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的基本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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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的基本性质

帖子左翼反共人士 » 2019年6月21日

作者 王培富

  序言
  《中国自由主义言路》是我确定的第二部著作,2003-2006.8 写作期间完成 91 章,2007年 7 补充 22 章。尽管各章只是思想碎片,只是壹个意义的片断,但是各章之间有内在的关联,可以是壹个完整的内容,可以是壹篇完整的论文。
  从学术意义,可以确信有壹定的价值。但是从现代学术的建构意义,尽管是著作或章的建制,但不是论证的辩论或思辨,只是就壹种观念或思想的陈述,只是壹个思想逻辑的个人意义的逻辑意义的逻辑推理,这或许是我的壹个特质,或许是中国人的壹种思想方式。
  书写的意义是为中国的自由文明的构建,提供壹个视角的思想支持。
  因此,是在确定中国自由主义言路,是自由主义的中国化的思想思路。
  是在寻求中国自由主义的中国思想或中国智慧。
  个人的自由主义思想,从思想资源,壹是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壹是中国的自由主义传统,同时是同中国的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壹种融合。壹是个人生活的经验智慧,壹是个人对自由的认识与理解,这是主要的壹个方面。
  任何思想都不可避免存在壹定缺陷,这是事实,从壹个角度,但是我的思想是纯粹或纯净,是自由主义的自我认识。
  这是壹个中国自由主义者的自由言说。
  这是壹个中国自由主义者对自由的认知,或理解,或解释。
  王培富
  200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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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部分 中国自由主义者
  第 1 章 改良主义
  社会革命采取暴力、激烈的激進主义方式,社会改良采取和平、温和的渐進主义方式。
  社会改良采取非暴力的和平主义方式,以渐進的方式对社会進行改良,平衡社会利益集团的社会利益。
  但是社会革命由于社会成员直接参与社会革命,会给社会成员带来直接的危害。
  社会改良,社会成员做出最小牺牲,社会成员承担最小风险或危害,政治精英做出最大牺牲,承担最大的风险或危害,这是社会改良或改良主义的人道主义的基本出发点。
  在社会改良中,奉行两个基本原则:壹是最小化原则,壹是最大化原则。
  最小化原则是社会成员做出最小牺牲,承担最小风险。最大化原则是能够实现社会改良的社会目标,社会成员获取最大利益。
  在社会改良的过程中,要平衡各个政治利益集团的社会利益,但是社会成员要承受社会改良过程中带来的不可避免的利益损害,尽管如此,但是社会成员所承受的利益损害应该降到最小限度。
  社会改良过程中,要采取温和主义方式,可以让各个政治利益集团在承受范围内逐步接受,通过各个政治利益集团之间的政治利益达成平衡,逐步实现社会目标。
  和平主义、温和主义和渐進主义的社会改良,是社会变革的理性选择,同时是社会发展到壹定文明程度的文明标志。
  社会改良可以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進行,也可以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進行,这取决于政治势力集团的政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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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势力集团之间的平等对话,有利于平衡各个政治利益集团的社会利益,便于推动社会改良的進程,以实现社会改良的社会目标。
  尽管社会改良的渐進方式,是社会变革的有效方式,但是由于社会变化的复杂,有时壹个社会会可能会引发社会革命,但是社会革命应采取温和的方式,采取和平革命的方式,尽量避免暴力革命的激進方式。
  因为和平方式对民众造成的损害是最小,而暴力革命只会给民众带来危害。
  2007-4-12
  第 2 章 人类主义
  国家主义的宗旨是把国家利益视为高于壹切,因此在维护国家利益时,不顾及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不顾及其它国家的国家利益。
  国家主义不是国家之间的平等协作和互利发展,不是通过平等协作关系互相促進各国的共同发展,不是促進人类社会的共同发展。
  国家主义不是在维护人类共同利益,不是在促進人类社会的共同发展或進步,不是在同其它国家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维护国家利益,寻求壹个国家的发展。
  民族主义在民族独立解放运动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民族主义存在壹定的消极作用,尤其是民族主义的极端主义具有破坏性。
  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在人类历史進入二十壹世纪的现代社会已逐渐衰落,从人类历史存在的基本事实中认识到,极端主义的国家主义或民族主义只会给人类带来灾难和痛苦。
  人类主义是以人类为中心,以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为最高利益。任何国家的发展必须考虑是否促進人类社会的文明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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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主义是在推动人类社会文明進步的过程中,寻求壹个国家的发展,或者,是在寻求壹个国家的发展过程中,能够推动人类社会的文明進步。
  人类主义在奉行以人类社会为中心时,在维护国家利益时或寻求国家发展时,不会掠夺或侵略或奴役其它国家,不会危害其它国家的利益,不会危害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自由、和平、稳定和繁荣)。
  关注人类已成为人类社会的共识,维护自由、和平、稳定和繁荣是人类的共同愿望,共同发展是人类的共同选择。
  2004-11-14
  第 3 章 和平主义者的言路
  和平主义是温和的、渐進的改良主义的社会变革方式。
  在政治公共生活中,和平主义采取对话、和谈、协商的方式,通过议会寻求各个政治利益集团的利益平衡,共同谋求社会的发展。
  和平主义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主义与恐怖主义。
  反对针对任何政治利益集团的暴力活动,反对为了某种政治目的针对无辜平民的暴力活动,反对政府动用武力对政治反对派進行镇压或打击。
  反对政府对政治反对派的政治迫害、监禁、驱逐,反对壹个政治利益集团对其它政治利益集团的政治打击。
  和平主义在政治公共生活中,坚持人道、和平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進行政治公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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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平主义反对某个政治利益集团对国家政治公共生活的政治垄断,因为政治垄断是把其它的政治利益集团排除在政治公共生活之外,只是维护某个政治利益集团的利益,因而损害其它政治利益集团的政治利益。
  某个政治利益集团采取暴力主义,只会导致与其它政治利益集团之间结怨仇恨,只会导致各个政治利益集团处于敌对状态,只会激化冲突,而且会引发受到打击的某个政治利益集团的报复,从而進壹步导致暴力主义的升级,从而陷入暴力主义的恶性循环中,这是人类社会的社会经验。
  而且,这样只会给正常的政治公共活动蒙上阴影,干扰和破坏政治公共活动的正常進行,从而使政治公共活动误入歧途。
  但是在侵略战争发生时,尽管和平主义奉行人道主义原则,但是依然对于侵略战争将予以反击,通过反侵略战争维护人类世界的和平。
  同时需要对于危害和损害世界和平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战争主义予以遏制,不能容忍威胁人类世界的和平和安全。
  2004 年 11 月 11 日
  第 4 章 世界主义
  世界主义的基本价值理念是维护人类社会的自由、和平、稳定,促進人类社会的共同繁荣和進步。
  从世界主义的基本价值出发,壹个民族或国家(或地区)在维护国家利益时,必须同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相壹致,在寻求壹个国家发展过程中,是能够维护人类社会的自由、和平和稳定,是能够促進人类社会的共同繁荣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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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从民族主义立场出发,极端的民族主义只是以壹个国家的国家利益为中心,不考虑
  人类社会的自由、和平和稳定,不考虑人类社会的共同繁荣和進步,甚至为了壹个国家的利益而危害人类社会的自由、和平、稳定、繁荣,并不惜损害其它国家的利益。
  共同繁荣和進步,自由、和平和稳定是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因此,各个国家只有在促進人类社会的共同发展中谋求壹个国家的发展,壹个国家的发展和繁荣才会成为现实可能。
  选择世界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要求,对于壹个国家,是理性选择,是文明选择.
  世界主义有两种倾向,壹是在维护人类社会的自由、和平和稳定,在促進人类社会的共同发展和繁荣的过程中,谋求壹个国家的发展和繁荣,这是世界主义的最高意义的价值取向。
  壹是在谋求壹个国家的发展和繁荣的过程中,是维护人类社会的自由、和平和稳定,是促進人类社会的共同发展和繁荣,这是世界主义的最低限度的价值取向。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应该在维护人类社会的自由、和平和稳定,在促進共同发展和繁荣的進程中,谋求中国的社会发展和繁荣。
  11/24/2004
  第 5 章 保守主义
  保守主义对社会变革采取温和方式,激進主义对社会变革采取较为激進方式。
  这里的保守主义只是指自由主义的思想倾向,承认在社会发展的某个历史阶段,社会变革是必不可少,因此,可以通过社会变革的方式向前发展,只不过对社会变革采取温和的改良主义方式。
  任何政治势力集团会存在激進派,任何思想学说在社会实践中会产生激進倾向,但是这里的激進主义只是指自由主义的激進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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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守主义采取温和、渐進的改良主义方式進行社会变革,易于为人们所接受,易于为人们所接纳,保守主义容易受到人们的同情和支持。
  在社会变革的过程中,保守主义把社会变革带来的破坏性降到最低限度,可以避免由于社会变革的破坏性给社会或社会成员带来的危害,同时给社会或社会成员带来最大的社会受益。
  保守主义和激進主义作为自由主义的两大阵营,保守主义是自由主义右翼势力,激進主义是自由主义左翼势力,两大阵营在互相制衡中,可以共同促進社会发展。
  在社会变革或社会改良的过程中,在某个历史阶段,应采取温和、渐進的社会变革方式,右翼势力的保守主义占优势,但是,由于激進主义的思想制衡,在温和、渐進地社会变革过程中,保守主义能够持稳步态势推進社会变革的進程,避免陷入社会变革徘徊不前的状况,可以避免在社会变革的困难阶段在泥潭中挣扎不前。
  同时在社会改良的某个历史阶段,应采取较为激進、强劲的社会变革方式,左翼势力的激進主义占优势,但是,由于保守主义的制衡,在社会变革的过程中,可以避免由于冒進给社会或社会成员带来危害,可以使激進主义在采取较为激進、强劲的社会变革中保持理性清醒,能够稳步推动社会变革的進程。
  保守主义和激進主义的互相制衡,才能使社会变革或社会改良在平衡中发展,可以使社会发展处于稳步、祥和、健康的历史進程中。
  2004 年 11 月 30 日
  第 6 章 人道主义的现代阐释
  人道主义是基于人类的善良天性,人道主义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活动或恐怖活动,反对任何形式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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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道主义坚持的基本立场是,政治冲突的解决应依据理性精神,采取和平方式,通过和平的平等对话或民主协商解决政治冲突,而不是采取非人道的暴力活动或恐怖活动解决政治冲突。
  平等对话或民主协商解决政治冲突是基于理性精神,以寻求解决政治冲突最有效的途径。
  在政治公共生活中,人道主义的基本立场是反对任何党派或政治势力集团采取任何形式的暴力活动,反对某个政治势力集团或政党处于政治优势地位或执政地位,采取暴力活动镇压(或监禁或迫害)其它派别的政治势力集团或政党。
  采取暴力形式進行镇压反对派政治势力集团或政党,是非人道的暴力活动,是政治暴力主义,或是政治恐怖主义,违背了人道主义的和平愿望,违背了人类的善良天性。
  文明、和平、现代的理性方式是人道方式,而原始、野蛮、暴力方式是非人道方式。
  从人权角度讲,人道方式是对人权的最大限度的尊重。
  因此,政治公共活动需要和平,需要尊重,需要合作,需要人道,需要理性,需要对话。
  需要协商,不需要暴力,不需要侵害,不需要对抗,不需要敌对。
  二○○五年三月九日
  第 7 章 中庸主义
  西方自由主义传统存在中庸立场,因此,中庸主义是自由主义的基本立场。英美社会的长期稳定,不能不说同中庸主义的文化价值相关。
  中庸主义的中庸立场,中庸主义是不偏中道,不陷入极端主义。
  好的存在,不仅是好的愿望,而且是好的行为,这是理性立场。
  中庸主义思想或行为是不偏激,人类存在的鄙陋,有的是由于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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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庸主义可以避免偏激思想的极端危害。
  极端行为会威胁和平、稳定、繁荣。
  极端思想或偏激思想会威胁社会的长治久安,只能给社会带来动乱、战争、混乱。
  中庸主义的文化精神,可以使壹种思想成为中庸主义的思想,可以避免陷入极端主义的极端思想。
  中庸主义的思想是在寻求人类社会的长治久安,这是其壹,其二,极端主义的思想是对社会的威胁,不能保持社会的持续和平、稳定、繁荣,是对社会的威胁。
  中国自由主义,承传中庸主义的文化价值,不论是思想或行为,避免极端主义的极端存在,寻求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
  2008-6-20
  第 8 章 温和主义
  现代观念,如果把极端主义排除在外,如果人是理性存在,如果持中庸之道,现代人的文化价值是温和。
  温和可以从两个方面解释,壹是不激不厉,如平和心境。
  如果人是中庸之道,就会持温和之道,温和是不冷不热,这种不冷,存在温情,存在温度,存在温暖。
  温情、温度、温情,是精神温度,是生命温度。
  存在温度,会存在温情,会存在温暖,不是冷酷,不是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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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是不热,炽情包含积极或美好的激情,但也存在消极的炽情。尽管美好的激情可以激活人的心灵世界,但是炽情会存在消极因素。
  温与和是融合,存在温,人的存在会存在和,从人的内在存在讲,内心世界是平和,是和谐,是和平,是人道。
  和可以解释为对人类的普遍意义的尊重、同情、支持,是寻求和谐。因此,和会是温。
  温和是尊重,是寻求人与人或社会的存在和谐,是和平主义的文化价值,是理性主义的文化意义,是人道主义的文化价值。
  自由主义者是温和主义,自由主义的文化价值的理性、和平、人道,和谐、自由、尊重、宽容,因此,人的精神气质的呈现,是温和,如此,是人的行为原则。
  做事是温和,可以避免极端主义的消极危害。在做事时,可以大刀阔斧,但是温和的存在,就不能滑向极端主义。
  2008-6-20
  第 9 章 建设主义
  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是建设,是建设意义。
  建设是指人的建设思维,是人的建设观念,是社会的建设模式。
  中国自由主义是人类主义,是人道、和平、文明,是寻求人类文明的持续发展,是寻求自由、和平与繁荣的持续進程。
  反人类,反文明、反和平是对人类文明的破坏,是对人类存在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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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意义的社会存在,依然存在破坏倾向,这种破坏不是大的破坏,但是有时存在破坏,是在好的存在中的消极存在,人在做好事时,由于消极本能,由于消极情绪,有时会存在破坏。
  建设主义是人类主义,是和平主义,是生命主义,是文明主义,是理性主义,是人道主义。
  建设主义,是寻求社会的文明意义,是寻求社会的和平、自由繁荣,是寻求社会的长治久安,是寻求社会文明的持续進化。
  建设主义,把好事做成好事,避免好事变成或下滑为坏事,避免好中的坏的存在。
  2008-6-20
  第 2 部分 自由存在
  第 1 章 自由主义对蒙昧主义的反动
  在专制社会,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在思想上对社会成员采取蒙昧主义,以某种思想学说为意识形态来禁锢或束缚社会成员的思想,由此只能是压制或蒙昧人的理性,如此,人的思想是僵化或硬化,人的理性是沈睡或缺失。如中国君主制社会是以儒家学说为主流意识形态。
  自由主义反对壹切专制主义和蒙昧主义,是为民权或人权服务的思想学说,是壹种民权或人权思想,同民主主义是孪生兄弟。在现代社会,宪政民主是保障社会成员可以享有个人自由(思想自由)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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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在中国的君主制社会,由于蒙昧主义束缚和禁锢社会成员的思想,因此几千年来中国的思想文化发展,只是在儒家思想的圈子里小修小补,从汉代的董仲舒到宋代的程朱理学都是在儒家思想的圈子里打转。
  专制社会的统治者为了维护其统治地位,壹方面采取文化专制主义,即使产生不同于主流意识形态的异端思想,也会对异端思想進行打击或压制和迫害。
  自由主义反对蒙昧主义,破除意识形态对社会成员思想的禁锢或束缚,解放社会成员的思想,解放人的理性,如此,社会成员的思想会处于思想自由的活跃状态,人的理性会处于自由解放的正场☆态。
  在蒙昧主义社会,由于意识形态对社会成员的蒙昧,如此,人的思想是僵化不变,人的理性是蒙昧或沈睡,因此壹个社会的思想文化的发展是封闭状态,只是在壹个圆圈里小修小补,在壹个圆圈里在打转。
  但是在自由主义社会,由于人享有思想自由,因此壹个社会的思想文化的发展是开放状态,由于人的理性是解放,因此人的理性是壹种健全。如此,自由主义为思想文化的发展开辟了自由之路,这样人在自由创造中不断突破传统思想学说,而且不断产生新的思想学说,并且壹个社会的思想文化的发展,是以开放的线性轨迹向前发展,是壹个台阶向上壹个台阶,而不是在壹个圆圈在打转。
  在自由社会,各种思想学说或文化形态是多元并存发展,因此可以推动思想文化向前发展,思想文化的发展又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思想支持或精神。如此,在思想文化的推动下,壹个社会是向前发展,在前進中走向新的文明進步。
  在蒙昧主义社会,思想文化只是统治者维护其统治地位的工具,但是在自由主义社会,思想文化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思想或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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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主义由于解放人的思想,使人的生命获取个人自由,因此人的生命是在自由状态,人性或个性将得到自由发展,因此表现出人性的光辉,表现出个性的自由创造。
  最重要的是可以唤醒人的理性,人的理性是壹种解放,因此人的理性是趋向健全与完善,如此,这样人有个人的独立思想,有个人的独立的价值判断,如此,这样才能平衡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会趋于和谐或融合。
  相反在蒙昧主义下,由于人的思想受到束缚和禁锢,由于人的理性是沈睡,因此人的生命是处于压制和束缚状态,由于受到压制只能发生扭曲和异化,由于人的理性的残缺,因此只会产生极端主义的行为,如此,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会处于冲突或对抗状态,这样就不利于社会发展与稳定。
  11/4/2004 7:25:02 PM
  第 2 章 无知与全知
  自由主义承认人处于无知之幕,任何人不可能是全知全能,即使是天才,即使是伟人,或圣人,这是自由主义对人的智性或理性的基本认识。因此,自由主义倾听不同的声音,允许各种声音的存在。
  自由主义认为真理存在于不同声音中,不是存在于壹种声音中。
  自由主义不把壹种声音视为唯壹真理或绝对真理,承认真理的多元,承认任何人会有可能掌握真理的壹元,某些人认识的真理只是真理的壹元。
  自由主义不把个人(或某个政治利益集团或政党)信奉的思想或主义视为意识形态,并且不会强加社会成员无条件地接受或屈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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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是允许社会成员选择个人要信奉的思想或主义,如此,社会不会为壹种思想或主义所控制,不会把壹种思想或主义确立为意识形态。
  自由主义承认人的无知,允许各种思想或主义的存在,因此社会成员可以在不同的思想或主义中选择,如此,在社会实践中,社会成员自然选择给社会带来幸福的思想或主义,同时从有的社会成员所选择思想或主义的社会实践失败中吸取教训。
  专制主义认为个人是全知,而他是无知,如此,专制主义就会实施对人的奴役。
  专制主义认为个人认识的真理是唯壹真理,除此而外不会有真理的存在,而且只有个人所认识的是真理,而他人所认识的只是谬论。
  如此,专制主义把某种思想或主义视为唯壹真理,因而不允许其它声音的存在,只允许壹种声音的存在,把他人所信奉的思想或主义视为敌人并试图打击或消灭。因此,专制主义是专横、霸道。
  专制主义是以全知在领导或教育他人或社会成员,让社会成员服从个人或某个政治利益集团或政党的政治目标。
  自由主义是宽容、理性,允许社会成员自由选择个人要信奉的思想或主义。
