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一梟(余樟法):我來化緣,誰能施捨?----兼答隨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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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一梟(余樟法):我來化緣,誰能施捨?----兼答隨便先生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4月27日

   
   
   
   
   我在《怎一個謝字了得?----關於林案的總結、感謝、贈劍、化緣及其它》中化了個小緣(見附文),倒也有幾個人準備"上當"(隨便網友問:東海還要以募捐的名義刮網友一筆。不知有上當的沒有),但我沒給他們機會,因為這幾個熱心網友在經濟上似乎都不太夠格。林案告一段落, 定製寄贈寶劍,或者搞一個贈劍儀式,或者彙集林案文章資料出版,或者召開維權英雄大會,都是有趣的事,如果讓窮苦人民從牙縫裡擠出點錢來贊助,把一件趣事弄得悲戚戚慘兮兮,就沒意思了。

   
   
   
   老梟生平首次降身辱志為人化緣,乃是為了度化有緣之人,給有緣有錢者一個施捨的機會,不是阿貓阿狗誰都可以施捨的,呵呵。首先他不能太窮,至少不能比老梟更窮。這叫取之於富,用之於貧。窮人是沒有資格被我"取"的,所以靠工資吃飯的伙夫網友被我謝絕後嘆道:俺想被"刮"一次都沒門!又 如劉路君,律師證被繳失業了兩年多,我沒錢支助他已是慚愧之至,焉有讓他出血陪我玩之理?(劉路兄表示,林案二審他將無償並自費出庭辨護,謹此預謝)。
   
   
   
   其次施捨者得好言好語,畢恭畢敬,主動"上鉤"。嗟來之食最豐盛,老梟正眼也不會瞧過去。憑我交際之廣、能力之強、智慧之高,若非骨頭太嶙峋,也不會落魄到今天這個地步!第三,施捨者人品要好、要正派。如果是象隨便那種賊眉鼠眼藏頭露尾的傢伙,便是捧著巨款跪向梟門苦苦哀求,也難獲首肯。
   
   
   
   還有呀,施捨者應與我沒有什麼利害關係和"特殊"交情。不然,倘我明示或暗示一下,願意 "打破慳囊"者難道還少了?前不久為文聲援某公安維權,當事人就強烈要求予費予酬,我當然堅決謝絕,表示不存在任何費用問題,此話再也休題。謀利當謀萬眾利,求名當求千古名,這就是我這個"當代訟棍"、"第一刁民"與古代訟棍、其它刁民不同處。
   
   
   
   高僧化緣,化之有道。然而,不該施捨的要施捨,該出血的卻象故事中的老虎,聞風而逃。故事是這樣的:強盜與和尚在路上遇見老虎,強盜拿著弓抵禦老虎,老虎不怕。和尚不得已,就把化緣簿扔在老虎面前,老虎嚇了一跳,馬上逃走了。小虎問老虎為什麼,老虎說:"強盜來了,我可以與他格鬥;和尚向我化緣,我將用什麼來打發他呢?"
   
   
   
   畜牲畢竟是畜牲,不懂得區分真假和尚,不知道因為一時的小氣錯過了得道高僧,錯過了度化證果的機緣。
   
   
   
   關於施捨的經文很多,《古蘭經》認為,施捨是先知的品德,佛教強調,施捨是一種大功德。聖嚴法師說得有理,"所謂化緣,乃指化度的因緣。因緣這樣東西非常微妙,如果往昔生中未曾結過佛法的緣,即使遇到佛陀,佛陀也無可奈何;佛陀是大覺智人,但亦無法化度一個無緣的人"。捨得捨得,舍了才得,舍就是得。但是,時逢末世,大多數人對窮人弱者、對高僧真佛一毛不拔,就象故事里的老虎一樣,卻喜歡為權貴、強者、假和尚捧場添花,殊不知,那不是施捨,那是助惡,是造孽!
   
   
   
   隨便說,"上次修路案件,估計沒少讓林樟旺一家破財",此言差矣,讓林樟旺幾家人破財的是龍泉市森林公安,連累我亦為之破財數萬。我早說過,林案涉案人員中,林樟旺是我妹夫,其它幾個是鄰村鄉親。他們幾個出點錢向"龍泉十八劍"制劍以酬,原也應該,只是我有所不忍,故想出"殺富濟貧"這一妙招來。
   
   
   
   "龍泉十八劍"不僅有富有現實和歷史之雙重意義,而且其劍本身亦頗有紀念意義和收藏價值。如果再加上出維權書、開英雄會,就更好玩了。 誰能一力擔荷,與結善緣,陪我玩點比女人麻將之類更有意義的事?
   
