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罪惡證明》土匪黑幫惡行徑:1、司法亂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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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罪惡證明》土匪黑幫惡行徑:1、司法亂法(三)
本卷集中共70年罪行之大成,內容皆來自網路,搜索止於2020年9月30日。自中共篡國以來,刻意把許多人禍導致的災難、和其罪惡行徑封鎖掩蓋了幾十年乃至今日。隨著時間的碎片日積月累,許多真相在越陷越深的網路中無奈地相繼沉沉睡去。現在,我將它們喚醒,一併目前那些被摧殘毒化了的社會現狀公開在世人面前;每篇僅取大概要義,並附上鏈接網址;閱者欲知詳情,把文章題目或網址輸入互聯網即可。--整編者注
2020年9月11日 78歲"強姦犯"伸冤54年,如今"受害"女生們為他作證
1966年,小學教師汪康夫在任教期間被公安帶走,隨後法院認定其強姦猥褻女同學,並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從1978年開始,汪康夫便一直寫信伸冤,至今已42年。
汪康夫記得自己從未認罪,在宣判筆錄中,他寫的也是「我沒有強姦女學生」。最終,法官認定他「態度極其不老實,因「強姦少女學生2名,猥褻少女學生10名」,判處有期徒刑10年,到鄱陽湖勞改農場改造。
釋放后,汪康夫在廣播里聽到全國在平反文革(專題)期間的冤假錯案,便請律師幫他從法院調取案卷查看。這時他才知道,後來的取證並未由警察進行。兩位女老師受工作組委託,找學生談話,寫下兩份《關於汪康夫強姦女學生的調查報告》,再加上社教工作組的總結。這三份材料就是他案卷材料里所有的「定罪證據」。
他寫信給當年兩位「被強姦」的女生詢問情況。一位回信稱「接到你的來信,我感到非常奇怪,不知是誰在埋怨和害我。」另一位則說:「如果說你強姦我,實在是冤枉、冤枉、大冤枉。」
多年申訴,他得到過兩次回應。1986年,吉安中院複查后認為「原一、二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是經過反覆查證核實的」,而女同學的回信是他「串通所為」,證據無效,從而駁回申訴。
第二次是1999年,蓮花縣此時已由吉安市劃歸萍鄉市管轄。江西省高院將此案轉交萍鄉中院受理,但萍鄉中院的回復與吉安中院幾近相同,依舊認定汪康夫「串通被害人否認原檢舉」,駁回申訴。2004年,萍鄉中院又回復稱「本院不是終審法院,無該案管轄權」,讓汪康夫去找吉安中院。但吉安中院稱已給出答覆。
堆在桌角的申訴信已近半米高,汪康夫還在家中焦急又無奈地等待著。除了字字斟酌,一再修改申訴信寄出,別無他法。大半輩子都在為平反奔忙,汪康夫的餘生只有這一個心愿:清清白白地離開人間。
汪康夫說:「等找到案卷的時候,我這個人還在不在呢?我已經快80歲了。」
--https://www.backchina.com/news/2020/09/11/708441.html
2020年9月13日 殺人犯9次減刑后被釋放,又打死老人,北京通報!
9月13日晚,北京市紀委監委發布關於「郭文思減刑案」中有關人員涉嫌職務犯罪問題調查情況的通報,通報全文如下:
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后經9次減刑,於2019年7月24日刑滿釋放。2020年3月14日15時許,郭文思在超市購物時,對提示其正確佩戴口罩的段某某實施侵害,致段某某受傷死亡。案發後,社會輿論強烈要求嚴懲郭文思故意傷害行為,並對其多次減刑和改造成效等問題提出強烈質疑。
北京市委高度重視,······
經查,郭文思先後在天河監獄、潮白監獄、清園監獄、延慶監獄、柳林監獄服刑,其違規減刑問題主要發生在潮白監獄、清園監獄。郭萬普(郭文思之父,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退休職工)在郭文思服刑期間,以直接或通過他人請託監獄系統、檢察院、法院相關工作人員,並給予款物的方式,謀求關照郭文思服刑生活,幫助郭文思快速減刑。主要存在以下涉嫌職務犯罪事實。
市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劉永清、隋建軍、段炳川、陳偉、王乃聰、郭京霞、程麗霞、趙雙月,以及郭萬普、甘佳良、王曉、李楠、王昱等人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徇私舞弊減刑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將上述人員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對劉永清、隋建軍等9名黨員、公職人員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取消退休待遇)處分。此外,對郭文思減刑案中其他違紀違法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並對失職失責人員嚴肅問責。······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39119
2020年9月14 日 偷開心果被判無期,21年後獄中疑遇真兇,法官卻..