  自由主义如 windows 操作系统,只是壹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人可以选择个人的应用程序,壹个人可以操作word,壹个人可以操作photoshop,壹个人可以操作ACDsee photo,但是专制主义如看电影,只能看壹部电影,不能看其他的电影。
  二〇〇五年六月壹日星期三
  第 3 章 奴役与自由
  对社会成员的社会奴役包括两个方面:壹是思想奴役,或精神奴役,二是政治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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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奴役是限制或控制社会成员,社会成员没有言论自由,没有思想自由,没有结社自由,没有自由选举的自由,在有的奴役社会,社会成员没有信仰自由,没有自由迁徙的自由,没有自由择业的自由。
  思想奴役是用某种思想学说为意识形态,以此禁锢或控制社会成员的思想,社会成员的思想不能超出意识形态的限度,否则就是异端,会受到压制或打击。
  由于存在思想奴役,因此会存在社会成员对思想自由的寻求,对思想自由的寻求,就是冲破统治者强加在社会成员头上的思想枷锁,是冲破某种思想学说对社会成员的思想禁锢,从而获取思想自由。
  由于存在政治奴役,因此会存在社会成员对个人自由的寻求,对个人自由的寻求,就是冲破政治奴役的枷锁寻求个人自由。
  只有人的生命获取个人自由,人的生命才是自由生命,人的生命才是拥有自由的生命,是独立的生命,这时人是生命的主人,人的生命享有人性或生命尊严。
  只有在人获取思想自由的情况下,人才会有可能進行思想创新,从而揭示社会存在的真理的各个侧面,这样社会可以通过思想创新产生新的思想学说(或新的文化或新的艺术),如此,可以为社会发展提供思想支持与精神支持。
  在中国要让社会成员获取或拥有个人自由,成为社会的主人,成为自由的社会公民,只有消除政治奴役,让社会成员享有个人自由。
  中国人获取或拥有个人自由,壹方面是社会成员对个人自由的要求,是社会成员对自由公民的政治地位的要求。
  自由公民或社会公民享有个人自由,奴隶只是被某种政治势力奴役或控制的工具。这是自由公民或社会公民与奴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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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壹方面,其壹,中国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只有在自由社会,才会有可能和平、持续的稳步发展,这样可以避免社会革命或社会动乱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其二,在自由社会,社会成员拥有个人自由。个人自由可以激发人的创造力,只有人具有创造力,才会有可能推动社会的進步。
  生命享有自由时,生命是健全或完整的生命,是自由生命,是独立生命。
  4/18/2005
  第 4 章 对自由最大的威胁
  自由是依据个人的自由思想或自由意志在选择或行动。但是当人在受到强制时,就不能依据个人的自由思想或自由意志在选择或行动。
  在自由社会,自由是社会成员普遍认同的价值意义,因此会形成自由主义社会公共道德秩序,其价值核心是自由。如果发生某个人在强制他,就是不道德的社会行为,会为社会公共道德所不允许,会受到社会公共道德的谴责。
  如果强制触犯法律,需要通过国家的法律秩序予以解决。在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要防止受到他的强制,只能依据社会公共道德秩序来规范。
  在专制社会,存在普遍意义的政治奴役或政治强制,要解除普遍存在的政治强制,壹是解除或废除专制社会,确立自由社会。只有解除专制社会,就不会存在专制政府对社会成员的社会强制或政治奴役,如此,社会成员可以享有个人自由。
  因此,要让社会成员能够享有个人自由,只有确定自由社会,只有依据国家法律确立自由社会的法律秩序,因此,国家法律秩序的基本理念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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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自由社会,在承认政府存在的情况下,由于政府拥有政治权力,因此政府依然是对自由最大的威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壹是承认政府的存在,因为自由主义不是放任主义,不是无政府主义,因此自由主义承认政府的存在。
  二是在承认政府存在的情况下,要防止政府对社会成员享有个人自由的威胁。要解决这个问题,只能限制政府的政治权力,政府不能拥有强制或奴役社会成员的政治特权。如此自由政府只能是有限政府,是自由的守夜人。
  要有效限制政府的政治权力,只能依据国家法律,只能依据自由社会的国家的法律秩序。
  三权分立制度的确立,可以通过司法或立法机构限制政府权力,可以有效限制政府不能拥有强制或奴役社会成员的政治特权。这壹点西方自由主义有清醒的认识。
  另壹方面,可以确立国家的自由主义的法律秩序(或政治秩序),能够维护或保障社会成员享有个人自由。
  因此在自由社会,从消极意义,政府不能拥有强制或奴役社会成员的政治特权,但是从积极意义,政府要维护或保障社会成员享有个人自由。这个积极意义,可以说是中国自由主义对自由政府的壹点要求。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二日
  第 5 章 法律精神与道德精神
  自由社会的政治制度是体现自由价值的政治制度,政治秩序是体现自由价值的政治秩序。
  因此,体现自由价值的法律制度是自由制度,体现自由价值的法律秩序是自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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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是通过法律制度或法律秩序来实现,法律制度或法律秩序体现自由主义确定的民主、自由、平等的基本理念,如此,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可以通过法律制度或法律秩序成为现实可欲的社会存在。
  如果自由精神不能通过自由社会的政治制度来实现,如果自由精神不能成为现实可欲的社会存在,那么自由价值就不能存在于政治制度中。
  自由社会的自由秩序,其壹是自由主义的法律秩序,其二是自由主义的道德秩序。
  要确定自由秩序,除了依据法律制度确立自由主义的法律制度外,还要依据自由主义道德观念确立自由主义的道德秩序。
  法律制度或法律秩序是从法律的立场确立自由社会的自由秩序,道德秩序是依据社会成员的道德观念来确立自由社会的自由秩序。
  自由秩序体现的基本理念是自由精神,包含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如自由、民主、平等、理性、博爱、和平等,法律精神与道德精神是壹致。如此,自由社会的自由精神,不仅是社会成员的观念价值,而且会成为现实可欲的社会存在。
  二〇〇五年十壹月九日
  第 6 章 价值认同
  专制社会中的社会成员只能接受专制主义信奉的某种思想或观念,只能受到专制主义的思想奴役。
  自由社会中的社会成员享有个人自由,享有思想自由,同时不会受到某种思想的控制或禁锢或奴役。因此,社会成员是依据个人的自由思想或自由意志在选择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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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享有个人自由时,个人具有个人意义的独特的个人思想或个人价值,因此,自由选择或行动只是依据个人的自由思想或个人价值,如此,不会或不能受到任何人(或政治集团)的强制或奴役,不会或不能受任何人的干预或干涉。
  尽管个人可以依据个人的自由思想在自由选择或行动,但是在可以享有个人自由时,个人自由是社会化的自由,而不是原子化的自由。
  由于个人具有个人意义的独特的个人思想或个人价值,因此在人与人或社会之间,会存在价值冲突或观念冲突,而且有时价值或观念会存在不可认同,这是壹个方面。
  另壹方面,由于个人自由是社会化的自由,尽管个人存在不同的个人思想或个人价值,但是个人或社会之间会存在价值认同,价值认同会存在共同价值,会存在公共价值,如此,共同认同的共同价值是社会共同价值,共同认同的公共价值是社会公共价值。
  如果壹个人的个人思想是壹个圆,但是壹个人的壹个圆并不是在社会中是分离,在人与人之间,在圆与圆之间会存在重合,这就是价值认同。
  因此,社会公共价值是社会公共生活的基本价值,是可以沟通社会成员的壹个纽带,如此,个人自由可以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能够享有,而且能够受到维护。
  2008-11-25
  第 7 章 社会逻辑与生命逻辑
  在人的社会存在中,生命存在是生命逻辑的社会存在,生命逻辑是人的生命能够依据生命意志的存在,因此,生命逻辑是生命意志,生命逻辑是个体生命存在的内在本质。
  只有人的生命的社会存在在社会公共生活的条件下,人的生命才会有可能是依据生命逻辑的社会存在。
  但是,社会逻辑与生命逻辑会存在冲突或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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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社会制度的社会逻辑,允许个体生命的社会存在,允许人的生命可以依据生命逻辑的存在,这时,社会逻辑与生命逻辑是协调。
  在自由社会,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因此个体生命的社会存在可以依据生命逻辑而存在。
  生命逻辑的社会存在是自由逻辑,只有人的社会存在是自由逻辑,那么人的社会存在是生命逻辑的自由存在。
  如果社会逻辑不是自由逻辑,而是专制逻辑或奴役逻辑,如专制社会,这时,个体生命要屈从于政治逻辑的政治奴役,如此,人的社会存在就不能是依据生命逻辑而存在,相反,人的生命逻辑会受到压迫或压制,这是会存在生命逻辑与社会逻辑的冲突。
  2008-9-16
  第 8 章 理性的冷漠与自由
  在专制制度,社会成员的社会存在有两种情况,壹是当权者或专制主义者的社会存在,是强制或控制或奴役社会成员。二是非当权者,是受当权者强制或奴役的社会成员。
  专制主义者强制或控制或奴役他(或者干涉或干预他),是专制主义的壹个恶习,是专制主义者的壹个恶习,这是其壹。
  其二,社会成员,由于受到专制制度的限制或制约,社会成员中有的人会存在沾染专制主义的恶习。
  因此,为了戒除专制主义的恶习,即不要强制或控制或奴役他,不要干涉或干预他,对他只有是理性的冷漠。理性的冷漠就是不强制或不控制或不奴役,就是不干涉或不干预。
  如果壹个人要干涉或干预他,要强制或控制或奴役他,这时,只有是理性的冷漠,这种冷漠是理性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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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理性的冷漠是宽容。自由的存在,会存在理性的冷漠。
  这种理性的冷漠是消极方式,是否定意义的理性的冷漠。这里理性的冷漠只是从这个意义的壹个解释。
  但是并不意味人在社会生活中,对他是冷漠,只是说在专制主义的恶习存在的情况下,理性的冷漠不失为维护自由的消极方式。
  况且这里的理性的冷漠与关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并不存在冲突。
  2008-9-16
  第 9 章 无为与个人自治
  在专制制度,学校不仅是教育机构,而且是管理机构,因此学生在学校要受到学校或教师的管理,学校的管理模式是专制主义的强制或控制,有时甚至是奴役。
  由于存在强制或管理,因此学生不能达成个人自治。
  但是学校或教师的思想观念或知识价值并不是唯壹存在,由于存在强制或控制,因此专制主义的管理模式并不是在培养人才,而是在压制人才,这是其壹。其二由于学校或教师要强制学生,这时价值冲突是不可避免。
  如此,在专制制度,学校或教师是管不了学生,管不好学生。因此,也是教不了学生,教不好学生。
  从个人自治的角度分析,既然学校或教师管不了学生,管不好学生,不如学校或教师放弃专制主义的管理模式,让学生实行个人自治,学生自己管理自己,学生是个人管理个人。
  另壹个方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价值或观念冲突),比较好的方式,最不坏的方式,是学生的个人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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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学校或教师不在担负强制或管理职能,只是承担教育职能,只是承担培养职能。
  学校或教师只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或教育条件,学生在学校中寻求自我教育或个人教育。
  这时,由于职能的转换,学校或教师是不为或无为,即不在强制或管理学生。
  专制社会的当权者管理社会成员,是强制社会成员要屈从或顺从专制主义者的个人意志。
  在专制制度,由于存在强制模式,而且存在对人的奴役,因此会存在壹个问题,如果社会成员不屈从管理者的个人意志,就会被视为刁民。如此,当权者对社会成员也是管不好,又管不了,出力不会有好的效应,因此,不如实行个人自治,不如实行社会自治或政治自治。
  社会成员是个人负责,干好是个人承担,干坏是个人承担,可见,这是专制主义的管理模式的解体。
  这时,对社会成员,专制主义者是不为或无为,不在强制或管理社会成员,不在奴役社会成员。
  这样,专制主义者会转型为公共事务的服务者,当权者会转换公务员,专制社会会转型为自由社会,政府不在担负管理职能(强制或管理),因此,这样政府在不为或无为时,只是有限政府,有限政府只是服务职能。
  在自由社会,不是当权者为民谋利益,不是为官要为民,而是社会成员达成个人自治,壹个社会达成社会成员的社会自治,因此是民选的代议制的自治政府,是村自治,是县自治,是省自治,国家是自治政府,这样是民在为民。
  在个人自治或社会自治时,人在动头脑,因此,人具有独立思想,这样才会有可能达成高度的(或完善的)的个人自治,可以达成自治政府的社会自治或政治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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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0 章 自由人惧怕什么
  自由人惧怕的是受到政府或他的强制或奴役。
  但是,在自由社会,自由制度可以保障或维护个人自由,因此,自由人不会惧怕会受到他或政府的强制或奴役。但是会担心自由制度会受到颠复,会担心自由制度会受到破坏。
  在专制社会,人的社会存在不是自由存在,自由不是普遍意义的人的存在,但是会存在自由人。因此,自由人会惧怕专制社会的强制或奴役。
  这时,自由人以自由人而存在,自由人会自由言说或自由行为,寻求思想自由(或言论自由),寻求个人自由。
  尽管自由言说或自由行为的自由人,具有独立的思想品格,具有独立的人格勇气,但是在自由言说或自由行为时,尤其在批判或消除专制制度时,自由人依然惧怕专制制度的政治迫害。
  因为专制制度不允许或不承认自由言说,但是自由人要自由言说或自由行为,要自由表述个人思想,要寻求个人自由,因此个人同社会是冲突,如个人自由同专制制度的社会冲突。
  如此,自由人会惧怕个人的自由言说,壹是会受到监视,二是会受到政治迫害,三会受到威胁或压制。
  自由人在黑夜之中的特立独行,自由人能不惧怕吗?
  尽管如此,但是自由人依然在黑夜中会勇往直前,寻求自由人的独立意义,寻求个人自由。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激励多少勇士在前進。
  200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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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1 章 如何享有个人自由
  在享有个人自由时,人要坚持自由理性或基本理性,这样可以使人的自由存在是理性存在。
  如果人在享有自由时,缺乏基本的自由理性与自由意志,会存在两个问题。壹是由于缺乏自由理性或自由意志,自由的享有会滑向放任主义。
  如果把自由误解或曲解为放任,如果人的社会存在是放任存在,是非自由的壹种存在,那么人的社会存在是缺乏基本的自由理性。
  如果社会存在是放任存在,由于消极情绪的存在,会存在情绪化的社会行为,如此,人会存在极端主义的社会行为。
  而且,积极的社会行为并不壹定会是积极(或好)的行为结果,尽管人会存在积极的政治激情,但是,要使人的自由存在是理性存在,依然需要自由理性控制政治激情。
  因此,依然要坚持中庸主义之道,把积极的政治激情(或生命本能)限定在理性范围,不能放任积极的政治激情。
  因此,自由存在是中庸存在,理性存在是中庸存在。
  这样,在人可以享有自由时,人的社会存在是真正意义的自由存在,而且人的自由存在是理性存在。
  在自由制度,社会需要构建或确定自由制度的软件,需要消除对自由的威胁或破坏。
  极端主义会远离或偏离自由,不是在运行自由制度,不是在享有个人自由,这时,不是在构建自由制度的软件,而是对自由的威胁或破坏。
  2008-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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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2 章 捍卫自由
  如果社会成员不能正常运行自由制度,如果社会成员不能确定或构建自由制度与自由秩序。如果社会存在威胁自由,如果社会存在破坏或危害自由制度,那么社会成员就不能正常享有个人自由,如此,自由制度与自由秩序就不能构建,自由制度就不能正常运行。
  有时,社会成员不仅不能正常运行自由制度,而且会存在破坏或危害自由制度,最危险的是会存在有的人会有可能颠复自由制度。
  在自由制度存在时,只是存在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的基本条件,并不意味社会成员能够正常或理性享有个人自由。
  因此,在自由制度确立之后,社会成员要依据自由原理,在正常运行自由制度的自由实践中,能够构建自由制度与自由秩序。
  如果社会成员能够构建自由制度与自由秩序,如果社会成员能够确保自由制度的正常运行,这时,社会成员才会有可能在确定自由制度的前提下是在享有个人自由。
  壹方面,社会成员构建自由制度与自由秩序的自由实践,是社会成员在正常享有个人自由,这是其壹。其二,这是社会成员在构建自由制度与自由秩序。
  但是问题是社会成员如何能够正常或理性运行自由制度,如何能够构建自由制度与自由秩序,这需要社会成员能够精确认识自由价值或自由原理。
  社会成员能够正常运行自由制度,这说明社会成员是在维护自由,是在捍卫自由,同时,这说明社会成员是在构建自由制度与自由秩序。
  在维护自由或捍卫自由时,人是在享有个人自由,如果人不能维护或捍卫自由,即使存在自由制度,尽管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但是并不壹定能够正常享有个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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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天空是广阔无边,万里晴空,可以任鸟在天空自由飞翔。但是,鸟要自由在天空中飞翔,需要有个基本条件,壹是鸟不是关在笼子里,是自由的。在自由社会,天空在向人在敞开。二是鸟要有飞翔的能力,鸟不仅要会飞,而且有高飞或远飞的飞翔能力或智慧。
  因此,在自由社会,在自由制度,社会成员要有享有个人自由的自由能力,或社会能力或政治智慧,要有能够享有个人自由的自由理性或自由意志。
  2008-9-16
  第 13 章 自由信仰
  要享有个人自由,要确定自由制度与自由秩序,需要社会成员存在自由的信仰。
  既使壹个社会可以确定自由制度,但是,只有社会成员是真正意义在享有个人自由,只有是真正意义在确定自由制度与自由秩序,自由制度才会是壹个文明制度。
  在自由社会,至少自由主义是人类的壹个信仰,至少是社会精英的壹个信仰,对大多数人,至少自由主义是壹个准信仰,在信仰自由精神,在接纳自由观念或自由价值。
  如果人的存在不能达到信仰层面,不能确信自由思想,那么人在享有自由时,就不能实现个人自由,而且会有可能威胁自由,会损害自由,这是完全有可能。
  如果自由不能是人的壹个信仰,既使壹个社会可以确定自由制度,但会有可能存在有的人会颠复自由制度。
  可以操作 word,可以操作 photoshop,可以应用不同的应用软件,但是必须存在壹个基本前提,人要能够运行 windows 操作软件,因为这是壹个平台,这是壹个基础。
  社会会存在高的层面的存在层面,会存在高的层面的文明存在,但是需要壹个平台,需要壹个基础,这是个人自由,这是自由制度与自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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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信仰这个,可以信仰那个,可以操作 word,可以操作 photoshop,但是至少要信仰自由,如要至少要会操作 windows 操作系统。
  2008-6-23
  第 3 部分 自由精神与自由观念
  第 1 章 自由与宽容
  自由是政府或他对个体的不强制或不控制,或不干涉或不干预。
  不干预或不干涉,是对个体持宽容的理性立场。
  对他的强制或控制,或干预或干涉,是政治霸权。
  自由提倡多元,允许不同政治势力集团(或社会或学术团体)奉行的政治信仰或思想学说的并存存在。
  不把某个政治势力集团视为唯壹存在而形成政治霸权(或政治垄断),不是把某个思想学说视为唯壹存在而形成思想霸权,不把某个社会学说或社会信仰视为唯壹存在而形成社会霸权。
  多元的同时存在(或并存),是自由空间或自由秩序。
  因此,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公共空间,各种政治势力集团共同或平等参与政治公共活动维护其政治利益,社会团体平等参与社会公共活动维护其社会利益,学术团体平等参与学术活动表达其学术思想。
  自由意味宽容,自由精神意味宽容精神。
  自由容许各种政治势力集团的平等存在,容许各种社会团体(或学术团体)的平等存在,容许各种思想学说的平等存在。这样,壹个社会才能体现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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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是不强制或不控制,或是不干预或不干涉。不强制或不控制,或不干预或不干涉是对人的宽容。如果社会存在自由原则或宽容原则,那么社会就会存在自由空间。
  在自由空间,会表现出和平、理性、宽容的社会空间,社会会呈现出文明、和谐、幸福。
  2005 年 5 月 4 日
  第2章 生命自由与理性自觉
  个体生命的个人自由是以个人理性为依据,只有依据理性精神,个体生命的个人自由才会成为现实可能,个人自由的享有才会是理性自觉。
  只有理性自觉,壹个人的依据自由思想或自由意志的自由选择或行为,才会符合社会公共规范(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才会有益于社会公共利益,这样,人的存在才具有生命尊严或人性尊严。
