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汀論辯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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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國汀評論】讓人權惡棍無處可逃- 評西班國家法院受理江澤民群體滅絕罪 反人類罪和酷刑罪案
2009年11月23日 星期一
聽眾朋友大家好,歡迎各位回到郭國汀評論。
最近在國際國內有諸多重大事件發生,其中郭泉博士因組黨被中共流氓枉法重判十年;賈甲以身作則打破中共極權恐怖;美國總統歐巴馬訪問中國;留學生英雄馮正虎八次闖關回國被非法拒絕,如今在日本東京機楊持續抗爭業已20餘日;人權律師江天勇被中共反覆嚴重騷擾;人權鬥士范亞峰被中共社科院開除公職;民運英雄張林欲出國養傷,民主鬥士李國濤欲出國均被中共軟禁;民運志士楊天水和王榮青均被中共監獄迫害成病危。上述每一個事件都值得評論。但是今天我想著重評論:西班牙法庭正式受理江澤民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及酷刑罪訴訟案。
我認為這個案件具有劃時代的重大意義。據悉西班牙國家法院正式受理了起訴江澤民、羅干、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這五名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法庭給與上述被告四到六周的抗辯期。換句話說,根據報道,我們可以推論,西班牙國家法院已經正式立案,而江澤民等五名罪犯(犯罪嫌疑人)將會接到通過外交途徑送達的包括20個問題的問卷,且必須在法定的六個星期內答辯,亦即提出書面答辯或委託律師抗辯。否則,這個法庭將發出國際通緝令,只要他們出現在任何與西班牙有引渡條約的國家均將被依法逮捕引渡,甚至可能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進行缺席審判,作出缺席判決。據稱西班牙法律禁止缺席審判,但是一旦他們出國被第三國逮捕,則很可能被引渡至西班牙受審。這個事件可以說是當今追訴中共有關的所有案件中最突出的一個。
目前全世界有三十幾個國家七十多個法庭已經受理或正在受理起訴江澤民等人權惡棍迫害法輪功的刑事和民事損害賠償案。但是西班牙國家法庭是第一個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正式受理起訴的,所以我認為此案具有劃時代的重大意義。
因為一旦簽發國際通緝、逮捕令,意味著這五個中共黨魁都是被依國際法初步認定的國際罪犯。本案從國際法上看涉及國際法基本原則、國際管轄權、普遍管轄權、國家元首刑事豁免權等要點,很值得國人關注:
首先,國際公法、國際法基本原則的重大發展與突破,在國際人權法上表現得最為顯著。傳統的國際法,亦即,國際公法的一項最重要的原則就是國家主權原則,而國家主權原則在傳統的國際公法上屬於首要原則。但是這項原則在國際人權法上已經有重大突破,在國際法理論界有一個流行的說法:人權高於主權。
人權高於主權原則,聽起來好像有探討餘地,但是如果國際人權法來看人權高於主權,這個原則的突破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因為人權是落實到每個國家的全部自然人,而國家主權是落實到國家,包括它的領土、領空等國家權利和責任。
歷史上國家元首和外交、領事官員,依傳統的國際法原則都具有外交豁免權和國家元首刑事豁免權。但是如果犯罪人所犯下的罪行屬於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或者酷刑罪,這些人將可能被例外。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國家的元首犯下了這些國際罪行,那麼他就可能喪失他的國家元首豁免權;外交官犯下了這種罪行,他也將喪失外交豁免權。儘管國際法院在2002年仍作出國家元首即使犯有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也仍應享有國家元首豁免權的認定。但西班牙國家法院1999年發出對智利前總統皮諾切逮捕令,2003年對賴比瑞亞前總統Charles Taylor發出逮捕令,近日據稱北朝鮮金正日也已受到國際逮捕令,表明國家元首豁免權並非絕對的,至少對於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除外。如果訴江案成立,那意味著在全世界各國均可以成立。
也就是說凡是犯下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的中共官員將無處可逃,我認為這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國際法最初出於十六世紀初,荷蘭的格勞秀斯寫了一本書叫《戰爭法》。在該書中,他首次提出國際法的一項最重要的原則,即國家主權原則,而且國際法僅調整國家之間的關係,個人不受國際法的調整。換句話說,個人無論是侵害者或是被侵害者,都不受國際法的制約。 至於外交和元首豁免權則是由國際習慣法確立的,主要是為保證國家間的正常交往所必需。
這個原則一直持續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在紐倫堡國際法庭審判德國納粹戰犯,在東京國際法庭審判日本戰犯,在這兩個國際法庭審判中確立了一個原則,就是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和戰爭罪的罪犯不能免受懲罰而不受審判。這個原則在國際法上早已確立,但是在中國卻從來沒有實現過。因為中國真正意義上的罪犯,亦即中共高官及中共黨魁基本上都是真正的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的國際罪犯。
西班牙國家法院受理的訴江案為什麼說具有劃時代意義呢?因為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及胡錦濤,之所以如此胡作非為濫殺政治犯,血洗天安門,迫害法輪功,鎮壓家庭教會,活體盜賣法輪功信眾人體器官,原因之一是因為他們根本就不認為自己在犯罪,迄今以內政為由胡作非為認為他國管不著。事實上宗教滅絕、文化滅絕及種族滅絕,都構成群體滅絕罪,中共在西藏也犯下了群體滅絕、反人類和酷刑罪,西班牙國家法院早在2006年也正式受理了西藏之友起訴中共及江澤民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
鎮壓法輪功群體中共採取「經濟上搞跨,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的政策,酷刑至死3320人,數十萬學員關入勞教,數千人關入精神病院迫害,成千上萬學員的人體器官被中共活體盜賣,這些足以構成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中共對新疆維吾爾族和西藏藏族宗教文化的滅絕政策,也都構成群體滅絕罪。國際人權法,實際上早就確立海盜、販賣奴隸、群體滅絕、反人類、酷刑、戰爭及強制失蹤均屬國際犯罪,而非一國內政。由於受中共黨控教育體制的制約,導致中國大陸的法學研究嚴重落後與脫節。
中共官方法學界,甚至迄今不承認國際人權法的基本原則,不承認個人可以成為國際法的主體,否定人權高於主權的原則。
該案如果江澤民等五位中共黨魁拒絕答辯、可以預料中共肯定不敢抗辯。假設六個星期答辯期滿,江澤民等犯罪嫌疑人拒絕答辯,從法律上看,將被推定他放棄答辯權。在這種情況下有兩種可能,一是西班牙法院可能為其指定辯護律師為他辯護;二是法庭因被告藐視法庭不為其指定國家公派律師,而是由西班牙國家法院主審法官直接簽發國際逮捕令,只要江等犯罪嫌疑人出國到任何與西班牙有引渡條約的國家都將被逮捕並引渡到西班牙受審。無論哪一種情況,江澤民等罪嫌都面臨被西班牙國家法院,按照國際法、國際人權法的原則精神初步判定為國際罪犯,儘管最終判決要待引渡成功后才能進行,因為西班牙法律不允許缺席審判。
這個後果雖然對江澤民等罪嫌的人身無法直接制約,但是從法律意義上講,等於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行由國際社會的一個國家法院依國際上作出的正式法律認定。此前,袁紅冰教授曾經在2005年7月,由民間組建的一個審批中共委員會授權任命袁紅冰任審判江澤民的大法官。 起訴的罪名也是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起訴不是由公訴人提出,而是由受害人直接起訴。而該審判江澤民等罪犯的悉尼國際法庭,是由民間組成審判中共委員會授權組建,畢竟不是傳統意義正式法庭作出的立案以及判決,由於其不具備國家強制力,其發的相關法律文件,不易被國際社會承認,所以在這個意義上,西班牙國家法院的立案是一個歷史性的突破。
如果西班牙法律允許缺席審判,法庭根據江澤民拒絕答辯,由法庭為他指定公設律師辯護;或江澤民放棄答辯權法庭不為其指定公派律師,法院經過缺席審理,控方指控的初步證據就會變成終結性證據。本來按正常法律程序所有的證據,包括證人證言、書證、物證、視聽材料,都要經過法庭控辯雙方的交叉質證,經過雙方充分的辯論、質疑、質證,法官才能根據證據規則決定採信與否。由於被告,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放棄抗辯,這種情況下,法院就將根據案件缺席審理的情況,直接做出有利於控方的判決。換句話說江澤民等罪嫌將承受絕對不利的判決結果,喪失他所有的權利,包括國家元首豁免權及外交豁免權。
訴江案從國際法上看,涉及兩個問題,一是國家元首刑事豁免權和外交豁免權;二是涉及法院的管轄權,也即國際法的管轄權。原則上,國際刑事管轄權一般分為屬地管轄(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國家對其領域內(包括飛機上及在公海上的輪船上)發生的犯罪有法律管轄權;屬人管轄(包括本國人在本國和外國的犯罪(Active personality jurisdiction)及外國人在外國和本國針對本國人的犯罪(Passive personality jurisdiction:);保護性管轄(protective principle)即國家對於那些被視為對該國根本利益構成犯罪的事項有法律管轄權;域外管轄(Extra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即國家對外國發生的針對本國的犯罪有法律管轄權;普遍管轄權(universal jurisdiction)亦即對於海盜、販賣奴隸、恐怖分子、戰爭、群體滅絕、反人類、酷刑及強制失蹤等國際犯罪,無論該犯罪發生在何國,也無論犯罪人的國籍,國家均有權利和義務對其行使管轄權。
一般刑事案件都是就被告原則,對江澤民而言,被告所在地中國法院才有管轄權。 第二是犯罪所在地原則,針對法輪功的犯罪所在地,大規模的犯罪在中國發生,主要的犯罪地也是在中國。但是現在法輪功學員,包括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已經遍布全世界,中共將迫害法輪功的犯罪行為也擴散到了全世界,在這個意義上說,它的犯罪地已經遍布全世界。因為中共通過其獨裁撐據的全部國家宣傳機器,諸如新華社及CCTV之類的,還有通過駐外國大使館和領事館對法輪功長期公然誹謗和迫害。所以它的犯罪地已擴散變成全球化了。有些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到了海外有的加入當地所在國成為外國公民,因此無論按屬地還是屬人原則,也使許多國家有對中共近害法輪功的犯罪有管轄權。
但更重要的是,因為犯下反人類罪,或群體滅絕罪,以及酷刑罪的罪犯,從國際人權法上講,他們將被視為人類的公敵。就像海盜是人類的公敵一樣,犯有上述國際罪行的人也是人類的公敵。既然是人類的公敵,任何一個國家的法院都有權也有義務管轄。
傳統的國際法的管轄權受嚴格的屬地屬人原則限制,但對國際犯罪依普遍管轄原則每個國家均有權管轄。普遍管轄權起源於針對海盜犯罪;1949年日內瓦戰爭法公約首次明確該原則,公約規定每個締約國有責任起訴或引渡任何嚴重違反公約的犯罪嫌疑人;不過,該公約僅限於國際戰爭引起的群體滅絕罪,戰爭罪和反人類罪,而對一國境內發生者不適用;1961年以色列依普遍管轄權起訴德國納粹高級官員Aldolf Eichmann ;1970年反恐怖劫機公約第4條;1973年禁止和懲罰種族隔離犯罪公約第4條;1979年反劫持人質公約第5條;1984年反酷刑公約第5條規定「各國政府應當起訴該國領域內發現的任何酷刑罪犯或將犯罪嫌疑人引渡給第三國審判」(requires states either to prosecute any suspected torturer found on their territory, regardless of where the torture took place, or to extradite the suspect to a country that will do so);1985年聯合國僱員人身安全公約第10條;2006年反強制失蹤公約第9條及美洲反強制失蹤公約第4條均確立了普遍管轄原則。1998年國際刑事法院的羅馬公約序言規定:該法院的管轄權是對各國法院管轄權的補充,因此,如果證明締約國法院對國際罪犯不能起訴或拒絕起訴,則國際刑事法院有管轄權;第4條規定:法院得依特殊協議對非締約國行使管轄權,亦即對非締約國發生的國際犯罪要有特殊協議,國際刑事法院才有管轄權;而且該法院只能審理2002年以後發生的犯罪,而且只能由檢察官而不能由受害人提起訴訟;因此各國法院的普遍管轄權仍有重大意義。
審理國際犯罪的法院分為三類:一是國際法院,例如1945年聯合國下屬的國際法院和1998年建立的國際刑事法院;但前者僅能管轄締約國,該院的管轄權屬自願管轄而非強制管轄,主要審理國家間的法律爭議,個人不能成為該法院的管轄對象;後者則得依特殊協議才能對非締約國行使管轄權,且有權審判個人犯罪者;二是由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授權組建的專門國際法庭,諸如1993年南斯拉夫國際法庭,1994年蘆旺達國際法庭,2008年柬普寨國際法庭;三是依普遍管轄原則對國際犯罪行使審判權的各國專門法院,迄今已有十六個國家實際行使過普遍管轄權包括:Australia, Austria, Belgium, Canada, Denmark, France, Finland, Germany, Mexico, Norway, The Netherlands, Spain, Senegal,Sweden, Switzerland, the United Kingdom, and the United States.
國際上行使普遍管轄權各國的做法有所不同,主要分為兩類,一是限制管轄,要求受害者必須是本國公民或與本國有密切聯繫,同時要求犯罪嫌疑人在本國領域內才能受理起訴;二是寬鬆管轄,不要求受害人是本國公民,也不以罪犯在本國領域內為立案受理的前提條件。
西班牙國家法院最為傑出。迄今已受理15起國際犯罪訴訟,但西班牙政府亦因此而受到國際上強大的政治經濟壓力,今年7月25日國會(待參議院批准)頒布了一項旨在限制行使普遍管轄權的新法規,要求受害人是西班牙公民,案件須西班牙有聯繫,同時要求犯罪嫌疑人必須在西班牙領域內才能受理。該法預計年底將生效,但依法律不能溯及既往的原則其應當不能約束業已立案的案件。
西班牙高等法院於2006年1月11日立案調查「支持西藏委員會」訴江澤民、李鵬及五名中共駐西藏軍官和安全部官員群體滅絕藏民案(涉及自1951年迄今屠殺和強制失蹤100餘萬西藏藏民),並於同年6月6日正式受理。同日中共指責西班牙法官調查中共群體滅絕西藏人是干涉中國內政並駁斥該指控「純屬捏造」;2008年3月Santiago Pedraz法官開始調查西藏群體滅絕案,Servimedia媒體報導:一個中共駐馬德里大使館官員公然威脅說:「如果Pedraz到中國將被逮捕並得到他應得的(懲罰)」。2009年5月,Santiago Pedraz法官正在審理針對江澤民、李鵬等七名中共名高官的制度性侵害藏民的指控,該著名案例使得西班牙國家法院成為各媒體頭版關注的對象,並使西班牙政府置於外國的壓力之下,中共粗暴地拒絕了Santiago Pedraz法官提出到中國調查這些被指控罪嫌的申請,中共政府公然威脅一旦該法官進入中國將立即被逮捕,中共外交部還警告西班牙政府:事關兩國良好的貿易關係利益,不要干涉中國內政或支持西藏分裂主義者。2009年11月16日Santiago Pedraz法官開始庭審程序,西班牙國家法院將質證查明事實以便確定是否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國家恐怖主義罪和酷刑罪指控江澤民、李鵬和另五名前駐西藏軍官與公全部高官。同日,中共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則駁斥道:反對任何對中國內政(包括西藏問題)的干涉。
從上述中共駐外使館官員及中共外交部官員,公然威脅要逮捕西班牙國家法院主審訴江、李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案的法官及使他得到應得的懲罰,足以證實中共外交官純屬國際法盲加流氓的貨色。因為西班牙國家法院的法官依國際法和西班牙法律辦案,既不違反西國法也不違反中國法律,中國政府憑什麼逮捕一個依法辦案的法官?!
法輪功訴江案顯然比支持西藏委員會訴江案進展更順利,前者業已正式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立案,後者尚在法庭質證階段。江案涉及三種罪行都屬公認的國際犯罪,因此從理論上講每個國家都有管轄權。如果西班牙國家法院真的終審裁判,認定江澤民等罪名成立,可以肯定其它國家將會有大量類似的起訴,凡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官員及六一零辦公室人員和警特都將面臨像西班牙法庭一樣的訴訟。中共的犯罪將會被全世界追究,所以這種法庭的判決,當然令所有的中共當權官員及人權惡棍,都會顫顫驚驚,無處可逃。
我認為西班牙國家法院受理訴江案有如下兩方面的重大意義。首先它在國際層面,會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因為國際社會對於中共迫害法輪功事件,經過法輪功群體十年來,向全世界各國政府、政要,民眾堅持不懈地講真相,使得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越來越多的被人們廣為知情。但很多人也就是知道一些皮毛,並不了解詳細的內容。但是如果被一個國家的法院正式以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的話,那就大不一樣了。可以肯定如果西班牙國家法院真的做出缺席判決,它一定會成為國際主流媒體的重大新聞。它會在國際上對於有效制止中共對法輪功繼續迫害,起到相當大的作用。
第二個方面的意義,既然西班牙國家法院正式受理案件,若又做出缺席審判的話,對喚醒中國大陸所民眾,了解中共迫害法輪功,中共的人權迫害的事實,同樣會起到很重大的作用。中共的防火牆是封堵不住這種信息的,國人知道真相越多,對中共政權的極權、專政、流氓暴政的本質就會認識越清楚。而國人對中共政權的極權、專制、流氓暴政本質認識清楚,正是終結中共專制暴政的前提條件。
我認為中國人,凡是知道真相的中國人,無一不希望早日終結中共極權專制流氓暴政。只有那些被洗腦、被欺騙的愚民到今天仍然認為中共執政好,誤以為唯有中共執政才能使中國經濟發展,使得中國變成強國,或者其他各種幻想,甚至包括一些民運人士,好些知識分子都還懷抱幻想,認為通過黨內民主,由中共主導,進行政治體制的改革,用改良漸進的方式來改變中國。
這種糊裡糊塗的想法其實僅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我認為通過西班牙國家法院審判江澤民等中共人權惡棍,案件事實真相的披露會起到一個很好的作用,就是使國人真正覺醒,對中共暴政的本質能夠有清醒的認識。這是西班牙法院審江案對喚醒中國大陸民眾的意義。
第三,我對西班牙國家法院審江案的預測。首先我認為江澤民、羅干、薄熙來、李長春和吳官正,他們不可能應訴,也絕對不敢應訴,也不會甚至不屑聘請律師抗辯。因為中共高官及當權集團基本上全部都是法盲,他們不但是中國法律的法盲,對國際法更是法盲,這不光是中共官員的問題,甚至中共暴政下國際法研究的研究人員很多人在某種意義上都是法盲。
這是中共明示或暗示設立的政治、法學研究禁區所致。國際人權法實際上在中國大陸迄仍然是中共惡黨人為設置障的禁區。例如,中共2005年5月在對我進行政治迫害的期間,就反覆強迫我「不再介入人權律師業務,不主辦或協助辦人權律師培訓,不為政治犯及法輪功辯護」!中國人權律師迄今受到中共暴政持續迫害打壓,表明中共仇視國際人權法的場絲毫未變。也就是說國際人權法研究,中國法學研究人員被捆住了手腳,不能突破中共設置的禁區。這是指專門的國際公法研究人員而言的。
一般的國際法專業學生和一般的法學院學生,他們實際上不學國際人權法,很可能根本沒有這個課程,有該課程也是限於非常小的範圍,而且小範圍的專業研究人員也都被限制死了,哪些可以研究、哪些不能研究都被中共划框框給划死了。
在中共一黨專制暴政下,中國大陸法學界所謂專家學者到今天為止,仍然持一種觀點,認為個人不能成為國際法的主體;認為國家元首豁免權是絕對的;認為外交豁免權是絕對的;認為外國法院無權受理象訴江案這種起訴其它國家的人的案件,因為這是干涉他國內政;認為主權高於人權。在這種環境下,在一個連法學專家群體,國際公法研究的群體都是這種非常落後,非常過時落伍的法學觀念,中共高官怎麼可能會有什麼法治及國際人權法的觀念呢?
這一切決定了江澤民等人權惡棍肯定不會答辯,也不會聘請律師抗辯;它既然不答辯,也不聘請律師抗辯,那西班牙法院是不是坐著乾等呢?肯定不是。它將按照法定程序走,答辯期六個星期屆滿,那它將繼續下一程序。
如果原、被告或其他訴訟當事人不尊重法庭,從法律上講,首先就構成藐視法庭罪。你若藐視法庭,那麼法庭除了有權依法懲處外,當然有權按照法定程序繼續審理,由於西班牙法律不允許缺席審判,它勢必要發出國際逮捕令,將罪犯強制帶到西班牙法庭接受審判。若法律認可缺席審判程序,就是一個缺席審理和缺席判決的問題。所以我預測這個案件很可能最後變成缺席審理和缺席判決。缺席審理和缺席判決生效后,具體執行涉及國際通緝令逮捕罪犯,把他們投到監獄里服刑。
比如判江澤民二十年徒刑。實際執行要實際控制他人身自由才有可能。一旦發布國際通緝逮捕令,客觀上就使江等罪犯根本就不敢出國,只能躲在中國大陸。因為他們一出國就面臨被相關國家刑警追捕的問題,一旦逮捕就會被引渡至西班牙受審最終投入監獄。
中共政權,從性質上看是一個極權專制流氓暴政,有關此點我已經做了系列充分論證。它同時還是一個最野蠻、最無恥、最殘暴的政權。我想舉幾個最典型的案例來說明這個問題。首先,為什麼說中共政權是古今中外最殘暴、最下流無恥的政權呢?
