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言論自由 /東海一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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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言論自由 /東海一梟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6月26日

   呼籲言論自由---文化決定論漫談之十四言論權是最基本的人權,言論自由是社會自由的核心、政治文明的基礎和人格尊嚴的基本保障。沒有言論自由,就沒有人權、自由和文明可言。侵犯和剝奪言論自由,製造言論罪文字獄,是對人權和人格尊嚴最根本的踐踏。

   言論自由是衡量政治無道與有道、文明與野蠻的基本標準。無論堅持什麼道路,追求什麼理想,實行什麼政治、制度模式,首先都得把人民當人看。把人民當人看,就得尊重人權尤其是言論權,不能防民之口,防民如賊,以民為奴。否則就是與人為惡的惡賊和與民為敵的民賊,就是政治野蠻、反常和反動。

   防民之口是古今極權主義不約而同的共性。不過,古典極權主義如暴秦,民眾只需要服從,不需要讚美,民眾對惡法既不能反對也不能讚揚,否則都會受到嚴懲。而現代極權主義,則會通過思想導向、利益誘惑、暴力恐嚇等各種方式讓人歌功頌德。

   殊不知,「若批評不自由,則讚美無意義。」在不自由的環境中獲得的讚美,不僅無意義,恰是極權主義的自證和假惡丑的自曝。這句名言流行已久,至理也,出自於法國劇作家博馬舍的《費加羅的婚禮》,據說至今仍刊在《費加羅報》的報頭。

   馬幫巧言令色,好話說盡,什麼「為人民服務」、「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云云。其實都不需要。主權在民,民有民權;治權在君(代表政府)君有君權;教權在儒,教有教權。政府、領導、官員和民眾,應該各守本分,各盡其責,各用其權,相互尊重,不能相互侵權。尤其是政府、領導和官員,不能侵犯民權,防民之口。

   政府倒可以防官之口。在言論方面,權位越高,責任越重,自由度就相應降低,官員低於民眾,禮所當然。但防官之口只能防之以紀律,不能防之以法律。也就是說,官員言論如果錯誤反常,可以依據紀律予以相應處分,最嚴重的處分也就是削職為民。對於官員的錯誤言論,也不能入之以罪,懲之以法。

   在維護國民基本權利和自由方面,民主政治做得不錯,王道政治要求好上加好。不過,對於王道來說,維護民權和言論自由只是基本責任和政治底線,還要導之以德,齊之以禮,選賢與能,為民立極---這是民主政治無法比擬的。民主或能「與能」,不能「選賢」,其自由主義文化也不足以培養聖賢君子。

   另外,對於野蠻、反常和反動的政治,正人君子也有底線,那就是堅持不合作主義,無道則隱,獨善其身。2019-3-12首發於《民主中國》

(2019/03/20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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