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星火同盟」义工被控「洗黑钱」 自辩称收取捐款再分发予求助者

港警于2019年12月针对「星火同盟」采取行动,拘捕4人,并冻结约7000万港元款项,一名当时未成年的专上学生,被指涉及「洗黑钱」活动。
港警于2019年12月针对支援示威被捕者的众筹平台「星火同盟」采取行动,拘捕4人,并冻结约7000万港元款项,一名当时未成年的专上学生,被指涉及「洗黑钱」活动,涉案金额约63.9万元。男生否认控罪受审,案件本周三(13日)在区域法院由男生出庭自辩。他透露自己为「星火同盟」义工,约于2019年10月初开始,协助「星火」把收到的捐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分发予求助者,以支援他们的生活、医疗及保释金开支,亦会提取现金为在囚人士购买物资。他又承认,其银行帐户的支出和入帐中包含个人开支,法官一度关注被告是否把其个人开支,与属「星火同盟」的款项混合,被告承认当时处理上较混乱,并没作出区分。
被告早年曾为梁天琦助选
本案被告为现年21岁的余昕钰,案发时年约17至18岁,他被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余周三出庭自辩,透露自己在2019至2020年就读副学士,惟其后退学重考中学文凭试(HKDSE),现就读中文大学工程学系电脑科学3年级。
被告又供称,小学师兄「阿蚊」在2016年,邀请他为当时出选新界东立法会补选的梁天琦助选,而他在翌年底,开始协助「星火同盟」开设街站及派发传单等工作,及为在囚人士撰写心意卡等,其间认识一名叫「Alice」的女子,对方负责分派工作予「星火同盟」的义工,而他自己在2017年底至2019年9月间,约为「星火同盟」做过10次义工,并因而认识其他的「星火」义工。
法官提醒如证供引伸其他刑事责任有权不作答
余表示,在2019年的大型游行时,市民捐款意欲非常热烈,惟他不清楚收集得的捐款会如何点算及处理,相关工作由「Alice」负责。而在2019年社会运动开始后,他获Alice授权开始协助回覆传送至「星火同盟」Facebook专页的讯息,包括收集求助者资料,如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作被捕支援之用。他其后又与其他数名「星火同盟」义工开设另一WhatsApp群组,如收到求助人资料,便转发至该群组以转交律师跟进。
余之后指,在2019年9月底开始,续有市民向「星火同盟」问及是否为被捕者提供财政援助,包括购买被警方没收的物资等;此时处理案件的暂委法官高伟雄就打断被告作供,质疑有关做法或涉违法,提醒辩方需作考虑,又提醒被告其证供如可能引伸其他刑事责任,被告有权不作回答。
被告承认帐户没未区分个人支出
余就供称,时为2019年10月初,「Alice」开始会把来自「星火同盟」的款项存进其银行帐户,并经Telegram告知他;他在收款后会以转帐或现金方式,再把资金转交向「星火同盟」求助的人士,以支援对方因被捕而失业,又或因与家人关系转差故需要的生活费,以及因被捕令手机被检走,金钱则可用作购买新手机,另亦用作医疗费用及保释金等。他又表示,会从帐户提取现金为在囚人士购买物资及支付「私饭」款项等。
而在被告解释其银行帐户的支出和入帐期间,暂委法官高伟雄就关注,被告是否有把其个人开支与属「星火同盟」的款项混合,被告就承认因当时处理较混乱,「冇分开到」。
辩方把「星火同盟」求助人清单呈堂
辩方其后呈上一份声称为「星火同盟」的求助人清单及相关涉款列表,被告逐项指出与其银行帐户帐目支出相对应之处,又解释款项给予不同的求助人,惟法官质疑列表涉及多人制作,被告在被捕后不能开启档案,且在两年后才取得,档案的证据价值及可助法庭作出的推论有限,著辩方需在结案陈词提交相关案例。
另外,被告又确认,曾向其银行帐户转帐5万元的「全盛服务管理有限公司」(The Prime Management Service Limited)银行帐户,为「星火同盟」收取捐款的户口,惟当时不知道该户口曾向他作出款项转帐。被告又指,控方展示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曾于自动柜员机多次向其银行帐户存入现金的不知名女子与「Alice」相似,至与另一名曾一度在自动柜员机向他帐户存入现金的雷凯贻,则并不认识对方。
控罪指,被告在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12月28日期间,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项财产,即被告在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所持帐户的总颔港币638,946.25元款项,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财产。
案件编号:DCCC85/2022
记者:吴婷康 责编:李世民 网编: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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