  如此,人在追寻生命的幸福和成功的过程中,在追寻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的过程中,人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或他的利益。
  自由的生命是善,是趋向善,而放纵的生命是恶,是趋向恶。
  在自由选择时,如果危害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的利益,那么这不是人的自由思想或自由意志,不是生命自由,而是生命的放纵。
  生命自由或个人自由是生命的高级状态,生命放纵是生命的低级状态或原始状态。
  当个体生命的理性水平受到限制时,就会出现损害或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的利益的选择或存在,就会出现危害或损害生命尊严或人性尊严的存在。
  个体生命通过提高知识或经验水平,可以提高理性水平,可以理性认识个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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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〇五年五月三日
  第 3 章 政治自由与人的尊严
  在专制社会,政治垄断阶层(或政党)为了维护其政治垄断地位,对社会成员实施政治奴役和精神奴役。
  在自由社会,社会成员可以享有个人自由,在社会或政治意义,是社会成员可以享有政治自由,如可以自由结社或自由组党,从而维护其政治利益集团的政治利益。可以发表思想言论,为社会提供启示或警示。可以为某个政治利益集团的政治或思想学说辩护。可以上街游行示威表达某个阶层的政治意愿,可以民主选举政府首脑等。
  因此,只有社会成员的政治地位是平等,社会成员才会有可能享有政治自由。
  如此,对于处于受政治奴役的社会成员争取政治自由的政治权力,是争取个人自由或政治自由的政治自由。
  在自由社会,由于社会成员能够享有思想自由或言论自由,因此,社会公共空间可以倾听各个社会阶层的不同声音,这样,社会公共空间就能够兼顾各个社会阶层的社会利益。
  相反,如果社会成员不能够享有思想自由或言论自由,那么社会公共空间只有某个阶层在发出声音,只有某些人在发出声音,而有的社会阶层的声音会受到压制或漠视,因此,在社会公共空间只是在维护某个社会阶层的政治利益,而且会出现不能维护有的社会阶层的政治利益。有时,有的社会阶层的政治利益不仅不能受到维护,而且会出现损害或危害有的社会阶层的政治利益。
  因此,人能够享有政治自由,才是有尊严的人(人性或生命尊严),才是人的存在,才是社会公民。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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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 章 捍卫生命尊严
  自由意味宽容,自由意味尊重。在自由秩序,不同思想或声音受到尊重,不同思想或声音受到宽容或接纳。
  自由主义基本理念之壹是尊重或宽容,尊重他的思想或声音,宽容或接纳他的思想或声音。
  因此,在自由社会,社会成员不仅是自由,而且是安全,社会不仅是开放,而且是和谐。
  由于容许各种思想或声音的存在,因此社会是丰富,同时有意义,而不是只有壹种思想或声音存在时的单调和乏味。
  尊重或宽容他的思想或声音,并不意味认同或接受他的思想或声音。
  尊重或宽容他的思想或声音的存在,尊重或宽容他的存在或自由选择,是维护或捍卫生命自由,是维护或捍卫个人自由,因此,是捍卫生命尊严。
  由于人具有独立的思想或声音,人才具有独立的生命尊严。
  但是捍卫生命尊严,尊重或宽容他的思想或声音的存在,并不是纵容邪恶思想或声音的存在。
  认同某个思想或声音是文化选择,尊重或宽容他的思想或声音是自由选择,如伏尔泰所说,我不同意妳说的每壹句话,但是我捍卫妳说话的权力。
  自由主义是对生命最大限度地尊重或宽容,尊重或宽容壹切生命的存在,尊重或宽容壹切生命的权力或自由。
  捍卫壹切生命自由,捍卫壹切生命尊严。只要不威胁自由,只要不威胁社会安全或和平。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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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5 章 生命的自然状态
  人在免受强制时,在免受干预时,这时,人是自由,人的生命是自由。其二,当人的精神不为奴役或困扰时,人是自由的,生命是自由的,人能够享有精神自由。
  人的生命状态处于自由状态时,在能够享有生命的自由时,这时,人的生命状态是处于自然状态。
  专制主义制度存在的人,由于人的生命受到压迫,同时由于心灵(或精神)或人性受到压制或扭曲,因此,人的生命状态是压抑或扭曲状态,如此,人的生命状态不是生命的自由状态,不是生命的自然状态。
  因此,自由包括个人自由与精神自由。
  可以享有个人自由与精神自由时,才是完全的生命自由,才是纯粹的生命自由,这是中国人对生命自由的壹种阐释。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壹日
  第 6 章 自由与克制
  如果在享有个人自由时,如果人的社会行为妨碍或侵犯他的自由,那么从个人意义,人的社会行为要受到理性限制或控制,从社会意义,会受到法律制度的限制或控制。
  如果人的自由或社会行为不妨碍或侵犯他的自由,是符合自由意义或价值,那么个人自由是真正意义的自由。
  限制或控制妨碍或侵犯他的自由的社会行为,壹是法律制度的限制或控制。壹是道德秩序的限制或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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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道德意义,如果是妨碍或侵犯他的自由,要受到道德观念或道德舆论的制约或谴责。
  在享有个人自由时,如果人的社会行为不受自由理性的限制,就会有可能存在妨碍或侵犯他的自由。
  因此,在享有自由时,要使人的社会行为不要妨碍或侵犯他的自由,人只能依据人的自由理性或个人理性。在享有自由时,人要克制自己,不仅可以享有个人自由,而且不会妨碍或侵犯他的自由。
  2008-9-23
  第 7 章 言论自由
  在专制制度,社会成员不能享有言论自由,不能自由言说个人思想或个人言论。在严酷的专制社会,如果是质疑统治者的意识形态的某种思想,就要受到统治者的政治迫害。
  专制制度存在不同程度的专制强度,在比较开明的专制社会,有时会存在有限度的言论自由。
  因此,如果社会成员要表达个人的思想言论,社会成员的言论只能是统治者的思想言论,这是其壹。其二,专制制度,存在统治者对社会成员的强制(或奴役)。
  在专制制度,社会成员不能自由言说,不能自由表达,不享有自由言说的言论自由。
  但是,在自由制度,社会成员享有言论自由,可以自由言说思想言论,不必恐惧会受到政治迫害。
  只要不触犯法律,只要不侵犯他的自由,只要不威胁社会,人可以自由言说。因此,言论自由不能违犯国家法律,不能威胁或损害他的自由。
  2008-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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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8 章 自然状态与自由状态
  人在受到强制或强迫时,在受到外部力量的干预或控制时,人是不自由的,这时,人不能依据个人的自由思想或自由意志或个人意愿而行事,这是其壹。其二,人性会受到扭曲或压抑,人的生命状态会处于扭曲状态,而不是自然状态。
  当外部力量解除之后,当人不在受到强制或强迫时,人是自由的,人完全可以依据个人的自由思想或自由意志或个人意愿而行事,这是其壹。其二,这时,人性是自然,人的生命状态处于自然状态。
  如果生命是处于自然状态,人性是自然,不是扭曲或变异,因此人在生命的自然状态,人的行为是生命意志。
  自然行为是生命意志,不是自由意志(或自由思想或个人意愿),这是自然状态与自由状态的区别,是生命意志与自由意志的区别。
  在人的自由状态,人完全依据自由思想或自由意志或个人意愿在选择或行为,人是有理性。
  自由状态并不是放任主义,而是完全在依据个人的自由理性在选择或行为,是人的理性意义的壹种存在。
  如果是自由意志,如果是完全依据个人的自由思想或自由意志或个人意愿在行事,那么,这时人是自由,人的生命是自由状态。
  自由状态要比自然状态要宽泛,同时要高级。在自由状态,人的生命是自然状态,但是在自然状态,人并不壹定是高级意义的自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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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状态是理性控制,是自由意志或自由思想,因此不会侵犯或伤害他的自由,不会存在恶的自由。
  把自由理解为所欲为,把自甴理解为自然主义或放任主义,这是对自由的误解或曲解。
  自由意味理性,自由意味自由理性,自由意味自由意志或个人意愿(或自由思想或个人思想)。
  2008-9-23
  第 9 章 个人自由与政治自由
  从积极自由的角度讲,个人自由是人的自由行为,是人的自由选择,是要做什么或干什么的自由。
  从社会意义,积极自由可以解释为个人自由,或政治自由。
  按伯林的自由解释,个人自由包含两个方面,壹是消极自由,是免受强制或奴役的自由。
  二是积极自由,是可以自由行为或自由选择的自由,是要做什么或干什么的自由。
  在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时,人应该是在享有个人自由,而不是践踏自由。这样,人才会有可能在自由践行中,可以排除非自由的存在。
  对个人自由的界定,中国自由主义会存在中国智慧或中国思想。
  个人自由是自由的社会价值或社会意义,政治自由是自由的政治价值或政治意义。
  自由意味解放,人不在受到强制或奴役时,个人的社会存在是独立原子,个人是社会存在的基本原子。人是自由,可以自由行为,自由是个人自由。
  自由从政治意义的解释,自由是个人自由,这是其壹。其二,这时,个人自由可以解释为是政治自由,可以解释为个人自由扩展为政治自由。政治权力可以是自由存在的个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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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是抽象概念,狭义意义,自由指个人自由。个人自由或政治自由是具体概念,个人自由是自由的社会意义,政治自由是自由的政治意义。
  享有个人自由,不能践踏自由,这是其壹。其二需要排除对自由的威胁或干扰。
  2008-9-23
  第 10 章 享有思想自由
  在自由社会,可以享有个人自由,可以享有思想自由。因此,人可以自由言说个人思想。
  在自由社会,自由言说并不会受到任何人的压制或迫害,并不会任何人的受到排斥或打击,只要个人思想是为了促進人类社会的進步,而不是反人类,不是反文明,不是反和平。
  思想自由,不受任何强制或干预,不需要任何灌输或教化。但是人在自由言说时,在享有思想自由时,不能言说反人类、反社会、反和平的思想言论,这是人的自我的理性判断。
  社会成员在享有思想自由时,社会成员要具有自由理性,要具有基本理性。
  壹是社会成员具有自由理性,可以不选择思想垃圾或精神毒素。二是社会成员可以不言说思想垃圾或精神毒素。
  因此,自由会存在限制,需要限制对自由的威胁,需要限制对社会文明的威胁。如此,对反社会、反人类、反和平的思想言说要受到限制,这是文明限制,这是任何文明社会需要的壹种限制。这或许是自由与文明的壹个悖论。
  自治制度需要限制非自由或反自由,这是为了维护或捍卫个人自由,而不是自由专制。
  2008-9-23
  第 11 章 自由意志与自由信念
  在享有个人自由时,需要自由理性,需要自由意志。
  自由理性在理性层面,在意识层面,是对自由的认识,这是其壹。其二,既使在享有自由时,依然需要自由理性的支持,在行为层面,自由理性是对社会行为的监控。
  人要达成自由意义的社会行为,要达成自由制度,要运行自由制度,除了自由理性的理性层面,自由行为的行为实现,需要自由意志。
  自由意志的支持,社会行为才会有可能是自由行为。自由行为是在在享有个人自由,是在运行自由制度,而不是威胁自由,不是破坏自由制度。
  存在自由信念,会把自由理性转化为自由行为,会把自由原理转化为自由制度。
  否则,会存在动摇,会存在失误,会存在偏差。
  2008-6-23
  第 12 章 信仰自由
  在自由制度,有信仰自由,这是人的个人自由,是社会公民的政治自由。
  自由制度是宽容、多元、自由的生存空间。
  在电脑操作软件中,可以用 word 软件,可以用 photoshop,可以用 flash,这是需要,这是生活需要,但是操作 word 需要壹个平台,这个平台是 windows 操作系统。
  自由制度是自由平台,为享有个人自由提供壹个平台,这个自由平台是自由空间。在自由空间的自由制度下,可以享有个人自由。
  为了维护自由,需要限制非自由。非自由可以解释为反自由、反人类,反文明,反和平、反理性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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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任何情况,需要限制或控制恶,需要把反文明、反人类、反和平限制在最低限度,需要清除反人类、反文明,反和平。
  自由存在,是高级意义的文明存在,人的信仰是文明思想,是灵魂思想,是人道思想,可以促進人类的文明進化。
  自由制度是高的层面,是人的理性存在。在享有个人自由时,可以运用个人自由,寻求社会的和平、自由与繁荣,寻求个人生活的幸福与成功,这是个人自由,这是享有个人自由的文明内涵。
  但是反人类,反文明、反和平是威胁或危害人类文明,这是需要文明的限制,因此信仰自由,需要限制恶的思想对自由的侵害或危害。
  人的信仰自由,不能受到强制,不能受到干预,这是壹个人的自由选择。
  在信仰自由时,文化是多元存在,存在是宽容空间,可以承认或接纳人的信仰选择。
  2008-6-23
  第 13 章 自由尊严
  受到奴役时,不能享有人的尊严,不能享有生命尊严,不能享有人性尊严。
  享有个人自由时,拥有人的尊严,拥有生命尊严,拥有人性尊严,从自由意义,可以解释为自由尊严。
  这时,人可以依据个人理性操控个人存在。
  人在自由时,人的理性受到解放,受到张扬,受到尊重,受到发展,是自由意义的壹种存在。
  但是,如果人不具有基本理性,那么人就不能正常享有个人自由,人的社会存在不能是理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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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本能或冲动,这种存在是人的存在的最低层面。
  人的尊严,是生命尊严,是人性尊严,但是生命尊严是完全意义的生命尊严,不仅包含生命层面的人性尊严,而且包含精神层面的人格尊严或精神尊严,而且包含理性层面的理性尊严。
  人的存在会存在三个层面,完善意义的生命存在,是生命层面、精神层面与理性层面的完善组合。
  人性要受到理性层面的监控,要受到精神层面的制约,如果人的存在只是生命层面,尽管可以享有生命尊严,可以拥有人性尊严。
  但是,从完全意义讲,人的尊严是理性存在的人性尊严,是理性存在的生命尊严,如果人并不具有基本理性,人的存在只是在生命层面,如此,生命尊严并不是完善意义的生命尊严,是最低层面的人性尊严。
  自由赋予理性,人的理性受到确定,并受到合理运用时,人的存在会是理性存在,在享有理性尊严,这是自由尊严。这是完善意义的人在存在,是健全的人,是正常的人,是完善人。
  这个尊严是崇高、神圣、圣洁,同时是美丽、美好。
  自由赋予理性,自由赋予尊严,自由赋予完善,自由赋予健全或正常,自由赋予人是人。
  2008-6-24
  第 4 部分 自由秩序
  第 1 章 自由空间或自由关系
  从壹个角度讲,个人自由是人与人之间的空间关系,自由不仅是个人生命的自由权力,同时个人自由是与他发生的空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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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要依据个人的自由思想或自由意志或个人意愿能够自由选择或行为,只有在他不强制妳或干预妳时,同时在妳不强制他或干预他,这时,在人与人之间会确立自由空间,人才会是自由。
  只有当他不干预妳的自由权力时,壹个人依据自由思想或自由意志或个人意愿的自由选择或行为,壹个人的自由权力才会成为现实可能,这时人才会有可能享有个人自由。
  否则由于他的强制或干预,妳的自由选择或行为会受到干预,这时,人依据自由思想或自由意志或个人意愿的自由选择或行为在受到他的侵犯或损害。
  因此,只有在个体之间存在自由空间,个体生命的自由权力才会受到维护或保障,个体生命享有生命权力的个人自由才会成为现实可能。
  二〇〇五年五月三日星期二
  第 2 章 自由秩序
  只有确立自由秩序,人才能享有可以不受他的干预(或强制)的个人自由。
  要在社会秩序中确立自由秩序,就要限制政府的政治权力,需要限制人的社会行为。
  只有限制政府强制社会成员的政治权力,政府就不能强制或干预社会成员,社会成员就能够依据个人的自由思想而自由选择,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
  同时限制人强制或干预他的社会行为,人能够享有可以不受他的干预的个人自由。
  只有限制政府强制社会成员的政治权力,才会有可能在社会秩序中确立自由秩序。
  如果政府行为不受到限制,社会成员就会有可能受到政府的干预(或强制),社会成员就会有可能受到政府的政治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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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政府权力,是限制政府强制或干预社会成员的政治行为,是限制政府政治奴役社会成员的政治权力。
  只有依赖于法律秩序才能有效地限制政府对社会成员的强制行为,因此,自由秩序的确立要依赖于法律秩序的确立。
  限制政府强制社会成员的政治权力时,如果政府强制(或奴役)社会成员,这时,政府行为是违法行为,侵犯了个人自由,因此要受到法律追究。
  在法律秩序所不能限制的范围,需要确立自由主义道德秩序。
  法律秩序是保障社会成员的个人自由,道德秩序是维护社会成员的个人自由。
  二〇〇五年六月六日星期壹
  第 3 章 自由主义道德秩序
  自由秩序的确立包括两个方面,壹是法律意义的自由秩序的确立,确立自由主义法律秩序,二是道德意义的自由秩序的确立,确立自由主义道德秩序。
  确立自由主义道德秩序,是依据自由主义道德规则,需要限制或约束对人的强制或干预。
  在自由主义法律秩序不能限制的范围,要通过自由主义道德秩序限制或约束对人的强制或干预。道德秩序具有弹性,需要依据社会成员道德水平的高低。
  妳不要强制或干预他,同时他不要强制或干预妳,这样,妳是自由(不受他的强制或干预),他是自由(不受他的强制或干预),自由主义道德秩序的确立就会成为可能。
  只要社会成员认同人与人之间的互不强制或互不干涉的道德原则,自由主义道德秩序就可以确立,只要人与人之间确立或存在自由主义道德秩序,那么每个人的自由权利就会受到维护,每个人就可以享有个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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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主义认同社会价值或真理的多元存在,因此,自由社会尊重不同的社会价值,宽容不同价值存在,如此,自由主义道德原则是尊重或宽容。因此,对他的强制或干预是对人的不尊重或不宽容。
  如此,自由主义道德原则的壹个意义是不强制或不干预。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第 4 章 自由关系
  要享有个人自由,要能够是人的存在状态是自由状态,要使人的存在是自由存在,人所处的社会关系要存在自由关系。
  如果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自由关系,如此,人不会受到他的强制或控制,同时不会强制或控制他。因此,自由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互不强制,互不干预(互不干涉)。
  人的存在是社会存在,而不是原子存在,个人自由是社会化的个人自由,而不是原子化的个人自由。
  在不强制(或不干预)他时,同时人不受到他的强制或干预,人与人之间会存在距离,因此在人与人之间存在自由关系。
  不强制(或不干预)是对人的理性冷漠,是人与他之间存在壹定距离。
  理性的冷漠只是指不要强制或干预他,并不是说人与人之间不要关怀或关爱,只是说,要存在自由关系,需要存在善的冷漠。
  需要确立自由主义社会秩序(政治秩序或道德秩序),在自由秩序是社会存在时,需要确立自由关系,因此,自由关系是自由秩序。
  不强制(或不干预),是尊重生命尊严或人性尊严,是尊重个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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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倾向于对他的关怀或关爱,但是普遍存在对他的强制(或干预)。
  只有在确立人与人的自由关系时,有必要厘清自由与关怀之间的不同。
  2008-9-16
  第 5 章 自由与私人空间
  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时,不仅在社会公共空间,人是自由的,可以享有个人自由,而且人可以拥有个人意义的私人空间。
  专制社会会把手伸向私人空间,是干预或干涉他的个人生活,是干扰或骚扰他的个人生活,这是在威胁或侵犯个人自由。
  在自由社会,个人主义受到普遍尊重或接纳,人的社会存在是自由存在,个人在支配或操控个人生活。
  自由支配个人生活,这是个人自由,不能受到强制或于预,不能受到干扰或骚扰,不能受到威胁或侵犯。
  个人主义承认个人自由,承认或接纳个人可以拥有个人的私人空间(或个人意义的个人生活)。个人的私人空间不仅限于个人的私人生活,而且可以扩大为个人的个人生活,因此,个人的私人空间是个人的个人生活。
  自由意味免受强制或于预,自由意味免受干扰或骚扰,自由意味免受威胁或侵犯。
  自由意味尊重或接纳人可以拥有个人意义的私人空间。
  第 6 章 自由秩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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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秩序是理性秩序,是文明秩序。
  自由秩序的秩序生成,壹是自由生成,二是制度生成。
  自由生成是在自由制度下,是人的理性意义的享有个人自由,是遵循自由观念或自由价值,因此人的自由行为,会存在自由秩序。
  不会强制或干预,在享有个人自由,自由社会存在自由秩序。
  当自由制度确定之后,自由社会的社会规则完全确定。社会成员在运用自由制度,在遵循社会规则,这样,社会会存在自由秩序。
  自由秩序的正常存在,是在生成自由,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个人自由不会受到威胁或侵犯。
  理性存在与文明存在是个人自由的真正内涵。在享有个人自由时,人的存在是什么,人的存在是文明存在,是理性存在。
  享有个人自由时,人要有高的人文素质,要有理性能力。否则,在自由空间,人不是在享有个人自由,而是会滥用自由,会曲解自由,会误解自由。
