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基礎設施建設的基本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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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的基礎設施建設的基本狀態

帖子左翼反共人士 » 2019年11月22日

作者 王維洛

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原國家環保局局長曲格平為引進環境保護法規、建立工程對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等做出了開創性工作,被譽為中國環保第壹人。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影響的評估是中國第壹個做環境影響評估的嘗試。1988年底完成的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生態與環境組的結論是:三峽工程對生態與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為了緩和與論證領導小組間的矛盾,組長馬世駿同意在結論后增加「但是壹些弊病是可以通過人為的措施加以限制」文字。1990年至1991年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審查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報告,曲格平出任審查「生態與環境」專業報告的負責人,審查通過了生態與環境組的結論:三峽工程對生態與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之後這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卻因為報告大綱未經審查批准的壹個程序錯誤被否定。為此重新組織了生態與環境II組,重新編寫三峽工程對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結論是:三峽工程對生態與環境的影響是利大於弊。1992年2月17日曲格平領導下的國家環保局批准了第二個《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 ,重點強調三峽工程對生態與環境的有利影響有三:第壹:提高長江中下游的防洪能力;第二:增加長江中下游枯水期流量;第三:替代煤發電。其中前兩條涉及長江中下游,所以就有了三峽工程對生態與環境的有利影響主要在長江中下游的說法。1992年3月20日至21日江澤民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討論三峽工程決策,邀請原水利部長、當時的政協副主席錢正英去做對三峽工程的說明,錢正英大談要用三峽工程來代替洞庭湖的作用。是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做出批准興建三峽工程的決策。


從2003年6月1日三峽水庫開始蓄水以來,16年的運行實踐證明,三峽工程的防洪效益十分有限,在某種情況下對長江中下游的洪災反而是有害而無利;三峽水庫在汛后的蓄水,急劇地減少了下泄長江中下游的流量,加劇此時出現的旱情;三峽工程清水下泄,破壞了長江幹流與沿岸湖泊如洞庭湖、鄱陽湖的自然關係,導致鄱陽湖、洞庭湖枯水期的提前出現,湖水乾涸、湖底朝天的現象經常出現。


2019年6、7月份江西、湖南等地出現重大洪災,三峽工程對此無能為力。三峽水庫在此時加大下泄流量,使得湘江等洪水災害更加嚴重。2019年9月10日,鄱陽湖又提前進入枯水期,部分湖底出露。同時江西、湖南等地出現四十年壹遇的嚴重旱情。實踐證明,三峽工程並沒有能夠替代洞庭湖的自然能力,對長江中下游生態與環境的負面影響十分明顯。


曲格平作為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生態與環境審查組的第壹負責人,並作為審查並批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國家環保局局長,放棄生態環境科學家和國家專業行政部門最高領導人的基本理念與原則,屈從於政治領導人的個人意願,對錯誤批准的第二個《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負有全部的行政責任。他既批准三峽工程對生態與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的結論,又批准三峽工程對生態與環境的影響是利大於弊的結論,為中國生態環保第壹人的光環上留下壹個晚節不保的污點,同時也使他所引進並建立的工程對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在中國如同虛設,對保護生態環境不起任何作用。


壹、2019年9月10日鄱陽湖再次提前進入枯水期,三峽工程攔蓄水是主要原因


根據2019年9月23日中央電視台網報道:從2019年9月10日開始,江西鄱陽湖星子站水位下降至海拔12米以下,標誌著今年鄱陽湖提前進入枯水期。9月23日下午壹點,水位下降到海拔11.17米。湖中的壹座千年石島——落星墩再次完全浮現出來。中央電視台網把江西鄱陽湖再次提前進入枯水期和湖底朝天的原因歸之於「受降雨偏少及上游來水減少影響」。江西鄱陽湖星子水文站位於鄱陽湖入長江處,其水位既受鄱陽湖的影響也受長江來水的影響。上游來水減少,可以是指流入鄱陽湖的贛江、撫河、信江、饒河、修水五大河流,也可以是指上游長江的來說。


另據中央社台北10月12日報道,受持續少雨和長江水位降低的影響,中國第壹大淡水湖鄱陽湖提前出現枯水期;這次乾旱影響範圍幾乎遍及長江中下游,其中江西、湖北、湖南及安徽等地被列為「特旱地區」。綜合新浪及新華社報導,根據8日的數據,鄱陽湖指標性水文站星子站水位已下降到9.99公尺,比多年同期平均水位的15.05公尺少了5.06公尺。10月14日中央電視台又報道:鄱陽湖水位跌破10米,江西朝九成地區出現嚴重旱情,導致316.4萬人受災。