一切要從1999年的一宗失竊案說起。當年元旦,瀋陽粵菜調料堅果行經理黃超向警方報案稱,其租設在瀋陽鐵路局材料總廠院內的倉庫遭竊,338箱美國產開心果和50箱大杏仁「不翼而飛」。當年8月29日,時年30歲的曹慶三和25歲的弟弟曹波三在家中被警方帶走,后被認定為該盜竊案的嫌犯。
自接受訊問起,兄弟二人多次供述,貨物是從一名叫「小三子」的男子手裡低價購得,而非偷盜。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檢方也曾以「小三子」應到案為由將案件退回補偵。但是,警方堅稱查無此人。
「小三子」消失了,曹氏兄弟成了盜竊犯。2000年1月28日,瀋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下稱「瀋陽鐵路中院」)一審判決,曹慶三、曹波三犯盜竊罪,均被判處無期徒刑。二人不服,提出上訴,但辦案部門卻說「快過年了,現在沒人管這事」,就此沒了下文。
曹慶三從沒想到,一年之後,他會在高牆內見到「小三子」,並得知其真名:蔡某濤。在蔡某濤帶進監獄的照片里,其中一張背面寫有曹慶三大姐家的地址。曹慶三說,那是他們當年約定好支付尾款的地點。
2006年,凌源市第五監獄成立專案組調查蔡某濤餘罪問題。最初接受監獄獄偵科民警和瀋陽鐵路中院調查時,蔡某濤均對盜竊堅果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然而,當瀋陽鐵路中院法官再次提審時,他又改變了說法。曾和蔡某濤同在嚴管隊的獄友阿龍告訴澎湃新聞,蔡某濤事後曾說,是法官讓他「別瞎說了」,私下仍承認實施盜竊。
數次獲減刑后,曹慶三蹲了十七年半監獄后出獄,他通過律師幫助,找到了兩名曾與蔡某濤在同一時期呆過嚴管隊的獄友,才得知了法院駁回申訴的緣由。
曹氏兄弟持續申訴,但被瀋陽鐵路中院和遼寧高院在2007年和2014年先後駁回。2017年,曹慶三兄弟陸續出獄,他們轉向位於瀋陽的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遞交申訴材料。申訴代理律師何承宸告訴澎湃新聞,該庭已於2019年11月25日答覆稱已受理申訴。
申訴代理律師何承宸告訴澎湃新聞,2019年11月25日,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答覆稱案件申訴材料已受理。8月20日,澎湃新聞記者與曹慶三、曹波三一同來到該庭詢問申訴受理進展,第三接談室法官表示,目前尚未立案複查,「人手有限,沒這麼快」,其表示會儘快與主審法官溝通。
曹慶三說,他最深的愧疚是沒能在大姐曹秀玲離世前出來見她一面。
「她終究沒等到我出獄的那一天。」說完,這個51歲的男人嚎啕大哭。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39259
2020年9月23日 兩高中生被指「姦殺」獲無期,十年後疑似真兇現身
2009年,湖南省冷水江市發生一起姦殺案,正在讀高二的謝偉被指為作案者,時年17歲,一起被警方帶走的還有他的同學劉滸,法院最終以強姦罪判處兩人無期徒刑。
案卷材料顯示,法院定罪的主要依據是兩人口供,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強姦行為發生過。
他們父母申訴后發現了此前沒見過的鑒定報告:從被害人體內提取到的精斑,不能證明是兩人所留;被害人胸罩上一處混合型血跡中包含另一未知男性的基因,但這一未知男性並非劉滸,也非謝偉。
書面證據意味著,不能排除第三人作案的可能,但它們都沒有出現在證據清單中。
經過兩天三夜突審,劉滸、謝偉在2009年8月30日凌晨4點多作出了有罪供述。
2010年8月19日,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判處謝偉、劉滸無期徒刑。兩人不服,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上訴。2010年12月8日,湖南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兩級法院都認定,謝偉、劉滸知道劉雲經常晚上一個人在11棟樓頂散步,2009年8月25日晚七點多,兩人在生活區門球場觀看淫穢錄像后產生性衝動,遂合謀強姦劉雲。
二審開庭時,謝偉、劉滸曾當庭翻供,稱遭受刑訊逼供後作出有罪供述,法庭未採納。