中共黨員張志新,因為反對毛澤東的文化大革命批評了毛澤東若干思想,為劉少奇鳴冤。由此她遭到了人類古今中外聞所未聞的一種酷刑。她在被執行死刑前,暴政當局首割斷她的喉管,然後再執行槍決。原因是害怕她在臨刑前呼喊「反動」口號,而且在她被槍決之前監獄當局故意安排重罪犯多次強姦致使她精神失常。據悉在張志新被執行這種殘暴野蠻的刑罰之前,遼寧省已經發生過三十多起類似的對政治犯刑前割喉的野蠻殘暴刑罰。
在五八年到六一年期間,中共偽稱做 「三年自然災害時期」,大量故意對勞教勞改的右派及政治犯,採用飢餓、勞累、勞役的方式,群體餓死滅絕了大批右派分子。甘肅省的夾邊溝右派勞改農場,3200多名右派被活活餓死累死近3000人,很多人的死亡,都是中共故意用這種非常野蠻殘暴的方式群體滅絕所致。
第三,法輪功群體受到的人權迫害,除了上述提及者外,遼寧馬三家教養院把18名女學員集體剝光,強行投入男犯人牢房,而且這種下流無恥野蠻殘暴致極的酷刑並非孤例。目前法輪功受到的迫害是全中國最大的人權迫害案,甚至在全世界都可能是最大的,最嚴重的人權迫害。(20世紀全球發生的著名群體滅絕案主要有:奧斯曼帝國對阿美尼亞人進行的群體滅絕(1915-1917),納粹德國對猶太人進行的群體滅絕(1939-1945),柬普寨的紅色高棉所犯大屠殺(1975-1978)薩達姆政權對伊拉克北部的the Kurds 人進行的種族滅絕(1988),南斯拉夫種族群體滅絕(1993),蘆旺達種族群體滅絕(1994),波斯尼亞內戰期間的屠殺(1995),蘇丹的達富爾發生的大屠(2003),中共對西藏藏民的群體滅絕(1951-2009)及中共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1999-2009)。除了迫害法輪功以外,中共對其他宗教的迫害,比如對一貫道的迫害,在1949年到1951年期間,中共對一貫道信眾採取了宗教滅絕政策。中共目前對家庭教會同樣極盡打壓迫害之能事。
儘管如此,海內外還有許多人,各國政府、政要、傳媒不相信。比如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被中共大規模活體盜賣的人類最新類型的群體滅絕罪惡,國際上還有很多人持懷疑,或否定態度,更不用說大陸的國民了,大陸的國民因為信息被封鎖,知道中共罪惡真相的人更少。諸如類似的中共酷刑罪行,我在前幾講中已經列舉了大量充分的證據論證。所以我認為中共暴政對中國人犯下了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是鐵板釘釘的客觀事實。
我認為西班牙國家法院正式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受理法輪功起訴江澤民等人權惡棍案,它會對徹底揭露中共的野蠻殘暴下流無恥滔天大罪,以及中共的恐怖、暴力、欺騙,都將在法院質證審理中被被指證、被確認,被判決,所以我認為訴江案是個具有劃時代重大歷史意義的案件,值得每個人關注。
謝謝各位收聽,下周再見。
2009年11月22日第194個反中共極權專制暴政爭自由人權民主絕食爭權抗暴民權運動日
2009年11月23日 星期一
聽眾朋友大家好,歡迎各位回到郭國汀評論。
最近在國際國內有諸多重大事件發生,其中郭泉博士因組黨被中共流氓枉法重判十年;賈甲以身作則打破中共極權恐怖;美國總統歐巴馬訪問中國;留學生英雄馮正虎八次闖關回國被非法拒絕,如今在日本東京機楊持續抗爭業已20餘日;人權律師江天勇被中共反覆嚴重騷擾;人權鬥士范亞峰被中共社科院開除公職;民運英雄張林欲出國養傷,民主鬥士李國濤欲出國均被中共軟禁;民運志士楊天水和王榮青均被中共監獄迫害成病危。上述每一個事件都值得評論。但是今天我想著重評論:西班牙法庭正式受理江澤民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及酷刑罪訴訟案。
我認為這個案件具有劃時代的重大意義。據悉西班牙國家法院正式受理了起訴江澤民、羅干、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這五名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法庭給與上述被告四到六周的抗辯期。換句話說,根據報道,我們可以推論,西班牙國家法院已經正式立案,而江澤民等五名罪犯(犯罪嫌疑人)將會接到通過外交途徑送達的包括20個問題的問卷,且必須在法定的六個星期內答辯,亦即提出書面答辯或委託律師抗辯。否則,這個法庭將發出國際通緝令,只要他們出現在任何與西班牙有引渡條約的國家均將被依法逮捕引渡,甚至可能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進行缺席審判,作出缺席判決。據稱西班牙法律禁止缺席審判,但是一旦他們出國被第三國逮捕,則很可能被引渡至西班牙受審。這個事件可以說是當今追訴中共有關的所有案件中最突出的一個。
目前全世界有三十幾個國家七十多個法庭已經受理或正在受理起訴江澤民等人權惡棍迫害法輪功的刑事和民事損害賠償案。但是西班牙國家法庭是第一個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正式受理起訴的,所以我認為此案具有劃時代的重大意義。
因為一旦簽發國際通緝、逮捕令,意味著這五個中共黨魁都是被依國際法初步認定的國際罪犯。本案從國際法上看涉及國際法基本原則、國際管轄權、普遍管轄權、國家元首刑事豁免權等要點,很值得國人關注:
首先,國際公法、國際法基本原則的重大發展與突破,在國際人權法上表現得最為顯著。傳統的國際法,亦即,國際公法的一項最重要的原則就是國家主權原則,而國家主權原則在傳統的國際公法上屬於首要原則。但是這項原則在國際人權法上已經有重大突破,在國際法理論界有一個流行的說法:人權高於主權。
人權高於主權原則,聽起來好像有探討餘地,但是如果國際人權法來看人權高於主權,這個原則的突破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因為人權是落實到每個國家的全部自然人,而國家主權是落實到國家,包括它的領土、領空等國家權利和責任。
歷史上國家元首和外交、領事官員,依傳統的國際法原則都具有外交豁免權和國家元首刑事豁免權。但是如果犯罪人所犯下的罪行屬於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或者酷刑罪,這些人將可能被例外。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國家的元首犯下了這些國際罪行,那麼他就可能喪失他的國家元首豁免權;外交官犯下了這種罪行,他也將喪失外交豁免權。儘管國際法院在2002年仍作出國家元首即使犯有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也仍應享有國家元首豁免權的認定。但西班牙國家法院1999年發出對智利前總統皮諾切逮捕令,2003年對賴比瑞亞前總統Charles Taylor發出逮捕令,近日據稱北朝鮮金正日也已受到國際逮捕令,表明國家元首豁免權並非絕對的,至少對於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除外。如果訴江案成立,那意味著在全世界各國均可以成立。
也就是說凡是犯下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的中共官員將無處可逃,我認為這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國際法最初出於十六世紀初,荷蘭的格勞秀斯寫了一本書叫《戰爭法》。在該書中,他首次提出國際法的一項最重要的原則,即國家主權原則,而且國際法僅調整國家之間的關係,個人不受國際法的調整。換句話說,個人無論是侵害者或是被侵害者,都不受國際法的制約。 至於外交和元首豁免權則是由國際習慣法確立的,主要是為保證國家間的正常交往所必需。
這個原則一直持續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在紐倫堡國際法庭審判德國納粹戰犯,在東京國際法庭審判日本戰犯,在這兩個國際法庭審判中確立了一個原則,就是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和戰爭罪的罪犯不能免受懲罰而不受審判。這個原則在國際法上早已確立,但是在中國卻從來沒有實現過。因為中國真正意義上的罪犯,亦即中共高官及中共黨魁基本上都是真正的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的國際罪犯。
西班牙國家法院受理的訴江案為什麼說具有劃時代意義呢?因為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及胡錦濤,之所以如此胡作非為濫殺政治犯,血洗天安門,迫害法輪功,鎮壓家庭教會,活體盜賣法輪功信眾人體器官,原因之一是因為他們根本就不認為自己在犯罪,迄今以內政為由胡作非為認為他國管不著。事實上宗教滅絕、文化滅絕及種族滅絕,都構成群體滅絕罪,中共在西藏也犯下了群體滅絕、反人類和酷刑罪,西班牙國家法院早在2006年也正式受理了西藏之友起訴中共及江澤民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
鎮壓法輪功群體中共採取「經濟上搞跨,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的政策,酷刑至死3320人,數十萬學員關入勞教,數千人關入精神病院迫害,成千上萬學員的人體器官被中共活體盜賣,這些足以構成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中共對新疆維吾爾族和西藏藏族宗教文化的滅絕政策,也都構成群體滅絕罪。國際人權法,實際上早就確立海盜、販賣奴隸、群體滅絕、反人類、酷刑、戰爭及強制失蹤均屬國際犯罪,而非一國內政。由於受中共黨控教育體制的制約,導致中國大陸的法學研究嚴重落後與脫節。
中共官方法學界,甚至迄今不承認國際人權法的基本原則,不承認個人可以成為國際法的主體,否定人權高於主權的原則。
該案如果江澤民等五位中共黨魁拒絕答辯、可以預料中共肯定不敢抗辯。假設六個星期答辯期滿,江澤民等犯罪嫌疑人拒絕答辯,從法律上看,將被推定他放棄答辯權。在這種情況下有兩種可能,一是西班牙法院可能為其指定辯護律師為他辯護;二是法庭因被告藐視法庭不為其指定國家公派律師,而是由西班牙國家法院主審法官直接簽發國際逮捕令,只要江等犯罪嫌疑人出國到任何與西班牙有引渡條約的國家都將被逮捕並引渡到西班牙受審。無論哪一種情況,江澤民等罪嫌都面臨被西班牙國家法院,按照國際法、國際人權法的原則精神初步判定為國際罪犯,儘管最終判決要待引渡成功后才能進行,因為西班牙法律不允許缺席審判。
這個後果雖然對江澤民等罪嫌的人身無法直接制約,但是從法律意義上講,等於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罪行由國際社會的一個國家法院依國際上作出的正式法律認定。此前,袁紅冰教授曾經在2005年7月,由民間組建的一個審批中共委員會授權任命袁紅冰任審判江澤民的大法官。 起訴的罪名也是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起訴不是由公訴人提出,而是由受害人直接起訴。而該審判江澤民等罪犯的悉尼國際法庭,是由民間組成審判中共委員會授權組建,畢竟不是傳統意義正式法庭作出的立案以及判決,由於其不具備國家強制力,其發的相關法律文件,不易被國際社會承認,所以在這個意義上,西班牙國家法院的立案是一個歷史性的突破。
如果西班牙法律允許缺席審判,法庭根據江澤民拒絕答辯,由法庭為他指定公設律師辯護;或江澤民放棄答辯權法庭不為其指定公派律師,法院經過缺席審理,控方指控的初步證據就會變成終結性證據。本來按正常法律程序所有的證據,包括證人證言、書證、物證、視聽材料,都要經過法庭控辯雙方的交叉質證,經過雙方充分的辯論、質疑、質證,法官才能根據證據規則決定採信與否。由於被告,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放棄抗辯,這種情況下,法院就將根據案件缺席審理的情況,直接做出有利於控方的判決。換句話說江澤民等罪嫌將承受絕對不利的判決結果,喪失他所有的權利,包括國家元首豁免權及外交豁免權。
訴江案從國際法上看,涉及兩個問題,一是國家元首刑事豁免權和外交豁免權;二是涉及法院的管轄權,也即國際法的管轄權。原則上,國際刑事管轄權一般分為屬地管轄(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國家對其領域內(包括飛機上及在公海上的輪船上)發生的犯罪有法律管轄權;屬人管轄(包括本國人在本國和外國的犯罪(Active personality jurisdiction)及外國人在外國和本國針對本國人的犯罪(Passive personality jurisdiction:);保護性管轄(protective principle)即國家對於那些被視為對該國根本利益構成犯罪的事項有法律管轄權;域外管轄(Extra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即國家對外國發生的針對本國的犯罪有法律管轄權;普遍管轄權(universal jurisdiction)亦即對於海盜、販賣奴隸、恐怖分子、戰爭、群體滅絕、反人類、酷刑及強制失蹤等國際犯罪,無論該犯罪發生在何國,也無論犯罪人的國籍,國家均有權利和義務對其行使管轄權。
一般刑事案件都是就被告原則,對江澤民而言,被告所在地中國法院才有管轄權。 第二是犯罪所在地原則,針對法輪功的犯罪所在地,大規模的犯罪在中國發生,主要的犯罪地也是在中國。但是現在法輪功學員,包括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已經遍布全世界,中共將迫害法輪功的犯罪行為也擴散到了全世界,在這個意義上說,它的犯罪地已經遍布全世界。因為中共通過其獨裁撐據的全部國家宣傳機器,諸如新華社及CCTV之類的,還有通過駐外國大使館和領事館對法輪功長期公然誹謗和迫害。所以它的犯罪地已擴散變成全球化了。有些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到了海外有的加入當地所在國成為外國公民,因此無論按屬地還是屬人原則,也使許多國家有對中共近害法輪功的犯罪有管轄權。
但更重要的是,因為犯下反人類罪,或群體滅絕罪,以及酷刑罪的罪犯,從國際人權法上講,他們將被視為人類的公敵。就像海盜是人類的公敵一樣,犯有上述國際罪行的人也是人類的公敵。既然是人類的公敵,任何一個國家的法院都有權也有義務管轄。
傳統的國際法的管轄權受嚴格的屬地屬人原則限制,但對國際犯罪依普遍管轄原則每個國家均有權管轄。普遍管轄權起源於針對海盜犯罪;1949年日內瓦戰爭法公約首次明確該原則,公約規定每個締約國有責任起訴或引渡任何嚴重違反公約的犯罪嫌疑人;不過,該公約僅限於國際戰爭引起的群體滅絕罪,戰爭罪和反人類罪,而對一國境內發生者不適用;1961年以色列依普遍管轄權起訴德國納粹高級官員Aldolf Eichmann ;1970年反恐怖劫機公約第4條;1973年禁止和懲罰種族隔離犯罪公約第4條;1979年反劫持人質公約第5條;1984年反酷刑公約第5條規定「各國政府應當起訴該國領域內發現的任何酷刑罪犯或將犯罪嫌疑人引渡給第三國審判」(requires states either to prosecute any suspected torturer found on their territory, regardless of where the torture took place, or to extradite the suspect to a country that will do so);1985年聯合國僱員人身安全公約第10條;2006年反強制失蹤公約第9條及美洲反強制失蹤公約第4條均確立了普遍管轄原則。1998年國際刑事法院的羅馬公約序言規定:該法院的管轄權是對各國法院管轄權的補充,因此,如果證明締約國法院對國際罪犯不能起訴或拒絕起訴,則國際刑事法院有管轄權;第4條規定:法院得依特殊協議對非締約國行使管轄權,亦即對非締約國發生的國際犯罪要有特殊協議,國際刑事法院才有管轄權;而且該法院只能審理2002年以後發生的犯罪,而且只能由檢察官而不能由受害人提起訴訟;因此各國法院的普遍管轄權仍有重大意義。
審理國際犯罪的法院分為三類:一是國際法院,例如1945年聯合國下屬的國際法院和1998年建立的國際刑事法院;但前者僅能管轄締約國,該院的管轄權屬自願管轄而非強制管轄,主要審理國家間的法律爭議,個人不能成為該法院的管轄對象;後者則得依特殊協議才能對非締約國行使管轄權,且有權審判個人犯罪者;二是由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授權組建的專門國際法庭,諸如1993年南斯拉夫國際法庭,1994年蘆旺達國際法庭,2008年柬普寨國際法庭;三是依普遍管轄原則對國際犯罪行使審判權的各國專門法院,迄今已有十六個國家實際行使過普遍管轄權包括:Australia, Austria, Belgium, Canada, Denmark, France, Finland, Germany, Mexico, Norway, The Netherlands, Spain, Senegal,Sweden, Switzerland, the United Kingdom, and the United States.
國際上行使普遍管轄權各國的做法有所不同,主要分為兩類,一是限制管轄,要求受害者必須是本國公民或與本國有密切聯繫,同時要求犯罪嫌疑人在本國領域內才能受理起訴;二是寬鬆管轄,不要求受害人是本國公民,也不以罪犯在本國領域內為立案受理的前提條件。
西班牙國家法院最為傑出。迄今已受理15起國際犯罪訴訟,但西班牙政府亦因此而受到國際上強大的政治經濟壓力,今年7月25日國會(待參議院批准)頒布了一項旨在限制行使普遍管轄權的新法規,要求受害人是西班牙公民,案件須西班牙有聯繫,同時要求犯罪嫌疑人必須在西班牙領域內才能受理。該法預計年底將生效,但依法律不能溯及既往的原則其應當不能約束業已立案的案件。
西班牙高等法院於2006年1月11日立案調查「支持西藏委員會」訴江澤民、李鵬及五名中共駐西藏軍官和安全部官員群體滅絕藏民案(涉及自1951年迄今屠殺和強制失蹤100餘萬西藏藏民),並於同年6月6日正式受理。同日中共指責西班牙法官調查中共群體滅絕西藏人是干涉中國內政並駁斥該指控「純屬捏造」;2008年3月Santiago Pedraz法官開始調查西藏群體滅絕案,Servimedia媒體報導:一個中共駐馬德里大使館官員公然威脅說:「如果Pedraz到中國將被逮捕並得到他應得的(懲罰)」。2009年5月,Santiago Pedraz法官正在審理針對江澤民、李鵬等七名中共名高官的制度性侵害藏民的指控,該著名案例使得西班牙國家法院成為各媒體頭版關注的對象,並使西班牙政府置於外國的壓力之下,中共粗暴地拒絕了Santiago Pedraz法官提出到中國調查這些被指控罪嫌的申請,中共政府公然威脅一旦該法官進入中國將立即被逮捕,中共外交部還警告西班牙政府:事關兩國良好的貿易關係利益,不要干涉中國內政或支持西藏分裂主義者。2009年11月16日Santiago Pedraz法官開始庭審程序,西班牙國家法院將質證查明事實以便確定是否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國家恐怖主義罪和酷刑罪指控江澤民、李鵬和另五名前駐西藏軍官與公全部高官。同日,中共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則駁斥道:反對任何對中國內政(包括西藏問題)的干涉。
從上述中共駐外使館官員及中共外交部官員,公然威脅要逮捕西班牙國家法院主審訴江、李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案的法官及使他得到應得的懲罰,足以證實中共外交官純屬國際法盲加流氓的貨色。因為西班牙國家法院的法官依國際法和西班牙法律辦案,既不違反西國法也不違反中國法律,中國政府憑什麼逮捕一個依法辦案的法官?!
法輪功訴江案顯然比支持西藏委員會訴江案進展更順利,前者業已正式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立案,後者尚在法庭質證階段。江案涉及三種罪行都屬公認的國際犯罪,因此從理論上講每個國家都有管轄權。如果西班牙國家法院真的終審裁判,認定江澤民等罪名成立,可以肯定其它國家將會有大量類似的起訴,凡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官員及六一零辦公室人員和警特都將面臨像西班牙法庭一樣的訴訟。中共的犯罪將會被全世界追究,所以這種法庭的判決,當然令所有的中共當權官員及人權惡棍,都會顫顫驚驚,無處可逃。
我認為西班牙國家法院受理訴江案有如下兩方面的重大意義。首先它在國際層面,會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因為國際社會對於中共迫害法輪功事件,經過法輪功群體十年來,向全世界各國政府、政要,民眾堅持不懈地講真相,使得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越來越多的被人們廣為知情。但很多人也就是知道一些皮毛,並不了解詳細的內容。但是如果被一個國家的法院正式以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的話,那就大不一樣了。可以肯定如果西班牙國家法院真的做出缺席判決,它一定會成為國際主流媒體的重大新聞。它會在國際上對於有效制止中共對法輪功繼續迫害,起到相當大的作用。
第二個方面的意義,既然西班牙國家法院正式受理案件,若又做出缺席審判的話,對喚醒中國大陸所民眾,了解中共迫害法輪功,中共的人權迫害的事實,同樣會起到很重大的作用。中共的防火牆是封堵不住這種信息的,國人知道真相越多,對中共政權的極權、專政、流氓暴政的本質就會認識越清楚。而國人對中共政權的極權、專制、流氓暴政本質認識清楚,正是終結中共專制暴政的前提條件。
我認為中國人,凡是知道真相的中國人,無一不希望早日終結中共極權專制流氓暴政。只有那些被洗腦、被欺騙的愚民到今天仍然認為中共執政好,誤以為唯有中共執政才能使中國經濟發展,使得中國變成強國,或者其他各種幻想,甚至包括一些民運人士,好些知識分子都還懷抱幻想,認為通過黨內民主,由中共主導,進行政治體制的改革,用改良漸進的方式來改變中國。
這種糊裡糊塗的想法其實僅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我認為通過西班牙國家法院審判江澤民等中共人權惡棍,案件事實真相的披露會起到一個很好的作用,就是使國人真正覺醒,對中共暴政的本質能夠有清醒的認識。這是西班牙法院審江案對喚醒中國大陸民眾的意義。
第三,我對西班牙國家法院審江案的預測。首先我認為江澤民、羅干、薄熙來、李長春和吳官正,他們不可能應訴,也絕對不敢應訴,也不會甚至不屑聘請律師抗辯。因為中共高官及當權集團基本上全部都是法盲,他們不但是中國法律的法盲,對國際法更是法盲,這不光是中共官員的問題,甚至中共暴政下國際法研究的研究人員很多人在某種意義上都是法盲。
這是中共明示或暗示設立的政治、法學研究禁區所致。國際人權法實際上在中國大陸迄仍然是中共惡黨人為設置障的禁區。例如,中共2005年5月在對我進行政治迫害的期間,就反覆強迫我「不再介入人權律師業務,不主辦或協助辦人權律師培訓,不為政治犯及法輪功辯護」!中國人權律師迄今受到中共暴政持續迫害打壓,表明中共仇視國際人權法的場絲毫未變。也就是說國際人權法研究,中國法學研究人員被捆住了手腳,不能突破中共設置的禁區。這是指專門的國際公法研究人員而言的。
一般的國際法專業學生和一般的法學院學生,他們實際上不學國際人權法,很可能根本沒有這個課程,有該課程也是限於非常小的範圍,而且小範圍的專業研究人員也都被限制死了,哪些可以研究、哪些不能研究都被中共划框框給划死了。
在中共一黨專制暴政下,中國大陸法學界所謂專家學者到今天為止,仍然持一種觀點,認為個人不能成為國際法的主體;認為國家元首豁免權是絕對的;認為外交豁免權是絕對的;認為外國法院無權受理象訴江案這種起訴其它國家的人的案件,因為這是干涉他國內政;認為主權高於人權。在這種環境下,在一個連法學專家群體,國際公法研究的群體都是這種非常落後,非常過時落伍的法學觀念,中共高官怎麼可能會有什麼法治及國際人權法的觀念呢?
這一切決定了江澤民等人權惡棍肯定不會答辯,也不會聘請律師抗辯;它既然不答辯,也不聘請律師抗辯,那西班牙法院是不是坐著乾等呢?肯定不是。它將按照法定程序走,答辯期六個星期屆滿,那它將繼續下一程序。
如果原、被告或其他訴訟當事人不尊重法庭,從法律上講,首先就構成藐視法庭罪。你若藐視法庭,那麼法庭除了有權依法懲處外,當然有權按照法定程序繼續審理,由於西班牙法律不允許缺席審判,它勢必要發出國際逮捕令,將罪犯強制帶到西班牙法庭接受審判。若法律認可缺席審判程序,就是一個缺席審理和缺席判決的問題。所以我預測這個案件很可能最後變成缺席審理和缺席判決。缺席審理和缺席判決生效后,具體執行涉及國際通緝令逮捕罪犯,把他們投到監獄里服刑。
比如判江澤民二十年徒刑。實際執行要實際控制他人身自由才有可能。一旦發布國際通緝逮捕令,客觀上就使江等罪犯根本就不敢出國,只能躲在中國大陸。因為他們一出國就面臨被相關國家刑警追捕的問題,一旦逮捕就會被引渡至西班牙受審最終投入監獄。
中共政權,從性質上看是一個極權專制流氓暴政,有關此點我已經做了系列充分論證。它同時還是一個最野蠻、最無恥、最殘暴的政權。我想舉幾個最典型的案例來說明這個問題。首先,為什麼說中共政權是古今中外最殘暴、最下流無恥的政權呢?
中共黨員張志新,因為反對毛澤東的文化大革命批評了毛澤東若干思想,為劉少奇鳴冤。由此她遭到了人類古今中外聞所未聞的一種酷刑。她在被執行死刑前,暴政當局首割斷她的喉管,然後再執行槍決。原因是害怕她在臨刑前呼喊「反動」口號,而且在她被槍決之前監獄當局故意安排重罪犯多次強姦致使她精神失常。據悉在張志新被執行這種殘暴野蠻的刑罰之前,遼寧省已經發生過三十多起類似的對政治犯刑前割喉的野蠻殘暴刑罰。
在五八年到六一年期間,中共偽稱做 「三年自然災害時期」,大量故意對勞教勞改的右派及政治犯,採用飢餓、勞累、勞役的方式,群體餓死滅絕了大批右派分子。甘肅省的夾邊溝右派勞改農場,3200多名右派被活活餓死累死近3000人,很多人的死亡,都是中共故意用這種非常野蠻殘暴的方式群體滅絕所致。
第三,法輪功群體受到的人權迫害,除了上述提及者外,遼寧馬三家教養院把18名女學員集體剝光,強行投入男犯人牢房,而且這種下流無恥野蠻殘暴致極的酷刑並非孤例。目前法輪功受到的迫害是全中國最大的人權迫害案,甚至在全世界都可能是最大的,最嚴重的人權迫害。(20世紀全球發生的著名群體滅絕案主要有:奧斯曼帝國對阿美尼亞人進行的群體滅絕(1915-1917),納粹德國對猶太人進行的群體滅絕(1939-1945),柬普寨的紅色高棉所犯大屠殺(1975-1978)薩達姆政權對伊拉克北部的the Kurds 人進行的種族滅絕(1988),南斯拉夫種族群體滅絕(1993),蘆旺達種族群體滅絕(1994),波斯尼亞內戰期間的屠殺(1995),蘇丹的達富爾發生的大屠(2003),中共對西藏藏民的群體滅絕(1951-2009)及中共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1999-2009)。除了迫害法輪功以外,中共對其他宗教的迫害,比如對一貫道的迫害,在1949年到1951年期間,中共對一貫道信眾採取了宗教滅絕政策。中共目前對家庭教會同樣極盡打壓迫害之能事。
儘管如此,海內外還有許多人,各國政府、政要、傳媒不相信。比如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被中共大規模活體盜賣的人類最新類型的群體滅絕罪惡,國際上還有很多人持懷疑,或否定態度,更不用說大陸的國民了,大陸的國民因為信息被封鎖,知道中共罪惡真相的人更少。諸如類似的中共酷刑罪行,我在前幾講中已經列舉了大量充分的證據論證。所以我認為中共暴政對中國人犯下了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是鐵板釘釘的客觀事實。
我認為西班牙國家法院正式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受理法輪功起訴江澤民等人權惡棍案,它會對徹底揭露中共的野蠻殘暴下流無恥滔天大罪,以及中共的恐怖、暴力、欺騙,都將在法院質證審理中被被指證、被確認,被判決,所以我認為訴江案是個具有劃時代重大歷史意義的案件,值得每個人關注。
謝謝各位收聽,下周再見。
2009年11月22日第194個反中共極權專制暴政爭自由人權民主絕食爭權抗暴民權運動日
Re: 郭國汀論辯法輪功
今於是我的第九個「七人接力絕食抗暴日」。
近期一批不入流的共特加緊了對本律師的污衊造謠誹謗,旨在名譽上搞臭。我歷來對共特採取不理采它的策略。但此篇《郭國汀,法輪功分子之傀儡也》指責 本律師「肯定是法輪功給了你很多錢,你甘願為他們做事,當他們的傀儡。」作者叫做「分子運動」,似乎是個對法輪功精神運動知之不多的留學生,而持此種事不 關已,然而多少有點麻木不仁愚味自私心態的國人還不少,因此有必要將我為什麼為法輪功辯護的真實心聲公之於眾,我為法輪功辯護完全出於自已的良知,及對法 輪功的大量研究深入了解,大體上經歷了五個階段:
一、事不關已,無動於衷
我是1999年7月20日中共公開鎮后才首次知道法輪功。當時中國所有的媒體,電視,報紙,廣播整天狂轟爛炸一邊倒攻擊批判抹黑法輪功。歷史經驗告訴我, 中共鎮壓法輪功性質與文革並無兩樣。不但勞民傷財而且損人不利已。但因事不關已,我未太關注法輪功受迫害的事實。
二、私下批評中共勞民傷財的鎮壓法輪功的愚民政策
2001年2月15日,因讀《百姓信報》兩則消息:「萬人批判法輪功」。及遼寧省將法輪功練功者強制關入所謂「學校」進行強制教育!因而在當天的日記:《有感於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教育》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做法提出批評。
「 堂堂執政黨卻對一個練功團體如臨大敵未免可笑可悲可憐。報紙說法輪功導致全國700餘人死亡,吾對此深表懷疑,報紙新聞之虛假早已喪失公信力,為批判上頭既定對象,什麼手段使不出來呢?
說其反科學,迷信愚昧等,吾以為問題不在於法輪功是否科學,是否迷信和愚昧,任何宗教本身談不上科學,自然科學不可能證明宗教,但決不等於宗教就是迷信, 更不等於愚昧。問題在於國民的信仰自由,言論思想自由受到了何等踐踏。報上報導某協會萬人批判法輪功,這才是真正的愚昧無知之舉。這實質上是四九年以來眾 多勞民傷財禍國殃民的政治運動的翻版,與文革大批判有何兩樣?公正的批判應當允許雙方自由辯論,一邊倒的所謂批判,歷史的經驗證明十有十二是錯的。 當權者黔驢技窮已到了何等荒唐地步?!
當局採取鎮壓、封殺、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跨的手段對付法輪功,可憐可嘆更可悲。堂堂執政黨,無能霸道至此種地步,是誰賦予其獨裁權力,武斷地認定其為邪教?其實當權者真正害怕的是法輪功的群眾基礎,怕其動搖了其獨裁一統天下的權力基礎。
有神論與無神論實在是每個人的信仰問題,也是受全世界所有國家的憲法保護的基本人權。世界上高級知識分子信神者大 有人在,有許多自然科學家,物理學鉅子均信仰上帝,表明信仰決非迷信,而是人生價值的自由選擇。人的一生苦多樂少,精神上的苦惱遠甚於肉體上的痛苦。而堅 定虔誠的宗教信徒往往在精神上過著幸福滿足快樂的人生,他們樂於助人,心地善良,博愛仁慈,道德高尚。信仰具有神奇的力量,虔誠的宗教信徒如有神助,無論 在家庭還是事業上皆能取得遠比無神論者大得多的成就。吾堅決反對對任何宗教採取專制鎮壓手段打擊迫害。 如此不講理的手段實乃自掘墳墓,CCP不是被國人打倒,而是被歷史的自然規律打倒,被其自身的無知無德愚昧打倒。如果任由此種胡作非為,以種種借口剝奪公民 的宗教信仰自由,強制剝奪人們的思想言論自由,甚至人身自由,那麼,每個中國人最後都會沒有任何自由。」
三、公開批評中共禍國殃民的鎮壓法輪功政策
2003年2月始,我在中國律師網上數次公開批評中共鎮壓法輪功的禍國殃民的愚民政策,並於2003年6月30日公開發表《我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
四、公開作為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和代理律師
2004年7月受理黃雄失蹤案;隨後受理了瞿延來,陳光輝,雷江濤,吳愛中,張惠等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案件。為辦好這些案件,我系統地研讀了四百余篇 有關法輪功正反兩方面的文章。同時通讀了《轉法輪》及李洪志在各法會上的講話;精讀了《靜水流深》《超越生死》主人公曾錚和王玉芝的不幸而生動真實的遭 遇,使我更進一步認清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殘暴和慘無人道;而瞿延來,陳光輝感人至深的事績,使我對法輪功學員聖徒般的情懷肅然起敬。此外,我還深入研究了 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論證了中共鎮壓法輪功的非法悖理無道。
2005年2月8日,因歷時90天先後四次申請會見瞿延來,被上海監獄當局非法無理拒絕,我被迫公開發表《百無一用是中國律師》,將中共法外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公之於眾,揭露了中共極權專制暴政的真相 。
該兩篇文章直接導致中共當局不惜公然採取流氓手段非法強行剝奪了本律師的執業權。因為鎮壓法輪功之舉業已成為中共走向滅亡的轉折點,中共已將法輪功視為頭號敵人,害怕中國律師群起為之抗辯,因而試圖將一切反抗力量撲滅在萌芽狀態。
五、全面深入研究法輪功併為之全面抗辯
正是在實際接觸眾多法輪功學員后,使我對真實的法輪功有入深入細緻的了解。瞿延來是我首個了解的法輪功信徒,從他身上體現出的聖徒般的情懷,使我對法輪功 從單純的法律權利抗辯,進而渴望了解法輪功到底是什麼?竟能令一個各方面極為傑出的高材生為信仰自由權不惜以生命為代價絕食絕水780天!他的慈母同樣給 我留下了深刻的良好印象,她始終關心辯護律師的安危,完全沒有對我受案三個月竟連會見都做不到的「無能」實加任何壓力;北大才女曾錚的親身經歷,
近期一批不入流的共特加緊了對本律師的污衊造謠誹謗,旨在名譽上搞臭。我歷來對共特採取不理采它的策略。但此篇《郭國汀,法輪功分子之傀儡也》指責 本律師「肯定是法輪功給了你很多錢,你甘願為他們做事,當他們的傀儡。」作者叫做「分子運動」,似乎是個對法輪功精神運動知之不多的留學生,而持此種事不 關已,然而多少有點麻木不仁愚味自私心態的國人還不少,因此有必要將我為什麼為法輪功辯護的真實心聲公之於眾,我為法輪功辯護完全出於自已的良知,及對法 輪功的大量研究深入了解,大體上經歷了五個階段:
一、事不關已,無動於衷
我是1999年7月20日中共公開鎮后才首次知道法輪功。當時中國所有的媒體,電視,報紙,廣播整天狂轟爛炸一邊倒攻擊批判抹黑法輪功。歷史經驗告訴我, 中共鎮壓法輪功性質與文革並無兩樣。不但勞民傷財而且損人不利已。但因事不關已,我未太關注法輪功受迫害的事實。
二、私下批評中共勞民傷財的鎮壓法輪功的愚民政策
2001年2月15日,因讀《百姓信報》兩則消息:「萬人批判法輪功」。及遼寧省將法輪功練功者強制關入所謂「學校」進行強制教育!因而在當天的日記:《有感於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教育》對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做法提出批評。
「 堂堂執政黨卻對一個練功團體如臨大敵未免可笑可悲可憐。報紙說法輪功導致全國700餘人死亡,吾對此深表懷疑,報紙新聞之虛假早已喪失公信力,為批判上頭既定對象,什麼手段使不出來呢?
