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一梟:答客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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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一梟:答客問之一
閑居高樓,萬象呈前。窗外風雲際會,廳中小友雜坐。客人七嘴八舌亂問,主人東拉西扯亂答。問得尖銳答得巧妙,問得幽默答得滑稽。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古今中外天上地下,盡在舌端滔滔。每問一題,繳大洋一百,湊夠當晚酒資即止,並據記錄整理上網。
對了,客廳對廣大網友開放。歡迎交流,歡迎提問。
客:你為什麼反對社會主義?
主:非也非也。對於真正的社會主義,我擁護之不暇,豈會反對?
日本近代社會主義運動先驅幸德秋水,在《社會主義神髓》一書中,指出社會主義四個基本原則:一、物質生產資料即工地和資本歸公有。二、生產公營。三、社會收入公平分配。四、社會收入歸個人所有。
三、四兩條,毛澤東時代就不曾實行過。而今則四條俱廢,哪有社會主義的影子?
還有,幸德君的結論是:社會主義就是民主主義,就是人民自治。國家是全體人民的國家,主權為全民所有;政治是全體人民的政治,由人民掌握,人民享有更加廣泛的民主權利。
社會主義民主,是民主的更高級階段,是民主主義的更高形式。如當今西方社會主義的主要形態,是社會民主主義,其基礎是得到強化的福利國家,是嚴密的社會保障體系。
客:我國不是社會主義社會?
主:當然不是。舉一個小例子:馬克思在《評普魯士最近的書報檢查令》一文中,對普魯士的書報檢查制度提出了尖銳批評:「報刊不僅被剝奪了對官員進行任何監督的可能性,而且被剝奪了對作為許多個別人的某一階級而存在的各種制度進行任何監督的可能性」。在批判普魯士的書報檢查制度中,形成了一系列的輿論監督思想,並可以看作社會主義國家權力制約的理論之一。
不論是改革開放前還是改革開放后,所謂的輿論監督,一直是口惠而實不至;所謂的新聞自由,僅僅寫在憲法里,而憲法自誕生之日起便被虛置了。明裡的書報檢查制度雖然沒有,實質上,輿論導向滴水不漏,新聞封鎖嚴密無比。一部《新聞法》,喊了二十年,還不肯真正拿出來。這都是與馬克思主義背道而馳的。
在馬克思眼裡,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社會相比,能生產出更多的物質財富,並且以更加公平的方式來分配財富。可惜的是,由於馬克思主義暗通專制獨裁,嚴重先天不足,這些主張全都落空了。
客:那我們是什麼主義?
主:非驢非馬,四不象。勉強言之,毛澤東時代是國家社會主義;鄧小平江澤民時代,是權貴資本主義。
社會主義主張由國家掌握財富的生產和支配,但這裏的國家,絕非代表某一階級利益,並對另一階級進行壓制和掠奪的暴力機器。國家必須保證財富的公平分配,保證全體人民得到發揮各自智能的機會,保證每一個國民安居樂業。不然,就是偽社會主義。
某些人指鹿為馬,拉大旗作虎皮,把國家主義與權貴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混為一談,以便從混水中,大撈特權和不義之財。
客:你對現行體制怎麼看?
主:當今中國,是集中央集權主義與地方保護主義為一體,把社會主義的優點和長處盡行拋棄,將資本主義的弱點和短處全都拿來。市場經濟,成了市長經濟、權力經濟。所有的社會資源,政治、經濟、文化,大多為某一黨派所壟斷,社會分配嚴重不公,人民收入極端懸殊。
以我看來,我們的現行體制,是很壞的制度,是把好人變成壞人、把人變成鬼的制度,不但與西方資本主義或議會制的社會主義,不可同日而語,某些方面,既使與封建主義比,也有所退步!
客:能舉例說明嗎?