兩人始終否認法院認定的事實,入獄后也拒絕寫悔過書。他們分別手寫的申訴材料,對案發當晚行蹤的描述基本一致。
診所醫生夫婦接受了律師的詢問,所言與申訴書的表述一致。他們也接受過警方詢問,但在兩次審理案件過程中,他們的證言均未出現在證據清單中。
謝偉被警方帶走後不久,謝國東和妻子(謝偉的母親)餘利雲也因涉嫌包庇罪被刑拘,因涉嫌同一罪名被刑拘的還有劉滸的母親徐曉紅。
三人均稱,承認包庇是遭到刑訊逼供,但都沒被法院採納。
徐曉紅入獄后不肯寫悔過書,一天沒減刑,坐了4年牢。
比徐曉紅「幸運」,謝國東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2010年9月判決生效后就走出了看守所,在裏面待了9個月。
審查起訴后,餘利雲被取保候審。
2010年,她去冷水江檢察院喊冤時得知自己將以包庇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起訴,給丈夫謝國東留下一張字條后便離家出走,她表示要為自己和兒子謝偉洗刷冤屈,只要謝偉不回家,她就一直在外面為他申訴。隨後,餘利雲被冷水江警方列為網上在逃人員。
葉竹盛帶律師團隊就案發當晚劉滸、謝偉的行蹤進行過調查。
他發現一份很關鍵的證據沒有出現在證據清單中。法院認定,兩個高中生是在2009年8月25日晚7點多鍾開始預謀作案的,但警方認定的案發時段內謝偉的通話記錄顯示,當晚7:08撥打10086,7:37發送簡訊,8:38發送簡訊,8:42接聽父親謝國東電話,9:02至9:33又3次發送簡訊。
「除非謝偉有極強的心理素質,否則難以在剛犯下殘忍罪行的同時,從容頻繁對外通訊聯繫。」葉竹盛認為,對於一個剛上高中的孩子來說,這是一個重大疑點。
閱卷時,葉竹盛律師團隊還發現一個疑點——案卷中提到的關鍵物證,即劉滸、謝偉作案時用以攻擊劉雲的木棒,公安機關並未送檢。
2019年初,謝國東一度覺得案件「逆轉」在望。他從冷水江市公安局獲悉,警方根據劉雲胸罩上遺留的血跡,找到了法醫鑒定報告中所稱的「另一未知男性」,名叫張琦。
南方周末從冷水江市看守所獲悉,確有一名叫張琦的男子收押於該看守所。但接受南方周末採訪時,冷水江市副市長、公安局長肖海文仍表示,姦殺女教師劉雲的就是謝偉和劉滸。
「這個案子跟外面傳的不一樣。」肖海文說,「姦殺女教師案」涉案人員張琦確實已於2019年3月被冷水江警方從廣州抓獲,但涉嫌的罪名為侮辱屍體罪。肖海文強調,張琦是在謝偉、劉滸作案后才到案發現場的。
還有一個疑問是,警方已提取了被害人的陰道擦拭物,但沒有證據顯示擦拭物中有劉滸、謝偉的生物信息。肖海文對此的解釋是,「兩個人都沒有射精,作案時他們都太緊張了。」
「第三人落網」的消息經媒體報道后,2020年1月,湖南省高院公開表示正對「劉滸、謝偉強姦案」進行申訴複查。之後,謝國東多次詢問進展,2020年7月8日,湖南省高院一位法官告訴他,申訴複查工作還在進行。
2020年9月11日,南方周末致電湖南省高院政治部,聯繫採訪未果。
--https://www.wenxuecity.com/news/2020/09/23/socialnews-197284.html
2020年9月25日 男子偷情被攔后跳窗身亡案二審今開庭 攔阻者獲刑十年半
去年2月,山東聊城一餡餅店女員工離職后,在員工宿舍內與男性網友王某奎偷情。被老闆楊統朋發現后,王某奎多次試圖離開宿舍,遭楊統朋阻止,並被其腳踹、手扇;楊統朋還打電話喊妻子過來,「讓他們講清楚。」
被發現、攔阻約20分鐘后,王某奎從位於二樓的宿舍窗戶跳出,后不治身亡。
今年4月,聊城市高唐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楊統朋限制他人自由並毆打,其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楊統朋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楊統朋辯護律師殷清利則認為,女員工離職后,楊統朋曾告知對方不要再擅自進入員工宿舍,但對方不聽從安排,執意進入宿舍,「這是案發的部分起因。楊統朋阻止王某奎離開,是為了等妻子來現場,查看東西是否丟失,他有臨時控制王某奎的合法、合理理由。」
本案將於今日(9月25日)14時40分在該院開庭二審。
--https://www.wenxuecity.com/news/2020/09/25/socialnews-197352.html
2020年9月11日 78歲"強姦犯"伸冤54年,如今"受害"女生們為他作證
