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財產權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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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財產權的必要性

帖子由 左翼反共人士 » 2018年9月4日

作者 中國網友

重視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是民主制度的重要特色,也是最具實質性的原則。從18—19 世紀以來,各民主國家都在憲法中明示:私有財產不可侵犯。最早是1789 年法國《人權和公民權利宣言》第17條之即「財產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但法國1793 年重新頒布的《人權宣言》中「神聖」二字刪除了,因為財產權在法律上是對所有人開放的,但在財產的實際佔有上,不可能人人平等。這壹部分人的財產權可能和另壹部分人生存權、平等權發生衝突,可能和社會的公共利益發生衝突,在這種衝突中,財產權並不具有絕對的至上性,需要權利之間的妥協,需要各種作出限制。從歷史上看,西方國家幾次大的革命都與捍衛私有財產權有關。英國的第壹部憲法性文件《大憲章》就是貴族為了限制王權特別是徵稅權而同國王鬥爭的結果。法國的波旁王朝可以任意沒收工商業界的財產歸國王所有或者賞賜給他們的寵臣、情婦,所以,1789 年的法國革命首次提出「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口號。18 世紀美國的獨立戰爭就是因為英國殖民者頒布《印花稅法案》等法令,侵犯了民眾的財產權和既得利益而導致北美殖民地人民的反抗。民主革命的偉大成果之壹就是用法治的精神確定了私有財產地位,以致各民主國家的憲法中都有了關於私有財產的條款。各民主國家的憲法對私有財產的規定綜合起來有三層意思:壹是政府承諾並且保護私有財產。二是不絕對排斥徵收私有財產,按照憲法的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服私有財產,如遷受災害、戰爭。三是可以徵收私人財產,但不是隨意的,必須依法進行,即必須經過正當的法律程序,並且是有償的。保護私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權就是規定了政府公權力的範圍,為私人保留了自治領域。私有財產權是抵制政府權力擴張的堅固盾牌,因為它是政府權力不可逾越的領域。按照啟蒙思想家的理論,政府存在的正當理由就是保護公民的包括財產權在內的各種權利。人如果沒有權利佔有和支配自己勞動的成果,也就失去了維護生命的正當手段。人的生存就失去了動力和條件。所以,財產權是永恆的。某位思想家曾經說過,沒有財產權與經濟自由,國家便成了唯壹的老闆。不論妳名義上有多少政治自由,如果沒有財產權就沒有條件去行使這些自由,有了財產權,公民就有了改進生存條件,追求幸福,追求自由的權利。從另壹角度說,如果以政府的名義剝奪人們的私人財富,最終也必然會把人們的自由和生命強制性「充公」,因為離開了人以後,「公家」並不能再做什麼,財富的再生產需要由具體的人來進行,這樣壹來人就不得不成為生產工具的壹部分,也就不可能成為自己的主人。現在可以回頭去看看純粹的共產專制時代的經濟理論,在那些文字里,人早已被描述為生產力的壹部分。當然,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家說人是生產力中最能動的壹部分,但這又有什麼用呢?把人當做經濟發展的工具,這本身就已經不人道了。當前的中國不多談這些傳統的理論了,但是問題依然如故,執政者滿口都是發展經濟,而對人權狀況淡然視之,實際上是傳統理論的延續。公民存在的前提,必須以生命、自由和財產的存在為前提,對生命的自主權,對生活方式的自由選擇權,人如果沒有這兩樣就與牲畜相似了,談不上公民。奴隸制度下的奴隸,說白了,也就是這樣。北朝鮮人說:「生命屬於偉大領袖」,這話壹出口,他就已經成了奴隸。好,現在再來談財產。生命不是靜止的,是壹個過程,這個過程主要就是支配財產的過程,只有對財產具有自由支配權,才能自由選擇生活方式。生命、自由和財產在人類活動中本來就是三位壹體的概念。如果勞動成果不歸妳所有,妳沒有任何自有財產,不能支配任何財產,那麼自由對妳而言也就根本談不上。中國的「人民公社」時期,農民的農具、牲口和家用鍋碗瓢盆都被公社化了,他們連吃飯喝熱水都不得不在公社食堂,他們還能有什麼自由呢?我創造的財產屬於我所有,由我來做主,由我以各種合法的方式使用和享用,這樣壹種說法顯然是合理的,但這本質上就是私有制。