大紀元網2019年11月8日報道,7月下旬以來,長江中下游地區出現嚴重乾旱,是近40年來最嚴重的壹次乾旱。其中,位於江西省的中國大陸第壹大淡水湖鄱陽湖提前出現枯水期。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10月底統計,當時旱情導致農業損失佔比95%以上,440.8萬人受災,因旱飲水困難需救助的人有71.2萬。吉安市吉州區長塘鎮淇塘村口的池塘乾涸、塘底土塊龜裂,村民家中已停水近兩個月。


從三峽水庫的運行可以看出,三峽水庫的汛后蓄水、減少下泄流量直接加重長江中下游地區的旱情。


三峽水庫在2019年8月21日水庫的水位在海拔145.41米。在這之後,三峽水庫就開始蓄水,就是說,出庫的水量小於入庫的水量,三峽水庫的水位慢慢升高。到9月10日,三峽水庫的水位升高到在海拔147.20米。在二十天的時間內三峽水庫水位升高了1.79米。從9月10日起,三峽水庫攔截更多的水量。到10月2日,三峽水庫水位升高到164.78米。在22天的時間內三峽水庫水位升高了17.13米。在這段時間內,三峽水庫每天攔截每秒8000立方米到每秒10000立方米的流量,幾乎攔截了入庫流量的壹半。三峽工程如此規模地減少下泄流量,是造成2019年9月鄱陽湖再次提前進入枯水期的主要原因。


鄱陽湖提前進入枯水期和經常出現鄱陽湖變大草原的狀況,也是因為三峽工程的清水下泄。也許大家不清楚水庫清水下泄的危害,當初黃河三門峽水庫大壩工程失敗的最直接的原因是清水下泄,造成黃河下游地區的河岸崩塌,以致威脅到鄭州黃河鐵路大橋的行車安全。三峽工程的清水下泄,造成中下游長江干堤的崩塌,加大洪水風險。清水下泄也造成長江幹流河道的無序挖深,使得長江河道與鄱陽湖、洞庭湖等沿岸湖泊的自然調節關係失序,被無序挖深的長江河道「抽幹了」鄱陽湖、洞庭湖等的蓄水,造成鄱陽湖、洞庭湖周邊地區在枯水期更加缺水。如果沒有三峽工程的清水下泄,也就沒有長江幹流河道的無序挖深2米,星子站的自然水位為12米,鄱陽湖的最低水位也在12米。由於長江幹流河道被無序挖深2米,星子站水位下降到10米,鄱陽湖的低水位也降低2米,湖底跟著也就朝天了。


1992年2月17日國家環保局批准的《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 指出:三峽工程能增加長江中下游枯水期流量,有利於改善枯水期水質,併為南水北調提供水源條件。


國家環保局在批文中使用了「能夠」這個詞,「三峽工程能增加長江中下游枯水期流量」。確實,三峽水庫有壹百多億立方米的活動庫容,「能夠」在洪水期攔蓄洪水,並「能夠」利用這部分蓄水,增加長江中下游枯水期流量。


但是,自從2003年6月三峽水庫蓄水以來,三峽工程不是在汛期攔截洪水,提高水位,增加三峽水庫的蓄水量,以供枯水期使用。而是每年在汛期結束、進入枯水期之際才開始蓄水,減少長江中下游的流量,擡高三峽水庫的蓄水位,以滿足發電需要。有人把這種水庫運行方法為逆調節,逆自然的調節。


國家環保局的做法,應該是使用行政命令來保證三峽工程的這個功能的實現。在批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時,國家環保局和曲格平都十分清楚,這個「能夠」是不可能實現的,因為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中提出的三峽水庫「排渾蓄清」運行計劃中就不存在這種「能夠」的條件。


二、湖南89個縣市旱災


根據中國大陸官媒報道,自2019年9月以來,湖南省大部分地區的天氣總體表現為氣溫異常偏高、降水異常偏少,乾旱狀況呈持續發展態勢。湖南省共有89個縣市達到氣象乾旱標準,中重旱區主要位於張家界、常德、岳陽、益陽、永州、郴州等地。9月30日8時,四水幹流及洞庭湖控制站中,除澧水較歷年同期偏高0.21米外,湘江、資水、沅水及洞庭湖較歷年同期分別偏低0.07米、1.25米、2.29米、2.86米。蒸水井頭江站、神山頭站,淥水支流南川水潼塘站、鐵水泗汾站,汨羅江伍市站水位均接近歷史最低水位。報道繼續指出,隨著三峽水庫進入蓄水期,三口四水入湖流量後段將逐步減少,洞庭湖水位仍可能走低,四水尾閭及湖區後段生活生產取水困難加大。


報道指出,進入枯水期后,三峽水庫也進入了蓄水期,三峽水庫下泄流量減少,長江通過三口(以前是四口)進入洞庭湖的水量也隨之減少,導致洞庭湖水位降低。這就是三峽工程導致長江中下游在每年9至11月份出現旱情、旱災、或者旱災加重的因果關係。


