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运动的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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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运动的方略

帖子左翼反共人士 » 2019年7月8日

作者 中国网友

香港反送中示威,直接诉求是反对向中方遣返罪犯,但更深层的诉求则是通过民意来弹劾香港特首,更为根本的问题则是争取普选,就是以壹人壹票来全港选举特首。

通过示威,争取反送中,即便是此番赢得反送中胜利,只要特首是大陆任命的,特首可以在换个方式继续提出“送中”法规。

香港基本法是壹部设计得十分巧妙的法律,它的出发点和目的就是为了确保香港的特首是通过形式上的立法会投票选举产生,但实际效果则是由中共当权钦定产生。因为基本法的壹些条款就是确保香港立法会的半数以上成员是由共产党控制的。

这种立法会选举,是同中国的人大选举壹样,就是共产党的橡皮图章。

很多港人期盼遵守中英联合声明,这实际上是要加强香港基本法,这是与虎谋皮,舍本求末。

香港的立法,首先要根据香港民意来立法。而香港基本法本身就是中共政权强加于香港的,是违背香港民意的法规。

要求香港人接受基本法,就如同要求满洲人接受日本人强加的法律,要求中国人接受苏维埃的恶法壹样。

反送中示威,能组织上百万港人参与游行,几乎是四分之壹的港人参与游行。不排除中共内部某些反对习近平的势力图谋通过制造香港混乱局面来给习近平制造麻烦,甚或借机搞掉习近平。

香港民众大可不必被这种中共权斗欺骗利用,但却应该借助于中共权斗,利用中共权斗掀起的恶浪来推進香港民主。

香港民主的关键是争取普选。

普选是立,弹劾是破。

弹劾特首,不应是换特首,而是要变更产生特首的方式,由中共钦定特首变成港人普选特首。

進行普选,则是凸显特首是非法产生的最好最有效方式。

香港今后的游行示威应该就是突出下面的两个诉求:

1. 弹劾林正月娥
2. 全港普选特首

弹劾特首,这是对中共当局提出的诉求。

但立即普选,却无须任何人授权,只要港人将示威变成竞选集会,并通过网络搞实实在在的选举。

香港今后应该在每个周末進行集会,集会中推出特首候选人,请特首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

这种竞选集会進行了四五次之后,选举特首就会水到渠成。

特首通过选举产生后,就能将香港变成委内瑞拉的局面:双胞胎特首,壹个是外来政权任命的特首,壹个是港人普选产生的特首。

在这种情况向,国际社会就会用充足的理由去支持香港民意,支持香港选举产生的特首。

如果中共政权武力取缔民选特首,民选特首可以流亡海外,成立香港流亡政府,争取国际社会支持。

自发的游行示威,民众都是持有不同的观点,要想让参与示威的人都支持壹个共同的诉求,就要设法将诉求变得简单性、煽动性。

所谓简单性,就是要让它简单得无须解释就能让人明白其用意。

所谓煽动性,就是要让人感到这种诉求是最最基本的权利,这样的权利不被满足,就是对人的侮辱,就会令人愤怒。

弹劾特首、立即普选,就具有这种简单性、煽动性的特点。

"反送中“,其实是令人费解,也是很难引起共鸣的口号。

恪守“中英联合声明”,“坚持基本法”等等,让普通人并不了解其用意,而且是可以被人按照各自需要進行完全不同的解释的。

民主从来都是自己争取来的,不会是恩赐的。

香港的法律应该是代表港人利益的民意代表来制订。

中英联合声明是由香港政府和中共政权来决定香港人的命运。

香港基本法则是中共政权来决定香港的法律。

这都不是合法的法律。如果香港基本法是合法法律,那么,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也是合法法律了,大清的王法也是法制社会了。

有人说,这样由香港市民组织的大选是不合法的。可是,在香港目前除了立法会的选举特首,就不存在什么选举。而立法会的成员大多就是有中共政权按照《香港基本法》钦定的,总而言之,《香港基本法》及按照基本法产生的立法会就不是在公正、公开、公平基础上产生的,就谈不上合法。香港目前就是出于没有公平的法律、没有公正的立法机构、没有合法的行政机构的三无状态。香港的法律、立法机构、行政长官都要重新产生,这就相当于是壹座大楼,要从地基重新建起来。要先产生哪壹个呢?不论是要先产生哪壹个,都需要将现有的占据那个位置的行政机构瓦解掉。瓦解现有行政机构的有效手段就是通过某种方式迅速地捧出或制造壹个能够被接受的新特首,这个新特首名义上叫特首,而实际上不过就是壹个领导人们反对老特首的领袖而已。

