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與儒家良知說的異同 /東海一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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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與儒家良知說的異同 /東海一梟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6月25日

   康德與儒家良知說的異同

   康德和儒家不乏相通之處。我曾指出:康德認為上帝旨意與道德律令互相配合,他的理性法則與感性法則,與宋儒的「天理」、「人慾」概念頗為默契;他那「人應該克制低級欲求通過遵守道德律追求至善而成為完滿的存在者」的思想基調,與「存天理,滅人慾」的意思不約而同(詳見梟文《為「存天理,滅人慾」叫好!----為理學辨誣之一》)

   康德和王陽明兩人關於良知的闡說亦有相似之處和有融通互補的可能,如他們都尋求道德義務的普遍性與必然性,都強調道德的先驗性、道德自律、道德的主體性。不過兩人的差異性也是明顯的。鄧曉芒在對康德的良知與孟子和王陽明的良知作比較時認為:

   康德的「良知」Gewissen,德文有「確定的」之意。是「確定的知」,因而是每個人心中固有的,這一點與孟子和王陽明的良知說類似。但不同的是:康德的良知說是消極的,孟子的則是積極的;康德是超驗形式的,孟子是經驗具體的;康德是內在自省的原則,孟子是實行於外的原則;康德是對自我的超越和警惕,孟子是自我的直接在場,沒有對自己「本心」的超越和警惕;康德是理性的,孟子是情感的;康德是基督教的謙恭,把決定權留給了上帝(梟注:這裏又暴露出了康德的可憐),孟子是無神論的自信,憑自己就可以決定善惡(鄧曉芒《康德宗教哲學與中西人格結構》)。

   除了上述不同,兩人還有更大的不同:康德僅將良知視為「人內心的一種審判意識」(詳見康德《論良知》),王陽明是從本體的層面論說良知的(孟子和王陽明兩人所論的良知,層次不同,以良知為本體,始於陽明,新儒家諸君多有闡述,東海良知主義與諸前輩良知說本體說一脈相承,然同中有異。詳見東海良知諸論,茲不贅)。

   王陽明認為,良知是造化的「精靈」,天地萬物皆從良知中產生,沒有良知,便沒有天地萬物,良知不只是一切道德的基礎,也是天地萬物一切現實存在的基礎。「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從此生,真是與物無對」。他又說,良知是「天淵」,是天地萬物發育流行的根源,因此良知即「太虛」。天地萬物在太虛中發育流行,就是在良知中發育流行,而不在良知之外。

   良知作為本體,兼具心物的性質和信息,它「生髮」和涵蓋人類身心及宇宙萬物等現象界的一切,它普遍而又特殊,深入一切而又超越一切(本體心物一元,心的一面是佔主導地位,即乾元主導坤元)。而康德的「確定的知」也好,「人內心的一種審判意識」也好,或者西方哲學家常說的道德法則,孟子的「不慮而知」的良知良能,「人皆有之」非由外鑠的惻隱之心、羞惡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等「仁義禮智」四端,等等,都是意識或本能層面的「東西」。意識或本能皆屬於良知的作用而不是良知本身(然復須知,體用不二,從作用層面論述良知並沒有錯。陽明知「體」,但主要也是從「用」、即意識和本能的層面論述良知的)。

   關於康德與儒家良知說的異同,牟宗三先生在《儒家的道德的形上學》一文中作了分析,他認為康德說良心是內部的法庭,與陽明所說一樣,但康德只說到這裏,等於良知的主觀義,還不是良知的全部。良知還有客觀義與絕對義,非康德所具備。(詳見牟宗三《儒家的道德的形上學》)  我對康德既有否定又有肯定,既覺可憐又覺可敬,例如,康德尊崇道德律令,可敬,同時相信上帝,尊崇上帝旨意,可憐(康德哲學三假設,其二為上帝及靈魂不滅)。而在他心目中,道德律令(自由意志)與上帝旨意都是超越的,無限的。這又相當於「兩元論」了。

   曾作《可憐的康德》,其中說:以中華文化的標準衡量,康德哲學仍是淺薄粗陋貧困可憐的。但請注意,這是「以中華文化的標準衡量」,特別是以東海儒家的標準衡量,同時譯者也要負相當的責任。

   就西方言,康德則是很優秀的學者,他的自由意志、良知諸論,相比儒家甚為淺粗,比起西方一般學說及儒佛道之外的東方思想,則高明得多。所以,康德既是可憐的,又是可敬的,就象一個土財主,比起帝王之家是貧困的,比起貧民之窟又是富有的;又象一輛拖拉機,比起皇冠寶馬是粗陋落後的,比起牛車馬車又是精美先進的。2008-11-28東海老人首發《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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