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對中國人進行的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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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對中國人進行的政治迫害

帖子左翼反共人士 » 2018年7月13日

作者 騰彪

2016年12月22日,在被關了14年之後,黃志強等4名無辜被判死刑的江西農民被無罪釋放。和很多西方人理解的冤案有所不同,這並不是「公檢法」——這個詞的意思是警察、檢察官和法官,三者在黨眼裡是壹回事——「搞錯」了,從壹開始,公檢法就知道這幾個人無罪,但他們需要替罪羊來完成特大惡性案件的破案任務,反正使用酷刑製造冤案也是家常便飯,而使用酷刑而受到法律處分的概率低到可以忽略不計。

沒有壹批人權律師的多年奔走呼籲,這四人顯然是不可能走出囚牢的。但是他們想要感謝律師的時候,卻發現幫助他們的不少律師找不到了——李和平、許志永、李春富、江天勇、屠夫吳淦都在監獄里,我則在2014年被迫流亡海外。

在樂平案中,我們使用了壹切可能的法律手段,申訴,控告,上訪,示威,抗議,絕食,行為藝術,社交媒體,紀錄片,大赦國際,聯合國人權機制。這隻是過去十幾年來中國維權律師所做的大量工作的壹個小片段。在2003年興起的「維權運動」中,律師們用法律武器來捍衛公民權利和自由,並利用有限的空間——法律渠道、網際網路、市場——來推動中國的法治進程。

上述幾位律師的被捕入獄,同樣不是公檢法「搞錯」了。對維權律師的騷擾和迫害,從維權運動興起初期就已經開始;但在習近平上台之後,對維權律師進行全面鎮壓則是大規模、有計劃、系統性的。三年前的709事件,是1979年中國恢復律師制度后針對律師群體的最殘酷鎮壓。至少有321名人權律師被綁架、失蹤、傳訊和判刑,周世鋒、胡石根、屠夫吳淦等人被以「顛復國家政權罪」重判7—8年,另有江天勇、余文生、李昱函等至今仍在獄中;王全章律師則失蹤了近3年,杳無音信;此外高智晟律師也再次失蹤,迄今已近壹年。近幾個月來,至少25名活躍的人權律師已經被吊銷律師證或將要被吊銷律師證。不通過年檢、強迫解散律師所,等等不壹而足。709事件中,每壹個被關押的律師都受到酷刑虐待,沒有例外。酷刑的手段包括毆打、長時間剝奪睡眠、被強迫服用不明藥物、恐嚇家屬和孩子、長時間單獨羈押等等,而且廣泛使用電視認罪、動用官方媒體進行公開羞辱。

1970年代末,中共在超級惡魔毛澤東那壹套大規模群眾動員、砸爛公檢法的極權恐怖統治難以繼續的時候,不得不恢復法律的日常統治。公檢法和律師制度被恢復,中央和地方出台了大量的法律法規,市場要素逐步取代計劃經濟,再後來1990年代中期出現了網際網路;2001年中國加入WTO,2004年甚至把「保護人權」字樣寫進憲法。

隨著律師人數的增加,法律實踐的積累,自由主義思想的傳播,公民權利意識的增強,壹些希望在中國推動法治和自由的公民,把法律變成鬥爭舞台。

在維權運動最有影響的案件之壹——孫志剛事件中,我和其他維權者訴諸憲法和《立法法》,在各界的努力和強大的輿論壓力之下,極端踐踏公民人身自由的收容遣送制度被廢除。壹些律師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地方政府提供壹些它們不願公開的信息,壹些律師利用憲法的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條款為法輪功和異議人士辯護;壹些人為強拆受害者、環境受害者、酷刑受害者、殘疾人或LGBT群體爭取權利。更勇敢的維權人士和異議人士,利用選舉法或者憲法的結社自由條款,推動地方民主,或者呼籲多黨制,甚至成立反對黨。儘管律師在維權運動中起到突出的、中樞的作用,但很多公民和群體為運動做出了不可或缺的貢獻:記者、異議作家、自由化學者、女權主義者、網民、環保活動家、家庭教會等等。雖然面臨的打壓不斷升級,但越來越多的人站出來「拿起法律武器」、「為權利而鬥爭」;不但如此,在政治、社會和思想幾方面的作用下,旨在維護人權的維權運動不可避免地、理所當然地形成街頭化、政治化和組織化的趨勢。

