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一梟:破戒草之二:共和國心腹最大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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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一梟:破戒草之二:共和國心腹最大的隱患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4月27日

   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來,許多美好的事物和詞語都遭受了全面的解構和徹底的顛覆,如小姐、同志、農民之類稱呼。特別是農民二字,不再是儉樸、誠懇、老實、勤勞的象徵,而是成了窩囊、卑賤的同義詞。連我五歲的兒子都知道罵老爹為「農民」了。

   老梟出身農村,干過農業,確曾是百分之百的農民。對此,我不既以為榮,也不以為恥。出身是不容選擇的,就象老妻出身小市民、兒子出身大知家庭一樣。

   有人說農民貧困愚昧、無知無能、不懂民主、素質低劣。就算這些指責有一定道理,那是什麼原因造成的?誰又是罪魁禍首?在國民黨統治時期,農民已是革命的先進分子、同盟軍和主要力量之一,而解放五十多年了,在三個代表的領導下,怎麼反而越來越落後、愚昧啦?

   既使由於歷史的原因,我黨在解放前、解放初對農民以及全體國民許下的民主、自由的種種諾言,無法兌現了。黨和政府為了自己的長治久安,也應該在政治、經濟、科技各個領域熱誠的幫助、引導廣大農民,採取切實措施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道德修養、民主素質,而不是不斷加大壓迫、剝削的力度,以空前沉重的苛捐雜稅去榨乾他們的血汗脂蒿,以無比嚴密的天羅地網去封殺他們致富發展、當家作主的願望,任憑他們淪為共和國的低等、劣等公民!

   而且,不少地方的農民,不但村官、鄉官的選舉權有名無實,不但享受不了人的尊嚴,連最最基本的財產、生產安全都得不到起碼的保障!看了正式媒體上《為讓領導一覽無餘,下令拔掉百畝玉米》的報道,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

   據《大河報》6月7日報道,為讓上級領導參觀路邊工程時能「一覽無餘」,鄧州市彭橋鄉政府領導竟斷然下令將沿公路邊正在生長的高稈作物統統毀掉,彭轎鄉沿公路五個村的村民因此遭殃。據估計,共被毀玉米地不下百畝。記者採訪了柏林村黨支部趙書記。趙書記說,毀玉米事鄉里催得急,他也沒辦法。記者問:鄉里讓毀玉米究竟是何意圖?他回答說:主要是路邊樣板田裡的高稈作物有礙上級領導檢查。

   吹牛拍馬,巴結上差,欺上瞞下,教條主義表面文章,並不奇怪。只為了耽心有礙上級領導的視線,居然毀糧百畝,手筆可謂大矣。如此荒天下之大唐的大手筆,既使在官尊如神民賤似草的封建極權專制時代,想必也是難以發生的。據《大清律例-戶律》「棄毀器物稼穡等」條:「凡棄毀人器物,及毀伐樹木稼穡者,計贓,准盜竊論」,「擅食田園瓜果」條:「凡於他人田園,擅食瓜果之類,坐贓論。棄毀者,罪亦如之」。又如《宋刑統》中:「諸在官侵奪私田者,一畝以下杖六十,三畝加一等。過杖一百,五畝加一等。罪止徙二年半,園圃加一等」。在官,即居官挾勢也。當官的侵犯、損害在百姓田產,是要挨打屁股和被流放的。

   可是,類似事件,在號稱三個代表的我黨英明領導之下的當代中國,卻層出不窮(不用舉例了罷,去查查公開發行的刊物也就知道啦),這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深思。

   我相信,既然上了報刊電視,天下皆知了,而鄉政府級別也不太高,毀玉米事件是有望得到嚴肅查處的。問題是,這僅僅是該鄉領導的責任嗎?是怎樣的「上級」和上級的上級,是怎樣的執政黨和體制,縱容他們胡作非為?如果該鄉領導是由百姓選舉出來的,要對治下百姓負責,如果他們知道這樣做的嚴重後果,還敢明知故犯嗎?

   我是旗幟鮮明的網上著名的反暴力革命分子。然而,如果既不創造必要的條件讓廣大農民實實在在而不是形式上選舉村官,並逐步讓他們選舉鄉官、縣官,又不允許農民成立農會之類組織維護自身利益,而黨國又拿不出有效辦法制止類似事件的發生,那麼,有朝一日,忍無可忍的農民揭竿而起,殺掉當地諂上壓下的狗官,推掉當地殘民以逞的政府,無論從古今道義上、馬列革命理論上,還是從現代國家的法理上,都是站得住腳的。

   無論何處都站不住腳的,是那些王八蛋政府和娘希匹官僚!

   焚林而田,明年無獸;竭澤而魚,明年無魚。是到了與民休息、給農民以國民待遇的時候了。農民,我的父老鄉親們,是老梟心中最大隱痛,也成了共和國心腹最大的隱患啊…。

   200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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