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之亡:仁義不施,攻守勢異 /東海一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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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之亡:仁義不施,攻守勢異 /東海一梟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6月26日

二十、秦朝之亡:仁義不施,攻守勢異一秦王朝說強大是真的強大,秦始皇「奮六世之餘烈,振長策而御宇內,吞二周而亡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執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說脆弱是真的脆弱,「一夫作難而七廟隳,身死人手,為天下笑」。對秦王朝成功和滅亡的原因,古今有很多分析,以賈誼《過秦論》最為中肯。賈誼指出:

   「秦滅周祀,並海內,兼諸侯,南面稱帝,以養四海。天下之士,斐然向風。若是,何也?曰:近古之無王者久矣。周室卑微,五霸既滅,令不行於天下。是以諸侯力政,強凌弱,眾暴寡,兵革不休,士民罷弊。今秦南面而王天下,是上有天子也。既元元之民冀得安其性命,莫不虛心而仰上。當此之時,專威定功,安危之本,在於此矣。」

   秦國強大的原因很多,如地理的優勢,變法的作用,戰爭策略的正確,幾代人的苦心經營等等,但最根本的還是當時的天下大勢,春秋戰國,戰亂不斷,天下疲弊已久,人心嚮往統一。秦國的統一追求,與這個大勢的勢頭方向相同。

   不過,絕大多數人不知道,統一有多種形式,儒法兩家的統一性質截然不同。(詳見《君主制之思---兼論統一的模式和善惡的傳染性》)。法家統一之後,「元元之民」不僅無法「安其性命」,反而更要喪性失命。

   當然,這是不能苛責的,絕大多數人不可能具備「擇法之眼」。多數文化人亦渾渾噩噩,「以瞽為明,以聾為聰,以非為是,以凶為吉。」「驅逐樊籠陷阱之中卻不自知避也」,何況一般民眾?

   「秦王懷貪鄙之心,行自奮之智,不信功臣,不親士民,廢王道而立私愛,焚文書而酷刑法,先詐力而後仁義,以暴虐為天下始。夫兼并者高詐力,安危者貴順權,此言取與守不同術也。秦離戰國而王天下,其道不易,其政不改,是其所以取之守之者無異也。孤獨而有之,故其亡可立而待也。」

   絕大多數人只有親自領教了暴政的厲害,才能覺悟法家統一的可怕。於是,時移勢易,人心大變,天下大勢隨之而變。秦王朝滅亡的原因,可以用賈誼一句話概括:「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秦統一天下,結束持之以久的戰亂,本來形勢很好,威望很高,但秦始皇仁義不施,反而焚書坑儒,暴虐天下,讓民眾活得比戰亂時代更加悲慘;二世又不能改其錯誤,改邪歸正,終致國覆族滅。秦朝的興亡,充分說明道德對家國和政治的重要,說明「皇天無親,唯德是輔。民心無常,惟惠之懷。」的道理。

   秦王朝乘勢而興,缺德而亡,這是歷代有識之士的共識。漢初叔孫通、陸賈等人探尋關於秦滅亡原因,也是歸結於此。杜牧《阿房宮賦》在文末說:「嗟夫!使六國各愛其人,則足以拒秦;使秦復愛六國之人,則遞三世可至萬世而為君,誰得而族滅也?」其觀點與賈誼們一脈相承。

   二焚書坑儒是秦王朝從興盛走向衰敗的轉折點。

   過而改之,善莫大焉。這指的是一般過錯或罪惡,如果是死罪,一旦犯了,就要被判處死刑,喪失了改的機會,放下屠刀還是地獄。一個政權也一樣。焚書坑儒之後,秦王朝就走上了滅亡的不歸路,想改良都不行了,即使回頭不再是岸。

   法家反孔反儒。秦王朝自秦孝公重用商鞅以後,儒家就一直被邊緣化,但都不像秦始皇那樣瘋狂。而秦始皇反儒也有個過程,力度是逐步增強的,到焚書坑儒才達到高潮。這之前,朝廷上有不少儒生,雖不受重用,但在朝廷中亦有一定的話語權。

   《漢書•百官公卿表上》:「秦博士七十人掌通古今」;《漢藝文志》:「儒家有《羊子》四篇,凡書百章;名家四篇則《黃公》。黃公名疵,復作秦歌詩。二子皆秦博士也。」京房稱:「趙高用事,有正先用非刺高死。」孟康曰:「姓正名先,秦博士也。

   博士伏生學問高深,尤精《尚書》。到了漢文帝時,年逾九十,尚能口授《尚書》二十八篇。博士淳于越是太子老師,最為骨鯁。李斯上表焚書,淳于越反對,觸犯了律令,被革職回鄉。回鄉路上他又上表諫阻焚書和為扶蘇呼冤,終於招來殺身之禍。另外,《說苑至公篇》載,有鮑白令斥始皇行桀紂之道,骨鯁僅次於博士淳。

   秦始皇二十八年東巡上鄒嶧山的時候,立石刻碑,與魯諸儒生討論刻石讚美秦德和封禪望祭山川等事。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齊人淳于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認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丞相李斯加以反對,並主張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李斯說:

   「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辟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秦始皇本紀》)

   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限期交出燒毀,有敢私下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這是焚書。

   第二年,兩個術士(術音述,通假,術士即述士,即儒士,取自「述而不作」之意,參見劉向《說苑》「坑殺儒士」,又參見唐陸德明《經典釋文》:述亦作術)侯生和盧生,私下批判秦始皇並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調查,審理下來,得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全部坑殺。這是坑儒。兩件事合起來,史稱焚書坑儒。

   不論哪種形式的極權,必然暴政,必然製造國內恐怖和文化犯罪。秦政是中國有史以來第一個極權,而焚書坑儒是極權主義第一次大規模的文化犯罪,堪稱古代文化大革命。這也是有史以來對中華文明第一次最沉重的打擊。

   焚書坑儒發生於秦始皇三十四、三十五年,距離統一天下已經八、九年了(秦始皇是登基二十六年的時候初並天下、分天下為三十六郡的)。坑儒之後,朝廷上仍有儒生,只不過都成了裝飾品。

   叔孫通,最為聰明。陳勝吳廣揭竿而起攻城占府,秦二世召集大臣商議對策。多人奏說,應該趕快發兵鎮壓。叔孫通發現皇帝臉色不好,低聲恭維說,皇帝英明,仁愛四方,威嚴可敬,那些犯上作亂者成不了什麼氣候。皇帝聽了,抓了建議發兵者,唯對叔孫通大加獎賞,並晉陞他為博士官,掌管全國古今史事以及書籍典章。

   三《說苑》記載,坑儒事件中,侯生僥倖逃脫,又被緝拿歸案,他在臨刑前與秦始皇有一段對話,披露了自己的真實心跡,頗為準確地預示了秦王朝必亡的命運和原因,茲特節錄如下:

   秦始皇問,"老虜不良,誹謗而主,乃敢復見我?"侯生仰台而答曰:"臣聞知死必勇。陛下肯聽臣一言乎?"始皇曰:"若欲何言,言之。"侯生曰:"臣聞禹立誹謗之木,欲以知過也。今陛下奢侈失本,淫佚趨末。(具體事例略)所以自奉麗靡爛漫,不可勝極。黔首匱竭,民力殫盡,尚不自知。又急誹謗,嚴威克下,下喑上聾,臣等故去。臣等不懼臣之鄉,惜陛下之亡耳!聞古之明王,食足以飽,衣足以暖。…今陛下之淫,萬丹朱而千昆吾桀紂,臣恐陛下之十亡而曾不一存。"始皇默然久之,曰:"汝何不早言?"侯生曰:"陛下之意,方乘青雲,飄搖于文章之觀,自賢自健,上侮五常,下凌三王,棄素樸,就末枝,陛下亡證見久矣。臣等恐言之無益也,而自取死,故逃而不敢言。今臣必死,故為陛下陳之。雖不能使陛下不亡,欲使陛下自知也。"始皇曰:"吾可以變乎?"侯生曰:"形已成矣,陛下坐而待亡耳!若陛下欲更之,能若堯與禹乎?不然無冀也。陛下之佐又非也,臣恐變之不能存也。"

   坑儒活動是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進行的。這個時候,表面上看,秦王朝異常強大,沒有任何要崩潰的徵兆,侯生卻聽到了喪鐘的敲響,一針見血地指出:滅亡之勢已成,難以逆轉,秦始皇只能坐而待亡了。

   因為:一,秦始皇即使想改變,也不可能變成堯舜,像堯舜那樣,道德上以仁為本,政治上以民為本;二、原先朝廷上多少有些儒生和君子。現在沒有了。現在的幫手們都不成,秦始皇真正成了孤家寡人,縱然想改弦更張,也是孤輪不轉,獨翼難飛。秦王朝的悲慘命運已經生鐵鑄定。

   古今中外,所有暴政惡勢力的崩潰滅亡都彷彿突如其來,「其興也勃然,其亡也忽然」,出乎絕大多數人的意料。其實是有跡象可見、有規律可循的。君子見幾,此之謂也。

   秦始皇聽了侯生一席話,喟然長嘆,把侯生放了。不久秦始皇開始巡遊,三十七年十一月巡到雲夢,祀虞舜於九疑山,祭大禹于會稽(祭拜儒家聖王呢),不久他就崩于沙丘。之後,秦二世上台,很快就玩完了。

   孟子說:「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親戚畔之。」寡助之至,草木皆兵,防不勝防,最親信的親戚和心腹都有可能成為奪命大敵。秦始皇固然知道侯生講的是真話,但他只怕萬萬想不到,他的大秦王朝、萬世江山和秦氏家族,會毀在最信任的丞相李斯、中書令趙高和最寵愛的小兒子胡亥手裡。機關算盡太聰明,人算不如天算啊。

