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治初期自从朱一贵事件后,清政府于雍正元年(1723年)不但将台湾与厦门分署从台厦道升格为台湾道宜兰地区增设噶玛兰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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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治初期自从朱一贵事件后,清政府于雍正元年(1723年)不但将台湾与厦门分署从台厦道升格为台湾道宜兰地区增设噶玛兰厅
清治初期自从朱一贵事件后,清政府于雍正元年(1723年)不但将台湾与厦门分署从台厦道升格为台湾道宜兰地区增设噶玛兰厅
清治初期,与福建厦门合署台厦道,道署下设一府三县,即台湾府、诸罗县、台湾县、凤山县,隶属于福建省。但是,自从朱一贵事件后,清政府于雍正元年(1723年)不但将台湾与厦门分署,从台厦道升格为台湾道,又在诸罗县北部增设淡水厅与彰化县。雍正五年(1727年),正式于台南运作的台湾道行政区划之下,除既有一府四县一厅外又于澎湖群岛增设澎湖厅。嘉庆十七年(1812年),在宜兰地区增设噶玛兰厅。
参考文献台湾历史-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郭振鹤东吴大学商学院兼任教授管理、公司企业辅导顾问
清治初期,与福建厦门合署台厦道,道署下设一府三县,即台湾府、诸罗县、台湾县、凤山县,隶属于福建省。但是,自从朱一贵事件后,清政府于雍正元年(1723年)不但将台湾与厦门分署,从台厦道升格为台湾道,又在诸罗县北部增设淡水厅与彰化县。雍正五年(1727年),正式于台南运作的台湾道行政区划之下,除既有一府四县一厅外又于澎湖群岛增设澎湖厅。嘉庆十七年(1812年),在宜兰地区增设噶玛兰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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