主:例如,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有人認為此說不確,我這裏循俗通稱),帝王是世俗的權威,但不是理論的權威。在理論上,今聖的權力還是要受到古聖(孔夫子)的學說制約的。不象共產黨的領袖們,如斯大林、毛澤東,即是革命家,又是思想家,既是當權派,又是理論家,掌握了一切話語的解釋權,可以「禿子打傘,無法無天」。
據梁啟超考證,中國早在漢代就有上議院和下議院。詳見他在《古議院考》。他以為漢代是開辦議院最完備的時代,也該是最民主的時代。這當然是胡說,凡略懂歷史者都知道,漢朝司馬遷為李陵辨了幾句,就被割了雞巴;太學生議了幾句朝證,就惹來「黨錮之禍」。但是,這畢竟說明,形式上,國家大事,貴為皇上,也須與諫大夫呀、博士呀、議郎呀會議一番的。
還有朱熹,就曾多次上書責皇上獨斷。他指責登基不久的趙擴:陛下調換、任命官員,派出大使,既不與大臣商量,又不交朝廷討論,既使陛下的意見正確,「亦非治世之體」。
可見宋時朝中大事,慣例是要經過廷議的,皇上對臣下,也有一定尊重。也可見當時文臣,是很有一些膽量骨頭的。
古代知識分子(士)的這種膽量骨頭,由儒派老祖孔夫子、二祖孟夫子初創心傳,代有傳人。特別是孟子,是一個典型的「不召之臣」,「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他這種狂傲人格及理論對後世士大丈階層產生了巨大鼓舞和影響,這種大丈夫,自古以來,數不勝數。只有到了「文革」以後,才逐漸「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跡滅」,留下老梟「獨約寒江雪」,悲哉。
客:那麼,你認為社會主義比資本主義好?
主:真正的社會主義社會裡,人類不受財富的支配而是公平同理地支配財富,在政治上、經濟上切實享有並不斷提高共同、均等的權力和幸福,由於生產力的極大發展、人民道德修養的極大提升,自然地廢除了財富的競爭,開展智德的競爭。只不過,在目前的歷史階段和中國實際條件下,絕難實施。勉強照方抓藥,必定遺患無窮。
退而求其次,我主張向資本主義學習。
客:全盤西化?
主:不論是科技、文化還是政治,西方諸國,都優我許多,值得潛心力學。至於全盤西化,那僅僅是個詞語而已,非不為也,是不能也。不論如何西化,如何照搬,中國仍然是中國,只不過政治更民主了、人民更自由了、國家更強大了。所以我主張多多向西方靠攏,向憲進民主邁進。
我國百年前已有憲法了,可憲政建設,至今仍未開始。修憲雖易,行憲太難。
客:憲政的路徑在哪裡?
主:憲政之於憲法,不僅受制於法律制度,還取決了政治體制、社會結構、民眾素質等種種因素。
條條道路通羅馬。通向憲政大小路徑很多。根據我國政經現狀,竊以為從落實言論、新聞自由開始,以較易行。
許多網友認為,我只會罵,而缺乏「建設性意見」,只破不立。其實,破,立在其中矣;罵,建設在其中矣。罵倒道德的墮落、制度性腐敗,清理垃圾和廢墟,正是為了更好地建設嘛。
什麼叫建設性意見,殊不易言。我在給全國人大上書中,提及十二條意見,大家看看:
一、解除報禁。雖然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結社、言論等等自由,但眾所周知的事實是,這些自由,至今仍停留在紙上。報紙、電台、電視台,大多是黨辦、官辦的,記者,大多是政府豢養的。少數民間媒體,也受到嚴密控制。至於組黨,更是碰不得的高壓線。文革中,張志新、遇羅克等人,僅僅因為說了真話就被處以極刑;現在,仍有多少優秀的人才,因為表達了內心的思想而入獄、而被迫流亡海外。這是自毀長城,是精神的自我閹割和殘害啊。通過壓倒言論自由取得的穩定,是虛假的弱不經風的穩定;通過塗脂抹粉創造的繁榮,是建立在弱勢群體血淚之上的少數人的繁榮。我將取消民間辦報的限制,允許並歡迎不同聲音的存在,還廣大公民言論自由。對政府,媒體有監督的自由,人民有批評的權力。
同時,我將誠懇邀請逃亡海外的有識之士和政治、文化精英歸國,共商國是。他們都是國家培養的傑出人才、是「國之重寶」呵。不論他們是學者、作家、藝術家,還是政治家、異議分子,都可以在國內自由地生活、工作、發表他們的見解。不同的思想、意見,可以通過公開爭論,協商、談判來協調,也可以交人大表決,誰的意見對,誰的意見於國於民有利,就聽誰的。
二、從農村開始,切實落實九年制義務教育。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了,老少邊窮地區,還有多少孩子因貧困而失學,輕了說,這是對國家前途的不負責任,說重點,這是對全民族嚴重的犯罪!國家教委各級領導,難辭其咎。如果我們下一代,仍然文盲、科盲成群,我們的民族,何時才能振興!縱然我們的經濟表面上看起來多麼發達,如果教育跟不上去,我們永遠也成不了世界強國!再也不能把九年制義務教育,推給社會、推給希望工程了。這部分經費,必須由國家承擔起來。國家再窮,也不能窮了孩子、窮了教育!就是借外債,也不許有一個孩子(特別是農村)因為貧窮、因為交不起學費而失去讀書的權利!
