能叹一句生不逢时的梁澜勋!梁澜勋的解释是膝下无儿,带妾而来是为续嗣;后来为免招物议,梁澜勋提早遣返回籍。

梁澜勋也不该动华人社团的奶酪。警东新报1909年5月15日第2页的“总宪饬立商会之照会”是这样写的:

钦加二品衔驻美利滨管理澳洲各埠总领事梁 为照会事 照得世界交通日盛,非讲求商务无以致富强,营业各有专长,非群集讨论,无以资研究。是以泰西各国商学列为专门商会随地设立。近年以来我国内地各处省会,商场亦纷纷设立商会,研论商务,联络商情,俾益良多,成效昭著。况侨商等旅居海外,浮寄孤悬,尤当揭合团体,气谊相孚,庶足以广筹谋而保权利。本总领事莅任以来,查得本埠会馆公会数处,虽经成立有年,未能一气相联事,势仍嫌散漫。亟应照会,侨商组织商会。为此照会,仰各商等查照,极力设法,提倡迅速成立;禀本总领事,申报农工商部注册立案,俾通商情而归划一。本总领事有厚望焉。须至照会者:….(名单不录了)

下车伊始,新官上任,即平“山头”,除了那些急欲得皇马挂者,谁会理会?

没有多久,梁澜勋的父丧,即电禀外交部求恳乞奔丧终制,部不允再乞,始获给假四个月回籍治丧。恰逢“二辰丸案”(日本船只私运军火到广东被缉获,引起外交纠纷,最终清廷赔款了事),澳洲华人响应国内呼吁而進行抵制;而梁澜勋订的是日本“熊野丸”邮轮回国,于是乎墨尔本无人送船,雪梨的保商会干脆登一段广告:

驻美利滨梁总领事慎始 去月廿六日来雪梨搭日本船归国。此间侨民以其破坏团体,大伤感情,嗣经保商会集议,咸谓该领事虽以奔丧大故,官场无亦抵制之举。而侨民等以国耻而动公愤,因公愤而行抵制,是爱国热情所激发,国民团体之关系也。该领事为保护侨民而来,应有体恤侨民之隐衷,以顾全大局,乃不顾舆情,悍然搭日船回国。侨民愤之,议不认为领事。因致电香港商报,发布其事,致将电文译之如左:香港商报转各报鉴 梁领破坏团体,不合舆情,全侨决议不公认为领事。雪梨保商会电。(东华报1909年9月4日第7页“要电”)

雪梨保商会是个多大的商会,说不清楚。它成立于1904年,是年连新進会员14户,大概会员在50-70之间,鸟修威华商会都被它代表了。

茶杯风波影响不了梁澜勋销假回来澳洲(1909年12月),当然少不了略作检讨。顺带了上海商务印书馆送给澳洲华人,梁澜勋将这批书籍分送各埠会馆。1910年5月,梁澜勋以心悸怔忡为由,具禀外务部及驻英国大使请辞总领事职。

梁澜勋从到任到离任,很少提及华侨报册的事,因为各地华侨反对声音太多,当时驻英大使与两广总督商洽,华侨在所居之地到领事馆申请(或商会代申请),可发给回国护照,凭照可得国内地方官保护。申请费用为3先令。

尽管梁澜勋在澳洲的时间很短,但毕竟是在官场的日子不少了,也干了些实事:

(1)“听写测试免考证书”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俗称回头纸。这个证书影响极大,梁澜勋几经交涉无果。是故梁澜勋在“总领事示谕”中亦只能说“将欲免贻澳人口实,各宜束身自好,是相与有成者。领事华侨均当各负其责也”(广益华报,1910年9月17日第2页)。

(2)在申请“听写测试免考证书”时尚有其他附件,例如印掌纹等类,申请费用是2镑,另发给“听写测试免考证书”另收2镑。经梁澜勋迭次磋商,后者减收为1镑。(广益华报,1910年10月29日第11页)。

在网上关于“听写测试免考证书” 的资料,但其申请方式及影响就很少人能说清楚。由于有点复杂,留待下一篇专门来写,因为这个问题令数任驻澳洲总领事都焦头烂额。

梁澜勋在离任前必须做各种交接工作,财政移交是其中主要的一部份。双方交接完毕后,回京后还得外务部审核并呈御览。

下图是该奏折,非常清楚,就不敲键盘了。



梁澜勋在离任后依旧担任官职,但官衔就低多了。是故能查他的资料非常凌乱。他在广东三水市算是历史名人,但未必有完整的资料保存。三水市在澳洲早期的华人中非常少,所以该市可能没有这方面的研究新派澳洲总领事唐恩桐偕繙译﹑书记等,同搭衣士顿火船九月廿六日到雪梨。华商欢迎登岸,廿八日受隆都梓友请至同善堂,设宴欢待。廿九日即搭该船往美利畔,接任视事。(广益华报1910年10月29日第11页“新唐总领到埠”)