  简单地说,自由秩序不仅是单纯意义的自由秩序,而且是完善意义的高级文明的文明秩序。
  2008-6-24
  第 5 部分 自由原理与自由制度
  第 1 章 社会利益平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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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利益的分配只能是各个政治利益集团代表或操控其自身利益,只能是各个政治利益集团维护或寻求其自身利益,而不是让某个政治利益集团兼顾或操控,不是把社会利益分配的权力集中在某个政治利益集团的手中。
  如果社会利益分配的权力集中在某个政治利益集团的手中,这样,由于社会利益分配形式的不公正,就会形成政治宰制与政治垄断的社会弊端,如此,必然会导致社会利益分配结果的严重失衡。
  专制制度的政治利益或社会利益分配权是集中在某个政治利益集团的手中,这样把有的政治利益集团排除在政治利益分配之外,因此,必然会存在政治垄断与政治宰制,这是人为制造的不公正和不平等。
  因此,为了要使各个政治(或社会)利益集团的社会利益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只有依据社会利益分配的平衡原则。
  社会利益平衡原则是反对政治垄断,是反对政治宰制,反对为了某个政治利益集团的政治利益,损害其它政治利益集团的政治利益,反对社会利益分配的权力为某个政治利益集团所操控或垄断。
  因此,寻求或体现政治利益分配的平衡原则,需要社会制度是民主制度,在民主制度,各个政治利益集团的政治地位是平等意义。
  在各个政治利益集团的政治地位是平等时,这样,各个政治利益集团就可以通过公开的平等对话,平衡各个政治利益集团的政治利益。
  平衡政治利益或社会利益,或者,社会利益的平衡原则,需要或只有坚持最大化原则与最小化原则。最大化原则是各个政治或社会利益集团的政治利益受到最大限度地维护,最小化原则是各个政治利益集团的政治利益受到最小限度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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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在公开的平等对话中,由于各个政治利益集团是参与政治利益的平衡或分配,因此,各个政治利益集团的利益可以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同时各个政治利益集团的政治利益可以受到最小限度的损害,这样,各个政治利益集团的政治利益就可以达成平衡意义。
  当各个政治利益集团的政治利益或社会利益达成平衡时,这时,社会利益分配是公正意义。
  二○○五年壹月二十八日星期五
  第 2 章 公民集会
  在现代社会,社会公民举行游行示威表达政治要求或政治意愿,壹般地说有三种情况,壹是表达社会公民的政治意愿或要求,申明社会公民的政治立场或社会立场。二是表达社会成员不满或抗议的政治态度。三是表达或申明社会公民的政治意愿。
  社会公民或社会团体或政党可以采取这种公开、和平、理性方式,表达或申明社会公民的政治意愿,表达或申明社会团体的政治立场,表达或申明政党的政治主张。
  如果公民不能享有这种政治自由,如果社会公民采取公开、和平、理性表达或申明社会公民政治意愿的政治自由受到限制或压制,壹个社会就会潜伏政治动乱或社会革命的危机。
  社会成员只有关怀人类或社会,只有关怀国家或民族的命运,才会有可能结成社会团体或政党。
  社会公民自由结社、自由集会的政治自由被剥夺或压制,同时如果以个社会的政治文明低下,只会导致壹个社会的国民素质低下,因此只会制约或阻碍社会的進步。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二
  第 3 章 社会利益平衡与自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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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利益分配的平衡原则是社会利益分配的社会公正原则。
  当各个社会利益集团的社会利益达成平衡时,这时,各个社会利益集团的社会利益会受到最大限度地维护或保障,同时各个社会利益集团的社会利益会受到最小限度地损害,这时社会利益分配才体现公正意义。
  要平衡各个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社会利益,需要承认各个社会利益集团的政治地位的平等,或者,要承认各个社会利益集团拥有平等的政治地位。
  只有当各个社会利益集团在政治地位上处于出席地位时,各个社会利益集团才会有可能公开、自由、平等参与社会公共活动,如此,各个社会利益集团之间才会有可能通过理性、和平的对话或谈判方式,平衡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社会利益。
  各个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社会利益的平衡,要反对政治垄断(或经济垄断)。
  在专制社会,处于政治垄断地位社会利益集团利用政治垄断地位可以维护其社会利益,但是,由于受政治歧视的社会利益集团在社会公共活动是缺席,就不能公开、自由、平等地参与社会公共活动来维护其社会利益。
  因此,能够使各个社会利益集团政治地位平等的社会制度,只能是民主制度或自由制度。
  在民主制度,社会利益分配方式能够实现社会利益平衡原则。
  如有壹桌酒席,在存在政治垄断时,吃法是,处于政治垄断地位的政治利益集团有资格坐在酒席上可以吃饭,而其它政治利益集团被排除在外,没有资格坐在酒席上吃饭,这样,只是有的政治利益集团在吃饭,但是有的政治利益集团就吃不到饭。
  但是,要体现社会利益分配的社会公正原则,要平衡各个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社会利益,只有各个社会利益集团都有资格平等地坐在酒席上,这样各个社会利益集团都有资格可以吃到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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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壹种吃法是社会利益分配的不平衡,不能体现社会公正原则。第二种吃法是社会利益分配的平衡,体现社会公正原则。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六日
  第 4 章 自由职业化
  在自由社会可以实现自由职业化,这样,能够实现个人自由,实现个人自治。
  实行自由职业化,社会成员是拥有独立政治地位的自由个体,是自由意义的独立个体。
  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可以根据个人能力或学识等个人因素自由选择社会职业,可以自由选择生存空间或发展空间。
  这样,人才是自由,才会有可能实现个人自治。只有实现个人自治,人才能够操控或支配个人生存,实现生命意义的价值。
  自由职业化意味把社会成员从专制单位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个体成为自由的社会分子,是独立的社会分子。
  个体是社会的自由个体,是社会的独立个体。
  如教师是自由从事教师职业活动,不仅可以从事教师职业,而且可以从事其它职业,不仅可以在甲学校上语文课,而且可以在乙学校上数学课。
  劳动报酬与劳动业绩是壹致。
  如果隶属于壹个单位,社会成员由管理者在控制或管理(存在强制或压迫),劳动报酬与劳动业绩并不相符合,因此不符合社会分配的公正原则。
  自由职业化,人可以自由选择生存空间,寻求在社会中的自由发展,不在受强制或干预,不在受外部条件的限制或制约,个人操控或支配个人生存。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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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5 章 政府职能的转换
  在专制制度,政府职能是领导职能,是指挥职能,是控制职能,是强制职能,是专制职能,因此,专制主义制度的政府是强制政府,是专制政府。
  但是,在自由制度,政府职能不在是控制或强制社会成员,而是自由社会的守夜人,不仅不能强制或奴役社会成员,而且要保障或维护社会成员能够享有个人自由。
  自由制度的政府不在是威胁自由的力量或因素,而是消除威胁自由的力量或因素,政府是自由的守夜人。
  在自由制度,平民的政治角色由被强制者转换为自由人,政府职能由控制者转换为守夜人,由强制者转换为守护人。
  人要能够正常享有个人自由,自由制度需要消除壹切对自由的威胁。
  因此,人要能够正常享有个人自由,需要消除对个人自由的威胁,需要消除强制或控制的存在。要消除强制或控制,就要消除专制或奴役的社会制度或社会存在。
  在自由社会,允许或承认政府的存在,但是政府要担负政府的自由职能。如此,在自由制度,政府职能是自由职能,是守护职能,是维护职能,是保障职能。
  2006-3-1
  第 6 章 思想自由的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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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专制制度,统治者只需要不具有独立的个人思想的愚民或顺民,因此,不允许有独立人或自由人的存在,不允许社会成员具有独立的个人思想。即使存在独立意义的自由人,即使人具有独立的个人思想,也会受到压制或排斥。
  如此,社会成员要享有思想自由,要自由言说个人意义的独立思想,只能消除意识形态对社会成员的控制,只有消除专制制度,并且确立自由制度。
  但是,在思想自由的自由制度,需要警惕思想自由存在的消极问题,如此,才能有效合理地享有思想自由。
  既然是人,需要人有个人独立的个人思想,要有独立的思想品格,这样人的存在才是人的意义,才会享有个人尊严。
  2008-9-18
  第 7 章 自由是理性存在
  既然个人自由不是放任,自由主义不是放任主义,因此由由意味理性,自由存在是人的理性存在。
  自由社会要确定自由制度或自由秩序,需要从两个方面来构建。壹个是硬件,需要确立自由主义的法律制度与政治制度,需要确立自由社会的自由制度,而且需要社会成员依据人的理性能够正常运行自由制度。
  壹个是软件,是社会成员能够正常运行自由制度,能够自觉维护自由制度,能够依据人的理性能够构建自由制度。
  即使壹个社会确立自由制度,但是,如果不能依据人的理性正常运行自由制度,如果把个人自由曲解为放任,那么人的社会存在就有可能不是自由存在,而是非理性的某种存在,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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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非自由的某种存在,这样就不能正常运行自由制度,如此,就不能构建自由秩序,就不能确定自由制度。
  在享有个人自由时,壹是人的存在是自由存在,二是人的存在是非自由存在,自由存在是理性存在,即使是非理性的自由存在,依然是理性控制的非理性的自由存在。
  如果不能依据人的理性,那么人的存在就会有可能不是自由存在,而是非自由的存在,是放任存在,人就会有可能不是在享有个人自由。最危险的存在是对自由制度的颠复或破坏。
  非理性的非自由的存在,会有可能存在威胁或破坏自由制度。
  享有个人自由的理性存在,可以排除非理性的非自由存在,可以排除非理性存在对自由的干扰或破坏。
  2008-9-18
  第 8 章 自由制度(壹)
  自由意味免受强制或奴役,因此,自由社会是确立免受奴役或强制的社会制度。
  自由制度,是依据自由原理确立的法律制度,是维护或保障可以享有个人自由的社会制度。
  可见,自由制度的确立包含两个内容,壹是自由制度是免受奴役或强制的社会制度。在自由制度下,人可以免受奴役,这是个人自由的基本内涵。
  二是自由制度是维护或保障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
  在免受奴役或强制时,意味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这是其壹。能够维护或保障人的自由存在,能够维护或保障人能够享有个人自由,这是其二,因此需要自由制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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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制度不仅不能威胁人的个人自由,而且要维护或保障人的个人自由。自由制度要包含积极自由的自由原理。
  2008-9-18
  第 9 章 自由秩序与自由制度
  自由社会确立的法律制度,只是自由制度的硬件存在,只是自由制度的基本前提。但是并不意味自由秩序是可以完全确立。
  要完全确立自由制度,需要自由制度的软件存在。软件是社会成员能够正常享有个人自由,能够正常运行自由制度。
  当自由制度的硬件与软件是社会存在时,壹是自由制度会是正常或完善的自由制度,二是,这时自由制度会存在自由秩序。
  在自由制度的硬件存在时,如果社会成员不具备享有个人自由的自由能力,如果对自由的认识出现偏差,如果不能精确把握自由原理,那么就会有可能不能正常运行自由制度,这样,自由制度的软件不能正常存在或运行。
  壹是社会成员可以能够正常运行自由制度,可以能够正常享有个人自由,这是在确定完善的自由制度,硬件与软件是在正常运行,因此,自由制度或自由秩序会成为社会存在。
  二是社会成员可以排除对自由的误解或曲解,可以排除假借自由之名的社会存在,可以排除对自由制度的正常运行的威胁或干扰。
  总之,壹是社会成员要能够正常运行自由制度,需要社会成员要具有自由理性或正常理性,要具备自由能力,或具备运行自由制度或享有个人自由的社会能力。
  二是要排除对自由制度的威胁或干扰,需要社会成员要具有自由理性与自由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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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社会成员不具备自由理性与自由能力,壹是不能确立自由制度的硬件,二是不能正常运行自由制度,自由制度的软件不会是社会存在,如此,完善的自由制度就不能确定,自由秩序就不能确立,而且有时会存在对自由制度的颠复或威胁。
  自由文明是高级文明,社会成员能够享有个人自由,能够正常运行自由制度,对社会成员有高的素质要求。
  从另壹角度,如果社会成员能够依据自由原理与自由制度去运行自由制度,那么在自由制度的社会实践中,社会成员就会学会如何享有个人自由,学会如何运行自由制度,这样社会成员的素质会得到提升。
  这如学习电脑,只要愿意学,人就可以学会。尽管电脑不是中国的发明,但它是壹个世界意义的资源,是全世界的人可以共享的。
  2008-9-18
  第 10 章 自由理性与自由意志
  在确立自由制度之后,政府是有限政府,对社会成员的强制或奴役会消除。在自由制度,从这个意义讲,对自由的威胁不是政府,尽管政府依然是对自由的最大威胁。
  人在享有积极自由时,在可以自由行为时,依然存在对自由的威胁。
  如果自由存在不是理性存在,是非理性的壹种存在,那么人的社会行为会威胁或破坏自由制度与自由秩序。
  如果人具备自由理性时,那么人在自由行为时,可以理性判断在什么情况,社会存在是自由存在,在什么情况,社会存在不是自由意义的壹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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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要享有个人自由,要自由行为,壹是人要具备自由理性。当人具备自由理性时,可以消除对自由的威胁或破坏。这时,人是在构建自由制度与自由秩序,是在享有个人自由,不是对自由的威胁。
  壹方面,人可以理性享有个人自由,是自由行为,不是威胁自由。二是具备自由理性时,可以明确告诉,什么是自由行为。
  人的自由行为,壹是理性判断,二是人在自由行为时,但是依然存在对个人自由的干扰或阻挠,因此,自由意味自由意志。
  人的个人自由的社会存在(或自由存在)包含两个方面,壹是自由理性,二是自由意志。
  在自由意志存在时,自由行为可以成为社会存在,会成为自由意义的壹种存在。
  人具备自由理性,并不意味人是在享有个人自由,并不意味人的社会存在是自由存在。
  人在依据自由理性在理性判断之后,第二步是自由行为的过程,是个人自由的实现或完成,这会存在自由意志。
  当人存在自由意志时,人可以排除对自由的威胁或干扰。
  2008-9-18
  第 11 章 个人自由与自由制度
  从具体意义讲,自由是个人自由,也可以泛指政治自由。
  要能够享有个人自由,需要确立自由制度与自由秩序。
  消极自由是免受奴役,如何免受奴役,需要确立免受奴役的法律制度或社会制度。
  根据自由社会的社会经验,要使人能够免受奴役或强制,需要限制政府能够政治奴役或强制社会成员的政治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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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积极自由的角度讲,在人享有积极自由时,依然会存在对个人自由的威胁或破坏。人在自由行为时,如果存在对自由的误解或曲解,会存在假自由或非自由的社会存在,或是放任主义,或是非自由的某种存在。
  放任主义是自由主义的极端存在,非自由存在是反自由的存在。
  自由是理性存在,是中庸存在。
  在自由制度,在人享有积极自由时,会存在极端主义(或反自由主义)对自由的威胁,依然需要确立法律制度限制或禁止极端主义。
  因此,需要确立能够限制或制约极端主义的法律制度,这样才会有可能限制或制约极端主义对自由的威胁。
  要限制或控制对个人自由威胁的社会行为,需要限制或控制非自由的存在。
  自由意味自由制度,这是其壹。其二,自由意味限制。
  壹是自由制度是限制政府,这样人可以享有消极自由。二是自由制度限制反自由主义,如放任主义,或极端主义,或反自由主义,这样人可以享有积极自由。
  反自由主义,是对自由的最大威胁。
  自由主义承认各种不同的价值意义,自由主义只是为社会提供壹个平台,自由社会是壹个平台,可以容纳各种不同的价值意义,但是有壹点事可以肯定,自由主义的平台不能破坏,不能受到威胁。
  如人在电脑上可以操作 word,可以操作 photoshop,可以操作各种不同的应用软件,但是需要壹个平台,这是 windows 操作系统,人需要会操作 windows 操作系统,而且windows 操作系统不能受到破坏。如果存在病毒,破坏了 windows 操作系统,那么其他应用软件就不能操作,或者,如果 windows 操作系统是瘫痪,整个电脑系统就不能用了。
  200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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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2 章 自由制度(二)
  个人自由并不意味是放任主义,并不意味是无政府主义。
  为了维护或保障人的自由存在,为了防止对自由的威胁或侵犯,在自由制度下,壹是不能存在专制政府,不能存在政府对社会成员的强制或奴役,这壹点西方自由主义有精确认识。
  二是自由制度或民主制度需要政府的存在,但是民选的自治政府只能是有限政府。
  从积极的意义讲,自由社会需要政府能够维护或保障人的自由存在,需要政府能够解除对自由的威胁或侵犯,因此,自由制度需要有限政府担负自由职能,有限政府是自由的守夜人,这是中国自由主义对有限政府的壹点认识。
  享有自由,不仅个人是自由,不仅是个人自治,而且社会或政府是自治组织,是自治政府。
  在自由制度或自由社会,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政治公共活动并不是某个政治集团的私有事务,而是所有社会成员的共同事务,因此,政治公共活动是由所有社会成员共同负责。
  政府是自治政府,是乡村自治,是县省自治,是国家的政府自治。
  既然是自治政府,既然社会公共事务由所有社会成员共同负责,因此是民主选举优秀人物代表社会成员组织政府,因此,从这个意义讲,自由制度是自治制度。
  2008-9-18
  第 13 章 有限政府
  自由承认政府的存在,自由承认国家或社会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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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政府强制或奴役社会成员的政治权力受到消除或限制之后,政府不在拥有政治奴役社会成员的政治权力,自由制度的民选政府是有限政府。
  政府要做什么,要担负国家或政治公共事务的国家或政府责任。
  不仅不能强制或奴役社会成员,而且在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时,为了使自由不受到威胁或侵犯,政府要担负自由责任。政府要维护或保障社会成员能够享有个人自由,要维护或保障个人自由不能受到威胁或侵犯。另壹点,政府要能够正常运行自由制度。
  有限政府要做好的政府。
  为了自由制度能够正常运行,为了个人自由不会受到威胁或侵犯,需要政府承担广义的政府责任,不仅是行政机关的政府责任,而且是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政府责任。
  从消极自由的角度讲,政府是有限政府,从积极自由的角度讲,政府是自由政府。
  自由政府是维护或保障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政府要能够正常运行自由制度,政府要能够维护或保障个人自由不受到威胁或侵犯。
  但是只要有限政府是存在,就会存在对个人自由的威胁。如果存在非自由价值,有限政府会演化为无限政府。
  在自由座标上,政府权力的运行,积极的方面是担负自由责任,在自由座标的正方向,不会成为自由的威胁者。
  但是,需要限制政府可以政治奴役社会成员的政治权力,在自由座标的负方向,由于政府能够奴役社会成员的政治权力受到限制,因此,政府不会存在对个人自由的威胁。
  有限政府犹如个人自由的最后防线,是自由座标的负方向的最后壹点,只有把政府限制在最后防线之内,自由制度才会牢不可破,是坚实稳定。
  200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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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4 章 政府需要优秀的人
  在自由社会,如果政府存在非自由价值的人士,就有可能把有限政府演变为无限政府,就有可能把自由制度演化为专制制度,这时自由社会的壹个经验。
  有限政府需要优秀的人代表社会成员行使政府权力。
  在自由制度,对自由的最大的威胁来自两个方面,壹是有限政府的政府人员,二是非政府或民间的社会成员。
  在自由制度,要维护或捍卫个人自由,要使自由制度能够稳定存在,需要社会成员能够维护或捍卫自由。
  在自由制度确立之后,依然会存在非自由或反自由的价值观念,如此,会存在对自由制度的威胁。因此,要维护自由,需要限制或控制非自由或反自由的政治行为或社会行为。
  自由意味限制,限制不是限制自由,而是限制非自由或反自由。
  如果社会成员的人文素质较高,社会成员是优秀的自由公民,那么政府人员会来自社会成员中的最优秀的人,是优秀的自由公民中的优秀的人。
  只有社会成员是具有较高人文素质的自由公民,才会有可能能够正常运行自由制度,才会能够正常享有个人自由,这是其壹。其二,就不会存在非自由或反自由的政府行为。
  如果社会成员的人文素质较低,不仅自由制度不能正常运行,不仅不能维护或捍卫个人自由,而且会有可能威胁自由制度。非自由或反自由的社会行为,会有可能威胁或颠复自由制度.