在示威人群中進行选举,不可能符合什么法律。跟本就不存在什么被人们认可的法律,妳要符合什么法律?妳是否认为共产党政权认可或批准的选举才是合法呢?但中共政权就不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不具有任何合法性。我们凭什么要求香港的选举要得到中共政权的认可和批准才算是合法呢?中共政权的认可,那不过是减少中共政权進行暴力镇压的可能性,降低这种选举的风险性。

我所倡议的这种“特首”选举,是没有法律法规可依的选举,只能是由发起方简单地制定壹些选举规则。这种规则不必十全十美。要知道,这不过就是选出壹个街头运动的领袖而已。所选出的领袖,并没有被赋予什么行政权力,只不过是反抗运动的壹个象征符号。以便今后的反抗运动将这个选举出来的“特首”给送到香港特首的位置,并夺取香港特首的权力。等到这个特首真正夺取了香港特首的权力之日,他所做的第壹件事就是宣布解散立法会,宣布成立香港立宪委员会,由这个委员会编写宪法及特首选举法,然后再按照这些法律去产生议会、特首。

将“反送中”游行示威转化成竞选集会,将有如下益处:

1. 将诉求由被动的“反送中”转变为主动自主的“选举特首”。

2. “反送中”目标的实现与否是要等等中共政权的首肯,中共不批准,这种运动就会逐步升级,如果中共宁死也不退让,就会以暴力镇压结束。

3. “选举特首”则无需中共政权的批准,人们在示威过程中就能完成。

4. “反送中”游行使得参与的人们除了跟着游行、喊口号,就无事可做,容易激发某些人的打砸抢烧情绪。而“普选特首”则让每个参与的人有许多事可做:進行投票,听竞选演说,参与辩论,等等,这都是正常社会的正常的政治活动。

5. “普选特首”将为运动产生壹群领袖。

6. “普选特首”将为运动指出后续的壹系列运动方式:选举特首-->送特首去占领政府大楼-->在各国建立领事馆-->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如果遭遇镇压,便成立流亡政府。
这将是壹个长期坚持的运动,直至香港实行完全的自由、民主、法制。

7. “普选特首”活动将使得中共政权出兵镇压香港民主运动变得没有法理依据。如果通过选举产生了壹位香港特首,中共政权再来镇压香港民主运动,就会变成是壹个逮捕民选总统、不准公民选举的暴力镇压。当今世界,壹个独裁政权也要用假选举来宣示自己的政权的合法性,金正恩、卡斯特罗、毛泽东等等独裁者,都宣称自己的权力是通过选举获得的。就是说,即便是这些独裁者,他们也不敢理直气壮地去镇压选举。如果中共政权镇压香港的选举运动,必将遭到全世界的愤怒声讨,而且会遭到中国十几亿人的唾弃。

8. 可以预见的是,中共政权如果镇压“反送中”运动,壹定是向世界宣称那里发生了打砸抢烧,是去镇压暴徒。这就很难让世界各国对“反送中”运动進行声援。
但是,对于“选举特首”活动,就会永远使得这个运动占领道德制高点。

9. “普选特首”运动的诉求实际上就是追求港人的“选举权”,“选举权”是同“言论自由”同壹级别的权利,是文明社会中人的最基本标志和权利。追求“选举权”是天经地义,理直气壮,而反对人们追求“选举权”的人将变得龌龊不堪,甚至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普选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权力合法性来源。

香港只要通过普选产生特首,就会得到全世界的普遍承认。

如果中共政权派兵镇压,就会象委内瑞拉的马杜罗壹样地成为世界公敌,国际社会甚至有理由出兵干预。

如果中共不派兵镇压,香港的普选就会很快向大陆蔓延。广东、深圳的人也会自行普选,或者,广东、深圳的人会要求加入香港联邦。

目前香港的各种游行示威,目标不明确,参与的人不明白要实现什么目标,也不知道如何才能实现他们各自的目标,于是,示威游行就会变成壹种情绪发泄,很多人都有打砸抢烧的冲动。

如果将香港示威变成竞选集会,就会有人慷慨激昂地发表竞选演说,

其他人都变成某个候选人的支持者,每个人都有目标,就会减少打砸抢烧的冲动,避免成为骚乱。

将香港示威转化成竞选集会,实际上就是在香港发动天鹅绒革命。

就目前的反送中游行,中国政府武力镇压,其它各国无法干预,最多是舆论谴责或经济制裁,即便是英国,也无法根据中英联合声明来采取干涉行动。

中国派香港警察或大陆武警去抓捕在示威游行中打砸立法会公共设施的人,总会被人认为是依法执法。

但是,如果中国政府去逮捕普选产生的香港特首,必将激起公愤,各国都会强烈谴责,甚至進行军事干预。中国大陆的民众也会借机发动游行示威支持香港普选。而且,那位民选的香港特首应该有很大机会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成为新时代的曼德拉或昂山素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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