楊波、李景保、蔣衛國與李京在《洞庭湖區近60年來的水旱災害與江湖之間的水沙交換規律》壹文中指出:三峽水庫運行以來,洞庭湖區夏秋連旱則年年發生,旱災頻率有所增加,指明了這種。因果關係。


三、湖南、江西出現洪災


但是就在兩、三個月之前,湖南、江西等地則是另外壹片景象,壹片澤國,就是橘子洲頭上的毛澤東塑像也被洪水淹沒大部。


2019年7月12日澎湃新聞報道,湘江下游發生超50年壹遇特大洪水,其中衡山、株洲和湘潭站分別為80年、100年、200年壹遇,流量均超歷史記錄。另外全省另有11條河流超過警戒水位。


又根據自由亞洲電台2019年7月17日的報道,江西、廣西、廣東及湖南等十多個省市出現洪災。中國水利部官員本周日(14)稱,中國已有377條河流超過洪水警戒線,比1998年以來同期超警河流數量增加近80%。全國16個省市已發布1萬5千次山洪災害預警。網民周壹在境外社交平台推特發出各地水災的視頻顯示,江西、廣西、廣東、湖南等地水勢兇猛。在湖南湘江兩岸,水平面高出地面五米左右,眾多民眾在堤壩上壘沙袋搶險,防止潰堤。另有視頻顯示,洪水中漂浮著屍體。衡山縣湘江河堤長江鎮曹家湖段,7月9日早上6點出現壹個約十五米寬的決口,洪水滾滾而下,汽車和房屋被淹,有些樹木僅可見到樹梢。據現場消息稱,洪水淹沒楊梓坪村及附近的3個村莊,過水麵積達兩千多畝,數百戶受災。更有網民David(戴維)爆出,「官媒竟然晚5天證實,湘江決堤。」


根據國家環保局對《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文,三峽工程對生態與環境的有利影響第壹是提高長江中下游的防洪能力。


正當長江中下游的湖南、江西等省在遭受洪水災難的時候,三峽工程採取了哪些措施,來提高長江中下游的防洪能力,減輕洪水災害?按理說,三峽工程應該採取措施攔截部分上游來水,擡高三峽水庫的蓄水位,減少三峽水庫的下泄流量,降低洞庭湖三口、岳陽城陵磯、九江星子站的水位,以利於長江支流如湘江、贛江的洪水更加迅速地進入長江幹流,降低支流的洪水水位,減輕潰堤的風險,減少洪水淹沒的損失。


但是在此時,三峽工程採取了完全相反的措施,加大了三峽水庫的下泄流量,降低三峽水庫的水位。由於三峽水庫增加下泄流量,迫使洞庭湖三口、岳陽城陵磯、九江星子站的水位持續上升,加大了湘江、贛江等的洪水災害。6月30日三峽水庫的壩前水位海拔146.17米,到7月12日三峽水庫的壩前水位海拔下降到145.45米。


有網友指出,三峽工程由於不可描述的原因放水,導致長江中下游水位增高,加上連日強降雨,各支流省份為保下游的大城市,只能棄卒保車,鄉鎮受災嚴重。這個不可描述的原因就是,三峽水庫並不是毛澤東所描述的那樣是個平湖,而是壹個斜湖,而且是水流量越大這個水力坡度越大。比如2019年7月19日三峽水庫壩前水位在海拔147.31米,重慶寸灘的水位到達海拔174.26米,兩地的水位差為27.05米,當時寸灘的流量只有每秒32900立方米,還不到二十年壹遇洪水量的壹半,如果此時三峽水庫大量攔蓄水量,擡高三峽水庫壩前水位,重慶寸灘的水位也會被擡高,重慶部分市區就會被淹沒。所以三峽工程難以攔蓄洪水,擡高壩前水位,三峽工程的真實防洪效益是十分有限。這就是不可描述的原因。


1992年三峽工程決策之前,在《人民日報》上湖南省省長陳邦柱發表了《湖南人民盼望早建三峽工程》,湖北省省長郭樹言發表了《興建三峽工程是湖北人民的願望》。陳邦柱認為,修建三峽工程是消除洞庭湖洪水和泥沙災害的根本出路。從長遠計,洞庭湖的根治,寄託於三峽建庫。1998年長江發生洪水時,三峽總公司負責人陸佑楣對記者表示,若有三峽工程在,何愁(長江)洪水呈凶狂?


2003年6月三峽水庫投入運行,至今三峽工程已經運行16年多了,但是長江中下游地區洪水災害依舊猖狂,三峽工程並沒有發揮其在上馬之前向全國老百姓所宣傳的無比巨大的防洪效益。原因何在?


