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權對中國農民的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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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政權對中國農民的禍害
作者 中國網友
北京的黨國英,上世紀九十年代是一名在全國小有名氣的雜文家。現在說出這種話,很不得人心,也很對不起農民,更對不起自己的「農村研究」。只是他萬沒想到,就因他「出言不遜」,瞬時間受到網民們一篇又一篇時文的討伐。現雖已過去幾天,人們仍「心存芥蒂」,還在講幾十年來中國農民所受的苦難。黨國英真箇是「求仁得仁」,何怨乎?
凡歷史上發生而又沒有消失的重大悲劇事件,都一定會被人們一再提起。同時,那些製造悲劇者也絕不會被人們忘記,比如當年信陽的吳芝圃,四川的李井泉,說他們就是「屠殺農民「的劊子手也不冤枉。連劉少奇當年說的話不也記錄在案了嗎(「劉少奇曾明確說要犧牲農民保證城市糧食供應和工業建設需要)?至於還有現在不允許公開說的,比如導致餓死人的罪魁毛澤東,早已釘在無數中國人內心的恥辱柱上了。
記得七年前的三月,全國兩會期間,新浪網弄個訪談欄目,叫「建言時間」。3月10日這一期的題目是《向空氣、水、陽光和河流道歉》,主要是談「霧霾,何去何從」。節目請了兩位嘉賓,一位是人大教授周孝正,另一位是央視天氣預報主持人宋英傑,特邀主持人蔣昌建。看了節目,自己作了一文,到現在都記著文中幾句話,認為中國社會精神層面之所以墮落到今天這等地步,就因還有無數受冤屈受迫害者以及他們的後人沒有聽到政府以及當事人或當事人的家人、後代向他們道歉,以至於死者「冤魂不散」,活著的人心氣兒不順。
七年過去,就在這三月的頭一個早上,從微信里讀到三天前發在公眾號的一篇文章:《60年來,中國農民作了多少犧牲?》。瀏覽時,心情很不平靜:可憐的父老鄉親,可憐的農民兄弟姐妹,國家對不起你們,實在對不起你們。很遺憾,像咱這種百姓,代表不了國家,否則,我會給你們磕頭謝罪,甚至長跪不起。
那文章中有這麼幾段文字:
「新中國成立最初幾年,農業收入一度占國家財政收人的40%。僅就農業稅而言,從1949年到2003年,全國累計徵收農業稅達3945.66億元。其中僅1949-1984年徵收的農業稅額有1000多億元,按照當時的最低價格兌換成黃金至少11.42億兩(相當於現在10萬億人民幣)。」
「這還僅僅是上交給國家的農業稅,並非農民承擔的全部稅費,而在農民的稅費負擔中,農業稅是最少的,農民稱其為『頭稅』,此外還有上交集體的『三提五統』(指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農村教育統籌、計劃生育統籌、優撫對象統籌、民兵訓練費和鄉村道路建設統籌費),農民稱為『二稅』,達標集資(指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集資、攤派、罰款等)則稱為『三稅』。那『二稅』『三稅』到底有多少呢?」
「1957年浙江安吉縣有幹部曾形象地描述說:『一個農民種五棵稻:一棵是給國家種的,一棵是給社長種的,一棵是給會計種的,一棵是給五保戶、公積金種的,一棵才是給自己種的。』」
「1985年全國農民農業稅交了47億元,而民辦教育16億,供養五保戶10億,照顧烈軍屬5億,文化衛生20億,民工建勤義務工20億,計劃生育32億,基層于部和脫產人員補貼70億,亂收費40億,總計257億元。也就是說,農業稅僅僅占農民負擔的五分之一不到,同1957年的情況差不多。」
「農業稅僅僅是近60年農民付出的很小一部分,紛繁複雜的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才是農民的主要負擔,也難怪民謠說:『頭稅輕,二稅重,三稅是個無底洞。』」
在本人看來,一個出生在這國城市且又一直生活在這國城市裡的人,不說讀《60年來,中國農民作了多少犧牲?》的全文,即使讀了上面這幾段,若仍不感到心痛,那他的人性和良知都很值得懷疑。面對如此不公都無動於衷,還能說這人有誠實、善良、仁慈、友愛?