  如果社会成员是优秀的自由公民,政府人员会是最优秀或很优秀的人。如此,政府人员的政府行为不会威胁或颠复自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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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政府是自由的最大威胁,为了维护自由,壹是自由制度需要限制非自由,有限政府只能是正常运行自由制度,不能存在非自由或反自由的政府行为。壹是自由制度需要确立能够消除或防止威胁个人自由的法律制度。
  另壹方面,选择最优秀的人担任政府人员,如自由社会需要优秀的自由公民,政府人员需要最优秀的自由公民,这样可以正常运行自由制度,政府是有限政府,不会存在对自由制度的威胁或破坏。
  这里需要对非自由需要界定,非自由只是狭义意义的壹种界定,只是指不是正常享有个人自由的壹种存在,只是指不能正常运行自由制度的壹种存在,不是指自由之外的其它价值意义。
  自由社会容许各种不同的价值意义,但是自由社会只是壹个平台,因此对于自由主义的平台,在自由社会需要维护或保障,自由社会或自由制度不能受到威胁,这是最基本的壹点。
  否则自由社会或自由制度会有可能受到颠复。这是世界自由主义社会实践与中国自由主义社会实践的社会经验。
  退壹步讲,如果自由价值真正意义是为社会成员普遍接受或认同,社会成员也不会接受反自由的价值观念,相反是会维护或捍卫个人自由与自由制度。
  2008-9-18
  第 15 章 新闻自由
  在专制制度,专制主义者为了维护其统治地位,不仅对社会成员实施政治奴役或思想奴役,而且对新闻(或出版)或言论实行管制或控制。
  凡是有利于专制统治的思想言论,就会承认或允许公开发表或公布,凡是不利于专制统治的思想言论,就要压制或限制社会成员的思想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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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专制制度,新闻或媒体的思想言论只能是粉饰专制统治,只能是对专制主义者的奉承或吹棒。
  如果社会成员要诚实表达个人的思想言论,如果是批评或揭示社会问题,专制制度就不允许或不承认社会成员的思想言论的公开发表。
  专制制度禁止或限制社会成员言说什么,新闻媒体就不能言说什么。
  专制主义言说 2+1=3,社会成员或新闻媒体只能言说 2+1=3,而不能言说 1+2=3,不能言说 1+1+1=3,不能言说 x+y≥3。
  当然在比较开明的专制社会,社会成员可以享有有限度的言论自由。
  在自由社会,社会成员可以享有个人自由,可以自由表达个人的思想言论,新闻媒体是可以自由言说的自由媒体,而不是某个政治集团的舆论工具。
  既然新闻媒体是自由媒体,因此可以通过新闻媒体自由表达个人的思想言论,不论是对社会问题的提出,还是对社会弊端的批评,或是对社会進步的思考。
  个人能言说什么,可以言说什么,想言说什么,可以言说什么,不会受到任何人(或政治集团)的压制或强制,不会受到任何人的干预或干涉。
  因此,—是不仅可以自由表达个人的思想言论,不仅可以诚实表达个人的思想言论,而且社会成员的思想言论是什么,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及时获知。
  二是可以通过新闻媒体获知社会存在的真实存在,而不会存在虚假或粉饰的自欺欺人。
  当社会成员可以享有新闻自由时,新闻媒体不会存在虚假或粉饰的愚弄社会成员的泡沫或垃圾,而是呈现在社会面前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面目。
  当人类是赤身课体时,不能自欺欺人说自已穿了华丽的衣服,只能诚实面对真实存在,这样才会有可能寻求如何穿上衣服,否则只能在自欺欺人的愚昧中赤身裸体。
  但是,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要把非自由的因素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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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社会成员可以自由言说,但是不能造谣、中伤或诽谤,不能煽风点火。
  尽管人可以自由言说,但是言论自由是以理性意义在言说,是真说,是实说,是好说,而不能胡说,不是瞎说,不是混说。
  造谣、中伤或诽谤,煽风点火,或胡说,或瞎说,或混说,这不是人在享有言论自由,可以界定为人的非自由的壹种存在。
  因此,享有言论自由,壹是社会成员要具有自由理性或正常理性,运用自由理性正常享有言论自由。二是自由制度或法律制度要限制非自由的某种存在。
  2008-9-18
  第 16 章 结社自由
  只要人类生活是存在于社会公共生活中,人类就会出于不同的目的(或原因或需要),会自发愿意结成不同的社团或政党。
  或是政治信仰,或是人生信仰或生活信仰,或是社会信仰,或是宗教信仰,或是学术流派或艺术流派,或是生活需要,或是爱好或兴趣。
  结社自由是个人自由,不能受到任何政治集团的强制或控制,不能受到任何人或政治集团的蒙骗或诱骗,不能受到任何人或政治集团的胁迫或逼迫。
  结社自由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明,壹是结社自由不受任何人或政治集团的强制或于预,是社会成员可以享有的个人自由,或政治自由。二是结社自由不受任何人或政治集团的控制或禁止。
  愿意组建或参加什么社团或政党,是自由意义的结社自由,任何人或政治集团不能禁止或控制,这是结社自由的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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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如果是反自由,或是威胁个人自由或自由制度,或是反和平、反人类、反生命的灰色社团,就需要限制或禁止。如暴力主义,恐怖主义等,这是任何社会需要限制或禁止的,这是文明意义的限制。
  限制或控制非自由或反自由,限制或禁止反和平、反人类、反生命,并不是强制或于预人的个人自由,并不是破坏个人自由,并不是干涉个人自由,而是维护或捍卫个人自由,是维护或保障自由制度与自由秩序,是维护壹个社会的文明秩序,是维护壹个社会的社会稳定。
  2008-9-18
  第 17 章 自由观念与自由行为
  享有个人自由时,壹方面不能威胁自由,壹方面如何享有个人自由,会存在自由观念的观念问题。
  自由行为与自由观念有关,人的社会存在是观念存在,人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人有什么样自由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自由存在。
  如何享有个人自由,如何能够享有个人自由,与自由理性或自由能力相关,而且与自由观念相关,
  在享有个人自由时,要能够享有个人自由,要能够很好享有个人自由,需要认识自由观念或自由价值。如要使用电脑,至少需要掌握享用电脑的相关知识,需要掌握电脑使用的方法,这样人才会有可能使用电脑。
  在享有个人自由时,人至少精确认识自由价值或自由观念,要精确认识如何能够享有个人自由,这是自由价值或自由观念的所指。
  这样,自由行为会在享有个人自由,而不是享有个人自由的非自由行为,不会是错误的自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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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自由价值的认识越精确,在享有个人自由时,人的自由行为会越明确。
  如果在享有个人自由时,如果自由观念是模糊,自由行为或许会出现错误,自由行为会出现非自由的社会行为。如此,自由存在会有可能不是善的自由,而是恶的自由,自由结果不是建设意义的自由,而是破坏存在的自由,自由过程不是理性自由,不是真自由,而是非理性自由,是假自由。
  如享有美食,尽管享用美食可以从不同层面选择不同方式,但是有壹点是共同,尽管妳可以这样享用,他可以那样享用,如享有个人自由时,妳有妳的个人思想,他有他的自由思想,但是不论如何享有,享用美食存在营养问题。
  如果具备营养知识,在享用美食时,壹是在享用美食的过程中,会知道如何享用美食,如注意肉食与蔬菜的搭配,而且会知道如何享用美食有利健康。
  因此,人只有精确认识自由价值,在享有个人自由时,自由行为会是在享有个人自由,如享用美食,不仅吃的很舒服,而且有利于健康。
  人可以依据自由理性把握自由行为,在享有个人自由的自由过程中,在升华自由观念,在提升自由行为的水准,如操作电脑那样。 2008-6-6第 18 章 自由理性与自由能力
  自由是理性存在,在享有个人自由时,要依据自由理性控制自由行为,自由理性是享有个人自由的自由能力。
  如此,人可以依据自由理性随时调整自由行为,可以精确地理性把握自由行为,从而谋求自由行为的善的自由,无论是善的自由存在,还是善的自由结果。
  但是,自由理性控制自由行为,要依据个人的自由资源,人要具备壹定的知识、才能、精神品格、智慧、教养,而且要依据所处的社会条件或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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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的自由资源泛指两个方面,壹是个人具有的自由资源,是人的综合素质。壹是个人可以控制或运用的社会环境。
  自由理性是整合自由资源,这样,人可以调整自由行为。是依据自由理性调整自由行为,可以最大可能寻求自由的善,或善的自由,可以最低限度降低自由的恶,或恶的自由。
  不会威胁自由,自由行为是最大限度寻求个人利益,或个人的成功或幸福,或财富或快乐,或荣誉或名利等,同时是最低限度降低对个人利益的损害,这是自行为的自由结果。
  人要依据个人的自由理性整合自由资源,不仅要整合个人的自由资源,如学识、能力,如精神品格、智慧、教养,而且要整合所处社会的自由资源,如社会环境,社会地位。
  在分析个人的自由资源时(不论是个人的自由资源,还是社会的自由资源),人要依据自由理性作出最佳或最好的理性判断,随时调整个人的自由行为,从而寻求自由行为的自由结果的最大的善。
  人控制自由行为的水平越高,人的自由理性水平会有越高。
  自由理性水平越高,整合自由资源的水平越高,而且控制自由行为的水平越高。因此,自由理性是自由能力。
  因此,享有个人自由的水平或境界,取决于人的自由能力。自由能力越高,享有个人自由的水平会越高,或者,自由理性水平越高,享有个人自由的水平会越高,。
  2008-6-6
  第 19 章 自由原则的平等
  自由原则支配的自由社会,壹是不能存在政治特权,不能存在政治垄断(或经济垄断),不能存在政治宰制,消除政治特权或政治垄断,二是意味平等。
  平等意味政治平等,意味经济平等,意味社会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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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原则提供政治意义的平等地位,任何人在机会平等时,是以诚实劳动谋求个人财富或个人利益。
  任何人是自由存在,可以享有个人自由,不存在个人自由受到剥夺,不存在个人寻求的机会受到剥夺。
  因此,在自由社会,只能在自由原则中,在享有个人自由时,是谋求个人意义的长远利益,不能奢望自由原则直接给个人带来壹定利益。
  对自由原则或自由主义不能理想化,不能过于苛求。
  2008-6-13
  第 20 章 自治制度与自由制度
  如果废除奴役,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人是自由存在,但是自由意味什么,自由意味自治,个人意义是个人自治,社会意义是政治自治,如村自治、县自治、省自治,是国家自治。
  自由并不意味是原子化的个人自由,并不意味是放任主义的个人自由,自由意味自治。
  自由是人的高级层面的社会存在,不仅可以达成个人自治,而且在人类的共同存在的社会意义,社会组成是自治,社会需要组成自治政府,社会需要自治制度。
  自己要管理自己,壹个村、壹个县,壹个省的共同存在,是自治存在,是自治政府,是自治制度。
  自治政府是联合,是联合之后组成的政府,自治政府不是管制人,而是自治,自治村是做好壹个村的事,自治县做好壹个县的事,这是共同利益,这是共同存在,这是联合自治。
  因此,自由制度意味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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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制度是享有政治自由,如何享有政治自由,是社会或个人达成自治,不仅是个人自治,而且是社会自治。
  2008-6-23
  第 21 章 自由与强制
  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壹是非自由或反自由的存在,如果社会成员的人文素质不能达到完全的理性层面,如果社会存在非自由或反自由,那么自由制度如何防止。
  如记者,享有新闻自由,记者可以真实报道他的新闻,可以对时事作出评论,这是个人自由,不受强制。
  但是,如果记者是违背个人自由,如果是用记者身份在造谣,在中伤,在攻击他人,这并不是个人自由,这是非自由的壹种存在。
  因此,强制是必需,但是这里的强制,并不是强制人,并不是奴役人,而是在可以享有个人自由时,为确保能够充分享有个人自由,为了维护个人自由,为了维护自由制度的正常存在,对于非自由或反自由需要采取强制或控制。
  如果不存在必要的强制,如果承认非自由或反自由的存在,就不可能确定良好的自由秩序,这是其壹。
  其二,尽管自由是高级文明,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但是享有个人自由,不仅是纯粹意义的享有个人自由,从社会意义,是要提升壹个社会的文明质量。
  自由文明需要文明制度,需要文明秩序,如果自由承认社会存在,如果自由承认制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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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不同原因,会存在非文明或反文明,如反人类、反和平,反生命,这是对于文明意义的威胁,因此文明制度需要强制。
  在自由制度,要构建完善的文明存在,自由社会需要强制,这种形式的强制是任何社会的共同存在,在自由社会依然存在。
  人类文明的文明存在是如此,如诚信存在,如果是自觉,这是文明,如果不是自觉,存在欺诈,欺诈就要受到强制。如果用假冒伪劣商品欺瞒,难道不需要强制吗?难道不受到法律制裁吗?
  要确保文明制度的文明秩序,社会需要强制,这种强制不是自由的强制,而是社会强制,是文明意义的壹种强制。
  从消极意义,没有强制,就没有文明,没有强制,就没有秩序,因此自由承认公共强制。
  2008-6-23
  第 22 章 自由制度与法律制度
  自由制度需要法律制度的确定,在西方的自由社会,自由制度的完善确定,为人类社会的自由制度提供了成熟的经验或思想。
  自由社会是民主社会,是法治社会,这是相互关联,从自由原理出发,自由制度包含两个内容。
  壹是维护或保障人可以充分享有个人自由。要享有个人自由,需要什么保障。享有个人自由时,自由存在自由秩序,自由存在自由制度。
  这需要法律制度,自由制度通过法律制度的确定,个人自由会受到法律制度的坚实保障,这是其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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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自由精神与法律精神是共同价值,就是法律制度要体现自由精神。
  如社会公正或正义,并不是意识存在,并不只是人文精神,而应该是社会存在,而应该是事实存在,应该是社会现实。只有通过法律制度确定社会公正,壹个社会才会存在公正意义。
  要享有个人自由,需要自由制度的法律制度,这时,人在享有个人自由,在正常运行自由制度,这是自由制度在其生成自由,这是自由制度的法律制度在生成自由。
  在正常享有个人自由时,在正常运行自由制度时,在自由制度的法律制度的保障下,人在充分享有个人自由,并且是正常享有个人自由。这样,就会存在自由秩序,就会存在自由制度,自由制度是现实存在,是事实存在,可以解释为自由空间,这是自由在生成自由秩序与自由制度。
  自由包含另壹个内涵,是自由不能受到威胁,是个人自由不能受到侵犯。这是自由制度的内容,因此需要确定法律制度。
  从自由的两个意义,不论是保障人的个人自由,还是禁止对个人自由的威胁,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
  2008-6-24
  第 23 章 自由与非自由
  要享有个人自由,壹是对自由要有精确解释,二是在自由之外,不能正常享有个人自由的壹种存在,可以解释为非自由。
  可以对非自由作出明确界定,如强制或奴役,如干预与干涉,如对自由的威胁。
  要享有个人自由,要确定完善意义的自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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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自由的解释,壹是要精确,如古典自由主义对自由的解释。二是要严格,只有对自由有精确解释,在享有个人自由时,人才会明确什么是自由,才会明确什么不是自由。
  享有个人自由时,不仅是自由存在,而且要把非自由排除在外。非自由是对自由的威胁、干扰、损害。
  自由文明是自由社会的核心价值,但是自由文明并不能同文明相分离,需要寻求社会意义的综合文明。
  非自由只是相对自由的价值定位,非自由在宽泛意义,可以指自由价值之外的文明价值,如果自由价值与文明价值相兼容,非自由不会威胁自由,这是宽泛意义,如正义是文明价值,但不是自由价值。
  从狭义解释,非自由可以特指反人类,反文明,反和平,可以特指反人道,反理性,反人性。
  2008-6-24
  第 6 部分 个人自治
  第 1 章 自利与利他
  人性具有自利的壹面,同时具有利他的壹面,如硬币的两面,这是人性存在的基本事实。
  自由主义思想家对人性的认识是从人性存在自利的基本事实出发,因此,认为人能够自治,需要自治。
  自治的人不需要牺牲,自己不牺牲自我利益,他人不牺牲他的利益(要求他人牺牲个人利益是壹种自私)。
  自治的不会为了个人利益损害他的利益,反对他人为了他的个人利益而损害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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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人性中具有利他的壹面,因此,精英人物应该或能够为他或社会公共利益而奉献或牺牲(只是在特殊情况,需要牺牲),社会需要精英人物为社会成员来服务。
  只要合乎人性存在的基本事实,不论是自利,还是利他,人性的多元应受到尊重或接纳,价值观念的多元应受到尊重或接纳。
  不论是自利,还是利他,只要是人性的自然存在,应该承认或尊重人性存在的多元性。
  在自由社会,由于自利或自治,不能反对或否定利他,如果不承认或不接纳利他,壹个社会会出现偏差。
  2005-8-29
  第 2 章 独立、自治与合作
  在人与人或社会的合作关系中,人不仅可以谋求个人利益,同时承认或允许他谋求他的个人利益,而不是只寻求我的个人利益,而不顾及他的个人利益。
  独立精神,是指具有独立的思想品格或独立的人格精神,是个人自治。
  具有独立精神的人,能够自治的人,不依附于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屈从于任何个人或组织。
  独立的人或自治的人是对自我的完全负责,如此,是依据个人的自由思想或自由意志或个人意愿而行事,不受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强制或干预。
  独立的人不依附权势,不屈从世俗压力。
  因此,合作精神是独立的人所具有的基本的精神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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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关系是合作的人在合作中,谋求各自的个人利益,同时合作的人是以不损害其它合作人的个人利益为前提。
  不是合作关系的依附关系,只是谋求个人利益,如此,不会顾及他或社会或团体的利益,所以,就会存在损害他或社会的利益。
  如果人依附于某个人或某个组织,人不会具有独立意识或独立品格,不具有个人自治的基本能力或基本责任,就不能实现个人自治,既然不能实现个人自治,就不会对自我负责。
  如此,依附他或某个组织的人就会缺乏基本的道德感。
  只有人实现个人自治时,只有人对自我是完全负责时,人才会有可能产生道德感.