按总领事馆编制是总领事一人,二等通译一员﹑二等及三等书记各一员,合计四人。前一任中的其他成员是二等通译官温祥(同知职衔),二等书记官梁倣咨(同知职衔),三等书记官梁文蕴(州同职衔)。

而此次唐恩桐带同前来的有繙译员谢德怡(别字恩波,,福建漳州人。本年二十七岁,,曾在英国大学堂毕业,谙英粤语)﹑.二等书记陈瑞清(字镜鸥,江苏人,年廿八岁。曾在美国华钦使馆内司事。但陈瑞清随即在1911年9月辞职并在同月乘船回国)。随行者另有一人是书记,姓名未透露。然而,这一位的职位也在1911年6月由曹允臧补正(新任三等书记官,号爵孙,福建长荣县人。前在北京外务部候补七品小京官,乘德国轮船普连士昔枝士文来澳)。换言之,是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大换班。

至于唐恩桐(1860-1912),字昭琴,别字棣封,广东香山(今珠海)唐家湾人,清末外交官。1891年,应唐绍仪邀赴朝鲜任龙山商务署书记。1896年,任驻朝鲜总领事馆随员。1902年3月,任驻甄南浦(镇南浦)兼平壤副领事,在任期间曾出资收敛甲午战争遗骸。1905年9月,任驻仁川兼木浦、羣山领事,清国驻韩国使馆参赞,加三品衔。1906年,以“久驻本邦,颇多勤劳”,获大韩帝国勋三等及八卦章。1909年,升尽先候选道,加二品衔,同年调回外务部,以外务部参议上行走身份协助参与间岛谈判。1909年,再获大韩帝国勋二等及八卦章。1910年,任驻澳洲总领事。1911年5月,因水土不服回国,辛亥革命后任中华民国总统府秘书、外交部佥事,1912年因积劳成疾在北京去世。

有点奇怪的是,唐恩桐自1891年到1909年间近20年长期在却不懂英语,又被派来需要英语的澳洲当总领事。

而唐恩桐到任不足半年,即因水土不服而诸病交作;他向北京政府请示后,于1911. 年4月辞职离澳,返回家乡调理。清政府以事出突然,不得不令驻鸟思仑(纽丝纶)领事黄荣良署理。

尽管唐恩桐在澳洲的时间非常短,出的告示也不多,但下面这告示可见当年华人的情况:

驻澳洲管理各埠领事官唐 为出示晓谕事。照得本月十七日,本埠西报登有柯仆埠长禀皇家。据称该处华侨菜圃数家,将厨房浊水流积一池,以灌蔬菜。池中既无生水,只有此浓而且臭之浊水。旁又有厕所,及堆积腐败各物。又有一家将街外沟渠污水截止,流入菜圃池中,以灌溉蔬菜。种种龌龊不堪,于卫生上大有所碍,请为禁止等语。又仝日西报,内又登有皇家医生调查华人菜圃,多有污秽不堪,急须整顿云云。查吾国侨民向以耕种度日,为数甚众,久为外人所嫉视。今得此瑕疵,彼族更有所籍口;万一将来再有苛例议出,或因此查封各圃,不准侨民种菜。则业此者有苦难诉,彼时虽由领事与之交涉,窃恐为时已晚。不如趁此机会,各自赶紧清洁,免致授人口实。当经托报章布告;并知会各商号,传谕各菜圃侨民知悉。因恐远近各处未及周知,再出示晓谕。仲即遵照,勿自贻悮,以免后悔,切切特谕。宣统三年正月十八日示。(广益华报1911年3月4日第3页“告示照录”)