三、厲行節約,勤儉建國。停止一切首長工程、政績工程、面子工程以及為了歌舞昇平而搞的大大小小的工程,例如國家大劇院,各級黨慶國慶,例如奧運。申辦奧運,國家當然支持,但在經費上,哪個城市申辦,哪個城市自力更生解決。同時,不但要算政治帳,也要算經濟帳。這次國家拿出2000億來給北京辦奧運,對其他城市、特別是老少邊窮地區,太不公平了。國庫是屬於全國人民,不是屬於某個城市的,更不是某幾個實權人物的私人銀行。我們的國家還很窮,還有許多人民未能脫貧,國家的錢,必須精打細算,每一筆都用在刀口上。
四、實行各級人民代表的普選,把真正能代表人民利益(絕不是停留在口頭上)的傑出之士選上來。那種與領導合個影、與主席握個手,就感到榮耀無比者,能為人民,為老百姓說話嗎?而且,立法監督參政議政、責莫大焉。可是,我們的人大領導崗位,一直是一種照顧性的崗位,人大領導都是黨政領導崗位上退下來的同志來擔任,是退居其次的角色。這是不正常的。
五、取消特權,切實維護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而不僅僅是生存權,還包括人身權、隱私權、知情權、言論權、思想權以及所有權等等。關於「人權問題」,應該超越黨派和意識形態之爭,從中華民族的生存和發展的高度來考慮。不可否認,我們國家還存在著太多侵犯、踐踏人權的現象。「人權」、「人道主義」已成為美國和西方國家向我們政府施壓的借口,並以此謀求他們的政治、經濟、外交利益。而我國政府也不斷出讓經濟外交方面的國家利益來緩解西方世界對我「不良人權」的責難。我不明白,中國人民要求民主的願望,反而讓西方國家從中漁利。這也太荒唐了。蒼蠅不叮無縫的蛋,與其一個勁地指責美國和西方的霸道行徑,還不如退而結網,讓自己的人民真正享有基本的人權。比如知情權。君子坦蕩蕩、事無不可對人言。一個人如此,一個國家也應如此。國家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應該讓老百姓知道(關係國家安全的國家機密、軍事機密例外),大到三峽工程、五四真相、中俄、中印邊界協議條約,小到國家大劇院等等。
六、促使共產黨對文革、「x四」、對八十年歷史進行深刻反省、反思,承擔起自身責任,而不是一味的逃避、粉飾。封建帝王必要時還能下罪已詔呢(不用告訴我那都是做樣子的),難道一個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的大黨,連封建君主的氣度也沒有嗎?特別是八九學生運動,我不懂什麼玄之又玄的大道理,我只知道,學生要求反腐敗,要求與黨和國家領導人對話,沒錯。即使行為過火,態度過激,也是出於憂國憂民的一片赤子之心。思想的問題,思想解決,政治的問題,政治解決;思想政見之爭,動用人民軍隊,無論如何,都是難以自圓其說,難以向歷史和人民交待的。
七、建立有效的權力制約機制,並落實「陽光法」,從我開始,從中央到地方的領導同志,都必須把個人財產,包括家庭、子女的財產,向全社會公布,接受人民的監督,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讓上上下下所有貪官污吏無所遁形。為什麼近幾年來反腐敗的口號越喊越響,而腐敗分子卻越來越猖狂,腐敗現象越來越泛濫和蔓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還存在著不受制衡的權力。腐敗的源頭,在上面。只除枝葉不除根,是在自欺欺人。
八、從改革戶籍制度開始,切實保障農民的各項公民權利。農村出來的人們都知道,現行戶籍制度是何等的野蠻和無恥,它強制性地捆住農民的手腳和自由,把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完全分離開來,讓農民淪為共和國的二等公民。在今日的中國,處於社會最低層受盡剝削和壓迫的是農民。他們沒有自己的政治代表,沒有通過談判來維護自己利益的可能。在我當政的國家裡,鄉村幹部不得到農民家裡去橫徵暴斂,城裡公安不得把進城的農民隨意拘禁、打罵、罰款;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必須包括八億農民在內。中國農民有權利享有政府提供的一切待遇。
九、推動軍隊國家化。軍隊是人民的軍隊、國家的軍隊,是保家護國、保衛人民安居樂業的鋼鐵長城,不應該成為某個黨派的工具。政黨之爭、理論之爭,軍隊不許介入。
十、大力推動政治體制的改革。為了民族的團結和國家的穩定,我反對一切暴力,我主張自上而下的改革,我將促動共產黨改革僵化的政治、經濟體制,以憲法為基礎、實行民主和法制,建立和健全社會主義民主自由的政治體制,行政司法要獨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將在受到制衡和監督的體制內行使權力。
十一、誠摯邀請台灣地區領導人前來大陸參觀訪問,並就和平統一大業舉行懇談,歡迎台灣民進黨、國民黨、新黨等各黨派的領導與我共同競選國家領導人,我相信中國人民的政治智能和正義感。
十二、在國際交往中堅持自尊自重自強的原則,不亢不卑;一切以國家利益、民族利益為重。絕不忍辱偷安,也不一味韜光養晦(那是自欺欺人)。例如美國炸我使館、撞我軍機事件,按國際法、國內法,該如何處理,交由人大表決,這不是講人道主義的時候,外爭主權和尊嚴,不應是一句空話,十二億中國人民的向心力,是抵抗任何侵略和壓迫的最堅強的後盾。如果發生印尼殺我僑胞、菲律賓擄我漁民之類事件,必須理直氣壯,有理有節地進行鬥爭,而不能置之不理。不論國內的人民還是國外的僑民,我們都有義務和責任保護他們生命財產安全不受侵犯。
