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国汀论辩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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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国汀评论】让人权恶棍无处可逃- 评西班国家法院受理江泽民群体灭绝罪 反人类罪和酷刑罪案
2009年11月23日 星期一
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各位回到郭国汀评论。
最近在国际国内有诸多重大事件发生,其中郭泉博士因组党被中共流氓枉法重判十年;贾甲以身作则打破中共极权恐怖;美国总统欧巴马访问中国;留学生英雄冯正虎八次闯关回国被非法拒绝,如今在日本东京机杨持续抗争业已20余日;人权律师江天勇被中共反复严重骚扰;人权斗士范亚峰被中共社科院开除公职;民运英雄张林欲出国养伤,民主斗士李国涛欲出国均被中共软禁;民运志士杨天水和王荣青均被中共监狱迫害成病危。上述每一个事件都值得评论。但是今天我想着重评论:西班牙法庭正式受理江泽民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诉讼案。
我认为这个案件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据悉西班牙国家法院正式受理了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这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法庭给与上述被告四到六周的抗辩期。换句话说,根据报道,我们可以推论,西班牙国家法院已经正式立案,而江泽民等五名罪犯(犯罪嫌疑人)将会接到通过外交途径送达的包括20个问题的问卷,且必须在法定的六个星期内答辩,亦即提出书面答辩或委托律师抗辩。否则,这个法庭将发出国际通缉令,只要他们出现在任何与西班牙有引渡条约的国家均将被依法逮捕引渡,甚至可能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缺席审判,作出缺席判决。据称西班牙法律禁止缺席审判,但是一旦他们出国被第三国逮捕,则很可能被引渡至西班牙受审。这个事件可以说是当今追诉中共有关的所有案件中最突出的一个。
目前全世界有三十几个国家七十多个法庭已经受理或正在受理起诉江泽民等人权恶棍迫害法轮功的刑事和民事损害赔偿案。但是西班牙国家法庭是第一个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正式受理起诉的,所以我认为此案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因为一旦签发国际通缉、逮捕令,意味着这五个中共党魁都是被依国际法初步认定的国际罪犯。本案从国际法上看涉及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管辖权、普遍管辖权、国家元首刑事豁免权等要点,很值得国人关注:
首先,国际公法、国际法基本原则的重大发展与突破,在国际人权法上表现得最为显著。传统的国际法,亦即,国际公法的一项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国家主权原则,而国家主权原则在传统的国际公法上属于首要原则。但是这项原则在国际人权法上已经有重大突破,在国际法理论界有一个流行的说法:人权高于主权。
人权高于主权原则,听起来好像有探讨余地,但是如果国际人权法来看人权高于主权,这个原则的突破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因为人权是落实到每个国家的全部自然人,而国家主权是落实到国家,包括它的领土、领空等国家权利和责任。
历史上国家元首和外交、领事官员,依传统的国际法原则都具有外交豁免权和国家元首刑事豁免权。但是如果犯罪人所犯下的罪行属于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或者酷刑罪,这些人将可能被例外。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国家的元首犯下了这些国际罪行,那么他就可能丧失他的国家元首豁免权;外交官犯下了这种罪行,他也将丧失外交豁免权。尽管国际法院在2002年仍作出国家元首即使犯有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也仍应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的认定。但西班牙国家法院1999年发出对智利前总统皮诺切逮捕令,2003年对利比里亚前总统Charles Taylor发出逮捕令,近日据称北朝鲜金正日也已受到国际逮捕令,表明国家元首豁免权并非绝对的,至少对于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除外。如果诉江案成立,那意味着在全世界各国均可以成立。
也就是说凡是犯下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的中共官员将无处可逃,我认为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国际法最初出于十六世纪初,荷兰的格劳秀斯写了一本书叫《战争法》。在该书中,他首次提出国际法的一项最重要的原则,即国家主权原则,而且国际法仅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个人不受国际法的调整。换句话说,个人无论是侵害者或是被侵害者,都不受国际法的制约。 至于外交和元首豁免权则是由国际习惯法确立的,主要是为保证国家间的正常交往所必需。
这个原则一直持续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纽伦堡国际法庭审判德国纳粹战犯,在东京国际法庭审判日本战犯,在这两个国际法庭审判中确立了一个原则,就是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和战争罪的罪犯不能免受惩罚而不受审判。这个原则在国际法上早已确立,但是在中国却从来没有实现过。因为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罪犯,亦即中共高官及中共党魁基本上都是真正的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的国际罪犯。
西班牙国家法院受理的诉江案为什么说具有划时代意义呢?因为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及胡锦涛,之所以如此胡作非为滥杀政治犯,血洗天安门,迫害法轮功,镇压家庭教会,活体盗卖法轮功信众人体器官,原因之一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认为自己在犯罪,迄今以内政为由胡作非为认为他国管不着。事实上宗教灭绝、文化灭绝及种族灭绝,都构成群体灭绝罪,中共在西藏也犯下了群体灭绝、反人类和酷刑罪,西班牙国家法院早在2006年也正式受理了西藏之友起诉中共及江泽民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镇压法轮功群体中共采取“经济上搞跨,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的政策,酷刑至死3320人,数十万学员关入劳教,数千人关入精神病院迫害,成千上万学员的人体器官被中共活体盗卖,这些足以构成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中共对新疆维吾尔族和西藏藏族宗教文化的灭绝政策,也都构成群体灭绝罪。国际人权法,实际上早就确立海盗、贩卖奴隶、群体灭绝、反人类、酷刑、战争及强制失踪均属国际犯罪,而非一国内政。由于受中共党控教育体制的制约,导致中国大陆的法学研究严重落后与脱节。
中共官方法学界,甚至迄今不承认国际人权法的基本原则,不承认个人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否定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
该案如果江泽民等五位中共党魁拒绝答辩、可以预料中共肯定不敢抗辩。假设六个星期答辩期满,江泽民等犯罪嫌疑人拒绝答辩,从法律上看,将被推定他放弃答辩权。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可能,一是西班牙法院可能为其指定辩护律师为他辩护;二是法庭因被告藐视法庭不为其指定国家公派律师,而是由西班牙国家法院主审法官直接签发国际逮捕令,只要江等犯罪嫌疑人出国到任何与西班牙有引渡条约的国家都将被逮捕并引渡到西班牙受审。无论哪一种情况,江泽民等罪嫌都面临被西班牙国家法院,按照国际法、国际人权法的原则精神初步判定为国际罪犯,尽管最终判决要待引渡成功后才能进行,因为西班牙法律不允许缺席审判。
这个后果虽然对江泽民等罪嫌的人身无法直接制约,但是从法律意义上讲,等于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行由国际社会的一个国家法院依国际上作出的正式法律认定。此前,袁红冰教授曾经在2005年7月,由民间组建的一个审批中共委员会授权任命袁红冰任审判江泽民的大法官。 起诉的罪名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起诉不是由公诉人提出,而是由受害人直接起诉。而该审判江泽民等罪犯的悉尼国际法庭,是由民间组成审判中共委员会授权组建,毕竟不是传统意义正式法庭作出的立案以及判决,由于其不具备国家强制力,其发的相关法律文件,不易被国际社会承认,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西班牙国家法院的立案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
如果西班牙法律允许缺席审判,法庭根据江泽民拒绝答辩,由法庭为他指定公设律师辩护;或江泽民放弃答辩权法庭不为其指定公派律师,法院经过缺席审理,控方指控的初步证据就会变成终结性证据。本来按正常法律程序所有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材料,都要经过法庭控辩双方的交叉质证,经过双方充分的辩论、质疑、质证,法官才能根据证据规则决定采信与否。由于被告,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放弃抗辩,这种情况下,法院就将根据案件缺席审理的情况,直接做出有利于控方的判决。换句话说江泽民等罪嫌将承受绝对不利的判决结果,丧失他所有的权利,包括国家元首豁免权及外交豁免权。
诉江案从国际法上看,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国家元首刑事豁免权和外交豁免权;二是涉及法院的管辖权,也即国际法的管辖权。原则上,国际刑事管辖权一般分为属地管辖(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国家对其领域内(包括飞机上及在公海上的轮船上)发生的犯罪有法律管辖权;属人管辖(包括本国人在本国和外国的犯罪(Active personality jurisdiction)及外国人在外国和本国针对本国人的犯罪(Passive personality jurisdiction:);保护性管辖(protective principle)即国家对于那些被视为对该国根本利益构成犯罪的事项有法律管辖权;域外管辖(Extra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即国家对外国发生的针对本国的犯罪有法律管辖权;普遍管辖权(universal jurisdiction)亦即对于海盗、贩卖奴隶、恐怖分子、战争、群体灭绝、反人类、酷刑及强制失踪等国际犯罪,无论该犯罪发生在何国,也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国家均有权利和义务对其行使管辖权。
一般刑事案件都是就被告原则,对江泽民而言,被告所在地中国法院才有管辖权。 第二是犯罪所在地原则,针对法轮功的犯罪所在地,大规模的犯罪在中国发生,主要的犯罪地也是在中国。但是现在法轮功学员,包括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已经遍布全世界,中共将迫害法轮功的犯罪行为也扩散到了全世界,在这个意义上说,它的犯罪地已经遍布全世界。因为中共通过其独裁撑据的全部国家宣传机器,诸如新华社及CCTV之类的,还有通过驻外国大使馆和领事馆对法轮功长期公然诽谤和迫害。所以它的犯罪地已扩散变成全球化了。有些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到了海外有的加入当地所在国成为外国公民,因此无论按属地还是属人原则,也使许多国家有对中共近害法轮功的犯罪有管辖权。
但更重要的是,因为犯下反人类罪,或群体灭绝罪,以及酷刑罪的罪犯,从国际人权法上讲,他们将被视为人类的公敌。就像海盗是人类的公敌一样,犯有上述国际罪行的人也是人类的公敌。既然是人类的公敌,任何一个国家的法院都有权也有义务管辖。
传统的国际法的管辖权受严格的属地属人原则限制,但对国际犯罪依普遍管辖原则每个国家均有权管辖。普遍管辖权起源于针对海盗犯罪;1949年日内瓦战争法公约首次明确该原则,公约规定每个缔约国有责任起诉或引渡任何严重违反公约的犯罪嫌疑人;不过,该公约仅限于国际战争引起的群体灭绝罪,战争罪和反人类罪,而对一国境内发生者不适用;1961年以色列依普遍管辖权起诉德国纳粹高级官员Aldolf Eichmann ;1970年反恐怖劫机公约第4条;1973年禁止和惩罚种族隔离犯罪公约第4条;1979年反劫持人质公约第5条;1984年反酷刑公约第5条规定“各国政府应当起诉该国领域内发现的任何酷刑罪犯或将犯罪嫌疑人引渡给第三国审判”(requires states either to prosecute any suspected torturer found on their territory, regardless of where the torture took place, or to extradite the suspect to a country that will do so);1985年联合国雇员人身安全公约第10条;2006年反强制失踪公约第9条及美洲反强制失踪公约第4条均确立了普遍管辖原则。1998年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公约序言规定:该法院的管辖权是对各国法院管辖权的补充,因此,如果证明缔约国法院对国际罪犯不能起诉或拒绝起诉,则国际刑事法院有管辖权;第4条规定:法院得依特殊协议对非缔约国行使管辖权,亦即对非缔约国发生的国际犯罪要有特殊协议,国际刑事法院才有管辖权;而且该法院只能审理2002年以后发生的犯罪,而且只能由检察官而不能由受害人提起诉讼;因此各国法院的普遍管辖权仍有重大意义。
审理国际犯罪的法院分为三类:一是国际法院,例如1945年联合国下属的国际法院和1998年建立的国际刑事法院;但前者仅能管辖缔约国,该院的管辖权属自愿管辖而非强制管辖,主要审理国家间的法律争议,个人不能成为该法院的管辖对象;后者则得依特殊协议才能对非缔约国行使管辖权,且有权审判个人犯罪者;二是由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授权组建的专门国际法庭,诸如1993年南斯拉夫国际法庭,1994年芦旺达国际法庭,2008年柬普寨国际法庭;三是依普遍管辖原则对国际犯罪行使审判权的各国专门法院,迄今已有十六个国家实际行使过普遍管辖权包括:Australia, Austria, Belgium, Canada, Denmark, France, Finland, Germany, Mexico, Norway, The Netherlands, Spain, Senegal,Sweden, Switzerland, the United Kingdom, and the United States.
国际上行使普遍管辖权各国的做法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限制管辖,要求受害者必须是本国公民或与本国有密切联系,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在本国领域内才能受理起诉;二是宽松管辖,不要求受害人是本国公民,也不以罪犯在本国领域内为立案受理的前提条件。
西班牙国家法院最为杰出。迄今已受理15起国际犯罪诉讼,但西班牙政府亦因此而受到国际上强大的政治经济压力,今年7月25日国会(待参议院批准)颁布了一项旨在限制行使普遍管辖权的新法规,要求受害人是西班牙公民,案件须西班牙有联系,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必须在西班牙领域内才能受理。该法预计年底将生效,但依法律不能溯及既往的原则其应当不能约束业已立案的案件。
西班牙高等法院于2006年1月11日立案调查“支持西藏委员会”诉江泽民、李鹏及五名中共驻西藏军官和安全部官员群体灭绝藏民案(涉及自1951年迄今屠杀和强制失踪100余万西藏藏民),并于同年6月6日正式受理。同日中共指责西班牙法官调查中共群体灭绝西藏人是干涉中国内政并驳斥该指控“纯属捏造”;2008年3月Santiago Pedraz法官开始调查西藏群体灭绝案,Servimedia媒体报导:一个中共驻马德里大使馆官员公然威胁说:“如果Pedraz到中国将被逮捕并得到他应得的(惩罚)”。2009年5月,Santiago Pedraz法官正在审理针对江泽民、李鹏等七名中共名高官的制度性侵害藏民的指控,该著名案例使得西班牙国家法院成为各媒体头版关注的对象,并使西班牙政府置于外国的压力之下,中共粗暴地拒绝了Santiago Pedraz法官提出到中国调查这些被指控罪嫌的申请,中共政府公然威胁一旦该法官进入中国将立即被逮捕,中共外交部还警告西班牙政府:事关两国良好的贸易关系利益,不要干涉中国内政或支持西藏分裂主义者。2009年11月16日Santiago Pedraz法官开始庭审程序,西班牙国家法院将质证查明事实以便确定是否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国家恐怖主义罪和酷刑罪指控江泽民、李鹏和另五名前驻西藏军官与公全部高官。同日,中共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则驳斥道:反对任何对中国内政(包括西藏问题)的干涉。
从上述中共驻外使馆官员及中共外交部官员,公然威胁要逮捕西班牙国家法院主审诉江、李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案的法官及使他得到应得的惩罚,足以证实中共外交官纯属国际法盲加流氓的货色。因为西班牙国家法院的法官依国际法和西班牙法律办案,既不违反西国法也不违反中国法律,中国政府凭什么逮捕一个依法办案的法官?!
法轮功诉江案显然比支持西藏委员会诉江案进展更顺利,前者业已正式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立案,后者尚在法庭质证阶段。江案涉及三种罪行都属公认的国际犯罪,因此从理论上讲每个国家都有管辖权。如果西班牙国家法院真的终审裁判,认定江泽民等罪名成立,可以肯定其它国家将会有大量类似的起诉,凡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及六一零办公室人员和警特都将面临像西班牙法庭一样的诉讼。中共的犯罪将会被全世界追究,所以这种法庭的判决,当然令所有的中共当权官员及人权恶棍,都会颤颤惊惊,无处可逃。
我认为西班牙国家法院受理诉江案有如下两方面的重大意义。首先它在国际层面,会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因为国际社会对于中共迫害法轮功事件,经过法轮功群体十年来,向全世界各国政府、政要,民众坚持不懈地讲真相,使得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越来越多的被人们广为知情。但很多人也就是知道一些皮毛,并不了解详细的内容。但是如果被一个国家的法院正式以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的话,那就大不一样了。可以肯定如果西班牙国家法院真的做出缺席判决,它一定会成为国际主流媒体的重大新闻。它会在国际上对于有效制止中共对法轮功继续迫害,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第二个方面的意义,既然西班牙国家法院正式受理案件,若又做出缺席审判的话,对唤醒中国大陆所民众,了解中共迫害法轮功,中共的人权迫害的事实,同样会起到很重大的作用。中共的防火墙是封堵不住这种信息的,国人知道真相越多,对中共政权的极权、专政、流氓暴政的本质就会认识越清楚。而国人对中共政权的极权、专制、流氓暴政本质认识清楚,正是终结中共专制暴政的前提条件。
我认为中国人,凡是知道真相的中国人,无一不希望早日终结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只有那些被洗脑、被欺骗的愚民到今天仍然认为中共执政好,误以为唯有中共执政才能使中国经济发展,使得中国变成强国,或者其他各种幻想,甚至包括一些民运人士,好些知识分子都还怀抱幻想,认为通过党内民主,由中共主导,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用改良渐进的方式来改变中国。
这种糊里糊涂的想法其实仅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我认为通过西班牙国家法院审判江泽民等中共人权恶棍,案件事实真相的披露会起到一个很好的作用,就是使国人真正觉醒,对中共暴政的本质能够有清醒的认识。这是西班牙法院审江案对唤醒中国大陆民众的意义。
第三,我对西班牙国家法院审江案的预测。首先我认为江泽民、罗干、薄熙来、李长春和吴官正,他们不可能应诉,也绝对不敢应诉,也不会甚至不屑聘请律师抗辩。因为中共高官及当权集团基本上全部都是法盲,他们不但是中国法律的法盲,对国际法更是法盲,这不光是中共官员的问题,甚至中共暴政下国际法研究的研究人员很多人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法盲。
这是中共明示或暗示设立的政治、法学研究禁区所致。国际人权法实际上在中国大陆迄仍然是中共恶党人为设置障的禁区。例如,中共2005年5月在对我进行政治迫害的期间,就反复强迫我“不再介入人权律师业务,不主办或协助办人权律师培训,不为政治犯及法轮功辩护”!中国人权律师迄今受到中共暴政持续迫害打压,表明中共仇视国际人权法的场丝毫未变。也就是说国际人权法研究,中国法学研究人员被捆住了手脚,不能突破中共设置的禁区。这是指专门的国际公法研究人员而言的。
一般的国际法专业学生和一般的法学院学生,他们实际上不学国际人权法,很可能根本没有这个课程,有该课程也是限于非常小的范围,而且小范围的专业研究人员也都被限制死了,哪些可以研究、哪些不能研究都被中共划框框给划死了。
在中共一党专制暴政下,中国大陆法学界所谓专家学者到今天为止,仍然持一种观点,认为个人不能成为国际法的主体;认为国家元首豁免权是绝对的;认为外交豁免权是绝对的;认为外国法院无权受理象诉江案这种起诉其它国家的人的案件,因为这是干涉他国内政;认为主权高于人权。在这种环境下,在一个连法学专家群体,国际公法研究的群体都是这种非常落后,非常过时落伍的法学观念,中共高官怎么可能会有什么法治及国际人权法的观念呢?
这一切决定了江泽民等人权恶棍肯定不会答辩,也不会聘请律师抗辩;它既然不答辩,也不聘请律师抗辩,那西班牙法院是不是坐着干等呢?肯定不是。它将按照法定程序走,答辩期六个星期届满,那它将继续下一程序。
如果原、被告或其他诉讼当事人不尊重法庭,从法律上讲,首先就构成藐视法庭罪。你若藐视法庭,那么法庭除了有权依法惩处外,当然有权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审理,由于西班牙法律不允许缺席审判,它势必要发出国际逮捕令,将罪犯强制带到西班牙法庭接受审判。若法律认可缺席审判程序,就是一个缺席审理和缺席判决的问题。所以我预测这个案件很可能最后变成缺席审理和缺席判决。缺席审理和缺席判决生效后,具体执行涉及国际通缉令逮捕罪犯,把他们投到监狱里服刑。
比如判江泽民二十年徒刑。实际执行要实际控制他人身自由才有可能。一旦发布国际通缉逮捕令,客观上就使江等罪犯根本就不敢出国,只能躲在中国大陆。因为他们一出国就面临被相关国家刑警追捕的问题,一旦逮捕就会被引渡至西班牙受审最终投入监狱。
中共政权,从性质上看是一个极权专制流氓暴政,有关此点我已经做了系列充分论证。它同时还是一个最野蛮、最无耻、最残暴的政权。我想举几个最典型的案例来说明这个问题。首先,为什么说中共政权是古今中外最残暴、最下流无耻的政权呢?