說到這裏,又聯想到自己。那是1998年夏天,當時還在企業,聽到子弟小學中有家在農村的老師從鄉下回來后,給我描述了農村的景象,本人以此草成《誰能代表農民》,發表在1998年7月的《雜文報》上,后被北京大型文摘雜誌《新華文摘》轉發在當年第8期。
巧得很,在上面提到的「60年」一文中,讀到一首作於1957年的民謠:「一個農民種五棵稻:一棵是給國家種的,一棵是給社長種的,一棵是給會計種的,一棵是給五保戶、公積金種的,一棵才是給自己種的。」之前,自己沒有見過這首民謠,而1998年本人當地的那些農民們應該也沒有見過,然而他們時隔41年卻無師自通,有了類似的新民謠。本人把它們的話編了編,放到我那篇短文中,題目叫《某地農民插秧歌》,容我抄在這裏:
「一棵交國家,/貪官也一棵——/一棵縣長吃,/一棵鄉長喝,/一棵送村長,/一棵免災禍……/一棵『豬頭稅』,/一顆『人頭數』,/一棵給『修路』,/一棵給『挖河』:/一棵又一棵,/之後才自個……/三令五申下,/效果又如何?/年年吆喝減負擔,/負擔反而多——/苛捐雜稅如牛毛,/且聽我唱插秧歌!」
之後不過5年,國家宣布:取消農業稅。當時聽到,真為農民高興:終於盼來了這一天。然而,只要讓說真話,國家雖取消了農業稅,可地方上的苛捐雜稅仍不少,每見到家在農村的職工,仍跟我叫苦,並希望我能為他們說幾句話。可我能說什麼呢?我說的起作用嗎?
《誰能代表農民》一文,眼看就發表23年了,這期間,不少農民也確實富了起來;而到去年11月下旬,據說全國所有農村也都「脫貧」了。這當然是「大喜事「,容不得你懷疑。生活在這種國家,也不敢不信。可即使如此,我知道,二十年前李昌平提出的「三農問題」也還是並非完全解決了,尤其是剛剛「脫貧」的那些農民,絕不等於就過上了幸福生活。這也是為什麼黨國英那話一出立即遭到「炮轟」的重要因素。
我們知道,1949年前中國農村還有農會,而農會就是農民自己的組織(儘管後來變了味)。而像美國這樣的發達國家,有成千上萬的各種行業協會,企業里的工會不說,像大豆協會、養殖協會、農民協會,等等等等,都是為會員們撐腰打氣,替他們說話。可中國農民,今天還有誰代表他們並替他們說話呢?黨國英這樣的「研究者」會為他們說話嗎?不可能。尤其是二十三年過去,本人依然認為,有資格代表農民的,還是只有農民自己;到現在我都不知道除他們自己之外,在我們這樣一個國家,還有什麼人有資格說他或他們能代表農民。
2021.3.1
附:60年來,中國農民作(做)了多少犧牲?
來源:新三農
新中國60多年的經濟建設,從農民身上拿走了多少財富呢?具體的數據恐怕誰也說不清楚,我們只能用一些大而化之的事件和數字去估量這個群體曾經和正在付出多少東西。
1949-2003年農民交了近4000億元的農業稅
新中國成立最初幾年,農業收入一度占國家財政收人的40%。僅就農業稅而言,從1949年到2003年,全國累計徵收農業稅達3945.66億元。其中僅1949-1984年徵收的農業稅額有1000多億元,按照當時的最低價格兌換成黃金至少11.42億兩(相當於現在10萬億人民幣)。
這還僅僅是上交給國家的農業稅,並非農民承擔的全部稅費,而在農民的稅費負擔中,農業稅是最少的,農民稱其為「頭稅」,此外還有上交集體的「三提五統」(指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農村教育統籌、計劃生育統籌、優撫對象統籌、民兵訓練費和鄉村道路建設統籌費),農民稱為「二稅」,達標集資(指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集資、攤派、罰款等)則稱為「三稅」。那「二稅」「三稅」到底有多少呢?