此上十二件事,是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沒有先後主次之分。這些措施還很不成熟,很不全面,我將在工作中深入思考,廣泛聽取各界意見,進一步充實、完善。由於國內、國際、現實、歷史等等多種原因,我們國家,早已痼疾纏身,我將與大家一起盡責儘力,力挽狂瀾,奮勇拼搏、百折不回,為現代化事業的健康發展和建設一流強國、大國而奮鬥。
我這十二條陳,對於打破當前國內政經僵局,具有一定的作用,也是通往憲政大道的幾條小小路徑。
客:這十二條意見,直指當今弊病所在,都比較尖銳,你不怕惹來麻煩嗎?
主:它們寫在《國家主席競選書》中,在國內外各大網壇,如關天茶合、北大論壇,都獲極高點擊率和喝彩聲。至於麻煩,還不至於。當時跟貼紛紜,一些比較精彩的都存檔了。其中沙牛網友的,指出十二條,條條符合憲法:
作者:沙牛
「所謂競選主席云云,自幽一默耳。」,既然是幽默,那俺也來幽幽。根據憲法第七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你好象還要等上幾年才可以!!呵呵~~~
又根據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到了2009年12月10日,如果你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你有權利競選國家主席。
另外,你的幾件大事,不用你操心,有憲法「為」證:
一、解除報禁。(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二、從農村開始,切實落實九年制義務教育。(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三、厲行節約,勤儉建國。(第十二條 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第十四條 國家厲行節約,反對浪費。)
四、實行各級人民代表的普選。(第一百零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分別選舉並且有權罷免本級人民政府的省長和副省長、市長和副市長、縣長和副縣長、區長和副區長、鄉長和副鄉長、鎮長和副鎮長。)
五、取消特權,切實維護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六、促使共產黨對文革、「五四」、對八十年歷史進行深刻反省、反思,承擔起自身責任,而不是一味的逃避、粉飾。(第二十七條 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第五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七、建立有效的權力制約機制,並落實「陽光法」。(具體不好找,但是各級人大、檢察院、法院、國務院等等從理論上來說都是相關制約的)
八、從改革戶籍制度開始,切實保障農民的各項公民權利。(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九、推動軍隊國家化。(第二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
十、大力推動政治體制的改革。(這有點難找,不好意思)
十一、誠摯邀請台灣地區領導人前來大陸參觀訪問,並就和平統一大業舉行懇談。(憲法序言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十二、在國際交往中堅持自尊自重自強的原則,不亢不卑。(憲法序言 中國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中國堅持獨立自主的對外政策,堅持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發展同各國的外交關係和經濟、文化的交流;中國人民對敵視和破壞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內外的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必須進行鬥爭。)
君何憂國憂民?憲法在此: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根據憲法,我看我們到底誰在違法?
我當時的回貼是:
感謝沙兄,非常感謝!原來這篇東西一點不違「法」。說實話,因為憲法一直被虛置,我十幾年前偶然看過一下,早都忘了。這篇東西上網后,不斷受到「警告」和騷擾,許多相識不相識的人都要我「保重」呀不要「過問政治」呀弄得草木皆木。上街發現有人跟蹤,也以為是國安局便衣,有一次差次把一個跟了我一段路的人當作便衣點他死穴!呵呵。不過有關部門一向不把憲法當一回事,不然,也不敢「使衛巫以監謗者」---如電信部門,競敢發令私拆電子郵件!不讓老百姓說話,甚至互聯網也嚴密監控!老梟早已作好準備!tmdwbd來吧!一梟
好,今天就到這裏,因為晚上喝酒的錢已綽綽有餘了。哈哈
2002、6、4
對了,客廳對廣大網友開放。歡迎交流,歡迎提問。
客:你為什麼反對社會主義?
