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人大代表泰州蔣家華空手套白狼侵吞十幾億集體資產 地方公檢法貪官成犯罪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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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人大代表泰州蔣家華空手套白狼侵吞十幾億集體資產 地方公檢法貪官成犯罪保護傘

帖子光明行 » 2022年9月16日

江蘇泰州市近年滋生一個由強大官商勢力和複雜社會關係網組成的「黑金王國」。該集團以國有公司負責人蔣家華為檯面,幕後成員多為泰州一些縣市主要領導和某些要害部門負責人。這些貪官污吏結成利益共同體,違法亂紀、腐蝕賄賂、偷梁換柱、移花接木、毀滅證據,瘋狂侵吞和掏空集體資產、非法轉移財產,視國家法律如擺設、工會集體意志如空氣、隨意踐踏老股東合法股權。

對於蔣家華撈取政治資本、巧取豪奪集體資產、侵害其他股東權益等一系列胡作非為、專橫跋扈、巧取強奪……泰州市廣大群眾敢怒不敢言,稍有不同意見即招打擊報復、飛來橫禍,甚至被其陷害蒙冤坐牢。在泰州市區和所屬姜堰區範圍內,幾乎所有受害人拿著證據去投訴、舉報、報案,均石沉大海毫無結果。即使公安機關迫不得已立案,也是敷衍搪塞,終被告知不予立案。這些控告行為不但未能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責任,反而暴露了舉報人的舉報要點,讓犯罪分子採取一系列的反偵查措施,包括隱匿、毀滅重要證據等,也暴露了舉報人自身的重要信息,導致舉報人時刻提心弔膽,惶惶不可終日。

據報料人透露,參与蔣家華犯罪集團的成員有:高紀民,原任姜堰市委書記、泰州市政法委書記等職,現已退休;徐錫石,原任姜堰市法院副院長、張沐鎮黨委書記等職,現已退休;仲亞玲,曾任泰州市姜堰區白米鎮黨委書記、姜堰區委副書記等職,現已退休;拜龍珠,系蔣家華的親密女友也是張希平的親家母,長期擔任江蘇曙光集團副董事長兼財務總監。

1997年,蔣家華利用自己是政府官員(1997至2002年擔任泰州市白米鎮黨委副書記兼姜堰市計委副主任)的身份,在徐錫石提撥下當上泰州市姜堰區稅收排名第一的國有集體單位江蘇曙光集團有限公司的黨委書記兼法人。自此,蔣家華開始了貪污行賄、拉攏官員、造假詐騙、侵吞集體資產的犯罪歷程。

一、蔣家華一分錢沒花,分四步將價值十幾億的集體資產侵佔為已有
第一步:蔣家華利用江蘇曙光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和法人代表身份,1999年7月改制時工人響應國家號召拿出血汗錢投股,而蔣家華不出一分錢,將包括自己在內的16名高管的投股的股金貸款,變成曙光集團公司名下子公司江蘇曙光石油鑽具有限公司的集體貸款,並於2001年5月24日又用鑽具公司的資金(而不是股東個人出錢還貸)償還了本息共計1728783.68元(還款支票號碼:姜堰農行曙光分理處03881251)。同時蔣家華和拜龍珠在2005年1月28日,搞了唯一的一次分紅,目的是將當初一起借貸款的高管的股金本金從分紅款中扣下來,裝進二人的腰包。實現了未出一分錢就成為曙光集團公司大股東的同時還能拿到157.5萬元巨款的雙重目的,純屬空手套白狼。

第二步:與仲亞嶺、黃健全合謀,在政府不審計、不評估情況下,超低價轉讓政府集體資產。分別為:1、2005年8月26日,鎮集體資產管理站將所持5780萬元(政府控股股權的80%)的股份以5780萬元價格轉讓給曙光集團公司工會委員會,並進行了股權和轉讓金的交割。與1999年改制時一分錢沒增值,而此時曙光集團集體資產已達六個多億。(仲亞嶺時任白米鎮黨委書記期間進行的轉讓,仲亞嶺是蔣家華個人獨資公司的大股東)2、2013年6月20日,鎮集體資產經營管理站最後所持有的720萬元股權全部轉讓給曙光集團公司工會委員會,股權轉讓價款為2376萬元。此時曙光集團的資產已達十幾億元,還不包括無形資產和被蔣家華以自已個人獨資公司轉走的五個多億(黃健全任鎮黨委書記期間轉讓,黃健全和蔣家華是兒女親家),蔣家華以工會委員會的名義將集體資產霸佔,方便操作變成自己的私人財產又進了一步。