1957年浙江安吉縣有幹部曾形象地描述說:「一個農民種五棵稻:一棵是給國家種的,一棵是給社長種的,一棵是給會計種的,一棵是給五保戶、公積金種的,一棵才是給自己種的。」
1985年全國農民農業稅交了47億元,而民辦教育16億,供養五保戶10億,照顧烈軍屬5億,文化衛生20億,民工建勤義務工20億,計劃生育32億,基層于部和脫產人員補貼70億,亂收費40億,總計257億元。也就是說,農業稅僅僅占農民負擔的五分之一不到,同1957年的情況差不多。
1988-1991年,全國農民人均農業稅從8.6元增長到10.5元,人均村提留和鄉統籌費則由28.86元增長到44.55元,若加上亂收費、亂罰款等社會負擔,1991年農民負擔約為90元,農業稅只佔九分之一。
2000年的情況據專家測算,全國農民人均繳給國家的稅約為45元,繳給鄉村集體的費約為185元,用於各種達標活動的集資約為100元.合計330元,三者比例約為1:4:2。農業稅只佔農民負擔的七分之一。
從上述情況可以看出,4000億農業稅僅僅是近60年農民付出的很小一部分,紛繁複雜的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才是農民的主要負擔,也難怪民謠說:「頭稅輕,二稅重,三稅是個無底洞。」
1953-1985年統購統銷,從農民手中至少拿走了價值58億兩黃金的財富
為了保證城市的糧食供應和穩定糧價,也為了給工業發展積累資金,1953年開始政府開始實行對糧食的統購統銷,強制農民低價把糧食賣給國家,農民自己吃的糧食數量和品種也得由國家批准。國家以低於其實際價值的價格收購和出售糧食,而以高於其實際價值的價格將工業產品賣給農民,這就形成了「剪刀差」。
國家通過統購統銷的「剪刀差」從農村拿走多少財富呢?據王鋒博士統計,從1950年到1978年,國家從農業取得了5100億元收入(按照當時的最低價格兌換成黃金相當於至少58億兩,至少相當於現在的49萬億人民幣),平均每年176億元;1979年到1994年,國家從農業提取了15000 億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億元。而90 年代以來每年「剪刀差」的絕對額都在1000億元以上。而據袁瑞珍統計,1953-1985年統購統銷過程中農民向國家貢獻的財富大約在7000億到8000億元。要知道,1978年中國全部國有工業固定資產也只有9600億。這種「剪刀差」讓農村一貧如洗。
統購統銷常年過度徵購農民餘糧,導致農民口糧不足。即便農業大豐收,農民仍吃不飽肚子。劉少奇曾有明確說要犧牲農民保證城市糧食供應和工業建設需要。農民將這種低價強制購糧的政策成為「暗稅」,民謠中說:「暗稅最要命」。
1959-1961年大飢荒:許多農民因為過度征糧被餓死
1959-1961年之所以會出現大飢荒,主要是因為大躍進中虛報糧食產量,導致高徵購,各省為完成徵購指標,逼迫農民把口糧上繳,致使大飢荒蔓延。為了完成徵購指標,地方官員無所不用其極。比如安徽鳳陽「很多社、隊成立了『查糧小組』、『調糧突擊隊』,翻箱倒櫃戳地鑿壁,逐戶搜查,吊打群眾,結果不僅將社員自留地收的少量糧食和留下的一點雜糧、種籽沒收,就連山芋葉子、雞蛋、藕粉、現金等亦被以『反資本主義』為名搜走。」
同時,在人民公社體制下,基層幹部為自己享樂大肆佔用農民口糧,導致農民缺糧餓死。如鳳陽縣「光大隊的幾個幹部有賬可查的就吃掉牛肉1800多斤。春天,發給病人的白米、洋麵,絕大部分被他們吃掉。大隊書記陳榮付,煮牛肉沒有柴草,就把社員任光衡的房子扒掉。」
當時實行的政策是保證城市犧牲農村,比如當時京、津、滬三地糧庫告急,中央決定犧牲飢荒最嚴重的四川,讓李井泉火速向外調糧。1960年糧食部副部長趙發生說:「四川每年都要調出大量糧食支援全國各地。但四川城市人民每月只吃20斤、19斤;農村食堂每人每天吃四兩糧。四川人民把方便讓給別人。」這種不顧農民死活的糧食高徵購導致了四川成為是餓死人最多的省。
大飢荒中餓死的絕大多數人都是農民,這三年間農民失去了多少糧食和財富權且不論,僅僅餓死了的人數,至今仍是個謎……
1962年至今:農民私有土地被收歸集體所有,至今仍無土地所有權
從50年代開始,不僅農民的勞動成果被拿走,就連農民賴以為生的土地,也不再歸農民所有,而成為「集體」或國家的財產。