說其反科學,迷信愚昧等,吾以為問題不在於法輪功是否科學,是否迷信和愚昧,任何宗教本身談不上科學,自然科學不可能證明宗教,但決不等於宗教就是迷信, 更不等於愚昧。問題在於國民的信仰自由,言論思想自由受到了何等踐踏。報上報導某協會萬人批判法輪功,這才是真正的愚昧無知之舉。這實質上是四九年以來眾 多勞民傷財禍國殃民的政治運動的翻版,與文革大批判有何兩樣?公正的批判應當允許雙方自由辯論,一邊倒的所謂批判,歷史的經驗證明十有十二是錯的。 當權者黔驢技窮已到了何等荒唐地步?!
當局採取鎮壓、封殺、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跨的手段對付法輪功,可憐可嘆更可悲。堂堂執政黨,無能霸道至此種地步,是誰賦予其獨裁權力,武斷地認定其為邪教?其實當權者真正害怕的是法輪功的群眾基礎,怕其動搖了其獨裁一統天下的權力基礎。
有神論與無神論實在是每個人的信仰問題,也是受全世界所有國家的憲法保護的基本人權。世界上高級知識分子信神者大 有人在,有許多自然科學家,物理學鉅子均信仰上帝,表明信仰決非迷信,而是人生價值的自由選擇。人的一生苦多樂少,精神上的苦惱遠甚於肉體上的痛苦。而堅 定虔誠的宗教信徒往往在精神上過著幸福滿足快樂的人生,他們樂於助人,心地善良,博愛仁慈,道德高尚。信仰具有神奇的力量,虔誠的宗教信徒如有神助,無論 在家庭還是事業上皆能取得遠比無神論者大得多的成就。吾堅決反對對任何宗教採取專制鎮壓手段打擊迫害。 如此不講理的手段實乃自掘墳墓,CCP不是被國人打倒,而是被歷史的自然規律打倒,被其自身的無知無德愚昧打倒。如果任由此種胡作非為,以種種借口剝奪公民 的宗教信仰自由,強制剝奪人們的思想言論自由,甚至人身自由,那麼,每個中國人最後都會沒有任何自由。」
三、公開批評中共禍國殃民的鎮壓法輪功政策
2003年2月始,我在中國律師網上數次公開批評中共鎮壓法輪功的禍國殃民的愚民政策,並於2003年6月30日公開發表《我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
四、公開作為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和代理律師
2004年7月受理黃雄失蹤案;隨後受理了瞿延來,陳光輝,雷江濤,吳愛中,張惠等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案件。為辦好這些案件,我系統地研讀了四百余篇 有關法輪功正反兩方面的文章。同時通讀了《轉法輪》及李洪志在各法會上的講話;精讀了《靜水流深》《超越生死》主人公曾錚和王玉芝的不幸而生動真實的遭 遇,使我更進一步認清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殘暴和慘無人道;而瞿延來,陳光輝感人至深的事績,使我對法輪功學員聖徒般的情懷肅然起敬。此外,我還深入研究了 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論證了中共鎮壓法輪功的非法悖理無道。
2005年2月8日,因歷時90天先後四次申請會見瞿延來,被上海監獄當局非法無理拒絕,我被迫公開發表《百無一用是中國律師》,將中共法外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公之於眾,揭露了中共極權專制暴政的真相 。
該兩篇文章直接導致中共當局不惜公然採取流氓手段非法強行剝奪了本律師的執業權。因為鎮壓法輪功之舉業已成為中共走向滅亡的轉折點,中共已將法輪功視為頭號敵人,害怕中國律師群起為之抗辯,因而試圖將一切反抗力量撲滅在萌芽狀態。
五、全面深入研究法輪功併為之全面抗辯
正是在實際接觸眾多法輪功學員后,使我對真實的法輪功有入深入細緻的了解。瞿延來是我首個了解的法輪功信徒,從他身上體現出的聖徒般的情懷,使我對法輪功 從單純的法律權利抗辯,進而渴望了解法輪功到底是什麼?竟能令一個各方面極為傑出的高材生為信仰自由權不惜以生命為代價絕食絕水780天!他的慈母同樣給 我留下了深刻的良好印象,她始終關心辯護律師的安危,完全沒有對我受案三個月竟連會見都做不到的「無能」實加任何壓力;北大才女曾錚的親身經歷,
Re: 郭國汀論辯法輪功
郭國汀:法輪功真相之我見
作者:郭國汀
【大紀元10月25日訊】筆者近年來作為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對法輪功的理論與實踐,相關案例,功法,正反兩方面的文章作了大量調查研究,同時實際接觸了眾多法輪功修鍊者。我的結論乃是:法輪功決非所謂X教組織。法輪功是一種有神論信仰,也是一種根源於中華文化源遠流長的氣功修鍊。修鍊法輪功充分的事實證明對修鍊者的身心健康,提升人們的道德水準確有神奇功效。作為一種氣功修鍊,其強調提高心性,倡導人們說真話,向善,做好人,實質是一種有利身心健康的有神論信仰。使人們有精神追求心靈安寧,其核心是使人通過修心養性開功開悟達到返本歸真的最終目的。法輪功業已成為中國民眾爭自由、民主、人權和平抗暴精神運動的中堅力量,法輪功是中華民族復興的希望。
我認為法輪功對國家民族百利而無一害。目前法輪功已洪傳全世界78個國家和地區,《轉法輪》及其他數十種法輪功參考書,皆被譯成30餘種文字,獲得全世界一千余種褒獎,受到全世界人民的歡迎,唯在中國受到中共瘋狂非法悖理鎮壓,即是明證。我接觸過很多法輪功學員,總體上言:他們都是很善良的人,樂於助人,懂禮儀,十分自信樂觀,富有活力,精力充沛,做事認真細緻負責,有許多學員是很優秀的人,智商,文化水準非常高,學員整體道德水平很高。出國后,我特意與不少白人法輪功學員交談,他們均真誠信仰法輪功,認為法輪功改變了他們的一生,知道了人生的意義和價值,對李洪志先生懷著發自內心的敬仰。我認為:法輪功實際上在弘揚中華文化,為中國人贏得國際聲譽,與中共官方的強制欺騙宣傳完全相反。
法輪功學員在全球範圍內面對中共蠻橫無理殘暴至極的瘋狂打壓,堅持六年的和平抗暴維權精神運動,可歌歌泣。法輪功業已成為中國人爭自由民主人權和平抗暴運動的中堅力量,我認為法輪功已經成為中華民族復興的希望。
國內外還有不少人,包括律師、法官、知識份子、醫生、科學家等對法輪功有種莫名的恐懼、憎恨或輕視。根源在於長期黨文化無神論教育加之受到中共無孔不入的故意抹黑法輪功欺騙性宣傳的欺騙,對真實的法輪功一無所知。例如,有非常優秀的律師,竟然認為法輪功不是健康力量,還指責法輪功不講法治,因為法輪功上訪、講真相而不是訴諸法律!事實上,法輪功學員在全世界各國對非法鎮壓法輪功的直接責任人江、羅、曾、李提起了幾十起刑事、民事訴訟案,大多正在審理之中,這正是尊重法治的最佳表現。由於大陸中國法院日益變成中共鎮壓異已的工具,完全喪失了正常社會中法院的應有的維護法律尊嚴,維護社會公道公理,維護司法正義的功能,在中共一黨專制下的法院根本不可能公正審理法輪功案件;實際上,中國法院拒不受理法輪功學員提起的任何索賠訴訟;大陸所有媒體均受中共一黨嚴控,嚴禁發表任何有關法輪功自我辯護或律師為之抗辯的任何信息,在此種情況下,法輪功學員不畏艱險,將法輪功受迫害真相,通過傳單、郵件、標語、光碟等各種方式廣而告之,並不畏艱險地積極傳播《九評共產黨》,促成退黨大潮,或和平請願上訪,本質上屬自我辯護,實乃天經地義,何來不講法治之說?儘管成千上萬講真相傳播《九評共產黨》的法輪功學員被判刑被勞教甚至被迫害致死致殘,他們仍腳踏實地義無反顧前仆後繼英勇頑強地講真相,這是何等偉大的功績?!這是何等高尚的壯舉?!我認為,法輪功事實上業已成為中國民眾爭自由民主人權和平抗暴運動的中堅力量。
我對法輪功的調查研究,通過與法輪功學員的親身交流,對其有更深的認識。有些理論光看書是看不懂的,看一種理論對人產生的影響,應該看人的真實情況是什麼樣的。共產主義儘管吹得天花亂墜,然而在全世界範圍內的實踐無一例外全與殘暴、貧窮落後、奴役、道德倫喪、虛偽、醜陋、腐敗、死亡密切相關。根源在於:「馬克思所主張的〔無神論〕和〔暴力迷信〕、被列寧斯大林惡劣發展出來的〔專制教條〕〔黨國體制〕〔領袖獨裁〕、被中共更進一步惡劣發展出來的〔煽仇斗恨〕〔運動群眾〕〔輿論一律〕〔軍隊匪黨私有化〕……等等這一套,是嚴重敗壞人心、污染和扭曲社會、禍國殃民的劇毒之葯。(陳泱潮)」共產黨政權全是極權專制獨裁體制,而極權專制獨裁體制是人類歷史上最壞的政體,必然培養虛偽奴性殘暴冷漠麻木不仁的愚民暴民。因為共產黨治國始終採用的是愚民暴政,封鎖過濾一切真實的自由信息;言論、思想、輿論、出版皆無自由,導致全民成為沒有獨立思想是非不分自私自利目光短淺的愚民暴民。
我大量接觸的法輪功學員,沒有發現一個壞蛋,或者是不誠實的人,或是所謂痴迷不悟者;恰恰相反,他們給我的印象都是非常好,樂於助人,幸福快樂,樂觀向上,積極進取,真誠友善,理智聰慧。反證了法輪功理論必有其合理性與科學性。
對任何事物,應當根據良知常識去判斷對錯是非。到底相信說慌成性的中共官方的觀點,還是相信你自己的誠實判斷。歷史經驗反覆證明,中共當局所做的狂轟亂炸似的宣教,百分之百都是欺騙宣傳。中共自竊取大陸政權以來,不停地展開了幾十個政治運動,其原本目的在於用暴力消滅階級,消滅剝削,消滅私有制,消滅一切傳統文化觀念,人為創設一個所謂純之又純的共產主義社會。中共宣揚無神論,實際上又把馬克思奉為神,中共則把毛澤東神化,妄圖取代上帝用暴力製造出一個純粹的沒有階級沒有剝削的新人類社會。土改,三反五反,反右,三面紅旗,四清,文革,一打三反等政治運動的初衷或許正是從消滅地主階級,資產階級,毀滅中華文化完成三大改造一步一步實行的。一開始全是狂轟亂炸灌輸一邊倒的某種觀念,不允許被批判一方的任何辯論。登峰造級的是波爾布特的紅色高棉政權,在武裝佔領首都金邊后一周內將市內250萬人全部驅趕至窮鄉僻壤,開荒種田,在三年期間竟瘋狂屠殺或虐待致死異議人士和知識份子及民眾包括20萬華人在內的200萬人!而此令人髮指的暴行皆是在大量中共專家指導下所為,並受毛周等親自指導試圖一步到位實現共產主義。此種將自已視為神妄圖人為製造新社會的狂想,源於馬列毛思想。
事實證明中共的每個政治運動都是百分之百罪錯。中共當權者實質上多為無知缺德無恥下流之輩,專業外行,唯整人內行。每次犯錯犯罪要麼死不認賬,或實在賴不過了,拖他十年、二十年,再來個平反。旨在通過平息民眾憤怒,以達到繼續獨裁專制的終極目的。最無恥的是還強令被害人對其感恩戴德!自吹「錯誤是共產黨犯的,但也是中共改正的」因而中共是「偉大光榮正確」的黨!而善良的國民一次又一次上當受騙,迄今仍期等中共自我改良改善。甚至還有「中共每一天都在變,在與時俱進」之論!事實上,中共僅是表面上量上有所變化,但中共的罪惡流氓本質半點也沒有變,唯權是舉就是中共唯一追求的。由於中共的本質如《九評共產黨》定論「邪、騙、煸、斗、搶、痞、間、滅、控」等流氓本質,註定使之不可能自動改惡從善。因為一旦黨禁報禁開放,言論出版思想輿論獲得真正自由,共產黨肯定即刻跨台。故中共一小撮極端自私自利特權利益集團,為保住自已的貪污腐敗特權,決不可能自動退出歷史舞台。
中共在每次政治運動皆製造大量冤假錯案。或許最終能獲平反,但決不是中共樂意平反。而是因為,若不平反,民怨太大,危及到它的政權。我認為中共現已喪失為六四運動平反的資格,也早已沒有權力為法輪功平反的資格,中共唯有認罪服法贖罪的份!難道殺人犯還有資格為被殺者平反嗎?!因此鎮壓法輪功,從常識基本上就能做出是非曲直的判斷了,更何況如果再做研究,調查,比較,分析那就更是一目了然。
任何事情都可以用常識判斷,如果僅憑常識還不夠,就要做研究比較。如果研究比較還判斷不了,那就應該實際考察、調查。對重大的問題,就要做更細緻的調查研究,才能有發言權。既不做調查研究,也不分析思考,中共如何說民眾就如何信,這種被中共長期洗腦變得沒有獨立思想的中國愚民實在太多。
我認為中共當局對法輪功的瘋狂鎮壓不但完全非法,而且荒唐至極,完全是蠻橫無理霸道流氓的做法。中共硬定法輪功是邪教,其實貨真價實最大的邪教非中共莫屬。既然如此,信法輪功本質上屬於受憲法保護的宗教信仰自由範疇。中共當局濫用國家巨大人力物力,開動一切宣傳機器,動用國家暴力強制鎮壓,採取「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拖跨、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政策,妄圖三個月內徹底消滅法輪功,其本身完全非法,後果是禍國殃民,毀滅人性,是假惡暴對真善忍的摧殘。然而多行不義必自斃,中共由於瘋狂鎮壓法輪功,結果導致加速其滅亡,大概也是中共黨棍們始料不及的。(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作者:郭國汀
【大紀元10月25日訊】筆者近年來作為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對法輪功的理論與實踐,相關案例,功法,正反兩方面的文章作了大量調查研究,同時實際接觸了眾多法輪功修鍊者。我的結論乃是:法輪功決非所謂X教組織。法輪功是一種有神論信仰,也是一種根源於中華文化源遠流長的氣功修鍊。修鍊法輪功充分的事實證明對修鍊者的身心健康,提升人們的道德水準確有神奇功效。作為一種氣功修鍊,其強調提高心性,倡導人們說真話,向善,做好人,實質是一種有利身心健康的有神論信仰。使人們有精神追求心靈安寧,其核心是使人通過修心養性開功開悟達到返本歸真的最終目的。法輪功業已成為中國民眾爭自由、民主、人權和平抗暴精神運動的中堅力量,法輪功是中華民族復興的希望。
我認為法輪功對國家民族百利而無一害。目前法輪功已洪傳全世界78個國家和地區,《轉法輪》及其他數十種法輪功參考書,皆被譯成30餘種文字,獲得全世界一千余種褒獎,受到全世界人民的歡迎,唯在中國受到中共瘋狂非法悖理鎮壓,即是明證。我接觸過很多法輪功學員,總體上言:他們都是很善良的人,樂於助人,懂禮儀,十分自信樂觀,富有活力,精力充沛,做事認真細緻負責,有許多學員是很優秀的人,智商,文化水準非常高,學員整體道德水平很高。出國后,我特意與不少白人法輪功學員交談,他們均真誠信仰法輪功,認為法輪功改變了他們的一生,知道了人生的意義和價值,對李洪志先生懷著發自內心的敬仰。我認為:法輪功實際上在弘揚中華文化,為中國人贏得國際聲譽,與中共官方的強制欺騙宣傳完全相反。
法輪功學員在全球範圍內面對中共蠻橫無理殘暴至極的瘋狂打壓,堅持六年的和平抗暴維權精神運動,可歌歌泣。法輪功業已成為中國人爭自由民主人權和平抗暴運動的中堅力量,我認為法輪功已經成為中華民族復興的希望。
國內外還有不少人,包括律師、法官、知識份子、醫生、科學家等對法輪功有種莫名的恐懼、憎恨或輕視。根源在於長期黨文化無神論教育加之受到中共無孔不入的故意抹黑法輪功欺騙性宣傳的欺騙,對真實的法輪功一無所知。例如,有非常優秀的律師,竟然認為法輪功不是健康力量,還指責法輪功不講法治,因為法輪功上訪、講真相而不是訴諸法律!事實上,法輪功學員在全世界各國對非法鎮壓法輪功的直接責任人江、羅、曾、李提起了幾十起刑事、民事訴訟案,大多正在審理之中,這正是尊重法治的最佳表現。由於大陸中國法院日益變成中共鎮壓異已的工具,完全喪失了正常社會中法院的應有的維護法律尊嚴,維護社會公道公理,維護司法正義的功能,在中共一黨專制下的法院根本不可能公正審理法輪功案件;實際上,中國法院拒不受理法輪功學員提起的任何索賠訴訟;大陸所有媒體均受中共一黨嚴控,嚴禁發表任何有關法輪功自我辯護或律師為之抗辯的任何信息,在此種情況下,法輪功學員不畏艱險,將法輪功受迫害真相,通過傳單、郵件、標語、光碟等各種方式廣而告之,並不畏艱險地積極傳播《九評共產黨》,促成退黨大潮,或和平請願上訪,本質上屬自我辯護,實乃天經地義,何來不講法治之說?儘管成千上萬講真相傳播《九評共產黨》的法輪功學員被判刑被勞教甚至被迫害致死致殘,他們仍腳踏實地義無反顧前仆後繼英勇頑強地講真相,這是何等偉大的功績?!這是何等高尚的壯舉?!我認為,法輪功事實上業已成為中國民眾爭自由民主人權和平抗暴運動的中堅力量。
我對法輪功的調查研究,通過與法輪功學員的親身交流,對其有更深的認識。有些理論光看書是看不懂的,看一種理論對人產生的影響,應該看人的真實情況是什麼樣的。共產主義儘管吹得天花亂墜,然而在全世界範圍內的實踐無一例外全與殘暴、貧窮落後、奴役、道德倫喪、虛偽、醜陋、腐敗、死亡密切相關。根源在於:「馬克思所主張的〔無神論〕和〔暴力迷信〕、被列寧斯大林惡劣發展出來的〔專制教條〕〔黨國體制〕〔領袖獨裁〕、被中共更進一步惡劣發展出來的〔煽仇斗恨〕〔運動群眾〕〔輿論一律〕〔軍隊匪黨私有化〕……等等這一套,是嚴重敗壞人心、污染和扭曲社會、禍國殃民的劇毒之葯。(陳泱潮)」共產黨政權全是極權專制獨裁體制,而極權專制獨裁體制是人類歷史上最壞的政體,必然培養虛偽奴性殘暴冷漠麻木不仁的愚民暴民。因為共產黨治國始終採用的是愚民暴政,封鎖過濾一切真實的自由信息;言論、思想、輿論、出版皆無自由,導致全民成為沒有獨立思想是非不分自私自利目光短淺的愚民暴民。
我大量接觸的法輪功學員,沒有發現一個壞蛋,或者是不誠實的人,或是所謂痴迷不悟者;恰恰相反,他們給我的印象都是非常好,樂於助人,幸福快樂,樂觀向上,積極進取,真誠友善,理智聰慧。反證了法輪功理論必有其合理性與科學性。
對任何事物,應當根據良知常識去判斷對錯是非。到底相信說慌成性的中共官方的觀點,還是相信你自己的誠實判斷。歷史經驗反覆證明,中共當局所做的狂轟亂炸似的宣教,百分之百都是欺騙宣傳。中共自竊取大陸政權以來,不停地展開了幾十個政治運動,其原本目的在於用暴力消滅階級,消滅剝削,消滅私有制,消滅一切傳統文化觀念,人為創設一個所謂純之又純的共產主義社會。中共宣揚無神論,實際上又把馬克思奉為神,中共則把毛澤東神化,妄圖取代上帝用暴力製造出一個純粹的沒有階級沒有剝削的新人類社會。土改,三反五反,反右,三面紅旗,四清,文革,一打三反等政治運動的初衷或許正是從消滅地主階級,資產階級,毀滅中華文化完成三大改造一步一步實行的。一開始全是狂轟亂炸灌輸一邊倒的某種觀念,不允許被批判一方的任何辯論。登峰造級的是波爾布特的紅色高棉政權,在武裝佔領首都金邊后一周內將市內250萬人全部驅趕至窮鄉僻壤,開荒種田,在三年期間竟瘋狂屠殺或虐待致死異議人士和知識份子及民眾包括20萬華人在內的200萬人!而此令人髮指的暴行皆是在大量中共專家指導下所為,並受毛周等親自指導試圖一步到位實現共產主義。此種將自已視為神妄圖人為製造新社會的狂想,源於馬列毛思想。
事實證明中共的每個政治運動都是百分之百罪錯。中共當權者實質上多為無知缺德無恥下流之輩,專業外行,唯整人內行。每次犯錯犯罪要麼死不認賬,或實在賴不過了,拖他十年、二十年,再來個平反。旨在通過平息民眾憤怒,以達到繼續獨裁專制的終極目的。最無恥的是還強令被害人對其感恩戴德!自吹「錯誤是共產黨犯的,但也是中共改正的」因而中共是「偉大光榮正確」的黨!而善良的國民一次又一次上當受騙,迄今仍期等中共自我改良改善。甚至還有「中共每一天都在變,在與時俱進」之論!事實上,中共僅是表面上量上有所變化,但中共的罪惡流氓本質半點也沒有變,唯權是舉就是中共唯一追求的。由於中共的本質如《九評共產黨》定論「邪、騙、煸、斗、搶、痞、間、滅、控」等流氓本質,註定使之不可能自動改惡從善。因為一旦黨禁報禁開放,言論出版思想輿論獲得真正自由,共產黨肯定即刻跨台。故中共一小撮極端自私自利特權利益集團,為保住自已的貪污腐敗特權,決不可能自動退出歷史舞台。
中共在每次政治運動皆製造大量冤假錯案。或許最終能獲平反,但決不是中共樂意平反。而是因為,若不平反,民怨太大,危及到它的政權。我認為中共現已喪失為六四運動平反的資格,也早已沒有權力為法輪功平反的資格,中共唯有認罪服法贖罪的份!難道殺人犯還有資格為被殺者平反嗎?!因此鎮壓法輪功,從常識基本上就能做出是非曲直的判斷了,更何況如果再做研究,調查,比較,分析那就更是一目了然。
任何事情都可以用常識判斷,如果僅憑常識還不夠,就要做研究比較。如果研究比較還判斷不了,那就應該實際考察、調查。對重大的問題,就要做更細緻的調查研究,才能有發言權。既不做調查研究,也不分析思考,中共如何說民眾就如何信,這種被中共長期洗腦變得沒有獨立思想的中國愚民實在太多。
我認為中共當局對法輪功的瘋狂鎮壓不但完全非法,而且荒唐至極,完全是蠻橫無理霸道流氓的做法。中共硬定法輪功是邪教,其實貨真價實最大的邪教非中共莫屬。既然如此,信法輪功本質上屬於受憲法保護的宗教信仰自由範疇。中共當局濫用國家巨大人力物力,開動一切宣傳機器,動用國家暴力強制鎮壓,採取「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拖跨、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政策,妄圖三個月內徹底消滅法輪功,其本身完全非法,後果是禍國殃民,毀滅人性,是假惡暴對真善忍的摧殘。然而多行不義必自斃,中共由於瘋狂鎮壓法輪功,結果導致加速其滅亡,大概也是中共黨棍們始料不及的。(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Re: 郭國汀論辯法輪功
郭國汀:我為法輪功抗辯的真實心聲(上)
【大紀元11月14日訊】【南郭點評:由於注意到在自由中國論壇上有一批包括文人,偽反共人士,共特在內的人大惡意攻擊詆毀法輪功。我特意將《我為什麼為法輪功抗辯》一文作為這些無端指控的正面答覆,由此引髮網友們的熱烈爭論,其中不乏無知共特的誹謗攪亂,愚民憤青的勇敢指責,及以偽民主反專制戰士的拚命然而顯然虛弱無力的抵抗。為保留原貌茲將所有爭辯包括純屬漫罵之貼集結,供公眾一閱長長見識,對認清真假民運,真假知識份子及識別共特應有益處;也期望那些長期受中共黨文化毒害受中共惡意抹黑宣傳誤導而對法輪功懷有嚴重誤解的公眾能有個客觀公正清醒的認識。同時南郭聲明,我的觀點僅是一家之論,儘管我相信自已的理解推論與結論,也公開聲明完全是我的真實心聲,南郭仍竭誠歡迎任何理性的批評批判論戰。】
郭國汀:法輪功是中華民族的希望!是中華道德文明復興的基礎!是民運偉大事業的最有力的天然同盟!舉凡惡意詆毀法輪功者不是無知便是共特或是政治白痴至少是被中共惡意抹黑宣傳誤導的無神論憤青。
潭嗣同:有人堅持法輪功是神權專制,沒有民主素質,那我們討論的對象是法輪功。如果您大談法輪功如何受迫害,如何反抗中共專制統治,那是另外一個案子。共產黨是受法西斯迫害最深的群體,這絲毫不能說明共產黨是民主政黨。高智晟也犯了這樣的錯誤,他把對法輪功的同情,中共對法輪功的人權迫害,錯誤地潛移默化用到了對法輪功的政治認同,所以,他在參与《《未來中國論壇》》時,沒有注意到法輪功的非民主因素,這是中國民主運動的一大損失。現在《《未來中國論壇》》對不同意見採取刪貼,封殺ID,驅逐出論壇的政策,我問您,這樣成立的未來中國政府,將是什麼政府?中國式塔里班政府是不是?我早就在博訊看到法輪功把善良的佛教徒打成共特,讓他傷心地離開了博訊。如果您還認為,法輪功民主運動的生力軍,那真的是令常人無法理解。
郭國汀:我知道本論壇實質上是反法輪功的。方應看是我的老朋友,想不到會對法輪功產生那麼深的怨恨。我之所以對法輪功推崇備致,是因為我相信我比此論壇任何一位網友,對法輪功真相的研究和深入了解要多些。我相信自已的眼睛,也相信自已的思維判斷,但決不相信一貫以欺騙謊言愚民的中共宣傳,這大概正是我與所有除了共特之外的反法輪功朋友們的重大區別。是對是錯要讓雙方在公開公平的基礎上充分論辯。決不能僅憑單方一邊倒的宣傳定論。
潭嗣同:如果不談民主,這是發生在中國大陸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在論壇上討論的必要都沒有。民主運動不關心刑事案件。所謂對法輪功的指責,無非是說它不民主。法輪功幾十個論壇和網站,哪一個能讓別人說一句話?這都證明了法輪功是獨裁專制,根本無民主可言。沒有人說法輪功在大陸該抓該殺,共產黨對法輪功的殘酷,說一萬遍,也不能改變法輪功獨裁專制的固定特徵。只有法輪功進行民主改革,實行政教分離,才有可能出現民主氣氛。法輪功若不是民主革命的拌腳石,誰也不會提出法輪功的民主化問題。
同樣,關於F,可能包括:中共抓捕F學員非法拘捕案、抓捕過程中的傷害案、非法拘捕受害人勞動收入損失案、受害人健康損失案、酒瓶,書籍,電腦經濟損失案、現在,如果有人從政治上指責F獨裁專制(公共論壇封殺異己,侵犯公民言論自由權),打燈籠用放大鏡也看不到中共迫害F和F獨裁專制有任何聯繫。
說明白一點,F以中共對他們的迫害為籌碼,綁架中國的政治前途,是非常不道德的行為。F的獨裁專制很冷酷,刪你的貼都不告訴你一聲,也不返還。F把你驅逐出論壇,都不告訴你理由,十分殘忍。跟鄧小平一樣,殺了人後不爭論。
政教不分的宗教,熱鬧一時,不會有前途的。F的前途在哪裡?只要問李之後怎麼辦就有答案了。繼承?欽定?禪讓?選舉?轉世?如果排除人民由於F遭中共鎮壓帶來的同情這個因素,F沒有多大的勢力。在自由民主國家美國加拿大,排除從大陸來的F之外,F在這裏又有多大發展呢?是去教堂的人多,還是去煉功的人多?朝鮮的跆拳道在這裏比F都有更多人參與。只不過,F有一些媒體,給人的印象好像到處都是F似的。其實,F在我們這裏,還沒有同性戀多,可以勿略不計。說F可以成為第四大宗教,那是吹牛。中共如果不鎮壓F,不製造新聞,F會消聲匿跡了。
潭嗣同:自由之子先生:有一個問題,你實在是無法回答也無法解釋的。那就是,你本人並不是真正的盤腿打坐的F學員。對嗎?我已經注意到,一個真正的F學員,如果真的是入門了,絕對沒有任何理性,在這裏心平氣和地討論問題。這一點你承不承認?造成這個現象,正好說明了F功的缺陷:它是排它性的,它在政治上是獨裁專制的。正因為人們對於中共殘酷鎮壓F,出於對F的人道關懷,被F挪用於對其政治道德的認同,這是非常錯誤的。中共把F有邪教特徵挪用於侵犯F人權,也是非常錯誤的。據修鍊F的人講,F學員把中共黨員看作蒼蠅和垃圾,也叫爛鬼,與他們對話的資格都沒有。誰如果不認同他們,不出幾秒鐘思索,就會把你打成共特,也變成垃圾和蒼蠅了。這種政治上的野蠻、專制、獨裁、霸道,怎麼可以用他們遭到了中共殘酷鎮壓來原諒呢?我們是搞民主政治的,不是女人哄孩子,民主政治的原則絕對不能放棄。中國社會,由於中共對F的殘酷鎮壓,而在道德上被F綁架,這個社會是要付出重大代價的。
郭國汀:《法輪功是比中共有過之無不及的一人專制嗎?-答譚嗣同先生》。再次感謝所有參与評論與批判包括漫罵郭律師的網友們,每個人都應當獨立思考,不應人云亦云。騙子的話是不能相信的,因為騙子有騙人的衝動,也必有其騙人的動機。中共是典型的大騙子,獨霸一切傳統媒體,還耗廢數百億納稅人的血汗錢封網,聘用數十萬網特專門干封國人眼閉國人耳的禍國殃民的罪惡。你們應當相信誰?!是實話實說者的心聲還中貫騙的花言巧語?!吾敢公然宣稱:郭國汀是百分之百實話實說之人!而中共是什麼,請各位自已憑理智判斷即可。
謝謝譚先生的指點。
不過,譚先生認為法輪功是比中共更專制的一人專制,因而是X教之論,實在不能苟同。我得重申:法輪功決非所謂X教,李洪志在學員心中並非神人合一的主體,信眾僅是稱之為老師,師尊。MASTER,大量法輪功學員通過修鍊法輪功,獲得身心煥然一新的巨大收穫。許多人都是因為抱著棄病健身的初衷走進法輪功。有些人則是修鍊過無數氣功后,最終歸入法輪功,但他們皆獲益非淺。受人點粒之恩,當湧泉相報,何況救命之恩呢。因此真正的法輪功信眾對其導師李先生髮自內心的敬服,與所謂一人專制,完全是風馬不相及的兩回事。
所謂專制必須以存在暴力或強製為前提,法輪功決不存在暴力這不用論證,法輪功也沒有強制任何人信仰法輪功,李洪志當然也沒有強制任何人信仰法輪功。因此指責法輪功系一人專制毫無根據。信仰本身屬宗教思想範疇,既是信仰,當然強調的是信。沒有信無所謂仰,正由於堅信才可能有敬仰。因此就法理或機理,信眾當然只能是首先信,且不存在與傳道者爭辯的前提。儘管可以存疑。信仰並非自然科學,無法用實證手段證明信仰,而只能用唯心的方法證悟。試圖用物理數學理論來證明信仰,本身即對馬談琴。由於我曾是六位法輪功學員辯護律師,通過長達半年對法輪功來龍去脈的研究,南郭自信對法輪功真相有相當深入的了解。法輪功決非所謂中共獨家認定的X教!而是一種有神論信仰,也是佛法修鍊及氣功修鍊。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我的發言權來自我的理論研究,更來自我與廣大中外法輪功學員深入的交談接觸。可以說,迄今為止,我實際接觸過的超過百名的中外法輪功學員,無一例外皆為真誠,正直,善良,聰慧的人!一個學說信仰能讓其信徒皆變成品德高尚,助人為樂,樂觀進取的好人,多好呵!我自2003年2月至2005年1月在中國律師網及他大學網站公開發表了七篇為法輪功抗辯的文章。而中共即然敢於任意胡作非為,那就公開接受戰書,公開辯論,公開評判。真理只有通過平等,公開,充分的辯論,才可能越辯越明。中共迄今不敢應戰,只會蠻橫無理地封殺,不正自證中共的批判法輪功純屬胡扯!鎮壓法輪功純屬流氓暴政!