每每有华人官员到澳洲,这类警示不断。或许能给我们一些思索的余地。
驻纽丝纶领事馆本隶属澳洲总领事馆,与澳洲总领事馆同时设立。驻馆二等通译官为夏廷献(原为驻英使馆书记生),二等书记官汪钟祥(原为江西试用县丞)
黄荣良未到鸟思仑前为驻英公使馆二等通译官,调任驻澳洲总领事,算是官升一级黄荣良(1876年-20世纪?),字子诚,安徽无为人,清朝及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外交官。毕业于南京汇文书院,后任该校教授。后赴美国留学,先后入贝克大学、哥伦比亚大学。1906年,黄荣良美国留学毕业回国后,任职于驻英国公使馆二等通译官。1909年10月,任驻新西兰领事馆第一任领事,1911年5月到墨尔本接任驻澳洲总领事新职, 1913年6月因病再次告假获准离任。1914年任外交部佥事,1914年任外交部特派直隶交涉员。1917年3月14日,中国与德国绝交。3月16日,直隶交涉员黄荣良陪同中国政府代表、直隶全省警务处处长杨以德前往德国驻津领事署、德租界工部局办理接收事宜。3月17日,天津德租界收回后改名为天津特别一区并设管理局行使行政管理职能。黄荣良任天津特别一区管理局副局长,时任局长是杨以德。1919年2月6日,直隶管理敌国人民财产事务分局成立,黄荣良出任局长。1920年9月15日,时任直隶交涉员黄荣良陪同直隶警察厅长杨以德带领随员到天津俄租界接收,接管了由俄国领事移交了俄租界工部局卷宗、帐簿等资料。1920年10月,任驻奥地利全权公使。1926年3月离职回国。期间于1922年奉派为驻国际联盟代表。1927年归国引退。黄荣良在天津的居所,坐落于当时天津法租界的丰领事路(今赤峰道72号),是一座有意大利式外廊的折中主义建筑风格的法式洋房。2005年,黄荣良故居被列入第二批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其历史风貌受到法规保护。

黄荣良在任期间适逢辛亥革命,身为晚清的外交官免不了受到冲击,而清帝退位,算是和平过度到新的政府,整个国家的运作有所影响而不至严重。真正需要的是中央政府对外是如何清偿旧债,建立相对平稳的国际关系,使战后的中国有喘息的机会;对内则是建立中央政府的权威,平息在革命过程中各路群雄的野心。平心而论,当时的中国是有这样的机会的。最早起义的湖北,大部份将领以推翻满清政府的目的已达而自动解革,起了示范性作用,新政府也陆续颁布各种新的法规,按这样的進程,有可能出现十年八年的社会混乱,但仍有可能有一个较为安定的发展空间。现实中可看到的是,为了应付庞大的外债而发起的国民公债,尽管军阀混战多年,本息归还却没有断过。

可惜的是孙中山要摘桃子,自以为只有他才能救中国,在向日本借款的过程中使绊,不断向政府发动攻击;各地参加国会的人有良莠不齐,导致国会会议场面混乱。

最要命的是外国势力的干扰,但却不是美英法,而是中国最危险的北极熊,支助孙中山在广州另起政权。北方是有军阀混战,但虽都不可能在政府中一手遮天,到头来依然需要势力均衡;北伐却是将整个中国卷入战争,要的是独树一帜。1900年的庚子赔款中占最大份额的苏俄,出尽全力在中国培植和扩展势力。中国沦为日俄争斗的战场,更为日本军国主义一个可乘之机。回顾历史,将中国落后之源的矛头指向美国是掩盖历史罢了,附和这一说法说得严重点是为认贼作父者贴金,轻则为胡涂至极。

黄荣良匆匆走马上任,却有点流年不利,当按时序逐一说来。

一. 私人纠纷

黄荣良从新西兰乘船的墨尔本上任只带了妻女同行,到署与唐恩桐交接时,挽留了唐恩桐带到澳洲的厨师阮亚梅(唐恩桐本已为他购了回国船票),每月工银二镑。没多久问题就来了,总领事馆中的四人,黄荣良是安徽人,二等书记是江苏人,翻译和三等书记都是福建人,日常交往鸡同鸭讲,只能笔谈。最后受不了辞工不干,要求的是黄荣良支付回国船票。黄荣良则以阮亚梅自行辞工而不予,仅希望阮亚梅继续工作,并每月加工金十先令。阮亚梅不想这样,但数月下来的工资仍不足以回程,变成“欲归不得,欲留不望”。经多次转求,黄荣良终于支付了这费用。

二. 挂与不挂龙旗

辛亥革命刚一打响,湖北政府与清廷仍在争持。时在墨尔本的刘光福将龙旗扯下。随即该不该挂龙旗,在墨尔本又是一番争论。

雪梨方面的东华报则称龙旗乃中国之旗,在中国已数千年,非满人私有,龙旗无满无汉无蒙无回之分。

激進的墨尔本少年中国会则直接指责黄荣良为满清奴隶。

时局大变,处在海外的外交官们進退维谷。黄荣良只能答复“须费数日之思筹,方能裁覆”。其后,黄荣良还是持与东华报的观点,暂挂龙旗。直至1912年8月14日接外交部电,奉大总统令及参议院议决以五色旗为国旗,“为此仰侨商一体遵照”,并公布国旗色样为红﹑黄﹑蓝﹑白﹑黑,尺寸是宽五英尺,长三英尺九寸。

类似的个案发生在1928年,新派驻澳领事吴勤奋,先由北京政府委任,而尚未离国,尤恐其在海外的身份引起争议,非先得南京政府承认才愿启市程。也有先行停馆,待大局已定及新的外交部有指令再重新开馆的例子。