50年代中後期,當農民轉入高級合作社后,土改時分給農民的私有土地便轉為合作社集體所有。1962年《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進一步將農民的宅基地也劃歸集體所有,其第二十一條規定:「生產隊範圍內的土地,都歸生產隊所有。生產隊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員的自留地、宅基地等等,一律不準出租和買賣。」
改革開放以後不僅沒恢復農民的土地所有權,反而在憲法層次上明確規定土地集體所有和國有,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至此,農民不僅在事實上,而且在法理上完全喪失對土地的所有權,從建國初期土地的主人淪落成為現在「集體」土地的僱工,這也成為如今政府和開發商圈地過程中農民無法維護自身利益,最終連土地使用權也完全喪失的根本原因。
1962年為了緩解城市糧食壓力,城鎮人口向農村移民2000萬
1959-1961年飢荒威脅著數億農村人的生命時,為了減輕城市的糧食供應壓力,陳雲建議中央「動員城市2000萬人下鄉」。1961-1963年,全國共精簡職工1800萬人,壓縮城市人口2600萬人。後來毛澤東在談起這一條措施時很感慨地說:「我們的人民好啊!幾千萬人招之即來,揮之即去。」但他卻沒有想過2000萬人會給飢荒中的農民帶來更大的生存壓力。
為了防止農村難民進入城市逃難,1959年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制止農村勞動力流動的指示》和《關於制止農村勞動力盲口外流的緊急通知》,嚴格限制農民進城。即便在大飢荒最嚴重的時候,也不允許農民逃離農村進入城市。
1968-1980年上山下鄉運動:知青與農民爭土地、爭工分、爭口糧
1968年毛澤東為降服紅衛兵和緩解城市勞動人口壓力,號召「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據統計,在1962—1979年期間,全國累計下鄉的城鎮知識青年有1776萬之眾,加上幾百萬的機關幹部職工下放農村,總共有2000餘萬城鎮人口流入農村。城市人口轉移到農村,必然增加農民的生存壓力,知青的到來讓農民本就貧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官方資料也承認:「在那些人多地少的地區,由於安置人數過多,增加了農民負擔,形成與農民爭土地、爭工分、爭口糧的狀況,損害了農民的利益。」
同樣作為這場運動的受害者,知青群體或懷念或控訴,擁有強大的話語權,而農民至今仍然處於失語狀態,連表述的機會都沒有。
60多年來農民付出的勞役不計其數
除了上述生命財富損失之外,農民還有一部分巨額勞務付出經常被忽略,這就是攤派在每個農民身上的勞役。這些勞役付出主要用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植樹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繕校舍等。
以水利建設為例,復旦大學教授張樂天說:「現在國家建水庫要投資多少億?當年都是農民干出來的。那時建設的水利工程,其總量遠遠超過現在,因為當年遍地開花,全都在干,像紅旗渠多著名啊。」水利工程會耗費多少人力呢?以湖北省為例,僅「大躍進」時修建丹江口水利工程就動用了17個縣的10萬名民工,依靠人力投擲的粘土、沙石,土法建成了一道大壩。放在現在,這需要多大的投入?而在當時,這都是按照義務工攤派給農民的勞役。據統計,上世紀50-70年代,中國水利工程建設「大躍進」,現有的8.7萬座水庫大部分建於那個時期,想想就知道當時農民付出了多少。
北京的黨國英,上世紀九十年代是一名在全國小有名氣的雜文家。現在說出這種話,很不得人心,也很對不起農民,更對不起自己的「農村研究」。只是他萬沒想到,就因他「出言不遜」,瞬時間受到網民們一篇又一篇時文的討伐。現雖已過去幾天,人們仍「心存芥蒂」,還在講幾十年來中國農民所受的苦難。黨國英真箇是「求仁得仁」,何怨乎?