潭嗣同:郭律師:一人專制是說一人專制這個事實,或這種機制,並不是指責這一人的意思。公民有自願服從某人指揮和思想控制的自由,在民法範圍內,我沒有指責法輪功的任何意思,我談論的是法輪功在政治上的專制特徵。這些特徵是是有根有據的,可以測試的,比如,你上未來中國論壇發一個貼子:說法輪功是專制獨裁,這個貼子馬上會刪除。如果你說李某人是獨裁者,你的ID會被封鎖。至於這種專制獨裁是李某人的責任嗎?我也不好說,我看到李某人說的意思,這是常人中修鍊,大法弟子在常人中,應該像常人一樣生活。這本質上是政教分離的思想。
我也看到李某人連續在兩次法會上批評大法弟子,聽不得批評,像地雷一樣,一碰就炸。這完全是民主思想。可是,如果你在法輪功擔任版主的論壇發表反對法輪功的意見,他們就會刪除你的帖子,你再發,他們就會封你的ID,把你攆出論壇。我沒有精力去研究,一個「理論上民主」的法輪功,怎麼會演變成一個專制的法輪功。我只是提出,法輪功在政治上是不民主的,不是民主運動可靠的力量。關於法輪功是不是邪教的討論沒有任何意義,因為我生活在自由民主國家,邪教是合法的。在這個問題上,中共對邪教的定義是十分準確的:那就是對教主神化。博訊有位台灣來的小孩,她對邪教的定義也是100%正確的,那就是如果神是有通訊地址的,就是邪教,如果神沒有通訊地址,就不是邪教。這種小孩都知道的事情,我們就不要爭了。
郭國汀:譚先生,大敵當前,大局是什麼應當清楚呵。你無端攻擊法輪功是專制獨裁,人家自費辦的網站為何要任你任意無端攻擊呢?法輪功實質並非政治組織,爭民主權利也非其目的,他們僅是關注返本歸真,來世幸福。之所以後來法輪功也轉變成反共力量,完全是被中共逼出來的。中共註定將敗在有法輪功參与的民主運動手下。
法輪功不是政治組織其談不上政治上追求民主。中共對邪教的定義純屬胡扯,套上中共自已倒是貨真價實。文革早請示晚彙報,忠字舞看來老兄是沒有經歷過,毛是紅太陽,四個偉大,他的話一句等於一萬句!強迫他人信仰,強迫他人不得退出,對人民精神強暴者才是真是的邪教。我實在不明白閣下怎麼會有那麼多時間專門批判法輪功?耶穌若按你的邏輯又成了什麼?法輪功問題不在於其他,而在於公民的信仰自由權,亦即基本人權。依我對法輪功的長期觀察深入了解,我極力推崇之。儘管我本人僅是個還不夠格的基督徒。建議老兄把時間和精力用於反共這一真正偉大不朽事業上,而不是配合中共反法輪功。至少你在客觀上起到了非常惡劣的作用。
潭嗣同:老郭:我不是無端攻擊法輪功,是我的政治觀點。他們刪我的貼,封我的ID,我才有反抗。至於你說自費辦的網站,就不讓不同意見發表,這是小孩子的觀點。我問你,你上自由中國論壇難道還交了錢?你說「把時間和精力用於反共這一真正偉大不朽事業上」這一句話已經總結了我們之間的分歧,我是反專制,搞民主的,我從來沒有說我是反共的。所以,我們今後不要爭了。
郭國汀:再答譚先生。我指出你是無端攻擊,人家為何單單封你?憑白無故為何不封其他人?首先應當檢討自已的指責是否有根據。你說你主張民主反對專制,但從不反共。不反共的人不可能主張民主,更不可能反對專制。因為中共是典型的極權專制流氓暴政!不反對專制暴政的中共確自稱是專門搞民主反專制的戰士,是否有點違背邏輯?中共獨裁專制57年,試問有誰曾享受過民主?又有誰沒有飽受專制暴政的蹂躪?!有誰曾享受過真實的選舉與被選舉權?又有誰曾享受過思想精神心靈靈魂的真正自由?不反中共卻極力反法輪功者肯定不是真想搞民主反專制。這是常識。
郭國汀:答MICRONET有關瞿延來的疑問。瞿延來先生是我的第二位法輪功當事人,也是引起我對法輪功極大興趣的原因,因為他竟能連續絕食絕水780天!直到我正式成為他的辯護律師為止。開始時我一直不相信一個人竟能連續絕食絕水兩年多!然而,事實是在這絕食期間,他曾先後四次生命垂危,被送進醫院搶救四個月。在該絕食期間,他一直拒絕進食,長期被強制灌食。而強制灌食實質上是一種極難忍受的酷行,因此種酷行而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佔有案可查的近3000餘名因中共獄監勞教所酷行迫害致死者近1/3!與瞿延來同時絕食的法輪功學員剛開始有20餘人,但20天後,由於監獄當局將灌食管由細管換成粗管,其他人全部被迫放棄,唯有瞿延來堅持了下來。連他在監獄留下的身份照也是眼睛閉著,鼻子上插著灌食管的!我自27周以前開始每星期日絕食24小時,最長僅絕食48小時,但未絕水,我完全能感受絕食的難受,若再加上絕水那種茲味可想而知。面對聖徒般的瞿延來,我不能不探索是何種原因,使得瞿延來具有此種超凡脫俗的承受苦難的能力?唯一的解釋便是真信仰的偉大力量。因為對瞿延來而言,他得道了。朝聞道,夕死可矣!法輪功學員幾乎有個共同說法,我終於找到了她。這個她就是他們一生尋覓索求的真理。人類為真理而奮不顧身的事例屢見不鮮。許多人無知地攻擊法輪功,罵其信徒,貶李洪志。實在是出於受中共欺騙宣傳的誤導,對法輪功真相一無所知所致。包括MICRONET江蘇零陵等奉有特殊任務的網特(網評員)在內,大多是因為無知。無知是中國人的大敵,而故意推行愚民政策製造大量無知愚民的中共專制暴政則肯定是中國人民的死敵!至於法輪功與中功瑜珈功等有共同點但有本質區別。前者心性的要求遠高於後者,法輪功有一整套多少能自園其說的宇宙觀人生目的論。返本歸真是其核心思想。本質上言法輪功已不是簡單的健身功法,而是完整的精神心靈修鍊法。
我說法輪功正在為中國人贏得國際榮譽,是因為中國人在歷史上有四大發明,科舉制,文官制曾為世界各國學習模枋。但近代以致當代,中國人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及思維科學幾乎一切領域均遠遠落後於國際先進。全盤西化論便是明證。然而如今全世界唯有一種由中國人創造的理論得到了全世界越來越多其他民族的人民發自內心地接受學習,那就是法輪功。而法輪功七年英勇抗暴鬥爭,確實為中國人不可欺蠃得了世界榮譽,表明中國人不再是任人宰割的奴隸。
安魂曲看來也是個反法輪功分子,不過你的身份實在令人懷疑。鑒於你有重大共特嫌疑,我沒時間奉陪你這個領中共薪水無所事事的網評員。但我必須指出你的駁論根本不值一駁。容我有時間時再反駁你的謬論。漫罵和講道理怎能相提並論?若僅是指責他人的專制獨載而無任何令人信服的論證,目的僅是攪局者被封那是合理的。
此外,這次劉荻的解釋多少符合情理。無論如何謝謝各位的參与。對法輪功的真相應有所了解,千萬不能再上中共的大當!法輪功因為不是政治組織,故他們並無政治目的或政治策略,據稱有個美國國會議員開善意玩笑說:我收到了一百多本《九評共產黨》。這多少有點跨張,但從另一側面表面,有些法輪功學員,頑強精神有餘,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的精神不足。也明顯證明他們缺乏政治經驗和技巧。然而他們那種百折不回不屈不撓的精神確是值得民運人士學習的。
潭嗣同:郭律師:原文是「我是反專制,搞民主的,我從來沒有說我是反共的」。我並沒有說:我不反共。反專制,如果中共專制就反中共,如果中共民主支持中共。你說中共從來就不是民主的,那好,讓我們一起來反共,我不是拒絕反共。反專制,如果F專制就反F,如果F民主就支持F。可是,你從不提反抗F神權專制,這就是你我之間的分歧。中共只要一看到專制就揮舞起屠刀,因為,你只不也是專制而已,何不由我來專制?人權律師維護人權是自己的生意。我不認為這些律師有什麼高尚之處。人權律師為專制獨裁辯護,這就不是律師費可以解釋的了。
郭國汀:潭先生之人權律師評論實在離譜。
首先,人權律師有假冒偽劣的,那當然談不上高尚。然而像張思之,莫少平,鄭恩寵,浦志強,高智晟,郭飛雄,李和平,李方平,張星水,許志勇,騰彪,范亞峰,這種人權律師毫無疑問是高尚的。人權案件基本上都是收費極低甚至根本收不到費用而風險極大。刑辯律師風險大,然而人權律師則風險巨大。正因為如此,12萬中國律師敢於成為人權律師者屈指可數,潭先生在這故意貶低中國人權律師是何用意?你說的人權律師為專制獨裁辯護,簡直胡說八道!你大概指的是我為法輪功強力抗辯就叫做為專制獨裁辯護?
你是個頭腦聰明之士,在法輪功問題上如此糊塗令人吃驚。你是故意如此還是裝糊塗?我實話告訴你:中國人權律師是偉大的律師,也是未來中國政治家的搖藍。當然是指貨真價實的中國人權律師。
你要求法輪功跟你講民主,似乎有點找錯了對象。法輪功一無權,二無槍,三無黨,並未剝奪你的任何自由或權利,更未用暴力或強制力壓制你奴役你。也沒有強迫你信仰法輪功。你將法輪功定義為專制獨裁是否太離譜?民主是政治權利,法輪功根本不問政治,儘管作為學員他們肯定也有權參政議政。而作為法輪功團體,根本不存在你所指責的專制獨裁。如今你到處無端攻擊《未來中國論壇》更是荒唐至極。奉勸你不要再做此種損人不利已的事。你對個別人有意見,怎能隨心所欲詆毀整個論壇?你看看你所做的事誰最高興?
郭國汀:無神論之危害至深,是導致當代國人道德淪喪至歷史最低點的根源。除了共特之外的所有反法輪功的網友們,你們應當反思:為何全世界各國法律均明文保護信仰自由?因為人類除了物質生活外,最重要的便是精神生活,而精神生活在某種意義上甚至比物質生活更重要,至少不亞於。中共無神論是造成大陸中國眾多無知無畏的愚民的根源。
馬克思本人關於宗教的相關論述:「宗教的苦難表達的是真實生活中的苦難,同時,也是抗議真實的苦難。宗教是受壓迫者的嘆息,是無情世界的良心,是缺乏靈性世界中的靈性;宗教是人民的鴉片……要求放棄對現實處境的幻想,就是放棄需要幻想的處境本身。」從馬克思的本意來看,他的宗教論點並無大錯,只是不夠深刻準確而已。他對宗教的認識其實僅限於宗教的作用層面,而未論及宗教的本質。他認為宗教是良心,是靈性,是鴉片(安慰),是抗議真實的苦難。吾以為宗教的本質乃是:「對生命的來源與去向的深入研究,是對生命意義的體認」真正的宗教家,必定真善、慈仁、博大、寬恕。現實痛苦往往會使人想出世,春風得意者則只想入世。一個民族沒有信仰是非常可怕的,道德倫喪,世風日下的根源在此。生命是一條永恆的河流,生命是一段美麗的過程,生命是一種輪迴,人生是一段旅行。人的生命則肯定是一種永恆的輪迴,永恆的創造。
然而中共則故意斷章取義曲解馬克思至為明顯的本意,反覆向天真無知的青少年灌輸「宗教是統治階級麻醉人民的精神鴉片」誤導性荒謬見解,以至當今國人無知到聞宗教即不屑一顧,自命為正宗科學傳人。
世界頂級科學大家牛頓及愛因斯坦皆乃虔誠的有神信徒。「宗教沒有科學是肓目的,科學沒有宗教是跛足的」(愛因斯坦語)。吾以為宗教是民眾道德的堅實基礎,因為所有正教皆提倡人們誠信做好人行善事施博愛;提倡宗教信仰的民族社會國家往往民風純樸,道德風尚良好,人們多誠實善良。因為人的精神心靈生活之重要性決不亞於物質生活之於人生;中外古今成千上萬虔誠的精神信仰者為捍衛信仰自由權拋頭灑血義無反顧甘於犧牲便是明證。中共治下的大陸之所以道德敗壞,欺詐甚行,世風日下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正是嚴禁民眾宗教信仰所致。正是在此意義上我曾反覆強調法輪功精神運動的興起,是中華文明道德復甦的希望,是中華民族復興的希望。
潭嗣同:我對民運也感到厭倦了。主要的原因是,99%是道貌岸然的偽民運,背後都是美元在作怪。自從海外有一個法輪功后,這世道就變了,我們中國人有了兩個專制政府。有工夫,找台灣人交朋友還是值得,除個別哈日族之外,都是堂堂正正中國人。我想中國大陸總有一天會爛透的,爛透了,只有美日台能收拾這個爛攤子。我看好大陸二十多歲的年輕人。這些人通過英文,接受了現代憲政民主思想,又有專制生活經驗,有可能從內部撬開專制的鐵門。三十歲以上的人都落伍了。
郭國汀:潭嗣同你不要再干為虎作猖的事了。我注意到你對法輪功的深仇大恨,也注意到你對《未來中國論壇》的荒謬攻擊,還注意到你故意攻擊詆毀中國人權律師的言論,更注意到你的民運人士99%都已墮落的荒唐至極的無端指控!儘管你口口聲聲民主反專制,面對中共極權專制流氓暴政,你卻說你從不反中共!你到底是什麼人?!小罵大幫忙者?一個在幾乎所有重大問題上均為中共無恥辯護,反之,卻對所有真正反抗專制暴政的民主進步力量大加詆毀攻擊的人,如果你不是共特,至少表明你政治上已到了白痴程度。我這樣說你可能會覺得冤枉,但你要好好想清楚再發表你的高見不遲。不要信口開河。迄今我還不認為你就是共特,但你的言論實在太像共特。
郭國汀:法輪功信眾中像瞿延來一樣的人比比皆是,陳光輝,雷江濤,吳愛中,等皆是大學生,總經理,他們為了信仰自由毫不猶豫地堅持講真相,人性的光輝在他們身上得以體現。像曾錚,王玉芝的真實感人故事確能觸及人的靈魂,這篇文中的陳忠升先生又是一位此種楷模。在自由中國論壇中,令我吃驚的是我不時看到有人胡說什麼法輪功在大陸已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甚至我的老朋友方應看先生也如是說,真令吾費解。我不得不指出,你們肯定大錯特錯!
我認識且有較深交往的眾多高智商法輪功信徒,論學識,論社會地位,論智慧皆遠遠在你我之上。他們當中醫學博士,生物學博生,法學博士,政治學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大律師大教授大有人在。吾誠以為,舉凡無端詆毀攻擊法輪功者,不是無知就是被中共洗腦洗得沒有了自已的思想的愚民,或是被中共欺騙抹黑宣傳騙得完全喪失了獨立判斷者,或是屁股決定腦袋,純屬吃中共飯者,或是被無神論毒害得黑白不分是非不明之人。我可以負責任地證明,我接觸了解超過百名中外法輪功學員皆是品德良好,學識、智慧過人,精力旺盛,與人為善,助人為樂,樂觀向上,真誠善良,做事認真負責敬業之人。其中有不少是令我肅然起敬的學者教授。敬請所有任意攻擊詆毀法輪功的網友們,先多了解法輪功真相之後再作評論為佳。《靜水流深》《穿越生死》值得一讀。當然歡迎任何人反駁批評論辯。
郭國汀:這裏發表的對張千帆教授的質疑批評,僅是就他對法輪功的不正確的說法而言。張教授在憲政研究方面還是有兩下子的。然而中國體制內知識份子有個共同的弱點:即對中共專制暴政均睜眼閉眼瞎說。或小罵大幫忙,或不關痛癢地溫和地勸慰批評幾句。因此我曾在2003年2月公開指出:中國知識份子死了!
郭國汀:MICRONET,當共特其實是最無恥的職業,你不過為五斗米折腰而已。你的言論早已暴露出你的真實身份,不要在此裝蒜了!我實話告訴你:郭國汀是當之無愧的真正的中國人權律師!而且是中國第一個公開宣稱要成為專職人權律師的中國律師。正因為我發現自我離開自由中國論壇后,這裏被一大幫自以為聰明絕頂的文人,加上像你這種偽裝的共特,整個自由中國論壇共特軟體動物猖獗。至於《自由中國論壇》規則第一條:只禁貼以九評,退黨,活摘為主的法輪功文章之論壇規則。僅是自閹自宮措施而已,既如此那就不要再妄稱:自由中國!
郭國汀:這是一篇2004年12月間記者採訪我的原始文稿,後來記者正式發表的被改動甚多,主要是記者害怕不能公開出版。多少有點諷刺意味,促使我從功成名就的海事律師轉向成為人權律師的導火索,居然是劉荻事件!而如今的劉荻則似有故意貶損當年為她無私抗辯的大律師之嫌!真是鼠肚雞腸呵。其實當年劉荻剛出獄時曾在中國律師網上以\「老實人\」化名繼續做應當做的事,並曾給我發過短訊聯繫,然而,我尚未及回覆,2004 年2月6日我的電腦IP和ID即被中共強行徹底封閉。故我一直懷疑此地的「不鏽鋼老鼠」是假冒偽劣產品。當然我認為劉荻是個有小聰明的女子。多少有點小才華,不過有點過於自負。也缺點人之常情。對真誠幫助自已的人,你不感謝也罷,而冷嘲熱諷甚至暗示郭國汀有病,直至公然說郭國汀是以什麼代價出國的。你難道不知道那是中共為我起草的保證書版本?!它業已成為珍貴的文物。我真為劉荻變得如此面目全非感到極具諷刺意味。至於郭國汀是否夠格中國人權律師?相信每個正直誠實的中國人均不難做出客觀判斷。我還得實話告訴你這個匿名者MIRONET,有種就亮出真名實姓來,共產黨不但不會將你下大牢,反而會給你加官進爵,因為你反覆為中共當打手幫凶。然而諒你也沒有狗膽公開真名。既然你膽大如鼠,請你不要再人模狗樣在此猖狂,你連人都不是還有什麼資格指責堂堂正正的中國人權律師!@
(未完待續)
——第28個接力絕食抗暴日初稿
2006年11月10日第37個接力絕食抗暴日修正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大紀元11月14日訊】【南郭點評:由於注意到在自由中國論壇上有一批包括文人,偽反共人士,共特在內的人大惡意攻擊詆毀法輪功。我特意將《我為什麼為法輪功抗辯》一文作為這些無端指控的正面答覆,由此引髮網友們的熱烈爭論,其中不乏無知共特的誹謗攪亂,愚民憤青的勇敢指責,及以偽民主反專制戰士的拚命然而顯然虛弱無力的抵抗。為保留原貌茲將所有爭辯包括純屬漫罵之貼集結,供公眾一閱長長見識,對認清真假民運,真假知識份子及識別共特應有益處;也期望那些長期受中共黨文化毒害受中共惡意抹黑宣傳誤導而對法輪功懷有嚴重誤解的公眾能有個客觀公正清醒的認識。同時南郭聲明,我的觀點僅是一家之論,儘管我相信自已的理解推論與結論,也公開聲明完全是我的真實心聲,南郭仍竭誠歡迎任何理性的批評批判論戰。】
郭國汀:法輪功是中華民族的希望!是中華道德文明復興的基礎!是民運偉大事業的最有力的天然同盟!舉凡惡意詆毀法輪功者不是無知便是共特或是政治白痴至少是被中共惡意抹黑宣傳誤導的無神論憤青。
潭嗣同:有人堅持法輪功是神權專制,沒有民主素質,那我們討論的對象是法輪功。如果您大談法輪功如何受迫害,如何反抗中共專制統治,那是另外一個案子。共產黨是受法西斯迫害最深的群體,這絲毫不能說明共產黨是民主政黨。高智晟也犯了這樣的錯誤,他把對法輪功的同情,中共對法輪功的人權迫害,錯誤地潛移默化用到了對法輪功的政治認同,所以,他在參与《《未來中國論壇》》時,沒有注意到法輪功的非民主因素,這是中國民主運動的一大損失。現在《《未來中國論壇》》對不同意見採取刪貼,封殺ID,驅逐出論壇的政策,我問您,這樣成立的未來中國政府,將是什麼政府?中國式塔里班政府是不是?我早就在博訊看到法輪功把善良的佛教徒打成共特,讓他傷心地離開了博訊。如果您還認為,法輪功民主運動的生力軍,那真的是令常人無法理解。
郭國汀:我知道本論壇實質上是反法輪功的。方應看是我的老朋友,想不到會對法輪功產生那麼深的怨恨。我之所以對法輪功推崇備致,是因為我相信我比此論壇任何一位網友,對法輪功真相的研究和深入了解要多些。我相信自已的眼睛,也相信自已的思維判斷,但決不相信一貫以欺騙謊言愚民的中共宣傳,這大概正是我與所有除了共特之外的反法輪功朋友們的重大區別。是對是錯要讓雙方在公開公平的基礎上充分論辯。決不能僅憑單方一邊倒的宣傳定論。
潭嗣同:如果不談民主,這是發生在中國大陸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在論壇上討論的必要都沒有。民主運動不關心刑事案件。所謂對法輪功的指責,無非是說它不民主。法輪功幾十個論壇和網站,哪一個能讓別人說一句話?這都證明了法輪功是獨裁專制,根本無民主可言。沒有人說法輪功在大陸該抓該殺,共產黨對法輪功的殘酷,說一萬遍,也不能改變法輪功獨裁專制的固定特徵。只有法輪功進行民主改革,實行政教分離,才有可能出現民主氣氛。法輪功若不是民主革命的拌腳石,誰也不會提出法輪功的民主化問題。
同樣,關於F,可能包括:中共抓捕F學員非法拘捕案、抓捕過程中的傷害案、非法拘捕受害人勞動收入損失案、受害人健康損失案、酒瓶,書籍,電腦經濟損失案、現在,如果有人從政治上指責F獨裁專制(公共論壇封殺異己,侵犯公民言論自由權),打燈籠用放大鏡也看不到中共迫害F和F獨裁專制有任何聯繫。
說明白一點,F以中共對他們的迫害為籌碼,綁架中國的政治前途,是非常不道德的行為。F的獨裁專制很冷酷,刪你的貼都不告訴你一聲,也不返還。F把你驅逐出論壇,都不告訴你理由,十分殘忍。跟鄧小平一樣,殺了人後不爭論。
政教不分的宗教,熱鬧一時,不會有前途的。F的前途在哪裡?只要問李之後怎麼辦就有答案了。繼承?欽定?禪讓?選舉?轉世?如果排除人民由於F遭中共鎮壓帶來的同情這個因素,F沒有多大的勢力。在自由民主國家美國加拿大,排除從大陸來的F之外,F在這裏又有多大發展呢?是去教堂的人多,還是去煉功的人多?朝鮮的跆拳道在這裏比F都有更多人參與。只不過,F有一些媒體,給人的印象好像到處都是F似的。其實,F在我們這裏,還沒有同性戀多,可以勿略不計。說F可以成為第四大宗教,那是吹牛。中共如果不鎮壓F,不製造新聞,F會消聲匿跡了。
潭嗣同:自由之子先生:有一個問題,你實在是無法回答也無法解釋的。那就是,你本人並不是真正的盤腿打坐的F學員。對嗎?我已經注意到,一個真正的F學員,如果真的是入門了,絕對沒有任何理性,在這裏心平氣和地討論問題。這一點你承不承認?造成這個現象,正好說明了F功的缺陷:它是排它性的,它在政治上是獨裁專制的。正因為人們對於中共殘酷鎮壓F,出於對F的人道關懷,被F挪用於對其政治道德的認同,這是非常錯誤的。中共把F有邪教特徵挪用於侵犯F人權,也是非常錯誤的。據修鍊F的人講,F學員把中共黨員看作蒼蠅和垃圾,也叫爛鬼,與他們對話的資格都沒有。誰如果不認同他們,不出幾秒鐘思索,就會把你打成共特,也變成垃圾和蒼蠅了。這種政治上的野蠻、專制、獨裁、霸道,怎麼可以用他們遭到了中共殘酷鎮壓來原諒呢?我們是搞民主政治的,不是女人哄孩子,民主政治的原則絕對不能放棄。中國社會,由於中共對F的殘酷鎮壓,而在道德上被F綁架,這個社會是要付出重大代價的。
郭國汀:《法輪功是比中共有過之無不及的一人專制嗎?-答譚嗣同先生》。再次感謝所有參与評論與批判包括漫罵郭律師的網友們,每個人都應當獨立思考,不應人云亦云。騙子的話是不能相信的,因為騙子有騙人的衝動,也必有其騙人的動機。中共是典型的大騙子,獨霸一切傳統媒體,還耗廢數百億納稅人的血汗錢封網,聘用數十萬網特專門干封國人眼閉國人耳的禍國殃民的罪惡。你們應當相信誰?!是實話實說者的心聲還中貫騙的花言巧語?!吾敢公然宣稱:郭國汀是百分之百實話實說之人!而中共是什麼,請各位自已憑理智判斷即可。
謝謝譚先生的指點。
不過,譚先生認為法輪功是比中共更專制的一人專制,因而是X教之論,實在不能苟同。我得重申:法輪功決非所謂X教,李洪志在學員心中並非神人合一的主體,信眾僅是稱之為老師,師尊。MASTER,大量法輪功學員通過修鍊法輪功,獲得身心煥然一新的巨大收穫。許多人都是因為抱著棄病健身的初衷走進法輪功。有些人則是修鍊過無數氣功后,最終歸入法輪功,但他們皆獲益非淺。受人點粒之恩,當湧泉相報,何況救命之恩呢。因此真正的法輪功信眾對其導師李先生髮自內心的敬服,與所謂一人專制,完全是風馬不相及的兩回事。
所謂專制必須以存在暴力或強製為前提,法輪功決不存在暴力這不用論證,法輪功也沒有強制任何人信仰法輪功,李洪志當然也沒有強制任何人信仰法輪功。因此指責法輪功系一人專制毫無根據。信仰本身屬宗教思想範疇,既是信仰,當然強調的是信。沒有信無所謂仰,正由於堅信才可能有敬仰。因此就法理或機理,信眾當然只能是首先信,且不存在與傳道者爭辯的前提。儘管可以存疑。信仰並非自然科學,無法用實證手段證明信仰,而只能用唯心的方法證悟。試圖用物理數學理論來證明信仰,本身即對馬談琴。由於我曾是六位法輪功學員辯護律師,通過長達半年對法輪功來龍去脈的研究,南郭自信對法輪功真相有相當深入的了解。法輪功決非所謂中共獨家認定的X教!而是一種有神論信仰,也是佛法修鍊及氣功修鍊。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我的發言權來自我的理論研究,更來自我與廣大中外法輪功學員深入的交談接觸。可以說,迄今為止,我實際接觸過的超過百名的中外法輪功學員,無一例外皆為真誠,正直,善良,聰慧的人!一個學說信仰能讓其信徒皆變成品德高尚,助人為樂,樂觀進取的好人,多好呵!我自2003年2月至2005年1月在中國律師網及他大學網站公開發表了七篇為法輪功抗辯的文章。而中共即然敢於任意胡作非為,那就公開接受戰書,公開辯論,公開評判。真理只有通過平等,公開,充分的辯論,才可能越辯越明。中共迄今不敢應戰,只會蠻橫無理地封殺,不正自證中共的批判法輪功純屬胡扯!鎮壓法輪功純屬流氓暴政!
