梟眼看世之一四一:殺得好!殺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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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一梟:梟眼看世之一四一:殺得好!殺得少!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4月27日

   這是一件極其荒唐而令人悲憤的案子。

   據報載,1999年,雲南江川縣《星雲》文學季刊第四期登載了一篇題為《送禮怪招》的小說,不足2000字,情節簡單:一件案子拖了半年多未開庭,案件的當事人為了能儘早結案去找庭長。他提了個裝滿水、鼓鼓的皮包,故意白天登門,一路上叫嚷著「找譚庭長」。進譚庭長家后,他把皮包里的水倒了。原來,他故意虛張聲勢讓路人看到他進去的包和出來的包有明顯區別。一個星期後,案子結了,他勝訴了。

   荒唐的是,時任江川縣法院副庭長的譚震居然狀告作者徐勇鵬和《星雲》雜誌社侵權,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10萬元。

   更荒唐的是,玉溪市中院居然判決徐勇鵬賠償譚精神損失費1萬元,《星雲》編輯部賠償5000元。更更荒唐的還有,兩被告同時上訴,但結果維持原判。

   原告及玉溪市中院、雲南省高院的法官們不可能不知道,情節虛構是小說創作的主要特徵,原告硬認為是寫他,純粹是無稽之談。法律本應是用來主持正義和公道、維護社會公正的,在這裏卻成了恃強凌弱、無理取鬧的幫凶。本來僅25元的稿費,卻惹來上萬元的侵權賠償,親人還被拘留,徐勇鵬一怒之下持刀將一審的主審法官刺為重傷。

   床頭捉刀人出貼為徐勇鵬叫了一聲好,引來了一些網友的質疑,如網上名家王怡斥曰:殺人始終是愚蠢和罪惡的。你為徐勇鵬叫好的時候,他正在監獄里追悔莫及,並將付出一生的代價。

   此言差矣。殺人絕非始終是愚蠢和罪惡的。很多時候,以殺對惡、以惡制惡,往往是一種可敬的壯舉和善行!

   道德和法律,是維繫一個社會健康發展的基本保障。法律的使命是有系統地反對惡,並規定惡的表現限度,是強制性地矯正不道德的方式,是一種政府行為的「以惡制惡」,從反面表明道德的立場。

   在強盜社會,無法可依,個人行為的行俠仗義、以惡制惡,是維護正義和道德的主要辦法;一個法治極不健全或者口頭上法治、實質上人治的強權社會,個人以惡制惡的行為,作為法律的補充力量和輔助手段,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首先當然要依法辦事。但法律靠不住甚至成了為非作歹的工具的時侯,只好求助於惡的武力和暴力了。作惡固然不可,一味講善、講仁義道德、面對屠刀念佛,也非良策。以善報善、以惡報惡,一報還一報,才是處世之道。溫瑞安武俠小說中有段話說得好:

    對窮凶極惡、耍權逞力的人,原該論勢不論理的。有理,反而說不清。以惡制惡,制了再說。――(少年冷血) 。又如:你殺我我就殺你。你暗算我我也暗算你。你下毒手我還手。你暗算我有暗器。以牙還牙。血債血償。以惡制惡。以毒攻毒。――這一向是無情行事做人處世的原則。

   當今世界,豺狼當道,上下勾結,黑惡勢力猖獗,法律往往成了一紙空文,甚至為邪惡所用,不公不平可惡可恨的現象層出不窮。幾年前,我有個友人東挪西借籌了一筆款買了一套商品房,卻遲遲辦不了房產證,一打聽,原來該大樓未售出的房子早抵押給銀行了。要求退款,公司口頭答應,卻找各種理由一拖再拖。幾個月過去了,友人一籌莫展。又怕萬一公司老闆逃了乍的,房款有個一長二短,還不要了全家性命?找法院找律師,居然不予受理。據說該老闆後台極硬。友人磨刀霍霍,準備來硬的。被老梟知道了,帶了幾個小兄弟登門拜訪,與該王八蛋老闆聊了一會黑白兩道上的事。第二天,友人就收到了公司財務送來的購房款。

   這就是當今社會醜陋的現實!當法律也與「譚庭長」之流一道欺壓無權無勢的小老百姓的時候,凡血性未泯者,只有拿起刀子,才能多少討回一點公道。既使付出一生的代價,也是無可奈何的事-----只可惜小徐能力有限,只殺了一個,而且沒殺死,換了老梟的師兄弟,不讓那些恃強凌弱的狗官們丟官棄爵身敗名裂再加上家破人亡,誓不罷休!如果徐勇鵬這樣的壯烈之士多了,對於那些高級別高層次活著的權力集團和既得利階層,未嘗沒有一點觸動吧。這就從反面起到了推動中國法治化進程的作用。

   在官老爺們大貪特貪大撈特撈燈紅酒綠紙醉金迷的時候,也給小老百姓一條活路吧。

   許多時候,被殺者才是愚蠢和罪惡的。東海一梟20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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