主:非也非也。對於真正的社會主義,我擁護之不暇,豈會反對?
日本近代社會主義運動先驅幸德秋水,在《社會主義神髓》一書中,指出社會主義四個基本原則:一、物質生產資料即工地和資本歸公有。二、生產公營。三、社會收入公平分配。四、社會收入歸個人所有。
三、四兩條,毛澤東時代就不曾實行過。而今則四條俱廢,哪有社會主義的影子?
還有,幸德君的結論是:社會主義就是民主主義,就是人民自治。國家是全體人民的國家,主權為全民所有;政治是全體人民的政治,由人民掌握,人民享有更加廣泛的民主權利。
社會主義民主,是民主的更高級階段,是民主主義的更高形式。如當今西方社會主義的主要形態,是社會民主主義,其基礎是得到強化的福利國家,是嚴密的社會保障體系。
客:我國不是社會主義社會?
主:當然不是。舉一個小例子:馬克思在《評普魯士最近的書報檢查令》一文中,對普魯士的書報檢查制度提出了尖銳批評:「報刊不僅被剝奪了對官員進行任何監督的可能性,而且被剝奪了對作為許多個別人的某一階級而存在的各種制度進行任何監督的可能性」。在批判普魯士的書報檢查制度中,形成了一系列的輿論監督思想,並可以看作社會主義國家權力制約的理論之一。
不論是改革開放前還是改革開放后,所謂的輿論監督,一直是口惠而實不至;所謂的新聞自由,僅僅寫在憲法里,而憲法自誕生之日起便被虛置了。明裡的書報檢查制度雖然沒有,實質上,輿論導向滴水不漏,新聞封鎖嚴密無比。一部《新聞法》,喊了二十年,還不肯真正拿出來。這都是與馬克思主義背道而馳的。
在馬克思眼裡,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社會相比,能生產出更多的物質財富,並且以更加公平的方式來分配財富。可惜的是,由於馬克思主義暗通專制獨裁,嚴重先天不足,這些主張全都落空了。
客:那我們是什麼主義?
主:非驢非馬,四不象。勉強言之,毛澤東時代是國家社會主義;鄧小平江澤民時代,是權貴資本主義。
社會主義主張由國家掌握財富的生產和支配,但這裏的國家,絕非代表某一階級利益,並對另一階級進行壓制和掠奪的暴力機器。國家必須保證財富的公平分配,保證全體人民得到發揮各自智能的機會,保證每一個國民安居樂業。不然,就是偽社會主義。
某些人指鹿為馬,拉大旗作虎皮,把國家主義與權貴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混為一談,以便從混水中,大撈特權和不義之財。
客:你對現行體制怎麼看?
主:當今中國,是集中央集權主義與地方保護主義為一體,把社會主義的優點和長處盡行拋棄,將資本主義的弱點和短處全都拿來。市場經濟,成了市長經濟、權力經濟。所有的社會資源,政治、經濟、文化,大多為某一黨派所壟斷,社會分配嚴重不公,人民收入極端懸殊。
以我看來,我們的現行體制,是很壞的制度,是把好人變成壞人、把人變成鬼的制度,不但與西方資本主義或議會制的社會主義,不可同日而語,某些方面,既使與封建主義比,也有所退步!
客:能舉例說明嗎?
主:例如,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有人認為此說不確,我這裏循俗通稱),帝王是世俗的權威,但不是理論的權威。在理論上,今聖的權力還是要受到古聖(孔夫子)的學說制約的。不象共產黨的領袖們,如斯大林、毛澤東,即是革命家,又是思想家,既是當權派,又是理論家,掌握了一切話語的解釋權,可以「禿子打傘,無法無天」。
據梁啟超考證,中國早在漢代就有上議院和下議院。詳見他在《古議院考》。他以為漢代是開辦議院最完備的時代,也該是最民主的時代。這當然是胡說,凡略懂歷史者都知道,漢朝司馬遷為李陵辨了幾句,就被割了雞巴;太學生議了幾句朝證,就惹來「黨錮之禍」。但是,這畢竟說明,形式上,國家大事,貴為皇上,也須與諫大夫呀、博士呀、議郎呀會議一番的。
還有朱熹,就曾多次上書責皇上獨斷。他指責登基不久的趙擴:陛下調換、任命官員,派出大使,既不與大臣商量,又不交朝廷討論,既使陛下的意見正確,「亦非治世之體」。
可見宋時朝中大事,慣例是要經過廷議的,皇上對臣下,也有一定尊重。也可見當時文臣,是很有一些膽量骨頭的。
古代知識分子(士)的這種膽量骨頭,由儒派老祖孔夫子、二祖孟夫子初創心傳,代有傳人。特別是孟子,是一個典型的「不召之臣」,「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他這種狂傲人格及理論對後世士大丈階層產生了巨大鼓舞和影響,這種大丈夫,自古以來,數不勝數。只有到了「文革」以後,才逐漸「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跡滅」,留下老梟「獨約寒江雪」,悲哉。
客:那麼,你認為社會主義比資本主義好?