   
   
   東海一梟2005-10-23
   
   
   
   
   
   
   
   附《怎一個謝字了得?----關於林案的總結、感謝、贈劍、化緣及其它》五、六節:
   
   五、雄文佳章
   
   關於林案的法律分析、理論探討、道義聲援、網路評論等文章詩詞,當數以百計,難以準確統計,凡寄我郵箱或被我"發現"的,已列出名單附后。
   
   在致海內外同道友人邀約函《安得龍泉十八劍,"殺"向世間大不平!》中我寫道:老梟一介布衣,財薄勢寡,能量有限,為此不得不向海內外社會各界尤其是法學專家和律師以及求援,希望您們關注一下"林樟旺案",從法律、法權、人權、公安制度、三農問題、農民維權問題等各個不同角度,撰寫分析、闡釋、評論、呼籲、抗議等雄文佳章,助我一臂,共拯我的親人和鄉親父老無恙歸來。老梟無以為報,唯有深銘各位恩義。俟此案了結,將向龍泉寶劍廠定製好劍十八口,刻上受贈者大名和東海一梟敬贈字樣,奉贈給為此案拔法律之劍和正義之筆相助的"十八條好漢",以作紀念。龍泉寶劍,天下馳名。案在龍泉,劍出龍泉,法律如劍,正義如劍,利舌大筆如劍,名之為"龍泉十八劍",不亦宜乎。
   
   我想,也可名為"震旦十八俠",一則震旦乃中國之古稱,二則南寧震旦文化藝術研究院乃本案義援單位,三則龍泉十八俠試劍龍泉,實我大中國之驕傲和榮耀也。此役雖敗,非戰之罪也,時機未熟耳。如梟詩《 或者》所寫:"或者連一隻小犬也鬥不過/或者可以把成群豺狼虎豹/一擊而倒/或者連一塊頑石也搬不動/或者移山填海,只需我/拈花一笑…關鍵在於時間/它開始了沒有"。我相信,一旦時間開始,豈但周光明之類小犬,成群豺狼虎豹、許多不可一世的龐然大物都將在劍光中屁滾尿流。
   
   無論成敗,經此一役,"震旦十八俠"的俠骨豪情、良知正氣、法學辨才,將更加為世人所欽仰。"龍泉十八劍"("震旦十八俠")之名,富有現實和歷史之雙重意義。黑暗已成公安和官場的常態,世間種種大不平之剷除,平等光明新中華之重鑄,終有賴於我輩衝鋒在前、師範天下也!
   
   林案曝光后,拔劍相助者絡繹不絕,通過各種方式、手段、渠道介入林樟旺案的相識或不相識的朋友,數以千計,都是我和我親屬、鄉親的"貴人",一一贈劍,力所不及,只能按原來約定,從為林案寫了文章的作者中選取代表。此案林樟旺決定不上訴,林樟法、梅善良、毛根壽則已上訴。等此案結束,我當從林案文章作者(見附件。三個當事人上訴,歡迎大夥繼續予以支持,有新的文章,自當列入)中選萃部分,制劍相贈,以踐前言,以酬高義!
   
   六、化個小緣
   
   老梟近半年來全副身心撲在林案上,付出的時間、精力、金錢都已到了我所能承受的極限。首次攜律師到龍泉取證、北京開研討會等,都是我掏腰包。雖朋友們的義助多是無償的,但許多必要的成本費用如車旅、場租、食宿、錄像、招待等等,卻是必須的。鄙夫婦七、八年之久沒有工作,沒有正常收入,僅靠我的一點"老本"和稿費維持。 畢竟我還有自己一家人要把日子過下去,很多事需要有一個度,一種均衡。在林案上我已過"度"了。
   
   林樟法、梅善良、毛根壽作為除林樟旺外林案最大受益人,且不論上訴成敗,至少,他們三人被以"治安"名義"搶"走的六萬元總是退還了,贈劍致謝的資金,論理論情都應由他們出。但考慮到他們的拮据,我亦猶疑…。我想,訂製、寄贈寶劍,萬余元足矣,就"饒"了鄉民吧,不如給某位熱心腸人士一個"打破慳囊"的機會,互利多贏,皆大歡喜。如果資金充裕些,可以盡量把劍制得高檔些,把贈劍範圍擴大些,或者彙集林案文章資料出版,將是一本很有價值和意義的維權文集,或者以贊助人名義開一次英雄大會,搞一個贈劍儀式,大伙兒藉機到哪兒聚聚,一起鬥鬥嘴鬥鬥酒鬥鬥詩,豈不都很有趣好玩?所費無多而功德殊勝,有緣有錢(不必大款,比老梟和幾個當事人有錢不就行了?呵呵)的朋友別錯失機會哦。有何條件和要求,可以向我提。如一時沒有合適的傢伙一肩擔荷勇襄盛舉,請大夥耐心點,容我再與梟婆商量商量啦。
   
   ----摘自《怎一個謝字了得?----關於林案的總結、感謝、贈劍、化緣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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