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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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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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羽(CPPC编号:00252)
1961年4月15日出生,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原吉林省吉林市自来水公司职员,蒙冤维权访民,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2008年7月15日,曾因吉林市昌邑区警方为执行奥运圣火维稳任务,企图把正在母亲家中休息的兄长、老访民王忠礼抓走严控起来时,其与前来的员警进行理论并引发相互推搡的轻微肢体冲突,随被该员警诬陷成王忠羽殴打和用刀砍了他,当日即被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直至被枉法拘押百余天之後,2008年11月3日,吉林市昌邑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名成立,但情节轻微”为由,对其做出了免於刑事处罚的枉法判决;其不服判决,走出看守所後,立即就自己非法被拘押3个多月,且在押期间多次遭酷刑折磨事实提起了多方控告和信访;但此维权行为在吉林省内一直投诉无果;其被迫无奈,走上了逐级上访之路。
2014年3月3日,因其到北京上访被当局知道,地方当局便以欺骗的手段骗得其银行卡号,次日即被昌邑区警方在火车上堵截抓走;3月5日,被以涉嫌“敲诈勒索政府罪”刑事拘留,并遭暴力殴打和刑讯逼供;3月19日,被警方以同罪名正式逮捕;2014年8月20日,被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法院以“敲诈勒索政府罪”枉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其不服上诉;2014年11月2日,经吉林省吉林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区法院刑事判决,发回重审”;2015年1月26日,该案三审开庭,但吉林市昌邑区法院至今既不纠正也不宣判,仍将其持续违法关押,不予释放。
目前被羁押於吉林省吉林市看守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白山乡松江村,邮编132106)。
(媒体曝冤民王忠羽被政府枉法判刑三年半)
(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对王忠羽的起诉书)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对王忠羽的刑事裁决书)

(王忠羽狱中冒死举报控告诉求)

(律师为王忠羽的辩护词)
(吉林省中级法院对王忠羽的量刑建议书)
(吉林省中级法院对王忠羽的刑事裁定书)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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