凡歷史上發生而又沒有消失的重大悲劇事件,都一定會被人們一再提起。同時,那些製造悲劇者也絕不會被人們忘記,比如當年信陽的吳芝圃,四川的李井泉,說他們就是「屠殺農民「的劊子手也不冤枉。連劉少奇當年說的話不也記錄在案了嗎(「劉少奇曾明確說要犧牲農民保證城市糧食供應和工業建設需要)?至於還有現在不允許公開說的,比如導致餓死人的罪魁毛澤東,早已釘在無數中國人內心的恥辱柱上了。
記得七年前的三月,全國兩會期間,新浪網弄個訪談欄目,叫「建言時間」。3月10日這一期的題目是《向空氣、水、陽光和河流道歉》,主要是談「霧霾,何去何從」。節目請了兩位嘉賓,一位是人大教授周孝正,另一位是央視天氣預報主持人宋英傑,特邀主持人蔣昌建。看了節目,自己作了一文,到現在都記著文中幾句話,認為中國社會精神層面之所以墮落到今天這等地步,就因還有無數受冤屈受迫害者以及他們的後人沒有聽到政府以及當事人或當事人的家人、後代向他們道歉,以至於死者「冤魂不散」,活著的人心氣兒不順。
七年過去,就在這三月的頭一個早上,從微信里讀到三天前發在公眾號的一篇文章:《60年來,中國農民作了多少犧牲?》。瀏覽時,心情很不平靜:可憐的父老鄉親,可憐的農民兄弟姐妹,國家對不起你們,實在對不起你們。很遺憾,像咱這種百姓,代表不了國家,否則,我會給你們磕頭謝罪,甚至長跪不起。
那文章中有這麼幾段文字:
「新中國成立最初幾年,農業收入一度占國家財政收人的40%。僅就農業稅而言,從1949年到2003年,全國累計徵收農業稅達3945.66億元。其中僅1949-1984年徵收的農業稅額有1000多億元,按照當時的最低價格兌換成黃金至少11.42億兩(相當於現在10萬億人民幣)。」
「這還僅僅是上交給國家的農業稅,並非農民承擔的全部稅費,而在農民的稅費負擔中,農業稅是最少的,農民稱其為『頭稅』,此外還有上交集體的『三提五統』(指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農村教育統籌、計劃生育統籌、優撫對象統籌、民兵訓練費和鄉村道路建設統籌費),農民稱為『二稅』,達標集資(指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集資、攤派、罰款等)則稱為『三稅』。那『二稅』『三稅』到底有多少呢?」
「1957年浙江安吉縣有幹部曾形象地描述說:『一個農民種五棵稻:一棵是給國家種的,一棵是給社長種的,一棵是給會計種的,一棵是給五保戶、公積金種的,一棵才是給自己種的。』」
「1985年全國農民農業稅交了47億元,而民辦教育16億,供養五保戶10億,照顧烈軍屬5億,文化衛生20億,民工建勤義務工20億,計劃生育32億,基層于部和脫產人員補貼70億,亂收費40億,總計257億元。也就是說,農業稅僅僅占農民負擔的五分之一不到,同1957年的情況差不多。」
「農業稅僅僅是近60年農民付出的很小一部分,紛繁複雜的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才是農民的主要負擔,也難怪民謠說:『頭稅輕,二稅重,三稅是個無底洞。』」
在本人看來,一個出生在這國城市且又一直生活在這國城市裡的人,不說讀《60年來,中國農民作了多少犧牲?》的全文,即使讀了上面這幾段,若仍不感到心痛,那他的人性和良知都很值得懷疑。面對如此不公都無動於衷,還能說這人有誠實、善良、仁慈、友愛?