   四注意,法家並非完全不講「道德」,而是將道德標準打亂和顛倒,以肆意極欲、奢侈暴虐和陰謀詭計為聖明,以嚴刑峻法「督責之術」為帝道,以秦始皇之類東西為明君聖主,以無限擁戴暴君為忠;法家的道德觀,與儒家正好背道而馳。

   秦二世時期,陳勝吳廣起義,各地風起雲湧紛紛響應,秦二世很不高興,多次嘲笑指責李斯,李斯遂給秦二世上書,認為必須進一步「明申韓之術,而修商君之法」、採取「督責之術」,加強政治高壓,讓朝廷官員和老百姓提心弔膽救過不暇,就不敢謀反了。李斯這封上書,堪稱道德顛倒的典型,值得錄下共賞:

   「夫賢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責之術者也。督責之,則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義明,則天下賢不肖莫敢不儘力竭任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獨制于天下而無所制也。能窮樂之極矣,賢明之主也,可不察焉!

   故申子曰「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為桎梏」者,無他焉,不能督責,而顧以其身勞于天下之民,若堯、禹然,故謂之「桎梏」也。夫不能修申、韓之明術,行督責之道,專以天下自適也,而徒務苦形勞神,以身徇百姓,則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貴哉!夫以人徇己,則己貴而人賤;以己徇人,則己賤而人貴。故徇人者賤,而人所徇者貴,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凡古之所為尊賢者,為其貴也;而所為惡不肖者,為其賤也。而堯、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隨而尊之,則亦失所為尊賢之心矣,夫可謂大繆矣。謂之為「桎梏」,不亦宜乎?不能督責之過也。

(秦朝之亡:仁義不施,攻守勢異)

   故韓子曰:「慈母有敗子而嚴家無格虜」者,何也?則能罰之加焉必也。故商君之法,刑棄灰于道者。夫棄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罰也。彼唯明主為能深督輕罪。夫罪輕且督深,而況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是故韓子曰「布帛尋常,庸人不釋,鑠金百溢,盜跖不搏」者,非庸人之心重,尋常之利深,而盜跖之欲淺也;又不以盜跖之行,為輕百鎰之重也。搏必隨手刑,則盜跖不搏百鎰;而罰不必行也,則庸人不釋尋常。是故城高五丈,而樓季不輕犯也;泰山之高百仞,而跛牧其上。夫樓季也而難五丈之限,豈跛也而易百仞之高哉?峭塹之勢異也。明主聖王之所以能久處尊位,長執重勢,而獨擅天下之利者,非有異道也,能獨斷而審督責,必深罰,故天下不敢犯也。今不務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敗子也,則亦不察于聖人之論矣。夫不能行聖人之術,則舍為天下役何事哉?可不哀邪!

   且夫儉節仁義之人立於朝,則荒肆之樂輟矣;諫說論理之臣間于側,則流漫之志詘矣;烈士死節之行顯於世,則淫康之虞廢矣。故明主能外此三者,而獨操主術以制聽從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勢重也。凡賢主者,必將能拂世磨俗,而廢其所惡,立其所欲,故生則有尊重之勢,死則有賢明之謚也。是以明君獨斷,故權不在臣也。然後能滅仁義之塗,掩馳說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聰揜明,內獨視聽,故外不可傾以仁義烈士之行,而內不可奪以諫說忿爭之辯。故能犖然獨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若此然後可謂能明申韓之術,而修商君之法。法修術明而天下亂者,未之聞也。故曰:『王道約而易操』也。唯明主為能行之。若此則謂督責之誠,則臣無邪,臣無邪則天下安,天下安則主嚴尊,主嚴尊則督責必,督責必則所求得,所求得則國家富,國家富則君樂豐。故督責之術設,則所欲無不得矣。群臣百姓救過不給,何變之敢圖?若此則帝道備,而可謂能明君臣之術矣。雖申、韓復生,不能加也。」(《史記》)

   這封上書儘管有「恐懼,重爵祿,阿二世意」以邀寵固位的原因,但書中的「理論」既符合韓非子這派「正宗」法家的原則,也符合李斯本人一生的思想行為和品質。書中譏笑堯禹不能修申韓之明術、行督責之道,徒務苦形勞神,以身徇百姓,是以己徇人的黔首之役,是賤。建議秦二世行「督責之術」,「滅仁義之塗,掩馳說之口,困烈士之行」,認為那樣一來,帝王就可以不受任何制約而為所欲為,而群臣百姓救過不暇,就不敢有其它圖謀了。

   王夫之痛斥說:「盡古今概賢不肖,無有忍言此者」。這些話完全是喪心病狂,而且荒唐無比。其實當時天下大亂,四處烽煙,正是督責過嚴所致,是秦王朝「滅仁義之塗,掩馳說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聰揜明」的結果。

   只要有一般智力,不難看出李斯所言的悖理愚蠢,可秦二世閱后,偏偏大悅起來,立即奉行,變本加厲地行起「督責之術」來,使群臣更加離心離德,百姓更加怨憤切齒,從而加速了秦王朝的滅亡。2012-5-14 儒家郵報第183期

(秦朝之亡:仁義不施,攻守勢異 全文完)(2012/07/14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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