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節明:台灣禁王志安入境完全正當:駁沈良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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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節明:台灣禁王志安入境完全正當:駁沈良慶

帖子民運鬥士 » 2024年9月9日

   台灣禁王志安入境完全正當:駁沈良慶



  最近中國網紅大V王志安(王局志安)因為在訪台期間上媒體節目,抨擊台灣民進黨以及台灣民主制度(如罵台灣民主制度「劣質」),而遭台灣民進黨政府處以五年內禁止入境的處罰。

  對此,許多中國大陸反對派人士,尤其是反民進黨的人士,群起譴責民進黨政府打壓言論自由,違背了民主的原則,有損台灣的民主形象云云。

  其中就有因言論坐過中共大牢的沈良慶先生,沈某人此番的二重表現,著實令我大跌眼鏡:此公一方面堅決反對維護巴勒斯坦平民生命的「政治正確」,任何譴責以色列無差別轟炸加沙醫院和居民區的聲音,都被他指斥為「白左的政治正確」,甚至指控為縱容恐怖主義;但另一方面他又展現出濃重的掉書袋書生酸腐的「政治正確」,和粉紅五毛共舞,舉雙手雙腳維護中共國泛紅大V王志安來台反民主、反台灣政府的「言論自由」,並堅決反對台灣政府對王志安禁止入境的做法。


  我驚嘆于在王局志安遭入境一事上,這麼多人節奏之歪,無知之深,居然到了有意無意與共共舞,且自感大義凜然的愚蠢境界。

  

  首先他們連入境他國的權利,並非天賦人權的常識都兩眼一抹黑。

  入境他國的權利,並非與生俱來的權利,而是一種後天被賦予的權利,就象駕駛汽車的權利一樣,你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享有(必如體檢合格,通過交通規則筆試和路考),你要入境他國,必須合符條件,並且遵守他國政府的規定,包括在他國停留期間不能做與身份不相符合事情,否則他國政府當然有權禁止你再次入境。

  正常的人都知道,台灣是事實獨立國家,只是缺少一個聯合國的名份而已。中共國公民王志安入境台灣,等於外國公民來台,但外國公民王志安,以旅遊簽證來台後,卻在台灣做與旅遊身份不相符合事情,因而遭台灣政府禁止再次來台,這完全算不上其人權和言論自由受到侵犯。

  關於「人權」,上文已經說了,入境權不是天賦人權,台灣政府禁止外國公民王志安來台,屬於一國主權範圍之內的事情。

  關於「言論自由」,台灣政府並沒有因為王志安在台灣反對民進黨政府、反對台灣民主制度,而抓捕或驅逐他,只是禁止他再次來台灣而已——王局志安盡可以在台灣以外任何地方,繼續反對民進黨,繼續大罵惡罵台灣的民主。。。迄今為止,台灣民進黨政府既沒抓捕、驅逐王志安,也沒有通緝、威脅,或者派特務騷擾離開了台灣的王志安,這算得哪門子打壓或侵犯「言論自由」??

  

  那麼,台灣政府禁止王志安來台,是否違背了民主國家的原則?這的確違背了民主國家的原則,如果不考慮民主國家的生存權的話,但這不是荒唐嗎?

  民主國家也必須捍衛自己的國家利益,否則民主國家無法生存,會被對外擴張的專制國家征服或顛覆。因此,在特殊時期和特殊情況下,民主國家即便對本國公民的公民權作出一定限制,都是正當的,並不違反民主國家的原則,更何況是對外國人入境作出限制。

  例如,在二戰期間,英國就實行宵禁政策,英國公民的言論、集會、結社等方面都受到一定限制,敵國公民(如德國人、義大利人、日本人)在英國的財產更會被沒收。。。怎麼沒人指控英國違背了民主國家的原則、有損於民主國家的形象呢?

  冷戰期間,美英等西方國家對敵國公民蘇聯人的入境也採取的比較嚴格的限制,美、英這麼做違背了民主國家的原則、有損於民主國家的形象嗎?

  今天台灣所面臨的,就是這麼一種特殊情況:台灣與中共國的關係,根本不是正常的國與國之間的關係,而是比冷戰中美蘇關係更加緊張的嚴重敵對關係——中共國坐擁碾壓優勢的軍事實力,磨刀霍霍,軍演頻頻,完全是一副征服台灣,消滅台灣民主制度,變台灣為香港第二的架勢!

  在中共國這種高度敵對情況下,台灣政府對來自中共國的一些對台灣制度、台灣政府不友好的人採取入境限制措施,難道不必要嗎?難道不正常嗎?

  何況「王局志安」乃前央視主持人,一直與中共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其反對台灣民主制度、反對台灣現政府、支持中共武統的立場毫不掩飾。。。在中共武統磨刀霍霍的情況下,台灣政府再不限制王志安這樣的人入境,難道要放任數中共派出數以千萬計的「輿論引導員」大軍,來台灣自由地操弄輿論,煽動顛覆台灣政府和台灣的民主制度嗎?

  高度敵視台灣,且一心要消滅台灣民主制度的中共國,是如假包換的極權國家,共產黨一手遮天,媒體針插不進、水潑不進,而台灣的媒體則是多元化、私營化。。。如果在大陸武統威脅日甚的情況下,台灣連禁止王志安類人來台的反制措施都不敢有,試問台灣的自由還能生存嗎?

  極權國家vs民主社會,本身就有不對等的優勢,在極權國家嚴重威脅——隨時武統的情況下,如果為了「民主」虛名,而放棄對國家安全的捍衛,此種「撿芝麻丟西瓜」的本末倒置,是不折不扣的宋襄公式的愚蠢!

  雖然我很不喜歡台灣民進黨的進步主義、擁抱彩虹文化。。。但捫心自問,這次民進黨政府對王志安之流的限制入境處罰,完全正當、必要,唯一的缺憾是台灣政府對中共國的對等反制措施,做得太不夠了,比如:

  台灣政府一直放任一個以武統相威脅、高度敵對、一心要消滅台灣自由的政權的logo——五星紅旗,在台灣公共場合四處招搖、到處飄揚,同時大陸共產黨當局卻嚴禁台灣的「青天白日滿地紅」在大陸公共場合有絲毫的出現,這公平嗎?民主國家以色列,能夠容忍納粹德國的國旗在本國招搖嗎?鑒於大陸對台灣高度敵對的「武統」態度,台灣憑什麼不可以對等地禁止五星紅旗在台灣公共場合的出現?


  沈良慶一方面舉雙手雙腳支持以色列屠殺平民,一方面捍衛王局招安「言論自由」的「反政治正確」雙標表現,反映出他的缺乏悟性,及人文素養的局限性:

  這位前中共檢察官,一方面深受中共政法委視人命如草芥觀念的影響,一方面又受迂腐公知的誤導,以教條主義的思維來理解言論自由和普世價值。

  我們同情沈良慶曾受中共迫害的遭遇,但對老沈的局限性,中國民運異議人士應該瞭然並引以為戒,因為以老沈的思維方式來建設新政府和處理國際關係,是會走彎路的。

  



曾節明 2024.1.29 濕寒覆雪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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