說到這裏,又聯想到自己。那是1998年夏天,當時還在企業,聽到子弟小學中有家在農村的老師從鄉下回來后,給我描述了農村的景象,本人以此草成《誰能代表農民》,發表在1998年7月的《雜文報》上,后被北京大型文摘雜誌《新華文摘》轉發在當年第8期。
巧得很,在上面提到的「60年」一文中,讀到一首作於1957年的民謠:「一個農民種五棵稻:一棵是給國家種的,一棵是給社長種的,一棵是給會計種的,一棵是給五保戶、公積金種的,一棵才是給自己種的。」之前,自己沒有見過這首民謠,而1998年本人當地的那些農民們應該也沒有見過,然而他們時隔41年卻無師自通,有了類似的新民謠。本人把它們的話編了編,放到我那篇短文中,題目叫《某地農民插秧歌》,容我抄在這裏:
「一棵交國家,/貪官也一棵——/一棵縣長吃,/一棵鄉長喝,/一棵送村長,/一棵免災禍……/一棵『豬頭稅』,/一顆『人頭數』,/一棵給『修路』,/一棵給『挖河』:/一棵又一棵,/之後才自個……/三令五申下,/效果又如何?/年年吆喝減負擔,/負擔反而多——/苛捐雜稅如牛毛,/且聽我唱插秧歌!」
之後不過5年,國家宣布:取消農業稅。當時聽到,真為農民高興:終於盼來了這一天。然而,只要讓說真話,國家雖取消了農業稅,可地方上的苛捐雜稅仍不少,每見到家在農村的職工,仍跟我叫苦,並希望我能為他們說幾句話。可我能說什麼呢?我說的起作用嗎?
《誰能代表農民》一文,眼看就發表23年了,這期間,不少農民也確實富了起來;而到去年11月下旬,據說全國所有農村也都「脫貧」了。這當然是「大喜事「,容不得你懷疑。生活在這種國家,也不敢不信。可即使如此,我知道,二十年前李昌平提出的「三農問題」也還是並非完全解決了,尤其是剛剛「脫貧」的那些農民,絕不等於就過上了幸福生活。這也是為什麼黨國英那話一出立即遭到「炮轟」的重要因素。
我們知道,1949年前中國農村還有農會,而農會就是農民自己的組織(儘管後來變了味)。而像美國這樣的發達國家,有成千上萬的各種行業協會,企業里的工會不說,像大豆協會、養殖協會、農民協會,等等等等,都是為會員們撐腰打氣,替他們說話。可中國農民,今天還有誰代表他們並替他們說話呢?黨國英這樣的「研究者」會為他們說話嗎?不可能。尤其是二十三年過去,本人依然認為,有資格代表農民的,還是只有農民自己;到現在我都不知道除他們自己之外,在我們這樣一個國家,還有什麼人有資格說他或他們能代表農民。
2021.3.1
附:60年來,中國農民作(做)了多少犧牲?
來源:新三農
新中國60多年的經濟建設,從農民身上拿走了多少財富呢?具體的數據恐怕誰也說不清楚,我們只能用一些大而化之的事件和數字去估量這個群體曾經和正在付出多少東西。
1949-2003年農民交了近4000億元的農業稅
新中國成立最初幾年,農業收入一度占國家財政收人的40%。僅就農業稅而言,從1949年到2003年,全國累計徵收農業稅達3945.66億元。其中僅1949-1984年徵收的農業稅額有1000多億元,按照當時的最低價格兌換成黃金至少11.42億兩(相當於現在10萬億人民幣)。
這還僅僅是上交給國家的農業稅,並非農民承擔的全部稅費,而在農民的稅費負擔中,農業稅是最少的,農民稱其為「頭稅」,此外還有上交集體的「三提五統」(指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農村教育統籌、計劃生育統籌、優撫對象統籌、民兵訓練費和鄉村道路建設統籌費),農民稱為「二稅」,達標集資(指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集資、攤派、罰款等)則稱為「三稅」。那「二稅」「三稅」到底有多少呢?
