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志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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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志晖

秦志晖(CPPC编号:00114)
1983年12月出生,湖南省衡南县人,网名“秦火火”,原华艺百创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行销策划有限公司员工,原北京某公司渖阳分公司社区部副总监,知名网路推手,中国首个网路因言获罪者,中国曾押政治犯。
自2010年以来,因其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多个帐号,传播了被中共当局视为“散布攻击原铁道部的虚假资讯”,传播了对中共暧昧或极力推崇的名人,如杨澜、张海迪、雷锋、罗援、孔庆东等名誉不利的资讯,发表了如“郭美美炫富事件”等不利於中国红十字会形象的言论,随引发大量线民的转发和评论,引起当权者的强烈不满与恐惧,并成为中共严厉打击的对象;2013年8月19日,其被北京警方在渖阳的工作地点抓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刑拘,关押於北京市第一看守所;2014年4月17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最终执行有期徒刑3年;2016年6月27日,被减刑提前释放。
此前在北京市或天津市某监狱服刑,具体地址不详。


(未入狱时的秦志晖)



(秦志晖在庭审现场)

(中共媒体报导秦志晖被指控犯有诽谤罪)
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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