  合作是谋求合作各方的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各方的个人利益要受到最大限度地维护。
  2005-8-31
  第 3 章 自由选择
  社会不存在统壹的思想或价值观念,社会不应该存在统壹的思想或价值观念,社会可以存在或应该存在的是思想或价值观念的多元与差异。
  只有存在思想或价值观念的差异与多元,才会有可能存在自由选择。
  在能够自由选择时,个体生命可以具有独立的思想品格或人格精神,可以依据个人的自由思想或价值观念寻求生命的幸福或成功,寻求生命的价值或意义。
  生命的幸福或成功,生命的价值或意义,我只能是我的思想或价值观念,这是思想或价值观念的差异与多元。
  这时,个体生命具有不受任何外部力量强制的独立性,个体生命是独立,是自由。
  是依我思而行,是依我意而行。相反,如果受到他的强制或控制或奴役,人就是不幸或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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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的人是独立的人,是自由的人,自治的人是独立的个体,是自由的个体,自治的人具有独立性。
  如此,人才会有可能自由选择,才会有可能具有独立的思想品格或独立的人格精神。
  2005-9-16
  第 4 章 自利与利他的和谐
  自利是个人对自我的负责,而不是要求他人(或某个组织)对我的负责。
  如此,对个人的行为过程或行为结果要完全由自我负责。
  个人自治,由于是试错过程,因此,人可以及时调整个人行为寻求善的结果,在自我调适中寻求个人的幸福或成功,寻求个人的生命价值与意义。
  由于人性的自利,人能够完全对自我负责。在寻求成功或幸福的过程中,同时又具有利他的壹面,自利的同时又利他,在利他的同时又自利。
  既然自利而又利他,利他而又自利,就要寻求自利与利他之间的和谐或平衡。
  但是,在自利与利他的过程中,人存在的基本条件是自利,是完全的自我负责,只有具备这个条件,人才会有可能利他,在利他时会有可能是利他。
  如果不能完全自我负责,但又想利他,不仅不能利他,反而会形成自私,不仅不能利他,反而会损害或伤害他人。
  因此,在自利而利他时,会出现三种情况,壹是在自利而又利他时,行为结果是利他,在利他时,是有利于他。
  二是在利他时,既无害于他,也无利于他。有利他的愿望,但无利他的结果,既无害于他人,但也不是利于他人。因此,既不是善,也不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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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在利他时,不仅无利于他人,反而损害或伤害于他人。
  2005-10-6
  第 5 章 个人自治
  在专制社会,由于个人不能享有个人自由,因此个人不能达成个人自治。
  在自由社会,由于社会成员能够享有个人自由,因此,人可以达成个人自治。
  人在享有个人自由时,人是能够操控个人的社会存在,而且能够对个人的社会存在可以负责,因此,人可以能够依据个人意愿寻求个人价值,寻求个人的幸福与成功,寻求生命的价值与意义,如此,人可以达成个人自治。
  个人是社会中最基本的独立原子,在社会中的社会存在,是能够享有个人自由的独立个体,是能够达成个人自治的独立个体。
  2006-04-19
  第 6 章 自利主义的言说
  自由主义承认人的自由,在人是自由时,人性的存在是自由存在,而不是由于受到强制或压制或奴役时的扭曲或变异存在。
  既然人性的存在是自然存在,因此,人性的自利是人性在自然存在时,是人性存在的基本事实。
  既然自利主义是个人自治,因此,自利主义是个人对个人命运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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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是纯粹的自利主义,是消极的自利主义,是保守的自利主义,这种自利主义只是追求个人自利,只是追求个人幸福或成功。
  既不利他,但不损害他人,只是纯粹的自利,这是消极的自利主义,是保守的自利主义。
  壹是积极的自利主义,这种自利主义在自利时,会利他。
  不仅不会损害他,不仅只是追求个人幸福或成功,而是在个人自利时,又能够利他,积极的自利主义是自利而又利他,因此,自利主义存在两种类型或形式。
  但是,极端的利己主义在追求个人幸福或成功时,会损害他,这是自私。可见,自利主义最基本的价值底线或道德底线是不自私,而是自利。
  在自由社会,社会成员的绝大多数是自利主义者,自利主义会受到自由社会的普遍承认或接纳,而不是受到排斥或压制。
  尽管自利主义并不是如利他主义是高尚境界,是神性境界,但是它是人的境界,是生活境界,是平常境界。
  尽管自利主义是自由社会中人的生活状态,但是自由社会依然需要利他的存在,因为社会存在有的人需要同类的帮助,或济助或支持。
  由此可见,自利主义与利己主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自利主义只是个人自治,是个人主义的自我追求与完善,而且存在普遍意义的公共价值或意义。
  但是,利己主义只是自我主义,仅仅单纯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利益的寻求,只要是对我的利益有利就可行,并不关注他的存在或利益,而且并不存在社会公共价值或意义。
  2008-9-19
  第 7 章 利他主义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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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自由社会承认人性的自然存在,因此,不仅要承认或接纳人性的自利(或自利主义),而且要承认或接纳人性的利他(或利他主义)。
  尽管利他(或利他主义)只是存在社会成员中的少数人,但是社会要承认或接纳利他(或利他主义),只有承认或接纳人性的自利,并且承认或接纳人性的利他,社会的自由选择是中庸选择。
  利他主义有两种类型或形式,壹是利他而又自利,这是保守是利他主义。
  利他主义的价值理念是利他,利他主义的基本底线是利他,由于是利他,因此利他主义,不会损害他)。
  壹种情况是纯粹的利他,是纯粹的利他主义,是在利他中实现生命价值或意义,利他主义把利他视为生命快乐或幸福。
  利他主义的利他,壹般有两种情况,壹种情况的利他是利于具体的人,这种利他在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
  壹种情况的利他并不是帮助或支持具体的某个人,而是抽象的人或人类或社会。
  在自利时,当大多数人在社会生活中是平常生活时,要尊敬(或承认或接纳)利他,要尊敬(或承认或接纳)为人类的進化而奋斗的社会精英。
  哈耶克认为利他是人性的原始人性,这或许有点偏激。壹个社会的人,首先是个人自利,是个人自治,是人的自我负责,而不是他对我的负责。但是在壹个社会,会存在那些需要他人帮助或支持的人,因此,人应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这是利他存在的社会意义。
  况且壹个社会需要那些为国为民,为社会或国家,谋求社会進步的精英人物,这时最高层面的利他,如果壹个社会缺失这种意义的崇高的神圣的社会道义,那么壹个社会是没有希望或前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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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9-19
  第 8 章 生命轨迹
  既然是个人自治,因此,个人不在或不能受他的强制或奴役,个人不在或不能受他的操控。
  当人是自由行事或自由行为时,当人对个人命运完全负责时,是人依据(或遵循)个人的生命逻辑,或思想逻辑。
  尽管个人可以个人自治,可以完全操控个人命运,可以最大努力遵循个人的生命逻辑(个人思想或个人意志或个人意愿),但是会存在他对个人自治的干扰。
  如果人是在遵循个人的生命逻辑,那么生命轨迹是个人的生命逻辑的生命轨迹,生命轨迹是个人自治的生命轨迹。
  如果能够实现高度的个人自治,那么人需要具有完全的(或高度的)个人自治的自治能力,因此,人能够排除外部因素的干扰或困扰,只是遵循个人的生命逻辑,可以完全自由行事或自由行为。
  2008-9-19
  第 7 部分 善的自由
  第 9 章 建设意义的自由与破坏存在的自由
  好的结果是建设意义,不好或坏的结果是破坏存在,从这个意义讲,自由结果,壹是建设意义的自由,二是破坏存在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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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人具有高度的自由理性,具有卓越的自由能力,尽管人是试图寻求在享有个人自由时,是依据自由理性控制社会行为,是试图避免不好或坏的自由结果,是试图寻求好的自由结果,即使如此,但是,依然不能排除不好或坏的结果,这是人的理性局限。
  如此,如果能够理性认识自由结果的分野,在享有个人自由时,壹是人不会迷信理性,不能以为只要具有高度的自由理性或知识理性,具有卓越的自由能力,自由行为壹定是好的结果,壹定是建设意义。
  二是要相信自由理性,尽管人的理性是有限,不可避免会存在不好或坏的自由结果,但是人只能依据人的理性。
  要相信自由理性,要提高自由理性,要提高自由能力,如此,至少可以把不好或坏的结果降到最低水平,这是重要的方面。
  人的自由理性的自由水平越高,自由能力的能力水平越高,这样,破坏存在的自由的社会存在会越小。
  人的自由理性的理性水平越低,自由能力的水平越低,那么,破坏存在的自由存在会越大或越多,不仅是对自由的破坏,不仅是对自由理性的自由结果的破坏,而且会破坏或危害或损害人类或社会。
  如此,人要提高自由理性的理性水平,要提高自由能力的能力水平,尽可能把破坏存在的自由结果降到最低咸度,这是其壹。
  其二,人对自由结果的理性认识,可以避免对自由的曲解或误解,自由并不是至善至美,尽管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但是要承担破坏存在的自由结果。
  不能由于存在破坏存在的自由结果而否定个人自由,不能由于壹叶障目而抛弃个人自由,能够享有个人自由并不容易,这是其壹。
  其二,人要能够很好享有个人自由更是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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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6-5,
  第 11 章 自由与正义
  自由价值与公正价值是兼容,自由价值与正义价值是兼容。
  强制或奴役是恶,自由价值是正义价值,实现自由的价值意义,就是实现自由的正义价值。
  人能够享有个人自由,这是正义,如果是威胁个人自由,如果是侵犯个人自由,这是邪恶。
  自由是正义价值,和平是正义价值,平等是正义价值,公正是正义价值。诚信是正义价值,宽容是正义价值,爱是正义价值。
  如果正义价值与自由价值是兼容,那么自由制度会兼容正义制度,从自由意义,自由制度是正义制度,从文明意义,自由制度必须确定正义制度。
  自由制度的制度精神,壹方面是正义精神,自由制度要通过法律制度确定正义制度。
  文明精神,从幸福意义讲,人可以享有幸福,可以生活快乐,生活是和谐、幸福、善良、爱,这是制度文明,这需要法律制度在保障或维护。
  如果善或爱受到驱逐,受到抛弃,相反存在的是仇视,是敌视,是丑恶的泛滥,壹个社会不会存在文明意义,社会只是愚蠢、仇视、丑恶。
  自由制度要兼容正义制度,要兼容文明制度,而且这个文明制度是涉及文明精神的各个方面,是自由社会的综合文明。
  从中国自由主义的自由观念出发,自由价值必须附加文明价值,自由制度必须附加文明制度,而且这个文明价值,是社会意义的综合文明的文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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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自由社会的持续文明的文明進化,是自由社会的综合文明的文明提升,这也是任何壹个社会对文明意义的综合提升。
  2008-6-24
  第 12 章 自由文明
  自由文明从两个意义可以解释,壹是自由是文明,自由制度确定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的文明制度,这是自由文明。
  从广义意义讲,自由文明包含宽泛意义的文明意义,自由文明是社会文明的文明平台,如电脑的 windows 操作平台。
  如果把自由文明比喻的 windows 操作平台,那么社会文明的文明存在是不同的应用软件。
  如果自由文明只是单纯意义的自由文明,只是诉求人类自由,如 windows 操作系统只是操作意义,不是寻求应用软件的综合兼容,那么它的应用意义是有限。
  在自由社会要寻求其它文明意义。
  自由文明必须附加社会文明的文明意义,是寻求人类社会的文明進化,是提升社会文明的文明程度。
  自由文明要寻求社会文明的综合文明的文明意义,要提升自由社会的综合文明的文明程度。
  壹是自由制度与文明制度的兼容存在,如电脑软件的兼容操作,自由制度不会同文明制度存在冲突。
  二是文明制度不能威胁自由制度,自由制度不能同文明制度存在冲突,只能存在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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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壹是寻求自由文明的综合文明,要寻求综合文明的提升。
  二是提升自由社会的文明程度,要寻求综合文明的平衡发展,要寻求综合文明的文明提升。
  2008-6-24
  第 13 章 自由主义的评价
  当中国人对自由主义的认识在深入之后,如中国人学习 windows 操作系统之后,中国人要构建中国自由主义,中国人要构建中国的自由文明。
  不仅在哲学层面构建中国自由主义,为中国的自由文明提供中国思想,提供中国智慧,而且对自由主义要作出合理评价。
  自由是消极意义的思想价值,自由意味免受强制或奴役,因此,自由主义是壹个保守思想,是壹个消极价值,这壹点西方自由主义有壹定认识,因此,从消极意义,自由又是壹个积极价值,因为人可以免受奴役或强制。
  既使在中国,中国传统文化存在自由精神,但是中国的自由精神是消极意义,如中国古代隐士的自由存在。
  从人类文明的進化意义讲,自由文明并不是最高意义的完善意义,人类文明还未达到最高意义的完善意义的文明程度,
  在享有个人自由时,人要对自由文明作出合理认识,而不至于存在偏激倾向的极端主义,不会存在理想主义的乌托邦。
  对自由社会,对自由或个人自由,不能苛求,只能从现实意义来认识,只能从人类文明的文明程度来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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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个人的社会意义,人在享有个人自由时,人是自由存在,人是自由人,是积极自由的壹种寻求,但是从严格意义,人如何才能享有个人自由,或者,什么样的人的存在才是自由人的存在,因此,人要享有个人自由,人要有理性,这是最基本的壹点,如此,人的自由存在,人是善行,而不是恶性,就是不能威胁他的个人自由,不能危害社会或人类,这是善的自由,或是自由的善,这是最基本的壹点。
  另外,人在自由时,是寻求人的价值意义,因此,是寻求好的结果,是对个人与社会是有意义的,而不是坏的结果,这是真自由,这是建设意义的自由,这也是自由的善,这是基本的壹点。另壹方面也说明,自由会存在坏的结果,这是不可避免,但是作为自由人,是尽可能寻求自由的善,是尽可能寻求好的意义。
  自由本身也不是尽善尽美,人只能认识自由的价值意义,尽可能是好的享有个人自由,人做到这壹点,至少对人是有积极意义。
  另壹方面,个人自由是人的存在价值的壹种确定,作为独立的人,可以享有自由意义的个人特权,这至少是现代文明的人类世界,人的存在意义的最好的价值意义。
  因此,通过上面有关内容的讨论,自由意味理性,意味善,意味责任,意味美德,就是说,自由的人,应该是有理性的人,是有道德的人,是有教养或素养的人。从壹个角度,人在享有个人自由时,在个人自治的实践中,人会成为壹个有理性的人,壹个有道德的人,壹个有教养的人。
  2008-6-25
  第 8 部分 自由观念的区别
  第 1 章 古代中国人的自由与西方人的自由
  陶渊明式的归隐乡里代表了中国人的壹种自由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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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可见,中国人追求自由,不是追求或向往社会意义的个人自由,不是在现实社会中寻求享有个人自由,追求自由的方式是逃避现实,是在现实社会之外追求个人自由,这也是人的壹种局限,但可以说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与西方人的不同,也说明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不同。
  逃避现实社会之外,而归隐乡间或山林,在乡间或山林中追求或享有个人自由,这是中国人(古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
  历代中国文人以陶渊明的归隐乡里为楷模,归隐乡间或山林中,因此中国文人在文化传统的熏陶下忽视了壹个问题,就是如何在现实社会中寻求享有个人自由,没有思考在什么样的社会现实(或社会制度)下,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
  不是如西方人是在现实社会中,寻求追求个人自由,这是其壹。中国人的自由是原子化的个人自由,而不是社会化的个人自由,这是其二。
  西方人的自由不是原子化的个人自由,而是社会化的个人自由,是普遍意义的个人自由,是所有社会成员能够享有个人自由。
  如此,西方人是寻求在具备什么社会制度,人可以享有生命自由或个人自由,这是其三。
  中国人的原子化的个人自由是贵族自由,是贵族追求个人自由的方式,而西方人的社会化的个人自由是平民自由,是平民追求个人自由的方式。
  因此,西方人的自由观念,其壹,是具有社会性,是普遍意义的社会性的个人自由,而不是原子化的个人自由。
  其二,由于西方人是寻求在现实社会条件下,社会成员能够享有的个人自由,因此,西方人的自由是社会化的个人自由。
  其三,由于西方人的自由是社会化的个人自由,因此,是以积极方式寻求如何享有个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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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壹方面,中国人追求精神自由,中国文人选择的最佳生活方式,是归隐乡间或山林,在乡间或山林中,人与大自然融为壹体,与天地同在。
  这里只是比较分析,只是学理意义的壹种分析,并不是责难什么,的确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不同于西方人,这或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重要的壹点。2008-9-20第 2 章 中国人对自由的认知
  宽泛意义界定自由的含义,自由可以界定为三个方面,壹是自由可以解释为生命自由,二是自由可以解释为个人自由,三是自由可以解释为政治自由。
  自由是指免受强制或强迫,是指免受奴役或蒙昧。
  人的存在是生命存在,尽管生命存在不是自然生命的存在,而是政治生命的社会存在。
  如果存在强制或强迫,如果存在奴役或蒙昧,生命存在是不自由,因此生命存在不能享有免受强制或强迫的生命自由,不能享有免受奴役或蒙昧的生命自由,这是其壹。
  只要是生命存在,只要是生命存在的自由,因此,生命存在是自由生命的社会存在,生命是自由生命,生命是自由存在。
  其二,在受到强制或强迫时,在受到奴役或蒙昧时,由于生命存在不是自由存在,不是自由生命的社会存在,生命不是自由生命,因此,人不能享有人性尊严或生命尊严。
  如此,自由是生命自由,自由是自由生命。
  如果受到强制或强迫,人的社会存在不是自由的个人存在,人的社会存在不能享有个人自由,社会存在不是自由人的存在,如此,自由是个人自由。
  但是,人的社会存在是政治存在,人的生命存在是政治生命,因此,在社会存在中,人的存在要享有政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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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受到强制或强迫,如果受到奴役或蒙昧,那么人不仅不能享有个人自由,而且不能享有政治自由。如不能享有选举权,不能享有集会或结社的自由,不能享有自由言说的自由,不能享有思想自由,不能享有出版自由等。
  当个人自由扩大于社会存在的政治权力时,社会存在享有的自由(或个人自由)是政治自由,因此,从这个意义,自由是政治自由,个人自由是政治自由。
  这只是我的个人意义对自由的认知。
  2008-9-20
  第 3 章 现代中国人的自由与古代中国人的自由在中国古典社会存在自由精神,存在对自由的追求,但是古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不同于现代中国人,而且现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不同于西方人。
  古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其壹,生命自由是生命存在的精神自由(灵魂自由或思想自由)。
  其二,生命存在的生命自由包括个人自由(或人身自由)。
  生命自由包括两个方面,壹是生命存在的精神自由。
  魏晋名士的放浪形骸,是生命存在的生命精神或个人精神在穿透禁锢或压迫,是生命精神的自由存在,这是古代中国人对自由的壹点认识。
  如历代书法家推崇王羲之的书法,就是认同或接纳魏晋名士的风流精神。
  因此,古代中国人追求生命存在的精神自由,让生命存在的精神存在是自由存在,而不是受到社会压迫或禁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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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古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包含对个人自由的追求,如陶渊明的归隐乡里是追求个人自由(包含精神自由),而且历代文人不乏隐居者,是古代中国人对中国人的自由观念的认同。
  西方人追求或实现社会化的个人自由的存在方式,追求个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的社会制度或社会形态。
  古代中国人追求个人自由的存在方式,不是寻求个人自由可以实现的社会制度,不是寻求普遍意义可以享有个人自由的社会方式,只是单纯或消极追求个人意义的个人自由,这是犬儒主义的个人自由。
  现代中国人的自由精神或自由观念,壹是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认同古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因此,现代中国人对自由的认识要宽泛。
  自由是生命自由,是生命存在的自由存在。生命自由包括精神自由(或灵魂自由或思想自由)与个人自由(或政治自由)两个方面。
  但是,现代中国人认同西方人的自由观念,现代中国人的个人自由要宽泛,从政治意义讲,个人自由可以解释为政治自由,个人自由是个人存在的社会存在的政治自由,而且个人自由是社会化的个人自由,而不是原子化的个人自由。
  现代中国人的个人自由,是寻求可以享有个人自由的社会制度,是寻求个人自由的积极方式。比较古代中国人与现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现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要宽泛,而且要精确。
  概括地说,现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自由是生命自由,是生命存在的自由存在。
  生命自由是精神自由与个人自由,精神自由可以宽泛解释为精神自由,或灵魂自由,或思想自由。