1957年浙江安吉縣有幹部曾形象地描述說:「一個農民種五棵稻:一棵是給國家種的,一棵是給社長種的,一棵是給會計種的,一棵是給五保戶、公積金種的,一棵才是給自己種的。」
1985年全國農民農業稅交了47億元,而民辦教育16億,供養五保戶10億,照顧烈軍屬5億,文化衛生20億,民工建勤義務工20億,計劃生育32億,基層于部和脫產人員補貼70億,亂收費40億,總計257億元。也就是說,農業稅僅僅占農民負擔的五分之一不到,同1957年的情況差不多。
1988-1991年,全國農民人均農業稅從8.6元增長到10.5元,人均村提留和鄉統籌費則由28.86元增長到44.55元,若加上亂收費、亂罰款等社會負擔,1991年農民負擔約為90元,農業稅只佔九分之一。
2000年的情況據專家測算,全國農民人均繳給國家的稅約為45元,繳給鄉村集體的費約為185元,用於各種達標活動的集資約為100元.合計330元,三者比例約為1:4:2。農業稅只佔農民負擔的七分之一。
從上述情況可以看出,4000億農業稅僅僅是近60年農民付出的很小一部分,紛繁複雜的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才是農民的主要負擔,也難怪民謠說:「頭稅輕,二稅重,三稅是個無底洞。」
1953-1985年統購統銷,從農民手中至少拿走了價值58億兩黃金的財富
為了保證城市的糧食供應和穩定糧價,也為了給工業發展積累資金,1953年開始政府開始實行對糧食的統購統銷,強制農民低價把糧食賣給國家,農民自己吃的糧食數量和品種也得由國家批准。國家以低於其實際價值的價格收購和出售糧食,而以高於其實際價值的價格將工業產品賣給農民,這就形成了「剪刀差」。
國家通過統購統銷的「剪刀差」從農村拿走多少財富呢?據王鋒博士統計,從1950年到1978年,國家從農業取得了5100億元收入(按照當時的最低價格兌換成黃金相當於至少58億兩,至少相當於現在的49萬億人民幣),平均每年176億元;1979年到1994年,國家從農業提取了15000 億元收入,平均每年937.5億元。而90 年代以來每年「剪刀差」的絕對額都在1000億元以上。而據袁瑞珍統計,1953-1985年統購統銷過程中農民向國家貢獻的財富大約在7000億到8000億元。要知道,1978年中國全部國有工業固定資產也只有9600億。這種「剪刀差」讓農村一貧如洗。
統購統銷常年過度徵購農民餘糧,導致農民口糧不足。即便農業大豐收,農民仍吃不飽肚子。劉少奇曾有明確說要犧牲農民保證城市糧食供應和工業建設需要。農民將這種低價強制購糧的政策成為「暗稅」,民謠中說:「暗稅最要命」。
1959-1961年大飢荒:許多農民因為過度征糧被餓死
1959-1961年之所以會出現大飢荒,主要是因為大躍進中虛報糧食產量,導致高徵購,各省為完成徵購指標,逼迫農民把口糧上繳,致使大飢荒蔓延。為了完成徵購指標,地方官員無所不用其極。比如安徽鳳陽「很多社、隊成立了『查糧小組』、『調糧突擊隊』,翻箱倒櫃戳地鑿壁,逐戶搜查,吊打群眾,結果不僅將社員自留地收的少量糧食和留下的一點雜糧、種籽沒收,就連山芋葉子、雞蛋、藕粉、現金等亦被以『反資本主義』為名搜走。」
同時,在人民公社體制下,基層幹部為自己享樂大肆佔用農民口糧,導致農民缺糧餓死。如鳳陽縣「光大隊的幾個幹部有賬可查的就吃掉牛肉1800多斤。春天,發給病人的白米、洋麵,絕大部分被他們吃掉。大隊書記陳榮付,煮牛肉沒有柴草,就把社員任光衡的房子扒掉。」
當時實行的政策是保證城市犧牲農村,比如當時京、津、滬三地糧庫告急,中央決定犧牲飢荒最嚴重的四川,讓李井泉火速向外調糧。1960年糧食部副部長趙發生說:「四川每年都要調出大量糧食支援全國各地。但四川城市人民每月只吃20斤、19斤;農村食堂每人每天吃四兩糧。四川人民把方便讓給別人。」這種不顧農民死活的糧食高徵購導致了四川成為是餓死人最多的省。
大飢荒中餓死的絕大多數人都是農民,這三年間農民失去了多少糧食和財富權且不論,僅僅餓死了的人數,至今仍是個謎……
1962年至今:農民私有土地被收歸集體所有,至今仍無土地所有權
從50年代開始,不僅農民的勞動成果被拿走,就連農民賴以為生的土地,也不再歸農民所有,而成為「集體」或國家的財產。
50年代中後期,當農民轉入高級合作社后,土改時分給農民的私有土地便轉為合作社集體所有。1962年《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進一步將農民的宅基地也劃歸集體所有,其第二十一條規定:「生產隊範圍內的土地,都歸生產隊所有。生產隊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員的自留地、宅基地等等,一律不準出租和買賣。」
改革開放以後不僅沒恢復農民的土地所有權,反而在憲法層次上明確規定土地集體所有和國有,198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至此,農民不僅在事實上,而且在法理上完全喪失對土地的所有權,從建國初期土地的主人淪落成為現在「集體」土地的僱工,這也成為如今政府和開發商圈地過程中農民無法維護自身利益,最終連土地使用權也完全喪失的根本原因。