1966年,小學教師汪康夫在任教期間被公安帶走,隨後法院認定其強姦猥褻女同學,並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從1978年開始,汪康夫便一直寫信伸冤,至今已42年。
汪康夫記得自己從未認罪,在宣判筆錄中,他寫的也是「我沒有強姦女學生」。最終,法官認定他「態度極其不老實,因「強姦少女學生2名,猥褻少女學生10名」,判處有期徒刑10年,到鄱陽湖勞改農場改造。
釋放后,汪康夫在廣播里聽到全國在平反文革(專題)期間的冤假錯案,便請律師幫他從法院調取案卷查看。這時他才知道,後來的取證並未由警察進行。兩位女老師受工作組委託,找學生談話,寫下兩份《關於汪康夫強姦女學生的調查報告》,再加上社教工作組的總結。這三份材料就是他案卷材料里所有的「定罪證據」。
他寫信給當年兩位「被強姦」的女生詢問情況。一位回信稱「接到你的來信,我感到非常奇怪,不知是誰在埋怨和害我。」另一位則說:「如果說你強姦我,實在是冤枉、冤枉、大冤枉。」
多年申訴,他得到過兩次回應。1986年,吉安中院複查后認為「原一、二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是經過反覆查證核實的」,而女同學的回信是他「串通所為」,證據無效,從而駁回申訴。
第二次是1999年,蓮花縣此時已由吉安市劃歸萍鄉市管轄。江西省高院將此案轉交萍鄉中院受理,但萍鄉中院的回復與吉安中院幾近相同,依舊認定汪康夫「串通被害人否認原檢舉」,駁回申訴。2004年,萍鄉中院又回復稱「本院不是終審法院,無該案管轄權」,讓汪康夫去找吉安中院。但吉安中院稱已給出答覆。
堆在桌角的申訴信已近半米高,汪康夫還在家中焦急又無奈地等待著。除了字字斟酌,一再修改申訴信寄出,別無他法。大半輩子都在為平反奔忙,汪康夫的餘生只有這一個心愿:清清白白地離開人間。
汪康夫說:「等找到案卷的時候,我這個人還在不在呢?我已經快80歲了。」
--https://www.backchina.com/news/2020/09/11/708441.html
2020年9月13日 殺人犯9次減刑后被釋放,又打死老人,北京通報!
9月13日晚,北京市紀委監委發布關於「郭文思減刑案」中有關人員涉嫌職務犯罪問題調查情況的通報,通報全文如下:
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后經9次減刑,於2019年7月24日刑滿釋放。2020年3月14日15時許,郭文思在超市購物時,對提示其正確佩戴口罩的段某某實施侵害,致段某某受傷死亡。案發後,社會輿論強烈要求嚴懲郭文思故意傷害行為,並對其多次減刑和改造成效等問題提出強烈質疑。
北京市委高度重視,······
經查,郭文思先後在天河監獄、潮白監獄、清園監獄、延慶監獄、柳林監獄服刑,其違規減刑問題主要發生在潮白監獄、清園監獄。郭萬普(郭文思之父,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退休職工)在郭文思服刑期間,以直接或通過他人請託監獄系統、檢察院、法院相關工作人員,並給予款物的方式,謀求關照郭文思服刑生活,幫助郭文思快速減刑。主要存在以下涉嫌職務犯罪事實。
市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劉永清、隋建軍、段炳川、陳偉、王乃聰、郭京霞、程麗霞、趙雙月,以及郭萬普、甘佳良、王曉、李楠、王昱等人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徇私舞弊減刑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將上述人員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對劉永清、隋建軍等9名黨員、公職人員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取消退休待遇)處分。此外,對郭文思減刑案中其他違紀違法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並對失職失責人員嚴肅問責。······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39119
2020年9月14 日 偷開心果被判無期,21年後獄中疑遇真兇,法官卻..