  个人自由也可以解释为个人自由,从社会意义或政治意义,可以解释为政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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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中国人的个人自由,是寻求个人自由的自由存在的自由制度。
  2008-9-20
  第 4 章 现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的形成
  现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是西方自由观念的中国化,是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中国化,可以解释为西方自由主义在中国。
  尽管西方人的自由观念是现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的直接的思想资源,但是,现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是中国人在认同西方自由观念时,是中国人注入了中国智慧(或中国思想)而构建的现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
  现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只是在零点,在零点向前只是走了壹小步,中国人仍未构建中国的自由主义,尽管中国有自由主义传统。
  不仅需要从学理上构建中国自由主义,而且需要在自由主义的社会实践中,逐步积累现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的中国经验。
  既然现代中国人认同个人自由,因此,现代中国人认同个人自由可以实现的自由制度。
  中国人享有个人自由,可以注入中国智慧(或中国思想),因此,现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会存在中国智慧或中国经验。
  由于中国的本土思想资源存在中国人的自由观念,因此,现代中国人在认同西方自由观念时,会寻求中国本土文化的思想资源,包含中国自由主义的思想资源。
  壹个是中国人对精神自由的追求,依然会存在现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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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个是自由主义可以与儒家思想结合或融合,形成儒家自由主义。儒家思想的君子哲学是自我完善,自由主义是个人自治,个人自治包含人的自我完善,因此,两种思想学说存在融合的共同意义。
  中国自由主义传统可以证明儒家思想可以与自主义思想融合。
  其壹,现代中国人认同西方人的自由观念,是认同西方人的个人自由,因此,现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不同于古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
  其二,现代中国人会认同古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现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不同于西方人的自由观念。
  2008-9-20
  第 5 章 中国思想
  中国自由主义是自由主义的中国化,自由主义的中国化,是自由主义与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现代文化的融合,是自由主义在中国对传统文化的文化改良。
  自由主义的中国化确立的中国自由主义,是中国思想。
  只有确定中国思想,可以说,是中国人在完成自由主义的中国化。
  中国思想的形成,文化资源是三个方面,壹是西方自由主义思想,二是中国传统文化,三是现代中国人的思想或智慧,包含中国自由主义传统的思想资源。
  中国思想是中国自由主义的思想目标,对于探索自由主义原理的人,对于探求自由主义在中国的政治理想的人,这是审慎思考的问题,这是需要解决的问题,这需要的是中国人的文化自信,是中国人的理性自信,是中国人的智慧自信。
  如果中国人不能确立中国思想,就不能完全解决中国问题,不能完善把握中国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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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思想的确定,壹是中国思想家的文化探求,这是政治哲学家需要解决的哲学问题。
  二中国自由主义的社会实践,在社会实践中积累中国思想,需要政治家与思想家的文化梳理,这可以借鉴中国自由主义社会实践的社会经验,如中华民国的自由主义传统,如台湾的自由主义的社会实践。
  中国思想,是中国人对自由主义的解读,解读自由主义会注入中国文化,注入中国智慧,注入中国思想,会形成中国人的完善的自由主义思想,而且是中国人独特的自由主义思想。
  壹是,中国思想是中国人对自由主义的新发展,二是中国思想是对自由主义的贡献。
  中国思想是中国道路,是中国自由主义的实践道路,中国思想可以把自由主义完成高度完善的自由制度。
  2008-6-19
  第 6 章 中国式自由
  其壹,东方人与西方人的人性存在差异,中国人有中国人的人性特质,西方人有西方人的人性特质。
  其二,东西方人的思维方式不同,就同壹问题,就同壹价值,东方人有不同意义的思维智慧。
  当中国人在接受西方自由主义时,尽管自由主义是西方的理性智慧或思想,是西方社会的自由主义的社会经验。但是当自由主义在移植中国之后,当中国人对自由主义的价值观念有精确认识之后,在理性层面,不仅存在中国智慧,不仅存在中国思想,而且在存在层面,会存在中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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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爱情,是人性的基本存在,但是如何爱,爱的境界,尽管东西方存在共同的爱的价值,但是中国人有中国人的爱的方式。
  当中国人在享有个人自由时,在构建中国的自由制度时,在构建中国人的自由观念时,中国人会存在中国智慧,存在中国思想。
  另壹方面,是中国人有中国方式,中国方式是指中国人如何享有自由。
  中国式自由,从两个方面可以解释,壹是理性层面的中国智慧或中国思想,二是存在层面的中国方式,存在层面的中国方式,可以解释为人性层面的中国方式。
  中国人有中国人的人性特质,有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只要中国人在享有个人自由,是对自由观念的精确运用,中国人不可能如鹦鹉学舌那样,是笨拙,是模仿,是机械,是简单,是复制。
  而是中国化的自由方式,是中国人的人性特质的自由方式,这是人性化的中国化,是以中国人的人性特质在享有个人自由。
  如台球或足球比赛,存在共同的游戏规则,如世界意义的自由制度的自由文明,但是中国人不同于美国人,中国人存在中国方式,美国人存在美国方式。
  中国方式,壹是生命层面的人性层面,二是精神层面或灵魂层面的精神意义,这是中国文化的文化特质。
  这里的中国文化的文化特质,是在自由社会或现代社会,可以生成的中国文化的文化特质,从经验意义,可以解释为中国人的生活方式。
  第三个层面是理性层面,是中国智慧或中国思想。
  中国人要做的是自由观念的中国化,不仅自由观念同中国文化融合,达成自由主义的中国化,构建中国自由主义,确定现代中国人的自由观念,这是中国智慧,这是中国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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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意识层面,要享有个人自由,中国人要享有个人自由,要达成意识层面的壹种融合,是精神层面、灵魂层面、人性层面与理性层面的完善融合。
  中国人的意识层面的壹种融合,从意识层面达成中国方式,如果意识存在与存在存在是融合,那么中国人的自由存在,是中国方式。
  它是中国人的自由观念的完善意义,是健全意义,是中国意义,这是中国人的自由存在的完善意义,健全意义,中国意义。
  2008-6-23
  第 9 部分 个人主义的中国式解说
  第 1 章 自利与自私的界定
  坐享其成的行为是自私行为,自己不求自利,而是要求他是利他。
  个人主义的道德原则是自利,个人主义只是自利而利他,自利而不损人。
  把个人的幸福和成功建立在他的痛苦之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的利益谋求个人利益,这是自私。
  在专制社会,社会倡导的是为官要为民做主的观念,为官要为民谋求幸福或利益,这是在培植人的自私。
  民主社会培植的是独立精神,因为人具有独立精神,因此协调人之间关系的是自由主义的道德原则,因此,要求人的自我负责(自利),而不是要求他为自己负责。
  每个人有追求个人幸福或成功的权利,这是天赋权利,但是在追求个人幸福或成功时,在同他或社会发生关系时,是以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的利益为前提。在追求个人幸福或成功时,有益于社会公共利益或他的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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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吃饭有三种吃法,壹种吃法是自己端起饭碗吃,这就是人的自利,是个人依靠个人的诚实劳动(或才智)寻求个人的幸福或成功,是个人依靠个人的努力实现人生的价值与意义。
  壹种吃法是个人可以端起饭碗吃饭,但是自己并不端起饭碗吃饭,而是要求他人给他喂饭吃,这是自私。这就是个人不去劳动获取社会财富,总是希望他人的赏赐或给予,如果他人不给,就会怨恨他人,这是乞讨的方式。
  壹种吃饭是个人没有能力可以吃饭,由于个人的不同因素,个人不能靠个人努力获取社会财富,这时,需要社会或他人的资助或帮助,这是特殊情况。因此壹个社会需要利他的存在,否则,壹个社会是冰冷。
  有人责难个人主义的自利是自私,这是对个人主义的曲解,也是人的壹种无知,其实责难人的自利为自私的人,大多是自我主义,自我主义是以自我为中心,总是奢望他人是围着自己在转,如果他人不为自己做些什么,就指责他人是自私,不言而明,究竟谁是自私,自我主义才是真正的自私,因此自我主义是自私主义。
  因此有必要把自利与自私区别开来。
  个人主义是人的个人自治,是个人的自我负责,是个人的自我完善,是个人的自我发展,个人管好个人,个人做好个人的事,这对个人,对社会与他人,都是有利而无害,从道德意义,这是最高的善。
  况且人的利他是人的自觉自愿,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要求他人为自己服务,因为人要求他人为自己服务或做什么,这是真正的自私。从这个意义,个人主义从来不会要求他人是利他,或是要求他人要为自己做些什么,尽管个人主义在自利时,也是利他,难道这不是壹种高的生活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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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且人与人之间的互利是双方的互利,如果有人从来不为他人做些社么,不是利他,而是壹味要求他人是要为自己做些什么,这也不现实。
  有的人总是责难他人的自私,其实是不明白什么是自利与自私,而且责难他人是自私的人,其实只是把自利误解为自私,而真正自私的正是自己,是自我主义的自私主义。
  可以说,自我主义是中国人的人性劣性,是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对中国人是毒害其深,因为有的中国人身在其中并不自知,真正走出自我主义的思维模式的人,至少是有壹定修养的人,是对自我有批判意识的人,是壹个自我完善的人,是自强自立的人。
  2005 年 1 月 5 日
  第 2 章 个人主义的解说
  个人主义在实现个体生命的自由发展中,在追求个体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的过程中,是以有益于社会和有利于他人为基本出发点。
  个人主义的最高价值取向是在追求个体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时,是有益于社会和有利于他。
  最低限度是在维护个人利益时,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不损害他的个人利益。
  极端利己主义或自私主义,在追求个人的价值和意义时,不惜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损害他的个人利益。
  个人主义要求个体生命受到普遍尊重,要求社会为自由发展提供社会保障,同时要求个体生命免受他的侵犯,能够让个体生命享有生命尊严。
  个人主义具有社会意识、团体意识和合作精神,在实现个人价值和意义时,有益于社会和有利于他,即便是最低限度也是仅仅只是自利,而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损害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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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主义在个人、社会和他人之间寻求和谐或平衡关系,而不是对抗或敌对,个人主义反对社会和他对个体生命的强制或奴役,反对他对个体生命的侵犯或损害。
  个人主义通过与社会或他的平等合作,寻求合作各方利益的最大限度地维护。
  个人主义在维护个人利益时,需要与维护团体利益或他的利益的相壹致。
  2004 年 11 月 23 日
  第 3 章 个人主义的爱国主义
  个人主义尽管是自由主义,但是个人主义不是无政府主义,不是原子主义。
  个人主义关怀社会,关怀国家或天下,关怀人民或民众。参与社会,参与国家,是爱国主义,是社群主义。
  如果政府或社会(或群体)限制个人自由,个人主义要求能够享有个人自由,尽管个人主义是爱国主义或社群主义,但是政府不能妨碍或侵犯个人自由。
  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念,壹是承认政府(或国家或社会)的存在,二是要求政府不能妨碍或侵犯个人自由。
  个人主义的爱国主义或社群主义,是寻求个人与国家或社会之间,寻求个人与社群之间的和谐关系或平衡关系。
  中国的个人主义是个人主义的爱国主义(或社群主义),而不是个人主义的无政府主义(或原子主义)。
  个人主义的爱国主义是寻求国家或社会的自由、和平、繁荣,是寻求人类社会公共生活的幸福、祥和、和谐。
  个人主义的爱国主义是自发的爱国主义,是自愿的爱国主义,是自觉的爱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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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主义的爱国主义是自由主义的爱国主义,不需要外部力量的强制或干预或干涉。
  二〇〇五年十壹月二十八日
  第 4 章 面对自我
  个人主义不会对他指手划脚,或评头论足,只是面对自己,把握自我的生命轨迹。
  专制主义存在壹个恶习,是评点别人,是指责别人,是抵毁别人,是侮辱别人,是伤害别人。
  由于指点他的人,不能自省,因此,不能合理解决自己面对的问题,不能有效地把握自己的生命轨迹。
  个人主义的自省能力,不仅是理性(或聪明或智慧)的处世方式,同时能够自己在生活中强大自己。
  个人主义只是把握自我生命的生命轨迹,尽管有时挫折或伤害是社会或他所造成,但是个人主义不会愤恨或怨恨,不会攻击或伤害社会或他。
  如果把个人的成败归结为社会或他,而去攻击或伤害社会或他,这是人的壹种愚蠢。
  个人主义可以在社会中竞争,而且同社会或他会存在冲突,但是个人主义不会同他争斗。
  个人主义面对社会或他的伤害,不会为此而痛苦或烦恼,这是个人主义的智慧原则。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四日
  第 5 章 个人主义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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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主义在独立自治,在个人可以支配个人生活时,个人主义并不是独立于社会公共生活之外,个人主义并不是离群索居。
  个人主义是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实现个人自治,是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寻求个人幸福或成功,是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实现生命的价值与意义。
  因此,个人主义在同他人或社会发生社会关系时,主张同他或社会的合作或协作。
  人主义在个人自治时,倡导或寻求人与人之间的精诚合作,在合作关系中寻求合作各方的利益平衡。
  壹是个人主义是个人自治或个人奋斗,二是并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他的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合作意味合作各方的个人利益,能够受到最大限度维护或满足,不能存在为了某个人的个人利益而损害他的个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在中国社会,要实现真正意义的合作,在于提升人的理性认识,因为在中国社会存在自我主义,自我主义尽管是同他或社会发生联系,但是并不是合作关系,自我主义的利益寻求,是以自我为中心,只是单边追求个人利益,而不在乎其它,并不是寻求合作双方的利益平衡,不是寻求合作各方的个人利益受到最大限度的寻求。
  自我主义的极端倾向是在寻求个人利益时,会损害他的个人利益,或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08-3-15
  第 6 章 个人主义与社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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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西方人以个人主义为核心价值,但是从社会意义,西方人是社群主义,这个社群主义,不是小集团,不是小社会,而是大社会,是寻求人类社会的共同意义的文明存在。
  个人主义并不会引发社会的碎片化,相反在承认个人自由,在个人自由受到普遍尊重时,个人主义寻求大的社群,寻求壹个社会是社会共同的文明意义。
  中国人在认识个人主义时,要防止滑向极端个人主义,要防止滑向原子化的个人主义,要防止滑向无政府主义。
  中国的社群主义是小集团,是小社会,是小社群,中国人的社群主义,从本质意义,是自私主义,并不是个人主义,是自我主义,不是自利主义。
  西方的个人主义,从本质意义,尽管是个人主义,但是,是个人主义的社群主义,是在构建大社会,是在寻求社会的共同意义的文明存在,这是大社群,这是大社会,这是大人类,这是人类立场,这是公共立场,这是社会立场,这是真正意义的个人主义的社群主义。
  中国人的小集团,小社会,是原子化的社群主义,是集团化的社群主义,并不寻问社会的共同意义的文明存在,并不寻问壹个社会的公共意义的文明意义,因此,不是人类化的社群主义,不是社会化的社群主义,不是文明化的社群主义。
  个人主义与社群主义的有机融合,壹是个人主义的社群主义,二是社群主义的个人主义。
  2008-6-23
  第 10 部分 自由主义的中国化
  第 1 章 直面中国
  要诚实承认中国人的生存处境处于低级文明,要诚实承认中国文化的落后。
  因此,中国人学习自由主义,不仅学习自由主义思想,而且学习自由主义的社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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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人甘愿受奴役,没有人甘愿做奴隶,因此,不愿受奴役的中国人,要坦然承认中国的政治文明落后于西方社会,坦然承认中国人的生存处境处于低级层面。
  中国的社会文明已经落后于西方,但是中国人不能甘愿落后于西方的社会文明,因此,中国人要学习西方社会,要在中国能够建立西方人能够享有个人自由的高级文明。
  10/2/2005
  第 2 章 自由主义的中国化
  在接受外来文化(或西方文化)时,存在两种文化立场,壹是完全依据于外来文化,模仿或移植外来文化。
  西方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复制,壹是低估了中国古典文化的思想资源的可开发性,壹是低估了现代中国人的智慧或思想。
  第二种文化立场,是以中国人的视角有限度地接受自由主义思想,是以中国人的智性(或思想)理解自由主义思想,是中国化的自由主义,是把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切成碎片,捡能为中国人可以利用碎片接受,这种文化立场只是实用的功利主义。
  中国人要接受西方的自由主义,既不是复制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也不是切碎自由主义,这两种文化立场无益于中国自由主义的构建,无益于中国自由主义的政治秩序的构建。
  中国人接受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在中国依然是自由主义。
  第三种文化立场是自由主义的中国化。
  既然是学习西方的自由主义,第壹中国的自由主义是自由主义,不是中国化的自由主义。
  第二是以中国人的智慧学习西方的自由主义,要创造性学习西方的自由主义,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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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是充分开发中国古典文化的思想资源,把中国古典文化的思想资源融入西方的自由主义思想中。
  二是以当代中国人的思想或智慧接受西方的自由主义,这样,中国的自由主义是自由主义的中国化。
  如此,第壹,这有利于中国社会的现代文明的构建,有益于构建宪政民主的政治秩序。
  第二,有利于中国自由主义思想的构建。
  在自由主义中国化的历史進程中,中国人的思想会融進自由主义的血脉中,会形成中国的自由主义思想。
  甘肃兰州市有个地方小吃是牛肉面,兰州牛肉面是壹碗清汤,加上拉面,再调点辣椒即可。
  兰州的牛肉面传入其它地方,但是各地的牛肉面吃法不同,某些地方只是把兰州的牛肉面复制到本地。
  武威人的吃法是在兰州牛肉面的基础上,在汤中加些菜(如萝卜、凉粉等),但是还是牛肉面。
  武威的牛肉面是把兰州牛肉面接受到武威后,融入了武威人的饮食习惯,这是牛肉面的武威化。
  二〇〇五年十壹月二十五日
  第 3 章 中国经验
  中国人在构建中国自由主义的社会秩序(自由主义政治秩序、自由主义经济秩序、自由主义道德秩序)的过程中,是以中国人的智慧或思想,在构建中国的自由主义社会秩序。
  如果西方自由主义社会秩序是 1+2=3,那么,以中国人的思想构建的中国自由主义社会秩序是 1+1+1=3,或 2+1=3。
  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创造,是以中国人的思想创造的中国自由主义,如此,中国的自由主义能够为自由主义提供中国经验。
  自由主义的中国智慧是中国经验,自由主义的中国思想是中国经验。
  中国经验,壹是对于中国社会的社会文明具有独立价值或意义。
  中国人是以中国人的思想创造性移植西方自由主义,其终极价值在于寻求中国社会的文明進步(自由、和平、繁荣),在于寻求中国人的生活幸福(祥和、和谐、温馨)。
  二是为自由主义提供中国经验。
  具有中国思想的中国自由主义,对于人类社会是独特的中国经验,会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参照。
  在这方面,台湾的自由主义社会实践,已经是在积累中国经验。