主:真正的社會主義社會裡,人類不受財富的支配而是公平同理地支配財富,在政治上、經濟上切實享有並不斷提高共同、均等的權力和幸福,由於生產力的極大發展、人民道德修養的極大提升,自然地廢除了財富的競爭,開展智德的競爭。只不過,在目前的歷史階段和中國實際條件下,絕難實施。勉強照方抓藥,必定遺患無窮。
退而求其次,我主張向資本主義學習。
客:全盤西化?
主:不論是科技、文化還是政治,西方諸國,都優我許多,值得潛心力學。至於全盤西化,那僅僅是個詞語而已,非不為也,是不能也。不論如何西化,如何照搬,中國仍然是中國,只不過政治更民主了、人民更自由了、國家更強大了。所以我主張多多向西方靠攏,向憲進民主邁進。
我國百年前已有憲法了,可憲政建設,至今仍未開始。修憲雖易,行憲太難。
客:憲政的路徑在哪裡?
主:憲政之於憲法,不僅受制於法律制度,還取決了政治體制、社會結構、民眾素質等種種因素。
條條道路通羅馬。通向憲政大小路徑很多。根據我國政經現狀,竊以為從落實言論、新聞自由開始,以較易行。
許多網友認為,我只會罵,而缺乏「建設性意見」,只破不立。其實,破,立在其中矣;罵,建設在其中矣。罵倒道德的墮落、制度性腐敗,清理垃圾和廢墟,正是為了更好地建設嘛。
什麼叫建設性意見,殊不易言。我在給全國人大上書中,提及十二條意見,大家看看:
一、解除報禁。雖然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結社、言論等等自由,但眾所周知的事實是,這些自由,至今仍停留在紙上。報紙、電台、電視台,大多是黨辦、官辦的,記者,大多是政府豢養的。少數民間媒體,也受到嚴密控制。至於組黨,更是碰不得的高壓線。文革中,張志新、遇羅克等人,僅僅因為說了真話就被處以極刑;現在,仍有多少優秀的人才,因為表達了內心的思想而入獄、而被迫流亡海外。這是自毀長城,是精神的自我閹割和殘害啊。通過壓倒言論自由取得的穩定,是虛假的弱不經風的穩定;通過塗脂抹粉創造的繁榮,是建立在弱勢群體血淚之上的少數人的繁榮。我將取消民間辦報的限制,允許並歡迎不同聲音的存在,還廣大公民言論自由。對政府,媒體有監督的自由,人民有批評的權力。
同時,我將誠懇邀請逃亡海外的有識之士和政治、文化精英歸國,共商國是。他們都是國家培養的傑出人才、是「國之重寶」呵。不論他們是學者、作家、藝術家,還是政治家、異議分子,都可以在國內自由地生活、工作、發表他們的見解。不同的思想、意見,可以通過公開爭論,協商、談判來協調,也可以交人大表決,誰的意見對,誰的意見於國於民有利,就聽誰的。
二、從農村開始,切實落實九年制義務教育。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了,老少邊窮地區,還有多少孩子因貧困而失學,輕了說,這是對國家前途的不負責任,說重點,這是對全民族嚴重的犯罪!國家教委各級領導,難辭其咎。如果我們下一代,仍然文盲、科盲成群,我們的民族,何時才能振興!縱然我們的經濟表面上看起來多麼發達,如果教育跟不上去,我們永遠也成不了世界強國!再也不能把九年制義務教育,推給社會、推給希望工程了。這部分經費,必須由國家承擔起來。國家再窮,也不能窮了孩子、窮了教育!就是借外債,也不許有一個孩子(特別是農村)因為貧窮、因為交不起學費而失去讀書的權利!