三. 潘如Poon Goocy妻子离境案

芝郎埠商人潘如在1893年来澳洲,并于1910年回国娶妻及以旅游探亲名义申请来澳,初期批准6个月,经黄荣良干旋获延期6个月。其间生下一个女儿。在签证临期满时要求留在澳洲。黄荣良再次与澳洲外交部商议没有结果,又与澳洲联邦总督反复辩论,期间又多留6个月。这事导致在澳洲社会议论纷纷,张卓雄联同纽省议员等代请宽让居留也无效,其间潘妻又再次怀孕临产。

按当年法例,无论夫妇是否澳洲国籍,子女在澳洲出生即为澳洲国籍。但潘如在澳多年,并非澳洲国籍,其妻以旅游入境,当出境后可在数年后再申请入境。而潘妻要求留下居留,黄荣良查法律无可据,只能将情况上呈外交部与英国驻华公使谈判。

最后潘如变卖在澳产业,然后带妻女回国。

此案后来影响甚大,外国人之妻儿凡以旅游签证而来,续签的可能性很少。而外国人在澳洲生产的子女自动成为澳洲公民则一直沿用,现在的法例则变成“根据澳洲公民身份法,任何在1986 年8 月20 日或以后于澳洲出生的人士,若在出生时未获澳洲公民身份,但在出生后十年连续在澳洲恒常居留,不论签证条件,将合资格取得澳洲公民身份。 换句话说,当子女满十岁的时候,他们就合资格成为澳洲公民,不受父母的签证条款或居留条件约束”。也就是说,在1986 年8 月20 日之前出生的即发澳洲公民出世纸,在这之后则仅发在澳洲出生的证明文件。

四.1913年黄荣良被枪伤案

前唐恩桐当总领事时的班底全部留了给黄荣良。其中的二等翻译谢德怡出了点问题。唐恩桐不懂英文,要倚仗谢德怡;但黄荣良却是在美国留学,与澳洲政要的往来或文件根本不需要谢德怡;反而澳方的文件需译成中文时才是谢德怡的工作。这样一来,谢德怡过去糊弄的武功全部作废,中文根底全部显露了。在正常情况下,能与书记官好好合作,勉强还能应付,偏偏公子哥儿的本性不改,将时间化在追澳洲女名伶身上。公子多金还说得过去,可老家的钱财不一定续得上,到处化缘借款就免不了。



黄荣良又不会留情面,将事传回北京,外交部则回复让谢德怡自行告退或革职。

谢德怡略知风声后在外与人合作,并且大肆舖张与澳洲女名伶结婚。于是乎谢德怡前后失据了。既要在妻子面前显得多金,外债则追着屁股走;澳洲外交部有在怀疑他的真正身份,假如仍属外交人员则没有居留限制,又假如是已离职的商人,则签证又是另外一回事。

到了3月11日,谢德怡直闯领事馆,要求黄荣良帮忙做几件事:

(1)谢德怡欠别人款项正在打官司阶段,请黄荣良出面要求对方推延还款。

(2)澳洲外交部查他的身份时,要求黄荣良回答说谢德怡仍在总领事馆任职,在等待中国另行委任(黄荣良曾在报章刊登谢德怡已离职,免得他将麻烦引到总领事馆中)。

(3)要求黄荣良写荐书给中国官员,方便在国内得到职位。

前后谈了三个多小时,黄荣良都没有答应任何一个要求。于是谢德怡从口袋中取出六连响手枪先后向黄荣良打去,仅一弹伤及肩部并从臂后弹出,不算危及生命。

经审判后,谢德怡被判入狱五年,实际服刑三年。其妻在案发后转往伦敦献艺。

该案轰动澳洲,无论当年的华人报纸或本土报纸都有追踪报导。

当年对该案的评论,大概发生在今天也略近相似:

(1)“惟黄领肩保护侨民之责,竟不能保署内之治安,序秩紊乱,骇人听闻”。(警东新报1913年3月15日第3页“对于枪伤黄领事之感言”)

(2)西报载黄领之言,有谓谢某惜汉文甚少云云。夫通译不通汉文,不得谓之称职。惟登诸西报,不惟于本案无关轻重,且表示民国用人之不当,而启外人之轻视….假令谢某多一日之监禁,则民国多失一分体面。….” (警东新报1913年3月15日第3页“对于枪伤黄领事之感言”)