壹輩子從事長江洪水研究的陸欽侃先生參与了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並擔任防洪專業組的顧問。早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陸欽侃先生就明確指出,三峽工程防洪效益有限。陸欽侃先生說,長江洪水可以分為三種不同的類型。


第壹種是1954年全流域性的大洪水;


第二種是1981年上游很大而中下游不大的洪水;


第三種是上游不大而中下游較大的洪水。


1954年的洪水,是近百年實測水文記錄中最大的,主訊期七、八兩個月長江干支流洪水總量為4587億立方米,超過堤防泄量的超額洪水量為1032億立方米,當時實際受災人口1888萬人,受災農田4755萬畝,損失是很嚴重的。但經過30多年來長江堤防多次的加固加高和按1980年確定的長江中下游平 原防洪規劃方案實現后,長江泄量擴大,再遇1954年那樣的洪水時,超額洪水量可減至壹半。興建三峽工程,僅能控制上游川江的洪水,對中下游的湘資沅澧和漢江、贛江等眾多支流不能控制。按「防洪」報告上所說的,它對1954年大洪水500億立米所需分蓄洪量,僅能替代城陵磯以上的壹部分,長江中下游仍需分蓄洪300~400億立方米;僅能減少分蓄洪區淹沒的農田177~327萬畝,中下游還要受淹670~820萬畝。而且對「頭上頂著壹盆水」的武漢市,既不能降低洪水位,也不能減少其附近的蓄洪量,對下游江西、安徽更是無能為力了。


再說第二種1981年長江上游發生的嚴重水災,在重慶寸灘實測洪峰流量達85700立方米/秒,至宜昌因江槽儲蓄而降為70800立方米/秒,中下游沒有洪災,因此對這種類型洪水沒有必要興建三峽工程攔洪。相反,工程建起后蓄洪攔沙,回水曲線將壅高重慶本已很高的洪水位,會加劇四川的洪災。


第三種是中下游發生的洪水,三峽工程對這樣的洪水沒有直接的調控作用。


出於上述原因,陸欽侃先生拒絕在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報告上簽字。由於陸欽侃先生拒絕在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報告上簽字,也就失去了當選工程院院士的機會。而資歷比陸欽侃先生更低、擔任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防洪專業組組長的徐幹清就於1999年當選了工程院院士。


2019年長江中下游地區所遭遇的洪水災害,正好屬於陸欽侃先生所指出的第三種長江洪水類型。


四、第壹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結論是「弊大於利」


2019年長江中下游地區所遭遇洪水災害以及夏秋連旱說明了,1992年2月17日國家環保局批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是錯誤的,批文中重點強調的三峽工程對生態與環境的三個有利影響,其中兩個有利影響是不能成立的。


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指關於環境影響評價、編製和審批以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內容和程序等方面的規定。美國在1969年制定了環境政策法,是全世界第壹個把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用法律形式規定下來的國家。此後,瑞典、澳大利亞、法國、日本、加拿大、英國、德國、紐西蘭等國也相續建立了法定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雖然受到文革大革命影響,中國在環境立法方面、在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建立方面起步略晚壹些,但是與西方發達國家的差距並不是很大,其中很大的功勞要歸於當年國務院主管環保工作的曲格平。中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制度開始於1979年。這壹年中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其中第6條規定:壹切企業、事業單位的選址、設計、建設和生產,都必須充分注意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在進行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時,必須提出對環境影響的報告書,經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批后才能進行設計。1982年5月,由國家計委、國家建委、國家經委和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聯合出台了關於「基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1972中國政府代表團第壹次參加了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曲格平是當時代表團的成員之壹。之後他擔任中國常駐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首席代表。回國之後擔任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局局長,國家環境保護局局長。


198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對長江三峽工程進行工程可行性研究,三峽工程要編製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雖然中國1979年就有了《環保法(試行)》,規定要做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但是在實踐中壹直沒有執行。當時有壹個實際的困難,就是不知道這個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要怎麼樣做、怎麼樣寫。所以三峽工程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是第壹個嘗試。


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分14個專業組,其中有壹個專業組就是生態與環境組,成員主要來自中國科學院。三峽工程生態與環境專題論證專家組的組成與參與人員如下:


顧問:侯學煜、黃秉維


組長:馬世駿


副組長:嚴愷、孫鴻冰、高福暉


綜合組名單:馬世駿、嚴愷、孫鴻冰、方子云、付立勛、劉建康、劉培桐、陳吉余、張書農、馬梅生、沈坩卿、吳國昌、席成藩、高福暉、謝家澤、蔡宏道


第壹專家小組、庫區陸生生態與環境地質論證專家小組


組長:馬梅生、席成藩


成員:叢善本、孫昌仁、劉廣潤、關君蔚、朱建業、許厚澤、陳昌篤、陳德基、李昌哲、唐永鑾、夏其發、章文才、謝義炳、臧玉祥、付抱璞、付立勛


第二專家小組、水生生物、上中下游水沙情勢與洪澇及河口生態環境專家小組


組長:方子云、劉建康


成員:王德銘、劉瑞玉、劉峻德、陳文輝、陳吉余、陳科信、陳春槐、李榮敖、李景錕、張書農、高維真、姚榜義、付國偉


第三專家小組、庫區移民環境容量與人群健康論證專家小組


組長:劉培桐、謝家澤、蔡宏道


成員:王如松、劉壹辛、劉昌久、劉逸濃、陳華癸、汪貞惠、肖榮煒、鄭乃彤、徐琪、姚炳華、吳國昌、殷學鵬


可以說,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的生態與環境組中集聚了當時中國生態與環境學界的許多泰斗級的人物。參与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壹共有15個科學院學部委員,他們是:陶詩言、黃秉維、賈福海、謝義炳、侯學煜、馬世駿、侯建康、陳化癸、嚴愷、毛鶴年、陳宗基、黃文熙、張光斗、錢寧、高景德。生態與環境組中就有4個科學院學部委員,分別是侯學煜、黃秉維、馬世駿、嚴愷。


1988年底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結束。生態與環境組得出的結論是: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但是壹些弊病是可以通過人為的措施加以限制。在生態與環境組的論證報告基礎上,編寫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其結論也是 「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但是壹些弊病是可以通過人為的措施加以限制」。


擔任生態與環境組顧問的侯學煜不同意在「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的結論後面加上「但是壹些弊病是可以通過人為的措施加以限制」這部分內容。侯學煜說,「在三峽工程論證中,生態環境和資源的損失,不是強調得多了,而是基本上沒有被考慮……很少想到水壩可能給人民帶來的禍害災難」。侯學煜認為,目前對於三峽工程對生態與環境的負面影響還沒有搞清楚,能夠提出什麼有效的人為措施?這些人為措施的效果如何?這些人為措施的成本是多少?都回答不出來。所以,侯學煜沒有在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生態與環境組的報告上簽字,沒有簽字的還有北京大學的陳昌篤教授。


侯學煜說:「壹個人可以說錯話,但不可以說假話。我說的是真心話。」「有看法就要講,要對國家負責,對子孫後代負責。」侯學煜的學生、中國科學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員蔣高明這樣理解——科學不怕爭議,甚至不怕走過彎路,但不能知錯就錯,也不能為個人或少數集團的私利所裹挾,以至於損害了民族、公共利益。蔣高明認為侯學煜當年的判斷是有科學依據的,也是可以預料的。


1989年2月 23日至3月1日,三峽工程領導小組召開第七次(擴大)會議,審議並通過移民、生態與環境、泥沙三個專題論證報告。生態與環境組的結論是: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但是壹些弊病是可以通過人為的措施加以限制。


五、曲格平擔任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生態和環境專題審查組負責人


由於1989年6月北京發生鎮壓天安門民主運動事件,原定的向國務院領導的三峽工程論證彙報會推遲進行。


1990年7月6日,國務院召集「三峽工程論證彙報會」。參加會議的有中共中央政治局、中顧委、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國務院 26 個部委、各民主黨派負責人,以及湖北、四川等省市的省長、市長共 175 人。參加彙報的除論證領導小組成員,還有105位各方面的專家。在會議前,江澤民、李鵬會見參加會議的全體人員。在彙報會上,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領導小組副組長、技術總負責人潘家錚代表論證領導小組作《關於三峽工程論證情況的彙報》。潘家錚在彙報沒有直接提到生態與環境組的「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但是壹些弊病是可以通過人為的措施加以限制」,而是大談三峽工程可有效避免洪水泛濫造成大量人口傷亡和對災區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可有效減少分流入洞庭湖水沙,既減輕洪水威脅,又延緩泥沙淤積,改善湖泊生態等等,造成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利大於弊的宣傳效果。聽取彙報的江澤民、李鵬等對這樣的結論十分滿意。


1990 年8 月22 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國辦發〔1990〕578 號文件,正式成立「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


主任:



鄒家華(國務委員兼國家計委主任)


副主任:



王丙干(國務委員兼財政部部長)

宋 健(國務委員兼國家科委主任)

陳俊生(國務委員)


成員:



楊振懷(水利部部長)

劉中壹(農業部部長)

黃毅誠(能源部部長)

錢永昌(交通部部長)

何光遠(機電部部長)

高德佔(林業部部長)

林漢雄(建設部部長)

朱訓(地礦部部長)

柳隨年(物資部部長)

劉仲藜(國務院副秘書長)

陳光健(國家計委副主任)

蔣民寬(國家科委副主任)

遲海濱(財政部副部長)

郭振干(人民銀行副行長)

曲格平(國家環保局局長)

方樟順(國家地震局局長)

王先進(國家土地局局長)

鄒競蒙(國家氣象局局長)

周光召(中國科學院院長)

劉國光(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


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水利部(不另增加編製),負責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



楊振懷(兼)


副主任:



陸佑楣(能源部副部長)

張春園(常務,水利部副部長)


其中楊振懷是接替到全國政協擔任副主席的錢正英而擔任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領導小組組長,陸佑楣與張春園是任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領導小組副組長。他們都直接參与審查他們領導編寫的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報告。


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聘請了165 位專家,分成10 個專題組對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報告進行審查,審查工作持續近壹年時間。在這165 位專家中有38%的成員參加了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報告的撰寫。這10個專題組是地質與地震;水文與防洪;發電與電力系統;航運與泥沙;機電設備;工程規模、樞紐建築物與施工;移民;生態與環境;投資估算、經濟評價與資金籌措;綜合。負責生態與環境專題組審查的壹共是三位部長級領導,他們是:國家環保局局長曲格平為第壹負責人,其他負責人有國家氣象局局長鄒競蒙和中國科學院院長周光召。


為什麼要讓物理學家周光召來擔任「生態與環境」審查專題組的負責人?這是因為參与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生態與環境組」的大部分成員都來自中國科學院,無論是顧問侯學煜還是組長馬世駿都是來自中國科學院。還有就是因為1984年11月,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將「長江三峽工程對生態與環境的影響及對策研究」作為三峽工程前期重大科研項目,委託中國科學院主持這個項目研究。1987年「三峽工程對生態與環境的影響及對策研究」又被列為「七五」國家重大科技攻關課題,還是由中國科學院主持,研究課題有如《三峽工程對長 江沿岸地區陸地生態系統的影響與對策研究》、《三峽工程對長江水生生物和珍稀物種 的影響及對策研究》、《三峽工程對長江中下游湖泊環境及洪澇地區的影響與對策研究》、《三峽工程對河口生態與環境影響及對策研究》、《三峽工程對庫區環境污染與人群健康的影響研究》、《三峽庫區水土流失現狀和趨勢對生態與環境影響及其對策研究》、《三峽庫區移民環境容量研究》、《三峽工程對生態與環境影響的綜合評價研究》等。到1990 年8月大部分課題研究已經完成,結論是「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讓壹位生態環境學的門外漢周光召來擔任「生態與環境」專題審查組負責人,就是利用中國科學院院長的權力,讓參与三峽工程論證的來自中國科學院的專家們能夠聽從黨的領導,不要擴大矛盾,特別是生態與環境組與論證領導小組的矛盾。


侯學煜堅持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的結論。馬世駿做了壹些退讓,同意在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的結論後面增加「但是壹些弊病是可以通過人為的措施加以限制」的內容。但是馬世駿不同意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利大於弊的結論,他不願意再做退讓。


沒有等到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報告審查結束,侯學煜與馬世駿先後離開人世。1991年4月16日侯學煜死於北京醫科大學附屬醫院,享年79歲。1991年5月30日馬世駿死於河北省豐潤縣境內的壹次不明車禍,享年75歲。馬世駿堅持最後的底線,他不願意再做退讓。這也許是馬世駿死於不明車禍的根本原因。在中國出於政治、經濟或者婚姻關係而死於不明車禍的人還少嗎?侯學煜的離世也許也是因為他的堅持。侯學煜是全國政協常委,享受的是部長級的醫療待遇,79歲去世,應該算是個案。


1991年5月三峽工程審查各專題組完成審查結果報告。1991年7月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召開大會,聽取各個專題組的審查結果報告。1991年8月3日三峽工程審查委員原則通過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審查結論是:「三峽工程前期工作規模之大、時間之長、研究和論證之深,實屬中、外罕見,在重新論證基礎上編製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其研究深度已達到可行性研究的要求,可作為國家決策的依據。」


這就是說,負責「生態與環境」專題組的曲格平等通過了「生態與環境組」的論證報告,也通過了「生態與環境組」的「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但是壹些弊病是可以通過人為的措施加以限制」的結論。同樣在「生態與環境組」論證報告基礎上編寫的《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也就被審查通過了。但是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領導小組潘家錚、陸佑楣在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的總報告中關於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利大於弊,與「生態與環境組」的結論完全不同。在此,曲格平等有意迴避了「生態與環境組」的專業報告與論證領導小組總報告之間的互相矛盾之處,故意睜壹隻眼閉壹隻眼。正是由於這個互相矛盾的結論的存在,證明了壹點,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對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報告的審查是壹次走過場的作秀,曲格平等對「生態與環境組」論證報告的審查是極其不負責任的。


六、第壹個《環境影響報告書》被作廢


就在曲格平等通過了「生態與環境組」的論證報告的審查、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通過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報告的審查后不到壹個月,1991年8月31日下午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國務委員兼國家科委主任宋健主持會議,研究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問題。參加會議的有全國政協副主席錢正英和林業部、水利部、能源部、環保局、中科院、長江水利委員會、三峽辦等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及有關專家。曲格平、周光召等應該都出席了這次會議。看來會議的級別相當高。