一切要從1999年的一宗失竊案說起。當年元旦,瀋陽粵菜調料堅果行經理黃超向警方報案稱,其租設在瀋陽鐵路局材料總廠院內的倉庫遭竊,338箱美國產開心果和50箱大杏仁「不翼而飛」。當年8月29日,時年30歲的曹慶三和25歲的弟弟曹波三在家中被警方帶走,后被認定為該盜竊案的嫌犯。
自接受訊問起,兄弟二人多次供述,貨物是從一名叫「小三子」的男子手裡低價購得,而非偷盜。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檢方也曾以「小三子」應到案為由將案件退回補偵。但是,警方堅稱查無此人。
「小三子」消失了,曹氏兄弟成了盜竊犯。2000年1月28日,瀋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下稱「瀋陽鐵路中院」)一審判決,曹慶三、曹波三犯盜竊罪,均被判處無期徒刑。二人不服,提出上訴,但辦案部門卻說「快過年了,現在沒人管這事」,就此沒了下文。
曹慶三從沒想到,一年之後,他會在高牆內見到「小三子」,並得知其真名:蔡某濤。在蔡某濤帶進監獄的照片里,其中一張背面寫有曹慶三大姐家的地址。曹慶三說,那是他們當年約定好支付尾款的地點。
2006年,凌源市第五監獄成立專案組調查蔡某濤餘罪問題。最初接受監獄獄偵科民警和瀋陽鐵路中院調查時,蔡某濤均對盜竊堅果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然而,當瀋陽鐵路中院法官再次提審時,他又改變了說法。曾和蔡某濤同在嚴管隊的獄友阿龍告訴澎湃新聞,蔡某濤事後曾說,是法官讓他「別瞎說了」,私下仍承認實施盜竊。
數次獲減刑后,曹慶三蹲了十七年半監獄后出獄,他通過律師幫助,找到了兩名曾與蔡某濤在同一時期呆過嚴管隊的獄友,才得知了法院駁回申訴的緣由。
曹氏兄弟持續申訴,但被瀋陽鐵路中院和遼寧高院在2007年和2014年先後駁回。2017年,曹慶三兄弟陸續出獄,他們轉向位於瀋陽的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遞交申訴材料。申訴代理律師何承宸告訴澎湃新聞,該庭已於2019年11月25日答覆稱已受理申訴。
申訴代理律師何承宸告訴澎湃新聞,2019年11月25日,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答覆稱案件申訴材料已受理。8月20日,澎湃新聞記者與曹慶三、曹波三一同來到該庭詢問申訴受理進展,第三接談室法官表示,目前尚未立案複查,「人手有限,沒這麼快」,其表示會儘快與主審法官溝通。
曹慶三說,他最深的愧疚是沒能在大姐曹秀玲離世前出來見她一面。
「她終究沒等到我出獄的那一天。」說完,這個51歲的男人嚎啕大哭。
--https://www.6parknews.com/newspark/view.php?app=news&act=view&nid=439259
2020年9月23日 兩高中生被指「姦殺」獲無期,十年後疑似真兇現身
2009年,湖南省冷水江市發生一起姦殺案,正在讀高二的謝偉被指為作案者,時年17歲,一起被警方帶走的還有他的同學劉滸,法院最終以強姦罪判處兩人無期徒刑。
案卷材料顯示,法院定罪的主要依據是兩人口供,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強姦行為發生過。
他們父母申訴后發現了此前沒見過的鑒定報告:從被害人體內提取到的精斑,不能證明是兩人所留;被害人胸罩上一處混合型血跡中包含另一未知男性的基因,但這一未知男性並非劉滸,也非謝偉。
書面證據意味著,不能排除第三人作案的可能,但它們都沒有出現在證據清單中。
經過兩天三夜突審,劉滸、謝偉在2009年8月30日凌晨4點多作出了有罪供述。
2010年8月19日,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判處謝偉、劉滸無期徒刑。兩人不服,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上訴。2010年12月8日,湖南省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兩級法院都認定,謝偉、劉滸知道劉雲經常晚上一個人在11棟樓頂散步,2009年8月25日晚七點多,兩人在生活區門球場觀看淫穢錄像后產生性衝動,遂合謀強姦劉雲。
二審開庭時,謝偉、劉滸曾當庭翻供,稱遭受刑訊逼供後作出有罪供述,法庭未採納。