1962年為了緩解城市糧食壓力,城鎮人口向農村移民2000萬
1959-1961年飢荒威脅著數億農村人的生命時,為了減輕城市的糧食供應壓力,陳雲建議中央「動員城市2000萬人下鄉」。1961-1963年,全國共精簡職工1800萬人,壓縮城市人口2600萬人。後來毛澤東在談起這一條措施時很感慨地說:「我們的人民好啊!幾千萬人招之即來,揮之即去。」但他卻沒有想過2000萬人會給飢荒中的農民帶來更大的生存壓力。
為了防止農村難民進入城市逃難,1959年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制止農村勞動力流動的指示》和《關於制止農村勞動力盲口外流的緊急通知》,嚴格限制農民進城。即便在大飢荒最嚴重的時候,也不允許農民逃離農村進入城市。
1968-1980年上山下鄉運動:知青與農民爭土地、爭工分、爭口糧
1968年毛澤東為降服紅衛兵和緩解城市勞動人口壓力,號召「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據統計,在1962—1979年期間,全國累計下鄉的城鎮知識青年有1776萬之眾,加上幾百萬的機關幹部職工下放農村,總共有2000餘萬城鎮人口流入農村。城市人口轉移到農村,必然增加農民的生存壓力,知青的到來讓農民本就貧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官方資料也承認:「在那些人多地少的地區,由於安置人數過多,增加了農民負擔,形成與農民爭土地、爭工分、爭口糧的狀況,損害了農民的利益。」
同樣作為這場運動的受害者,知青群體或懷念或控訴,擁有強大的話語權,而農民至今仍然處於失語狀態,連表述的機會都沒有。
60多年來農民付出的勞役不計其數
除了上述生命財富損失之外,農民還有一部分巨額勞務付出經常被忽略,這就是攤派在每個農民身上的勞役。這些勞役付出主要用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植樹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繕校舍等。
以水利建設為例,復旦大學教授張樂天說:「現在國家建水庫要投資多少億?當年都是農民干出來的。那時建設的水利工程,其總量遠遠超過現在,因為當年遍地開花,全都在干,像紅旗渠多著名啊。」水利工程會耗費多少人力呢?以湖北省為例,僅「大躍進」時修建丹江口水利工程就動用了17個縣的10萬名民工,依靠人力投擲的粘土、沙石,土法建成了一道大壩。放在現在,這需要多大的投入?而在當時,這都是按照義務工攤派給農民的勞役。據統計,上世紀50-70年代,中國水利工程建設「大躍進」,現有的8.7萬座水庫大部分建於那個時期,想想就知道當時農民付出了多少。
Re: 中共政權對中國農民的禍害
打到共產黨,五毛生孩子沒屁眼
Re: 中共政權對中國農民的禍害
看《九評共產黨》,打到共產黨,退出中共黨團隊,要做中華兒女,不做馬列子孫
Re: 中共政權對中國農民的禍害
看《九評共產黨》,打到共產黨,退出中共黨團隊,要做中華兒女,不做馬列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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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微信群一中共黨員發問討論哪個國家最反中國人?群里於是開始列舉:限制自由出入,限制買房買車,限制子女就學,收更高的稅,強制買更昂貴的汽油,不讓投票,限制言論出版,給吃地溝油毒奶粉,限制生孩子, 福利雙軌,把病人當韭菜收割,官員腐敗,割讓國土...最後該黨員被舉報,所有五毛都閉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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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微信群一中共黨員發問討論哪個國家最反中國人?群里於是開始列舉:限制自由出入,限制買房買車,限制子女就學,收更高的稅,強制買更昂貴的汽油,不讓投票,限制言論出版,給吃地溝油毒奶粉,限制生孩子, 福利雙軌,把病人當韭菜收割,官員腐敗,割讓國土...最後該黨員被舉報,所有五毛都閉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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