中共党员张志新,因为反对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批评了毛泽东若干思想,为刘少奇鸣冤。由此她遭到了人类古今中外闻所未闻的一种酷刑。她在被执行死刑前,暴政当局首割断她的喉管,然后再执行枪决。原因是害怕她在临刑前呼喊“反动”口号,而且在她被枪决之前监狱当局故意安排重罪犯多次强奸致使她精神失常。据悉在张志新被执行这种残暴野蛮的刑罚之前,辽宁省已经发生过三十多起类似的对政治犯刑前割喉的野蛮残暴刑罚。
在五八年到六一年期间,中共伪称做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大量故意对劳教劳改的右派及政治犯,采用饥饿、劳累、劳役的方式,群体饿死灭绝了大批右派分子。甘肃省的夹边沟右派劳改农场,3200多名右派被活活饿死累死近3000人,很多人的死亡,都是中共故意用这种非常野蛮残暴的方式群体灭绝所致。
第三,法轮功群体受到的人权迫害,除了上述提及者外,辽宁马三家教养院把18名女学员集体剥光,强行投入男犯人牢房,而且这种下流无耻野蛮残暴致极的酷刑并非孤例。目前法轮功受到的迫害是全中国最大的人权迫害案,甚至在全世界都可能是最大的,最严重的人权迫害。(20世纪全球发生的著名群体灭绝案主要有:奥斯曼帝国对阿美尼亚人进行的群体灭绝(1915-1917),纳粹德国对犹太人进行的群体灭绝(1939-1945),柬普寨的红色高棉所犯大屠杀(1975-1978)萨达姆政权对伊拉克北部的the Kurds 人进行的种族灭绝(1988),南斯拉夫种族群体灭绝(1993),芦旺达种族群体灭绝(1994),波斯尼亚内战期间的屠杀(1995),苏丹的达富尔发生的大屠(2003),中共对西藏藏民的群体灭绝(1951-2009)及中共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1999-2009)。除了迫害法轮功以外,中共对其他宗教的迫害,比如对一贯道的迫害,在1949年到1951年期间,中共对一贯道信众采取了宗教灭绝政策。中共目前对家庭教会同样极尽打压迫害之能事。
尽管如此,海内外还有许多人,各国政府、政要、传媒不相信。比如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被中共大规模活体盗卖的人类最新类型的群体灭绝罪恶,国际上还有很多人持怀疑,或否定态度,更不用说大陆的国民了,大陆的国民因为信息被封锁,知道中共罪恶真相的人更少。诸如类似的中共酷刑罪行,我在前几讲中已经列举了大量充分的证据论证。所以我认为中共暴政对中国人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是铁板钉钉的客观事实。
我认为西班牙国家法院正式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受理法轮功起诉江泽民等人权恶棍案,它会对彻底揭露中共的野蛮残暴下流无耻滔天大罪,以及中共的恐怖、暴力、欺骗,都将在法院质证审理中被被指证、被确认,被判决,所以我认为诉江案是个具有划时代重大历史意义的案件,值得每个人关注。
谢谢各位收听,下周再见。
2009年11月22日第194个反中共极权专制暴政争自由人权民主绝食争权抗暴民权运动日
2009年11月23日 星期一
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各位回到郭国汀评论。
最近在国际国内有诸多重大事件发生,其中郭泉博士因组党被中共流氓枉法重判十年;贾甲以身作则打破中共极权恐怖;美国总统欧巴马访问中国;留学生英雄冯正虎八次闯关回国被非法拒绝,如今在日本东京机杨持续抗争业已20余日;人权律师江天勇被中共反复严重骚扰;人权斗士范亚峰被中共社科院开除公职;民运英雄张林欲出国养伤,民主斗士李国涛欲出国均被中共软禁;民运志士杨天水和王荣青均被中共监狱迫害成病危。上述每一个事件都值得评论。但是今天我想着重评论:西班牙法庭正式受理江泽民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诉讼案。
我认为这个案件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据悉西班牙国家法院正式受理了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这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法庭给与上述被告四到六周的抗辩期。换句话说,根据报道,我们可以推论,西班牙国家法院已经正式立案,而江泽民等五名罪犯(犯罪嫌疑人)将会接到通过外交途径送达的包括20个问题的问卷,且必须在法定的六个星期内答辩,亦即提出书面答辩或委托律师抗辩。否则,这个法庭将发出国际通缉令,只要他们出现在任何与西班牙有引渡条约的国家均将被依法逮捕引渡,甚至可能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进行缺席审判,作出缺席判决。据称西班牙法律禁止缺席审判,但是一旦他们出国被第三国逮捕,则很可能被引渡至西班牙受审。这个事件可以说是当今追诉中共有关的所有案件中最突出的一个。
目前全世界有三十几个国家七十多个法庭已经受理或正在受理起诉江泽民等人权恶棍迫害法轮功的刑事和民事损害赔偿案。但是西班牙国家法庭是第一个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正式受理起诉的,所以我认为此案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因为一旦签发国际通缉、逮捕令,意味着这五个中共党魁都是被依国际法初步认定的国际罪犯。本案从国际法上看涉及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管辖权、普遍管辖权、国家元首刑事豁免权等要点,很值得国人关注:
首先,国际公法、国际法基本原则的重大发展与突破,在国际人权法上表现得最为显著。传统的国际法,亦即,国际公法的一项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国家主权原则,而国家主权原则在传统的国际公法上属于首要原则。但是这项原则在国际人权法上已经有重大突破,在国际法理论界有一个流行的说法:人权高于主权。
人权高于主权原则,听起来好像有探讨余地,但是如果国际人权法来看人权高于主权,这个原则的突破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因为人权是落实到每个国家的全部自然人,而国家主权是落实到国家,包括它的领土、领空等国家权利和责任。
历史上国家元首和外交、领事官员,依传统的国际法原则都具有外交豁免权和国家元首刑事豁免权。但是如果犯罪人所犯下的罪行属于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或者酷刑罪,这些人将可能被例外。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国家的元首犯下了这些国际罪行,那么他就可能丧失他的国家元首豁免权;外交官犯下了这种罪行,他也将丧失外交豁免权。尽管国际法院在2002年仍作出国家元首即使犯有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也仍应享有国家元首豁免权的认定。但西班牙国家法院1999年发出对智利前总统皮诺切逮捕令,2003年对利比里亚前总统Charles Taylor发出逮捕令,近日据称北朝鲜金正日也已受到国际逮捕令,表明国家元首豁免权并非绝对的,至少对于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除外。如果诉江案成立,那意味着在全世界各国均可以成立。
也就是说凡是犯下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的中共官员将无处可逃,我认为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国际法最初出于十六世纪初,荷兰的格劳秀斯写了一本书叫《战争法》。在该书中,他首次提出国际法的一项最重要的原则,即国家主权原则,而且国际法仅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个人不受国际法的调整。换句话说,个人无论是侵害者或是被侵害者,都不受国际法的制约。 至于外交和元首豁免权则是由国际习惯法确立的,主要是为保证国家间的正常交往所必需。
这个原则一直持续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在纽伦堡国际法庭审判德国纳粹战犯,在东京国际法庭审判日本战犯,在这两个国际法庭审判中确立了一个原则,就是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和战争罪的罪犯不能免受惩罚而不受审判。这个原则在国际法上早已确立,但是在中国却从来没有实现过。因为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罪犯,亦即中共高官及中共党魁基本上都是真正的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的国际罪犯。
西班牙国家法院受理的诉江案为什么说具有划时代意义呢?因为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及胡锦涛,之所以如此胡作非为滥杀政治犯,血洗天安门,迫害法轮功,镇压家庭教会,活体盗卖法轮功信众人体器官,原因之一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认为自己在犯罪,迄今以内政为由胡作非为认为他国管不着。事实上宗教灭绝、文化灭绝及种族灭绝,都构成群体灭绝罪,中共在西藏也犯下了群体灭绝、反人类和酷刑罪,西班牙国家法院早在2006年也正式受理了西藏之友起诉中共及江泽民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镇压法轮功群体中共采取“经济上搞跨,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的政策,酷刑至死3320人,数十万学员关入劳教,数千人关入精神病院迫害,成千上万学员的人体器官被中共活体盗卖,这些足以构成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中共对新疆维吾尔族和西藏藏族宗教文化的灭绝政策,也都构成群体灭绝罪。国际人权法,实际上早就确立海盗、贩卖奴隶、群体灭绝、反人类、酷刑、战争及强制失踪均属国际犯罪,而非一国内政。由于受中共党控教育体制的制约,导致中国大陆的法学研究严重落后与脱节。
中共官方法学界,甚至迄今不承认国际人权法的基本原则,不承认个人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否定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
该案如果江泽民等五位中共党魁拒绝答辩、可以预料中共肯定不敢抗辩。假设六个星期答辩期满,江泽民等犯罪嫌疑人拒绝答辩,从法律上看,将被推定他放弃答辩权。在这种情况下有两种可能,一是西班牙法院可能为其指定辩护律师为他辩护;二是法庭因被告藐视法庭不为其指定国家公派律师,而是由西班牙国家法院主审法官直接签发国际逮捕令,只要江等犯罪嫌疑人出国到任何与西班牙有引渡条约的国家都将被逮捕并引渡到西班牙受审。无论哪一种情况,江泽民等罪嫌都面临被西班牙国家法院,按照国际法、国际人权法的原则精神初步判定为国际罪犯,尽管最终判决要待引渡成功后才能进行,因为西班牙法律不允许缺席审判。
这个后果虽然对江泽民等罪嫌的人身无法直接制约,但是从法律意义上讲,等于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行由国际社会的一个国家法院依国际上作出的正式法律认定。此前,袁红冰教授曾经在2005年7月,由民间组建的一个审批中共委员会授权任命袁红冰任审判江泽民的大法官。 起诉的罪名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起诉不是由公诉人提出,而是由受害人直接起诉。而该审判江泽民等罪犯的悉尼国际法庭,是由民间组成审判中共委员会授权组建,毕竟不是传统意义正式法庭作出的立案以及判决,由于其不具备国家强制力,其发的相关法律文件,不易被国际社会承认,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西班牙国家法院的立案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
如果西班牙法律允许缺席审判,法庭根据江泽民拒绝答辩,由法庭为他指定公设律师辩护;或江泽民放弃答辩权法庭不为其指定公派律师,法院经过缺席审理,控方指控的初步证据就会变成终结性证据。本来按正常法律程序所有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材料,都要经过法庭控辩双方的交叉质证,经过双方充分的辩论、质疑、质证,法官才能根据证据规则决定采信与否。由于被告,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放弃抗辩,这种情况下,法院就将根据案件缺席审理的情况,直接做出有利于控方的判决。换句话说江泽民等罪嫌将承受绝对不利的判决结果,丧失他所有的权利,包括国家元首豁免权及外交豁免权。
诉江案从国际法上看,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国家元首刑事豁免权和外交豁免权;二是涉及法院的管辖权,也即国际法的管辖权。原则上,国际刑事管辖权一般分为属地管辖(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国家对其领域内(包括飞机上及在公海上的轮船上)发生的犯罪有法律管辖权;属人管辖(包括本国人在本国和外国的犯罪(Active personality jurisdiction)及外国人在外国和本国针对本国人的犯罪(Passive personality jurisdiction:);保护性管辖(protective principle)即国家对于那些被视为对该国根本利益构成犯罪的事项有法律管辖权;域外管辖(Extra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即国家对外国发生的针对本国的犯罪有法律管辖权;普遍管辖权(universal jurisdiction)亦即对于海盗、贩卖奴隶、恐怖分子、战争、群体灭绝、反人类、酷刑及强制失踪等国际犯罪,无论该犯罪发生在何国,也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国家均有权利和义务对其行使管辖权。
一般刑事案件都是就被告原则,对江泽民而言,被告所在地中国法院才有管辖权。 第二是犯罪所在地原则,针对法轮功的犯罪所在地,大规模的犯罪在中国发生,主要的犯罪地也是在中国。但是现在法轮功学员,包括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已经遍布全世界,中共将迫害法轮功的犯罪行为也扩散到了全世界,在这个意义上说,它的犯罪地已经遍布全世界。因为中共通过其独裁撑据的全部国家宣传机器,诸如新华社及CCTV之类的,还有通过驻外国大使馆和领事馆对法轮功长期公然诽谤和迫害。所以它的犯罪地已扩散变成全球化了。有些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到了海外有的加入当地所在国成为外国公民,因此无论按属地还是属人原则,也使许多国家有对中共近害法轮功的犯罪有管辖权。
但更重要的是,因为犯下反人类罪,或群体灭绝罪,以及酷刑罪的罪犯,从国际人权法上讲,他们将被视为人类的公敌。就像海盗是人类的公敌一样,犯有上述国际罪行的人也是人类的公敌。既然是人类的公敌,任何一个国家的法院都有权也有义务管辖。
传统的国际法的管辖权受严格的属地属人原则限制,但对国际犯罪依普遍管辖原则每个国家均有权管辖。普遍管辖权起源于针对海盗犯罪;1949年日内瓦战争法公约首次明确该原则,公约规定每个缔约国有责任起诉或引渡任何严重违反公约的犯罪嫌疑人;不过,该公约仅限于国际战争引起的群体灭绝罪,战争罪和反人类罪,而对一国境内发生者不适用;1961年以色列依普遍管辖权起诉德国纳粹高级官员Aldolf Eichmann ;1970年反恐怖劫机公约第4条;1973年禁止和惩罚种族隔离犯罪公约第4条;1979年反劫持人质公约第5条;1984年反酷刑公约第5条规定“各国政府应当起诉该国领域内发现的任何酷刑罪犯或将犯罪嫌疑人引渡给第三国审判”(requires states either to prosecute any suspected torturer found on their territory, regardless of where the torture took place, or to extradite the suspect to a country that will do so);1985年联合国雇员人身安全公约第10条;2006年反强制失踪公约第9条及美洲反强制失踪公约第4条均确立了普遍管辖原则。1998年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公约序言规定:该法院的管辖权是对各国法院管辖权的补充,因此,如果证明缔约国法院对国际罪犯不能起诉或拒绝起诉,则国际刑事法院有管辖权;第4条规定:法院得依特殊协议对非缔约国行使管辖权,亦即对非缔约国发生的国际犯罪要有特殊协议,国际刑事法院才有管辖权;而且该法院只能审理2002年以后发生的犯罪,而且只能由检察官而不能由受害人提起诉讼;因此各国法院的普遍管辖权仍有重大意义。
审理国际犯罪的法院分为三类:一是国际法院,例如1945年联合国下属的国际法院和1998年建立的国际刑事法院;但前者仅能管辖缔约国,该院的管辖权属自愿管辖而非强制管辖,主要审理国家间的法律争议,个人不能成为该法院的管辖对象;后者则得依特殊协议才能对非缔约国行使管辖权,且有权审判个人犯罪者;二是由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授权组建的专门国际法庭,诸如1993年南斯拉夫国际法庭,1994年芦旺达国际法庭,2008年柬普寨国际法庭;三是依普遍管辖原则对国际犯罪行使审判权的各国专门法院,迄今已有十六个国家实际行使过普遍管辖权包括:Australia, Austria, Belgium, Canada, Denmark, France, Finland, Germany, Mexico, Norway, The Netherlands, Spain, Senegal,Sweden, Switzerland, the United Kingdom, and the United States.
国际上行使普遍管辖权各国的做法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限制管辖,要求受害者必须是本国公民或与本国有密切联系,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在本国领域内才能受理起诉;二是宽松管辖,不要求受害人是本国公民,也不以罪犯在本国领域内为立案受理的前提条件。
西班牙国家法院最为杰出。迄今已受理15起国际犯罪诉讼,但西班牙政府亦因此而受到国际上强大的政治经济压力,今年7月25日国会(待参议院批准)颁布了一项旨在限制行使普遍管辖权的新法规,要求受害人是西班牙公民,案件须西班牙有联系,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必须在西班牙领域内才能受理。该法预计年底将生效,但依法律不能溯及既往的原则其应当不能约束业已立案的案件。
西班牙高等法院于2006年1月11日立案调查“支持西藏委员会”诉江泽民、李鹏及五名中共驻西藏军官和安全部官员群体灭绝藏民案(涉及自1951年迄今屠杀和强制失踪100余万西藏藏民),并于同年6月6日正式受理。同日中共指责西班牙法官调查中共群体灭绝西藏人是干涉中国内政并驳斥该指控“纯属捏造”;2008年3月Santiago Pedraz法官开始调查西藏群体灭绝案,Servimedia媒体报导:一个中共驻马德里大使馆官员公然威胁说:“如果Pedraz到中国将被逮捕并得到他应得的(惩罚)”。2009年5月,Santiago Pedraz法官正在审理针对江泽民、李鹏等七名中共名高官的制度性侵害藏民的指控,该著名案例使得西班牙国家法院成为各媒体头版关注的对象,并使西班牙政府置于外国的压力之下,中共粗暴地拒绝了Santiago Pedraz法官提出到中国调查这些被指控罪嫌的申请,中共政府公然威胁一旦该法官进入中国将立即被逮捕,中共外交部还警告西班牙政府:事关两国良好的贸易关系利益,不要干涉中国内政或支持西藏分裂主义者。2009年11月16日Santiago Pedraz法官开始庭审程序,西班牙国家法院将质证查明事实以便确定是否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国家恐怖主义罪和酷刑罪指控江泽民、李鹏和另五名前驻西藏军官与公全部高官。同日,中共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则驳斥道:反对任何对中国内政(包括西藏问题)的干涉。
从上述中共驻外使馆官员及中共外交部官员,公然威胁要逮捕西班牙国家法院主审诉江、李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案的法官及使他得到应得的惩罚,足以证实中共外交官纯属国际法盲加流氓的货色。因为西班牙国家法院的法官依国际法和西班牙法律办案,既不违反西国法也不违反中国法律,中国政府凭什么逮捕一个依法办案的法官?!
法轮功诉江案显然比支持西藏委员会诉江案进展更顺利,前者业已正式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立案,后者尚在法庭质证阶段。江案涉及三种罪行都属公认的国际犯罪,因此从理论上讲每个国家都有管辖权。如果西班牙国家法院真的终审裁判,认定江泽民等罪名成立,可以肯定其它国家将会有大量类似的起诉,凡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及六一零办公室人员和警特都将面临像西班牙法庭一样的诉讼。中共的犯罪将会被全世界追究,所以这种法庭的判决,当然令所有的中共当权官员及人权恶棍,都会颤颤惊惊,无处可逃。
我认为西班牙国家法院受理诉江案有如下两方面的重大意义。首先它在国际层面,会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因为国际社会对于中共迫害法轮功事件,经过法轮功群体十年来,向全世界各国政府、政要,民众坚持不懈地讲真相,使得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越来越多的被人们广为知情。但很多人也就是知道一些皮毛,并不了解详细的内容。但是如果被一个国家的法院正式以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的话,那就大不一样了。可以肯定如果西班牙国家法院真的做出缺席判决,它一定会成为国际主流媒体的重大新闻。它会在国际上对于有效制止中共对法轮功继续迫害,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第二个方面的意义,既然西班牙国家法院正式受理案件,若又做出缺席审判的话,对唤醒中国大陆所民众,了解中共迫害法轮功,中共的人权迫害的事实,同样会起到很重大的作用。中共的防火墙是封堵不住这种信息的,国人知道真相越多,对中共政权的极权、专政、流氓暴政的本质就会认识越清楚。而国人对中共政权的极权、专制、流氓暴政本质认识清楚,正是终结中共专制暴政的前提条件。
我认为中国人,凡是知道真相的中国人,无一不希望早日终结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只有那些被洗脑、被欺骗的愚民到今天仍然认为中共执政好,误以为唯有中共执政才能使中国经济发展,使得中国变成强国,或者其他各种幻想,甚至包括一些民运人士,好些知识分子都还怀抱幻想,认为通过党内民主,由中共主导,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用改良渐进的方式来改变中国。
这种糊里糊涂的想法其实仅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我认为通过西班牙国家法院审判江泽民等中共人权恶棍,案件事实真相的披露会起到一个很好的作用,就是使国人真正觉醒,对中共暴政的本质能够有清醒的认识。这是西班牙法院审江案对唤醒中国大陆民众的意义。
第三,我对西班牙国家法院审江案的预测。首先我认为江泽民、罗干、薄熙来、李长春和吴官正,他们不可能应诉,也绝对不敢应诉,也不会甚至不屑聘请律师抗辩。因为中共高官及当权集团基本上全部都是法盲,他们不但是中国法律的法盲,对国际法更是法盲,这不光是中共官员的问题,甚至中共暴政下国际法研究的研究人员很多人在某种意义上都是法盲。
这是中共明示或暗示设立的政治、法学研究禁区所致。国际人权法实际上在中国大陆迄仍然是中共恶党人为设置障的禁区。例如,中共2005年5月在对我进行政治迫害的期间,就反复强迫我“不再介入人权律师业务,不主办或协助办人权律师培训,不为政治犯及法轮功辩护”!中国人权律师迄今受到中共暴政持续迫害打压,表明中共仇视国际人权法的场丝毫未变。也就是说国际人权法研究,中国法学研究人员被捆住了手脚,不能突破中共设置的禁区。这是指专门的国际公法研究人员而言的。
一般的国际法专业学生和一般的法学院学生,他们实际上不学国际人权法,很可能根本没有这个课程,有该课程也是限于非常小的范围,而且小范围的专业研究人员也都被限制死了,哪些可以研究、哪些不能研究都被中共划框框给划死了。
在中共一党专制暴政下,中国大陆法学界所谓专家学者到今天为止,仍然持一种观点,认为个人不能成为国际法的主体;认为国家元首豁免权是绝对的;认为外交豁免权是绝对的;认为外国法院无权受理象诉江案这种起诉其它国家的人的案件,因为这是干涉他国内政;认为主权高于人权。在这种环境下,在一个连法学专家群体,国际公法研究的群体都是这种非常落后,非常过时落伍的法学观念,中共高官怎么可能会有什么法治及国际人权法的观念呢?
这一切决定了江泽民等人权恶棍肯定不会答辩,也不会聘请律师抗辩;它既然不答辩,也不聘请律师抗辩,那西班牙法院是不是坐着干等呢?肯定不是。它将按照法定程序走,答辩期六个星期届满,那它将继续下一程序。
如果原、被告或其他诉讼当事人不尊重法庭,从法律上讲,首先就构成藐视法庭罪。你若藐视法庭,那么法庭除了有权依法惩处外,当然有权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审理,由于西班牙法律不允许缺席审判,它势必要发出国际逮捕令,将罪犯强制带到西班牙法庭接受审判。若法律认可缺席审判程序,就是一个缺席审理和缺席判决的问题。所以我预测这个案件很可能最后变成缺席审理和缺席判决。缺席审理和缺席判决生效后,具体执行涉及国际通缉令逮捕罪犯,把他们投到监狱里服刑。
比如判江泽民二十年徒刑。实际执行要实际控制他人身自由才有可能。一旦发布国际通缉逮捕令,客观上就使江等罪犯根本就不敢出国,只能躲在中国大陆。因为他们一出国就面临被相关国家刑警追捕的问题,一旦逮捕就会被引渡至西班牙受审最终投入监狱。
中共政权,从性质上看是一个极权专制流氓暴政,有关此点我已经做了系列充分论证。它同时还是一个最野蛮、最无耻、最残暴的政权。我想举几个最典型的案例来说明这个问题。首先,为什么说中共政权是古今中外最残暴、最下流无耻的政权呢?
中共党员张志新,因为反对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批评了毛泽东若干思想,为刘少奇鸣冤。由此她遭到了人类古今中外闻所未闻的一种酷刑。她在被执行死刑前,暴政当局首割断她的喉管,然后再执行枪决。原因是害怕她在临刑前呼喊“反动”口号,而且在她被枪决之前监狱当局故意安排重罪犯多次强奸致使她精神失常。据悉在张志新被执行这种残暴野蛮的刑罚之前,辽宁省已经发生过三十多起类似的对政治犯刑前割喉的野蛮残暴刑罚。
在五八年到六一年期间,中共伪称做 “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大量故意对劳教劳改的右派及政治犯,采用饥饿、劳累、劳役的方式,群体饿死灭绝了大批右派分子。甘肃省的夹边沟右派劳改农场,3200多名右派被活活饿死累死近3000人,很多人的死亡,都是中共故意用这种非常野蛮残暴的方式群体灭绝所致。
第三,法轮功群体受到的人权迫害,除了上述提及者外,辽宁马三家教养院把18名女学员集体剥光,强行投入男犯人牢房,而且这种下流无耻野蛮残暴致极的酷刑并非孤例。目前法轮功受到的迫害是全中国最大的人权迫害案,甚至在全世界都可能是最大的,最严重的人权迫害。(20世纪全球发生的著名群体灭绝案主要有:奥斯曼帝国对阿美尼亚人进行的群体灭绝(1915-1917),纳粹德国对犹太人进行的群体灭绝(1939-1945),柬普寨的红色高棉所犯大屠杀(1975-1978)萨达姆政权对伊拉克北部的the Kurds 人进行的种族灭绝(1988),南斯拉夫种族群体灭绝(1993),芦旺达种族群体灭绝(1994),波斯尼亚内战期间的屠杀(1995),苏丹的达富尔发生的大屠(2003),中共对西藏藏民的群体灭绝(1951-2009)及中共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1999-2009)。除了迫害法轮功以外,中共对其他宗教的迫害,比如对一贯道的迫害,在1949年到1951年期间,中共对一贯道信众采取了宗教灭绝政策。中共目前对家庭教会同样极尽打压迫害之能事。
尽管如此,海内外还有许多人,各国政府、政要、传媒不相信。比如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被中共大规模活体盗卖的人类最新类型的群体灭绝罪恶,国际上还有很多人持怀疑,或否定态度,更不用说大陆的国民了,大陆的国民因为信息被封锁,知道中共罪恶真相的人更少。诸如类似的中共酷刑罪行,我在前几讲中已经列举了大量充分的证据论证。所以我认为中共暴政对中国人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是铁板钉钉的客观事实。
我认为西班牙国家法院正式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受理法轮功起诉江泽民等人权恶棍案,它会对彻底揭露中共的野蛮残暴下流无耻滔天大罪,以及中共的恐怖、暴力、欺骗,都将在法院质证审理中被被指证、被确认,被判决,所以我认为诉江案是个具有划时代重大历史意义的案件,值得每个人关注。
谢谢各位收听,下周再见。
2009年11月22日第194个反中共极权专制暴政争自由人权民主绝食争权抗暴民权运动日
Re: 郭国汀论辩法轮功
今于是我的第九个“七人接力绝食抗暴日”。
近期一批不入流的共特加紧了对本律师的污蔑造谣诽谤,旨在名誉上搞臭。我历来对共特采取不理采它的策略。但此篇《郭国汀,法轮功分子之傀儡也》指责 本律师“肯定是法轮功给了你很多钱,你甘愿为他们做事,当他们的傀儡。”作者叫做“分子运动”,似乎是个对法轮功精神运动知之不多的留学生,而持此种事不 关已,然而多少有点麻木不仁愚味自私心态的国人还不少,因此有必要将我为什么为法轮功辩护的真实心声公之于众,我为法轮功辩护完全出于自已的良知,及对法 轮功的大量研究深入了解,大体上经历了五个阶段:
一、事不关已,无动于衷
我是1999年7月20日中共公开镇后才首次知道法轮功。当时中国所有的媒体,电视,报纸,广播整天狂轰烂炸一边倒攻击批判抹黑法轮功。历史经验告诉我, 中共镇压法轮功性质与文革并无两样。不但劳民伤财而且损人不利已。但因事不关已,我未太关注法轮功受迫害的事实。
二、私下批评中共劳民伤财的镇压法轮功的愚民政策
2001年2月15日,因读《百姓信报》两则消息:“万人批判法轮功”。及辽宁省将法轮功练功者强制关入所谓「学校」进行强制教育!因而在当天的日记:《有感于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教育》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做法提出批评。
“ 堂堂执政党却对一个练功团体如临大敌未免可笑可悲可怜。报纸说法轮功导致全国700余人死亡,吾对此深表怀疑,报纸新闻之虚假早已丧失公信力,为批判上头既定对象,什么手段使不出来呢?
说其反科学,迷信愚昧等,吾以为问题不在于法轮功是否科学,是否迷信和愚昧,任何宗教本身谈不上科学,自然科学不可能证明宗教,但决不等于宗教就是迷信, 更不等于愚昧。问题在于国民的信仰自由,言论思想自由受到了何等践踏。报上报导某协会万人批判法轮功,这才是真正的愚昧无知之举。这实质上是四九年以来众 多劳民伤财祸国殃民的政治运动的翻版,与文革大批判有何两样?公正的批判应当允许双方自由辩论,一边倒的所谓批判,历史的经验证明十有十二是错的。 当权者黔驴技穷已到了何等荒唐地步?!