潭嗣同:郭律師:一人專制是說一人專制這個事實,或這種機制,並不是指責這一人的意思。公民有自願服從某人指揮和思想控制的自由,在民法範圍內,我沒有指責法輪功的任何意思,我談論的是法輪功在政治上的專制特徵。這些特徵是是有根有據的,可以測試的,比如,你上未來中國論壇發一個貼子:說法輪功是專制獨裁,這個貼子馬上會刪除。如果你說李某人是獨裁者,你的ID會被封鎖。至於這種專制獨裁是李某人的責任嗎?我也不好說,我看到李某人說的意思,這是常人中修鍊,大法弟子在常人中,應該像常人一樣生活。這本質上是政教分離的思想。
我也看到李某人連續在兩次法會上批評大法弟子,聽不得批評,像地雷一樣,一碰就炸。這完全是民主思想。可是,如果你在法輪功擔任版主的論壇發表反對法輪功的意見,他們就會刪除你的帖子,你再發,他們就會封你的ID,把你攆出論壇。我沒有精力去研究,一個「理論上民主」的法輪功,怎麼會演變成一個專制的法輪功。我只是提出,法輪功在政治上是不民主的,不是民主運動可靠的力量。關於法輪功是不是邪教的討論沒有任何意義,因為我生活在自由民主國家,邪教是合法的。在這個問題上,中共對邪教的定義是十分準確的:那就是對教主神化。博訊有位台灣來的小孩,她對邪教的定義也是100%正確的,那就是如果神是有通訊地址的,就是邪教,如果神沒有通訊地址,就不是邪教。這種小孩都知道的事情,我們就不要爭了。
郭國汀:譚先生,大敵當前,大局是什麼應當清楚呵。你無端攻擊法輪功是專制獨裁,人家自費辦的網站為何要任你任意無端攻擊呢?法輪功實質並非政治組織,爭民主權利也非其目的,他們僅是關注返本歸真,來世幸福。之所以後來法輪功也轉變成反共力量,完全是被中共逼出來的。中共註定將敗在有法輪功參与的民主運動手下。
法輪功不是政治組織其談不上政治上追求民主。中共對邪教的定義純屬胡扯,套上中共自已倒是貨真價實。文革早請示晚彙報,忠字舞看來老兄是沒有經歷過,毛是紅太陽,四個偉大,他的話一句等於一萬句!強迫他人信仰,強迫他人不得退出,對人民精神強暴者才是真是的邪教。我實在不明白閣下怎麼會有那麼多時間專門批判法輪功?耶穌若按你的邏輯又成了什麼?法輪功問題不在於其他,而在於公民的信仰自由權,亦即基本人權。依我對法輪功的長期觀察深入了解,我極力推崇之。儘管我本人僅是個還不夠格的基督徒。建議老兄把時間和精力用於反共這一真正偉大不朽事業上,而不是配合中共反法輪功。至少你在客觀上起到了非常惡劣的作用。
潭嗣同:老郭:我不是無端攻擊法輪功,是我的政治觀點。他們刪我的貼,封我的ID,我才有反抗。至於你說自費辦的網站,就不讓不同意見發表,這是小孩子的觀點。我問你,你上自由中國論壇難道還交了錢?你說「把時間和精力用於反共這一真正偉大不朽事業上」這一句話已經總結了我們之間的分歧,我是反專制,搞民主的,我從來沒有說我是反共的。所以,我們今後不要爭了。
郭國汀:再答譚先生。我指出你是無端攻擊,人家為何單單封你?憑白無故為何不封其他人?首先應當檢討自已的指責是否有根據。你說你主張民主反對專制,但從不反共。不反共的人不可能主張民主,更不可能反對專制。因為中共是典型的極權專制流氓暴政!不反對專制暴政的中共確自稱是專門搞民主反專制的戰士,是否有點違背邏輯?中共獨裁專制57年,試問有誰曾享受過民主?又有誰沒有飽受專制暴政的蹂躪?!有誰曾享受過真實的選舉與被選舉權?又有誰曾享受過思想精神心靈靈魂的真正自由?不反中共卻極力反法輪功者肯定不是真想搞民主反專制。這是常識。
郭國汀:答MICRONET有關瞿延來的疑問。瞿延來先生是我的第二位法輪功當事人,也是引起我對法輪功極大興趣的原因,因為他竟能連續絕食絕水780天!直到我正式成為他的辯護律師為止。開始時我一直不相信一個人竟能連續絕食絕水兩年多!然而,事實是在這絕食期間,他曾先後四次生命垂危,被送進醫院搶救四個月。在該絕食期間,他一直拒絕進食,長期被強制灌食。而強制灌食實質上是一種極難忍受的酷行,因此種酷行而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佔有案可查的近3000餘名因中共獄監勞教所酷行迫害致死者近1/3!與瞿延來同時絕食的法輪功學員剛開始有20餘人,但20天後,由於監獄當局將灌食管由細管換成粗管,其他人全部被迫放棄,唯有瞿延來堅持了下來。連他在監獄留下的身份照也是眼睛閉著,鼻子上插著灌食管的!我自27周以前開始每星期日絕食24小時,最長僅絕食48小時,但未絕水,我完全能感受絕食的難受,若再加上絕水那種茲味可想而知。面對聖徒般的瞿延來,我不能不探索是何種原因,使得瞿延來具有此種超凡脫俗的承受苦難的能力?唯一的解釋便是真信仰的偉大力量。因為對瞿延來而言,他得道了。朝聞道,夕死可矣!法輪功學員幾乎有個共同說法,我終於找到了她。這個她就是他們一生尋覓索求的真理。人類為真理而奮不顧身的事例屢見不鮮。許多人無知地攻擊法輪功,罵其信徒,貶李洪志。實在是出於受中共欺騙宣傳的誤導,對法輪功真相一無所知所致。包括MICRONET江蘇零陵等奉有特殊任務的網特(網評員)在內,大多是因為無知。無知是中國人的大敵,而故意推行愚民政策製造大量無知愚民的中共專制暴政則肯定是中國人民的死敵!至於法輪功與中功瑜珈功等有共同點但有本質區別。前者心性的要求遠高於後者,法輪功有一整套多少能自園其說的宇宙觀人生目的論。返本歸真是其核心思想。本質上言法輪功已不是簡單的健身功法,而是完整的精神心靈修鍊法。
我說法輪功正在為中國人贏得國際榮譽,是因為中國人在歷史上有四大發明,科舉制,文官制曾為世界各國學習模枋。但近代以致當代,中國人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及思維科學幾乎一切領域均遠遠落後於國際先進。全盤西化論便是明證。然而如今全世界唯有一種由中國人創造的理論得到了全世界越來越多其他民族的人民發自內心地接受學習,那就是法輪功。而法輪功七年英勇抗暴鬥爭,確實為中國人不可欺蠃得了世界榮譽,表明中國人不再是任人宰割的奴隸。
安魂曲看來也是個反法輪功分子,不過你的身份實在令人懷疑。鑒於你有重大共特嫌疑,我沒時間奉陪你這個領中共薪水無所事事的網評員。但我必須指出你的駁論根本不值一駁。容我有時間時再反駁你的謬論。漫罵和講道理怎能相提並論?若僅是指責他人的專制獨載而無任何令人信服的論證,目的僅是攪局者被封那是合理的。
此外,這次劉荻的解釋多少符合情理。無論如何謝謝各位的參与。對法輪功的真相應有所了解,千萬不能再上中共的大當!法輪功因為不是政治組織,故他們並無政治目的或政治策略,據稱有個美國國會議員開善意玩笑說:我收到了一百多本《九評共產黨》。這多少有點跨張,但從另一側面表面,有些法輪功學員,頑強精神有餘,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的精神不足。也明顯證明他們缺乏政治經驗和技巧。然而他們那種百折不回不屈不撓的精神確是值得民運人士學習的。
潭嗣同:郭律師:原文是「我是反專制,搞民主的,我從來沒有說我是反共的」。我並沒有說:我不反共。反專制,如果中共專制就反中共,如果中共民主支持中共。你說中共從來就不是民主的,那好,讓我們一起來反共,我不是拒絕反共。反專制,如果F專制就反F,如果F民主就支持F。可是,你從不提反抗F神權專制,這就是你我之間的分歧。中共只要一看到專制就揮舞起屠刀,因為,你只不也是專制而已,何不由我來專制?人權律師維護人權是自己的生意。我不認為這些律師有什麼高尚之處。人權律師為專制獨裁辯護,這就不是律師費可以解釋的了。
郭國汀:潭先生之人權律師評論實在離譜。
首先,人權律師有假冒偽劣的,那當然談不上高尚。然而像張思之,莫少平,鄭恩寵,浦志強,高智晟,郭飛雄,李和平,李方平,張星水,許志勇,騰彪,范亞峰,這種人權律師毫無疑問是高尚的。人權案件基本上都是收費極低甚至根本收不到費用而風險極大。刑辯律師風險大,然而人權律師則風險巨大。正因為如此,12萬中國律師敢於成為人權律師者屈指可數,潭先生在這故意貶低中國人權律師是何用意?你說的人權律師為專制獨裁辯護,簡直胡說八道!你大概指的是我為法輪功強力抗辯就叫做為專制獨裁辯護?
你是個頭腦聰明之士,在法輪功問題上如此糊塗令人吃驚。你是故意如此還是裝糊塗?我實話告訴你:中國人權律師是偉大的律師,也是未來中國政治家的搖藍。當然是指貨真價實的中國人權律師。
你要求法輪功跟你講民主,似乎有點找錯了對象。法輪功一無權,二無槍,三無黨,並未剝奪你的任何自由或權利,更未用暴力或強制力壓制你奴役你。也沒有強迫你信仰法輪功。你將法輪功定義為專制獨裁是否太離譜?民主是政治權利,法輪功根本不問政治,儘管作為學員他們肯定也有權參政議政。而作為法輪功團體,根本不存在你所指責的專制獨裁。如今你到處無端攻擊《未來中國論壇》更是荒唐至極。奉勸你不要再做此種損人不利已的事。你對個別人有意見,怎能隨心所欲詆毀整個論壇?你看看你所做的事誰最高興?
郭國汀:無神論之危害至深,是導致當代國人道德淪喪至歷史最低點的根源。除了共特之外的所有反法輪功的網友們,你們應當反思:為何全世界各國法律均明文保護信仰自由?因為人類除了物質生活外,最重要的便是精神生活,而精神生活在某種意義上甚至比物質生活更重要,至少不亞於。中共無神論是造成大陸中國眾多無知無畏的愚民的根源。
馬克思本人關於宗教的相關論述:「宗教的苦難表達的是真實生活中的苦難,同時,也是抗議真實的苦難。宗教是受壓迫者的嘆息,是無情世界的良心,是缺乏靈性世界中的靈性;宗教是人民的鴉片……要求放棄對現實處境的幻想,就是放棄需要幻想的處境本身。」從馬克思的本意來看,他的宗教論點並無大錯,只是不夠深刻準確而已。他對宗教的認識其實僅限於宗教的作用層面,而未論及宗教的本質。他認為宗教是良心,是靈性,是鴉片(安慰),是抗議真實的苦難。吾以為宗教的本質乃是:「對生命的來源與去向的深入研究,是對生命意義的體認」真正的宗教家,必定真善、慈仁、博大、寬恕。現實痛苦往往會使人想出世,春風得意者則只想入世。一個民族沒有信仰是非常可怕的,道德倫喪,世風日下的根源在此。生命是一條永恆的河流,生命是一段美麗的過程,生命是一種輪迴,人生是一段旅行。人的生命則肯定是一種永恆的輪迴,永恆的創造。
然而中共則故意斷章取義曲解馬克思至為明顯的本意,反覆向天真無知的青少年灌輸「宗教是統治階級麻醉人民的精神鴉片」誤導性荒謬見解,以至當今國人無知到聞宗教即不屑一顧,自命為正宗科學傳人。
世界頂級科學大家牛頓及愛因斯坦皆乃虔誠的有神信徒。「宗教沒有科學是肓目的,科學沒有宗教是跛足的」(愛因斯坦語)。吾以為宗教是民眾道德的堅實基礎,因為所有正教皆提倡人們誠信做好人行善事施博愛;提倡宗教信仰的民族社會國家往往民風純樸,道德風尚良好,人們多誠實善良。因為人的精神心靈生活之重要性決不亞於物質生活之於人生;中外古今成千上萬虔誠的精神信仰者為捍衛信仰自由權拋頭灑血義無反顧甘於犧牲便是明證。中共治下的大陸之所以道德敗壞,欺詐甚行,世風日下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正是嚴禁民眾宗教信仰所致。正是在此意義上我曾反覆強調法輪功精神運動的興起,是中華文明道德復甦的希望,是中華民族復興的希望。
潭嗣同:我對民運也感到厭倦了。主要的原因是,99%是道貌岸然的偽民運,背後都是美元在作怪。自從海外有一個法輪功后,這世道就變了,我們中國人有了兩個專制政府。有工夫,找台灣人交朋友還是值得,除個別哈日族之外,都是堂堂正正中國人。我想中國大陸總有一天會爛透的,爛透了,只有美日台能收拾這個爛攤子。我看好大陸二十多歲的年輕人。這些人通過英文,接受了現代憲政民主思想,又有專制生活經驗,有可能從內部撬開專制的鐵門。三十歲以上的人都落伍了。
郭國汀:潭嗣同你不要再干為虎作猖的事了。我注意到你對法輪功的深仇大恨,也注意到你對《未來中國論壇》的荒謬攻擊,還注意到你故意攻擊詆毀中國人權律師的言論,更注意到你的民運人士99%都已墮落的荒唐至極的無端指控!儘管你口口聲聲民主反專制,面對中共極權專制流氓暴政,你卻說你從不反中共!你到底是什麼人?!小罵大幫忙者?一個在幾乎所有重大問題上均為中共無恥辯護,反之,卻對所有真正反抗專制暴政的民主進步力量大加詆毀攻擊的人,如果你不是共特,至少表明你政治上已到了白痴程度。我這樣說你可能會覺得冤枉,但你要好好想清楚再發表你的高見不遲。不要信口開河。迄今我還不認為你就是共特,但你的言論實在太像共特。
郭國汀:法輪功信眾中像瞿延來一樣的人比比皆是,陳光輝,雷江濤,吳愛中,等皆是大學生,總經理,他們為了信仰自由毫不猶豫地堅持講真相,人性的光輝在他們身上得以體現。像曾錚,王玉芝的真實感人故事確能觸及人的靈魂,這篇文中的陳忠升先生又是一位此種楷模。在自由中國論壇中,令我吃驚的是我不時看到有人胡說什麼法輪功在大陸已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甚至我的老朋友方應看先生也如是說,真令吾費解。我不得不指出,你們肯定大錯特錯!
我認識且有較深交往的眾多高智商法輪功信徒,論學識,論社會地位,論智慧皆遠遠在你我之上。他們當中醫學博士,生物學博生,法學博士,政治學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大律師大教授大有人在。吾誠以為,舉凡無端詆毀攻擊法輪功者,不是無知就是被中共洗腦洗得沒有了自已的思想的愚民,或是被中共欺騙抹黑宣傳騙得完全喪失了獨立判斷者,或是屁股決定腦袋,純屬吃中共飯者,或是被無神論毒害得黑白不分是非不明之人。我可以負責任地證明,我接觸了解超過百名中外法輪功學員皆是品德良好,學識、智慧過人,精力旺盛,與人為善,助人為樂,樂觀向上,真誠善良,做事認真負責敬業之人。其中有不少是令我肅然起敬的學者教授。敬請所有任意攻擊詆毀法輪功的網友們,先多了解法輪功真相之後再作評論為佳。《靜水流深》《穿越生死》值得一讀。當然歡迎任何人反駁批評論辯。
郭國汀:這裏發表的對張千帆教授的質疑批評,僅是就他對法輪功的不正確的說法而言。張教授在憲政研究方面還是有兩下子的。然而中國體制內知識份子有個共同的弱點:即對中共專制暴政均睜眼閉眼瞎說。或小罵大幫忙,或不關痛癢地溫和地勸慰批評幾句。因此我曾在2003年2月公開指出:中國知識份子死了!
郭國汀:MICRONET,當共特其實是最無恥的職業,你不過為五斗米折腰而已。你的言論早已暴露出你的真實身份,不要在此裝蒜了!我實話告訴你:郭國汀是當之無愧的真正的中國人權律師!而且是中國第一個公開宣稱要成為專職人權律師的中國律師。正因為我發現自我離開自由中國論壇后,這裏被一大幫自以為聰明絕頂的文人,加上像你這種偽裝的共特,整個自由中國論壇共特軟體動物猖獗。至於《自由中國論壇》規則第一條:只禁貼以九評,退黨,活摘為主的法輪功文章之論壇規則。僅是自閹自宮措施而已,既如此那就不要再妄稱:自由中國!
郭國汀:這是一篇2004年12月間記者採訪我的原始文稿,後來記者正式發表的被改動甚多,主要是記者害怕不能公開出版。多少有點諷刺意味,促使我從功成名就的海事律師轉向成為人權律師的導火索,居然是劉荻事件!而如今的劉荻則似有故意貶損當年為她無私抗辯的大律師之嫌!真是鼠肚雞腸呵。其實當年劉荻剛出獄時曾在中國律師網上以\「老實人\」化名繼續做應當做的事,並曾給我發過短訊聯繫,然而,我尚未及回覆,2004 年2月6日我的電腦IP和ID即被中共強行徹底封閉。故我一直懷疑此地的「不鏽鋼老鼠」是假冒偽劣產品。當然我認為劉荻是個有小聰明的女子。多少有點小才華,不過有點過於自負。也缺點人之常情。對真誠幫助自已的人,你不感謝也罷,而冷嘲熱諷甚至暗示郭國汀有病,直至公然說郭國汀是以什麼代價出國的。你難道不知道那是中共為我起草的保證書版本?!它業已成為珍貴的文物。我真為劉荻變得如此面目全非感到極具諷刺意味。至於郭國汀是否夠格中國人權律師?相信每個正直誠實的中國人均不難做出客觀判斷。我還得實話告訴你這個匿名者MIRONET,有種就亮出真名實姓來,共產黨不但不會將你下大牢,反而會給你加官進爵,因為你反覆為中共當打手幫凶。然而諒你也沒有狗膽公開真名。既然你膽大如鼠,請你不要再人模狗樣在此猖狂,你連人都不是還有什麼資格指責堂堂正正的中國人權律師!@
(未完待續)
——第28個接力絕食抗暴日初稿
2006年11月10日第37個接力絕食抗暴日修正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Re: 郭國汀論辯法輪功
郭國汀:我為法輪功抗辯的真實心聲(下)
郭國汀答mironet:何謂真正的中國人權律師?
你上述援引的話確實是我真實的儘管不成熟的想法,儘管你有斷章取義之嫌。我於2003年1月因劉荻事件開始關注人權,2003年6月成為鄭恩寵律師的辯護律師而正式介入人權案件,2004年2月成為清水君的辯護律師后,給自已定位於主要為政治良心犯辯護的人權律師。原因在於,通過了解楊天水、張林、鄭貽春、師濤、胡適根、顧則徐及陳泱潮、魏京生、徐文立等政治良心犯的感人事迹,我認為他們是當代中國人最高貴的群體。因為他們完全是為了中國人整體根本長遠利益奮不顧身,勇於犧牲;他們均是學識豐富,精神高貴,勇敢無畏之志士仁人。如果他們為了一已或小家庭的幸福完全可以過上相當不錯的物質生活,甚至只要稍作妥協就會有相當大的生存空間,然而他們義無反顧選擇了為民族的未來自我犧牲,這是何等高貴的精神!他們獲得人權大律師的辯護是理所應當的。因為為他們辯護也就是為全體國人的根本利益辯護,為一個政治良心犯辯護實質上等於為國人整體權益辯護。然而當時全中國唯有張思之和莫少平律師為政治犯辯護,他們堅持了十余年然而效果並不理想,因為幾乎從無勝訴的先例,且社會影響不大,連律師界法律界均知詳情甚少。而時代的發展對人權律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認為中國不中國不缺海事律師,但極缺人權律師,而我對政治哲學法學均學有心得,最適合任人權律師,儘管人權律師風險極大收入十分有限,因而幾乎無人敢於問津,正是在此背景下,我自告奮勇願意從收入前景頗可觀,幾無任何風險的海事律師轉向成為人權律師。我不下地獄,誰下?!我之所以如此選擇還有一項考慮,即我認為自已在法律界已有相當知名度,只要依法辦人權案件,比沒有名氣的律師介入人權案件要安全些。事實上我也堅持戰鬥近兩年;當然這一切在無情的事實面前證明均屬一 廂情願的良好願望而已。根本原因在於中共政權是一個已病入膏肓無可救藥的典型的極權專制流氓暴政!
為何我個人不將為上訪戶拆遷戶辯護作為主業?主要基於以下原因:他們是為個人權益抗辯,而非為整體國人的根本長遠權益抗爭;其次,這些個體權益受害者由法律強制規定每位律師每年免費辦理三個義務法律援助來解決,對全體律師最公平,也對上訪戶拆遷戶公平;再次,我主張年青律師多介入此類案件,一則他們沒有案源,二則他們初出茅廬需要樹立名聲,儘管是低費甚至免費案件,他們往往會投入大量時間精力將案件辦好,甚至決不亞於知名大律師的辦案質量,因而實質上對當事人最有利。如果由知名大律師免費辦理此類案件,實踐證明他們往往不可能投入大量時間與精力,結果反而遠不如年青律師。儘管如此,我並不排除為這些受害者個體抗辯,僅是不當作主業而已。例如我為王水珍、馬亞蓮辯護,為蘇州歷史文化街區強遷案,煙台歷史文化街區強遷案辯護即是明證。
正因為當時我是個執業已經18年的有相當水準和知名度的律師,而且是擁有教授、仲裁員資歷的學者專家型律師,將重大人權案件作為主業理所當然,這難道還有疑問嗎?而選擇政治良心案作為我的主業,正是選擇了風險最大的業務,實質上這是我與高智晟律師最初的區別所在。高智晟當時主要是為底層貧民代理辯護,他之所以每年花三分之一時間免費為貧窮的上訪戶拆遷戶或個體打官司,決不是他樂意主動為之,而是他被動接受;因為他剛出道當律師時沒有案源,故通過打免費官司另劈蹊徑,結果歪打正著而成名成功;高智晟律師的可貴之處在於,他沒有因為成名成功而拒絕窮人,這與他不平凡的人生經歷相關,也與他平凡而偉大的母親言傳身教使他有與生俱來的善良有關;他的更可貴之處在於,儘管他也有人的弱點,然而在決心為民請命,為法輪功抱不平為正義而戰之後越戰越勇,他的思想、品德、智慧隨之不斷升華提高,終至達到了動地驚天的高度,最終成為一代英雄偉人。決非所謂別人利用鼓動下他才如此,而是他內心真實的動機使然。劉路再次貶低高智晟律師的那些荒唐評論及建議以高有精神病為由救他,多少反映了劉路的思想境界的確不高,因而根本不能理解真英雄的真實心聲。那些故意貶低甚至詆毀高智晟和袁紅冰者,大體上有三類人:一類是共特奉命行事,其實不少共特內心是敬重高智晟律師和袁紅冰教授的;二類是那些頗有成就才華成就者然而由於強烈的嫉妒心作祟而為之;三類是那些鼠肚雞腸之輩,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潭嗣同:人權律師墮落為專制打手,是非常悲哀的。律師費是付給人權律師打人權官司的。如果人權律師拿了這個錢,就為當事人的政治觀點辯護,這就不地道了。其實,律師在民主國家的聲譽是很臭的。比如說天氣冷,有人說,「冷得律師的手都縮回去了」。也就是說,律師在平常,總是一隻手在別人口袋裡偷錢的。中國人學好很難,學壞就很容易了。郭國汀拿了幾個輪子的錢,什麼道德良知都不要了。輪子論壇禁止反對輪子的聲音,可是,這個論壇允許他為輪子辯護,如果有一點基本民主素質的人,意識到這一點,應該無地自容。這個郭國汀真的不知寡廉羞恥了。關於本人共特問題,郭國汀曾經是專業律師,本人與他同在加拿大,而共特是違犯加拿大法律的,郭國汀不循法律途徑,你們大家說說,這是啥意思?請按下列連接看看本人是如何邀請這個偽律師循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因為郭國汀還沒有加拿大律師證,我暫時稱他為偽律師)。
郭國汀:潭先生,我說你有嚴重共特嫌疑是有充分依據的。「我注意到你對法輪功的深仇大恨,也注意到你對《未來中國論壇》的荒謬攻擊,還注意到你故意攻擊詆毀中國人權律師的言論,更注意到你的民運人士99%都已墮落的荒唐至極的無端指控!儘管你口口聲聲民主反專制,面對貨真價實的中共極權專制流氓暴政,你卻說你從不反中共!你到底是什麼人?!小罵大幫忙挨或大罵大幫忙者?