在法律這個鬥爭舞台上,更有強力的是中國當局。出台了更多的對政府有利的、限制民間自由的法律:《境外NGO管理法》、《反恐怖主義法》、《國家安全法》、《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律師事務所管理條例》等等,壹個更典型的例子是新《刑事訴訟法》中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實際上把強迫失蹤的做法合法化了——709大抓捕也充分利用了這壹惡法,被捕律師完全與外界失去聯繫。

除了法律之外,當局更多地使用法律外手段或者非法手段,比如監控、竊聽、軟禁、黑監獄、強迫失蹤、酷刑、強迫電視認罪、株連家屬等等。這是專制體制的必需品:設想壹下,如果取消了所有看得見的和隱形的法外機制──國保、國安、六壹○、城管、黑監獄、洗腦班、再教育中心、網警、網評員、黑客、黑社會打手、黑保安公司、朝陽群眾,──中共現有的統治能持續下去嗎?


習近平修改憲法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看起來法律已經不再是鬥爭舞台,而徹底成為權力的附庸。其實當局從來不會允許任何力量發展到可以挑戰壹黨制的程度,利用法律的維權運動當然也難以跳出中共設定的紅線。習近平會不會重新回到毛式文革?我曾經有過分析。
但習刻意製造的個人崇拜和對民間力量的殘酷鎮壓,已經遠超江澤民和胡錦濤時代。對維權律師的鎮壓只是他摧毀民間抗爭力量的全面計劃的壹部分:五年來,已經沒有任何抗爭力量沒有受到打壓,沒有任何民間平台沒有受到更嚴格的控制:異議人士、公民記者、網際網路、非政府組織(NGO)、訪民、法輪功、地下宗教、大學、新聞出版機構、私人企業、西藏、新疆,等等。

不少論者指出,這是中共發起的「對法律的戰爭」(war on law),其實在共產黨統治下,法律壹直在政治的壓制之下。只是習近平的倒行逆施,讓壹部分對中國政治懷有天真幻想的人,開始明白讓共產黨主動走向法治和民主,終究是黃粱壹夢。30多年來,法律制度的復興、市場經濟、網際網路、全球化——這些看起來可以滋生自由民主的激動人心的因素,並沒有把中國推向開放社會;相反,中國走向了加強版的1984:大數據、DNA採集、人臉識別、聲紋識別技術、密布的街頭攝像頭、網路監控、GFW、網格化維穩、社會信用體系、網路警察、秘密警察、黑監獄、五毛、朝陽群眾、洗腦、煽動民族主義、強迫電視認罪、個人崇拜、大外宣、跨境綁架、政治株連。「高科技極權主義」與時俱進,蓋過了70年前的喬治•奧威爾的想象力。

中國的法律是共產黨領導下的法律、中國式市場是權貴操控的市場、中國網際網路是嚴格審查的網際網路、中國接受的全球化是拒絕普世價值、拒絕政治民主的全球化。這個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最大人口國、核武器擁有者、現役軍人最多的國家,對內加強專制,瘋狂掠奪,對外不再韜光養晦,而是熱衷於推銷中國模式,利用軟實力、銳實力和壞實力,加強滲透和擴張。所謂中國模式,本質上乃是以低人權優勢、官商勾結、貧富懸殊、破壞環境為代價獲得經濟發展;以媒體控制、意識形態宣傳系統和消費主義迷惑民眾;以文字獄和贖買兩手制服知識分子;以恐怖暴力為最後手段來對付反抗者、抗拒民主化要求。簡單來說就是「權貴資本主義加高科技極權主義」。這已經讓世界開始警惕,並且著手反思和調整對華政策。剛剛開始的中美貿易戰,恐怕只是當下和未來大量類似政策和動向的壹個例子。中國批准了至少25個國際人權條約,但是對律師的大掃蕩,已經明確展示了中國政府對待國際人權準則的態度。1989之後,國際社會認識中國、對中國採取接觸和綏靖政策所立足的壹系列假設——市場和全球化將會帶來中國民主、中共將會引導中國走向法治憲政、中國將會信守國際法律承諾、奧運會有助提高人權,諸如此類——全都需要重新檢視。

戰鬥——用法律抗爭與對法律宣戰——仍在進行。在我參与策劃、組織的「第二屆中國人權律師節」上,耿和悲傷地說自己的丈夫高智晟律師生死不明、杳無音訊,但談到人權律師的意義時,她說:「只要中共繼續維護專制統治,那麼像王全璋、高智晟和709律師等勇於反抗中共暴政的精神將永遠不會消失」。的確如此。中國律師和人權捍衛者們沒有放棄,全世界關心中國自由尊嚴的人也沒有放棄。退無可退,生死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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