三、厲行節約,勤儉建國。停止一切首長工程、政績工程、面子工程以及為了歌舞昇平而搞的大大小小的工程,例如國家大劇院,各級黨慶國慶,例如奧運。申辦奧運,國家當然支持,但在經費上,哪個城市申辦,哪個城市自力更生解決。同時,不但要算政治帳,也要算經濟帳。這次國家拿出2000億來給北京辦奧運,對其他城市、特別是老少邊窮地區,太不公平了。國庫是屬於全國人民,不是屬於某個城市的,更不是某幾個實權人物的私人銀行。我們的國家還很窮,還有許多人民未能脫貧,國家的錢,必須精打細算,每一筆都用在刀口上。
四、實行各級人民代表的普選,把真正能代表人民利益(絕不是停留在口頭上)的傑出之士選上來。那種與領導合個影、與主席握個手,就感到榮耀無比者,能為人民,為老百姓說話嗎?而且,立法監督參政議政、責莫大焉。可是,我們的人大領導崗位,一直是一種照顧性的崗位,人大領導都是黨政領導崗位上退下來的同志來擔任,是退居其次的角色。這是不正常的。
五、取消特權,切實維護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而不僅僅是生存權,還包括人身權、隱私權、知情權、言論權、思想權以及所有權等等。關於「人權問題」,應該超越黨派和意識形態之爭,從中華民族的生存和發展的高度來考慮。不可否認,我們國家還存在著太多侵犯、踐踏人權的現象。「人權」、「人道主義」已成為美國和西方國家向我們政府施壓的借口,並以此謀求他們的政治、經濟、外交利益。而我國政府也不斷出讓經濟外交方面的國家利益來緩解西方世界對我「不良人權」的責難。我不明白,中國人民要求民主的願望,反而讓西方國家從中漁利。這也太荒唐了。蒼蠅不叮無縫的蛋,與其一個勁地指責美國和西方的霸道行徑,還不如退而結網,讓自己的人民真正享有基本的人權。比如知情權。君子坦蕩蕩、事無不可對人言。一個人如此,一個國家也應如此。國家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應該讓老百姓知道(關係國家安全的國家機密、軍事機密例外),大到三峽工程、五四真相、中俄、中印邊界協議條約,小到國家大劇院等等。
六、促使共產黨對文革、「x四」、對八十年歷史進行深刻反省、反思,承擔起自身責任,而不是一味的逃避、粉飾。封建帝王必要時還能下罪已詔呢(不用告訴我那都是做樣子的),難道一個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的大黨,連封建君主的氣度也沒有嗎?特別是八九學生運動,我不懂什麼玄之又玄的大道理,我只知道,學生要求反腐敗,要求與黨和國家領導人對話,沒錯。即使行為過火,態度過激,也是出於憂國憂民的一片赤子之心。思想的問題,思想解決,政治的問題,政治解決;思想政見之爭,動用人民軍隊,無論如何,都是難以自圓其說,難以向歷史和人民交待的。
七、建立有效的權力制約機制,並落實「陽光法」,從我開始,從中央到地方的領導同志,都必須把個人財產,包括家庭、子女的財產,向全社會公布,接受人民的監督,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讓上上下下所有貪官污吏無所遁形。為什麼近幾年來反腐敗的口號越喊越響,而腐敗分子卻越來越猖狂,腐敗現象越來越泛濫和蔓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還存在著不受制衡的權力。腐敗的源頭,在上面。只除枝葉不除根,是在自欺欺人。
八、從改革戶籍制度開始,切實保障農民的各項公民權利。農村出來的人們都知道,現行戶籍制度是何等的野蠻和無恥,它強制性地捆住農民的手腳和自由,把城市戶口和農村戶口完全分離開來,讓農民淪為共和國的二等公民。在今日的中國,處於社會最低層受盡剝削和壓迫的是農民。他們沒有自己的政治代表,沒有通過談判來維護自己利益的可能。在我當政的國家裡,鄉村幹部不得到農民家裡去橫徵暴斂,城裡公安不得把進城的農民隨意拘禁、打罵、罰款;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必須包括八億農民在內。中國農民有權利享有政府提供的一切待遇。
九、推動軍隊國家化。軍隊是人民的軍隊、國家的軍隊,是保家護國、保衛人民安居樂業的鋼鐵長城,不應該成為某個黨派的工具。政黨之爭、理論之爭,軍隊不許介入。
十、大力推動政治體制的改革。為了民族的團結和國家的穩定,我反對一切暴力,我主張自上而下的改革,我將促動共產黨改革僵化的政治、經濟體制,以憲法為基礎、實行民主和法制,建立和健全社會主義民主自由的政治體制,行政司法要獨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將在受到制衡和監督的體制內行使權力。
十一、誠摯邀請台灣地區領導人前來大陸參觀訪問,並就和平統一大業舉行懇談,歡迎台灣民進黨、國民黨、新黨等各黨派的領導與我共同競選國家領導人,我相信中國人民的政治智能和正義感。
十二、在國際交往中堅持自尊自重自強的原則,不亢不卑;一切以國家利益、民族利益為重。絕不忍辱偷安,也不一味韜光養晦(那是自欺欺人)。例如美國炸我使館、撞我軍機事件,按國際法、國內法,該如何處理,交由人大表決,這不是講人道主義的時候,外爭主權和尊嚴,不應是一句空話,十二億中國人民的向心力,是抵抗任何侵略和壓迫的最堅強的後盾。如果發生印尼殺我僑胞、菲律賓擄我漁民之類事件,必須理直氣壯,有理有節地進行鬥爭,而不能置之不理。不論國內的人民還是國外的僑民,我們都有義務和責任保護他們生命財產安全不受侵犯。
