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我任何国民,都是对我国家尊严的冒犯! /东海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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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我任何国民,都是对我国家尊严的冒犯! /东海一枭

帖子东海一枭的粉丝 » 2019年6月26日

   杀我任何国民,都是对我国家尊严的冒犯!

   两个中国人在巴基斯坦被恐怖集团绑架杀害,外交部连对宗教恐怖主义的谴责都欠奉。大多数媒体静悄悄,大量网民“明示”两个年轻人是自己作死。这种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双重冷漠,令人心寒。

   或说对那些“宗教认同大于国家认同的白眼狼”就“不该浪费国家的外交资源去救他们”云,如此居心有违仁义,如此为政就是恶政。我认为,无论哪门哪派、哪个党派学派宗派,是否宗教认同大于国家认同,只要是我国民,其正当权利和生命安全就应该受到国家一视同仁的维护关怀。

   或说伊斯兰国杀害基督徒,是伊教与耶教之间的宗教之争,与儒家无关,儒家同情被伊国杀害的基督徒是妇人之仁。大谬不然。宗教之争也有正邪,宗教之上还有道义。姑不论被伊斯兰国杀害的基督徒是中国公民,就是西方人,也足以激发正人的义愤。唯一与儒家无关的,是恐怖组织杀害它们自己人。

   或说伊斯兰国杀害的不是儒生,而是被韩国人拉去传教的基督徒,儒家爱有差等,何必为此多言。此言差矣,大错特错。爱有差等是指对亲人、人民和万物爱有差等,所谓亲亲、仁民、爱物,但国家“仁民”不能差等。换言之,所有国民都有权利得到国家的权利尊重和生命关怀。

   国家对国民的生命维护和关怀没有前提,不能预设前提。不论其人地位高低、信仰正邪、德行好坏、是否爱国、会否感恩,国家都一样维护关怀之。极而言之,即使是罪犯,也必须依法处置,不容恐怖集团杀害。杀我任何国民,都是对我国家尊严的无耻冒犯!

   儒经强调为政者要有父母之心,要“敬天保民”、“子庶民”,就是视人民如儿女。两个在巴被杀的中国人,无论是世俗口中的“作死”还是宗教性质的“献身”,在儒家眼里都是同胞,在国家眼里都是子民。

   若是王道之国,在尽力救援、适当追责和以直报怨的同时,还应深入反思文化教育、道德教化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提升民德民智,以免子民误入歧途。2017-6-10余东海于南宁

(2017/06/13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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