当局采取镇压、封杀、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跨的手段对付法轮功,可怜可叹更可悲。堂堂执政党,无能霸道至此种地步,是谁赋予其独裁权力,武断地认定其为邪教?其实当权者真正害怕的是法轮功的群众基础,怕其动摇了其独裁一统天下的权力基础。
有神论与无神论实在是每个人的信仰问题,也是受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宪法保护的基本人权。世界上高级知识分子信神者大 有人在,有许多自然科学家,物理学钜子均信仰上帝,表明信仰决非迷信,而是人生价值的自由选择。人的一生苦多乐少,精神上的苦恼远甚于肉体上的痛苦。而坚 定虔诚的宗教信徒往往在精神上过著幸福满足快乐的人生,他们乐于助人,心地善良,博爱仁慈,道德高尚。信仰具有神奇的力量,虔诚的宗教信徒如有神助,无论 在家庭还是事业上皆能取得远比无神论者大得多的成就。吾坚决反对对任何宗教采取专制镇压手段打击迫害。 如此不讲理的手段实乃自掘坟墓,CCP不是被国人打倒,而是被历史的自然规律打倒,被其自身的无知无德愚昧打倒。如果任由此种胡作非为,以种种借口剥夺公民 的宗教信仰自由,强制剥夺人们的思想言论自由,甚至人身自由,那么,每个中国人最后都会没有任何自由。”
三、公开批评中共祸国殃民的镇压法轮功政策
2003年2月始,我在中国律师网上数次公开批评中共镇压法轮功的祸国殃民的愚民政策,并于2003年6月30日公开发表《我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
四、公开作为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和代理律师
2004年7月受理黄雄失踪案;随后受理了瞿延来,陈光辉,雷江涛,吴爱中,张惠等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案件。为办好这些案件,我系统地研读了四百余篇 有关法轮功正反两方面的文章。同时通读了《转法轮》及李洪志在各法会上的讲话;精读了《静水流深》《超越生死》主人公曾铮和王玉芝的不幸而生动真实的遭 遇,使我更进一步认清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残暴和惨无人道;而瞿延来,陈光辉感人至深的事绩,使我对法轮功学员圣徒般的情怀肃然起敬。此外,我还深入研究了 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论证了中共镇压法轮功的非法悖理无道。
2005年2月8日,因历时90天先后四次申请会见瞿延来,被上海监狱当局非法无理拒绝,我被迫公开发表《百无一用是中国律师》,将中共法外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公之于众,揭露了中共极权专制暴政的真相 。
该两篇文章直接导致中共当局不惜公然采取流氓手段非法强行剥夺了本律师的执业权。因为镇压法轮功之举业已成为中共走向灭亡的转折点,中共已将法轮功视为头号敌人,害怕中国律师群起为之抗辩,因而试图将一切反抗力量扑灭在萌芽状态。
五、全面深入研究法轮功并为之全面抗辩
正是在实际接触众多法轮功学员后,使我对真实的法轮功有入深入细致的了解。瞿延来是我首个了解的法轮功信徒,从他身上体现出的圣徒般的情怀,使我对法轮功 从单纯的法律权利抗辩,进而渴望了解法轮功到底是什么?竟能令一个各方面极为杰出的高材生为信仰自由权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绝食绝水780天!他的慈母同样给 我留下了深刻的良好印象,她始终关心辩护律师的安危,完全没有对我受案三个月竟连会见都做不到的“无能”实加任何压力;北大才女曾铮的亲身经历,
近期一批不入流的共特加紧了对本律师的污蔑造谣诽谤,旨在名誉上搞臭。我历来对共特采取不理采它的策略。但此篇《郭国汀,法轮功分子之傀儡也》指责 本律师“肯定是法轮功给了你很多钱,你甘愿为他们做事,当他们的傀儡。”作者叫做“分子运动”,似乎是个对法轮功精神运动知之不多的留学生,而持此种事不 关已,然而多少有点麻木不仁愚味自私心态的国人还不少,因此有必要将我为什么为法轮功辩护的真实心声公之于众,我为法轮功辩护完全出于自已的良知,及对法 轮功的大量研究深入了解,大体上经历了五个阶段:
一、事不关已,无动于衷
我是1999年7月20日中共公开镇后才首次知道法轮功。当时中国所有的媒体,电视,报纸,广播整天狂轰烂炸一边倒攻击批判抹黑法轮功。历史经验告诉我, 中共镇压法轮功性质与文革并无两样。不但劳民伤财而且损人不利已。但因事不关已,我未太关注法轮功受迫害的事实。
二、私下批评中共劳民伤财的镇压法轮功的愚民政策
2001年2月15日,因读《百姓信报》两则消息:“万人批判法轮功”。及辽宁省将法轮功练功者强制关入所谓「学校」进行强制教育!因而在当天的日记:《有感于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教育》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做法提出批评。
“ 堂堂执政党却对一个练功团体如临大敌未免可笑可悲可怜。报纸说法轮功导致全国700余人死亡,吾对此深表怀疑,报纸新闻之虚假早已丧失公信力,为批判上头既定对象,什么手段使不出来呢?
说其反科学,迷信愚昧等,吾以为问题不在于法轮功是否科学,是否迷信和愚昧,任何宗教本身谈不上科学,自然科学不可能证明宗教,但决不等于宗教就是迷信, 更不等于愚昧。问题在于国民的信仰自由,言论思想自由受到了何等践踏。报上报导某协会万人批判法轮功,这才是真正的愚昧无知之举。这实质上是四九年以来众 多劳民伤财祸国殃民的政治运动的翻版,与文革大批判有何两样?公正的批判应当允许双方自由辩论,一边倒的所谓批判,历史的经验证明十有十二是错的。 当权者黔驴技穷已到了何等荒唐地步?!
当局采取镇压、封杀、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跨的手段对付法轮功,可怜可叹更可悲。堂堂执政党,无能霸道至此种地步,是谁赋予其独裁权力,武断地认定其为邪教?其实当权者真正害怕的是法轮功的群众基础,怕其动摇了其独裁一统天下的权力基础。
有神论与无神论实在是每个人的信仰问题,也是受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宪法保护的基本人权。世界上高级知识分子信神者大 有人在,有许多自然科学家,物理学钜子均信仰上帝,表明信仰决非迷信,而是人生价值的自由选择。人的一生苦多乐少,精神上的苦恼远甚于肉体上的痛苦。而坚 定虔诚的宗教信徒往往在精神上过著幸福满足快乐的人生,他们乐于助人,心地善良,博爱仁慈,道德高尚。信仰具有神奇的力量,虔诚的宗教信徒如有神助,无论 在家庭还是事业上皆能取得远比无神论者大得多的成就。吾坚决反对对任何宗教采取专制镇压手段打击迫害。 如此不讲理的手段实乃自掘坟墓,CCP不是被国人打倒,而是被历史的自然规律打倒,被其自身的无知无德愚昧打倒。如果任由此种胡作非为,以种种借口剥夺公民 的宗教信仰自由,强制剥夺人们的思想言论自由,甚至人身自由,那么,每个中国人最后都会没有任何自由。”
三、公开批评中共祸国殃民的镇压法轮功政策
2003年2月始,我在中国律师网上数次公开批评中共镇压法轮功的祸国殃民的愚民政策,并于2003年6月30日公开发表《我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
四、公开作为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和代理律师
2004年7月受理黄雄失踪案;随后受理了瞿延来,陈光辉,雷江涛,吴爱中,张惠等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案件。为办好这些案件,我系统地研读了四百余篇 有关法轮功正反两方面的文章。同时通读了《转法轮》及李洪志在各法会上的讲话;精读了《静水流深》《超越生死》主人公曾铮和王玉芝的不幸而生动真实的遭 遇,使我更进一步认清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残暴和惨无人道;而瞿延来,陈光辉感人至深的事绩,使我对法轮功学员圣徒般的情怀肃然起敬。此外,我还深入研究了 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论证了中共镇压法轮功的非法悖理无道。
2005年2月8日,因历时90天先后四次申请会见瞿延来,被上海监狱当局非法无理拒绝,我被迫公开发表《百无一用是中国律师》,将中共法外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公之于众,揭露了中共极权专制暴政的真相 。
该两篇文章直接导致中共当局不惜公然采取流氓手段非法强行剥夺了本律师的执业权。因为镇压法轮功之举业已成为中共走向灭亡的转折点,中共已将法轮功视为头号敌人,害怕中国律师群起为之抗辩,因而试图将一切反抗力量扑灭在萌芽状态。
五、全面深入研究法轮功并为之全面抗辩
正是在实际接触众多法轮功学员后,使我对真实的法轮功有入深入细致的了解。瞿延来是我首个了解的法轮功信徒,从他身上体现出的圣徒般的情怀,使我对法轮功 从单纯的法律权利抗辩,进而渴望了解法轮功到底是什么?竟能令一个各方面极为杰出的高材生为信仰自由权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绝食绝水780天!他的慈母同样给 我留下了深刻的良好印象,她始终关心辩护律师的安危,完全没有对我受案三个月竟连会见都做不到的“无能”实加任何压力;北大才女曾铮的亲身经历,
Re: 郭国汀论辩法轮功
郭国汀:法轮功真相之我见
作者:郭国汀
【大纪元10月25日讯】笔者近年来作为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对法轮功的理论与实践,相关案例,功法,正反两方面的文章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同时实际接触了众多法轮功修炼者。我的结论乃是:法轮功决非所谓X教组织。法轮功是一种有神论信仰,也是一种根源于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气功修炼。修炼法轮功充分的事实证明对修炼者的身心健康,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准确有神奇功效。作为一种气功修炼,其强调提高心性,倡导人们说真话,向善,做好人,实质是一种有利身心健康的有神论信仰。使人们有精神追求心灵安宁,其核心是使人通过修心养性开功开悟达到返本归真的最终目的。法轮功业已成为中国民众争自由、民主、人权和平抗暴精神运动的中坚力量,法轮功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希望。
我认为法轮功对国家民族百利而无一害。目前法轮功已洪传全世界78个国家和地区,《转法轮》及其他数十种法轮功参考书,皆被译成30余种文字,获得全世界一千余种褒奖,受到全世界人民的欢迎,唯在中国受到中共疯狂非法悖理镇压,即是明证。我接触过很多法轮功学员,总体上言:他们都是很善良的人,乐于助人,懂礼仪,十分自信乐观,富有活力,精力充沛,做事认真细致负责,有许多学员是很优秀的人,智商,文化水准非常高,学员整体道德水平很高。出国后,我特意与不少白人法轮功学员交谈,他们均真诚信仰法轮功,认为法轮功改变了他们的一生,知道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对李洪志先生怀着发自内心的敬仰。我认为:法轮功实际上在弘扬中华文化,为中国人赢得国际声誉,与中共官方的强制欺骗宣传完全相反。
法轮功学员在全球范围内面对中共蛮横无理残暴至极的疯狂打压,坚持六年的和平抗暴维权精神运动,可歌歌泣。法轮功业已成为中国人争自由民主人权和平抗暴运动的中坚力量,我认为法轮功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复兴的希望。
国内外还有不少人,包括律师、法官、知识份子、医生、科学家等对法轮功有种莫名的恐惧、憎恨或轻视。根源在于长期党文化无神论教育加之受到中共无孔不入的故意抹黑法轮功欺骗性宣传的欺骗,对真实的法轮功一无所知。例如,有非常优秀的律师,竟然认为法轮功不是健康力量,还指责法轮功不讲法治,因为法轮功上访、讲真相而不是诉诸法律!事实上,法轮功学员在全世界各国对非法镇压法轮功的直接责任人江、罗、曾、李提起了几十起刑事、民事诉讼案,大多正在审理之中,这正是尊重法治的最佳表现。由于大陆中国法院日益变成中共镇压异已的工具,完全丧失了正常社会中法院的应有的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道公理,维护司法正义的功能,在中共一党专制下的法院根本不可能公正审理法轮功案件;实际上,中国法院拒不受理法轮功学员提起的任何索赔诉讼;大陆所有媒体均受中共一党严控,严禁发表任何有关法轮功自我辩护或律师为之抗辩的任何信息,在此种情况下,法轮功学员不畏艰险,将法轮功受迫害真相,通过传单、邮件、标语、光盘等各种方式广而告之,并不畏艰险地积极传播《九评共产党》,促成退党大潮,或和平请愿上访,本质上属自我辩护,实乃天经地义,何来不讲法治之说?尽管成千上万讲真相传播《九评共产党》的法轮功学员被判刑被劳教甚至被迫害致死致残,他们仍脚踏实地义无反顾前仆后继英勇顽强地讲真相,这是何等伟大的功绩?!这是何等高尚的壮举?!我认为,法轮功事实上业已成为中国民众争自由民主人权和平抗暴运动的中坚力量。
我对法轮功的调查研究,通过与法轮功学员的亲身交流,对其有更深的认识。有些理论光看书是看不懂的,看一种理论对人产生的影响,应该看人的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共产主义尽管吹得天花乱坠,然而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实践无一例外全与残暴、贫穷落后、奴役、道德伦丧、虚伪、丑陋、腐败、死亡密切相关。根源在于:“马克思所主张的〔无神论〕和〔暴力迷信〕、被列宁斯大林恶劣发展出来的〔专制教条〕〔党国体制〕〔领袖独裁〕、被中共更进一步恶劣发展出来的〔煽仇斗恨〕〔运动群众〕〔舆论一律〕〔军队匪党私有化〕……等等这一套,是严重败坏人心、污染和扭曲社会、祸国殃民的剧毒之药。(陈泱潮)”共产党政权全是极权专制独裁体制,而极权专制独裁体制是人类历史上最坏的政体,必然培养虚伪奴性残暴冷漠麻木不仁的愚民暴民。因为共产党治国始终采用的是愚民暴政,封锁过滤一切真实的自由信息;言论、思想、舆论、出版皆无自由,导致全民成为没有独立思想是非不分自私自利目光短浅的愚民暴民。
我大量接触的法轮功学员,没有发现一个坏蛋,或者是不诚实的人,或是所谓痴迷不悟者;恰恰相反,他们给我的印象都是非常好,乐于助人,幸福快乐,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真诚友善,理智聪慧。反证了法轮功理论必有其合理性与科学性。
对任何事物,应当根据良知常识去判断对错是非。到底相信说慌成性的中共官方的观点,还是相信你自己的诚实判断。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中共当局所做的狂轰乱炸似的宣教,百分之百都是欺骗宣传。中共自窃取大陆政权以来,不停地展开了几十个政治运动,其原本目的在于用暴力消灭阶级,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消灭一切传统文化观念,人为创设一个所谓纯之又纯的共产主义社会。中共宣扬无神论,实际上又把马克思奉为神,中共则把毛泽东神化,妄图取代上帝用暴力制造出一个纯粹的没有阶级没有剥削的新人类社会。土改,三反五反,反右,三面红旗,四清,文革,一打三反等政治运动的初衷或许正是从消灭地主阶级,资产阶级,毁灭中华文化完成三大改造一步一步实行的。一开始全是狂轰乱炸灌输一边倒的某种观念,不允许被批判一方的任何辩论。登峰造级的是波尔布特的红色高棉政权,在武装占领首都金边后一周内将市内250万人全部驱赶至穷乡僻壤,开荒种田,在三年期间竟疯狂屠杀或虐待致死异议人士和知识份子及民众包括20万华人在内的200万人!而此令人发指的暴行皆是在大量中共专家指导下所为,并受毛周等亲自指导试图一步到位实现共产主义。此种将自已视为神妄图人为制造新社会的狂想,源于马列毛思想。
事实证明中共的每个政治运动都是百分之百罪错。中共当权者实质上多为无知缺德无耻下流之辈,专业外行,唯整人内行。每次犯错犯罪要么死不认账,或实在赖不过了,拖他十年、二十年,再来个平反。旨在通过平息民众愤怒,以达到继续独裁专制的终极目的。最无耻的是还强令被害人对其感恩戴德!自吹“错误是共产党犯的,但也是中共改正的”因而中共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而善良的国民一次又一次上当受骗,迄今仍期等中共自我改良改善。甚至还有“中共每一天都在变,在与时俱进”之论!事实上,中共仅是表面上量上有所变化,但中共的罪恶流氓本质半点也没有变,唯权是举就是中共唯一追求的。由于中共的本质如《九评共产党》定论“邪、骗、煸、斗、抢、痞、间、灭、控”等流氓本质,注定使之不可能自动改恶从善。因为一旦党禁报禁开放,言论出版思想舆论获得真正自由,共产党肯定即刻跨台。故中共一小撮极端自私自利特权利益集团,为保住自已的贪污腐败特权,决不可能自动退出历史舞台。
中共在每次政治运动皆制造大量冤假错案。或许最终能获平反,但决不是中共乐意平反。而是因为,若不平反,民怨太大,危及到它的政权。我认为中共现已丧失为六四运动平反的资格,也早已没有权力为法轮功平反的资格,中共唯有认罪服法赎罪的份!难道杀人犯还有资格为被杀者平反吗?!因此镇压法轮功,从常识基本上就能做出是非曲直的判断了,更何况如果再做研究,调查,比较,分析那就更是一目了然。
任何事情都可以用常识判断,如果仅凭常识还不够,就要做研究比较。如果研究比较还判断不了,那就应该实际考察、调查。对重大的问题,就要做更细致的调查研究,才能有发言权。既不做调查研究,也不分析思考,中共如何说民众就如何信,这种被中共长期洗脑变得没有独立思想的中国愚民实在太多。
我认为中共当局对法轮功的疯狂镇压不但完全非法,而且荒唐至极,完全是蛮横无理霸道流氓的做法。中共硬定法轮功是邪教,其实货真价实最大的邪教非中共莫属。既然如此,信法轮功本质上属于受宪法保护的宗教信仰自由范畴。中共当局滥用国家巨大人力物力,开动一切宣传机器,动用国家暴力强制镇压,采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拖跨、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妄图三个月内彻底消灭法轮功,其本身完全非法,后果是祸国殃民,毁灭人性,是假恶暴对真善忍的摧残。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中共由于疯狂镇压法轮功,结果导致加速其灭亡,大概也是中共党棍们始料不及的。(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作者:郭国汀
【大纪元10月25日讯】笔者近年来作为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对法轮功的理论与实践,相关案例,功法,正反两方面的文章作了大量调查研究,同时实际接触了众多法轮功修炼者。我的结论乃是:法轮功决非所谓X教组织。法轮功是一种有神论信仰,也是一种根源于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气功修炼。修炼法轮功充分的事实证明对修炼者的身心健康,提升人们的道德水准确有神奇功效。作为一种气功修炼,其强调提高心性,倡导人们说真话,向善,做好人,实质是一种有利身心健康的有神论信仰。使人们有精神追求心灵安宁,其核心是使人通过修心养性开功开悟达到返本归真的最终目的。法轮功业已成为中国民众争自由、民主、人权和平抗暴精神运动的中坚力量,法轮功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希望。
我认为法轮功对国家民族百利而无一害。目前法轮功已洪传全世界78个国家和地区,《转法轮》及其他数十种法轮功参考书,皆被译成30余种文字,获得全世界一千余种褒奖,受到全世界人民的欢迎,唯在中国受到中共疯狂非法悖理镇压,即是明证。我接触过很多法轮功学员,总体上言:他们都是很善良的人,乐于助人,懂礼仪,十分自信乐观,富有活力,精力充沛,做事认真细致负责,有许多学员是很优秀的人,智商,文化水准非常高,学员整体道德水平很高。出国后,我特意与不少白人法轮功学员交谈,他们均真诚信仰法轮功,认为法轮功改变了他们的一生,知道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对李洪志先生怀着发自内心的敬仰。我认为:法轮功实际上在弘扬中华文化,为中国人赢得国际声誉,与中共官方的强制欺骗宣传完全相反。
法轮功学员在全球范围内面对中共蛮横无理残暴至极的疯狂打压,坚持六年的和平抗暴维权精神运动,可歌歌泣。法轮功业已成为中国人争自由民主人权和平抗暴运动的中坚力量,我认为法轮功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复兴的希望。
国内外还有不少人,包括律师、法官、知识份子、医生、科学家等对法轮功有种莫名的恐惧、憎恨或轻视。根源在于长期党文化无神论教育加之受到中共无孔不入的故意抹黑法轮功欺骗性宣传的欺骗,对真实的法轮功一无所知。例如,有非常优秀的律师,竟然认为法轮功不是健康力量,还指责法轮功不讲法治,因为法轮功上访、讲真相而不是诉诸法律!事实上,法轮功学员在全世界各国对非法镇压法轮功的直接责任人江、罗、曾、李提起了几十起刑事、民事诉讼案,大多正在审理之中,这正是尊重法治的最佳表现。由于大陆中国法院日益变成中共镇压异已的工具,完全丧失了正常社会中法院的应有的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道公理,维护司法正义的功能,在中共一党专制下的法院根本不可能公正审理法轮功案件;实际上,中国法院拒不受理法轮功学员提起的任何索赔诉讼;大陆所有媒体均受中共一党严控,严禁发表任何有关法轮功自我辩护或律师为之抗辩的任何信息,在此种情况下,法轮功学员不畏艰险,将法轮功受迫害真相,通过传单、邮件、标语、光盘等各种方式广而告之,并不畏艰险地积极传播《九评共产党》,促成退党大潮,或和平请愿上访,本质上属自我辩护,实乃天经地义,何来不讲法治之说?尽管成千上万讲真相传播《九评共产党》的法轮功学员被判刑被劳教甚至被迫害致死致残,他们仍脚踏实地义无反顾前仆后继英勇顽强地讲真相,这是何等伟大的功绩?!这是何等高尚的壮举?!我认为,法轮功事实上业已成为中国民众争自由民主人权和平抗暴运动的中坚力量。
我对法轮功的调查研究,通过与法轮功学员的亲身交流,对其有更深的认识。有些理论光看书是看不懂的,看一种理论对人产生的影响,应该看人的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共产主义尽管吹得天花乱坠,然而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实践无一例外全与残暴、贫穷落后、奴役、道德伦丧、虚伪、丑陋、腐败、死亡密切相关。根源在于:“马克思所主张的〔无神论〕和〔暴力迷信〕、被列宁斯大林恶劣发展出来的〔专制教条〕〔党国体制〕〔领袖独裁〕、被中共更进一步恶劣发展出来的〔煽仇斗恨〕〔运动群众〕〔舆论一律〕〔军队匪党私有化〕……等等这一套,是严重败坏人心、污染和扭曲社会、祸国殃民的剧毒之药。(陈泱潮)”共产党政权全是极权专制独裁体制,而极权专制独裁体制是人类历史上最坏的政体,必然培养虚伪奴性残暴冷漠麻木不仁的愚民暴民。因为共产党治国始终采用的是愚民暴政,封锁过滤一切真实的自由信息;言论、思想、舆论、出版皆无自由,导致全民成为没有独立思想是非不分自私自利目光短浅的愚民暴民。
我大量接触的法轮功学员,没有发现一个坏蛋,或者是不诚实的人,或是所谓痴迷不悟者;恰恰相反,他们给我的印象都是非常好,乐于助人,幸福快乐,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真诚友善,理智聪慧。反证了法轮功理论必有其合理性与科学性。
对任何事物,应当根据良知常识去判断对错是非。到底相信说慌成性的中共官方的观点,还是相信你自己的诚实判断。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中共当局所做的狂轰乱炸似的宣教,百分之百都是欺骗宣传。中共自窃取大陆政权以来,不停地展开了几十个政治运动,其原本目的在于用暴力消灭阶级,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消灭一切传统文化观念,人为创设一个所谓纯之又纯的共产主义社会。中共宣扬无神论,实际上又把马克思奉为神,中共则把毛泽东神化,妄图取代上帝用暴力制造出一个纯粹的没有阶级没有剥削的新人类社会。土改,三反五反,反右,三面红旗,四清,文革,一打三反等政治运动的初衷或许正是从消灭地主阶级,资产阶级,毁灭中华文化完成三大改造一步一步实行的。一开始全是狂轰乱炸灌输一边倒的某种观念,不允许被批判一方的任何辩论。登峰造级的是波尔布特的红色高棉政权,在武装占领首都金边后一周内将市内250万人全部驱赶至穷乡僻壤,开荒种田,在三年期间竟疯狂屠杀或虐待致死异议人士和知识份子及民众包括20万华人在内的200万人!而此令人发指的暴行皆是在大量中共专家指导下所为,并受毛周等亲自指导试图一步到位实现共产主义。此种将自已视为神妄图人为制造新社会的狂想,源于马列毛思想。