一個在幾乎所有重大問題上均為中共無恥辯護,反之,卻對所有真正反抗專制暴政的民主進步力量大加詆毀攻擊的人,如果你不是共特,至少表明你政治上已到了白痴程度。我這樣說你可能會覺得冤枉,但你要好好想清楚再發表你的高見不遲。不要信口開河。迄今我還不認為你就是共特,但你的言論實在太像共特。」
你以汝之鼠肚雞腸毫無根據地指責我是因為拿法輪功的錢故為之辯護,因此郭國汀「什麼道德良知都不要了」「真的不知寡廉羞恥了」,只能證明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能證明任何問題。郭大律師坦蕩的心胸豈是汝這種小人能理解的。吾實話告訴你,確實有兩位素不相識的法輪功朋友在我抵加拿大后不久,主動提出欲贊助我,我確驕傲地婉拒。我對他們說:堂堂郭大律師還沒有到活不下去的地步,謝謝你們的好意!當然如果我真活不下去了,我會開口求助的。然而這決無可能!
我為法輪功強力抗辯完全出自道義良知及我的內心真實意願,是因為我成為六名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之後,特意精讀了《轉法輪》及李洪志的全部法會演講,並通讀了《靜水流深》《穿越生死》《為你而來》以及網上所能找到的有關法輪功的正反兩方面的文章四百余篇;來加拿大后我完全是無條件的義務為法輪功抗辯。法輪功由於不存在組織,故並沒有法輪功組織來出面支付郭律師分文報酬,同時,大紀元時報,大紀元網,新唐人電視,希望之聲廣播電台均是由學員們各自自願出資出力創辦支撐的。正因為如此,我不願意過多給大紀元投稿,因為稿費儘管微不足道確是編輯們個人掏腰包支付作者的!我認識一位生物學博士,收入頗豐,每月自願將 1/3收入奉獻給法輪功。另一位商人也是每月出巨資贊助。這與基督信徒自願捐贈出於同一道理。你們這種被中共洗腦洗得一無所知的無神論者根本無法理解他們那種高貴的奉獻精神。
西方一般商業律師的確名聲不怎樣,商人型的律師其實就是商人。而商人一切以盈利為目的,唯利是圖的人不可能有好名聲。然而西方的人權律師,與中國人權律師一樣均是偉大的律師。例如David Matas;David Kilgour律師均是德高望重的人權大律師和國會議員前檢察官。你故意將「律師」取代「人權律師」,進而貶損人權律師,甚至杜撰所謂人權律師為專制辯護之聳人聽聞的指控,用心良苦然而純屬徒勞。潭先生,你到底是什麼人,很快便會有清楚的答案。決非我無端任意懷疑你,而是你的所做所為證明了你自已。
潭先生你為什麼在大敵當前的嚴峻局勢下,極力詆毀法輪功、《未來中國論壇》、民運人士、中國人權律師?我僅是懷疑你是共特,因為你極力站在中共專制流氓暴政一邊言說。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自出國后,我婉拒了法輪功朋友主動的資助,更未收過他們分文。我為之抗辯為之呼籲,是因為我比你更了解法輪功真相。我現在主要時間是學英語。是全加拿大最貧窮的人,也是全世界最著名的一文不名的窮大律師。至於你是否共特無關緊要,你既然自稱是民主反專制鬥士,那就不要再幫中共瞎辯,更不用再干任何破壞民運事業的事。是為忠告。我的人格如何,公眾自有判斷。你的真名實姓敢告知否?
郭國汀:張鶴慈先生:首先,我並非對所有批評法輪功或未來中國論壇的人均懷疑為共特,而僅是懷疑那些小罵大幫忙,同時故意詆毀法輪功,《未來中國論壇》,民運,九評,退黨,高智晟,袁紅冰者。我不是說不能批評,而是對他們的動機目的持疑。包括閣下,似乎也是對上述人士多有指責。我於2003年1月至04年2月間在中國律師網上先後與幾乎一個加強排的共特有過長期論戰,發現共特的共同特點乃是:平時也無關痛癢地罵罵中共,但在所有重大原則問題上均無一例外地詆毀中共最害怕最仇恨的人和事。這也正是中共專制暴政必定滅亡的根據之一。因為共特也要靠罵中共才能偽裝自已,證實了中共之名聲已臭不可聞也。
潭嗣同:你可以壞疑我是共特,難道不允許我懷疑你是土匪?憑什麼要我告訴你,我的個人情況。
我要你向加拿大聯邦法院起訴,你不聽,還一口咬定我是共特,而共特在加拿大是犯罪的,你又不起訴我,這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一個律師的臉面都丟盡了。所以,你越輸越多,不能怪我,我對獨裁專制是毫不留情的。胡錦濤被我冠以「邪惡軸心總司令」已經有兩年的歷史了。憑什麼要我嘴下留情。
什麼大敵當前?獨裁專制才是中華民族千年大敵,你所維護的那個集團,不折不扣是一個獨裁專制集團。中共早已被我定性為「殺人搶劫集團」,一個專制獨裁集團去對抗一個殺人搶劫集團,當然是把水往坡上趕。這能怪我壞了你的反共大業嗎?再說,就算是把水趕上山了,轉輪聖王來了,還是一個專制獨裁集團,那叫我們怎麼看待大敵當前的問題?
就算是大敵當前,那為什麼要把我們從《未來中國論壇》一腳踢開?我們也只是談論法輪功民主改革,政教分離的事啊!搞來搞去,還是以中共以革命壓倒民主的那一套!只不過換成了,以反共壓倒民主。
況且,我們認為,當前大敵當前,完全是法輪功功專制獨裁,高智晟,袁紅冰、郭飛雄等人政治上不成熟,被法輪功功誘導到了專制的陷阱里,才造成當前大敵當前的局面。如果當時堅持民主方向,不上神權專制的賊船,形勢也不至於如此被動。
所以,根據你的意見,大敵當前就往專制獨裁的路上再跨一步?眼看就要成立中國塔里班政權,再跨一步就要與賓拉登結盟了!得了吧!都像你那樣情人都搞不定,還能搞革命?
我建議你好好學習美國憲法權利法案,公民的核心權利是什麼?再學習美國獨立宣言。再通過考查美加社會,公民的權利是通過什麼機制保障的。為什麼美國兩百年來沒有走向獨裁?當你明白了保障公民權利的機制后,你就會明白,法輪功的政治運作,正好是與此相反的。只有一無反顧,反抗一切形式的獨裁專制,公民的權利才你得以保障。
郭國汀:潭嗣同我僅要求你公開真名實姓,你連這個膽都沒有,我不與匿名者論戰。因為共特無所事事,可以整天泡網。
獨裁專制暴政是中華民族的大敵,此點我們沒有異議,問題是誰是獨裁專制?我認為是中共極權專制獨裁暴政,你則不反共卻固執地毫無根據地指責法輪功是該獨裁專制。一個鐵的事實乃是:法輪功無槍無軍隊也無黨,並未用暴力威迫人們信仰之也未強迫人們學法輪功,反之其完全來去自由。我不知道你認定法輪功是獨裁專制的依據與標準是什麼。我不知道何時何地你冠胡錦濤如何如何,共特罵中共那是特權,不能因為你罵中共就證明你不是共特。小罵大幫忙甚至大罵大幫忙者不乏其例。反之,我從來是論證陳述事實來證明中共政權是極權專制流氓暴政。我僅認為胡錦濤是言行極度背反的政客、法盲、人權惡棍、根本不具備治理13億人口大國必備的才與德。
政教合一的是中共,法輪功僅是個修身養性的精神修鍊團體,根本不存在政教合一之說。本質上言法輪功是遠離政治的,李洪志也多次公開宣稱法輪功不問政治。我相信李洪志對政治不感興趣,因為他有那麼多真誠信仰他的信徒,那是遠比總統幸福百倍的神仙般的事,他又何苦為市俗的虛榮而爭鬥。至於法輪功如今成為中共的頭號敵人,那是愚不可及的中共黨魁自已逼出來的,法輪功群雄因此成為中國民運天然的民盟軍,那是上天助中國民運的偉大事業一臂之力。你若主張民主反專制,卻在此種明顯敵強我弱之際,拚命詆毀攻擊民運的天然盟友法輪功「獨裁專制」,除了奉命行事,或是政治白痴難道還有其他更合理的解釋嗎?!
《未來中國論壇》並未將你趕走,至少我主持的憲政法律籌備專欄你是完全自由的。你的塔里斑政權之無端指責實在離譜,典型地反映了你的氣急敗壞的論辯風格。
「大敵當前,完全是法輪功功專制獨裁,高智晟,袁紅冰、郭飛雄等人政治上不成熟,被法輪功功誘導到了專制的陷阱里。」高智晟、袁紅冰、郭飛雄等人實質上正在成為一代政治家。他們也必將在為自由正義而戰的戰鬥中成長成熟起來,好像輪不到你來對他們指點江山。至於個別法輪功學員缺乏政治經驗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因為法輪功本身並無組織,也沒有如中共那種鐵的紀律,學員僅是根據各自學法的心得理解按自已的心性去做事,因而個別學員可能好心辦了壞事,諸如向同一個國會議員贈送幾十本上百本《九評共產黨》之類的事。然而這並不能因此怪整個法輪功。事實上我了解的不少才德學識遠勝於我輩的法輪功學員,他們身上表現出的安祥從容不迫理性與寬容善良關懷,那是遠勝於一般常人的。
至於美國憲法,獨立宣言,人權,憲政,我推崇備致。你口口聲聲民主,其實你的民主觀念到底如何,從你的言論中不得而知。中國的問題根本解決出路在於首先必須徹底唾棄拋棄中共,徹底推翻中共極權專制流氓暴政,最終實行聯邦共和民主憲政體制,這正是未來中國維一正確的方向。中共不跨台,由中共主導的所謂政治改革或修憲肯定不可能成功,因為中共早已病入膏肓無可救藥。我已浪費太多時間於此,況且你是個匿名者不符合我的論戰條件。故就此為止恕不奉陪,或許你真如自稱的是民主反專制人士,然而由於你的無神論信仰,導致你無法理解法輪功。無論如何請你先暫停無端攻擊法輪功,共同對付真正的大敵,才是明智的。
郭國汀:謝謝樓上各位批評包括漫罵!我來此並非想說服共特,因為共特在我眼裡一文不值。是因為我想盡一點中國人應盡的義務,把顛倒的真相重新扶正。我反覆重申:法輪功精神運動是中華民族新生的希望,是中華傳統道德文明復甦的象徵,也是中華民族復興的基礎。這是我深入觀察了解眾多中外法輪功信徒后得出的深信不移的結論!@
——第28個接力絕食抗暴日初稿
2006年11月10日第37個接力絕食抗暴日修正(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郭國汀答mironet:何謂真正的中國人權律師?
你上述援引的話確實是我真實的儘管不成熟的想法,儘管你有斷章取義之嫌。我於2003年1月因劉荻事件開始關注人權,2003年6月成為鄭恩寵律師的辯護律師而正式介入人權案件,2004年2月成為清水君的辯護律師后,給自已定位於主要為政治良心犯辯護的人權律師。原因在於,通過了解楊天水、張林、鄭貽春、師濤、胡適根、顧則徐及陳泱潮、魏京生、徐文立等政治良心犯的感人事迹,我認為他們是當代中國人最高貴的群體。因為他們完全是為了中國人整體根本長遠利益奮不顧身,勇於犧牲;他們均是學識豐富,精神高貴,勇敢無畏之志士仁人。如果他們為了一已或小家庭的幸福完全可以過上相當不錯的物質生活,甚至只要稍作妥協就會有相當大的生存空間,然而他們義無反顧選擇了為民族的未來自我犧牲,這是何等高貴的精神!他們獲得人權大律師的辯護是理所應當的。因為為他們辯護也就是為全體國人的根本利益辯護,為一個政治良心犯辯護實質上等於為國人整體權益辯護。然而當時全中國唯有張思之和莫少平律師為政治犯辯護,他們堅持了十余年然而效果並不理想,因為幾乎從無勝訴的先例,且社會影響不大,連律師界法律界均知詳情甚少。而時代的發展對人權律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認為中國不中國不缺海事律師,但極缺人權律師,而我對政治哲學法學均學有心得,最適合任人權律師,儘管人權律師風險極大收入十分有限,因而幾乎無人敢於問津,正是在此背景下,我自告奮勇願意從收入前景頗可觀,幾無任何風險的海事律師轉向成為人權律師。我不下地獄,誰下?!我之所以如此選擇還有一項考慮,即我認為自已在法律界已有相當知名度,只要依法辦人權案件,比沒有名氣的律師介入人權案件要安全些。事實上我也堅持戰鬥近兩年;當然這一切在無情的事實面前證明均屬一 廂情願的良好願望而已。根本原因在於中共政權是一個已病入膏肓無可救藥的典型的極權專制流氓暴政!
為何我個人不將為上訪戶拆遷戶辯護作為主業?主要基於以下原因:他們是為個人權益抗辯,而非為整體國人的根本長遠權益抗爭;其次,這些個體權益受害者由法律強制規定每位律師每年免費辦理三個義務法律援助來解決,對全體律師最公平,也對上訪戶拆遷戶公平;再次,我主張年青律師多介入此類案件,一則他們沒有案源,二則他們初出茅廬需要樹立名聲,儘管是低費甚至免費案件,他們往往會投入大量時間精力將案件辦好,甚至決不亞於知名大律師的辦案質量,因而實質上對當事人最有利。如果由知名大律師免費辦理此類案件,實踐證明他們往往不可能投入大量時間與精力,結果反而遠不如年青律師。儘管如此,我並不排除為這些受害者個體抗辯,僅是不當作主業而已。例如我為王水珍、馬亞蓮辯護,為蘇州歷史文化街區強遷案,煙台歷史文化街區強遷案辯護即是明證。
正因為當時我是個執業已經18年的有相當水準和知名度的律師,而且是擁有教授、仲裁員資歷的學者專家型律師,將重大人權案件作為主業理所當然,這難道還有疑問嗎?而選擇政治良心案作為我的主業,正是選擇了風險最大的業務,實質上這是我與高智晟律師最初的區別所在。高智晟當時主要是為底層貧民代理辯護,他之所以每年花三分之一時間免費為貧窮的上訪戶拆遷戶或個體打官司,決不是他樂意主動為之,而是他被動接受;因為他剛出道當律師時沒有案源,故通過打免費官司另劈蹊徑,結果歪打正著而成名成功;高智晟律師的可貴之處在於,他沒有因為成名成功而拒絕窮人,這與他不平凡的人生經歷相關,也與他平凡而偉大的母親言傳身教使他有與生俱來的善良有關;他的更可貴之處在於,儘管他也有人的弱點,然而在決心為民請命,為法輪功抱不平為正義而戰之後越戰越勇,他的思想、品德、智慧隨之不斷升華提高,終至達到了動地驚天的高度,最終成為一代英雄偉人。決非所謂別人利用鼓動下他才如此,而是他內心真實的動機使然。劉路再次貶低高智晟律師的那些荒唐評論及建議以高有精神病為由救他,多少反映了劉路的思想境界的確不高,因而根本不能理解真英雄的真實心聲。那些故意貶低甚至詆毀高智晟和袁紅冰者,大體上有三類人:一類是共特奉命行事,其實不少共特內心是敬重高智晟律師和袁紅冰教授的;二類是那些頗有成就才華成就者然而由於強烈的嫉妒心作祟而為之;三類是那些鼠肚雞腸之輩,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潭嗣同:人權律師墮落為專制打手,是非常悲哀的。律師費是付給人權律師打人權官司的。如果人權律師拿了這個錢,就為當事人的政治觀點辯護,這就不地道了。其實,律師在民主國家的聲譽是很臭的。比如說天氣冷,有人說,「冷得律師的手都縮回去了」。也就是說,律師在平常,總是一隻手在別人口袋裡偷錢的。中國人學好很難,學壞就很容易了。郭國汀拿了幾個輪子的錢,什麼道德良知都不要了。輪子論壇禁止反對輪子的聲音,可是,這個論壇允許他為輪子辯護,如果有一點基本民主素質的人,意識到這一點,應該無地自容。這個郭國汀真的不知寡廉羞恥了。關於本人共特問題,郭國汀曾經是專業律師,本人與他同在加拿大,而共特是違犯加拿大法律的,郭國汀不循法律途徑,你們大家說說,這是啥意思?請按下列連接看看本人是如何邀請這個偽律師循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因為郭國汀還沒有加拿大律師證,我暫時稱他為偽律師)。
郭國汀:潭先生,我說你有嚴重共特嫌疑是有充分依據的。「我注意到你對法輪功的深仇大恨,也注意到你對《未來中國論壇》的荒謬攻擊,還注意到你故意攻擊詆毀中國人權律師的言論,更注意到你的民運人士99%都已墮落的荒唐至極的無端指控!儘管你口口聲聲民主反專制,面對貨真價實的中共極權專制流氓暴政,你卻說你從不反中共!你到底是什麼人?!小罵大幫忙挨或大罵大幫忙者?
一個在幾乎所有重大問題上均為中共無恥辯護,反之,卻對所有真正反抗專制暴政的民主進步力量大加詆毀攻擊的人,如果你不是共特,至少表明你政治上已到了白痴程度。我這樣說你可能會覺得冤枉,但你要好好想清楚再發表你的高見不遲。不要信口開河。迄今我還不認為你就是共特,但你的言論實在太像共特。」
你以汝之鼠肚雞腸毫無根據地指責我是因為拿法輪功的錢故為之辯護,因此郭國汀「什麼道德良知都不要了」「真的不知寡廉羞恥了」,只能證明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能證明任何問題。郭大律師坦蕩的心胸豈是汝這種小人能理解的。吾實話告訴你,確實有兩位素不相識的法輪功朋友在我抵加拿大后不久,主動提出欲贊助我,我確驕傲地婉拒。我對他們說:堂堂郭大律師還沒有到活不下去的地步,謝謝你們的好意!當然如果我真活不下去了,我會開口求助的。然而這決無可能!
我為法輪功強力抗辯完全出自道義良知及我的內心真實意願,是因為我成為六名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律師之後,特意精讀了《轉法輪》及李洪志的全部法會演講,並通讀了《靜水流深》《穿越生死》《為你而來》以及網上所能找到的有關法輪功的正反兩方面的文章四百余篇;來加拿大后我完全是無條件的義務為法輪功抗辯。法輪功由於不存在組織,故並沒有法輪功組織來出面支付郭律師分文報酬,同時,大紀元時報,大紀元網,新唐人電視,希望之聲廣播電台均是由學員們各自自願出資出力創辦支撐的。正因為如此,我不願意過多給大紀元投稿,因為稿費儘管微不足道確是編輯們個人掏腰包支付作者的!我認識一位生物學博士,收入頗豐,每月自願將 1/3收入奉獻給法輪功。另一位商人也是每月出巨資贊助。這與基督信徒自願捐贈出於同一道理。你們這種被中共洗腦洗得一無所知的無神論者根本無法理解他們那種高貴的奉獻精神。
西方一般商業律師的確名聲不怎樣,商人型的律師其實就是商人。而商人一切以盈利為目的,唯利是圖的人不可能有好名聲。然而西方的人權律師,與中國人權律師一樣均是偉大的律師。例如David Matas;David Kilgour律師均是德高望重的人權大律師和國會議員前檢察官。你故意將「律師」取代「人權律師」,進而貶損人權律師,甚至杜撰所謂人權律師為專制辯護之聳人聽聞的指控,用心良苦然而純屬徒勞。潭先生,你到底是什麼人,很快便會有清楚的答案。決非我無端任意懷疑你,而是你的所做所為證明了你自已。
潭先生你為什麼在大敵當前的嚴峻局勢下,極力詆毀法輪功、《未來中國論壇》、民運人士、中國人權律師?我僅是懷疑你是共特,因為你極力站在中共專制流氓暴政一邊言說。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自出國后,我婉拒了法輪功朋友主動的資助,更未收過他們分文。我為之抗辯為之呼籲,是因為我比你更了解法輪功真相。我現在主要時間是學英語。是全加拿大最貧窮的人,也是全世界最著名的一文不名的窮大律師。至於你是否共特無關緊要,你既然自稱是民主反專制鬥士,那就不要再幫中共瞎辯,更不用再干任何破壞民運事業的事。是為忠告。我的人格如何,公眾自有判斷。你的真名實姓敢告知否?
郭國汀:張鶴慈先生:首先,我並非對所有批評法輪功或未來中國論壇的人均懷疑為共特,而僅是懷疑那些小罵大幫忙,同時故意詆毀法輪功,《未來中國論壇》,民運,九評,退黨,高智晟,袁紅冰者。我不是說不能批評,而是對他們的動機目的持疑。包括閣下,似乎也是對上述人士多有指責。我於2003年1月至04年2月間在中國律師網上先後與幾乎一個加強排的共特有過長期論戰,發現共特的共同特點乃是:平時也無關痛癢地罵罵中共,但在所有重大原則問題上均無一例外地詆毀中共最害怕最仇恨的人和事。這也正是中共專制暴政必定滅亡的根據之一。因為共特也要靠罵中共才能偽裝自已,證實了中共之名聲已臭不可聞也。
潭嗣同:你可以壞疑我是共特,難道不允許我懷疑你是土匪?憑什麼要我告訴你,我的個人情況。
我要你向加拿大聯邦法院起訴,你不聽,還一口咬定我是共特,而共特在加拿大是犯罪的,你又不起訴我,這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一個律師的臉面都丟盡了。所以,你越輸越多,不能怪我,我對獨裁專制是毫不留情的。胡錦濤被我冠以「邪惡軸心總司令」已經有兩年的歷史了。憑什麼要我嘴下留情。
什麼大敵當前?獨裁專制才是中華民族千年大敵,你所維護的那個集團,不折不扣是一個獨裁專制集團。中共早已被我定性為「殺人搶劫集團」,一個專制獨裁集團去對抗一個殺人搶劫集團,當然是把水往坡上趕。這能怪我壞了你的反共大業嗎?再說,就算是把水趕上山了,轉輪聖王來了,還是一個專制獨裁集團,那叫我們怎麼看待大敵當前的問題?
就算是大敵當前,那為什麼要把我們從《未來中國論壇》一腳踢開?我們也只是談論法輪功民主改革,政教分離的事啊!搞來搞去,還是以中共以革命壓倒民主的那一套!只不過換成了,以反共壓倒民主。
況且,我們認為,當前大敵當前,完全是法輪功功專制獨裁,高智晟,袁紅冰、郭飛雄等人政治上不成熟,被法輪功功誘導到了專制的陷阱里,才造成當前大敵當前的局面。如果當時堅持民主方向,不上神權專制的賊船,形勢也不至於如此被動。
所以,根據你的意見,大敵當前就往專制獨裁的路上再跨一步?眼看就要成立中國塔里班政權,再跨一步就要與賓拉登結盟了!得了吧!都像你那樣情人都搞不定,還能搞革命?
我建議你好好學習美國憲法權利法案,公民的核心權利是什麼?再學習美國獨立宣言。再通過考查美加社會,公民的權利是通過什麼機制保障的。為什麼美國兩百年來沒有走向獨裁?當你明白了保障公民權利的機制后,你就會明白,法輪功的政治運作,正好是與此相反的。只有一無反顧,反抗一切形式的獨裁專制,公民的權利才你得以保障。
郭國汀:潭嗣同我僅要求你公開真名實姓,你連這個膽都沒有,我不與匿名者論戰。因為共特無所事事,可以整天泡網。
獨裁專制暴政是中華民族的大敵,此點我們沒有異議,問題是誰是獨裁專制?我認為是中共極權專制獨裁暴政,你則不反共卻固執地毫無根據地指責法輪功是該獨裁專制。一個鐵的事實乃是:法輪功無槍無軍隊也無黨,並未用暴力威迫人們信仰之也未強迫人們學法輪功,反之其完全來去自由。我不知道你認定法輪功是獨裁專制的依據與標準是什麼。我不知道何時何地你冠胡錦濤如何如何,共特罵中共那是特權,不能因為你罵中共就證明你不是共特。小罵大幫忙甚至大罵大幫忙者不乏其例。反之,我從來是論證陳述事實來證明中共政權是極權專制流氓暴政。我僅認為胡錦濤是言行極度背反的政客、法盲、人權惡棍、根本不具備治理13億人口大國必備的才與德。
政教合一的是中共,法輪功僅是個修身養性的精神修鍊團體,根本不存在政教合一之說。本質上言法輪功是遠離政治的,李洪志也多次公開宣稱法輪功不問政治。我相信李洪志對政治不感興趣,因為他有那麼多真誠信仰他的信徒,那是遠比總統幸福百倍的神仙般的事,他又何苦為市俗的虛榮而爭鬥。至於法輪功如今成為中共的頭號敵人,那是愚不可及的中共黨魁自已逼出來的,法輪功群雄因此成為中國民運天然的民盟軍,那是上天助中國民運的偉大事業一臂之力。你若主張民主反專制,卻在此種明顯敵強我弱之際,拚命詆毀攻擊民運的天然盟友法輪功「獨裁專制」,除了奉命行事,或是政治白痴難道還有其他更合理的解釋嗎?!
《未來中國論壇》並未將你趕走,至少我主持的憲政法律籌備專欄你是完全自由的。你的塔里斑政權之無端指責實在離譜,典型地反映了你的氣急敗壞的論辯風格。
「大敵當前,完全是法輪功功專制獨裁,高智晟,袁紅冰、郭飛雄等人政治上不成熟,被法輪功功誘導到了專制的陷阱里。」高智晟、袁紅冰、郭飛雄等人實質上正在成為一代政治家。他們也必將在為自由正義而戰的戰鬥中成長成熟起來,好像輪不到你來對他們指點江山。至於個別法輪功學員缺乏政治經驗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因為法輪功本身並無組織,也沒有如中共那種鐵的紀律,學員僅是根據各自學法的心得理解按自已的心性去做事,因而個別學員可能好心辦了壞事,諸如向同一個國會議員贈送幾十本上百本《九評共產黨》之類的事。然而這並不能因此怪整個法輪功。事實上我了解的不少才德學識遠勝於我輩的法輪功學員,他們身上表現出的安祥從容不迫理性與寬容善良關懷,那是遠勝於一般常人的。
至於美國憲法,獨立宣言,人權,憲政,我推崇備致。你口口聲聲民主,其實你的民主觀念到底如何,從你的言論中不得而知。中國的問題根本解決出路在於首先必須徹底唾棄拋棄中共,徹底推翻中共極權專制流氓暴政,最終實行聯邦共和民主憲政體制,這正是未來中國維一正確的方向。中共不跨台,由中共主導的所謂政治改革或修憲肯定不可能成功,因為中共早已病入膏肓無可救藥。我已浪費太多時間於此,況且你是個匿名者不符合我的論戰條件。故就此為止恕不奉陪,或許你真如自稱的是民主反專制人士,然而由於你的無神論信仰,導致你無法理解法輪功。無論如何請你先暫停無端攻擊法輪功,共同對付真正的大敵,才是明智的。
郭國汀:謝謝樓上各位批評包括漫罵!我來此並非想說服共特,因為共特在我眼裡一文不值。是因為我想盡一點中國人應盡的義務,把顛倒的真相重新扶正。我反覆重申:法輪功精神運動是中華民族新生的希望,是中華傳統道德文明復甦的象徵,也是中華民族復興的基礎。這是我深入觀察了解眾多中外法輪功信徒后得出的深信不移的結論!@
——第28個接力絕食抗暴日初稿
2006年11月10日第37個接力絕食抗暴日修正(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Re: 郭國汀論辯法輪功
郭律師與自由中國論壇及中國人權論壇網友有關法輪功的論戰
郭國汀:潭先生之人權律師評論實在離譜.