(3)“谢不称职,非政府之羞;不称职之人终用之实为可羞。而启外人轻视也。况政府用人去留本无一定,若天下人知政府可永留其不当者,而用之或去之,而永不使天下人知之,惟恐启外人轻视之心,有此理乎?此乃惑于当今民智大开教化极高之国也。”(东华报1913年3月22日第7页“总领事对于刘月池先生主笔论之感言”)中国驻澳洲第三任总领事黄荣良 (续)
1901年澳洲成立联邦政府,使华人热切期望有中国领事的成为可能并得以实施。然而对被委派而来的中国官员来说,应是个苦差,内外压力不足为外人道。
澳洲联邦初建,大量的工作需要各省协调整合至同步,同时也需逐渐探索这个新国家未来的定位。当年的澳洲需要的是稳定的社会环境,才能有可制定的发展方向,对外来不可控制的流动人口予以限制是可以理解的。在1902年之后,联邦政府致力与各商会及工会协调制定各行各业的工资制,细分到一系列按年龄﹑﹑性别﹑工种﹑性质等(详见广益华报1910年10月15日第5页)批定各行最低工价,并随之在一定年限内三方重新协商调整,终于在百年平稳过度到今天的市场调节,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来制定澳洲的移民限额制,不能不说是一个实际可行的发展進程。
今天华人依旧将白澳政策攻击胜该政策是仅针对华人的说法是偏见,事实上语言测试不限于华人,甚至连英国人﹑德国人﹑日本人﹑印度人等的入境者未能通过测试照样拒绝入境。假如需要例子的话,在当年的华人报纸上都可以找到。当然,华人的比例是最大的。或者可以这样说,华人的心态是“天下任翱翔,来去随我意”(普天之下莫非皇土)。自联邦政府成立后,华人用各种途径单独直至过百的“私位”(偷渡)入境经常出现,禁而难绝。中国领事除了要承受如何规模自己国民的责难外,还要承担没有尽保护国民的责任,到最后竟到要将偷渡者亲自护送离境为止。所以难怪每一任的总领事都心灰意冷。
黄荣良要面对自1901年以来华人报纸中谈及澳洲需要中国领事的言论略举1904年的两例(他的前任时间太短),可见所承受的压力:

1. “我华人以积弱之国民,又不见顾于无心肝之政府(没有领事保护),正如失怙恃之婴儿任人苛待。力难与争,悲苦之情无可告诉矣。….若夫欧美澳洲诸白人来吾中国纵横四达,攘夺利权,又何尝言禁而言哉!敬告同胞,尚其知所发愤而亟图振兴,斯可与地球白种,共争平等自由之利益耳。(1904年1月30日第3页“妬忌华人”)

2.“夫中国地大物博﹑利源充溢,不能开通百产以为养民之地,坐令大好子民流离海外,受外人之凌辱,被外人所践踏。呜呼!是谁之过耶?是谁之过耶?(1904年6月11日第5页“澳洲华人之前途”)

是的,“中国地大物博﹑利源充溢”,却无养民之地,百年以还再发生多次了,那推翻满清又如何?军政训政过了百年,宪政又在何方?“面包会有的”,难道填饱了肚皮就是人生的目标?那就不要老说“不要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了。

还是说回黄荣良。

黄荣良在其任内奠定了一些基础的是规范了华人来澳洲的范围和方法,避免了华人偷渡来澳洲所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偷渡来澳是个人的责任,与国体无关)。下文是广益华报1912年5月25日第5页所登黄荣良给澳洲外交部的文件,后来大部份都予以实施了(9月中澳洲政府新订中国商人及学生来澳章程,开启了中国留学生来澳洲学习之门)。

敬拟修改澳政府华侨禁例说帖 第三件 (计开)

凡中国游历人员暨商人学生等来澳,如领有华官所给发之护照载明一切事实及现有之情形,无论抵澳洲何埠,所有应享登岸之利益。澳政府应视与英国政府同约同国之民,一律看待。该护照必须在起程之埠,请由英国驻领或其他奉派英员签字为凭。若该游历人员专为探访游历起见﹑该学生专为游学起见,其所领之护照内必须驻明澳洲期限。

凡商人居留澳洲已逾二年﹑确系经营商业者,准应其在中国携带妻室来澳,与之同居。但必须遵守第一欵所开,领有华官所给发之护照及英官签名为凭
凡商人居留澳洲,如因病痛不能营业或竟在澳洲没故者,应准其子来洲照管其父之商业,或继续其父之商业。
凡居留本洲之中国人所生子女,应准其在本洲读书,但不准其有入英籍之利益。
凡中国人居留本洲已数年者,如欲回中国,经本洲政府发有凭照,应准其自由往返;届时不能令之留掌模,以招耻辱。但此凭照内可载明回洲期限,以两年内为度,以便关员易于查察。
中国与本洲未曾计有禁止工人入境之合同,凡中国工人来本洲,如能考读中国文字及英国语言者,应准其登岸无阻。
本洲联邦政府与议院不能特订工厂例或工例歧视中国人,无论中国何项人在本洲,均需与欧洲人一律看待。
1913年中国外交部令黄荣良将所有有关澳洲有关禁止华侨的禁例及应如何修改的意见直接寄付驻英国代表,以便谈判。

