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怎麼看待德國這個關於宗教信仰自由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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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怎麼看待德國這個關於宗教信仰自由的判例?

請問大家怎麼看?德國聯邦行政法院裁決拜仁邦邦長剛當選時頒布的,在全邦所有公權機構上掛十字架行政命令,為合法,既沒有侵犯憲法中的宗教自由權,也沒有觸犯憲法中的歧視條款(歧視其他世界觀者)。此前慕尼黑行政法院也判邦長勝訴。
該命令被「思想自由聯盟」起訴,認為其違法。請大家各抒己見。這裏說明一下:德國除了有聯邦最高法院,另外還有憲法法院,主要審理與公權機關、人權(憲法中前19條規定的內容,又稱基本自由或稱基本權利)有關的案例。
圖片為關於該判決的報道,圖片中為2018年新當選的邦行政首長Markus Söder(德國稱為首席部長,因為邦一級也是獨立法人,有自己的憲法,所以邦政府也有各內閣部長)。
轉自:freedomc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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