事实证明中共的每个政治运动都是百分之百罪错。中共当权者实质上多为无知缺德无耻下流之辈,专业外行,唯整人内行。每次犯错犯罪要么死不认账,或实在赖不过了,拖他十年、二十年,再来个平反。旨在通过平息民众愤怒,以达到继续独裁专制的终极目的。最无耻的是还强令被害人对其感恩戴德!自吹“错误是共产党犯的,但也是中共改正的”因而中共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而善良的国民一次又一次上当受骗,迄今仍期等中共自我改良改善。甚至还有“中共每一天都在变,在与时俱进”之论!事实上,中共仅是表面上量上有所变化,但中共的罪恶流氓本质半点也没有变,唯权是举就是中共唯一追求的。由于中共的本质如《九评共产党》定论“邪、骗、煸、斗、抢、痞、间、灭、控”等流氓本质,注定使之不可能自动改恶从善。因为一旦党禁报禁开放,言论出版思想舆论获得真正自由,共产党肯定即刻跨台。故中共一小撮极端自私自利特权利益集团,为保住自已的贪污腐败特权,决不可能自动退出历史舞台。
中共在每次政治运动皆制造大量冤假错案。或许最终能获平反,但决不是中共乐意平反。而是因为,若不平反,民怨太大,危及到它的政权。我认为中共现已丧失为六四运动平反的资格,也早已没有权力为法轮功平反的资格,中共唯有认罪服法赎罪的份!难道杀人犯还有资格为被杀者平反吗?!因此镇压法轮功,从常识基本上就能做出是非曲直的判断了,更何况如果再做研究,调查,比较,分析那就更是一目了然。
任何事情都可以用常识判断,如果仅凭常识还不够,就要做研究比较。如果研究比较还判断不了,那就应该实际考察、调查。对重大的问题,就要做更细致的调查研究,才能有发言权。既不做调查研究,也不分析思考,中共如何说民众就如何信,这种被中共长期洗脑变得没有独立思想的中国愚民实在太多。
我认为中共当局对法轮功的疯狂镇压不但完全非法,而且荒唐至极,完全是蛮横无理霸道流氓的做法。中共硬定法轮功是邪教,其实货真价实最大的邪教非中共莫属。既然如此,信法轮功本质上属于受宪法保护的宗教信仰自由范畴。中共当局滥用国家巨大人力物力,开动一切宣传机器,动用国家暴力强制镇压,采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拖跨、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妄图三个月内彻底消灭法轮功,其本身完全非法,后果是祸国殃民,毁灭人性,是假恶暴对真善忍的摧残。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中共由于疯狂镇压法轮功,结果导致加速其灭亡,大概也是中共党棍们始料不及的。(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Re: 郭国汀论辩法轮功
郭国汀:我为法轮功抗辩的真实心声(上)
【大纪元11月14日讯】【南郭点评:由于注意到在自由中国论坛上有一批包括文人,伪反共人士,共特在内的人大恶意攻击诋毁法轮功。我特意将《我为什么为法轮功抗辩》一文作为这些无端指控的正面答覆,由此引发网友们的热烈争论,其中不乏无知共特的诽谤搅乱,愚民愤青的勇敢指责,及以伪民主反专制战士的拚命然而显然虚弱无力的抵抗。为保留原貌兹将所有争辩包括纯属漫骂之贴集结,供公众一阅长长见识,对认清真假民运,真假知识份子及识别共特应有益处;也期望那些长期受中共党文化毒害受中共恶意抹黑宣传误导而对法轮功怀有严重误解的公众能有个客观公正清醒的认识。同时南郭声明,我的观点仅是一家之论,尽管我相信自已的理解推论与结论,也公开声明完全是我的真实心声,南郭仍竭诚欢迎任何理性的批评批判论战。】
郭国汀:法轮功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是中华道德文明复兴的基础!是民运伟大事业的最有力的天然同盟!举凡恶意诋毁法轮功者不是无知便是共特或是政治白痴至少是被中共恶意抹黑宣传误导的无神论愤青。
潭嗣同:有人坚持法轮功是神权专制,没有民主素质,那我们讨论的对象是法轮功。如果您大谈法轮功如何受迫害,如何反抗中共专制统治,那是另外一个案子。共产党是受法西斯迫害最深的群体,这丝毫不能说明共产党是民主政党。高智晟也犯了这样的错误,他把对法轮功的同情,中共对法轮功的人权迫害,错误地潜移默化用到了对法轮功的政治认同,所以,他在参与《《未来中国论坛》》时,没有注意到法轮功的非民主因素,这是中国民主运动的一大损失。现在《《未来中国论坛》》对不同意见采取删贴,封杀ID,驱逐出论坛的政策,我问您,这样成立的未来中国政府,将是什么政府?中国式塔里班政府是不是?我早就在博讯看到法轮功把善良的佛教徒打成共特,让他伤心地离开了博讯。如果您还认为,法轮功民主运动的生力军,那真的是令常人无法理解。
郭国汀:我知道本论坛实质上是反法轮功的。方应看是我的老朋友,想不到会对法轮功产生那么深的怨恨。我之所以对法轮功推崇备致,是因为我相信我比此论坛任何一位网友,对法轮功真相的研究和深入了解要多些。我相信自已的眼睛,也相信自已的思维判断,但决不相信一贯以欺骗谎言愚民的中共宣传,这大概正是我与所有除了共特之外的反法轮功朋友们的重大区别。是对是错要让双方在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充分论辩。决不能仅凭单方一边倒的宣传定论。
潭嗣同:如果不谈民主,这是发生在中国大陆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在论坛上讨论的必要都没有。民主运动不关心刑事案件。所谓对法轮功的指责,无非是说它不民主。法轮功几十个论坛和网站,哪一个能让别人说一句话?这都证明了法轮功是独裁专制,根本无民主可言。没有人说法轮功在大陆该抓该杀,共产党对法轮功的残酷,说一万遍,也不能改变法轮功独裁专制的固定特征。只有法轮功进行民主改革,实行政教分离,才有可能出现民主气氛。法轮功若不是民主革命的拌脚石,谁也不会提出法轮功的民主化问题。
同样,关于F,可能包括:中共抓捕F学员非法拘捕案、抓捕过程中的伤害案、非法拘捕受害人劳动收入损失案、受害人健康损失案、酒瓶,书籍,电脑经济损失案、现在,如果有人从政治上指责F独裁专制(公共论坛封杀异己,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打灯笼用放大镜也看不到中共迫害F和F独裁专制有任何联系。
说明白一点,F以中共对他们的迫害为筹码,绑架中国的政治前途,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F的独裁专制很冷酷,删你的贴都不告诉你一声,也不返还。F把你驱逐出论坛,都不告诉你理由,十分残忍。跟邓小平一样,杀了人后不争论。
政教不分的宗教,热闹一时,不会有前途的。F的前途在哪里?只要问李之后怎么办就有答案了。继承?钦定?禅让?选举?转世?如果排除人民由于F遭中共镇压带来的同情这个因素,F没有多大的势力。在自由民主国家美国加拿大,排除从大陆来的F之外,F在这里又有多大发展呢?是去教堂的人多,还是去炼功的人多?朝鲜的跆拳道在这里比F都有更多人参与。只不过,F有一些媒体,给人的印象好像到处都是F似的。其实,F在我们这里,还没有同性恋多,可以勿略不计。说F可以成为第四大宗教,那是吹牛。中共如果不镇压F,不制造新闻,F会消声匿迹了。
潭嗣同:自由之子先生:有一个问题,你实在是无法回答也无法解释的。那就是,你本人并不是真正的盘腿打坐的F学员。对吗?我已经注意到,一个真正的F学员,如果真的是入门了,绝对没有任何理性,在这里心平气和地讨论问题。这一点你承不承认?造成这个现象,正好说明了F功的缺陷:它是排它性的,它在政治上是独裁专制的。正因为人们对于中共残酷镇压F,出于对F的人道关怀,被F挪用于对其政治道德的认同,这是非常错误的。中共把F有邪教特征挪用于侵犯F人权,也是非常错误的。据修炼F的人讲,F学员把中共党员看作苍蝇和垃圾,也叫烂鬼,与他们对话的资格都没有。谁如果不认同他们,不出几秒钟思索,就会把你打成共特,也变成垃圾和苍蝇了。这种政治上的野蛮、专制、独裁、霸道,怎么可以用他们遭到了中共残酷镇压来原谅呢?我们是搞民主政治的,不是女人哄孩子,民主政治的原则绝对不能放弃。中国社会,由于中共对F的残酷镇压,而在道德上被F绑架,这个社会是要付出重大代价的。
郭国汀:《法轮功是比中共有过之无不及的一人专制吗?-答谭嗣同先生》。再次感谢所有参与评论与批判包括漫骂郭律师的网友们,每个人都应当独立思考,不应人云亦云。骗子的话是不能相信的,因为骗子有骗人的冲动,也必有其骗人的动机。中共是典型的大骗子,独霸一切传统媒体,还耗废数百亿纳税人的血汗钱封网,聘用数十万网特专门干封国人眼闭国人耳的祸国殃民的罪恶。你们应当相信谁?!是实话实说者的心声还中贯骗的花言巧语?!吾敢公然宣称:郭国汀是百分之百实话实说之人!而中共是什么,请各位自已凭理智判断即可。
谢谢谭先生的指点。
不过,谭先生认为法轮功是比中共更专制的一人专制,因而是X教之论,实在不能苟同。我得重申:法轮功决非所谓X教,李洪志在学员心中并非神人合一的主体,信众仅是称之为老师,师尊。MASTER,大量法轮功学员通过修炼法轮功,获得身心焕然一新的巨大收获。许多人都是因为抱着弃病健身的初衷走进法轮功。有些人则是修炼过无数气功后,最终归入法轮功,但他们皆获益非浅。受人点粒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救命之恩呢。因此真正的法轮功信众对其导师李先生发自内心的敬服,与所谓一人专制,完全是风马不相及的两回事。
所谓专制必须以存在暴力或强制为前提,法轮功决不存在暴力这不用论证,法轮功也没有强制任何人信仰法轮功,李洪志当然也没有强制任何人信仰法轮功。因此指责法轮功系一人专制毫无根据。信仰本身属宗教思想范畴,既是信仰,当然强调的是信。没有信无所谓仰,正由于坚信才可能有敬仰。因此就法理或机理,信众当然只能是首先信,且不存在与传道者争辩的前提。尽管可以存疑。信仰并非自然科学,无法用实证手段证明信仰,而只能用唯心的方法证悟。试图用物理数学理论来证明信仰,本身即对马谈琴。由于我曾是六位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通过长达半年对法轮功来龙去脉的研究,南郭自信对法轮功真相有相当深入的了解。法轮功决非所谓中共独家认定的X教!而是一种有神论信仰,也是佛法修炼及气功修炼。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的发言权来自我的理论研究,更来自我与广大中外法轮功学员深入的交谈接触。可以说,迄今为止,我实际接触过的超过百名的中外法轮功学员,无一例外皆为真诚,正直,善良,聪慧的人!一个学说信仰能让其信徒皆变成品德高尚,助人为乐,乐观进取的好人,多好呵!我自2003年2月至2005年1月在中国律师网及他大学网站公开发表了七篇为法轮功抗辩的文章。而中共即然敢于任意胡作非为,那就公开接受战书,公开辩论,公开评判。真理只有通过平等,公开,充分的辩论,才可能越辩越明。中共迄今不敢应战,只会蛮横无理地封杀,不正自证中共的批判法轮功纯属胡扯!镇压法轮功纯属流氓暴政!
潭嗣同:郭律师:一人专制是说一人专制这个事实,或这种机制,并不是指责这一人的意思。公民有自愿服从某人指挥和思想控制的自由,在民法范围内,我没有指责法轮功的任何意思,我谈论的是法轮功在政治上的专制特征。这些特征是是有根有据的,可以测试的,比如,你上未来中国论坛发一个贴子:说法轮功是专制独裁,这个贴子马上会删除。如果你说李某人是独裁者,你的ID会被封锁。至于这种专制独裁是李某人的责任吗?我也不好说,我看到李某人说的意思,这是常人中修炼,大法弟子在常人中,应该像常人一样生活。这本质上是政教分离的思想。
我也看到李某人连续在两次法会上批评大法弟子,听不得批评,像地雷一样,一碰就炸。这完全是民主思想。可是,如果你在法轮功担任版主的论坛发表反对法轮功的意见,他们就会删除你的帖子,你再发,他们就会封你的ID,把你撵出论坛。我没有精力去研究,一个“理论上民主”的法轮功,怎么会演变成一个专制的法轮功。我只是提出,法轮功在政治上是不民主的,不是民主运动可靠的力量。关于法轮功是不是邪教的讨论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我生活在自由民主国家,邪教是合法的。在这个问题上,中共对邪教的定义是十分准确的:那就是对教主神化。博讯有位台湾来的小孩,她对邪教的定义也是100%正确的,那就是如果神是有通讯地址的,就是邪教,如果神没有通讯地址,就不是邪教。这种小孩都知道的事情,我们就不要争了。
郭国汀:谭先生,大敌当前,大局是什么应当清楚呵。你无端攻击法轮功是专制独裁,人家自费办的网站为何要任你任意无端攻击呢?法轮功实质并非政治组织,争民主权利也非其目的,他们仅是关注返本归真,来世幸福。之所以后来法轮功也转变成反共力量,完全是被中共逼出来的。中共注定将败在有法轮功参与的民主运动手下。
法轮功不是政治组织其谈不上政治上追求民主。中共对邪教的定义纯属胡扯,套上中共自已倒是货真价实。文革早请示晚汇报,忠字舞看来老兄是没有经历过,毛是红太阳,四个伟大,他的话一句等于一万句!强迫他人信仰,强迫他人不得退出,对人民精神强暴者才是真是的邪教。我实在不明白阁下怎么会有那么多时间专门批判法轮功?耶稣若按你的逻辑又成了什么?法轮功问题不在于其他,而在于公民的信仰自由权,亦即基本人权。依我对法轮功的长期观察深入了解,我极力推崇之。尽管我本人仅是个还不够格的基督徒。建议老兄把时间和精力用于反共这一真正伟大不朽事业上,而不是配合中共反法轮功。至少你在客观上起到了非常恶劣的作用。
潭嗣同:老郭:我不是无端攻击法轮功,是我的政治观点。他们删我的贴,封我的ID,我才有反抗。至于你说自费办的网站,就不让不同意见发表,这是小孩子的观点。我问你,你上自由中国论坛难道还交了钱?你说“把时间和精力用于反共这一真正伟大不朽事业上”这一句话已经总结了我们之间的分歧,我是反专制,搞民主的,我从来没有说我是反共的。所以,我们今后不要争了。
郭国汀:再答谭先生。我指出你是无端攻击,人家为何单单封你?凭白无故为何不封其他人?首先应当检讨自已的指责是否有根据。你说你主张民主反对专制,但从不反共。不反共的人不可能主张民主,更不可能反对专制。因为中共是典型的极权专制流氓暴政!不反对专制暴政的中共确自称是专门搞民主反专制的战士,是否有点违背逻辑?中共独裁专制57年,试问有谁曾享受过民主?又有谁没有饱受专制暴政的蹂躏?!有谁曾享受过真实的选举与被选举权?又有谁曾享受过思想精神心灵灵魂的真正自由?不反中共却极力反法轮功者肯定不是真想搞民主反专制。这是常识。
郭国汀:答MICRONET有关瞿延来的疑问。瞿延来先生是我的第二位法轮功当事人,也是引起我对法轮功极大兴趣的原因,因为他竟能连续绝食绝水780天!直到我正式成为他的辩护律师为止。开始时我一直不相信一个人竟能连续绝食绝水两年多!然而,事实是在这绝食期间,他曾先后四次生命垂危,被送进医院抢救四个月。在该绝食期间,他一直拒绝进食,长期被强制灌食。而强制灌食实质上是一种极难忍受的酷行,因此种酷行而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占有案可查的近3000余名因中共狱监劳教所酷行迫害致死者近1/3!与瞿延来同时绝食的法轮功学员刚开始有20余人,但20天后,由于监狱当局将灌食管由细管换成粗管,其他人全部被迫放弃,唯有瞿延来坚持了下来。连他在监狱留下的身份照也是眼睛闭着,鼻子上插着灌食管的!我自27周以前开始每星期日绝食24小时,最长仅绝食48小时,但未绝水,我完全能感受绝食的难受,若再加上绝水那种兹味可想而知。面对圣徒般的瞿延来,我不能不探索是何种原因,使得瞿延来具有此种超凡脱俗的承受苦难的能力?唯一的解释便是真信仰的伟大力量。因为对瞿延来而言,他得道了。朝闻道,夕死可矣!法轮功学员几乎有个共同说法,我终于找到了她。这个她就是他们一生寻觅索求的真理。人类为真理而奋不顾身的事例屡见不鲜。许多人无知地攻击法轮功,骂其信徒,贬李洪志。实在是出于受中共欺骗宣传的误导,对法轮功真相一无所知所致。包括MICRONET江苏零陵等奉有特殊任务的网特(网评员)在内,大多是因为无知。无知是中国人的大敌,而故意推行愚民政策制造大量无知愚民的中共专制暴政则肯定是中国人民的死敌!至于法轮功与中功瑜珈功等有共同点但有本质区别。前者心性的要求远高于后者,法轮功有一整套多少能自园其说的宇宙观人生目的论。返本归真是其核心思想。本质上言法轮功已不是简单的健身功法,而是完整的精神心灵修炼法。
我说法轮功正在为中国人赢得国际荣誉,是因为中国人在历史上有四大发明,科举制,文官制曾为世界各国学习模枋。但近代以致当代,中国人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思维科学几乎一切领域均远远落后于国际先进。全盘西化论便是明证。然而如今全世界唯有一种由中国人创造的理论得到了全世界越来越多其他民族的人民发自内心地接受学习,那就是法轮功。而法轮功七年英勇抗暴斗争,确实为中国人不可欺蠃得了世界荣誉,表明中国人不再是任人宰割的奴隶。
安魂曲看来也是个反法轮功分子,不过你的身份实在令人怀疑。鉴于你有重大共特嫌疑,我没时间奉陪你这个领中共薪水无所事事的网评员。但我必须指出你的驳论根本不值一驳。容我有时间时再反驳你的谬论。漫骂和讲道理怎能相提并论?若仅是指责他人的专制独载而无任何令人信服的论证,目的仅是搅局者被封那是合理的。
此外,这次刘荻的解释多少符合情理。无论如何谢谢各位的参与。对法轮功的真相应有所了解,千万不能再上中共的大当!法轮功因为不是政治组织,故他们并无政治目的或政治策略,据称有个美国国会议员开善意玩笑说:我收到了一百多本《九评共产党》。这多少有点跨张,但从另一侧面表面,有些法轮功学员,顽强精神有余,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精神不足。也明显证明他们缺乏政治经验和技巧。然而他们那种百折不回不屈不挠的精神确是值得民运人士学习的。
潭嗣同:郭律师:原文是“我是反专制,搞民主的,我从来没有说我是反共的”。我并没有说:我不反共。反专制,如果中共专制就反中共,如果中共民主支持中共。你说中共从来就不是民主的,那好,让我们一起来反共,我不是拒绝反共。反专制,如果F专制就反F,如果F民主就支持F。可是,你从不提反抗F神权专制,这就是你我之间的分歧。中共只要一看到专制就挥舞起屠刀,因为,你只不也是专制而已,何不由我来专制?人权律师维护人权是自己的生意。我不认为这些律师有什么高尚之处。人权律师为专制独裁辩护,这就不是律师费可以解释的了。
郭国汀:潭先生之人权律师评论实在离谱。
首先,人权律师有假冒伪劣的,那当然谈不上高尚。然而像张思之,莫少平,郑恩宠,浦志强,高智晟,郭飞雄,李和平,李方平,张星水,许志勇,腾彪,范亚峰,这种人权律师毫无疑问是高尚的。人权案件基本上都是收费极低甚至根本收不到费用而风险极大。刑辩律师风险大,然而人权律师则风险巨大。正因为如此,12万中国律师敢于成为人权律师者屈指可数,潭先生在这故意贬低中国人权律师是何用意?你说的人权律师为专制独裁辩护,简直胡说八道!你大概指的是我为法轮功强力抗辩就叫做为专制独裁辩护?
你是个头脑聪明之士,在法轮功问题上如此糊涂令人吃惊。你是故意如此还是装糊涂?我实话告诉你:中国人权律师是伟大的律师,也是未来中国政治家的摇蓝。当然是指货真价实的中国人权律师。
你要求法轮功跟你讲民主,似乎有点找错了对象。法轮功一无权,二无枪,三无党,并未剥夺你的任何自由或权利,更未用暴力或强制力压制你奴役你。也没有强迫你信仰法轮功。你将法轮功定义为专制独裁是否太离谱?民主是政治权利,法轮功根本不问政治,尽管作为学员他们肯定也有权参政议政。而作为法轮功团体,根本不存在你所指责的专制独裁。如今你到处无端攻击《未来中国论坛》更是荒唐至极。奉劝你不要再做此种损人不利已的事。你对个别人有意见,怎能随心所欲诋毁整个论坛?你看看你所做的事谁最高兴?
郭国汀:无神论之危害至深,是导致当代国人道德沦丧至历史最低点的根源。除了共特之外的所有反法轮功的网友们,你们应当反思:为何全世界各国法律均明文保护信仰自由?因为人类除了物质生活外,最重要的便是精神生活,而精神生活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比物质生活更重要,至少不亚于。中共无神论是造成大陆中国众多无知无畏的愚民的根源。
马克思本人关于宗教的相关论述:“宗教的苦难表达的是真实生活中的苦难,同时,也是抗议真实的苦难。宗教是受压迫者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良心,是缺乏灵性世界中的灵性;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要求放弃对现实处境的幻想,就是放弃需要幻想的处境本身。”从马克思的本意来看,他的宗教论点并无大错,只是不够深刻准确而已。他对宗教的认识其实仅限于宗教的作用层面,而未论及宗教的本质。他认为宗教是良心,是灵性,是鸦片(安慰),是抗议真实的苦难。吾以为宗教的本质乃是:“对生命的来源与去向的深入研究,是对生命意义的体认”真正的宗教家,必定真善、慈仁、博大、宽恕。现实痛苦往往会使人想出世,春风得意者则只想入世。一个民族没有信仰是非常可怕的,道德伦丧,世风日下的根源在此。生命是一条永恒的河流,生命是一段美丽的过程,生命是一种轮回,人生是一段旅行。人的生命则肯定是一种永恒的轮回,永恒的创造。
然而中共则故意断章取义曲解马克思至为明显的本意,反复向天真无知的青少年灌输“宗教是统治阶级麻醉人民的精神鸦片”误导性荒谬见解,以至当今国人无知到闻宗教即不屑一顾,自命为正宗科学传人。
世界顶级科学大家牛顿及爱因斯坦皆乃虔诚的有神信徒。“宗教没有科学是肓目的,科学没有宗教是跛足的”(爱因斯坦语)。吾以为宗教是民众道德的坚实基础,因为所有正教皆提倡人们诚信做好人行善事施博爱;提倡宗教信仰的民族社会国家往往民风纯朴,道德风尚良好,人们多诚实善良。因为人的精神心灵生活之重要性决不亚于物质生活之于人生;中外古今成千上万虔诚的精神信仰者为捍卫信仰自由权抛头洒血义无反顾甘于牺牲便是明证。中共治下的大陆之所以道德败坏,欺诈甚行,世风日下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正是严禁民众宗教信仰所致。正是在此意义上我曾反复强调法轮功精神运动的兴起,是中华文明道德复苏的希望,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希望。
潭嗣同:我对民运也感到厌倦了。主要的原因是,99%是道貌岸然的伪民运,背后都是美元在作怪。自从海外有一个法轮功后,这世道就变了,我们中国人有了两个专制政府。有工夫,找台湾人交朋友还是值得,除个别哈日族之外,都是堂堂正正中国人。我想中国大陆总有一天会烂透的,烂透了,只有美日台能收拾这个烂摊子。我看好大陆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这些人通过英文,接受了现代宪政民主思想,又有专制生活经验,有可能从内部撬开专制的铁门。三十岁以上的人都落伍了。
郭国汀:潭嗣同你不要再干为虎作猖的事了。我注意到你对法轮功的深仇大恨,也注意到你对《未来中国论坛》的荒谬攻击,还注意到你故意攻击诋毁中国人权律师的言论,更注意到你的民运人士99%都已堕落的荒唐至极的无端指控!尽管你口口声声民主反专制,面对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你却说你从不反中共!你到底是什么人?!小骂大帮忙者?一个在几乎所有重大问题上均为中共无耻辩护,反之,却对所有真正反抗专制暴政的民主进步力量大加诋毁攻击的人,如果你不是共特,至少表明你政治上已到了白痴程度。我这样说你可能会觉得冤枉,但你要好好想清楚再发表你的高见不迟。不要信口开河。迄今我还不认为你就是共特,但你的言论实在太像共特。
郭国汀:法轮功信众中像瞿延来一样的人比比皆是,陈光辉,雷江涛,吴爱中,等皆是大学生,总经理,他们为了信仰自由毫不犹豫地坚持讲真相,人性的光辉在他们身上得以体现。像曾铮,王玉芝的真实感人故事确能触及人的灵魂,这篇文中的陈忠升先生又是一位此种楷模。在自由中国论坛中,令我吃惊的是我不时看到有人胡说什么法轮功在大陆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甚至我的老朋友方应看先生也如是说,真令吾费解。我不得不指出,你们肯定大错特错!
我认识且有较深交往的众多高智商法轮功信徒,论学识,论社会地位,论智慧皆远远在你我之上。他们当中医学博士,生物学博生,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大律师大教授大有人在。吾诚以为,举凡无端诋毁攻击法轮功者,不是无知就是被中共洗脑洗得没有了自已的思想的愚民,或是被中共欺骗抹黑宣传骗得完全丧失了独立判断者,或是屁股决定脑袋,纯属吃中共饭者,或是被无神论毒害得黑白不分是非不明之人。我可以负责任地证明,我接触了解超过百名中外法轮功学员皆是品德良好,学识、智慧过人,精力旺盛,与人为善,助人为乐,乐观向上,真诚善良,做事认真负责敬业之人。其中有不少是令我肃然起敬的学者教授。敬请所有任意攻击诋毁法轮功的网友们,先多了解法轮功真相之后再作评论为佳。《静水流深》《穿越生死》值得一读。当然欢迎任何人反驳批评论辩。
郭国汀:这里发表的对张千帆教授的质疑批评,仅是就他对法轮功的不正确的说法而言。张教授在宪政研究方面还是有两下子的。然而中国体制内知识份子有个共同的弱点:即对中共专制暴政均睁眼闭眼瞎说。或小骂大帮忙,或不关痛痒地温和地劝慰批评几句。因此我曾在2003年2月公开指出:中国知识份子死了!
郭国汀:MICRONET,当共特其实是最无耻的职业,你不过为五斗米折腰而已。你的言论早已暴露出你的真实身份,不要在此装蒜了!我实话告诉你:郭国汀是当之无愧的真正的中国人权律师!而且是中国第一个公开宣称要成为专职人权律师的中国律师。正因为我发现自我离开自由中国论坛后,这里被一大帮自以为聪明绝顶的文人,加上像你这种伪装的共特,整个自由中国论坛共特软体动物猖獗。至于《自由中国论坛》规则第一条:只禁贴以九评,退党,活摘为主的法轮功文章之论坛规则。仅是自阉自宫措施而已,既如此那就不要再妄称:自由中国!