第三步:蔣家華、拜龍珠和其兒子蔣鵬於2012年12月成立了自己的民營公司江蘇曙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政府集體資產江蘇曙光集團有限公司的名稱僅多了股份二字,並於2013年12月份將曙光集團公司改名為江蘇曙光科技有限公司,蔣家華連政府集體資產的名稱(無形資產)也不放過,註冊資本9600萬元,在註冊資本中,蔣家華投資4480萬元、拜龍珠投資1280萬元、張希平1280萬元、蔣鵬投資1280萬元。作為一個長期在政府控股的集體單位上班的蔣家華和拜龍珠是不可能有這麼多錢來投股的。所以該資金的來源是蔣家華利用職權和財務總監拜龍珠勾結從曙光集團公司財務支取股利分紅款,分別為:1、2012年6月27日股息股利分紅入庫個人所得稅款「800萬元」轉走分紅款4000萬元。2、2013年8月和2013年12月主動繳納個人所得稅分別為300萬元和4788464.9元,從曙光集團公司又悄悄的偷走了分紅款38942324.5元,合計7894.23萬元(該分紅款只有蔣家華、拜龍珠、張希平三人參與,其餘股東都不知道有此筆分紅)。然後以開收款收據的形式,從曙光集團公司將該筆款項7894.23萬元直接轉賬到曙光集團股份公司,作為上述股東對曙光股份公司的個人投資款,蔣家華和拜龍珠又一次一分錢沒花,用工會委員會的全體股東的錢將自已變成了自己成立的民營公司的大股東,同時還一分錢不花將無形資產也變成了自已的。

第四步:蔣家華在股東還未退股,未召開工會委員會大會或會員代表會議或董事會會議並形成書面決議同意轉讓,蔣家華和王兆祥(王兆祥一個人就代表了所有的股東和工會委員會)兩人在所有股東不知情情況下擅自作主,在2013年12月前將曙光集團的財產轉移至蔣家華個人控股的曙光集團股份名下。蔣家華所搞的股權轉讓未經任何合法程序,自己和自己簽了一個股權轉讓協議,以及自己分別代表曙光集團公司、曙光集團股份公司自行製作了股東會決議,然後蔣家華分別代表曙光集團公司和曙光集團股份公司將曙光集團公司名下資產全部轉讓給了自已控股的公司。至此,蔣家華將由政府集體控股公司全部轉讓給了自已。根據公司財務資料反映,轉讓時曙光集團公司帳面資產總額為62263.55萬元被蔣家華僅以7900萬元轉讓給了自已,也就是說曙光集團公司的錢在蔣家華和拜龍珠操作下,轉了一圈,兩人一分錢沒花,用政府集體控股單位的錢買了下政府集體資產,把曙光集團公司資產全部變成了自已資產。這還遠遠不夠填滿蔣家華的貪心,在曙光集團公司資產被蔣家華掏空之後所剩廠房和土地至今仍有2.19億元。該土地房產目前被蔣家華對外租賃,其租金收入也被蔣家華和拜龍珠、張希平三人控制和佔有。


二、蔣家華在侵佔集體資產過程中有意拉攏政府官員共同犯罪
對內,蔣家華與財務總監拜龍珠和工會委員會主席王兆祥勾結用逼迫、乘人之危等手段,強迫老股東簽字畫押,剝奪其股東身份。自1999年7月改制至2014年10月逼迫股東退股期間;對外,蔣家華長期有預謀、有目的拉攏政府官員,利用政府官員幫助他侵吞集體資產,賤賣集體資產裝滿自已的腰包。
1、蔣家華與徐錫石父子(徐錫石兒子徐躍武是美方公司的首席代表並且是兩次轉讓中方股份的唯一翻譯)串通在2005年12月賤賣1998年曙光集團公司與美國施多威爾公司成立了中外合資企業江蘇曙光格蘭特鑽桿有限公司的26.96%中方股權,以847.2萬美元的價格,摺合人民幣6845.37萬元(而同年仲亞領將江蘇曙光集團有限公司的80%的集體股權轉讓給江蘇曙光工會委員會,轉讓價為5780萬元,江蘇曙光格蘭特鑽桿有限公司26.96%的股權只是江蘇曙光集團有限公司其中一個分公司)與2005年11月份美國施多威爾公司轉讓3.05%的股權,轉讓價152.28萬美元,都是轉讓給格蘭特模里西斯有限公司。與美國施多威爾的轉讓價對比,蔣家華濫用職權把497.5萬美元,摺合成人民幣4019.80萬元,送給了美方股東,還跟美方股東簽訂曙光集團五年不準從事與鑽桿有關的業務,將市場送給美國人。股權轉讓之時,該公司賬面未分配利潤19578萬元、盈餘公積2053萬元一併被私吞,這明顯是披著合法股權轉讓的外衣,實現侵佔集體資產的刑事犯罪,而且是由國家公職人員共同參与的犯罪行為。