当然,这满足不了一些人的胃口。他们攻击澳洲政府的理由是“要澳洲华人亡种灭族”。这一说法又得解释一下了。

所谓的“亡种灭族”,是华人逐年递减终归于无,那是澳洲人企图灭绝澳洲的华人,从而达到“白澳”的目的。即使澳洲有华人的后代,但已完全同化并讥讽华人,或者成为“忘宗灭祖”的外国人。这一观念延祸至今。

在海外,“灭族”是免不了的。人家才不管阁下的汉﹑满﹑蒙﹑回,一概统称Chinese。至于“亡种灭族”的事,在中国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都不知有几许民族消失,或许我们自己身上有几分是纯血统都不很清楚。

“直把他乡作故乡”,或许应是海外华人应有的心态,至于是否尊重他人的选择,难说了。在澳洲接触过不少其他国家的移民,更有不少没有转为澳洲公民,他们也怀念故土;至于他们的下一代总会说自己是澳洲人,多问一句时会说自己的父祖辈来自那个国家,甚至会说出他们为什么来了这里。好像他们并没有承受什么道德审判,这恐怕是华人专有的了。麦锡祥(1876-1936),台山人,英文名是William(威廉),姓是Ah Ket(阿杰),但真正的姓是Mah,原因是其父是麦阿杰,早年来自香港时在海关报的是MARK AHKIT故而他的姓就变成AHKIT了。
在维基百科中“中国驻澳洲大使列表”并没有将麦锡祥列入,我不知道是失误还是有意。吴勤训也是代理总领事,其代理期也仅在1928年4月19日到1928年12月7日,比麦锡祥更短。假如因为麦锡祥在澳洲长期居留而不予列入,是不公平的。麦锡祥肯定没有入澳洲籍,因为澳洲联邦在1903年已立法禁止华人入籍,而他在后来有没有加入就不清楚了。
早期的华人报纸广益华报在1902年12月20日第3页“华大状师”就有过报导:
域多厘省横加辣打埠(Wangaratta),有四邑梓友麦锡祥过考,为本处大状师之职。洋人多说本处八省地土,华人为大状师者,此人乃始初。因日前为小状师者,则有李庚先之子,名亚度令;鸟思伦省则有杨熙;未闻华人得受此大状师之职也。查大小状师在本澳洲过考者,若要在香港﹑或英国﹑或别处挂牌,必要再考,方可合例。
当然他并不是第一个获得律师资格的人,因为在他之前已经有两位华人后裔分别于1886和1897年成为维州的执业律师,但只是事务律师Solicitor,事务律师主要为客户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例如电话和电子邮件沟通、接受客户指示、起草信件和法庭文件、产权转让以及庭外谈判等,可以自雇也可受雇于律所。
然而麦锡祥是出庭大律师(Barrister),是专门从事法庭辩护的律师,包括为法庭案件准备诉状以及专业的法律意见。出庭大律师不可受雇,只能独立执业(澳大利亚与美国、英国一样同属普通法系)。作为出庭大律师独立执业,麦锡祥是澳洲华裔第一人。此外,就其职业成就和对中澳关系的贡献,和他在当时澳洲华人群体中的影响力,称麦锡祥为澳洲华裔律师第一人并不为过。
麦锡祥的成长在华人的第一代或第二代都是非常明显及特别的案例,所以在这里将按时序来点评一下。

(1)麦锡祥 (William Ah Ket) 于1876年6月20日出生于维州小镇旺加拉塔(Wangaratta),家中排行第五,是唯一的儿子,祖籍广东。其父麦基于1855年从香港来到维州,在淘金热结束后以开荒垦殖为生,略有积蓄后改行从事杂货商店,并定居旺加拉塔小镇,经营著菸草种植园的生意,是澳洲最早的烟农,靠著出售鸦片等供应品生活。麦锡祥的母亲Hing Ung是典型的清末封建制度下的女性,裹小脚,一句英文也不会说。1876年,麦锡祥出生在维多利亚州东北部一个叫Wangaratta的小镇,是家里8个孩子中的一个。麦锡祥5岁时,她被送到医院并被诊断出患有狂躁症,此后长期待在医院里,直到1896年去世。来到澳洲之后,她几乎没在社区里过过正常生活,没能看着自己的孩子们长大成人,甚至连面都没见过几次,就这么孤独终老。同样,麦锡祥从小也没有享受过母亲的亲情与关爱,好在父亲一直在他身边,不仅在生活起居上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还在人生道路上为他指引方向。