郭国汀:这是一篇2004年12月间记者采访我的原始文稿,后来记者正式发表的被改动甚多,主要是记者害怕不能公开出版。多少有点讽刺意味,促使我从功成名就的海事律师转向成为人权律师的导火索,居然是刘荻事件!而如今的刘荻则似有故意贬损当年为她无私抗辩的大律师之嫌!真是鼠肚鸡肠呵。其实当年刘荻刚出狱时曾在中国律师网上以\“老实人\”化名继续做应当做的事,并曾给我发过短讯联系,然而,我尚未及回覆,2004 年2月6日我的电脑IP和ID即被中共强行彻底封闭。故我一直怀疑此地的“不锈钢老鼠”是假冒伪劣产品。当然我认为刘荻是个有小聪明的女子。多少有点小才华,不过有点过于自负。也缺点人之常情。对真诚帮助自已的人,你不感谢也罢,而冷嘲热讽甚至暗示郭国汀有病,直至公然说郭国汀是以什么代价出国的。你难道不知道那是中共为我起草的保证书版本?!它业已成为珍贵的文物。我真为刘荻变得如此面目全非感到极具讽刺意味。至于郭国汀是否够格中国人权律师?相信每个正直诚实的中国人均不难做出客观判断。我还得实话告诉你这个匿名者MIRONET,有种就亮出真名实姓来,共产党不但不会将你下大牢,反而会给你加官进爵,因为你反复为中共当打手帮凶。然而谅你也没有狗胆公开真名。既然你胆大如鼠,请你不要再人模狗样在此猖狂,你连人都不是还有什么资格指责堂堂正正的中国人权律师!@
(未完待续)
——第28个接力绝食抗暴日初稿
2006年11月10日第37个接力绝食抗暴日修正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大纪元11月14日讯】【南郭点评:由于注意到在自由中国论坛上有一批包括文人,伪反共人士,共特在内的人大恶意攻击诋毁法轮功。我特意将《我为什么为法轮功抗辩》一文作为这些无端指控的正面答覆,由此引发网友们的热烈争论,其中不乏无知共特的诽谤搅乱,愚民愤青的勇敢指责,及以伪民主反专制战士的拚命然而显然虚弱无力的抵抗。为保留原貌兹将所有争辩包括纯属漫骂之贴集结,供公众一阅长长见识,对认清真假民运,真假知识份子及识别共特应有益处;也期望那些长期受中共党文化毒害受中共恶意抹黑宣传误导而对法轮功怀有严重误解的公众能有个客观公正清醒的认识。同时南郭声明,我的观点仅是一家之论,尽管我相信自已的理解推论与结论,也公开声明完全是我的真实心声,南郭仍竭诚欢迎任何理性的批评批判论战。】
郭国汀:法轮功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是中华道德文明复兴的基础!是民运伟大事业的最有力的天然同盟!举凡恶意诋毁法轮功者不是无知便是共特或是政治白痴至少是被中共恶意抹黑宣传误导的无神论愤青。
潭嗣同:有人坚持法轮功是神权专制,没有民主素质,那我们讨论的对象是法轮功。如果您大谈法轮功如何受迫害,如何反抗中共专制统治,那是另外一个案子。共产党是受法西斯迫害最深的群体,这丝毫不能说明共产党是民主政党。高智晟也犯了这样的错误,他把对法轮功的同情,中共对法轮功的人权迫害,错误地潜移默化用到了对法轮功的政治认同,所以,他在参与《《未来中国论坛》》时,没有注意到法轮功的非民主因素,这是中国民主运动的一大损失。现在《《未来中国论坛》》对不同意见采取删贴,封杀ID,驱逐出论坛的政策,我问您,这样成立的未来中国政府,将是什么政府?中国式塔里班政府是不是?我早就在博讯看到法轮功把善良的佛教徒打成共特,让他伤心地离开了博讯。如果您还认为,法轮功民主运动的生力军,那真的是令常人无法理解。
郭国汀:我知道本论坛实质上是反法轮功的。方应看是我的老朋友,想不到会对法轮功产生那么深的怨恨。我之所以对法轮功推崇备致,是因为我相信我比此论坛任何一位网友,对法轮功真相的研究和深入了解要多些。我相信自已的眼睛,也相信自已的思维判断,但决不相信一贯以欺骗谎言愚民的中共宣传,这大概正是我与所有除了共特之外的反法轮功朋友们的重大区别。是对是错要让双方在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充分论辩。决不能仅凭单方一边倒的宣传定论。
潭嗣同:如果不谈民主,这是发生在中国大陆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在论坛上讨论的必要都没有。民主运动不关心刑事案件。所谓对法轮功的指责,无非是说它不民主。法轮功几十个论坛和网站,哪一个能让别人说一句话?这都证明了法轮功是独裁专制,根本无民主可言。没有人说法轮功在大陆该抓该杀,共产党对法轮功的残酷,说一万遍,也不能改变法轮功独裁专制的固定特征。只有法轮功进行民主改革,实行政教分离,才有可能出现民主气氛。法轮功若不是民主革命的拌脚石,谁也不会提出法轮功的民主化问题。
同样,关于F,可能包括:中共抓捕F学员非法拘捕案、抓捕过程中的伤害案、非法拘捕受害人劳动收入损失案、受害人健康损失案、酒瓶,书籍,电脑经济损失案、现在,如果有人从政治上指责F独裁专制(公共论坛封杀异己,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打灯笼用放大镜也看不到中共迫害F和F独裁专制有任何联系。
说明白一点,F以中共对他们的迫害为筹码,绑架中国的政治前途,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F的独裁专制很冷酷,删你的贴都不告诉你一声,也不返还。F把你驱逐出论坛,都不告诉你理由,十分残忍。跟邓小平一样,杀了人后不争论。
政教不分的宗教,热闹一时,不会有前途的。F的前途在哪里?只要问李之后怎么办就有答案了。继承?钦定?禅让?选举?转世?如果排除人民由于F遭中共镇压带来的同情这个因素,F没有多大的势力。在自由民主国家美国加拿大,排除从大陆来的F之外,F在这里又有多大发展呢?是去教堂的人多,还是去炼功的人多?朝鲜的跆拳道在这里比F都有更多人参与。只不过,F有一些媒体,给人的印象好像到处都是F似的。其实,F在我们这里,还没有同性恋多,可以勿略不计。说F可以成为第四大宗教,那是吹牛。中共如果不镇压F,不制造新闻,F会消声匿迹了。
潭嗣同:自由之子先生:有一个问题,你实在是无法回答也无法解释的。那就是,你本人并不是真正的盘腿打坐的F学员。对吗?我已经注意到,一个真正的F学员,如果真的是入门了,绝对没有任何理性,在这里心平气和地讨论问题。这一点你承不承认?造成这个现象,正好说明了F功的缺陷:它是排它性的,它在政治上是独裁专制的。正因为人们对于中共残酷镇压F,出于对F的人道关怀,被F挪用于对其政治道德的认同,这是非常错误的。中共把F有邪教特征挪用于侵犯F人权,也是非常错误的。据修炼F的人讲,F学员把中共党员看作苍蝇和垃圾,也叫烂鬼,与他们对话的资格都没有。谁如果不认同他们,不出几秒钟思索,就会把你打成共特,也变成垃圾和苍蝇了。这种政治上的野蛮、专制、独裁、霸道,怎么可以用他们遭到了中共残酷镇压来原谅呢?我们是搞民主政治的,不是女人哄孩子,民主政治的原则绝对不能放弃。中国社会,由于中共对F的残酷镇压,而在道德上被F绑架,这个社会是要付出重大代价的。
郭国汀:《法轮功是比中共有过之无不及的一人专制吗?-答谭嗣同先生》。再次感谢所有参与评论与批判包括漫骂郭律师的网友们,每个人都应当独立思考,不应人云亦云。骗子的话是不能相信的,因为骗子有骗人的冲动,也必有其骗人的动机。中共是典型的大骗子,独霸一切传统媒体,还耗废数百亿纳税人的血汗钱封网,聘用数十万网特专门干封国人眼闭国人耳的祸国殃民的罪恶。你们应当相信谁?!是实话实说者的心声还中贯骗的花言巧语?!吾敢公然宣称:郭国汀是百分之百实话实说之人!而中共是什么,请各位自已凭理智判断即可。
谢谢谭先生的指点。
不过,谭先生认为法轮功是比中共更专制的一人专制,因而是X教之论,实在不能苟同。我得重申:法轮功决非所谓X教,李洪志在学员心中并非神人合一的主体,信众仅是称之为老师,师尊。MASTER,大量法轮功学员通过修炼法轮功,获得身心焕然一新的巨大收获。许多人都是因为抱着弃病健身的初衷走进法轮功。有些人则是修炼过无数气功后,最终归入法轮功,但他们皆获益非浅。受人点粒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救命之恩呢。因此真正的法轮功信众对其导师李先生发自内心的敬服,与所谓一人专制,完全是风马不相及的两回事。
所谓专制必须以存在暴力或强制为前提,法轮功决不存在暴力这不用论证,法轮功也没有强制任何人信仰法轮功,李洪志当然也没有强制任何人信仰法轮功。因此指责法轮功系一人专制毫无根据。信仰本身属宗教思想范畴,既是信仰,当然强调的是信。没有信无所谓仰,正由于坚信才可能有敬仰。因此就法理或机理,信众当然只能是首先信,且不存在与传道者争辩的前提。尽管可以存疑。信仰并非自然科学,无法用实证手段证明信仰,而只能用唯心的方法证悟。试图用物理数学理论来证明信仰,本身即对马谈琴。由于我曾是六位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通过长达半年对法轮功来龙去脉的研究,南郭自信对法轮功真相有相当深入的了解。法轮功决非所谓中共独家认定的X教!而是一种有神论信仰,也是佛法修炼及气功修炼。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我的发言权来自我的理论研究,更来自我与广大中外法轮功学员深入的交谈接触。可以说,迄今为止,我实际接触过的超过百名的中外法轮功学员,无一例外皆为真诚,正直,善良,聪慧的人!一个学说信仰能让其信徒皆变成品德高尚,助人为乐,乐观进取的好人,多好呵!我自2003年2月至2005年1月在中国律师网及他大学网站公开发表了七篇为法轮功抗辩的文章。而中共即然敢于任意胡作非为,那就公开接受战书,公开辩论,公开评判。真理只有通过平等,公开,充分的辩论,才可能越辩越明。中共迄今不敢应战,只会蛮横无理地封杀,不正自证中共的批判法轮功纯属胡扯!镇压法轮功纯属流氓暴政!
潭嗣同:郭律师:一人专制是说一人专制这个事实,或这种机制,并不是指责这一人的意思。公民有自愿服从某人指挥和思想控制的自由,在民法范围内,我没有指责法轮功的任何意思,我谈论的是法轮功在政治上的专制特征。这些特征是是有根有据的,可以测试的,比如,你上未来中国论坛发一个贴子:说法轮功是专制独裁,这个贴子马上会删除。如果你说李某人是独裁者,你的ID会被封锁。至于这种专制独裁是李某人的责任吗?我也不好说,我看到李某人说的意思,这是常人中修炼,大法弟子在常人中,应该像常人一样生活。这本质上是政教分离的思想。
我也看到李某人连续在两次法会上批评大法弟子,听不得批评,像地雷一样,一碰就炸。这完全是民主思想。可是,如果你在法轮功担任版主的论坛发表反对法轮功的意见,他们就会删除你的帖子,你再发,他们就会封你的ID,把你撵出论坛。我没有精力去研究,一个“理论上民主”的法轮功,怎么会演变成一个专制的法轮功。我只是提出,法轮功在政治上是不民主的,不是民主运动可靠的力量。关于法轮功是不是邪教的讨论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我生活在自由民主国家,邪教是合法的。在这个问题上,中共对邪教的定义是十分准确的:那就是对教主神化。博讯有位台湾来的小孩,她对邪教的定义也是100%正确的,那就是如果神是有通讯地址的,就是邪教,如果神没有通讯地址,就不是邪教。这种小孩都知道的事情,我们就不要争了。
郭国汀:谭先生,大敌当前,大局是什么应当清楚呵。你无端攻击法轮功是专制独裁,人家自费办的网站为何要任你任意无端攻击呢?法轮功实质并非政治组织,争民主权利也非其目的,他们仅是关注返本归真,来世幸福。之所以后来法轮功也转变成反共力量,完全是被中共逼出来的。中共注定将败在有法轮功参与的民主运动手下。
法轮功不是政治组织其谈不上政治上追求民主。中共对邪教的定义纯属胡扯,套上中共自已倒是货真价实。文革早请示晚汇报,忠字舞看来老兄是没有经历过,毛是红太阳,四个伟大,他的话一句等于一万句!强迫他人信仰,强迫他人不得退出,对人民精神强暴者才是真是的邪教。我实在不明白阁下怎么会有那么多时间专门批判法轮功?耶稣若按你的逻辑又成了什么?法轮功问题不在于其他,而在于公民的信仰自由权,亦即基本人权。依我对法轮功的长期观察深入了解,我极力推崇之。尽管我本人仅是个还不够格的基督徒。建议老兄把时间和精力用于反共这一真正伟大不朽事业上,而不是配合中共反法轮功。至少你在客观上起到了非常恶劣的作用。
潭嗣同:老郭:我不是无端攻击法轮功,是我的政治观点。他们删我的贴,封我的ID,我才有反抗。至于你说自费办的网站,就不让不同意见发表,这是小孩子的观点。我问你,你上自由中国论坛难道还交了钱?你说“把时间和精力用于反共这一真正伟大不朽事业上”这一句话已经总结了我们之间的分歧,我是反专制,搞民主的,我从来没有说我是反共的。所以,我们今后不要争了。
郭国汀:再答谭先生。我指出你是无端攻击,人家为何单单封你?凭白无故为何不封其他人?首先应当检讨自已的指责是否有根据。你说你主张民主反对专制,但从不反共。不反共的人不可能主张民主,更不可能反对专制。因为中共是典型的极权专制流氓暴政!不反对专制暴政的中共确自称是专门搞民主反专制的战士,是否有点违背逻辑?中共独裁专制57年,试问有谁曾享受过民主?又有谁没有饱受专制暴政的蹂躏?!有谁曾享受过真实的选举与被选举权?又有谁曾享受过思想精神心灵灵魂的真正自由?不反中共却极力反法轮功者肯定不是真想搞民主反专制。这是常识。
郭国汀:答MICRONET有关瞿延来的疑问。瞿延来先生是我的第二位法轮功当事人,也是引起我对法轮功极大兴趣的原因,因为他竟能连续绝食绝水780天!直到我正式成为他的辩护律师为止。开始时我一直不相信一个人竟能连续绝食绝水两年多!然而,事实是在这绝食期间,他曾先后四次生命垂危,被送进医院抢救四个月。在该绝食期间,他一直拒绝进食,长期被强制灌食。而强制灌食实质上是一种极难忍受的酷行,因此种酷行而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占有案可查的近3000余名因中共狱监劳教所酷行迫害致死者近1/3!与瞿延来同时绝食的法轮功学员刚开始有20余人,但20天后,由于监狱当局将灌食管由细管换成粗管,其他人全部被迫放弃,唯有瞿延来坚持了下来。连他在监狱留下的身份照也是眼睛闭着,鼻子上插着灌食管的!我自27周以前开始每星期日绝食24小时,最长仅绝食48小时,但未绝水,我完全能感受绝食的难受,若再加上绝水那种兹味可想而知。面对圣徒般的瞿延来,我不能不探索是何种原因,使得瞿延来具有此种超凡脱俗的承受苦难的能力?唯一的解释便是真信仰的伟大力量。因为对瞿延来而言,他得道了。朝闻道,夕死可矣!法轮功学员几乎有个共同说法,我终于找到了她。这个她就是他们一生寻觅索求的真理。人类为真理而奋不顾身的事例屡见不鲜。许多人无知地攻击法轮功,骂其信徒,贬李洪志。实在是出于受中共欺骗宣传的误导,对法轮功真相一无所知所致。包括MICRONET江苏零陵等奉有特殊任务的网特(网评员)在内,大多是因为无知。无知是中国人的大敌,而故意推行愚民政策制造大量无知愚民的中共专制暴政则肯定是中国人民的死敌!至于法轮功与中功瑜珈功等有共同点但有本质区别。前者心性的要求远高于后者,法轮功有一整套多少能自园其说的宇宙观人生目的论。返本归真是其核心思想。本质上言法轮功已不是简单的健身功法,而是完整的精神心灵修炼法。
我说法轮功正在为中国人赢得国际荣誉,是因为中国人在历史上有四大发明,科举制,文官制曾为世界各国学习模枋。但近代以致当代,中国人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思维科学几乎一切领域均远远落后于国际先进。全盘西化论便是明证。然而如今全世界唯有一种由中国人创造的理论得到了全世界越来越多其他民族的人民发自内心地接受学习,那就是法轮功。而法轮功七年英勇抗暴斗争,确实为中国人不可欺蠃得了世界荣誉,表明中国人不再是任人宰割的奴隶。
安魂曲看来也是个反法轮功分子,不过你的身份实在令人怀疑。鉴于你有重大共特嫌疑,我没时间奉陪你这个领中共薪水无所事事的网评员。但我必须指出你的驳论根本不值一驳。容我有时间时再反驳你的谬论。漫骂和讲道理怎能相提并论?若仅是指责他人的专制独载而无任何令人信服的论证,目的仅是搅局者被封那是合理的。
此外,这次刘荻的解释多少符合情理。无论如何谢谢各位的参与。对法轮功的真相应有所了解,千万不能再上中共的大当!法轮功因为不是政治组织,故他们并无政治目的或政治策略,据称有个美国国会议员开善意玩笑说:我收到了一百多本《九评共产党》。这多少有点跨张,但从另一侧面表面,有些法轮功学员,顽强精神有余,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精神不足。也明显证明他们缺乏政治经验和技巧。然而他们那种百折不回不屈不挠的精神确是值得民运人士学习的。
潭嗣同:郭律师:原文是“我是反专制,搞民主的,我从来没有说我是反共的”。我并没有说:我不反共。反专制,如果中共专制就反中共,如果中共民主支持中共。你说中共从来就不是民主的,那好,让我们一起来反共,我不是拒绝反共。反专制,如果F专制就反F,如果F民主就支持F。可是,你从不提反抗F神权专制,这就是你我之间的分歧。中共只要一看到专制就挥舞起屠刀,因为,你只不也是专制而已,何不由我来专制?人权律师维护人权是自己的生意。我不认为这些律师有什么高尚之处。人权律师为专制独裁辩护,这就不是律师费可以解释的了。
郭国汀:潭先生之人权律师评论实在离谱。
首先,人权律师有假冒伪劣的,那当然谈不上高尚。然而像张思之,莫少平,郑恩宠,浦志强,高智晟,郭飞雄,李和平,李方平,张星水,许志勇,腾彪,范亚峰,这种人权律师毫无疑问是高尚的。人权案件基本上都是收费极低甚至根本收不到费用而风险极大。刑辩律师风险大,然而人权律师则风险巨大。正因为如此,12万中国律师敢于成为人权律师者屈指可数,潭先生在这故意贬低中国人权律师是何用意?你说的人权律师为专制独裁辩护,简直胡说八道!你大概指的是我为法轮功强力抗辩就叫做为专制独裁辩护?
你是个头脑聪明之士,在法轮功问题上如此糊涂令人吃惊。你是故意如此还是装糊涂?我实话告诉你:中国人权律师是伟大的律师,也是未来中国政治家的摇蓝。当然是指货真价实的中国人权律师。
你要求法轮功跟你讲民主,似乎有点找错了对象。法轮功一无权,二无枪,三无党,并未剥夺你的任何自由或权利,更未用暴力或强制力压制你奴役你。也没有强迫你信仰法轮功。你将法轮功定义为专制独裁是否太离谱?民主是政治权利,法轮功根本不问政治,尽管作为学员他们肯定也有权参政议政。而作为法轮功团体,根本不存在你所指责的专制独裁。如今你到处无端攻击《未来中国论坛》更是荒唐至极。奉劝你不要再做此种损人不利已的事。你对个别人有意见,怎能随心所欲诋毁整个论坛?你看看你所做的事谁最高兴?
郭国汀:无神论之危害至深,是导致当代国人道德沦丧至历史最低点的根源。除了共特之外的所有反法轮功的网友们,你们应当反思:为何全世界各国法律均明文保护信仰自由?因为人类除了物质生活外,最重要的便是精神生活,而精神生活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比物质生活更重要,至少不亚于。中共无神论是造成大陆中国众多无知无畏的愚民的根源。
马克思本人关于宗教的相关论述:“宗教的苦难表达的是真实生活中的苦难,同时,也是抗议真实的苦难。宗教是受压迫者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良心,是缺乏灵性世界中的灵性;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要求放弃对现实处境的幻想,就是放弃需要幻想的处境本身。”从马克思的本意来看,他的宗教论点并无大错,只是不够深刻准确而已。他对宗教的认识其实仅限于宗教的作用层面,而未论及宗教的本质。他认为宗教是良心,是灵性,是鸦片(安慰),是抗议真实的苦难。吾以为宗教的本质乃是:“对生命的来源与去向的深入研究,是对生命意义的体认”真正的宗教家,必定真善、慈仁、博大、宽恕。现实痛苦往往会使人想出世,春风得意者则只想入世。一个民族没有信仰是非常可怕的,道德伦丧,世风日下的根源在此。生命是一条永恒的河流,生命是一段美丽的过程,生命是一种轮回,人生是一段旅行。人的生命则肯定是一种永恒的轮回,永恒的创造。
然而中共则故意断章取义曲解马克思至为明显的本意,反复向天真无知的青少年灌输“宗教是统治阶级麻醉人民的精神鸦片”误导性荒谬见解,以至当今国人无知到闻宗教即不屑一顾,自命为正宗科学传人。
世界顶级科学大家牛顿及爱因斯坦皆乃虔诚的有神信徒。“宗教没有科学是肓目的,科学没有宗教是跛足的”(爱因斯坦语)。吾以为宗教是民众道德的坚实基础,因为所有正教皆提倡人们诚信做好人行善事施博爱;提倡宗教信仰的民族社会国家往往民风纯朴,道德风尚良好,人们多诚实善良。因为人的精神心灵生活之重要性决不亚于物质生活之于人生;中外古今成千上万虔诚的精神信仰者为捍卫信仰自由权抛头洒血义无反顾甘于牺牲便是明证。中共治下的大陆之所以道德败坏,欺诈甚行,世风日下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正是严禁民众宗教信仰所致。正是在此意义上我曾反复强调法轮功精神运动的兴起,是中华文明道德复苏的希望,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希望。
潭嗣同:我对民运也感到厌倦了。主要的原因是,99%是道貌岸然的伪民运,背后都是美元在作怪。自从海外有一个法轮功后,这世道就变了,我们中国人有了两个专制政府。有工夫,找台湾人交朋友还是值得,除个别哈日族之外,都是堂堂正正中国人。我想中国大陆总有一天会烂透的,烂透了,只有美日台能收拾这个烂摊子。我看好大陆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这些人通过英文,接受了现代宪政民主思想,又有专制生活经验,有可能从内部撬开专制的铁门。三十岁以上的人都落伍了。
郭国汀:潭嗣同你不要再干为虎作猖的事了。我注意到你对法轮功的深仇大恨,也注意到你对《未来中国论坛》的荒谬攻击,还注意到你故意攻击诋毁中国人权律师的言论,更注意到你的民运人士99%都已堕落的荒唐至极的无端指控!尽管你口口声声民主反专制,面对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你却说你从不反中共!你到底是什么人?!小骂大帮忙者?一个在几乎所有重大问题上均为中共无耻辩护,反之,却对所有真正反抗专制暴政的民主进步力量大加诋毁攻击的人,如果你不是共特,至少表明你政治上已到了白痴程度。我这样说你可能会觉得冤枉,但你要好好想清楚再发表你的高见不迟。不要信口开河。迄今我还不认为你就是共特,但你的言论实在太像共特。
郭国汀:法轮功信众中像瞿延来一样的人比比皆是,陈光辉,雷江涛,吴爱中,等皆是大学生,总经理,他们为了信仰自由毫不犹豫地坚持讲真相,人性的光辉在他们身上得以体现。像曾铮,王玉芝的真实感人故事确能触及人的灵魂,这篇文中的陈忠升先生又是一位此种楷模。在自由中国论坛中,令我吃惊的是我不时看到有人胡说什么法轮功在大陆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甚至我的老朋友方应看先生也如是说,真令吾费解。我不得不指出,你们肯定大错特错!
我认识且有较深交往的众多高智商法轮功信徒,论学识,论社会地位,论智慧皆远远在你我之上。他们当中医学博士,生物学博生,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大律师大教授大有人在。吾诚以为,举凡无端诋毁攻击法轮功者,不是无知就是被中共洗脑洗得没有了自已的思想的愚民,或是被中共欺骗抹黑宣传骗得完全丧失了独立判断者,或是屁股决定脑袋,纯属吃中共饭者,或是被无神论毒害得黑白不分是非不明之人。我可以负责任地证明,我接触了解超过百名中外法轮功学员皆是品德良好,学识、智慧过人,精力旺盛,与人为善,助人为乐,乐观向上,真诚善良,做事认真负责敬业之人。其中有不少是令我肃然起敬的学者教授。敬请所有任意攻击诋毁法轮功的网友们,先多了解法轮功真相之后再作评论为佳。《静水流深》《穿越生死》值得一读。当然欢迎任何人反驳批评论辩。
郭国汀:这里发表的对张千帆教授的质疑批评,仅是就他对法轮功的不正确的说法而言。张教授在宪政研究方面还是有两下子的。然而中国体制内知识份子有个共同的弱点:即对中共专制暴政均睁眼闭眼瞎说。或小骂大帮忙,或不关痛痒地温和地劝慰批评几句。因此我曾在2003年2月公开指出:中国知识份子死了!
郭国汀:MICRONET,当共特其实是最无耻的职业,你不过为五斗米折腰而已。你的言论早已暴露出你的真实身份,不要在此装蒜了!我实话告诉你:郭国汀是当之无愧的真正的中国人权律师!而且是中国第一个公开宣称要成为专职人权律师的中国律师。正因为我发现自我离开自由中国论坛后,这里被一大帮自以为聪明绝顶的文人,加上像你这种伪装的共特,整个自由中国论坛共特软体动物猖獗。至于《自由中国论坛》规则第一条:只禁贴以九评,退党,活摘为主的法轮功文章之论坛规则。仅是自阉自宫措施而已,既如此那就不要再妄称:自由中国!
郭国汀:这是一篇2004年12月间记者采访我的原始文稿,后来记者正式发表的被改动甚多,主要是记者害怕不能公开出版。多少有点讽刺意味,促使我从功成名就的海事律师转向成为人权律师的导火索,居然是刘荻事件!而如今的刘荻则似有故意贬损当年为她无私抗辩的大律师之嫌!真是鼠肚鸡肠呵。其实当年刘荻刚出狱时曾在中国律师网上以\“老实人\”化名继续做应当做的事,并曾给我发过短讯联系,然而,我尚未及回覆,2004 年2月6日我的电脑IP和ID即被中共强行彻底封闭。故我一直怀疑此地的“不锈钢老鼠”是假冒伪劣产品。当然我认为刘荻是个有小聪明的女子。多少有点小才华,不过有点过于自负。也缺点人之常情。对真诚帮助自已的人,你不感谢也罢,而冷嘲热讽甚至暗示郭国汀有病,直至公然说郭国汀是以什么代价出国的。你难道不知道那是中共为我起草的保证书版本?!它业已成为珍贵的文物。我真为刘荻变得如此面目全非感到极具讽刺意味。至于郭国汀是否够格中国人权律师?相信每个正直诚实的中国人均不难做出客观判断。我还得实话告诉你这个匿名者MIRONET,有种就亮出真名实姓来,共产党不但不会将你下大牢,反而会给你加官进爵,因为你反复为中共当打手帮凶。然而谅你也没有狗胆公开真名。既然你胆大如鼠,请你不要再人模狗样在此猖狂,你连人都不是还有什么资格指责堂堂正正的中国人权律师!@
(未完待续)
——第28个接力绝食抗暴日初稿
2006年11月10日第37个接力绝食抗暴日修正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Re: 郭国汀论辩法轮功
郭国汀:我为法轮功抗辩的真实心声(下)
郭国汀答mironet:何谓真正的中国人权律师?