2、蔣家華在2005年8月成立個人獨資公司姜堰市華陽機械廠,未經鎮集體資產管理站和曙光集團工會委員會批准和決議,明目張胆將政府集體資產曙光集團所持子公司江蘇曙光石油鑽采設備有限公司75%股份中的55%,按照1:1的轉讓對價即115.5萬美元轉讓給自已。這份股權轉讓協議雙方都是蔣家華個人簽字。該股權轉讓價款的支付都是蔣家華的親密女友曙光集團財務總監拜龍珠一手策劃做的假賬。蔣家華又於2008年5月成立了姜堰市華陽投資有限公司,2008年7月30日,又將華陽機械廠控股的鑽采設備公司55%的股權又轉讓給了姜堰市華陽投資有限公司,將政府官場關係網5人佔有該公司股份46.79%,而實際該 5人未投分文,都是拜龍珠做的假賬,實施的是虛假投資。這5人分別是①、夏雨林,是所在地張沐鎮黨委副書記杭春發的替身,也是杭春發的妹夫(杭春發兒子杭繪東是泰州市海陵區副區長);②、徐錫石,是姜堰市人民法院副院長;③、孫蓮秋,是姜堰區財政局長尤玉華(尤玉華是高紀民的親密女友)的公婆;④、孫蔚涵,是姜堰市外經貿局局長孫繼安的兒子;⑤、周振安,是姜堰市白米鎮黨委書記仲亞嶺的弟媳,她是仲亞嶺的替身。雖然2019年7月該 5人已退股,但他們在2008年至2019年期間以分紅等形式多次獲取了巨額利益,這些空手套白狼的官員與蔣家華等人進行官商勾結,聚集成了一個非法利益集團,為蔣家華的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護傘,同時,這些官員直接和間接通過蔣家華的黑手從曙光集團公司以及蔣家華的洗錢公司也取得了巨額的好處和賄賂,其中個別位顯權重的官員取得了數千萬元的好處。這兩次股權轉讓過程中,蔣家華通過轉讓方和受讓方都是自己一人簽字,其他任何人無法干涉的手段實現了侵吞曙光集團公司集體股權所享有的資產,於2009年4月蔣家華將姜堰市華陽機械廠予以註銷,該企業工商登記檔案被清零,實現了毀滅證據。在2006年1月到 2013年12月,這8年期間,蔣家華和有政府官員背景的假股東,憑藉華陽投資有限公司違法佔有鑽采設備公司55%的股權非法獲利近2億元。其行為已經觸犯了侵占罪、行賄罪、受賄罪、詐騙罪等罪名。

蔣家華對內與親密女友財務總監拜龍珠和工會主席王兆祥勾結,用逼迫、乘人之危等手段,並採用事先列印好的申請書格式文本和退股協議書格式文本,強迫老股東簽字畫押,剝奪其股東身份。而蔣家華自已2012年和2013年兩個年度偷走分紅款7894.23萬元后仍然是曙光集團公司的股東,對比周才明、劉玉林、周金喜也是原曙光集團公司高管,原始大股東之一,拿了區區400多萬元,卻永遠失去了股東身份,還被逼簽下協議不準通過第三方做損壞對方的事宜,還要求保密。蔣家華串通張沐鎮企管站經理徐桂喜銷毀99年改制資料,讓這些原始股東無法用法律途徑維權。人們不禁要問,蔣家華一個黨員怎會如此大胆?黑社會性質怎會如此惡劣。顯而易見,在保護傘保護下,蔣家華的陰謀套路、巧取強奪,地方政府都不予理睬。因此,蔣家華一次又一次將自已黑手伸向政府控股的集體資產,直至不花自己一分錢將十幾億集體資產全部侵吞為他個人所有。


三、購買香港空殼公司、成立假合資公司,轉移集體資產的同時,騙取企業所得稅5491.61萬元。
蔣家華、張希平以「洪波」名義(美籍華人)共同操作和控制,2004年10月在香港購買了空殼公司CHINATECH SERVICES LIMITED,中文名字為「中國(香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投資人為陳格蘭、陳樹強,以此公司名義投資到江蘇曙光集團有限公司的優良資產「江蘇曙光石油鑽采設備有限公司」成立假合資公司,侵吞集體資產的同時逃避企業所得稅。2010年12月免稅期結束,CHINATECH SERVICES LIMITED公司於2011年6月17日在香港註銷。一個已註銷公司,至今仍是江蘇曙光石油鑽采設備有限公司的股東。CHINATECH SERVICES LIMITED公司在註銷清算時,不但不清理對外投資,而且在這家母公司註銷后還繼續給這家公司分紅。因為這家公司是蔣家華等人用來侵吞集體資產和逃避企業所得稅的跳板,更是為了享受外資企業「二免三減半」,騙取國家稅收。江蘇曙光石油鑽采設備有限公司2006年至2010年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金額為:2006年1511.35萬元;2007年2582.90萬元;2008年765.43萬元;2009年218.18萬元;2010年413.74萬元,蔣家華等人合計騙取國家稅款5491.6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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