首先,人權律師有假冒偽劣的,那當然談不上高尚.然而象張思之,莫少平,鄭恩寵,浦志強,高智晟,郭飛雄,李和平,李方平,張星水,許志勇,騰彪, 范亞峰,這種人權律師毫無疑問是高尚的.人權案件基本上都是收費極低甚至根本收不到費用而風險極大.刑辯律師風險大,然而人權律師則風險巨大.正因為如 此,12萬中國律師敢於成為人權律師者屈指可數,潭先生在這故意貶低中國人權律師是何用意?你說的人權律師為專制獨裁辯護,簡直胡說八道!你大概指的是我 為法輪功強力抗辯就叫做為專制獨裁辯護? 你是個頭腦聰明之士,在法輪功問題上如此胡塗令人吃驚.你是故意如此還是裝胡塗?我實話告訴你:中國人權律師是偉大的律師,也是未來中國政治家的搖藍.當 然是指貨真價實的中國人權律師.
你要求法輪功跟你講民主,似乎有點找錯了對象.法輪功一無權,二無槍,三無黨,並未剝奪你的任何自由或權利,更未用暴力或強制力壓制你奴役你.也沒 有強迫你信仰法輪功.你將法輪功定義為專制獨裁是否太離譜? 民主是政治權利,法輪功根本不問政治,儘管作為學員他們肯定也有權參政議政.而作為法輪功團體,根本不存在你所指責的專制獨裁.如今你到處無端攻 擊<未來中國論壇>更是荒唐至極.奉勸你不要再做此種損人不利已的事.你對個別人有意見,怎能隨心所欲詆毀整個論壇?你看看你所做的事誰最高 興?
郭國汀:無神論之危害至深,是導致當代國人道德淪喪至歷史最低點的根源.除了共特之外的所有反法輪功的網友們,你們應當反思:為何全世界各國法律均 明文保護信仰自由?因為人類除了物質生活外,最重要的便是精神生活,而精神生活在某種意義上甚至比物質生活更重要,至少不亞於.中共無神論是造成大陸中國 眾多無知無畏的愚民的根源.
馬克思本人關於宗教的相關論述:「宗教的苦難表達的是真實生活中的苦難,同時,也是抗議真實的苦難。宗教是受壓迫者的嘆息,是無情世界的良心,是缺 乏靈性世界中的靈性;宗教是人民的鴉片。。。。。。要求放棄對現實處境的幻想,就是放棄需要幻想的處境本身。」從馬克思的本意來看,他的宗教論點並無大 錯, 只是不夠深刻準確而已。他對宗教的認識其實僅限於宗教的作用層面,而未論及宗教的本質。他認為宗教是良心,是靈性,是鴉片(安慰),是抗議真實的苦難。吾 以為宗教的本質乃是:「對生命的來源與去向的深入研究,是對生命意義的體認」真正的宗教家,必定真善、慈仁、博大、寬恕.現實痛苦往往會使人想出世,春風 得意者則只想入世.一個民族沒有信仰是非常可怕的,道德倫喪,世風日下的根源在此.生命是一條永恆的河流,生命是一段美麗的過程,生命是一種輪迴,人生是 一段旅行。人的生命則肯定是一種永恆的輪迴,永恆的創造.
然而中共則故意斷章取義曲解馬克思至為明顯的本意,反覆向天真無知的青少年灌輸「宗教是統治階級麻醉人民的精神鴉片」誤導性荒謬見解,以至當今國人無知到聞宗教即不屑一顧,自命為正宗科學傳人。
世界頂級科學大家牛頓及愛因斯坦皆乃虔誠的有神信徒。「宗教沒有科學是肓目的,科學沒有宗教是跛足的」(愛因斯坦語)。吾以為宗教是民眾道德的堅實基礎, 因為所有正教皆提倡人們誠信做好人行善事施博愛;提倡宗教信仰的民族社會國家往往民風純樸,道德風尚良好,人們多誠實善良。因為人的精神心靈生活之重要性 決不亞於物質生活之於人生;中外古今成千上萬虔誠的精神信仰者為捍衛信仰自由權拋頭灑血義無反顧甘於犧牲便是明證。中共治下的大陸之所以道德敗壞,欺詐甚 行,世風日下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正是嚴禁民眾宗教信仰所致。正是在此意義上我曾反覆強調法輪功精神運動的興起,是中華文明道德復甦的希望,是中華民族復興的希望。
郭國汀:潭嗣同你不要再干為虎作猖的事了.我注意到你對法輪功的深仇大恨,也注意到你對《未來中國論壇》的荒謬攻擊,還注意到你故意攻擊詆毀中國人 權律師的言論,更注意到你的民運人士99%都已墮落的荒唐至極的無端指控!儘管你口口聲聲民主反專制,面對中共極權專制流氓暴政,你卻說你從不反中共!你 到底是什麼人?!小罵大幫忙者? 一個在幾乎所有重大問題上均為中共無恥辯護,反之,卻對所有真正反抗專制暴政的民主進步力量大加詆毀攻擊的人,如果你不是共特,至少表明你政治上已到了白 痴程度.我這樣說你可能會覺得冤枉,但你要好好想清楚再發表你的高見不遲.不要信口開河.迄今我還不認為你就是共特,但你的言論實在太像共特.
郭國汀:法輪功信眾中像瞿延來一樣的人比比皆是,陳光輝,雷江濤,吳愛中,等皆是大學生,總經理,他們為了信仰自由毫不猶豫地堅持講真相,人性的光 輝在他們身上得以體現. 象曾錚,王玉芝的真實感人故事確能觸及人的靈魂,這篇文中的陳忠升先生又是一位此種楷模.在自由中國論壇中,令我吃驚的是我不時看到有人胡說什麼法輪功在 大陸已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甚至我的老朋友方應看先生也如是說,真令吾費解.我不得不指出,你們肯定大錯特錯! 我認識且有較深交往的眾多高智商法輪功信徒,論學識,論社會地位,論智慧皆遠遠在你我之上.他們當中醫學博士,生物學博生,法學博士,政治學博士,工商管 理博士,大律師大教授大有人在.吾誠以為,舉凡無端詆毀攻擊法輪功者,不是無知就是被中共洗腦洗得沒有了自已的思想的愚民,或是被中共欺騙抹黑宣傳騙得完 全喪失了獨立判斷者,或是屁股決定腦袋,純屬吃中共飯者,或是被無神論毒害得黑白不分是非不明之人.我可以負責任地證明,我接觸了解超過百名中外法輪功學 員皆是品德良好,學識、智慧過人,精力旺盛,與人為善,助人為樂,樂觀向上,真誠善良,做事認真負責敬業之人.其中有不少是令我肅然起敬的學者教授.敬請 所有任意攻擊詆毀法輪功的網友們,先多了解法輪功真相之後再作評論為佳.<靜水流深><穿越生死>值得一讀.當然歡迎任何人反駁 批評論辯.
郭國汀:這裏發表的對張千帆教授的質疑批評,僅是就他對法輪功的不正確的說法而言.張教授在憲政研究方面還是有兩下子的.然而中國體制內知識分子有個共同 的弱點:即對中共專制暴政均睜眼閉眼瞎說.或小罵大幫忙,或不關痛癢地溫和地勸慰批評幾句.因此我曾在2003年2月公開指出:中國知識分子死了!
郭國汀: MICRONET,當共特其實是最無恥的職業,你不過為五斗米折腰而已.你的言論早已暴露出你的真實身份,不要在此裝蒜了!我實話告訴你:郭國汀是當之無 愧的真正的中國人權律師!而且是中國第一個公開宣稱要成為專職人權律師的中國律師.正因為我發現自我離開自由中國論壇后,這裏被一大幫自以為聰明絕頂的文 人,加上像你這種偽裝的共特,整個自由中國論壇共特軟體動物猖獗.至於《自由中國論壇》規則第一條:只禁貼以九評,退黨,活摘為主的法輪功文章之論壇規 則。僅是自閹自宮措施而已,既如此那就不要再妄稱:自由中國!
郭國汀:這是一篇2004年12月間記者採訪我的原始文稿,後來記者正式發表的被改動甚多,主要是記者害怕不能公開出版.多少有點諷刺意味,促使我 從功成名就的海事律師轉向成為人權律師的導火索,居然是劉荻事件! 而如今的劉荻則似有故意貶損當年為她無私抗辯的大律師之嫌! 真是鼠肚雞腸呵.其實當年劉荻剛出獄時曾在中國律師網上以"老實人"化名繼續做應當做的事,並曾給我發過短訊聯繫,然而,我尚未及回復,2004年2月6 日我的電腦IP 和ID即被中共強行徹底封閉.故我一直懷疑此地的「不鏽鋼老鼠」是假冒偽劣產品。當然我認為劉荻是個有小聰明的女子.多少有點小才華,不過有點過於自負. 也缺點人之常情.對真誠幫助自已的人,你不感謝也罷,而冷嘲熱諷甚至暗示郭國汀有病,直至公然說郭國汀是以什麼代價出國的.你難道不知道那是中共為我起草 的保證書版本?!它業已成為珍貴的文物.我真為劉荻變得如此面目全非感到極具諷刺意味.至於郭國汀是否夠格中國人權律師? 相信每個正直誠實的中國人均不難做出客觀判斷.我還得實話告訴你這個匿名者MIRONET,有種就亮出真名實姓來,共產黨不但不會將你下大牢,反而會給你 加官進爵,因為你反覆為中共當打手幫凶.然而諒你也沒有狗膽公開真名.既然你膽大如鼠,請你不要再人模狗樣在此猖狂,你連人都不是還有什麼資格指責堂堂正 正的中國人權律師!
郭國汀答mironet: 何謂真正的中國人權律師?
你上述援引的話確實是我真實的儘管不成熟的想法,儘管你有斷章取義之嫌.我於2003年1月因劉荻事件開始關注人權,2003年6月成為鄭恩寵律師 的辯護律師而正式介入人權案件,2004年2月成為清水君的辯護律師后,給自已定位於主要為政
郭國汀:潭先生之人權律師評論實在離譜.
首先,人權律師有假冒偽劣的,那當然談不上高尚.然而象張思之,莫少平,鄭恩寵,浦志強,高智晟,郭飛雄,李和平,李方平,張星水,許志勇,騰彪, 范亞峰,這種人權律師毫無疑問是高尚的.人權案件基本上都是收費極低甚至根本收不到費用而風險極大.刑辯律師風險大,然而人權律師則風險巨大.正因為如 此,12萬中國律師敢於成為人權律師者屈指可數,潭先生在這故意貶低中國人權律師是何用意?你說的人權律師為專制獨裁辯護,簡直胡說八道!你大概指的是我 為法輪功強力抗辯就叫做為專制獨裁辯護? 你是個頭腦聰明之士,在法輪功問題上如此胡塗令人吃驚.你是故意如此還是裝胡塗?我實話告訴你:中國人權律師是偉大的律師,也是未來中國政治家的搖藍.當 然是指貨真價實的中國人權律師.
你要求法輪功跟你講民主,似乎有點找錯了對象.法輪功一無權,二無槍,三無黨,並未剝奪你的任何自由或權利,更未用暴力或強制力壓制你奴役你.也沒 有強迫你信仰法輪功.你將法輪功定義為專制獨裁是否太離譜? 民主是政治權利,法輪功根本不問政治,儘管作為學員他們肯定也有權參政議政.而作為法輪功團體,根本不存在你所指責的專制獨裁.如今你到處無端攻 擊<未來中國論壇>更是荒唐至極.奉勸你不要再做此種損人不利已的事.你對個別人有意見,怎能隨心所欲詆毀整個論壇?你看看你所做的事誰最高 興?
郭國汀:無神論之危害至深,是導致當代國人道德淪喪至歷史最低點的根源.除了共特之外的所有反法輪功的網友們,你們應當反思:為何全世界各國法律均 明文保護信仰自由?因為人類除了物質生活外,最重要的便是精神生活,而精神生活在某種意義上甚至比物質生活更重要,至少不亞於.中共無神論是造成大陸中國 眾多無知無畏的愚民的根源.
馬克思本人關於宗教的相關論述:「宗教的苦難表達的是真實生活中的苦難,同時,也是抗議真實的苦難。宗教是受壓迫者的嘆息,是無情世界的良心,是缺 乏靈性世界中的靈性;宗教是人民的鴉片。。。。。。要求放棄對現實處境的幻想,就是放棄需要幻想的處境本身。」從馬克思的本意來看,他的宗教論點並無大 錯, 只是不夠深刻準確而已。他對宗教的認識其實僅限於宗教的作用層面,而未論及宗教的本質。他認為宗教是良心,是靈性,是鴉片(安慰),是抗議真實的苦難。吾 以為宗教的本質乃是:「對生命的來源與去向的深入研究,是對生命意義的體認」真正的宗教家,必定真善、慈仁、博大、寬恕.現實痛苦往往會使人想出世,春風 得意者則只想入世.一個民族沒有信仰是非常可怕的,道德倫喪,世風日下的根源在此.生命是一條永恆的河流,生命是一段美麗的過程,生命是一種輪迴,人生是 一段旅行。人的生命則肯定是一種永恆的輪迴,永恆的創造.
然而中共則故意斷章取義曲解馬克思至為明顯的本意,反覆向天真無知的青少年灌輸「宗教是統治階級麻醉人民的精神鴉片」誤導性荒謬見解,以至當今國人無知到聞宗教即不屑一顧,自命為正宗科學傳人。
世界頂級科學大家牛頓及愛因斯坦皆乃虔誠的有神信徒。「宗教沒有科學是肓目的,科學沒有宗教是跛足的」(愛因斯坦語)。吾以為宗教是民眾道德的堅實基礎, 因為所有正教皆提倡人們誠信做好人行善事施博愛;提倡宗教信仰的民族社會國家往往民風純樸,道德風尚良好,人們多誠實善良。因為人的精神心靈生活之重要性 決不亞於物質生活之於人生;中外古今成千上萬虔誠的精神信仰者為捍衛信仰自由權拋頭灑血義無反顧甘於犧牲便是明證。中共治下的大陸之所以道德敗壞,欺詐甚 行,世風日下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正是嚴禁民眾宗教信仰所致。正是在此意義上我曾反覆強調法輪功精神運動的興起,是中華文明道德復甦的希望,是中華民族復興的希望。
郭國汀:潭嗣同你不要再干為虎作猖的事了.我注意到你對法輪功的深仇大恨,也注意到你對《未來中國論壇》的荒謬攻擊,還注意到你故意攻擊詆毀中國人 權律師的言論,更注意到你的民運人士99%都已墮落的荒唐至極的無端指控!儘管你口口聲聲民主反專制,面對中共極權專制流氓暴政,你卻說你從不反中共!你 到底是什麼人?!小罵大幫忙者? 一個在幾乎所有重大問題上均為中共無恥辯護,反之,卻對所有真正反抗專制暴政的民主進步力量大加詆毀攻擊的人,如果你不是共特,至少表明你政治上已到了白 痴程度.我這樣說你可能會覺得冤枉,但你要好好想清楚再發表你的高見不遲.不要信口開河.迄今我還不認為你就是共特,但你的言論實在太像共特.
郭國汀:法輪功信眾中像瞿延來一樣的人比比皆是,陳光輝,雷江濤,吳愛中,等皆是大學生,總經理,他們為了信仰自由毫不猶豫地堅持講真相,人性的光 輝在他們身上得以體現. 象曾錚,王玉芝的真實感人故事確能觸及人的靈魂,這篇文中的陳忠升先生又是一位此種楷模.在自由中國論壇中,令我吃驚的是我不時看到有人胡說什麼法輪功在 大陸已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甚至我的老朋友方應看先生也如是說,真令吾費解.我不得不指出,你們肯定大錯特錯! 我認識且有較深交往的眾多高智商法輪功信徒,論學識,論社會地位,論智慧皆遠遠在你我之上.他們當中醫學博士,生物學博生,法學博士,政治學博士,工商管 理博士,大律師大教授大有人在.吾誠以為,舉凡無端詆毀攻擊法輪功者,不是無知就是被中共洗腦洗得沒有了自已的思想的愚民,或是被中共欺騙抹黑宣傳騙得完 全喪失了獨立判斷者,或是屁股決定腦袋,純屬吃中共飯者,或是被無神論毒害得黑白不分是非不明之人.我可以負責任地證明,我接觸了解超過百名中外法輪功學 員皆是品德良好,學識、智慧過人,精力旺盛,與人為善,助人為樂,樂觀向上,真誠善良,做事認真負責敬業之人.其中有不少是令我肅然起敬的學者教授.敬請 所有任意攻擊詆毀法輪功的網友們,先多了解法輪功真相之後再作評論為佳.<靜水流深><穿越生死>值得一讀.當然歡迎任何人反駁 批評論辯.
郭國汀:這裏發表的對張千帆教授的質疑批評,僅是就他對法輪功的不正確的說法而言.張教授在憲政研究方面還是有兩下子的.然而中國體制內知識分子有個共同 的弱點:即對中共專制暴政均睜眼閉眼瞎說.或小罵大幫忙,或不關痛癢地溫和地勸慰批評幾句.因此我曾在2003年2月公開指出:中國知識分子死了!
郭國汀: MICRONET,當共特其實是最無恥的職業,你不過為五斗米折腰而已.你的言論早已暴露出你的真實身份,不要在此裝蒜了!我實話告訴你:郭國汀是當之無 愧的真正的中國人權律師!而且是中國第一個公開宣稱要成為專職人權律師的中國律師.正因為我發現自我離開自由中國論壇后,這裏被一大幫自以為聰明絕頂的文 人,加上像你這種偽裝的共特,整個自由中國論壇共特軟體動物猖獗.至於《自由中國論壇》規則第一條:只禁貼以九評,退黨,活摘為主的法輪功文章之論壇規 則。僅是自閹自宮措施而已,既如此那就不要再妄稱:自由中國!
郭國汀:這是一篇2004年12月間記者採訪我的原始文稿,後來記者正式發表的被改動甚多,主要是記者害怕不能公開出版.多少有點諷刺意味,促使我 從功成名就的海事律師轉向成為人權律師的導火索,居然是劉荻事件! 而如今的劉荻則似有故意貶損當年為她無私抗辯的大律師之嫌! 真是鼠肚雞腸呵.其實當年劉荻剛出獄時曾在中國律師網上以"老實人"化名繼續做應當做的事,並曾給我發過短訊聯繫,然而,我尚未及回復,2004年2月6 日我的電腦IP 和ID即被中共強行徹底封閉.故我一直懷疑此地的「不鏽鋼老鼠」是假冒偽劣產品。當然我認為劉荻是個有小聰明的女子.多少有點小才華,不過有點過於自負. 也缺點人之常情.對真誠幫助自已的人,你不感謝也罷,而冷嘲熱諷甚至暗示郭國汀有病,直至公然說郭國汀是以什麼代價出國的.你難道不知道那是中共為我起草 的保證書版本?!它業已成為珍貴的文物.我真為劉荻變得如此面目全非感到極具諷刺意味.至於郭國汀是否夠格中國人權律師? 相信每個正直誠實的中國人均不難做出客觀判斷.我還得實話告訴你這個匿名者MIRONET,有種就亮出真名實姓來,共產黨不但不會將你下大牢,反而會給你 加官進爵,因為你反覆為中共當打手幫凶.然而諒你也沒有狗膽公開真名.既然你膽大如鼠,請你不要再人模狗樣在此猖狂,你連人都不是還有什麼資格指責堂堂正 正的中國人權律師!
郭國汀答mironet: 何謂真正的中國人權律師?
你上述援引的話確實是我真實的儘管不成熟的想法,儘管你有斷章取義之嫌.我於2003年1月因劉荻事件開始關注人權,2003年6月成為鄭恩寵律師 的辯護律師而正式介入人權案件,2004年2月成為清水君的辯護律師后,給自已定位於主要為政
Re: 郭國汀論辯法輪功
郭國汀論辯法輪功
法輪功信徒張清溪教授,張錦雲教授,徐佩博士,北大才女曾錚碩士,歸宇斌博士,上海交大才子瞿延來.....多去了,他們哪一個智商學識學歷皆比你 我都強得多,至少不亞於吾輩.無神論者根本無法理解有神論者,汝需明白大科學家牛頓,愛因斯坦皆乃虔誠的有神論者,布希總統,共和黨總統侯選人羅尼,哈克 比,民主黨總統侯選人希拉里都是虔誠的宗教信徒。汝之法輪功愚昧說不攻自破.因此,無知地指責有神論信徒,當然包括法輪功信眾愚昧,只能證明閣下對宗教信 仰極度無知且不懂裝懂.
法輪功信徒有沒有缺點錯誤?有!天下沒有十全十美的人和事,太陽都有黑子呢.苛求法輪功信徒是否有點太過?法輪功在當代中國反抗專制暴政的偉大鬥爭中業已立 下了有目共睹的功勛,這是任何人都無法否認的客觀事實.任何民運人士在此時此刻無權指責法輪功!更沒有任何權利抱怨。
法輪功精神運動實在了不起,姑且不論其他,僅就我認識的三位法輪功聖徒,瞿延來,曾錚和王玉芝,他們的堅定意志超凡脫俗的精神信仰,令我敬佩不已, 更不用說法輪功學員中教授,醫學、生物學、工程學博士,科學家等高級知識分子;法輪功與其它宗教一樣,實屬人類精神信仰的一種學說或宗教;
據說國內有一些人迄今對法輪功持極度鄙視心態,即便博學如劉曉波者也未能例外,當然本論壇的少林更系典型。少林 看來來者不善,善者不來.我與這位留英博士生一樣,並非法輪功信徒,也不完全贊同法輪功學說.但堅決支持法輪功精神運動.近年來,我周遊列國到過不少地 方,耳聞目睹感受最深的乃是:法輪功信徒最無私,最勇敢,最頑強,也最堅定.無論是在台灣,或是德國,還是法國或是丹麥瑞士德國還是墨爾本,最活躍的均是 法輪功學員.他們關注中國為了什麼?為了國人徹底擺脫中共專制暴政的奴役,為了國人的自由與人格尊嚴,為了終結共產專制暴政!如果民運人士皆象法輪功學員 那樣無私無畏團結一致共同奮鬥,中國民運早已勝利。中共當局最害怕的頭號對手實質上是法輪功。有些民運人士的人性弱點,爭名奪利的思想,鼠目寸光的眼界, 心胸狹隘的境界,唯有真正的信仰才能克服。中共無神論是毒害國人的毒藥。
我得聲明:南郭並非法輪功信徒,但我認同法輪功很多理念,因為我天生即真、善,雖然沒有忍功。吾一生唯真理是從,從不畏懼任何權勢,也決不向專制暴 政低頭,更不屑與中共專制暴政同流合污!我認為法輪功精神運動實質上是建立在中華傳統文化文明基礎上的熔儒、釋、道於一爐的精神心性修鍊方法,而且對於真 誠信仰者的身心健康確有奇效。對於提高信仰者的道德水準確實有益,因而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無神論者很難接受有神論學說,因為從世俗與實驗科學角度,永 遠無法印證驗明宗教學說理論,但也無法否定之。因此一個文明的社會理應尊重人們的信仰,先驗論,唯心論有其存在的價值與必然,任何人無權干預更無權強力壓 制,這也是全世界各國憲法均文明規定宗教信仰自由的根據。
少林老弟,你上載的這篇所謂文章,是標準的共特誹謗法輪功的東西,根本不值一駁.如果作者膽敢真名實姓示眾,而且確認作者的真實身份地址,南郭承諾 正式批駁之,定將其駁得體無完膚.鑒於作者膽小如虎,南郭不會理采此種東西.我對法輪功有遠超出一般人的深入研究,接觸過數百名的中外法輪功學員,大多數 是高級知識分子.無一例外是心地善良,心智發達,學識學歷高於南郭的也不在少數.因此,可以肯定,法輪功作為一種強身健體,修身養性,返本歸真的精神心性 修鍊法,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汝反覆惡攻法輪功到底出於何動機?! 若你是共特,我理解你的作為,因為那是你的職業要求,若你是所謂民運人士,你的作為實在是愚不可及.希望你認真對待自己的一言一行,對人對已對社會負責, 而非玩世不恭,隨心所欲詆毀你幾乎一無所知的法輪功.
法輪功是中國民主運動天然的最佳明盟軍,因此任何打壓行為客觀上幫了中共暴政的忙。這就是南郭反覆批評民運界知識界一些人反法輪功的愚行的理由。更何況 突破網路封鎖的功績是法輪功首功。因此,知識界民運界一些人沒有任何理由反法輪功。你當然可以不相信其功理其理論其信仰,但必須尊重他人選擇信仰的自由。因為信 仰本身根本無法通過看得見摸得著的科學論證,因為信仰是屬於心靈靈魂層面的,正如雪峰君指出,靈感要靠靈覺才能體驗,吾以為是對的。
尊重他人的信仰是文明社會最起碼的社會交往規範.各國憲法幾無例外均確認信仰自由,當然包括宗教信仰.因此,尊重法輪功的信仰自由,也就是尊重你自 已的宗教信仰自由.我從未離開過中國自由民主運動,何來重返之說? 目前僅是迫於生存壓力,不得不加強強化英語學習而已.很快又得再次閉關學習,但並不意味著我不關注中國的民主化事業.只要中共專制暴政存在一日,南郭就不 會停止對其徹底無情揭露批判.這既是我的縮命,也是我的歷史使命.我得再次聲明,我不是法輪功信徒,我自認為是基督徒. 但我是法輪功真正的朋友,同情支持他們維護其正當合法的信仰自由權,堅決支持他們不畏強暴反抗暴政的英勇精神.
少林,你對《九評共產黨》的指控完全不能成立,客觀上是在為中共專制暴政辯護。至於你指控法輪功欲奪權是毫無根據的胡言,法輪功信徒當然也有政治權利,儘管法輪功作為修鍊團體不問政治。但被中共專制暴政長期非法悖理打壓,他們的英勇抗暴抗爭不但合理合法,而且是應當受到鼓勵支持的英雄壯舉。中共奴役 大陸中國59年,從來沒有任何一個團體能經受住中共暴政的鐵血鎮壓,法輪功是第一個也是迄今唯一的一個經受住嚴峻考驗且抗爭不已的團體,僅此一點就值得全 體國人學習致敬!舉凡在此特殊時期反法輪功及反《九評共產黨》的人士,皆有重大共特嫌疑。我不知道少林的真實面目,希望你不是此類共特。然而即便你真是共 特也沒關係,因為真理定將征服一切,共特也是人最終絕大多數會佔到正義真理一方,吾堅信之。下文供你參考。
少林,你無端指責我拿李洪志的錢有何依據嗎?我實話告訴你,郭大律師不但未拿法輪功一文錢,反而義務為法輪功信眾作專家證人證言三次。法輪功由於不 存在一個所謂組織,是故並無法輪功組織來付律師費,儘管確實有兩位法輪功學員曾主動想贊助我,但均被我婉言謝絕,因為我還不至於活不下去。我堅決支持法輪 功是因為我理解同情支持他們的正義行動,法輪功講真相運動實質上是他們的自我抗辯,也是喚醒國人被矇騙的心靈靈魂的 善舉。質言之,我為法輪功抗辯是出自我的本心,因為我是天生的真、善,儘管我缺少[忍]功,我決不容忍中共專制暴政橫行霸道無法無天強姦民意奴役國民!下 文是我第一篇為法輪功抗辯的文章,儘管當時我幾乎對法輪功一無所知。 附:「有感於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教育」。
法輪功信徒張清溪教授,張錦雲教授,徐佩博士,北大才女曾錚碩士,歸宇斌博士,上海交大才子瞿延來.....多去了,他們哪一個智商學識學歷皆比你 我都強得多,至少不亞於吾輩.無神論者根本無法理解有神論者,汝需明白大科學家牛頓,愛因斯坦皆乃虔誠的有神論者,布希總統,共和黨總統侯選人羅尼,哈克 比,民主黨總統侯選人希拉里都是虔誠的宗教信徒。汝之法輪功愚昧說不攻自破.因此,無知地指責有神論信徒,當然包括法輪功信眾愚昧,只能證明閣下對宗教信 仰極度無知且不懂裝懂.
