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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男生被控洗钱 称处理款项涉「星火同盟」故控罪不成

2024年01月13日 1:04 PDF版 分享转发

2024.01.12
【香港法庭】男生被控洗钱 称处理款项涉「星火同盟」故控罪不成
港警于2019年12月针对「」采取行动,拘捕4人,并冻结约7000万港元款项,一名当时未成年的专上学生,被指涉及「」活动。

港警于2019年针对「星火同盟」采取行动,一名当时未成年学生被指涉及「洗黑钱」活动,否认控罪,案件周五(12日)作。辩方指被告明白「星火」属敏感组织,惟仍坚持涉案款项与其有关,一旦接受被告的户口帐目是跟「星火」有关,或他曾处理跟「星火」有关的款项或援助金,即「洗黑钱」控罪不成立。案件押后至3月底裁决。

控方检控基础只涉被告户口资金流向 认为被告与「星火」无关

港警于2019年12月针对支援示威被捕者的众筹平台「星火同盟」采取行动,拘捕4人并冻结约7000万港元款项,一名当时未成年的专上学生,被指涉及「洗黑钱」活动,涉案金额约6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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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学生即为本案被告余昕钰,他案发时年约17至18岁,现年21岁。他被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控罪指被告在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12月28日期间,在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项财产,即被告在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所持帐户的总额港币638,946.25元款项,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财产。

控方曾指被告为一名申领助学金学生,户口在案发期间录得多项大额交易,与其身分及财政状况不相称。控方今在结案陈词中指,控方检控基础涉及被告户口资金流向,强调非检控「星火」,故该组织的款项及捐款是否合法,非控方所关注,控方亦认为被告与「星火」无关。

控方指被告不认识入帐者 此举已符「洗黑钱」罪行

控方解释,被告作供时曾提及在被捕后,一度失去记录财务资料的Excel表格阅览权限,遂向另一「星火」成员获得表格资料,惟控方质疑被告因此不知悉当中内容的真确性,而相关表格的日期,是直至被告被捕当天,故质疑是刻意为本案制作。控方续指,不论相关表格是否真确,辩方都无法说出被告户口资金流向,更未有提及被指为「星火」义工及统筹人物「Alice」向被告存入大额款项的原因,加上「星火」户口持有人曾向被告个人户口入帐,惟被告并不认识对方,认为此举已符合「洗黑钱」的罪行元素。

此外,控方又反驳,指被告没有备存相关单据,虽然辩方解释是因被告没想过会被捕及需要证明其户口资金来源,惟若款项是跟「星火」有关,被告实需保留单据作对数之用,批评辩方说法并不合理。控方指,辩方曾多次提及「星火」运作,但并没有传召相关人士,只有被告一人的证供,质疑其「口讲无凭」,认为被告不合理及不可信,故须裁定被告罪成。

辩方指被告提「星火」有风险仍坚持说法因「事实系咁」

辩方陈词时就指,被告一直理解自己被捕是跟星火有关,被告被捕当天,警方亦曾拘捕其他与「星火」相关人士,就控方形容被告为「乜都无嘅苦学生」,户口交易对手不明,户口款项与其身分不符等,辩方指法庭一旦接受被告的户口帐目是跟「星火」有关,或他曾处理跟「星火」有关的款项或援助金,控方的指控即不成立。

辩方续指,被告供称户口款项与「星火」有关非容易的事,特别在作供多日期间,曾多次被法官提醒,指其供词或引伸其他刑事责任,惟辩方强调「事实系咁」,故被告即使明知「星火」属敏感组织,仍坚持提及自己银行帐户的款项与「星火」有关,重申此乃千真万确的事实。

就被质疑帐目混乱,辩方指「星火」为民间组织,直言不能够以同一尺求理解「星火」情况,并不如其他慈善机构等有规则,而被告因相信「星火」并一直担任义工,期间未有人给予详尽指示,故被告同意其帐目较混乱,但不足动摇他协助处理「星火」款项。

案件编号:DCCC85/2022

记者:吴婷康 编辑/网编:毕子默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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