你上述援引的话确实是我真实的尽管不成熟的想法,尽管你有断章取义之嫌。我于2003年1月因刘荻事件开始关注人权,2003年6月成为郑恩宠律师的辩护律师而正式介入人权案件,2004年2月成为清水君的辩护律师后,给自已定位于主要为政治良心犯辩护的人权律师。原因在于,通过了解杨天水、张林、郑贻春、师涛、胡适根、顾则徐及陈泱潮、魏京生、徐文立等政治良心犯的感人事迹,我认为他们是当代中国人最高贵的群体。因为他们完全是为了中国人整体根本长远利益奋不顾身,勇于牺牲;他们均是学识丰富,精神高贵,勇敢无畏之志士仁人。如果他们为了一已或小家庭的幸福完全可以过上相当不错的物质生活,甚至只要稍作妥协就会有相当大的生存空间,然而他们义无反顾选择了为民族的未来自我牺牲,这是何等高贵的精神!他们获得人权大律师的辩护是理所应当的。因为为他们辩护也就是为全体国人的根本利益辩护,为一个政治良心犯辩护实质上等于为国人整体权益辩护。然而当时全中国唯有张思之和莫少平律师为政治犯辩护,他们坚持了十余年然而效果并不理想,因为几乎从无胜诉的先例,且社会影响不大,连律师界法律界均知详情甚少。而时代的发展对人权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认为中国不中国不缺海事律师,但极缺人权律师,而我对政治哲学法学均学有心得,最适合任人权律师,尽管人权律师风险极大收入十分有限,因而几乎无人敢于问津,正是在此背景下,我自告奋勇愿意从收入前景颇可观,几无任何风险的海事律师转向成为人权律师。我不下地狱,谁下?!我之所以如此选择还有一项考虑,即我认为自已在法律界已有相当知名度,只要依法办人权案件,比没有名气的律师介入人权案件要安全些。事实上我也坚持战斗近两年;当然这一切在无情的事实面前证明均属一 厢情愿的良好愿望而已。根本原因在于中共政权是一个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的典型的极权专制流氓暴政!
为何我个人不将为上访户拆迁户辩护作为主业?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他们是为个人权益抗辩,而非为整体国人的根本长远权益抗争;其次,这些个体权益受害者由法律强制规定每位律师每年免费办理三个义务法律援助来解决,对全体律师最公平,也对上访户拆迁户公平;再次,我主张年青律师多介入此类案件,一则他们没有案源,二则他们初出茅庐需要树立名声,尽管是低费甚至免费案件,他们往往会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将案件办好,甚至决不亚于知名大律师的办案质量,因而实质上对当事人最有利。如果由知名大律师免费办理此类案件,实践证明他们往往不可能投入大量时间与精力,结果反而远不如年青律师。尽管如此,我并不排除为这些受害者个体抗辩,仅是不当作主业而已。例如我为王水珍、马亚莲辩护,为苏州历史文化街区强迁案,烟台历史文化街区强迁案辩护即是明证。
正因为当时我是个执业已经18年的有相当水准和知名度的律师,而且是拥有教授、仲裁员资历的学者专家型律师,将重大人权案件作为主业理所当然,这难道还有疑问吗?而选择政治良心案作为我的主业,正是选择了风险最大的业务,实质上这是我与高智晟律师最初的区别所在。高智晟当时主要是为底层贫民代理辩护,他之所以每年花三分之一时间免费为贫穷的上访户拆迁户或个体打官司,决不是他乐意主动为之,而是他被动接受;因为他刚出道当律师时没有案源,故通过打免费官司另劈蹊径,结果歪打正着而成名成功;高智晟律师的可贵之处在于,他没有因为成名成功而拒绝穷人,这与他不平凡的人生经历相关,也与他平凡而伟大的母亲言传身教使他有与生俱来的善良有关;他的更可贵之处在于,尽管他也有人的弱点,然而在决心为民请命,为法轮功抱不平为正义而战之后越战越勇,他的思想、品德、智慧随之不断升华提高,终至达到了动地惊天的高度,最终成为一代英雄伟人。决非所谓别人利用鼓动下他才如此,而是他内心真实的动机使然。刘路再次贬低高智晟律师的那些荒唐评论及建议以高有精神病为由救他,多少反映了刘路的思想境界的确不高,因而根本不能理解真英雄的真实心声。那些故意贬低甚至诋毁高智晟和袁红冰者,大体上有三类人:一类是共特奉命行事,其实不少共特内心是敬重高智晟律师和袁红冰教授的;二类是那些颇有成就才华成就者然而由于强烈的嫉妒心作祟而为之;三类是那些鼠肚鸡肠之辈,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潭嗣同:人权律师堕落为专制打手,是非常悲哀的。律师费是付给人权律师打人权官司的。如果人权律师拿了这个钱,就为当事人的政治观点辩护,这就不地道了。其实,律师在民主国家的声誉是很臭的。比如说天气冷,有人说,“冷得律师的手都缩回去了”。也就是说,律师在平常,总是一只手在别人口袋里偷钱的。中国人学好很难,学坏就很容易了。郭国汀拿了几个轮子的钱,什么道德良知都不要了。轮子论坛禁止反对轮子的声音,可是,这个论坛允许他为轮子辩护,如果有一点基本民主素质的人,意识到这一点,应该无地自容。这个郭国汀真的不知寡廉羞耻了。关于本人共特问题,郭国汀曾经是专业律师,本人与他同在加拿大,而共特是违犯加拿大法律的,郭国汀不循法律途径,你们大家说说,这是啥意思?请按下列连接看看本人是如何邀请这个伪律师循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因为郭国汀还没有加拿大律师证,我暂时称他为伪律师)。
郭国汀:潭先生,我说你有严重共特嫌疑是有充分依据的。“我注意到你对法轮功的深仇大恨,也注意到你对《未来中国论坛》的荒谬攻击,还注意到你故意攻击诋毁中国人权律师的言论,更注意到你的民运人士99%都已堕落的荒唐至极的无端指控!尽管你口口声声民主反专制,面对货真价实的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你却说你从不反中共!你到底是什么人?!小骂大帮忙挨或大骂大帮忙者?
一个在几乎所有重大问题上均为中共无耻辩护,反之,却对所有真正反抗专制暴政的民主进步力量大加诋毁攻击的人,如果你不是共特,至少表明你政治上已到了白痴程度。我这样说你可能会觉得冤枉,但你要好好想清楚再发表你的高见不迟。不要信口开河。迄今我还不认为你就是共特,但你的言论实在太像共特。”
你以汝之鼠肚鸡肠毫无根据地指责我是因为拿法轮功的钱故为之辩护,因此郭国汀“什么道德良知都不要了”“真的不知寡廉羞耻了”,只能证明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能证明任何问题。郭大律师坦荡的心胸岂是汝这种小人能理解的。吾实话告诉你,确实有两位素不相识的法轮功朋友在我抵加拿大后不久,主动提出欲赞助我,我确骄傲地婉拒。我对他们说:堂堂郭大律师还没有到活不下去的地步,谢谢你们的好意!当然如果我真活不下去了,我会开口求助的。然而这决无可能!
我为法轮功强力抗辩完全出自道义良知及我的内心真实意愿,是因为我成为六名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之后,特意精读了《转法轮》及李洪志的全部法会演讲,并通读了《静水流深》《穿越生死》《为你而来》以及网上所能找到的有关法轮功的正反两方面的文章四百余篇;来加拿大后我完全是无条件的义务为法轮功抗辩。法轮功由于不存在组织,故并没有法轮功组织来出面支付郭律师分文报酬,同时,大纪元时报,大纪元网,新唐人电视,希望之声广播电台均是由学员们各自自愿出资出力创办支撑的。正因为如此,我不愿意过多给大纪元投稿,因为稿费尽管微不足道确是编辑们个人掏腰包支付作者的!我认识一位生物学博士,收入颇丰,每月自愿将 1/3收入奉献给法轮功。另一位商人也是每月出巨资赞助。这与基督信徒自愿捐赠出于同一道理。你们这种被中共洗脑洗得一无所知的无神论者根本无法理解他们那种高贵的奉献精神。
西方一般商业律师的确名声不怎样,商人型的律师其实就是商人。而商人一切以盈利为目的,唯利是图的人不可能有好名声。然而西方的人权律师,与中国人权律师一样均是伟大的律师。例如David Matas;David Kilgour律师均是德高望重的人权大律师和国会议员前检察官。你故意将“律师”取代“人权律师”,进而贬损人权律师,甚至杜撰所谓人权律师为专制辩护之耸人听闻的指控,用心良苦然而纯属徒劳。潭先生,你到底是什么人,很快便会有清楚的答案。决非我无端任意怀疑你,而是你的所做所为证明了你自已。
潭先生你为什么在大敌当前的严峻局势下,极力诋毁法轮功、《未来中国论坛》、民运人士、中国人权律师?我仅是怀疑你是共特,因为你极力站在中共专制流氓暴政一边言说。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自出国后,我婉拒了法轮功朋友主动的资助,更未收过他们分文。我为之抗辩为之呼吁,是因为我比你更了解法轮功真相。我现在主要时间是学英语。是全加拿大最贫穷的人,也是全世界最著名的一文不名的穷大律师。至于你是否共特无关紧要,你既然自称是民主反专制斗士,那就不要再帮中共瞎辩,更不用再干任何破坏民运事业的事。是为忠告。我的人格如何,公众自有判断。你的真名实姓敢告知否?
郭国汀:张鹤慈先生:首先,我并非对所有批评法轮功或未来中国论坛的人均怀疑为共特,而仅是怀疑那些小骂大帮忙,同时故意诋毁法轮功,《未来中国论坛》,民运,九评,退党,高智晟,袁红冰者。我不是说不能批评,而是对他们的动机目的持疑。包括阁下,似乎也是对上述人士多有指责。我于2003年1月至04年2月间在中国律师网上先后与几乎一个加强排的共特有过长期论战,发现共特的共同特点乃是:平时也无关痛痒地骂骂中共,但在所有重大原则问题上均无一例外地诋毁中共最害怕最仇恨的人和事。这也正是中共专制暴政必定灭亡的根据之一。因为共特也要靠骂中共才能伪装自已,证实了中共之名声已臭不可闻也。
潭嗣同:你可以坏疑我是共特,难道不允许我怀疑你是土匪?凭什么要我告诉你,我的个人情况。
我要你向加拿大联邦法院起诉,你不听,还一口咬定我是共特,而共特在加拿大是犯罪的,你又不起诉我,这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一个律师的脸面都丢尽了。所以,你越输越多,不能怪我,我对独裁专制是毫不留情的。胡锦涛被我冠以“邪恶轴心总司令”已经有两年的历史了。凭什么要我嘴下留情。
什么大敌当前?独裁专制才是中华民族千年大敌,你所维护的那个集团,不折不扣是一个独裁专制集团。中共早已被我定性为“杀人抢劫集团”,一个专制独裁集团去对抗一个杀人抢劫集团,当然是把水往坡上赶。这能怪我坏了你的反共大业吗?再说,就算是把水赶上山了,转轮圣王来了,还是一个专制独裁集团,那叫我们怎么看待大敌当前的问题?
就算是大敌当前,那为什么要把我们从《未来中国论坛》一脚踢开?我们也只是谈论法轮功民主改革,政教分离的事啊!搞来搞去,还是以中共以革命压倒民主的那一套!只不过换成了,以反共压倒民主。
况且,我们认为,当前大敌当前,完全是法轮功功专制独裁,高智晟,袁红冰、郭飞雄等人政治上不成熟,被法轮功功诱导到了专制的陷阱里,才造成当前大敌当前的局面。如果当时坚持民主方向,不上神权专制的贼船,形势也不至于如此被动。
所以,根据你的意见,大敌当前就往专制独裁的路上再跨一步?眼看就要成立中国塔里班政权,再跨一步就要与宾拉登结盟了!得了吧!都像你那样情人都搞不定,还能搞革命?
我建议你好好学习美国宪法权利法案,公民的核心权利是什么?再学习美国独立宣言。再通过考查美加社会,公民的权利是通过什么机制保障的。为什么美国两百年来没有走向独裁?当你明白了保障公民权利的机制后,你就会明白,法轮功的政治运作,正好是与此相反的。只有一无反顾,反抗一切形式的独裁专制,公民的权利才你得以保障。
郭国汀:潭嗣同我仅要求你公开真名实姓,你连这个胆都没有,我不与匿名者论战。因为共特无所事事,可以整天泡网。
独裁专制暴政是中华民族的大敌,此点我们没有异议,问题是谁是独裁专制?我认为是中共极权专制独裁暴政,你则不反共却固执地毫无根据地指责法轮功是该独裁专制。一个铁的事实乃是:法轮功无枪无军队也无党,并未用暴力威迫人们信仰之也未强迫人们学法轮功,反之其完全来去自由。我不知道你认定法轮功是独裁专制的依据与标准是什么。我不知道何时何地你冠胡锦涛如何如何,共特骂中共那是特权,不能因为你骂中共就证明你不是共特。小骂大帮忙甚至大骂大帮忙者不乏其例。反之,我从来是论证陈述事实来证明中共政权是极权专制流氓暴政。我仅认为胡锦涛是言行极度背反的政客、法盲、人权恶棍、根本不具备治理13亿人口大国必备的才与德。
政教合一的是中共,法轮功仅是个修身养性的精神修炼团体,根本不存在政教合一之说。本质上言法轮功是远离政治的,李洪志也多次公开宣称法轮功不问政治。我相信李洪志对政治不感兴趣,因为他有那么多真诚信仰他的信徒,那是远比总统幸福百倍的神仙般的事,他又何苦为市俗的虚荣而争斗。至于法轮功如今成为中共的头号敌人,那是愚不可及的中共党魁自已逼出来的,法轮功群雄因此成为中国民运天然的民盟军,那是上天助中国民运的伟大事业一臂之力。你若主张民主反专制,却在此种明显敌强我弱之际,拚命诋毁攻击民运的天然盟友法轮功“独裁专制”,除了奉命行事,或是政治白痴难道还有其他更合理的解释吗?!
《未来中国论坛》并未将你赶走,至少我主持的宪政法律筹备专栏你是完全自由的。你的塔里斑政权之无端指责实在离谱,典型地反映了你的气急败坏的论辩风格。
“大敌当前,完全是法轮功功专制独裁,高智晟,袁红冰、郭飞雄等人政治上不成熟,被法轮功功诱导到了专制的陷阱里。”高智晟、袁红冰、郭飞雄等人实质上正在成为一代政治家。他们也必将在为自由正义而战的战斗中成长成熟起来,好像轮不到你来对他们指点江山。至于个别法轮功学员缺乏政治经验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因为法轮功本身并无组织,也没有如中共那种铁的纪律,学员仅是根据各自学法的心得理解按自已的心性去做事,因而个别学员可能好心办了坏事,诸如向同一个国会议员赠送几十本上百本《九评共产党》之类的事。然而这并不能因此怪整个法轮功。事实上我了解的不少才德学识远胜于我辈的法轮功学员,他们身上表现出的安祥从容不迫理性与宽容善良关怀,那是远胜于一般常人的。
至于美国宪法,独立宣言,人权,宪政,我推崇备致。你口口声声民主,其实你的民主观念到底如何,从你的言论中不得而知。中国的问题根本解决出路在于首先必须彻底唾弃抛弃中共,彻底推翻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最终实行联邦共和民主宪政体制,这正是未来中国维一正确的方向。中共不跨台,由中共主导的所谓政治改革或修宪肯定不可能成功,因为中共早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我已浪费太多时间于此,况且你是个匿名者不符合我的论战条件。故就此为止恕不奉陪,或许你真如自称的是民主反专制人士,然而由于你的无神论信仰,导致你无法理解法轮功。无论如何请你先暂停无端攻击法轮功,共同对付真正的大敌,才是明智的。
郭国汀:谢谢楼上各位批评包括漫骂!我来此并非想说服共特,因为共特在我眼里一文不值。是因为我想尽一点中国人应尽的义务,把颠倒的真相重新扶正。我反复重申:法轮功精神运动是中华民族新生的希望,是中华传统道德文明复苏的象征,也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基础。这是我深入观察了解众多中外法轮功信徒后得出的深信不移的结论!@
——第28个接力绝食抗暴日初稿
2006年11月10日第37个接力绝食抗暴日修正(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郭国汀答mironet:何谓真正的中国人权律师?
你上述援引的话确实是我真实的尽管不成熟的想法,尽管你有断章取义之嫌。我于2003年1月因刘荻事件开始关注人权,2003年6月成为郑恩宠律师的辩护律师而正式介入人权案件,2004年2月成为清水君的辩护律师后,给自已定位于主要为政治良心犯辩护的人权律师。原因在于,通过了解杨天水、张林、郑贻春、师涛、胡适根、顾则徐及陈泱潮、魏京生、徐文立等政治良心犯的感人事迹,我认为他们是当代中国人最高贵的群体。因为他们完全是为了中国人整体根本长远利益奋不顾身,勇于牺牲;他们均是学识丰富,精神高贵,勇敢无畏之志士仁人。如果他们为了一已或小家庭的幸福完全可以过上相当不错的物质生活,甚至只要稍作妥协就会有相当大的生存空间,然而他们义无反顾选择了为民族的未来自我牺牲,这是何等高贵的精神!他们获得人权大律师的辩护是理所应当的。因为为他们辩护也就是为全体国人的根本利益辩护,为一个政治良心犯辩护实质上等于为国人整体权益辩护。然而当时全中国唯有张思之和莫少平律师为政治犯辩护,他们坚持了十余年然而效果并不理想,因为几乎从无胜诉的先例,且社会影响不大,连律师界法律界均知详情甚少。而时代的发展对人权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认为中国不中国不缺海事律师,但极缺人权律师,而我对政治哲学法学均学有心得,最适合任人权律师,尽管人权律师风险极大收入十分有限,因而几乎无人敢于问津,正是在此背景下,我自告奋勇愿意从收入前景颇可观,几无任何风险的海事律师转向成为人权律师。我不下地狱,谁下?!我之所以如此选择还有一项考虑,即我认为自已在法律界已有相当知名度,只要依法办人权案件,比没有名气的律师介入人权案件要安全些。事实上我也坚持战斗近两年;当然这一切在无情的事实面前证明均属一 厢情愿的良好愿望而已。根本原因在于中共政权是一个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的典型的极权专制流氓暴政!
为何我个人不将为上访户拆迁户辩护作为主业?主要基于以下原因:他们是为个人权益抗辩,而非为整体国人的根本长远权益抗争;其次,这些个体权益受害者由法律强制规定每位律师每年免费办理三个义务法律援助来解决,对全体律师最公平,也对上访户拆迁户公平;再次,我主张年青律师多介入此类案件,一则他们没有案源,二则他们初出茅庐需要树立名声,尽管是低费甚至免费案件,他们往往会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将案件办好,甚至决不亚于知名大律师的办案质量,因而实质上对当事人最有利。如果由知名大律师免费办理此类案件,实践证明他们往往不可能投入大量时间与精力,结果反而远不如年青律师。尽管如此,我并不排除为这些受害者个体抗辩,仅是不当作主业而已。例如我为王水珍、马亚莲辩护,为苏州历史文化街区强迁案,烟台历史文化街区强迁案辩护即是明证。
正因为当时我是个执业已经18年的有相当水准和知名度的律师,而且是拥有教授、仲裁员资历的学者专家型律师,将重大人权案件作为主业理所当然,这难道还有疑问吗?而选择政治良心案作为我的主业,正是选择了风险最大的业务,实质上这是我与高智晟律师最初的区别所在。高智晟当时主要是为底层贫民代理辩护,他之所以每年花三分之一时间免费为贫穷的上访户拆迁户或个体打官司,决不是他乐意主动为之,而是他被动接受;因为他刚出道当律师时没有案源,故通过打免费官司另劈蹊径,结果歪打正着而成名成功;高智晟律师的可贵之处在于,他没有因为成名成功而拒绝穷人,这与他不平凡的人生经历相关,也与他平凡而伟大的母亲言传身教使他有与生俱来的善良有关;他的更可贵之处在于,尽管他也有人的弱点,然而在决心为民请命,为法轮功抱不平为正义而战之后越战越勇,他的思想、品德、智慧随之不断升华提高,终至达到了动地惊天的高度,最终成为一代英雄伟人。决非所谓别人利用鼓动下他才如此,而是他内心真实的动机使然。刘路再次贬低高智晟律师的那些荒唐评论及建议以高有精神病为由救他,多少反映了刘路的思想境界的确不高,因而根本不能理解真英雄的真实心声。那些故意贬低甚至诋毁高智晟和袁红冰者,大体上有三类人:一类是共特奉命行事,其实不少共特内心是敬重高智晟律师和袁红冰教授的;二类是那些颇有成就才华成就者然而由于强烈的嫉妒心作祟而为之;三类是那些鼠肚鸡肠之辈,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潭嗣同:人权律师堕落为专制打手,是非常悲哀的。律师费是付给人权律师打人权官司的。如果人权律师拿了这个钱,就为当事人的政治观点辩护,这就不地道了。其实,律师在民主国家的声誉是很臭的。比如说天气冷,有人说,“冷得律师的手都缩回去了”。也就是说,律师在平常,总是一只手在别人口袋里偷钱的。中国人学好很难,学坏就很容易了。郭国汀拿了几个轮子的钱,什么道德良知都不要了。轮子论坛禁止反对轮子的声音,可是,这个论坛允许他为轮子辩护,如果有一点基本民主素质的人,意识到这一点,应该无地自容。这个郭国汀真的不知寡廉羞耻了。关于本人共特问题,郭国汀曾经是专业律师,本人与他同在加拿大,而共特是违犯加拿大法律的,郭国汀不循法律途径,你们大家说说,这是啥意思?请按下列连接看看本人是如何邀请这个伪律师循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因为郭国汀还没有加拿大律师证,我暂时称他为伪律师)。
郭国汀:潭先生,我说你有严重共特嫌疑是有充分依据的。“我注意到你对法轮功的深仇大恨,也注意到你对《未来中国论坛》的荒谬攻击,还注意到你故意攻击诋毁中国人权律师的言论,更注意到你的民运人士99%都已堕落的荒唐至极的无端指控!尽管你口口声声民主反专制,面对货真价实的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你却说你从不反中共!你到底是什么人?!小骂大帮忙挨或大骂大帮忙者?
一个在几乎所有重大问题上均为中共无耻辩护,反之,却对所有真正反抗专制暴政的民主进步力量大加诋毁攻击的人,如果你不是共特,至少表明你政治上已到了白痴程度。我这样说你可能会觉得冤枉,但你要好好想清楚再发表你的高见不迟。不要信口开河。迄今我还不认为你就是共特,但你的言论实在太像共特。”
你以汝之鼠肚鸡肠毫无根据地指责我是因为拿法轮功的钱故为之辩护,因此郭国汀“什么道德良知都不要了”“真的不知寡廉羞耻了”,只能证明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能证明任何问题。郭大律师坦荡的心胸岂是汝这种小人能理解的。吾实话告诉你,确实有两位素不相识的法轮功朋友在我抵加拿大后不久,主动提出欲赞助我,我确骄傲地婉拒。我对他们说:堂堂郭大律师还没有到活不下去的地步,谢谢你们的好意!当然如果我真活不下去了,我会开口求助的。然而这决无可能!
我为法轮功强力抗辩完全出自道义良知及我的内心真实意愿,是因为我成为六名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之后,特意精读了《转法轮》及李洪志的全部法会演讲,并通读了《静水流深》《穿越生死》《为你而来》以及网上所能找到的有关法轮功的正反两方面的文章四百余篇;来加拿大后我完全是无条件的义务为法轮功抗辩。法轮功由于不存在组织,故并没有法轮功组织来出面支付郭律师分文报酬,同时,大纪元时报,大纪元网,新唐人电视,希望之声广播电台均是由学员们各自自愿出资出力创办支撑的。正因为如此,我不愿意过多给大纪元投稿,因为稿费尽管微不足道确是编辑们个人掏腰包支付作者的!我认识一位生物学博士,收入颇丰,每月自愿将 1/3收入奉献给法轮功。另一位商人也是每月出巨资赞助。这与基督信徒自愿捐赠出于同一道理。你们这种被中共洗脑洗得一无所知的无神论者根本无法理解他们那种高贵的奉献精神。
西方一般商业律师的确名声不怎样,商人型的律师其实就是商人。而商人一切以盈利为目的,唯利是图的人不可能有好名声。然而西方的人权律师,与中国人权律师一样均是伟大的律师。例如David Matas;David Kilgour律师均是德高望重的人权大律师和国会议员前检察官。你故意将“律师”取代“人权律师”,进而贬损人权律师,甚至杜撰所谓人权律师为专制辩护之耸人听闻的指控,用心良苦然而纯属徒劳。潭先生,你到底是什么人,很快便会有清楚的答案。决非我无端任意怀疑你,而是你的所做所为证明了你自已。
潭先生你为什么在大敌当前的严峻局势下,极力诋毁法轮功、《未来中国论坛》、民运人士、中国人权律师?我仅是怀疑你是共特,因为你极力站在中共专制流氓暴政一边言说。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自出国后,我婉拒了法轮功朋友主动的资助,更未收过他们分文。我为之抗辩为之呼吁,是因为我比你更了解法轮功真相。我现在主要时间是学英语。是全加拿大最贫穷的人,也是全世界最著名的一文不名的穷大律师。至于你是否共特无关紧要,你既然自称是民主反专制斗士,那就不要再帮中共瞎辩,更不用再干任何破坏民运事业的事。是为忠告。我的人格如何,公众自有判断。你的真名实姓敢告知否?