為什麼要召開這次會議?這是有人注意到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的總報告中關於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利大於弊,與「生態與環境組」的弊大於利的結論是截然不同的問題。這個問題遲早會暴露出來的,會讓三峽工程決策者十分難堪。這也說明,無論是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還是國務院對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報告的審查,都只是孤立的、分離的專業論證和審查,沒有綜合論證和審查。如果有綜合論證和審查,這種專業組的利大於弊結論與領導小組的弊大於利結論的矛盾是很容易被發現的。


問題是,這個《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已經經過以曲格平為首的專業審查,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也原則通過了三峽工程可行性報告,要推翻重來,可能將三峽工程的上馬往後推遲幾年。只有想壹個辦法讓這個《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廢,重新再做壹個《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得出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利大於弊的結論。


於是有人想出了壹個主意,就是以《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提綱沒有報審批來做文章。筆者以為能夠想出這個主意的人只有兩位,壹位是曲格平,壹位是長江水利委員會主任魏庭錚。曲格平作為引進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制度的引進人,熟知他本人制定的有關條例。魏庭錚領導的長江水利委員會的成員全面參与了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工作,並完成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文字撰寫與編輯。很可能是曲格平與魏庭錚兩位共同合作的結果。


宋健主持的會議做出決定,已經得到審查通過的《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因其提綱沒有報審批的程序錯誤而作廢,需要補做《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於是成立了生態與環境II組,新任的組長是方子云,原來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生態與環境組的副組長。筆者至今尚未找到參加生態與環境II組工作的專家名單,希望知道的朋友能夠提供資料。生態與環境II組必須在1992年召開兩會之前完成新的《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


據說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這次會議的紀要,但是會議紀要至今並未公開。


這就解釋了為什麼要讓國務委員宋健召開這麼壹次高級別的會議,找來這麼多各部委的領導人,來修正壹個小小的程序錯誤。難道中共中央、國務院真的這麼重視程序的正確嗎?這是因為,做壹件壞事,要讓許多人壹起舉手同意,壹起做,大家壹起來挑擔子。這就是人們說的共產黨的制度就是壹個大機器,只要進入這個制度,就是機器的螺絲釘,就要跟著機器轉。好人進了這個制度,也就與這個制度同流合污了。作為中國環保第壹人的曲格平也逃脫不了這個命運。


七、曲格平為什麼不阻止第二個程序錯誤?


1991年10月曲格平領導的國家環保局批准了生態與環境II組提交的環境影響報告大綱。


1991年12月生態與環境II組完成了第二個《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製,結論正好是政治家們所希望的: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利大於弊。這個《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先上報主管的水利部。


生態與環境II組花了壹個多月的時間完成大綱的撰寫,又花了兩個月的時間完成了報告的編製,壹共只花了三個多月的時間。生態和環境II組根本沒有時間重新收集資料,只能是在原有資料基礎上做新評價。就是說,無論是得到「弊大於利」的第壹份環境影響報告和得到「利大於弊」的第二份環境影響報告使用的基礎資料是同樣的。按照常識,利用同壹基礎資料,兩份報告是不能夠得到截然相反的結論。這壹點,曲格平應該十分清楚。


水利部邀請了55位專家成立了預審委員會,張光斗擔任預審委員會的主任,對生態和環境II組提交的《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查。


1992年1月17日,李鵬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國務院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對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意見。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意興建三峽工程,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作為環保局局長的曲格平應該參加了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


前面已經提到,曲格平對中國環保立法做出了重大貢獻。曲格平清楚知道,在1992年1月17日這壹天,國務院常務會議根本沒有權力做出同意興建三峽工程,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決定,因為三峽工程的第二個《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尚未上報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環保總局也沒有批准這個《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國務院常務會議在國家環保總局沒有批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之前就批准三峽工程,是壹個重大的程序錯誤,是壹個比《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大綱未報審批更大的程序錯誤。作為環保局局長曲格平應該向李鵬指出這個重大程序錯誤。


還是李鵬後來比較明智,在《眾志繪宏圖——李鵬三峽日記》壹書中,沒有1992年1月17日這壹天的日記,也就沒有記載由李鵬主持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做出了的國務院關於三峽工程的最重要的決定。李鵬事後知道,他領導的國務院犯了壹個重大的程序錯誤。李鵬通過在三峽日記刪去1992年1月17日的內容來掩蓋這個程序錯誤,起碼說明,他認識到這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作為環保局局長的曲格平難道不應該對此有個交代嗎?


