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恶多年逍遥法外,冤假错案何时平反? 深圳黑帮公司与该市国际仲裁员和中院法官合谋虚假诉讼,铸成千古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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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恶多年逍遥法外,冤假错案何时平反? 深圳黑帮公司与该市国际仲裁员和中院法官合谋虚假诉讼,铸成千古冤假错案

帖子由 光明行 » 2023年12月26日

以深圳闽泰集团朱景辉为首的深圳黑帮团伙,多年来在深圳市各级公检法系统形成一个巨大关系网,为金融犯罪、虚假诉讼、诈骗、巧取豪夺提供保护伞,令其犯罪行为合法化。据受害港企港丰集团高层透露,为达致侵吞港企巨额资产的目的,朱景辉涉黑团伙以虚假仲裁为幌子,人为设置3个步骤,即利用股权让与担保、人为制造债务、以同一案由同时進行虚假仲裁和虚假诉讼等手段,将受害人一步步引局中,骗取巨额资产和公司股权。
第一步:设局“股权让与担保”弄假成真——为侵吞资产设计骗局
2003年之前为帮助深圳市政府解决烂尾楼老大难问题,在招商引资的政策鼓励下,港丰集团有限公司投巨资收购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两处烂尾楼即港丰大厦和东门大厦,成立了港丰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并联合深圳市名夏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建设。眼看着资产即将盘活之际,这块“肥肉”却被盘据在深圳市罗湖区以陈建新、朱景辉为首的黑恶势力盯上了。为达到侵吞港丰公司资产的目的,该黑恶势力以深圳长城融资担保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国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为壳,先是以可给港丰房地产公司“担保”,但需要以股权提供担保为由,哄骗港丰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一系列股权质押“股权让与担保”、“股权与债务重组”、“印章监管”等协议,并先行将港丰房地产公司股权过户给了假股东国融投资公司,美其名曰需要对债务人進行监管。随后直接以虚构“公章丢失”等事由,重新刻印了港丰房地产公司公章,违法将港丰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建新团伙指定的人员李菁(陈建新的亲信)、后又变更为胡雯婷(黑社会首脑朱景辉的侄媳妇),违法变更公司名称为深圳市国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此后直接侵吞港丰房地产公司的巨额资产提供便利。
第二步:制造虚假债务
在哄骗港丰集团过户股权担保的同时需要为港丰房地产创设债务,二者缺一不可。2012年,陈建新、朱景辉、朱晓毅、胡雯婷深圳市中裕财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港丰地产公司签署了港丰大厦122套房产买卖合同,以备案作为担保借款1.2亿,港丰地产与中裕财富达成补充协议,双方协议约定对备案登记的122套担保房产進行销售,用销售回款归还担保资金,为此共出售房产84套,30%首付,已归还近5000多万,剩下款项只要银行按揭款70%出来,就可以还清上述欠款本息,剩余38套应归还港丰地产和名夏集团。殊不知,中裕财富见房产多出38套,因此恶意违约,拒绝解除已售房产备案,致小业主到银行按揭不能,致使借款不能及时归还。时至今日74套仍然备案在中裕财富名下,价值已涨至3亿多元,被其通过虚假仲裁占为己有。
第三步 就同一案由同时進行虚假仲裁和虚假诉讼实现侵吞港丰房地产公司资产的犯罪目的。
在朱景辉等人非法将港丰房地产公司的法人变更为自家亲信李菁,后又变更为其侄儿朱建宁老婆胡雯婷之后,违法刻制港丰地产的圆形公章,后又非法变更港丰地产为深圳市国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刻制一套国融地产公章,继续進行疯狂地侵吞港丰地产资产的犯罪行动。港丰大厦工程竣工验收后,朱景辉等人就以自己儿子朱晓毅实际控制的中裕财富为原告,以自己已实际控制的国融房地产公司为被告。于2013年11月25日向深圳中院起诉国融房地产公司和何建华(因何建华坚持向法庭提出中裕财富進行虚假诉讼,应移送公安局查处,可法庭不予理睬,在办理此案合议庭法官的配合下,中裕财富恶意撤销对何建华的起诉,以便代表中裕财富的朱晓毅与代表国融地产的胡雯婷(朱晓毅堂嫂)進行虚假调解,实行侵吞国融地产巨额资产之目的,法院合议庭法官配合完成虚假调解),要求国融地产支付中裕财务所谓剩余借款人民币105295719.29元及相应违约金,实际上港丰地产已支付5000多万,尚剩8000多万债务,而且是中裕财富违约在先,拒绝对已销售房产解除借款担保备案手续,阻止港丰地产收取按揭卖房款,造成已支付首期款的小业主不能向银行申请按揭,70%的按揭款不能正常发放,而致最终欠款未还清,责任不在港丰地产,而是中裕财富违约造成。深圳中院案号为(2013)深中法房初字第45号。办案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拒绝港丰集团等利益关系人参与诉讼。原被告直接撇开第三人何建华,轻松达成损害国融地产公司利益虚假调解协议,深圳中院作出(2013)深中法房初字第45号民事调解书。并申请执行查封港丰地产公司巨额资产。不仅如此,深圳中院又多次驳回何建华、港丰集团、名夏集团等利益关系人撤销仲裁(2018)粤03民特84号、及(2018)粤03民特85号的诉讼请求,主办法官是深圳中院朱景辉同乡刘建一法官,因此驳回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的诉讼请求,深圳市国际仲裁院接到被害人投诉之后,对此虚假仲裁(2014)深仲裁字第1346、1347号也置之不理,深圳中院又对两虚假仲裁案立案执行查封港丰地产巨额资产,造成巨大损失。
上述案件诉讼过程中,中裕财富与国融地产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就是黑恶势力首脑朱景辉系朱晓毅父亲,也是胡雯婷叔公,他们恶意串通,共同作案,隐瞒购房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纠纷解决方式已由仲裁变更为提交人民法院诉讼客观事实,于2014年5月8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以同一案由申请仲裁。通过与仲裁员宋为民、刘霞“默契配合”,直接撇开港丰大厦的合作方深圳市名夏集团有限公司(名夏集团与港丰地产同是合同当事方),在朱景辉控制的两原被告轻松达成了虚假仲裁调解协议。国融房地产公司需要向中裕合伙企业共计交付房屋74套(一分钱购房款都未付,就通过仲裁庭配合获得价值3亿多房产),并且同时在深圳中院申请执行,再次查封港丰地产的巨额财产。还要国融地产承担2870多万违约金,最终导致中裕财富骗走港丰大厦74套房产和2000多万违约金(价值3亿多)。就同一案由取得两份仲裁调解,一份法院调解,给港丰集团和名夏公司及何建华等造成巨大损失,也给购买该房产的小业主造成了诸多困扰,引发多起小业主维权上访。直至现在,相关虚假仲裁和虚假诉讼案件仍在继续执行查封之中,房产的归属至今仍无定论。广大受害人为此疾呼,司法公信力何在?公平正义由谁来维护?港丰地产和众多小业主的权利又由谁来保护? 在现今中央有关部门平反冤假错案力度如此之大时期,深圳市中院和深圳市国际仲裁院为什么多次接到投诉置之不理,将错就错,造成如此冤假错案的仲裁员、法官为什么至今逍遥法外,我们众多利害关系人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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