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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涉为「星火同盟」当义工处理64万 男生洗黑钱罪成囚16月

2024年04月18日 2:07 PDF版 分享转发

2024.04.17
【香港法庭】男生涉为「星火同盟」处理64万被控洗黑钱罪成还柙
一名涉为「」当义工处理64万,涉「」罪成被判囚16个月。

港警2019年12月以涉嫌「洗黑钱」罪,拘捕与支援社运被捕人士组织「星火同盟」相关的3男1女,其中一名现年22岁男生自称为「星火同盟」义工,负责把款项转交予求助人,被指涉「洗黑钱」近64万元。否认一项洗黑钱罪受审,被批评其辩解「完全不可信」,早前被裁定罪成,周三(17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暂委法官高伟雄接纳被告实际犯案时间及涉及洗黑钱的金额,较控罪提及的少,以18个月作量刑起点,经酌情减刑2个月下,判被告入狱16个月。

辩方求情指案件涉及金额较同类案件少

被告余昕钰被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控罪指余在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12月28日期间,在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项财产,即被告在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所持帐户的总额港币638,946.25元款项,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财产。

辩方进一步为被告求情,指本案涉及金额较同类型案件少,而被告犯案时年轻,且案发至今已过了相当长时间,望可按劳教中心报告的建议,判被告入劳教中心。

被告指如时光倒流 一定不会借出银行户口

暂委法官高伟雄判刑时指,接纳控罪金额中,有约5万元的款项为被告母亲给予被告,同时引述被告的求情,指案发时被告在理工大学香港专上学院修读副学士,至2021年再考中学文凭试,其后获取录,定罪前为中大科学学士3年级生;被告的朋友对被告均有高度评价,父母及女友则形容被告为人简单,是有热诚的青年。高官另引述被告亲撰求情信,指被告对令他人担心感愧疚,已明白控罪的严重性,如时光倒流,一定不会借出银行户口,又望法庭能判处他入劳教中心。

法官续指,洗黑钱属严重罪行,同意本案涉案金额较其他同类案件低,但与其他同类案件不同之处,是被告为涉案银行户口唯一操作人,有参与户口运作;虽然没有证据显示被告知悉涉案款项从何前置罪行所得,亦不涉跨境犯罪元素,但不等于案情较轻微。

官指劳教中心判刑 不符控罪相称性原则

法官表示,接纳被告实际的犯案时间及涉及洗黑钱的金额,较控罪所提及少,并以被告在3个月内洗黑钱约60万元、涉及23次存款及约90次提款记录作考虑,加上被告是户口的唯一操作人,以18个月刑期作量刑起点。

而就辩方提及的延误检控情况,法官同意被告于2019年被捕、2021年底才被起诉,虽然被告中间涉及其他案件被调查,但他其间再考中学文凭试并获中大取录,开始了新生活,认为由案发至今已差不多4年,确对被告更生方面带来不稳定情况,因此酌情再为被告减刑2个月至16个月,同时指判被告进入劳教中心,不符控罪相称性原则,最终判被告入狱16个月。

至于控方早前提出,申请充公从被告处所检取的涉案现金及被告户口等结馀,相关的充公令聆讯就安排在5月2日开庭处理。

案件编号:DCCC85/2022

粤语组报道 编辑:施芷珊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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