1992年1月21日至24日,水利部在北京召開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預審會議。以張光斗為主任的預審委員會認為:《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符合國家有關環保的法規,評價的範圍、內容和深度達到了評價大綱提出的要求,可以作為國家對三峽工程在生態與環境方面決策的依據,在進行必要的修改後,上報國家環保局審批。


八、曲格平斷送了他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


當水利部把《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和預審委員會的意見送交國家環保局審批時,曲格平是第二次審查《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第壹次是1990年8月到1991年7月作為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成員和生態與環境專業審查組的負責人,審查批准了第壹個《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是: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但是壹些弊病是可以通過人為的措施加以限制。現在審查的是第二個《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是: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利大於弊。


曲格平十分清楚這個弊大於利的結果是如何變成利大於弊的。第二個《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採取了所謂的全流域、多層次的系統分析和綜合分析方法,按23個環境子系統和68個環境因子進行了評價。其實在23個環境子系統並非全部是生態環境子系統,而部分是社會子系統;68個環境因子也並非全部是生態環境因子,而是部分是社會因子,如工業、農業、交通、旅遊、就業、娛樂等等。壹個環境影響評估變成了壹個地地道道的社會、環境影響評估。產生負面影響的絕大部分是自然環境因子,而產生正面影響的絕大部分是社會因子。自然環境因子的累積和是負數,與第壹個《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弊大於利結論壹致;自然環境因子與社會因子累積和是正數,就有了利大於弊的結論。這種評價方法不是曲格平引進的工程環境影響評估方法,而是更高壹級的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的綜合評估方法。在環境影響評估中把社會因子,如工業、農業、交通、旅遊、就業、娛樂等等考慮進來,就造成這些因子在更高壹級的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的綜合評估中再壹次得到評估,這些因子的權重由於重複考慮而得到重視,而自然環境因子只是部分被考慮而被忽視。


1992年2月17日國家環保局給水利部復函,批准第二個《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國家環保局在復函中指出:


三峽工程對生態與環境的有利影響主要是:



三峽工程可有效控制上游洪水,提高長江中、下游特別是荊江河段的防洪能力,有效減免洪澇災害帶來的生態與環境的破壞,減緩洞庭湖的淤積與萎縮;

三峽工程能增加長江中、下游枯水期的流量,有利於改善枯水期的水質,並可以為南水北調提供水源的條件;

三峽工程能利用水能資源發電,年發電量達840億千瓦.時,與燃煤發電相比,可大量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就是憑藉三峽工程這三條有利影響,曲格平批准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為三峽工程開了綠燈。就在國家環保局批准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之後,中國媒體都以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利大於弊為題進行了大量的報道。


1992年3月20日至21日江澤民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討論三峽工程決策,邀請原水利部長、當時的政協副主席錢正英去做對三峽工程的說明,錢正英大談要用三峽工程來代替洞庭湖的作用。是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做出批准興建三峽工程的決策。


在1992年4月3日召開的七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關於興建長江三峽工程的決議,贊成1767票,反對177票,棄權664票,未按表決器的25票。沒有投贊成票的共占出席人數的33%,為全國人大歷史上空前絕後的壹次投票。


2004年1月曲格平接受了《東方日報》駐京記者柯力的採訪,首先記者介紹了曲格平,說他從三峽工程從大壩修建到發電,曲格平都曾參与過論證。關於全球關注的三峽工程對環境的影響問題,曲格平說:「大壩 建成后,從環境上講,最基本的壹項好處是防止50年壹遇的洪水對長江中下游的危害。另外,長江有較長的枯水期,大壩蓄 水后可對枯水期進行調節。再者,三峽工程的年發電量相當於每年燃燒5000萬噸煤產生的能量。」「至於其弊,主要是大壩修成后,大壩上游乃至重慶段的泥沙淤積問題。今年剛蓄水,究竟能否防止,還需時間檢驗 ;二是長江特有的生物尤其是魚類,因大壩會影響其生存和發育,當前中華鱘已經成功實現人工繁殖,但還有些魚類受影響較 大。利弊相權,我認為仍是利大於弊。」問題是,曲格平為什麼在1991年審查批准了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生態與環境專業組的三峽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的報告呢?


2019年長江中下游的夏季洪災、秋季旱災證明了三峽工程對生態與環境的三條有利影響中的兩條是錯誤的。


曲格平是中國環保第壹人,他引進了環境保護立法,他引進了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撰寫、提交、審查、批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是中國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上的第壹次嘗試。之後,中國所有的大型工程的上馬之前都做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或者簡化的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結論都是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利大於弊,因為所有的工程都學習三峽工程,把社會因子都拉入生態環境的評估。既然對生態環境有這麼大的三峽工程,它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利大於弊,那麼還有什麼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弊大於利呢?幾十年來,中國的生態環境遭受了巨大的摧殘,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但是幾十年來中國上馬建設的大型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都是利大於弊。曲格平能對此做出何種的解釋?


曲格平是中國環保第壹人,他引進了環境保護立法,他引進了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曲格平通過對兩個《長江三峽水利樞紐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和批准,也徹底摧毀了他親手建立起來的工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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