  另壹方面,中华民国的自由主义的社会实践,可以为未来的中国的自由主义(如果中国可以实现自由主义的社会建构)的社会实践提供壹定的社会经验,当然也是中国自由主义的中国思想或中国智慧的思想资源。
  11/30/2005
  第 4 章 中国的文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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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主义的中国化是中国人创造性学习自由主义,是中国人在发展自由主义,因此,需要中国人的智慧或思想。
  如此,要审慎面对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是古代中国人思想的文化资源。
  中国传统文化在自由主义中国化的文化進程中,具有可开发的文化资源,古代中国人的思想在自由主义中国化的文化進程中,依然具有思想价值。
  我注六经,当我注入六经,当中国传统文化注入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在中国是中国的自由主义。
  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思想是儒家思想(其它流派思想的文化资源具有开发的思想价值),如果中国传统文化注入自由主义,是主流思想的儒家思想注入自由主义。
  儒家思想注入自由主义,是自由主义的儒家化,那么中国自由主义,自由主义的中国化的主流是儒家自由主义。
  如此,中国传统文化可以注入在中国现代文化,中国传统文化可以注入自由主义形成中国自由主义,知识精英可以完成自由主义中国化的文化使命,可以完成中国传统文化向中国现代文化转型的文化使命。
  但是,在自由主义儒家化的文化進程中,可以吸取中国传统文化的其它思想资源注入自由主义,由此,中国的自由主义是中国的现代文化,这是其壹。其二是以现代中国人的思想发展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中国化,壹方面是开发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资源(古代中国人的思想),壹方面是开发中国自由主义传统的思想资源,壹方面是运用现代中国人的思想或智慧,只有以现代中国人的思想注入自由主义,这样,自由主义中国化才会是真正意义的中国化。
  两个方面的思想资源的文化整合,构建的中国自由主义的中国思想,是中国思想。
  二〇〇六年壹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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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5 章 中国智慧
  中国自由主义可以从两方面可以解释,壹是社会层面,壹是哲学层面,中国人要构建中国社会的自由制度,可以依据西方的自由制度的社会经验或哲学理论予以实施。如HACCP 计划的实施,可以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但是中国人构建自由制度,是在中国,这是其壹。其二,是中国人在构建。
  只要中国人依据比较完善的自由制度的自由原理在理性实施,中国人完全可以构建中国的自由制度,但是中国人有中国的传统文化,有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中国人的思想。
  在社会层面,中国人要构建中国的自由制度,要构建中国文明的自由文明,需要具有中国人的政治智慧,这是中国立场。
  只要用中国人的智慧构建中国的自由制度,在社会层面的实践意义,中国会积累中国经验,会积累中国思想,会积累中国智慧,会寻求中国制度,可以构建中国的自由制度,在学理意义,是构建中国自由主义。
  中国人积累中国智慧,积累中国经验,不仅对人类社会具有中国文明的文明意义,而且对中国人能够持久享有自由制度,是必需。
  因此,中国人要真正享有自由制度,要构建中国的自由制度,要构建中国自由主义,需要中国智慧,需要中国经验,需要中国思想。
  中华民国的自由主义传统,台湾的自由主义的社会实践,都为中国的自由主义的社会实践,积累了壹定的中国经验。
  200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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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6 章 中国思想
  在学理层面,自由主义在中国,中国的自由主义,是中国思想,是自由主义的中国思想,是自由制度的中国思想。
  中国人要构建中国的自由制度,需要中国思想的思想支持,在哲学层面,中国思想家要完成中国的自由主义的思想构建。
  只有中国存在中国自由主义,才会有可能在社会层面,比较理性、比较从容能够构建中国的自由制度。
  在中国自由制度的社会活动中,可以积累中国经验,可以积累中国智慧,为中国思想的构建提供经验意义,从经验意义可以构建中国自由主义,可以构建中国思想。
  中国思想是从两个层面的思想构建,壹是哲学层面的自由原理,二是经验层面的经验提取。
  中国思想是哲学层面,是指哲学层面的中国自由主义,这是中国自由主义思想家完成的工作。
  只有存在中国思想,在社会层面,在政治层面,中国自由制度的制度构建,才会做的好,才会成功,并且可以提供中国经验,可以提供中国思想。
  中国自由主义的构建,是中国人的共同责任,是共同任务,从经验意义,是政治精英的智慧或思想,学理层面,是思想精英的理性智慧或思想。
  2008-6-21
  第 7 章 中国特质与人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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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自由主义存在两个意义,壹是存在中国经验,二是存在中国智慧。
  中国智慧包含两个方面,壹是社会意义的社会经验,二是学理层面的中国智慧。
  中国智慧,壹是中国文化的文化资源,把传统文化的文化资源注入自由主义,壹是中国自由主义传统的思想智慧,壹是现代中国人的理性智慧。
  自由主义的中国思想,是中国特质,是中国文化的文化特质,是中国人的生命特质,是中国人的灵魂特质。
  中国特质,壹是对于中国文明的文明意义,是对中国的自由文明的文明意义。
  中国人要构建自由主义的文明制度,需要中国思想,必须用中国思想在构建,从自由制度的制度文明讲,在中国的自由制度中要注入中国特质。
  这是文明意义的中国特质,是中国人的思想特质,是中国人的智慧特质。
  如几个歌手唱同壹首歌,壹个人的唱法不同与另壹个人,壹个人不同与另壹个人是个人特质,如果几个人唱同壹首歌,唱法全是壹样,不是艺术,不是歌唱,只是复制,人是工具,失去人的存在意义。
  如果中国自由主义存在中国特质,壹是中国意义,是中国自由制度的文明意义,是中国人以中国智慧在享有个人自由。
  中国特质具有人类意义,可以为自由制度提供中国经验,提供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思想。
  因此,中国特质,壹是中国意义,二是人类意义。
  同样是唱自由之歌,但是,中国人是用中国智慧在唱,是用中国思想在唱,是中国人的自由特质。
  2008-6-23
  第 8 章 自由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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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人受到奴役或强制时,人类有自由诉求,当人类的大多数在享有自由文明时,中国人有享有个人自由的政治诉求。
  自由诉求是人的天赋的基本权力,任何人或政党不能压制或剥夺。
  奴役与强制,会使人的存在是奴隶状态,使人的理性受到压制,使人的精神受到遮蔽。
  因此,自由诉求,是需求拥有人的尊严,是需求拥有人的理性。
  在存在奴役或强制时,人的存在是非人存在,是残缺存在,是异常或失常存在,会遭遇痛苦或苦难。
  人有自由诉求,是需要拥有人的正常存在,是需要拥有人的健全存在,是需要拥有人的合理存在。
  在强制或奴役存在时,使文明遭受破坏,使精神遭受荒漠或抛弃,如果文明精神遭遇歧视或压制,如果社会文明在下滑时,人有自由文明的诉求。
  在诉求自由时,人需要充分享有个人自由或政治自由,有思想自由,有言论自由,有信仰自由,有教育自由和其它自由等,人能够享有人的基本的自由权利。
  在享有自由时,对自由的威胁或侵犯要受到禁止或限制,人不能受到任何人的奴役或强制或干预。
  在享有自由时,任何人的自由权利是平等存在,任何人并不拥有任何特权。
  自由是善,强制是恶,奴役是恶。
  善的自由要受到自由的保障,恶要受到自由的限制,对恶的限制是自由的必需。
  在享有自由时,人是理性存在,自由意味文明意义,自由意味理性意义,因此,非文明要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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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承认政府存在,但是政府只能是有限政府,不能奴役或强制社会成员,并且政府需要优秀的人来服务。
  自由文明是附加人类文明的综合文明,自由文明需要提升社会文明的文明程度,而且是提升社会文明的综合文明,这是自由的文明意义。
  自由需要限制非文明,需要限制反文明。
  自由是自由精神或自由价值,自由是自由制度。
  自由意味尊严,在享有自由时,人是自由人,有尊严,有理性,有信仰,有思想,有精神,有灵魂,有人性。
  自由意味人的尊严,人是正常意义的人性尊严,是完善意义的生命尊严,是健全存在的精神尊严,是理性意义的理性尊严,是文明意义的人的尊严。
  自由意味自治,是个人自治,是村自治,是县自治,是省自治,是国家自治。
  自由是社会意义的个人自由,是人类意义的政治自由。
  在人享有自由时,在自治时,自由意味合作,自由意味协作。
  自由意味寻求人类存在的共同意义,意味寻求合作中的个人存在。
  自由并不意味对抗,并不意味分离,并不意味纯粹个人化,自由寻求社会的和谐,寻求社会的平衡状态。
  自由意味尊重,意味宽容,在享有自由时,人依据理性在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受到普遍意义的尊重,人的自由行为受到宽容。
  自由意味理性,人在享有自由时,壹个社会在运行自由制度时,人是依据理性在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存在是文明意义的自由享有,不是放任。
  自由意味多元空间,意味自由空间,当人的理性是健全时,可以对人类思想作出完善意义的理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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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意味理性解放,人的理性可以免遭蛊惑或挑唆,可以使人免遭愚昧或蒙昧。
  自由意味控制,人可以理性控制人的社会存在,是文明意义的提升,而不是下滑或威胁文明。
  自由意味信仰自由,意味捍卫自由,当人的自由受到威胁时,人有权力捍卫自由,免遭自由受到威胁。
  任何人的个人自由不能受到威胁。自由制度与自由文明不能受到威胁,自由文明与人类文明不能受到威胁。
  2008-6-25
  第 9 章 儒家自由主义
  如果自由主义成为自由中国的政治哲学,如果中国社会可以实现自由制度,这样,壹是自由主义的中国化,从自由主义的哲学思想,中国人可以确立中国自由主义。
  二是在自由制度,除了政治秩序的自由原理,另壹个补充意义,是儒家思想,这是儒家思想与自由主义的组合。
  西方自由主义思想或文化在中国的文化生成,是儒家自由主义,自由中国的社会秩序,自由制度的文明秩序,需要依据两个哲学原理。
  壹是自由原理,这是自由制度的政治哲学。
  壹是民主原理,这是民主理论的哲学原理。
  壹是中国的现代思想,就是在自由社会,壹个基石是自由,壹个支柱是自由,壹个基石是民主,壹个支柱的民主,这是民主社会的两大基石,在这个基石或支柱的周围就是中国的现代思想,这是民主社会的思想基石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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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社会存在,壹是政治意义,二是思想意义或精神意义或道德意义,思想意义与精神意义的文明秩序,是社会存在的高的文明意义。
  儒家思想为古代中国的社会文明提供了完善的道德原理,2000 多年的中国社会,是儒家思想的哲学原理,孔子的儒家思想为中国人提供完善意义的道德价值。尽管现代人可以生成现代道德价值,但是在现代道德的文明生成中,儒家思想是壹个重要的思想支持。
  民主制度与儒家思想并不冲突,而是补充,是生成,是融合。
  儒家自由主义是儒家思想与自由主义原理的完善结合,中国自由主义,在狭义意义,可以解释为儒家自由主义。
  从政治意义,是自由主义,从道德意义,是现代意义的君子哲学。是现代社会的现代君子,这是儒家自由主义的基本内涵。
  从个人意义,个人自由是个人自治,是个人依据个人意愿在寻求个人幸福与成功,这个过程也是自我完善的过程,因此,同儒家思想的自我修养的自我完善是融合。
  从壹个意义讲,儒家思想的君子修身,是人的自我完善,而人的自我完善,可以提升人的素养,人可以成为壹个有理性,有道德或美德,有教养的人,这本身就是个人自治,也是个人自治需要的壹个前提或条件,这时人在享有个人自由,人可以是好的意义在享有个人自由,就是只会寻求好的意义,只会寻求建设意义,可以把好的意义发挥到最大限度,同时会把坏的存在降到最低限度。
  这是中国人对于享有个人自由的壹种解释或认知,因此,儒家思想可以与自由主义融合,而且在现代社会,现代中国人可以融入现代中国人的思想或智慧,会成为壹个现代君子,会成为壹个中国自由主义的现代君子。
  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如论语、中庸)基本与自由主义思想价值不冲突,但是儒家思想的亚文化有的价值是自由的阻碍,因此儒家思想与自由主义的融合是壹个文化课题,这需要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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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自由主义价值为核心来审视儒家思想,把能够生成自由价值的儒家思想提炼出来,但是阻碍自由的儒家价值(如亚文化价值)可以清除,可以说,儒家思想有的价值是腐朽、没落的东西,这需要清除。
  2008-5-19
  第 11 部分 精神自由
  第 1 章 自我奴役与生命自由
  奴役包括社会奴役和自我奴役。社会奴役包括两个方面,壹是思想奴役或精神奴役,二是政治奴役。
  凡是受到社会奴役的人不是自由人的存在,只是物或工具的存在。因此受社会奴役的人不具有独立意义,不是独立的生命,不享有生命尊严。
  自我奴役,是个体生命对自我生命的奴役,主要是自我的精神奴役。
  能够奴役个体生命的精神因素主要是名利、地位、金钱、美色、消极情绪等。
  如果人为名利、地位、金钱、美色、情绪在奴役或控制,那么人的活动的唯壹目的或终极目标只是名利、地位、金钱、美色等。
  如此,在有名可求、有利可图时,人才会从事某种活动。但是,在无名可求、无利可图时,人就不会做或从事某种活动,即便某种活动有多么崇高、神圣和正义。
  这样,个体生命是受名利、地位、金钱、美色等奴役或控制的工具,是为名利、地位、金钱、美色等奴役或控制的奴隶,个体生命只是自我奴役的奴隶。
  对于社会奴役,通过社会变革来消除社会奴役的枷锁,人才会有可能使生命获取生命自由,当生命享有生命自由时,生命享有生命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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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奴役的消除或解除,依赖于自我解放或自我拯救。
  当人不为名利、地位、金钱、美色、消极情绪等所奴役或控制时,个体生命才是自由的生命,才具有生命的独立意义,是独立生命。这样,人是自由的人,才具有生命尊严。
  因此,人是依据理性精神支配个体生命,不是受名利、地位、金钱、美色、消极情绪等的奴役或控制的奴隶或工具。
  人要控制或支配名利、地位、金钱、消极情绪等,依然需要个体生命持理性精神。
  尽管人在社会之中,存在对名利、金钱、地位、荣誉的寻求,但是这不是唯壹目的,就是说,人不能为名利、地位、金钱、消极情绪等所控制,人是自由人,或者,人是可以控制人对于名利、地位、金钱等的寻求。
  从壹个意义讲,名利、地位、金钱只是人的自然产物,是人在从事某种活动中,是自然而然之所得,而不是人有意而为之。4/25/2005第 2 章 出世精神与自由境界
  出世精神是超脱精神,这是对世俗的壹种超脱,这是对社会或时代的壹种超脱,这是对生命存在的壹种超脱。
  出世精神是对名利或金钱或地位的壹种超脱,介子推的精神品格是出世精神。
  如果人的社会存在处于自由境界,壹是自由境界或自由状态是人的精神自由。
  当人的社会存在是自由境界时,人可以享有生命的快乐或幸福。
  二是自由境界是自由创造的基本素养,是自由创造的生命存在的精神状态。
  如果人为世俗社会所奴役,为名利、或金钱或地位所奴役时,那么人的精神状态就不会处于自由状态,因此,人就不会自由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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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人不能超脱于欲望或情感或本能(主要是消极意义),那么人就会为欲望或情感或本能所驱使。
  2006-3-24
  第 3 章 自由与快乐
  人是不自由时,人是痛苦或压抑,是不幸福或不快乐。
  当人在免受强制或奴役时,在免受控制或压迫时,在免受干预或干涉时,这时,人不会存在受强制或奴役的痛苦,不会存在受控制或压迫的痛苦,因此,人是幸福或快乐。
  人在免受强制或奴役之后,人可以享有免受强制或奴役的幸福或快乐,但是并不意味人可以享有个人自由的幸福或快乐。
  要享有个人自由的幸福或快乐,只能寻求个人意义的幸福或快乐。
  如果人可以依据个人思想或自由意志或个人意愿在自由行为,如果自由行为的行为结果,是符合幸福价值,这时,人是快乐,是幸福。
  如果人的自由行为不能寻求个人的成功或幸福,人是痛苦或不幸,这是个人自由的不可避免的痛苦。
  个人自由并不意味快乐,个人自由只是意味自由思想或自由意志或自由意愿的自由行为,只是意味对个人自由的行为结果的负责。因此,人需要善于运用个人自由,善于享有个人自由。
  当人在自由时,成功或幸福的机率要高,幸福或快乐存在的机率要高,痛苦或不幸存在的机率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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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自由既存在成功,也存在失败,因此,个人自由既存在快乐或幸福,但也存在痛苦或不幸。
  人要真正享有自由的幸福或快乐,就要寻求人的精神自由或灵魂自由。
  2008-9-22
  第 4 章 自然境界与自由境界
  个人自由包含两个部分,壹是个人自由或政治自由。人在免受强制或奴役时,人可以自由行为。
  壹是精神自由或灵魂自由,尽管个人自由是自由的重要内容,但是生命存在不仅是社会存在,而且是社会存在的精神存在。
  因此,精神自由,壹是精神自由或灵魂自由的社会存在,在享有个人自由时,社会存在是自由存在,不仅是个人自由的社会存在,而且是精神自由的社会存在。
  精神存在的存在状态,壹是自然状态,二是自由状态。
  只要精神存在是自然存在,生命存在是自然状态,是生命存在的自然境界。
  这时,人不需要任何修饰或粉饰,不需要什么做作或虚伪,不受任何压制或挤压,不会存在什么扭曲或异化。
  如果生命存在是自然状态,如果精神存在是自然状态,尽管人具有理性或智慧,但是人的自然状态是混沌状态。
  这样,人会存在欲望、本能、情感或冲动,因此,自然状态的人的存在会存在烦恼,痛苦,困惑,疑虑,这是无知之境。
  如果人可以超越生命遭遇的精神挤压或精神枷锁(如困惑、迷茫、烦恼),精神存在会达到自由存在,精神存在会是自由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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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自由状态或自由境界的自由存在,壹是人的精神存在是自然状态。
  二是人可以超越或排解人的生命遭遇的精神负重。
  人只有提升精神质量,只有具有大智慧或大胸怀,精神存在或灵魂存在会是自由存在,人是自由状态,是自由境界。
  2008-9-22
  第 5 章 自由主义的道德价值
  自由主义,壹是承认幸福是生命存在的最高价值,二是承认任何人具有追求幸福的个人自由,三是承认任何人追求幸福的方式是个人自由,任何人的幸福价值是个人自由。
  壹方面幸福价值是多元存在,自由主义承认幸福价值的多元存在,如此,自由主义承认或接纳幸福价值的多元意义,宽容幸福价值的多元存在。
  只要妳的幸福,壹是不要妨碍或影响他的生活或幸福,那么妳怎么幸福,任何人无权干预。
  只要妳认为妳这样是幸福,只要妳认为妳这样才是快乐,只要妳的幸福不妨碍他的个人自由,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那么妳怎么幸福,那是妳的个人自由,妳如何寻求或享有幸福,是妳的个人自由,自由主义会承认或接纳,会宽容妳的幸福价值。
  二是人追求幸福,享有幸福,不能把个人幸福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任何人追求或享有幸福,尽管是个人自由,他人无权干涉,但是妳的幸福,不能妨碍他的个人自由,不能侵犯或损害他的幸福,不能侵犯他的生命尊严,不能给他带来痛苦。
  由于人处于不同的社会层面,处于不同的生存层面,处于不同的生命状态,处于不同的生命时期,因此,对幸福价值的认识会存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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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5-26
  第 6 章 自由与幸福
  自由与幸福是兼容的文化价值,并不存在冲突。
  当人的内心精神是自由状态,人可以享有幸福,有幸福感。如果人是精神自由,那么人的内心世界是清明,光亮,明亮,难道人不会幸福吗?
  幸福是精神价值,要真正意义享有幸福,不仅人的精神世界是自由状态,而且要在于嗯要提升人的精神意义。
  由于人可以提升人的精神意义,可以提升人的人文素质,因此,人可以拥有内在的自由,这种自由是精神自由。
  拥有精神自由的人,是精神高尚的人,是精神健全的人,是精神丰盈的人。因此,壹个人的精神意义是透明,光亮,清明。这时,人是幸福,这种幸福是内心世界的幸福。
  即使生活存在痛苦,但是人并不是痛苦,这是精神意义的壹种超越。因此,对于痛苦或苦难的超越,在于人的内心世界的自由、丰盈,厚实、光明。
  人拥有精神自由,壹般地说,只有幸福,不会痛苦。
  超越是什么,是守护人的内心世界的池水的清澈。
  真正意义的幸福,真正意义的大幸福,是精神意义的精神自由,这是对幸福的永恒意义的寻问。
  200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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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7 章 精神自由
  自由是两个意义,自由的壹个意义,是自由意味免受外在的奴役或强制,奴役有外在奴役与内在奴役。因此,自由的第二个意义,是免受内在奴役。
  人的内在自由是人的精神自由。
  人存在消极情绪,存在消极本能,人之存在会受消极因素的支配,这时,人是不自由,这是人的内在奴役。
  内在因素是对自由的壹种阻碍,人受到内在奴役时,人是不自由的,因此,同样这时人不能自由选择,不能自由行为。
  2010-1-17
  第 8 章 精神自由与自由行为
  如果人存在精神意义的奴役,人不会是自由。
  精神自由是人的内在精神的清明、清醒、清亮,不是紊乱、炽热、扭曲。
  人要消除内在障碍,在于提升人的人文修养,以达到精神意义的壹种自由。
  人存在内在的自由,才会有外在的行为自由。
  字字血
  句句泪
  20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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