此上十二件事,是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沒有先後主次之分。這些措施還很不成熟,很不全面,我將在工作中深入思考,廣泛聽取各界意見,進一步充實、完善。由於國內、國際、現實、歷史等等多種原因,我們國家,早已痼疾纏身,我將與大家一起盡責儘力,力挽狂瀾,奮勇拼搏、百折不回,為現代化事業的健康發展和建設一流強國、大國而奮鬥。
我這十二條陳,對於打破當前國內政經僵局,具有一定的作用,也是通往憲政大道的幾條小小路徑。
客:這十二條意見,直指當今弊病所在,都比較尖銳,你不怕惹來麻煩嗎?
主:它們寫在《國家主席競選書》中,在國內外各大網壇,如關天茶合、北大論壇,都獲極高點擊率和喝彩聲。至於麻煩,還不至於。當時跟貼紛紜,一些比較精彩的都存檔了。其中沙牛網友的,指出十二條,條條符合憲法:
作者:沙牛
「所謂競選主席云云,自幽一默耳。」,既然是幽默,那俺也來幽幽。根據憲法第七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你好象還要等上幾年才可以!!呵呵~~~
又根據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到了2009年12月10日,如果你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你有權利競選國家主席。
另外,你的幾件大事,不用你操心,有憲法「為」證:
一、解除報禁。(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二、從農村開始,切實落實九年制義務教育。(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三、厲行節約,勤儉建國。(第十二條 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第十四條 國家厲行節約,反對浪費。)
四、實行各級人民代表的普選。(第一百零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分別選舉並且有權罷免本級人民政府的省長和副省長、市長和副市長、縣長和副縣長、區長和副區長、鄉長和副鄉長、鎮長和副鎮長。)
五、取消特權,切實維護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六、促使共產黨對文革、「五四」、對八十年歷史進行深刻反省、反思,承擔起自身責任,而不是一味的逃避、粉飾。(第二十七條 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第五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七、建立有效的權力制約機制,並落實「陽光法」。(具體不好找,但是各級人大、檢察院、法院、國務院等等從理論上來說都是相關制約的)
八、從改革戶籍制度開始,切實保障農民的各項公民權利。(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九、推動軍隊國家化。(第二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
十、大力推動政治體制的改革。(這有點難找,不好意思)
十一、誠摯邀請台灣地區領導人前來大陸參觀訪問,並就和平統一大業舉行懇談。(憲法序言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十二、在國際交往中堅持自尊自重自強的原則,不亢不卑。(憲法序言 中國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中國堅持獨立自主的對外政策,堅持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發展同各國的外交關係和經濟、文化的交流;中國人民對敵視和破壞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內外的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必須進行鬥爭。)
君何憂國憂民?憲法在此: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根據憲法,我看我們到底誰在違法?
我當時的回貼是:
感謝沙兄,非常感謝!原來這篇東西一點不違「法」。說實話,因為憲法一直被虛置,我十幾年前偶然看過一下,早都忘了。這篇東西上網后,不斷受到「警告」和騷擾,許多相識不相識的人都要我「保重」呀不要「過問政治」呀弄得草木皆木。上街發現有人跟蹤,也以為是國安局便衣,有一次差次把一個跟了我一段路的人當作便衣點他死穴!呵呵。不過有關部門一向不把憲法當一回事,不然,也不敢「使衛巫以監謗者」---如電信部門,競敢發令私拆電子郵件!不讓老百姓說話,甚至互聯網也嚴密監控!老梟早已作好準備!tmdwbd來吧!一梟
好,今天就到這裏,因為晚上喝酒的錢已綽綽有餘了。哈哈
200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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