郭国汀:张鹤慈先生:首先,我并非对所有批评法轮功或未来中国论坛的人均怀疑为共特,而仅是怀疑那些小骂大帮忙,同时故意诋毁法轮功,《未来中国论坛》,民运,九评,退党,高智晟,袁红冰者。我不是说不能批评,而是对他们的动机目的持疑。包括阁下,似乎也是对上述人士多有指责。我于2003年1月至04年2月间在中国律师网上先后与几乎一个加强排的共特有过长期论战,发现共特的共同特点乃是:平时也无关痛痒地骂骂中共,但在所有重大原则问题上均无一例外地诋毁中共最害怕最仇恨的人和事。这也正是中共专制暴政必定灭亡的根据之一。因为共特也要靠骂中共才能伪装自已,证实了中共之名声已臭不可闻也。
潭嗣同:你可以坏疑我是共特,难道不允许我怀疑你是土匪?凭什么要我告诉你,我的个人情况。
我要你向加拿大联邦法院起诉,你不听,还一口咬定我是共特,而共特在加拿大是犯罪的,你又不起诉我,这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一个律师的脸面都丢尽了。所以,你越输越多,不能怪我,我对独裁专制是毫不留情的。胡锦涛被我冠以“邪恶轴心总司令”已经有两年的历史了。凭什么要我嘴下留情。
什么大敌当前?独裁专制才是中华民族千年大敌,你所维护的那个集团,不折不扣是一个独裁专制集团。中共早已被我定性为“杀人抢劫集团”,一个专制独裁集团去对抗一个杀人抢劫集团,当然是把水往坡上赶。这能怪我坏了你的反共大业吗?再说,就算是把水赶上山了,转轮圣王来了,还是一个专制独裁集团,那叫我们怎么看待大敌当前的问题?
就算是大敌当前,那为什么要把我们从《未来中国论坛》一脚踢开?我们也只是谈论法轮功民主改革,政教分离的事啊!搞来搞去,还是以中共以革命压倒民主的那一套!只不过换成了,以反共压倒民主。
况且,我们认为,当前大敌当前,完全是法轮功功专制独裁,高智晟,袁红冰、郭飞雄等人政治上不成熟,被法轮功功诱导到了专制的陷阱里,才造成当前大敌当前的局面。如果当时坚持民主方向,不上神权专制的贼船,形势也不至于如此被动。
所以,根据你的意见,大敌当前就往专制独裁的路上再跨一步?眼看就要成立中国塔里班政权,再跨一步就要与宾拉登结盟了!得了吧!都像你那样情人都搞不定,还能搞革命?
我建议你好好学习美国宪法权利法案,公民的核心权利是什么?再学习美国独立宣言。再通过考查美加社会,公民的权利是通过什么机制保障的。为什么美国两百年来没有走向独裁?当你明白了保障公民权利的机制后,你就会明白,法轮功的政治运作,正好是与此相反的。只有一无反顾,反抗一切形式的独裁专制,公民的权利才你得以保障。
郭国汀:潭嗣同我仅要求你公开真名实姓,你连这个胆都没有,我不与匿名者论战。因为共特无所事事,可以整天泡网。
独裁专制暴政是中华民族的大敌,此点我们没有异议,问题是谁是独裁专制?我认为是中共极权专制独裁暴政,你则不反共却固执地毫无根据地指责法轮功是该独裁专制。一个铁的事实乃是:法轮功无枪无军队也无党,并未用暴力威迫人们信仰之也未强迫人们学法轮功,反之其完全来去自由。我不知道你认定法轮功是独裁专制的依据与标准是什么。我不知道何时何地你冠胡锦涛如何如何,共特骂中共那是特权,不能因为你骂中共就证明你不是共特。小骂大帮忙甚至大骂大帮忙者不乏其例。反之,我从来是论证陈述事实来证明中共政权是极权专制流氓暴政。我仅认为胡锦涛是言行极度背反的政客、法盲、人权恶棍、根本不具备治理13亿人口大国必备的才与德。
政教合一的是中共,法轮功仅是个修身养性的精神修炼团体,根本不存在政教合一之说。本质上言法轮功是远离政治的,李洪志也多次公开宣称法轮功不问政治。我相信李洪志对政治不感兴趣,因为他有那么多真诚信仰他的信徒,那是远比总统幸福百倍的神仙般的事,他又何苦为市俗的虚荣而争斗。至于法轮功如今成为中共的头号敌人,那是愚不可及的中共党魁自已逼出来的,法轮功群雄因此成为中国民运天然的民盟军,那是上天助中国民运的伟大事业一臂之力。你若主张民主反专制,却在此种明显敌强我弱之际,拚命诋毁攻击民运的天然盟友法轮功“独裁专制”,除了奉命行事,或是政治白痴难道还有其他更合理的解释吗?!
《未来中国论坛》并未将你赶走,至少我主持的宪政法律筹备专栏你是完全自由的。你的塔里斑政权之无端指责实在离谱,典型地反映了你的气急败坏的论辩风格。
“大敌当前,完全是法轮功功专制独裁,高智晟,袁红冰、郭飞雄等人政治上不成熟,被法轮功功诱导到了专制的陷阱里。”高智晟、袁红冰、郭飞雄等人实质上正在成为一代政治家。他们也必将在为自由正义而战的战斗中成长成熟起来,好像轮不到你来对他们指点江山。至于个别法轮功学员缺乏政治经验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因为法轮功本身并无组织,也没有如中共那种铁的纪律,学员仅是根据各自学法的心得理解按自已的心性去做事,因而个别学员可能好心办了坏事,诸如向同一个国会议员赠送几十本上百本《九评共产党》之类的事。然而这并不能因此怪整个法轮功。事实上我了解的不少才德学识远胜于我辈的法轮功学员,他们身上表现出的安祥从容不迫理性与宽容善良关怀,那是远胜于一般常人的。
至于美国宪法,独立宣言,人权,宪政,我推崇备致。你口口声声民主,其实你的民主观念到底如何,从你的言论中不得而知。中国的问题根本解决出路在于首先必须彻底唾弃抛弃中共,彻底推翻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最终实行联邦共和民主宪政体制,这正是未来中国维一正确的方向。中共不跨台,由中共主导的所谓政治改革或修宪肯定不可能成功,因为中共早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我已浪费太多时间于此,况且你是个匿名者不符合我的论战条件。故就此为止恕不奉陪,或许你真如自称的是民主反专制人士,然而由于你的无神论信仰,导致你无法理解法轮功。无论如何请你先暂停无端攻击法轮功,共同对付真正的大敌,才是明智的。
郭国汀:谢谢楼上各位批评包括漫骂!我来此并非想说服共特,因为共特在我眼里一文不值。是因为我想尽一点中国人应尽的义务,把颠倒的真相重新扶正。我反复重申:法轮功精神运动是中华民族新生的希望,是中华传统道德文明复苏的象征,也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基础。这是我深入观察了解众多中外法轮功信徒后得出的深信不移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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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0日第37个接力绝食抗暴日修正(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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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郭国汀论辩法轮功
郭律师与自由中国论坛及中国人权论坛网友有关法轮功的论战
郭国汀:潭先生之人权律师评论实在离谱.
首先,人权律师有假冒伪劣的,那当然谈不上高尚.然而象张思之,莫少平,郑恩宠,浦志强,高智晟,郭飞雄,李和平,李方平,张星水,许志勇,腾彪, 范亚峰,这种人权律师毫无疑问是高尚的.人权案件基本上都是收费极低甚至根本收不到费用而风险极大.刑辩律师风险大,然而人权律师则风险巨大.正因为如 此,12万中国律师敢于成为人权律师者屈指可数,潭先生在这故意贬低中国人权律师是何用意?你说的人权律师为专制独裁辩护,简直胡说八道!你大概指的是我 为法轮功强力抗辩就叫做为专制独裁辩护? 你是个头脑聪明之士,在法轮功问题上如此胡涂令人吃惊.你是故意如此还是装胡涂?我实话告诉你:中国人权律师是伟大的律师,也是未来中国政治家的摇蓝.当 然是指货真价实的中国人权律师.
你要求法轮功跟你讲民主,似乎有点找错了对象.法轮功一无权,二无枪,三无党,并未剥夺你的任何自由或权利,更未用暴力或强制力压制你奴役你.也没 有强迫你信仰法轮功.你将法轮功定义为专制独裁是否太离谱? 民主是政治权利,法轮功根本不问政治,尽管作为学员他们肯定也有权参政议政.而作为法轮功团体,根本不存在你所指责的专制独裁.如今你到处无端攻 击<未来中国论坛>更是荒唐至极.奉劝你不要再做此种损人不利已的事.你对个别人有意见,怎能随心所欲诋毁整个论坛?你看看你所做的事谁最高 兴?
郭国汀:无神论之危害至深,是导致当代国人道德沦丧至历史最低点的根源.除了共特之外的所有反法轮功的网友们,你们应当反思:为何全世界各国法律均 明文保护信仰自由?因为人类除了物质生活外,最重要的便是精神生活,而精神生活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比物质生活更重要,至少不亚于.中共无神论是造成大陆中国 众多无知无畏的愚民的根源.
马克思本人关于宗教的相关论述:“宗教的苦难表达的是真实生活中的苦难,同时,也是抗议真实的苦难。宗教是受压迫者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良心,是缺 乏灵性世界中的灵性;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要求放弃对现实处境的幻想,就是放弃需要幻想的处境本身。”从马克思的本意来看,他的宗教论点并无大 错, 只是不够深刻准确而已。他对宗教的认识其实仅限于宗教的作用层面,而未论及宗教的本质。他认为宗教是良心,是灵性,是鸦片(安慰),是抗议真实的苦难。吾 以为宗教的本质乃是:“对生命的来源与去向的深入研究,是对生命意义的体认”真正的宗教家,必定真善、慈仁、博大、宽恕.现实痛苦往往会使人想出世,春风 得意者则只想入世.一个民族没有信仰是非常可怕的,道德伦丧,世风日下的根源在此.生命是一条永恒的河流,生命是一段美丽的过程,生命是一种轮回,人生是 一段旅行。人的生命则肯定是一种永恒的轮回,永恒的创造.
然而中共则故意断章取义曲解马克思至为明显的本意,反复向天真无知的青少年灌输“宗教是统治阶级麻醉人民的精神鸦片”误导性荒谬见解,以至当今国人无知到闻宗教即不屑一顾,自命为正宗科学传人。
世界顶级科学大家牛顿及爱因斯坦皆乃虔诚的有神信徒。“宗教没有科学是肓目的,科学没有宗教是跛足的”(爱因斯坦语)。吾以为宗教是民众道德的坚实基础, 因为所有正教皆提倡人们诚信做好人行善事施博爱;提倡宗教信仰的民族社会国家往往民风纯朴,道德风尚良好,人们多诚实善良。因为人的精神心灵生活之重要性 决不亚于物质生活之于人生;中外古今成千上万虔诚的精神信仰者为捍卫信仰自由权抛头洒血义无反顾甘于牺牲便是明证。中共治下的大陆之所以道德败坏,欺诈甚 行,世风日下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正是严禁民众宗教信仰所致。正是在此意义上我曾反复强调法轮功精神运动的兴起,是中华文明道德复苏的希望,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希望。
郭国汀:潭嗣同你不要再干为虎作猖的事了.我注意到你对法轮功的深仇大恨,也注意到你对《未来中国论坛》的荒谬攻击,还注意到你故意攻击诋毁中国人 权律师的言论,更注意到你的民运人士99%都已堕落的荒唐至极的无端指控!尽管你口口声声民主反专制,面对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你却说你从不反中共!你 到底是什么人?!小骂大帮忙者? 一个在几乎所有重大问题上均为中共无耻辩护,反之,却对所有真正反抗专制暴政的民主进步力量大加诋毁攻击的人,如果你不是共特,至少表明你政治上已到了白 痴程度.我这样说你可能会觉得冤枉,但你要好好想清楚再发表你的高见不迟.不要信口开河.迄今我还不认为你就是共特,但你的言论实在太像共特.
郭国汀:法轮功信众中像瞿延来一样的人比比皆是,陈光辉,雷江涛,吴爱中,等皆是大学生,总经理,他们为了信仰自由毫不犹豫地坚持讲真相,人性的光 辉在他们身上得以体现. 象曾铮,王玉芝的真实感人故事确能触及人的灵魂,这篇文中的陈忠升先生又是一位此种楷模.在自由中国论坛中,令我吃惊的是我不时看到有人胡说什么法轮功在 大陆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甚至我的老朋友方应看先生也如是说,真令吾费解.我不得不指出,你们肯定大错特错! 我认识且有较深交往的众多高智商法轮功信徒,论学识,论社会地位,论智慧皆远远在你我之上.他们当中医学博士,生物学博生,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工商管 理博士,大律师大教授大有人在.吾诚以为,举凡无端诋毁攻击法轮功者,不是无知就是被中共洗脑洗得没有了自已的思想的愚民,或是被中共欺骗抹黑宣传骗得完 全丧失了独立判断者,或是屁股决定脑袋,纯属吃中共饭者,或是被无神论毒害得黑白不分是非不明之人.我可以负责任地证明,我接触了解超过百名中外法轮功学 员皆是品德良好,学识、智慧过人,精力旺盛,与人为善,助人为乐,乐观向上,真诚善良,做事认真负责敬业之人.其中有不少是令我肃然起敬的学者教授.敬请 所有任意攻击诋毁法轮功的网友们,先多了解法轮功真相之后再作评论为佳.<静水流深><穿越生死>值得一读.当然欢迎任何人反驳 批评论辩.
郭国汀:这里发表的对张千帆教授的质疑批评,仅是就他对法轮功的不正确的说法而言.张教授在宪政研究方面还是有两下子的.然而中国体制内知识分子有个共同 的弱点:即对中共专制暴政均睁眼闭眼瞎说.或小骂大帮忙,或不关痛痒地温和地劝慰批评几句.因此我曾在2003年2月公开指出:中国知识分子死了!
郭国汀: MICRONET,当共特其实是最无耻的职业,你不过为五斗米折腰而已.你的言论早已暴露出你的真实身份,不要在此装蒜了!我实话告诉你:郭国汀是当之无 愧的真正的中国人权律师!而且是中国第一个公开宣称要成为专职人权律师的中国律师.正因为我发现自我离开自由中国论坛后,这里被一大帮自以为聪明绝顶的文 人,加上像你这种伪装的共特,整个自由中国论坛共特软体动物猖獗.至于《自由中国论坛》规则第一条:只禁贴以九评,退党,活摘为主的法轮功文章之论坛规 则。仅是自阉自宫措施而已,既如此那就不要再妄称:自由中国!
郭国汀:这是一篇2004年12月间记者采访我的原始文稿,后来记者正式发表的被改动甚多,主要是记者害怕不能公开出版.多少有点讽刺意味,促使我 从功成名就的海事律师转向成为人权律师的导火索,居然是刘荻事件! 而如今的刘荻则似有故意贬损当年为她无私抗辩的大律师之嫌! 真是鼠肚鸡肠呵.其实当年刘荻刚出狱时曾在中国律师网上以"老实人"化名继续做应当做的事,并曾给我发过短讯联系,然而,我尚未及回复,2004年2月6 日我的电脑IP 和ID即被中共强行彻底封闭.故我一直怀疑此地的“不锈钢老鼠”是假冒伪劣产品。当然我认为刘荻是个有小聪明的女子.多少有点小才华,不过有点过于自负. 也缺点人之常情.对真诚帮助自已的人,你不感谢也罢,而冷嘲热讽甚至暗示郭国汀有病,直至公然说郭国汀是以什么代价出国的.你难道不知道那是中共为我起草 的保证书版本?!它业已成为珍贵的文物.我真为刘荻变得如此面目全非感到极具讽刺意味.至于郭国汀是否够格中国人权律师? 相信每个正直诚实的中国人均不难做出客观判断.我还得实话告诉你这个匿名者MIRONET,有种就亮出真名实姓来,共产党不但不会将你下大牢,反而会给你 加官进爵,因为你反复为中共当打手帮凶.然而谅你也没有狗胆公开真名.既然你胆大如鼠,请你不要再人模狗样在此猖狂,你连人都不是还有什么资格指责堂堂正 正的中国人权律师!
郭国汀答mironet: 何谓真正的中国人权律师?
你上述援引的话确实是我真实的尽管不成熟的想法,尽管你有断章取义之嫌.我于2003年1月因刘荻事件开始关注人权,2003年6月成为郑恩宠律师 的辩护律师而正式介入人权案件,2004年2月成为清水君的辩护律师后,给自已定位于主要为政
郭国汀:潭先生之人权律师评论实在离谱.
首先,人权律师有假冒伪劣的,那当然谈不上高尚.然而象张思之,莫少平,郑恩宠,浦志强,高智晟,郭飞雄,李和平,李方平,张星水,许志勇,腾彪, 范亚峰,这种人权律师毫无疑问是高尚的.人权案件基本上都是收费极低甚至根本收不到费用而风险极大.刑辩律师风险大,然而人权律师则风险巨大.正因为如 此,12万中国律师敢于成为人权律师者屈指可数,潭先生在这故意贬低中国人权律师是何用意?你说的人权律师为专制独裁辩护,简直胡说八道!你大概指的是我 为法轮功强力抗辩就叫做为专制独裁辩护? 你是个头脑聪明之士,在法轮功问题上如此胡涂令人吃惊.你是故意如此还是装胡涂?我实话告诉你:中国人权律师是伟大的律师,也是未来中国政治家的摇蓝.当 然是指货真价实的中国人权律师.
你要求法轮功跟你讲民主,似乎有点找错了对象.法轮功一无权,二无枪,三无党,并未剥夺你的任何自由或权利,更未用暴力或强制力压制你奴役你.也没 有强迫你信仰法轮功.你将法轮功定义为专制独裁是否太离谱? 民主是政治权利,法轮功根本不问政治,尽管作为学员他们肯定也有权参政议政.而作为法轮功团体,根本不存在你所指责的专制独裁.如今你到处无端攻 击<未来中国论坛>更是荒唐至极.奉劝你不要再做此种损人不利已的事.你对个别人有意见,怎能随心所欲诋毁整个论坛?你看看你所做的事谁最高 兴?
郭国汀:无神论之危害至深,是导致当代国人道德沦丧至历史最低点的根源.除了共特之外的所有反法轮功的网友们,你们应当反思:为何全世界各国法律均 明文保护信仰自由?因为人类除了物质生活外,最重要的便是精神生活,而精神生活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比物质生活更重要,至少不亚于.中共无神论是造成大陆中国 众多无知无畏的愚民的根源.
马克思本人关于宗教的相关论述:“宗教的苦难表达的是真实生活中的苦难,同时,也是抗议真实的苦难。宗教是受压迫者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良心,是缺 乏灵性世界中的灵性;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要求放弃对现实处境的幻想,就是放弃需要幻想的处境本身。”从马克思的本意来看,他的宗教论点并无大 错, 只是不够深刻准确而已。他对宗教的认识其实仅限于宗教的作用层面,而未论及宗教的本质。他认为宗教是良心,是灵性,是鸦片(安慰),是抗议真实的苦难。吾 以为宗教的本质乃是:“对生命的来源与去向的深入研究,是对生命意义的体认”真正的宗教家,必定真善、慈仁、博大、宽恕.现实痛苦往往会使人想出世,春风 得意者则只想入世.一个民族没有信仰是非常可怕的,道德伦丧,世风日下的根源在此.生命是一条永恒的河流,生命是一段美丽的过程,生命是一种轮回,人生是 一段旅行。人的生命则肯定是一种永恒的轮回,永恒的创造.
然而中共则故意断章取义曲解马克思至为明显的本意,反复向天真无知的青少年灌输“宗教是统治阶级麻醉人民的精神鸦片”误导性荒谬见解,以至当今国人无知到闻宗教即不屑一顾,自命为正宗科学传人。
世界顶级科学大家牛顿及爱因斯坦皆乃虔诚的有神信徒。“宗教没有科学是肓目的,科学没有宗教是跛足的”(爱因斯坦语)。吾以为宗教是民众道德的坚实基础, 因为所有正教皆提倡人们诚信做好人行善事施博爱;提倡宗教信仰的民族社会国家往往民风纯朴,道德风尚良好,人们多诚实善良。因为人的精神心灵生活之重要性 决不亚于物质生活之于人生;中外古今成千上万虔诚的精神信仰者为捍卫信仰自由权抛头洒血义无反顾甘于牺牲便是明证。中共治下的大陆之所以道德败坏,欺诈甚 行,世风日下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正是严禁民众宗教信仰所致。正是在此意义上我曾反复强调法轮功精神运动的兴起,是中华文明道德复苏的希望,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希望。
郭国汀:潭嗣同你不要再干为虎作猖的事了.我注意到你对法轮功的深仇大恨,也注意到你对《未来中国论坛》的荒谬攻击,还注意到你故意攻击诋毁中国人 权律师的言论,更注意到你的民运人士99%都已堕落的荒唐至极的无端指控!尽管你口口声声民主反专制,面对中共极权专制流氓暴政,你却说你从不反中共!你 到底是什么人?!小骂大帮忙者? 一个在几乎所有重大问题上均为中共无耻辩护,反之,却对所有真正反抗专制暴政的民主进步力量大加诋毁攻击的人,如果你不是共特,至少表明你政治上已到了白 痴程度.我这样说你可能会觉得冤枉,但你要好好想清楚再发表你的高见不迟.不要信口开河.迄今我还不认为你就是共特,但你的言论实在太像共特.
郭国汀:法轮功信众中像瞿延来一样的人比比皆是,陈光辉,雷江涛,吴爱中,等皆是大学生,总经理,他们为了信仰自由毫不犹豫地坚持讲真相,人性的光 辉在他们身上得以体现. 象曾铮,王玉芝的真实感人故事确能触及人的灵魂,这篇文中的陈忠升先生又是一位此种楷模.在自由中国论坛中,令我吃惊的是我不时看到有人胡说什么法轮功在 大陆已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甚至我的老朋友方应看先生也如是说,真令吾费解.我不得不指出,你们肯定大错特错! 我认识且有较深交往的众多高智商法轮功信徒,论学识,论社会地位,论智慧皆远远在你我之上.他们当中医学博士,生物学博生,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工商管 理博士,大律师大教授大有人在.吾诚以为,举凡无端诋毁攻击法轮功者,不是无知就是被中共洗脑洗得没有了自已的思想的愚民,或是被中共欺骗抹黑宣传骗得完 全丧失了独立判断者,或是屁股决定脑袋,纯属吃中共饭者,或是被无神论毒害得黑白不分是非不明之人.我可以负责任地证明,我接触了解超过百名中外法轮功学 员皆是品德良好,学识、智慧过人,精力旺盛,与人为善,助人为乐,乐观向上,真诚善良,做事认真负责敬业之人.其中有不少是令我肃然起敬的学者教授.敬请 所有任意攻击诋毁法轮功的网友们,先多了解法轮功真相之后再作评论为佳.<静水流深><穿越生死>值得一读.当然欢迎任何人反驳 批评论辩.
郭国汀:这里发表的对张千帆教授的质疑批评,仅是就他对法轮功的不正确的说法而言.张教授在宪政研究方面还是有两下子的.然而中国体制内知识分子有个共同 的弱点:即对中共专制暴政均睁眼闭眼瞎说.或小骂大帮忙,或不关痛痒地温和地劝慰批评几句.因此我曾在2003年2月公开指出:中国知识分子死了!
郭国汀: MICRONET,当共特其实是最无耻的职业,你不过为五斗米折腰而已.你的言论早已暴露出你的真实身份,不要在此装蒜了!我实话告诉你:郭国汀是当之无 愧的真正的中国人权律师!而且是中国第一个公开宣称要成为专职人权律师的中国律师.正因为我发现自我离开自由中国论坛后,这里被一大帮自以为聪明绝顶的文 人,加上像你这种伪装的共特,整个自由中国论坛共特软体动物猖獗.至于《自由中国论坛》规则第一条:只禁贴以九评,退党,活摘为主的法轮功文章之论坛规 则。仅是自阉自宫措施而已,既如此那就不要再妄称:自由中国!
郭国汀:这是一篇2004年12月间记者采访我的原始文稿,后来记者正式发表的被改动甚多,主要是记者害怕不能公开出版.多少有点讽刺意味,促使我 从功成名就的海事律师转向成为人权律师的导火索,居然是刘荻事件! 而如今的刘荻则似有故意贬损当年为她无私抗辩的大律师之嫌! 真是鼠肚鸡肠呵.其实当年刘荻刚出狱时曾在中国律师网上以"老实人"化名继续做应当做的事,并曾给我发过短讯联系,然而,我尚未及回复,2004年2月6 日我的电脑IP 和ID即被中共强行彻底封闭.故我一直怀疑此地的“不锈钢老鼠”是假冒伪劣产品。当然我认为刘荻是个有小聪明的女子.多少有点小才华,不过有点过于自负. 也缺点人之常情.对真诚帮助自已的人,你不感谢也罢,而冷嘲热讽甚至暗示郭国汀有病,直至公然说郭国汀是以什么代价出国的.你难道不知道那是中共为我起草 的保证书版本?!它业已成为珍贵的文物.我真为刘荻变得如此面目全非感到极具讽刺意味.至于郭国汀是否够格中国人权律师? 相信每个正直诚实的中国人均不难做出客观判断.我还得实话告诉你这个匿名者MIRONET,有种就亮出真名实姓来,共产党不但不会将你下大牢,反而会给你 加官进爵,因为你反复为中共当打手帮凶.然而谅你也没有狗胆公开真名.既然你胆大如鼠,请你不要再人模狗样在此猖狂,你连人都不是还有什么资格指责堂堂正 正的中国人权律师!