麦锡祥之父在1855年到维多利亚省,算是比较早的一批华人了。目前无法查知麦锡祥之父在1855年到1876年间的生活轨迹,而在1876年时麦锡祥出生在横加辣打埠Wangaratta的小镇(在墨尔本偏东北251公里,离维多利亚与鸟修威省的边境城市76公里),在1883年起有火车经过这个小城到雪梨;现在的人口约20000人,已极少华人在这里居住了。横加辣打埠Wangaratta这个小镇在淘金年代主要是提供物品给Beecheorth淘金矿区的中心转运站,所以其父在这里种些烟草及售卖鸦片给Beecheorth的华人。

麦锡祥之母何时来澳洲不清楚,但肯定是在1875年或更早;另外佐证一个说法是“澳洲不允许华人带妻儿来澳洲”的说法站不住脚,应该说早期的华人没有多少有意愿携家带少来澳洲定居。麦锡祥排行第五,之后还有三个妹妹。换言之,其母在1877年到1881年间生了三个女儿,是否产后的狂躁症没有证明资料。

(2)后来,其父在业余时间里担任法庭的口译员,闲暇之时麦父还带着麦锡祥一起去为当地法院做翻译,帮助当地华人处理法律事务。在这段时间里,他们看过了很多华人饱受当地白人其实欺侮的案件,更可怕的是,当时很多法律本身都充满了歧视性,华人就这么“合法”地被欺负,找不到途经伸张正义。于是,麦锡祥的父亲鼓励儿子去学习法律,希望他将来能帮华人社区拿起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权益。除了让麦家小孩在小镇的公立学校接受英式教育,麦父还专门请了私塾先生为孩子们教授中文,麦锡祥得以精通中英文。

上面这一段是关于麦锡祥历史的整理,但是个人并不同意使用“法律本身都充满了歧视性”的说法,因为人类的历史是发展的,当年澳洲法律并不完善,也是在不断的摸索阶段,除了入境这方面的限制外,其他方面华人享受的基本在同一水平上。在法律的理论基础层面上说,大陆法和海洋法之间也有矛盾的地方,只有不断的探讨和互为均衡,这个世界才会相对平和。

作为一个国家内少数民族的成员,只有比其他人更为努力才有可能出人头地;即使在今天的世界(包括中国),都是逃不掉的社会现象。麦父的做法,一如今天在澳洲许多东南亚第一代移民的家庭一样,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可能让子女拼命补习争取入大学中更具竞争能力的学科,从而为他们打下日后良好生活的基础。至于能否成才,既要看子女的天份,也要看他们自己的机缘。以现在的眼光看,最最愚蠢的莫如当年送子女回国读四书五经的父母,除了“之乎者也”的八股外,再也适应不了世界。这些人的子女当重回澳洲时以然发觉自己又变成新的第一代移民。东南亚的华侨在上世纪50-60年代送子女回国读书的教训不少,这里不介绍了。

(3)1889年,来自维州的麦氏姐弟几人搭乘一趟从维州开往新州的列车前往雪梨。这一路风景如画,他们却在维州和新州的边境小镇奥尔伯里(Albury)被海关人员拦下。因他们的华人长相,海关人员要求他们出示“归化证”以证明他们的合法身份。“归化” (naturalization) 既授予外籍人士本地国籍。当时澳洲联邦并未成立,各州之间还有海关,没有归化证的华人不得自由出入各州,而在澳洲出生的华人不在此列。由于白澳政策以及对华人歧视的日渐兴盛,1880年代中期开始,各殖民地停止归化华人,澳洲联邦也于1903年立法禁止华人入籍。尽管麦氏姐弟出生在澳洲,英文流利,据理力争,他们还是未能通过边境,只得返回。这是麦锡祥第一次切身体会到他的华人长相给他带来的歧视和不公。这一年,他13岁。



如果今天仍然说这是“华人长相给他带来的歧视和不公”,算是胡扯了。当年的欧洲人不是英籍而能蒙混过关,华人报纸也有所报导,但并不等如合法。到今天为止,澳洲仍在英联邦的范围之内,澳洲公民可以随时买张机票飞英伦,但生活在那里仍有相应的限制。假如只是PR的华人拿着中国护照想去英国,没有签证是不可能的,按以是“华人长相带来的歧视和不公”,那真的是无知兼散布谣言了。

(4)1893年,年仅17岁的麦锡祥来到了墨尔本大学就读,在法学院学习法律,初来乍到的他对墨尔本的一切都感到新鲜。在旺加拉塔,麦家姐弟可能是唯一会说广东话的华人后裔,而在1900年代的墨尔本,热闹非凡,人声鼎沸的唐人街和充斥其中的广东各地方言让年轻的麦锡祥感到既陌生又亲切。麦锡祥作为当时墨尔本大学极少数的华裔学生,承载了太多华人的希望。