兩人始終否認法院認定的事實,入獄后也拒絕寫悔過書。他們分別手寫的申訴材料,對案發當晚行蹤的描述基本一致。
診所醫生夫婦接受了律師的詢問,所言與申訴書的表述一致。他們也接受過警方詢問,但在兩次審理案件過程中,他們的證言均未出現在證據清單中。
謝偉被警方帶走後不久,謝國東和妻子(謝偉的母親)餘利雲也因涉嫌包庇罪被刑拘,因涉嫌同一罪名被刑拘的還有劉滸的母親徐曉紅。
三人均稱,承認包庇是遭到刑訊逼供,但都沒被法院採納。
徐曉紅入獄后不肯寫悔過書,一天沒減刑,坐了4年牢。
比徐曉紅「幸運」,謝國東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2010年9月判決生效后就走出了看守所,在裏面待了9個月。
審查起訴后,餘利雲被取保候審。
2010年,她去冷水江檢察院喊冤時得知自己將以包庇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起訴,給丈夫謝國東留下一張字條后便離家出走,她表示要為自己和兒子謝偉洗刷冤屈,只要謝偉不回家,她就一直在外面為他申訴。隨後,餘利雲被冷水江警方列為網上在逃人員。
葉竹盛帶律師團隊就案發當晚劉滸、謝偉的行蹤進行過調查。
他發現一份很關鍵的證據沒有出現在證據清單中。法院認定,兩個高中生是在2009年8月25日晚7點多鍾開始預謀作案的,但警方認定的案發時段內謝偉的通話記錄顯示,當晚7:08撥打10086,7:37發送簡訊,8:38發送簡訊,8:42接聽父親謝國東電話,9:02至9:33又3次發送簡訊。
「除非謝偉有極強的心理素質,否則難以在剛犯下殘忍罪行的同時,從容頻繁對外通訊聯繫。」葉竹盛認為,對於一個剛上高中的孩子來說,這是一個重大疑點。
閱卷時,葉竹盛律師團隊還發現一個疑點——案卷中提到的關鍵物證,即劉滸、謝偉作案時用以攻擊劉雲的木棒,公安機關並未送檢。
2019年初,謝國東一度覺得案件「逆轉」在望。他從冷水江市公安局獲悉,警方根據劉雲胸罩上遺留的血跡,找到了法醫鑒定報告中所稱的「另一未知男性」,名叫張琦。
南方周末從冷水江市看守所獲悉,確有一名叫張琦的男子收押於該看守所。但接受南方周末採訪時,冷水江市副市長、公安局長肖海文仍表示,姦殺女教師劉雲的就是謝偉和劉滸。
「這個案子跟外面傳的不一樣。」肖海文說,「姦殺女教師案」涉案人員張琦確實已於2019年3月被冷水江警方從廣州抓獲,但涉嫌的罪名為侮辱屍體罪。肖海文強調,張琦是在謝偉、劉滸作案后才到案發現場的。
還有一個疑問是,警方已提取了被害人的陰道擦拭物,但沒有證據顯示擦拭物中有劉滸、謝偉的生物信息。肖海文對此的解釋是,「兩個人都沒有射精,作案時他們都太緊張了。」
「第三人落網」的消息經媒體報道后,2020年1月,湖南省高院公開表示正對「劉滸、謝偉強姦案」進行申訴複查。之後,謝國東多次詢問進展,2020年7月8日,湖南省高院一位法官告訴他,申訴複查工作還在進行。
2020年9月11日,南方周末致電湖南省高院政治部,聯繫採訪未果。
--https://www.wenxuecity.com/news/2020/09/23/socialnews-197284.html
2020年9月25日 男子偷情被攔后跳窗身亡案二審今開庭 攔阻者獲刑十年半
去年2月,山東聊城一餡餅店女員工離職后,在員工宿舍內與男性網友王某奎偷情。被老闆楊統朋發現后,王某奎多次試圖離開宿舍,遭楊統朋阻止,並被其腳踹、手扇;楊統朋還打電話喊妻子過來,「讓他們講清楚。」
被發現、攔阻約20分鐘后,王某奎從位於二樓的宿舍窗戶跳出,后不治身亡。
今年4月,聊城市高唐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楊統朋限制他人自由並毆打,其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楊統朋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楊統朋辯護律師殷清利則認為,女員工離職后,楊統朋曾告知對方不要再擅自進入員工宿舍,但對方不聽從安排,執意進入宿舍,「這是案發的部分起因。楊統朋阻止王某奎離開,是為了等妻子來現場,查看東西是否丟失,他有臨時控制王某奎的合法、合理理由。」
本案將於今日(9月25日)14時40分在該院開庭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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