法輪功信徒有沒有缺點錯誤?有!天下沒有十全十美的人和事,太陽都有黑子呢.苛求法輪功信徒是否有點太過?法輪功在當代中國反抗專制暴政的偉大鬥爭中業已立 下了有目共睹的功勛,這是任何人都無法否認的客觀事實.任何民運人士在此時此刻無權指責法輪功!更沒有任何權利抱怨。
法輪功精神運動實在了不起,姑且不論其他,僅就我認識的三位法輪功聖徒,瞿延來,曾錚和王玉芝,他們的堅定意志超凡脫俗的精神信仰,令我敬佩不已, 更不用說法輪功學員中教授,醫學、生物學、工程學博士,科學家等高級知識分子;法輪功與其它宗教一樣,實屬人類精神信仰的一種學說或宗教;
據說國內有一些人迄今對法輪功持極度鄙視心態,即便博學如劉曉波者也未能例外,當然本論壇的少林更系典型。少林 看來來者不善,善者不來.我與這位留英博士生一樣,並非法輪功信徒,也不完全贊同法輪功學說.但堅決支持法輪功精神運動.近年來,我周遊列國到過不少地 方,耳聞目睹感受最深的乃是:法輪功信徒最無私,最勇敢,最頑強,也最堅定.無論是在台灣,或是德國,還是法國或是丹麥瑞士德國還是墨爾本,最活躍的均是 法輪功學員.他們關注中國為了什麼?為了國人徹底擺脫中共專制暴政的奴役,為了國人的自由與人格尊嚴,為了終結共產專制暴政!如果民運人士皆象法輪功學員 那樣無私無畏團結一致共同奮鬥,中國民運早已勝利。中共當局最害怕的頭號對手實質上是法輪功。有些民運人士的人性弱點,爭名奪利的思想,鼠目寸光的眼界, 心胸狹隘的境界,唯有真正的信仰才能克服。中共無神論是毒害國人的毒藥。
我得聲明:南郭並非法輪功信徒,但我認同法輪功很多理念,因為我天生即真、善,雖然沒有忍功。吾一生唯真理是從,從不畏懼任何權勢,也決不向專制暴 政低頭,更不屑與中共專制暴政同流合污!我認為法輪功精神運動實質上是建立在中華傳統文化文明基礎上的熔儒、釋、道於一爐的精神心性修鍊方法,而且對於真 誠信仰者的身心健康確有奇效。對於提高信仰者的道德水準確實有益,因而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無神論者很難接受有神論學說,因為從世俗與實驗科學角度,永 遠無法印證驗明宗教學說理論,但也無法否定之。因此一個文明的社會理應尊重人們的信仰,先驗論,唯心論有其存在的價值與必然,任何人無權干預更無權強力壓 制,這也是全世界各國憲法均文明規定宗教信仰自由的根據。
少林老弟,你上載的這篇所謂文章,是標準的共特誹謗法輪功的東西,根本不值一駁.如果作者膽敢真名實姓示眾,而且確認作者的真實身份地址,南郭承諾 正式批駁之,定將其駁得體無完膚.鑒於作者膽小如虎,南郭不會理采此種東西.我對法輪功有遠超出一般人的深入研究,接觸過數百名的中外法輪功學員,大多數 是高級知識分子.無一例外是心地善良,心智發達,學識學歷高於南郭的也不在少數.因此,可以肯定,法輪功作為一種強身健體,修身養性,返本歸真的精神心性 修鍊法,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汝反覆惡攻法輪功到底出於何動機?! 若你是共特,我理解你的作為,因為那是你的職業要求,若你是所謂民運人士,你的作為實在是愚不可及.希望你認真對待自己的一言一行,對人對已對社會負責, 而非玩世不恭,隨心所欲詆毀你幾乎一無所知的法輪功.
法輪功是中國民主運動天然的最佳明盟軍,因此任何打壓行為客觀上幫了中共暴政的忙。這就是南郭反覆批評民運界知識界一些人反法輪功的愚行的理由。更何況 突破網路封鎖的功績是法輪功首功。因此,知識界民運界一些人沒有任何理由反法輪功。你當然可以不相信其功理其理論其信仰,但必須尊重他人選擇信仰的自由。因為信 仰本身根本無法通過看得見摸得著的科學論證,因為信仰是屬於心靈靈魂層面的,正如雪峰君指出,靈感要靠靈覺才能體驗,吾以為是對的。
尊重他人的信仰是文明社會最起碼的社會交往規範.各國憲法幾無例外均確認信仰自由,當然包括宗教信仰.因此,尊重法輪功的信仰自由,也就是尊重你自 已的宗教信仰自由.我從未離開過中國自由民主運動,何來重返之說? 目前僅是迫於生存壓力,不得不加強強化英語學習而已.很快又得再次閉關學習,但並不意味著我不關注中國的民主化事業.只要中共專制暴政存在一日,南郭就不 會停止對其徹底無情揭露批判.這既是我的縮命,也是我的歷史使命.我得再次聲明,我不是法輪功信徒,我自認為是基督徒. 但我是法輪功真正的朋友,同情支持他們維護其正當合法的信仰自由權,堅決支持他們不畏強暴反抗暴政的英勇精神.
少林,你對《九評共產黨》的指控完全不能成立,客觀上是在為中共專制暴政辯護。至於你指控法輪功欲奪權是毫無根據的胡言,法輪功信徒當然也有政治權利,儘管法輪功作為修鍊團體不問政治。但被中共專制暴政長期非法悖理打壓,他們的英勇抗暴抗爭不但合理合法,而且是應當受到鼓勵支持的英雄壯舉。中共奴役 大陸中國59年,從來沒有任何一個團體能經受住中共暴政的鐵血鎮壓,法輪功是第一個也是迄今唯一的一個經受住嚴峻考驗且抗爭不已的團體,僅此一點就值得全 體國人學習致敬!舉凡在此特殊時期反法輪功及反《九評共產黨》的人士,皆有重大共特嫌疑。我不知道少林的真實面目,希望你不是此類共特。然而即便你真是共 特也沒關係,因為真理定將征服一切,共特也是人最終絕大多數會佔到正義真理一方,吾堅信之。下文供你參考。
少林,你無端指責我拿李洪志的錢有何依據嗎?我實話告訴你,郭大律師不但未拿法輪功一文錢,反而義務為法輪功信眾作專家證人證言三次。法輪功由於不 存在一個所謂組織,是故並無法輪功組織來付律師費,儘管確實有兩位法輪功學員曾主動想贊助我,但均被我婉言謝絕,因為我還不至於活不下去。我堅決支持法輪 功是因為我理解同情支持他們的正義行動,法輪功講真相運動實質上是他們的自我抗辯,也是喚醒國人被矇騙的心靈靈魂的 善舉。質言之,我為法輪功抗辯是出自我的本心,因為我是天生的真、善,儘管我缺少[忍]功,我決不容忍中共專制暴政橫行霸道無法無天強姦民意奴役國民!下 文是我第一篇為法輪功抗辯的文章,儘管當時我幾乎對法輪功一無所知。 附:「有感於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教育」。
Re: 郭國汀論辯法輪功
我很吃驚地發現,少林先生居然在《中國人權論壇》里惡意攻擊法輪功,因為法輪功群體是當今中國人權迫害最嚴重的群體,作為人權論壇不去為之抗辯反而允許此種無知惡意攻擊令人難以置信。
中共專制暴政殘酷迫害法輪功信眾,有案可查酷刑致死 的學員人數已高達3188人,數千人被非法關押于精神病院,數十萬學員未經司法審判被非法關押于勞教所,至少十萬以上學員被以所謂X教非法處重刑,數百萬 信眾因不放棄信仰被開除工作學籍,還有上萬學員被活體盜賣人體器官。中共專制暴政血腥鎮壓法輪功業已製造人類歷史上空前絕後的人權災難。這一切少林先生均 視而不見?!充耳不聞?!你不去揭批流氓中共,反而不遺餘力地反法輪功,這又是何居心呢?茲以下文反駁閣下的無知指控,歡迎論戰。
我認為法輪功群體為了中國的未來所作的犧牲與奉獻是前所未有的,每個有良心的中國人都應當感謝法輪功學員的貢獻。雖然目前我仍然在為生存而努力,盡 管為了中國的人權事業,我個人作出了巨大犧牲與奉獻,但較之法輪功群雄及無數民運前輩可謂微不足道。其實在自由民主國家生存非常容易,只要你放下架子,打工謀生易如反掌。我僅是不願放棄法律專業,不願意從此以打工為生,當然這主要是因為受我的英文水準制約。還因為我始終認為我的事業在中國,而成為中共專制暴政的掘墓人則是我的歷史使命,因此我願意為徹底終結中共專制暴政奉獻我的一切!
少林,你為中共詭辯不知出自何因,中共今天鎮壓法輪功,明天就會鎮壓任何團體,後天則會鎮壓任何敢於反抗的人;是國人的普遍軟骨症縱容了流氓中共! 是國人整體不敢講真話放任了流氓中共!要是國人皆向法輪功學習,中共早已徹底跨台!無端惡意攻擊法輪功者,要麼出自無知,要麼基本親共,或是本身就是共特或者是被長期洗腦成為腦癱的愚民!你若想批判法輪功,請具體指出其如何荒謬無理?!令南郭奇怪的是,少林自稱反共卻對中共的精神導師馬克思列寧主義推崇備致,未免太自相矛盾了吧?!馬克思之消滅一切階級,無產階級專政,消滅私有制,均屬荒唐至極的謬論!
少林老弟,你將此貼上載是何意? 你是支持同意還是反對?該「jhl197653」連真名都不敢示人,明顯是個不入流的網特,其言胡說八道的成份遠 大於說理內容,如此不入流的東西,居然成為你推崇的東西,你的立場似乎也太成問題了吧?過渡政府的確存在眾多問 題,而且有的是原則性問題,但其堅決反共的立場特別是其中大部分人士都是反共志士,大概不成問題.法輪功學員作為公民理當有權參政議政,這同樣不成問題; 即便法輪功組織,如果真有該組織的話,要參政議政也未嘗不可,因為參政議政權是每個公民每個組織不可剝奪的天賦人權!民運也罷,法輪功也好,聯合組建反共 同盟理所應當無可非議.
近期看到大陸有的律師在為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案件辯護時,仍作有罪辯護。我不得不指出:律師若作有罪辯護等於承認最高法院違憲解釋,而最高法院實質上 受中共撐控,也即該所謂司法解釋純屬違憲的惡法。因此,有罪辯護不如不請律師!除非法輪功學員涉嫌普通刑事犯罪,講真相案件的辯護原則乃是無罪抗辯。但律 師得有充分思想準備,為法輪功抗辯幾乎百分之百會受到中共的秋後算賬,而且受迫害后也並不總是能得到有關方面的資助。因此辯護律師應當加強自我保護意識, 辦案認真細緻負責敬業,不予中共當局任何把柄。但辯護律師的犧牲與奉獻決不會白廢,因為歷史會記住一切。請參閱《辯護律師為法輪功講真相案件辯護的基本原則》
郭國汀2008年10月12日第136個反中共專制暴政爭自由人權民主絕食爭權抗暴運動日于加拿大整理
中共專制暴政殘酷迫害法輪功信眾,有案可查酷刑致死 的學員人數已高達3188人,數千人被非法關押于精神病院,數十萬學員未經司法審判被非法關押于勞教所,至少十萬以上學員被以所謂X教非法處重刑,數百萬 信眾因不放棄信仰被開除工作學籍,還有上萬學員被活體盜賣人體器官。中共專制暴政血腥鎮壓法輪功業已製造人類歷史上空前絕後的人權災難。這一切少林先生均 視而不見?!充耳不聞?!你不去揭批流氓中共,反而不遺餘力地反法輪功,這又是何居心呢?茲以下文反駁閣下的無知指控,歡迎論戰。
我認為法輪功群體為了中國的未來所作的犧牲與奉獻是前所未有的,每個有良心的中國人都應當感謝法輪功學員的貢獻。雖然目前我仍然在為生存而努力,盡 管為了中國的人權事業,我個人作出了巨大犧牲與奉獻,但較之法輪功群雄及無數民運前輩可謂微不足道。其實在自由民主國家生存非常容易,只要你放下架子,打工謀生易如反掌。我僅是不願放棄法律專業,不願意從此以打工為生,當然這主要是因為受我的英文水準制約。還因為我始終認為我的事業在中國,而成為中共專制暴政的掘墓人則是我的歷史使命,因此我願意為徹底終結中共專制暴政奉獻我的一切!
少林,你為中共詭辯不知出自何因,中共今天鎮壓法輪功,明天就會鎮壓任何團體,後天則會鎮壓任何敢於反抗的人;是國人的普遍軟骨症縱容了流氓中共! 是國人整體不敢講真話放任了流氓中共!要是國人皆向法輪功學習,中共早已徹底跨台!無端惡意攻擊法輪功者,要麼出自無知,要麼基本親共,或是本身就是共特或者是被長期洗腦成為腦癱的愚民!你若想批判法輪功,請具體指出其如何荒謬無理?!令南郭奇怪的是,少林自稱反共卻對中共的精神導師馬克思列寧主義推崇備致,未免太自相矛盾了吧?!馬克思之消滅一切階級,無產階級專政,消滅私有制,均屬荒唐至極的謬論!
少林老弟,你將此貼上載是何意? 你是支持同意還是反對?該「jhl197653」連真名都不敢示人,明顯是個不入流的網特,其言胡說八道的成份遠 大於說理內容,如此不入流的東西,居然成為你推崇的東西,你的立場似乎也太成問題了吧?過渡政府的確存在眾多問 題,而且有的是原則性問題,但其堅決反共的立場特別是其中大部分人士都是反共志士,大概不成問題.法輪功學員作為公民理當有權參政議政,這同樣不成問題; 即便法輪功組織,如果真有該組織的話,要參政議政也未嘗不可,因為參政議政權是每個公民每個組織不可剝奪的天賦人權!民運也罷,法輪功也好,聯合組建反共 同盟理所應當無可非議.
近期看到大陸有的律師在為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案件辯護時,仍作有罪辯護。我不得不指出:律師若作有罪辯護等於承認最高法院違憲解釋,而最高法院實質上 受中共撐控,也即該所謂司法解釋純屬違憲的惡法。因此,有罪辯護不如不請律師!除非法輪功學員涉嫌普通刑事犯罪,講真相案件的辯護原則乃是無罪抗辯。但律 師得有充分思想準備,為法輪功抗辯幾乎百分之百會受到中共的秋後算賬,而且受迫害后也並不總是能得到有關方面的資助。因此辯護律師應當加強自我保護意識, 辦案認真細緻負責敬業,不予中共當局任何把柄。但辯護律師的犧牲與奉獻決不會白廢,因為歷史會記住一切。請參閱《辯護律師為法輪功講真相案件辯護的基本原則》
郭國汀2008年10月12日第136個反中共專制暴政爭自由人權民主絕食爭權抗暴運動日于加拿大整理
中共為何血腥鎮壓法輪功?
中共為何血腥鎮壓法輪功?
南郭點評:這是中共活體盜賣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主調查人著名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今天在歐盟舉行的中國宗教自由國際研討會上的發言稿。2006 年7月第一稿調查報告列舉了18種證據證實中共犯下了人類有史以來最新類型的邪惡罪行;中共僅就報告中的兩處筆誤(城市譯名及地點錯誤)抗辯。而對調查人 舉證之18種證據本身未加任何辯駁。2007年1月經補充調查取證,該調查報告修訂后將指控證據擴充至33種,中共同樣未加任何辯駁。2008年9月,大 衛已撐握53種證據,當然,中共同樣無賴般地保持沉默!上周大衛先生親口告訴我,證據又有新發現!
我始終認為中共從默認,縱容,到鼓勵,參与活體盜賣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鐵證如山。任何一位法律人,只要認真看過該調查報告,不可能不承認指控的權威 性與確鑿性。然而,由於絕大多數人並未認真閱讀或讀懂該調查報告,且受到吳宏達先生不負責任的明顯帶有偏見的定論的嚴重誤導,國際社會包括不少民運人士迄 今仍糊塗地認為:「蘇家事件是法輪功的滑鐵盧」!我認為吳先生雖然不可能主動配合中共故意污衊法輪功造假,但吳先生由於在中共盜賣死刑犯研究上與活體盜賣 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事件有利害衝突,使他難以客觀公正評論該重大事件,而其明顯錯誤的定論客觀上確實幫了中共大忙。事實上,自由作家詩人,張建紅之所以被 流氓中共羅織「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無罪重判六年徒刑,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於張建紅有力地駁斥了吳宏達在此問題上的錯誤定論,從而使得中共這種驚 天罪孽大白于天下。許多人之所以迄今不相信中共能幹出此種罪惡勾當,原因之一乃是吳宏達先生是位堅定的反共志士,因而其言論有相當信譽,例如余傑先生即公 開稱,他相信吳宏達的說法。甚至連陳爾晉先生競也受到吳先生的誤導而相信吳的說法。事實上,中共盜賣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的罪行迄今仍在持續進行,只不過更 加 秘密而已。中國人千萬不要再麻木不仁了!
大衛麥塔斯律師認為中共之所以瘋狂鎮壓法輪功是因為下述十一種原因。:法輪功信眾人數眾多超過共產黨總人數;暴政要靠鎮壓敵人才能生存,而法輪功則充當了 敵人的角色;法輪功信奉的真善忍原則與中共堅持的假惡暴格格不入。匪幫最恨誠實的人。腐敗的敵人乃是那些拒絕賄賂的人;蘇東共產黨的敗亡更加使中共膽戰心 驚,以至疑神疑鬼; 「如果你是鎚子,那麼你看任何東西都象釘子」 鏡相原理使得中共看任何組織都是衝著奪權而來的;江澤民強烈的妒忌心,江稱「我就不相信馬克思主義無神論戰勝不了那些迷信的(老頭老太太)法輪功」!江因此狂妄宣稱要在三個月消滅法輪 功;法輪功對於西方而言完全陌生,因此西方人及國際社會不會太過關注他們所受到的迫害;
「『法輪功』西方文化中意味著什麼也不是,我們不了解什麼是法輪功,因此對法輪功的迫害與我們無關」,這或許是許多西方人迄今所持的立場與觀點。但 是大衛麥塔斯律師大聲疾呼:「針對法輪功的犯罪就是針對人類的犯罪,我們不是法輪功無關緊要,『法輪』和『功』等詞對我們西方人而言什麼也不是,但法輪功 信眾與我們一樣是人類。對法輪功的犯罪就是對我們的犯罪!這已足夠使我們儘力採取行動(制止這場空前的人權迫害)。」
2009年4月15日
南郭點評:這是中共活體盜賣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主調查人著名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今天在歐盟舉行的中國宗教自由國際研討會上的發言稿。2006 年7月第一稿調查報告列舉了18種證據證實中共犯下了人類有史以來最新類型的邪惡罪行;中共僅就報告中的兩處筆誤(城市譯名及地點錯誤)抗辯。而對調查人 舉證之18種證據本身未加任何辯駁。2007年1月經補充調查取證,該調查報告修訂后將指控證據擴充至33種,中共同樣未加任何辯駁。2008年9月,大 衛已撐握53種證據,當然,中共同樣無賴般地保持沉默!上周大衛先生親口告訴我,證據又有新發現!
我始終認為中共從默認,縱容,到鼓勵,參与活體盜賣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鐵證如山。任何一位法律人,只要認真看過該調查報告,不可能不承認指控的權威 性與確鑿性。然而,由於絕大多數人並未認真閱讀或讀懂該調查報告,且受到吳宏達先生不負責任的明顯帶有偏見的定論的嚴重誤導,國際社會包括不少民運人士迄 今仍糊塗地認為:「蘇家事件是法輪功的滑鐵盧」!我認為吳先生雖然不可能主動配合中共故意污衊法輪功造假,但吳先生由於在中共盜賣死刑犯研究上與活體盜賣 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事件有利害衝突,使他難以客觀公正評論該重大事件,而其明顯錯誤的定論客觀上確實幫了中共大忙。事實上,自由作家詩人,張建紅之所以被 流氓中共羅織「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無罪重判六年徒刑,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於張建紅有力地駁斥了吳宏達在此問題上的錯誤定論,從而使得中共這種驚 天罪孽大白于天下。許多人之所以迄今不相信中共能幹出此種罪惡勾當,原因之一乃是吳宏達先生是位堅定的反共志士,因而其言論有相當信譽,例如余傑先生即公 開稱,他相信吳宏達的說法。甚至連陳爾晉先生競也受到吳先生的誤導而相信吳的說法。事實上,中共盜賣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的罪行迄今仍在持續進行,只不過更 加 秘密而已。中國人千萬不要再麻木不仁了!
大衛麥塔斯律師認為中共之所以瘋狂鎮壓法輪功是因為下述十一種原因。:法輪功信眾人數眾多超過共產黨總人數;暴政要靠鎮壓敵人才能生存,而法輪功則充當了 敵人的角色;法輪功信奉的真善忍原則與中共堅持的假惡暴格格不入。匪幫最恨誠實的人。腐敗的敵人乃是那些拒絕賄賂的人;蘇東共產黨的敗亡更加使中共膽戰心 驚,以至疑神疑鬼; 「如果你是鎚子,那麼你看任何東西都象釘子」 鏡相原理使得中共看任何組織都是衝著奪權而來的;江澤民強烈的妒忌心,江稱「我就不相信馬克思主義無神論戰勝不了那些迷信的(老頭老太太)法輪功」!江因此狂妄宣稱要在三個月消滅法輪 功;法輪功對於西方而言完全陌生,因此西方人及國際社會不會太過關注他們所受到的迫害;
「『法輪功』西方文化中意味著什麼也不是,我們不了解什麼是法輪功,因此對法輪功的迫害與我們無關」,這或許是許多西方人迄今所持的立場與觀點。但 是大衛麥塔斯律師大聲疾呼:「針對法輪功的犯罪就是針對人類的犯罪,我們不是法輪功無關緊要,『法輪』和『功』等詞對我們西方人而言什麼也不是,但法輪功 信眾與我們一樣是人類。對法輪功的犯罪就是對我們的犯罪!這已足夠使我們儘力採取行動(制止這場空前的人權迫害)。」
2009年4月15日
Re: 郭國汀論辯法輪功
訴江澤民案美國依據國際法的義務:是對公共安全的危脅還是種族滅絕?
南郭點評:2002年10月法輪功在美國聯邦法院依據《外國人侵權索賠法》(the Alien Tort Claims Act (ATCA).對江澤民提起侵權之訴,約36位國會議員支持法輪功之訴,但2003年9月地區法院以江系國家主席享有外國元首豁免權為由駁回了起訴。本案 主要涉及中共迫害鎮壓法輪功是否構成種族滅絕?是否存在制度性的迫害?法輪功是否宗教?是否邪教?什麼情況下元首無權享受豁免?
作者系邁阿密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總體上說,由於他是局外人,持論較客觀,但由於他對法輪功實際情況並不十分了解,且由於語言文化等差異,使其不易 辯別真假,特別是將中共精至包裝出口轉內銷式的謊言當真,導致文中錯誤不少.例如,他對中國實際的人權狀況並不真正了解,故對中共統治下的人權所謂進步的 評價明顯過高;SARS期間,中共編造有法輪功學員故意染上SARS到處傳染給別人以製造動亂,而作者對中共的謊言未能識別而採信;作者在文中引 稱:After this event, a Hong Kong news source quoted Mr. Li Hongzhi as stating, "At long last, there are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who are willing to step forward and sacrifice their lives for the purpose of advocating the Fa [way]. "[84],其實,中共CCTV在2001年1月29日晚播出所謂天安門自焚偽案時,曾指控是李洪志指揮自焚,後來改稱李洪志對有學員自焚捍衛法輪功很高 興,「終於有人願意為了大法而犧牲了」。該所謂香港媒體引證李洪志先生的說法,純屬中共編造的謊言。中共旨在掩蓋自已導演的自焚偽案罪孽以栽贓法輪功,煽 動民眾仇恨法輪功。
再者,轉法輪談到辟穀時僅是談修鍊界的一種現象,而非法輪功的修鍊方法,並明確說明該法門不講辟穀;大量學員因被非法關押而絕食抗議受中共強制灌食 致死,中共卻胡編說學員辟穀或自殺! 此外,轉法輪得及的遙視,宿命通等功能,並非如作者以為李洪志先生給學員均下上了這些功能。即使在實修中有人如有升華可能出現這些功能時,李先生也給封鎖 起來,因為不能干擾常人社會或是用功能做一些似好實壞的事。
無論如何,作者從國際法與美國法及判例詳盡分析了本案涉及的眾多法律問題,作了較有說服力的論證.江氏僥倖逃避法律制裁,主因乃是中共向布希政府施 加了巨大壓力,此外證據亦不夠充分,如果中國本土律師配合調查取證.證實中共大規模殘暴鎮壓法輪功是制度性的,而且並非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違法犯罪行為更非 為所謂公共安全,而是針對學員的信仰,特別是大規模活體盜賣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江胡恐怕皆將永久性面臨國際法的追訴.本文值得所有關心法輪功的法律人精 讀.
2009年3月15日第158個反中共極權專制暴政爭自由人權民主絕食爭權抗暴運動日
南郭點評:2002年10月法輪功在美國聯邦法院依據《外國人侵權索賠法》(the Alien Tort Claims Act (ATCA).對江澤民提起侵權之訴,約36位國會議員支持法輪功之訴,但2003年9月地區法院以江系國家主席享有外國元首豁免權為由駁回了起訴。本案 主要涉及中共迫害鎮壓法輪功是否構成種族滅絕?是否存在制度性的迫害?法輪功是否宗教?是否邪教?什麼情況下元首無權享受豁免?
作者系邁阿密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總體上說,由於他是局外人,持論較客觀,但由於他對法輪功實際情況並不十分了解,且由於語言文化等差異,使其不易 辯別真假,特別是將中共精至包裝出口轉內銷式的謊言當真,導致文中錯誤不少.例如,他對中國實際的人權狀況並不真正了解,故對中共統治下的人權所謂進步的 評價明顯過高;SARS期間,中共編造有法輪功學員故意染上SARS到處傳染給別人以製造動亂,而作者對中共的謊言未能識別而採信;作者在文中引 稱:After this event, a Hong Kong news source quoted Mr. Li Hongzhi as stating, "At long last, there are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who are willing to step forward and sacrifice their lives for the purpose of advocating the Fa [way]. "[84],其實,中共CCTV在2001年1月29日晚播出所謂天安門自焚偽案時,曾指控是李洪志指揮自焚,後來改稱李洪志對有學員自焚捍衛法輪功很高 興,「終於有人願意為了大法而犧牲了」。該所謂香港媒體引證李洪志先生的說法,純屬中共編造的謊言。中共旨在掩蓋自已導演的自焚偽案罪孽以栽贓法輪功,煽 動民眾仇恨法輪功。
再者,轉法輪談到辟穀時僅是談修鍊界的一種現象,而非法輪功的修鍊方法,並明確說明該法門不講辟穀;大量學員因被非法關押而絕食抗議受中共強制灌食 致死,中共卻胡編說學員辟穀或自殺! 此外,轉法輪得及的遙視,宿命通等功能,並非如作者以為李洪志先生給學員均下上了這些功能。即使在實修中有人如有升華可能出現這些功能時,李先生也給封鎖 起來,因為不能干擾常人社會或是用功能做一些似好實壞的事。
無論如何,作者從國際法與美國法及判例詳盡分析了本案涉及的眾多法律問題,作了較有說服力的論證.江氏僥倖逃避法律制裁,主因乃是中共向布希政府施 加了巨大壓力,此外證據亦不夠充分,如果中國本土律師配合調查取證.證實中共大規模殘暴鎮壓法輪功是制度性的,而且並非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違法犯罪行為更非 為所謂公共安全,而是針對學員的信仰,特別是大規模活體盜賣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江胡恐怕皆將永久性面臨國際法的追訴.本文值得所有關心法輪功的法律人精 讀.
2009年3月15日第158個反中共極權專制暴政爭自由人權民主絕食爭權抗暴運動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