1901年,年满21岁的麦锡祥在墨尔本大学毕业,获得律师资格。他天资聪慧,后天勤奋,因学业优异,最终获得了1902年的“维州最高法院奖”。该奖由维州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于1891年设立,旨在嘉奖后進,奖励每年墨尔本法学院学习成绩最优的学生。但碍于麦锡祥的华人血统,他的成就并未在当时得到公开承认,而是随后通过维州最高法院的记录补登。且他获得的奖学金也只有40英镑,远少于正常的125英镑。

麦锡祥的这一段历史,我没有机会查找当年“维州最高法院的记录补登”的原始纪录,就不多饶舌了。

(5)1904年,麦锡祥 (William Ah Ket) 通过了维州的大律师公会考核,成为澳洲第一位华裔出庭大律师,从事民事法律相关业务,并成功加入维州法官联盟,然后進入澳洲著名的Maddock & Jamieson律师行工作。

在当时白澳政策盛行的年代里,华人能当上律师本来就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亚澳律师协会的创始会长Reynah Tang说,“当你想到第一代澳洲华人,想要進入法律这样一个由白人,盎格鲁 - 撒克逊人所主导的行业中,建立自己的声誉,获得名气和尊重,那肯定是非常难的一件事。”但是麦锡祥做到了,在女性被允许加入律师行业之前,打破华人不能成为律师的限制。然而就算成为了律师,也不代表不再受白人的歧视。

麦锡祥的初步成功,让素来看不起华人的澳洲白人更加不爽,这可以说是华人第一次走出开矿、造家具等劳动力行业,進入白人垄断的行业和他们竞争,引发了新一轮的歧视浪潮。麦锡祥除了要在业务上非常出色之外,还要处理生活和工作处随处可见的种族歧视,最严重的甚至来自他的同行。

一些人的在历史的陈述中,总喜欢戴有色眼镜去告诉别人一些所谓的事实。一如寓言中所说的几个盲人摸象,都有不同说法,但都不是。既然有“华人不能成为律师”限制,却又能“進入澳洲著名的Maddock & Jamieson律师行工作”,只能解释是神助了。

(5)麦锡祥利用其法律专长大力维护华人利益,逐渐成为当时维州的华人领袖。他率其他华人领袖一起抨击《移民限制法1901》对华人的歧视和不公,1908年代理澳洲华裔James Minahan一案。麦律师在澳洲最高法院出庭抗辩成功,令James得以重返澳洲。

《移民限制法1901》既臭名卓著的“白澳政策”。James出生在维州,其父为华人,其母为澳洲白人。James五岁被其父带回广东新会,于31岁返回澳洲继承遗产。由于长期居住于中国,James未能通过白澳政策规定的听写测试,因此被澳洲联邦依据《移民限制法1901》禁止進入澳洲。该案上诉至澳洲最高法院,James终获入境资格。这也成为华人抗争移民限制法案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案例。很多人和麦锡祥一样,勇敢为华人奔走发声,与种族歧视抗争到底,正由于他们的存在,20世纪70年代,澳洲的移民限制法案终于被移除。白澳政策也随着1975年的《种族歧视法》而寿终正寝。

关于这一案,当年的华人报纸有所报导。且看警东新报1908年8月29日第2页“对于苛禁华人進境之钜案系之以论”是怎样说的:

本埠大律师麦锡祥来函云,顷有华人名英群(译音)于一千八百七十六年在域多利省品地高埠出世,父亭明在该埠营杂货生意。英群年方五龄,父带伊回国延师课读,以科第期之。递年以生意所溢之利,充日用之需。自距十二年前亭明弃世,而英群至今年已三十一岁,青云之志犹未遂,乃决计弃儒就贾。于现年西正月搭太原轮船复来澳洲,及船抵埠呈出世纸为登岸之据,不料被关员多端阻拦不准登岸,迫得随原船复回雪梨。其友人激于公愤,代延律师禀请雪梨法官带英群登岸,复来本埠候讯,嗣经裁判所讯明,英群确在本省出世,非犯入境禁例,当即断令释放。乃政界中人究以禁绝华人为目的,特再行提案于联邦最高等裁判所,定期九月八号覆讯。谓离本洲已久者,一律禁止進境,不独入英籍者为然,即在本洲出世亦均同一例。知英群一案为禁绝我华人一绝大关键矣,此后英群覆讯若不幸失败,则英群一人受摈斥之辱,固不待言;即凡入籍有纸﹑出世有纸,亦尽成废物而已。此案有关我全体华侨大局,不得不沥诉原委,为我同胞陈之望。我同胞协力对待,以期优胜,则英群幸甚,全体华侨幸甚。** 警东新报1908年9月26日第9页对上诉情况有报导.英群入境未能过英语测试,且离境太久.而被告再加以继承遗产为由.是日未判.
张海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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