共產主義者認為私有制是壹切罪惡和不平等的根源,這在壹定意義上是對的,從歷史來看,人類幾乎所有的罪惡都是為財富而來。但是,人類為了自身能夠更好地生活下去,也不得不追求更多的利益和財富,而利益與財富就這樣成了人類進步的動力。連恩格斯也說:「文明時代從它的存在的第壹日起直至今日的起推動作用的靈魂:財富、財富、第三還是財富,——不是社會的財富,而是微不足道的單個的個人的財富,這就是文明時代唯壹的、具有決定意義的目的」。按照恩格斯的說法也可以這樣說,如果剝奪了微不足道的個人財富,就等於去掉了文明時代的推動力,也就等於進入了壹個野蠻時代。果然,從列寧開始創立無產階級專政以來,共產專制以各種方式開始剝奪人們微不足道的個人財富,使部分國家的人類文明在壹瞬間掉入到中世紀以來最黑暗的野蠻時刻。因為剝奪了個人財富,連人們對食物的使用權都被剝奪,蘇聯、中國和朝鮮等各主要的極權國家都發生過大飢荒,中國為此死亡數千萬人。從人類精神文明的發展來講,財產權既是推動政治文明,制度文明的推進器,同時,它也是構成政治文明的核心內容。私有財產權是指個人擁有的全部的財產所有權,不僅包括物權(動產和不動產的所有權),還包括債權、營業權以及無形財產權(特許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甚至還包括思想權和知識權。在共產極權制度下,政府可以沒收物權(動產和不動產的所有權),還包括債權、營業權以及無形財產權(特許權、專利權、著作權等),但是它們難以沒收思想權和知識權,因為思想和知識這類財富存在於人們的頭腦中。在這樣的情況下,思想和知識如果不能被用來歌頌政府就成了極權政府的敵人,於是對知識份子的大規模戧殺就成為必然。中國的「反右運動」就把幾十萬有獨立想法的知識分子揪出來批鬥,或者送去勞改。柬埔寨的波爾布特乾脆把大批有「不良思想」的知識份子從肉體上加以消滅。在鄧小平時代的中國,人們對「知識越多越反動」這壹說法進行了壹些反省,但是極權制度本身不會從根本進行反省的,它只會換壹種方式對抗各種思想的威脅。所以直到現在,眾多的異議人士僅僅因為思想和觀點,還是會被關進監獄。民主制度大概是這樣的,在私人領域實行自治管理,算是私有制,而在公共領域實行公共管理,算是公有制。妳看民主國家就是這樣,妳自己的事情就自己做主,壹票制;如果是大家的事情,大家壹起做主,壹人壹票制。專制制度恰恰與此相反的,個人的財產權利和其他權利被統治者以「公有制」的名義剝奪了,妳的言論自由被言論審查限制了,妳的遷徒自由被戶籍制度限制了,妳家的房子也隨時會被人家拆掉。但是,專制制度下的統治者卻在公共領域卻實行了私有制,也即公共權力私有化,他們不允許妳參与競選,他們不允許妳組織政黨,他們甚至不允許妳遊行示威和罷工。對個人的財富剝奪以後,必須用專政的手段保護這種剝奪,這就必然導致政治上的專制,這已經被歷史反覆證明。再換壹個角度說,因為沒有政治上那壹票的權利,專制制度下的所謂「公有制」根本也不是什麼公有制,只能是政府所有制,或者官有制。妳連壹票的權利都沒有,對妳來說哪裡有「公有」?政府所有制在經歷了反覆的分配之後,壹定會演變成權貴所有制。也就是說,誰有更多的權力,這些被剝奪來的財富最終就是誰的。中國共產黨在建政之後對社會進行了壹輪又壹輪的改造,資本家、地主和農民的財富都被聚集在政府手中,然後呢,大家都明白,鄧小平讓壹部分人先富起來,而最容易富裕起來的人就是大權在握的那些人和他們的孩子,終於,中國社會的大部分財富又合法地裝進幾百個家庭的私人腰包里了。所以說,共產極權之下沒有任何公有制。世界上有沒有公有制這種東西呢?有。在民主國家,山脈和海洋有可能是公有的,公路可能是公有的,機場也可能是公有的,火箭和衛星可能是公有的,軍隊是公有的,甚至很多企業也可能是公有的。但是,民主國家的這種公有制建立在壹人壹票的基礎上,這種公有制是建立在政府公有的基礎之上,正因為如此,民主國家的公有財產最終在所有的公民那裡都有平等的決定權和管理權,是私有制的壹種升華,而不是對私有制的背叛。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個人對很多事情是無能為力的,個人對財富的掌握和使用從來就不是無限的。財產權往往伴隨著社會責任和社會義務,它的使用也往往應服務於公共福利。在個人無能為力、難以進入的領域和不樂意進入的領域,為了公共福利的需要,公共事業就是必要的,公共財富的積累就是必要的,比如在航天領域,比如在環保領域,都是必要的。在今後的文明進程中,個人無能為力、難以進入的領域和不樂意進入的領域也許會越來越多,公共財富的積累也許會越來越多,按照社會主義理論來講,民主國家的社會主義程度也會越來越高,但公共福利最終也是為個人生活服務的,它沒有任何理由對個人生活進行非法侵犯。真正的公有制必然伴隨著政治上的平等,必然是壹人壹票,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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