郭国汀答mironet: 何谓真正的中国人权律师?
你上述援引的话确实是我真实的尽管不成熟的想法,尽管你有断章取义之嫌.我于2003年1月因刘荻事件开始关注人权,2003年6月成为郑恩宠律师 的辩护律师而正式介入人权案件,2004年2月成为清水君的辩护律师后,给自已定位于主要为政
Re: 郭国汀论辩法轮功
郭国汀论辩法轮功
法轮功信徒张清溪教授,张锦云教授,徐佩博士,北大才女曾铮硕士,归宇斌博士,上海交大才子瞿延来.....多去了,他们哪一个智商学识学历皆比你 我都强得多,至少不亚于吾辈.无神论者根本无法理解有神论者,汝需明白大科学家牛顿,爱因斯坦皆乃虔诚的有神论者,布什总统,共和党总统侯选人罗尼,哈克 比,民主党总统侯选人希拉里都是虔诚的宗教信徒。汝之法轮功愚昧说不攻自破.因此,无知地指责有神论信徒,当然包括法轮功信众愚昧,只能证明阁下对宗教信 仰极度无知且不懂装懂.
法轮功信徒有没有缺点错误?有!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和事,太阳都有黑子呢.苛求法轮功信徒是否有点太过?法轮功在当代中国反抗专制暴政的伟大斗争中业已立 下了有目共睹的功勋,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任何民运人士在此时此刻无权指责法轮功!更没有任何权利抱怨。
法轮功精神运动实在了不起,姑且不论其他,仅就我认识的三位法轮功圣徒,瞿延来,曾铮和王玉芝,他们的坚定意志超凡脱俗的精神信仰,令我敬佩不已, 更不用说法轮功学员中教授,医学、生物学、工程学博士,科学家等高级知识分子;法轮功与其它宗教一样,实属人类精神信仰的一种学说或宗教;
据说国内有一些人迄今对法轮功持极度鄙视心态,即便博学如刘晓波者也未能例外,当然本论坛的少林更系典型。少林 看来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我与这位留英博士生一样,并非法轮功信徒,也不完全赞同法轮功学说.但坚决支持法轮功精神运动.近年来,我周游列国到过不少地 方,耳闻目睹感受最深的乃是:法轮功信徒最无私,最勇敢,最顽强,也最坚定.无论是在台湾,或是德国,还是法国或是丹麦瑞士德国还是墨尔本,最活跃的均是 法轮功学员.他们关注中国为了什么?为了国人彻底摆脱中共专制暴政的奴役,为了国人的自由与人格尊严,为了终结共产专制暴政!如果民运人士皆象法轮功学员 那样无私无畏团结一致共同奋斗,中国民运早已胜利。中共当局最害怕的头号对手实质上是法轮功。有些民运人士的人性弱点,争名夺利的思想,鼠目寸光的眼界, 心胸狭隘的境界,唯有真正的信仰才能克服。中共无神论是毒害国人的毒药。
我得声明:南郭并非法轮功信徒,但我认同法轮功很多理念,因为我天生即真、善,虽然没有忍功。吾一生唯真理是从,从不畏惧任何权势,也决不向专制暴 政低头,更不屑与中共专制暴政同流合污!我认为法轮功精神运动实质上是建立在中华传统文化文明基础上的熔儒、释、道于一炉的精神心性修炼方法,而且对于真 诚信仰者的身心健康确有奇效。对于提高信仰者的道德水准确实有益,因而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无神论者很难接受有神论学说,因为从世俗与实验科学角度,永 远无法印证验明宗教学说理论,但也无法否定之。因此一个文明的社会理应尊重人们的信仰,先验论,唯心论有其存在的价值与必然,任何人无权干预更无权强力压 制,这也是全世界各国宪法均文明规定宗教信仰自由的根据。
少林老弟,你上载的这篇所谓文章,是标准的共特诽谤法轮功的东西,根本不值一驳.如果作者胆敢真名实姓示众,而且确认作者的真实身份地址,南郭承诺 正式批驳之,定将其驳得体无完肤.鉴于作者胆小如虎,南郭不会理采此种东西.我对法轮功有远超出一般人的深入研究,接触过数百名的中外法轮功学员,大多数 是高级知识分子.无一例外是心地善良,心智发达,学识学历高于南郭的也不在少数.因此,可以肯定,法轮功作为一种强身健体,修身养性,返本归真的精神心性 修炼法,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汝反复恶攻法轮功到底出于何动机?! 若你是共特,我理解你的作为,因为那是你的职业要求,若你是所谓民运人士,你的作为实在是愚不可及.希望你认真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对人对已对社会负责, 而非玩世不恭,随心所欲诋毁你几乎一无所知的法轮功.
法轮功是中国民主运动天然的最佳明盟军,因此任何打压行为客观上帮了中共暴政的忙。这就是南郭反复批评民运界知识界一些人反法轮功的愚行的理由。更何况 突破网络封锁的功绩是法轮功首功。因此,知识界民运界一些人没有任何理由反法轮功。你当然可以不相信其功理其理论其信仰,但必须尊重他人选择信仰的自由。因为信 仰本身根本无法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科学论证,因为信仰是属于心灵灵魂层面的,正如雪峰君指出,灵感要靠灵觉才能体验,吾以为是对的。
尊重他人的信仰是文明社会最起码的社会交往规范.各国宪法几无例外均确认信仰自由,当然包括宗教信仰.因此,尊重法轮功的信仰自由,也就是尊重你自 已的宗教信仰自由.我从未离开过中国自由民主运动,何来重返之说? 目前仅是迫于生存压力,不得不加强强化英语学习而已.很快又得再次闭关学习,但并不意味着我不关注中国的民主化事业.只要中共专制暴政存在一日,南郭就不 会停止对其彻底无情揭露批判.这既是我的缩命,也是我的历史使命.我得再次声明,我不是法轮功信徒,我自认为是基督徒. 但我是法轮功真正的朋友,同情支持他们维护其正当合法的信仰自由权,坚决支持他们不畏强暴反抗暴政的英勇精神.
少林,你对《九评共产党》的指控完全不能成立,客观上是在为中共专制暴政辩护。至于你指控法轮功欲夺权是毫无根据的胡言,法轮功信徒当然也有政治权利,尽管法轮功作为修炼团体不问政治。但被中共专制暴政长期非法悖理打压,他们的英勇抗暴抗争不但合理合法,而且是应当受到鼓励支持的英雄壮举。中共奴役 大陆中国59年,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团体能经受住中共暴政的铁血镇压,法轮功是第一个也是迄今唯一的一个经受住严峻考验且抗争不已的团体,仅此一点就值得全 体国人学习致敬!举凡在此特殊时期反法轮功及反《九评共产党》的人士,皆有重大共特嫌疑。我不知道少林的真实面目,希望你不是此类共特。然而即便你真是共 特也没关系,因为真理定将征服一切,共特也是人最终绝大多数会占到正义真理一方,吾坚信之。下文供你参考。
少林,你无端指责我拿李洪志的钱有何依据吗?我实话告诉你,郭大律师不但未拿法轮功一文钱,反而义务为法轮功信众作专家证人证言三次。法轮功由于不 存在一个所谓组织,是故并无法轮功组织来付律师费,尽管确实有两位法轮功学员曾主动想赞助我,但均被我婉言谢绝,因为我还不至于活不下去。我坚决支持法轮 功是因为我理解同情支持他们的正义行动,法轮功讲真相运动实质上是他们的自我抗辩,也是唤醒国人被蒙骗的心灵灵魂的 善举。质言之,我为法轮功抗辩是出自我的本心,因为我是天生的真、善,尽管我缺少[忍]功,我决不容忍中共专制暴政横行霸道无法无天强奸民意奴役国民!下 文是我第一篇为法轮功抗辩的文章,尽管当时我几乎对法轮功一无所知。 附:“有感于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教育”。
法轮功信徒张清溪教授,张锦云教授,徐佩博士,北大才女曾铮硕士,归宇斌博士,上海交大才子瞿延来.....多去了,他们哪一个智商学识学历皆比你 我都强得多,至少不亚于吾辈.无神论者根本无法理解有神论者,汝需明白大科学家牛顿,爱因斯坦皆乃虔诚的有神论者,布什总统,共和党总统侯选人罗尼,哈克 比,民主党总统侯选人希拉里都是虔诚的宗教信徒。汝之法轮功愚昧说不攻自破.因此,无知地指责有神论信徒,当然包括法轮功信众愚昧,只能证明阁下对宗教信 仰极度无知且不懂装懂.
法轮功信徒有没有缺点错误?有!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和事,太阳都有黑子呢.苛求法轮功信徒是否有点太过?法轮功在当代中国反抗专制暴政的伟大斗争中业已立 下了有目共睹的功勋,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任何民运人士在此时此刻无权指责法轮功!更没有任何权利抱怨。
法轮功精神运动实在了不起,姑且不论其他,仅就我认识的三位法轮功圣徒,瞿延来,曾铮和王玉芝,他们的坚定意志超凡脱俗的精神信仰,令我敬佩不已, 更不用说法轮功学员中教授,医学、生物学、工程学博士,科学家等高级知识分子;法轮功与其它宗教一样,实属人类精神信仰的一种学说或宗教;
据说国内有一些人迄今对法轮功持极度鄙视心态,即便博学如刘晓波者也未能例外,当然本论坛的少林更系典型。少林 看来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我与这位留英博士生一样,并非法轮功信徒,也不完全赞同法轮功学说.但坚决支持法轮功精神运动.近年来,我周游列国到过不少地 方,耳闻目睹感受最深的乃是:法轮功信徒最无私,最勇敢,最顽强,也最坚定.无论是在台湾,或是德国,还是法国或是丹麦瑞士德国还是墨尔本,最活跃的均是 法轮功学员.他们关注中国为了什么?为了国人彻底摆脱中共专制暴政的奴役,为了国人的自由与人格尊严,为了终结共产专制暴政!如果民运人士皆象法轮功学员 那样无私无畏团结一致共同奋斗,中国民运早已胜利。中共当局最害怕的头号对手实质上是法轮功。有些民运人士的人性弱点,争名夺利的思想,鼠目寸光的眼界, 心胸狭隘的境界,唯有真正的信仰才能克服。中共无神论是毒害国人的毒药。
我得声明:南郭并非法轮功信徒,但我认同法轮功很多理念,因为我天生即真、善,虽然没有忍功。吾一生唯真理是从,从不畏惧任何权势,也决不向专制暴 政低头,更不屑与中共专制暴政同流合污!我认为法轮功精神运动实质上是建立在中华传统文化文明基础上的熔儒、释、道于一炉的精神心性修炼方法,而且对于真 诚信仰者的身心健康确有奇效。对于提高信仰者的道德水准确实有益,因而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无神论者很难接受有神论学说,因为从世俗与实验科学角度,永 远无法印证验明宗教学说理论,但也无法否定之。因此一个文明的社会理应尊重人们的信仰,先验论,唯心论有其存在的价值与必然,任何人无权干预更无权强力压 制,这也是全世界各国宪法均文明规定宗教信仰自由的根据。
少林老弟,你上载的这篇所谓文章,是标准的共特诽谤法轮功的东西,根本不值一驳.如果作者胆敢真名实姓示众,而且确认作者的真实身份地址,南郭承诺 正式批驳之,定将其驳得体无完肤.鉴于作者胆小如虎,南郭不会理采此种东西.我对法轮功有远超出一般人的深入研究,接触过数百名的中外法轮功学员,大多数 是高级知识分子.无一例外是心地善良,心智发达,学识学历高于南郭的也不在少数.因此,可以肯定,法轮功作为一种强身健体,修身养性,返本归真的精神心性 修炼法,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汝反复恶攻法轮功到底出于何动机?! 若你是共特,我理解你的作为,因为那是你的职业要求,若你是所谓民运人士,你的作为实在是愚不可及.希望你认真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对人对已对社会负责, 而非玩世不恭,随心所欲诋毁你几乎一无所知的法轮功.
法轮功是中国民主运动天然的最佳明盟军,因此任何打压行为客观上帮了中共暴政的忙。这就是南郭反复批评民运界知识界一些人反法轮功的愚行的理由。更何况 突破网络封锁的功绩是法轮功首功。因此,知识界民运界一些人没有任何理由反法轮功。你当然可以不相信其功理其理论其信仰,但必须尊重他人选择信仰的自由。因为信 仰本身根本无法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科学论证,因为信仰是属于心灵灵魂层面的,正如雪峰君指出,灵感要靠灵觉才能体验,吾以为是对的。
尊重他人的信仰是文明社会最起码的社会交往规范.各国宪法几无例外均确认信仰自由,当然包括宗教信仰.因此,尊重法轮功的信仰自由,也就是尊重你自 已的宗教信仰自由.我从未离开过中国自由民主运动,何来重返之说? 目前仅是迫于生存压力,不得不加强强化英语学习而已.很快又得再次闭关学习,但并不意味着我不关注中国的民主化事业.只要中共专制暴政存在一日,南郭就不 会停止对其彻底无情揭露批判.这既是我的缩命,也是我的历史使命.我得再次声明,我不是法轮功信徒,我自认为是基督徒. 但我是法轮功真正的朋友,同情支持他们维护其正当合法的信仰自由权,坚决支持他们不畏强暴反抗暴政的英勇精神.
少林,你对《九评共产党》的指控完全不能成立,客观上是在为中共专制暴政辩护。至于你指控法轮功欲夺权是毫无根据的胡言,法轮功信徒当然也有政治权利,尽管法轮功作为修炼团体不问政治。但被中共专制暴政长期非法悖理打压,他们的英勇抗暴抗争不但合理合法,而且是应当受到鼓励支持的英雄壮举。中共奴役 大陆中国59年,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团体能经受住中共暴政的铁血镇压,法轮功是第一个也是迄今唯一的一个经受住严峻考验且抗争不已的团体,仅此一点就值得全 体国人学习致敬!举凡在此特殊时期反法轮功及反《九评共产党》的人士,皆有重大共特嫌疑。我不知道少林的真实面目,希望你不是此类共特。然而即便你真是共 特也没关系,因为真理定将征服一切,共特也是人最终绝大多数会占到正义真理一方,吾坚信之。下文供你参考。
少林,你无端指责我拿李洪志的钱有何依据吗?我实话告诉你,郭大律师不但未拿法轮功一文钱,反而义务为法轮功信众作专家证人证言三次。法轮功由于不 存在一个所谓组织,是故并无法轮功组织来付律师费,尽管确实有两位法轮功学员曾主动想赞助我,但均被我婉言谢绝,因为我还不至于活不下去。我坚决支持法轮 功是因为我理解同情支持他们的正义行动,法轮功讲真相运动实质上是他们的自我抗辩,也是唤醒国人被蒙骗的心灵灵魂的 善举。质言之,我为法轮功抗辩是出自我的本心,因为我是天生的真、善,尽管我缺少[忍]功,我决不容忍中共专制暴政横行霸道无法无天强奸民意奴役国民!下 文是我第一篇为法轮功抗辩的文章,尽管当时我几乎对法轮功一无所知。 附:“有感于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教育”。
Re: 郭国汀论辩法轮功
我很吃惊地发现,少林先生居然在《中国人权论坛》里恶意攻击法轮功,因为法轮功群体是当今中国人权迫害最严重的群体,作为人权论坛不去为之抗辩反而允许此种无知恶意攻击令人难以置信。
中共专制暴政残酷迫害法轮功信众,有案可查酷刑致死 的学员人数已高达3188人,数千人被非法关押于精神病院,数十万学员未经司法审判被非法关押于劳教所,至少十万以上学员被以所谓X教非法处重刑,数百万 信众因不放弃信仰被开除工作学籍,还有上万学员被活体盗卖人体器官。中共专制暴政血腥镇压法轮功业已制造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人权灾难。这一切少林先生均 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你不去揭批流氓中共,反而不遗余力地反法轮功,这又是何居心呢?兹以下文反驳阁下的无知指控,欢迎论战。
我认为法轮功群体为了中国的未来所作的牺牲与奉献是前所未有的,每个有良心的中国人都应当感谢法轮功学员的贡献。虽然目前我仍然在为生存而努力,尽 管为了中国的人权事业,我个人作出了巨大牺牲与奉献,但较之法轮功群雄及无数民运前辈可谓微不足道。其实在自由民主国家生存非常容易,只要你放下架子,打工谋生易如反掌。我仅是不愿放弃法律专业,不愿意从此以打工为生,当然这主要是因为受我的英文水准制约。还因为我始终认为我的事业在中国,而成为中共专制暴政的掘墓人则是我的历史使命,因此我愿意为彻底终结中共专制暴政奉献我的一切!
少林,你为中共诡辩不知出自何因,中共今天镇压法轮功,明天就会镇压任何团体,后天则会镇压任何敢于反抗的人;是国人的普遍软骨症纵容了流氓中共! 是国人整体不敢讲真话放任了流氓中共!要是国人皆向法轮功学习,中共早已彻底跨台!无端恶意攻击法轮功者,要么出自无知,要么基本亲共,或是本身就是共特或者是被长期洗脑成为脑瘫的愚民!你若想批判法轮功,请具体指出其如何荒谬无理?!令南郭奇怪的是,少林自称反共却对中共的精神导师马克思列宁主义推崇备致,未免太自相矛盾了吧?!马克思之消灭一切阶级,无产阶级专政,消灭私有制,均属荒唐至极的谬论!
少林老弟,你将此贴上载是何意? 你是支持同意还是反对?该“jhl197653”连真名都不敢示人,明显是个不入流的网特,其言胡说八道的成份远 大于说理内容,如此不入流的东西,居然成为你推崇的东西,你的立场似乎也太成问题了吧?过渡政府的确存在众多问 题,而且有的是原则性问题,但其坚决反共的立场特别是其中大部分人士都是反共志士,大概不成问题.法轮功学员作为公民理当有权参政议政,这同样不成问题; 即便法轮功组织,如果真有该组织的话,要参政议政也未尝不可,因为参政议政权是每个公民每个组织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民运也罢,法轮功也好,联合组建反共 同盟理所应当无可非议.
近期看到大陆有的律师在为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案件辩护时,仍作有罪辩护。我不得不指出:律师若作有罪辩护等于承认最高法院违宪解释,而最高法院实质上 受中共撑控,也即该所谓司法解释纯属违宪的恶法。因此,有罪辩护不如不请律师!除非法轮功学员涉嫌普通刑事犯罪,讲真相案件的辩护原则乃是无罪抗辩。但律 师得有充分思想准备,为法轮功抗辩几乎百分之百会受到中共的秋后算账,而且受迫害后也并不总是能得到有关方面的资助。因此辩护律师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办案认真细致负责敬业,不予中共当局任何把柄。但辩护律师的牺牲与奉献决不会白废,因为历史会记住一切。请参阅《辩护律师为法轮功讲真相案件辩护的基本原则》
郭国汀2008年10月12日第136个反中共专制暴政争自由人权民主绝食争权抗暴运动日于加拿大整理
中共专制暴政残酷迫害法轮功信众,有案可查酷刑致死 的学员人数已高达3188人,数千人被非法关押于精神病院,数十万学员未经司法审判被非法关押于劳教所,至少十万以上学员被以所谓X教非法处重刑,数百万 信众因不放弃信仰被开除工作学籍,还有上万学员被活体盗卖人体器官。中共专制暴政血腥镇压法轮功业已制造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人权灾难。这一切少林先生均 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你不去揭批流氓中共,反而不遗余力地反法轮功,这又是何居心呢?兹以下文反驳阁下的无知指控,欢迎论战。
我认为法轮功群体为了中国的未来所作的牺牲与奉献是前所未有的,每个有良心的中国人都应当感谢法轮功学员的贡献。虽然目前我仍然在为生存而努力,尽 管为了中国的人权事业,我个人作出了巨大牺牲与奉献,但较之法轮功群雄及无数民运前辈可谓微不足道。其实在自由民主国家生存非常容易,只要你放下架子,打工谋生易如反掌。我仅是不愿放弃法律专业,不愿意从此以打工为生,当然这主要是因为受我的英文水准制约。还因为我始终认为我的事业在中国,而成为中共专制暴政的掘墓人则是我的历史使命,因此我愿意为彻底终结中共专制暴政奉献我的一切!
少林,你为中共诡辩不知出自何因,中共今天镇压法轮功,明天就会镇压任何团体,后天则会镇压任何敢于反抗的人;是国人的普遍软骨症纵容了流氓中共! 是国人整体不敢讲真话放任了流氓中共!要是国人皆向法轮功学习,中共早已彻底跨台!无端恶意攻击法轮功者,要么出自无知,要么基本亲共,或是本身就是共特或者是被长期洗脑成为脑瘫的愚民!你若想批判法轮功,请具体指出其如何荒谬无理?!令南郭奇怪的是,少林自称反共却对中共的精神导师马克思列宁主义推崇备致,未免太自相矛盾了吧?!马克思之消灭一切阶级,无产阶级专政,消灭私有制,均属荒唐至极的谬论!
少林老弟,你将此贴上载是何意? 你是支持同意还是反对?该“jhl197653”连真名都不敢示人,明显是个不入流的网特,其言胡说八道的成份远 大于说理内容,如此不入流的东西,居然成为你推崇的东西,你的立场似乎也太成问题了吧?过渡政府的确存在众多问 题,而且有的是原则性问题,但其坚决反共的立场特别是其中大部分人士都是反共志士,大概不成问题.法轮功学员作为公民理当有权参政议政,这同样不成问题; 即便法轮功组织,如果真有该组织的话,要参政议政也未尝不可,因为参政议政权是每个公民每个组织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民运也罢,法轮功也好,联合组建反共 同盟理所应当无可非议.
近期看到大陆有的律师在为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案件辩护时,仍作有罪辩护。我不得不指出:律师若作有罪辩护等于承认最高法院违宪解释,而最高法院实质上 受中共撑控,也即该所谓司法解释纯属违宪的恶法。因此,有罪辩护不如不请律师!除非法轮功学员涉嫌普通刑事犯罪,讲真相案件的辩护原则乃是无罪抗辩。但律 师得有充分思想准备,为法轮功抗辩几乎百分之百会受到中共的秋后算账,而且受迫害后也并不总是能得到有关方面的资助。因此辩护律师应当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办案认真细致负责敬业,不予中共当局任何把柄。但辩护律师的牺牲与奉献决不会白废,因为历史会记住一切。请参阅《辩护律师为法轮功讲真相案件辩护的基本原则》
郭国汀2008年10月12日第136个反中共专制暴政争自由人权民主绝食争权抗暴运动日于加拿大整理
中共为何血腥镇压法轮功?
中共为何血腥镇压法轮功?
南郭点评:这是中共活体盗卖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主调查人著名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今天在欧盟举行的中国宗教自由国际研讨会上的发言稿。2006 年7月第一稿调查报告列举了18种证据证实中共犯下了人类有史以来最新类型的邪恶罪行;中共仅就报告中的两处笔误(城市译名及地点错误)抗辩。而对调查人 举证之18种证据本身未加任何辩驳。2007年1月经补充调查取证,该调查报告修订后将指控证据扩充至33种,中共同样未加任何辩驳。2008年9月,大 卫已撑握53种证据,当然,中共同样无赖般地保持沉默!上周大卫先生亲口告诉我,证据又有新发现!
我始终认为中共从默认,纵容,到鼓励,参与活体盗卖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铁证如山。任何一位法律人,只要认真看过该调查报告,不可能不承认指控的权威 性与确凿性。然而,由于绝大多数人并未认真阅读或读懂该调查报告,且受到吴宏达先生不负责任的明显带有偏见的定论的严重误导,国际社会包括不少民运人士迄 今仍糊涂地认为:“苏家事件是法轮功的滑铁卢”!我认为吴先生虽然不可能主动配合中共故意污蔑法轮功造假,但吴先生由于在中共盗卖死刑犯研究上与活体盗卖 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事件有利害冲突,使他难以客观公正评论该重大事件,而其明显错误的定论客观上确实帮了中共大忙。事实上,自由作家诗人,张建红之所以被 流氓中共罗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无罪重判六年徒刑,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张建红有力地驳斥了吴宏达在此问题上的错误定论,从而使得中共这种惊 天罪孽大白于天下。许多人之所以迄今不相信中共能干出此种罪恶勾当,原因之一乃是吴宏达先生是位坚定的反共志士,因而其言论有相当信誉,例如余杰先生即公 开称,他相信吴宏达的说法。甚至连陈尔晋先生竞也受到吴先生的误导而相信吴的说法。事实上,中共盗卖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罪行迄今仍在持续进行,只不过更 加 秘密而已。中国人千万不要再麻木不仁了!
大卫麦塔斯律师认为中共之所以疯狂镇压法轮功是因为下述十一种原因。:法轮功信众人数众多超过共产党总人数;暴政要靠镇压敌人才能生存,而法轮功则充当了 敌人的角色;法轮功信奉的真善忍原则与中共坚持的假恶暴格格不入。匪帮最恨诚实的人。腐败的敌人乃是那些拒绝贿赂的人;苏东共产党的败亡更加使中共胆战心 惊,以至疑神疑鬼; “如果你是锤子,那么你看任何东西都象钉子” 镜相原理使得中共看任何组织都是冲着夺权而来的;江泽民强烈的妒忌心,江称“我就不相信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战胜不了那些迷信的(老头老太太)法轮功”!江因此狂妄宣称要在三个月消灭法轮 功;法轮功对于西方而言完全陌生,因此西方人及国际社会不会太过关注他们所受到的迫害;
“‘法轮功’西方文化中意味着什么也不是,我们不了解什么是法轮功,因此对法轮功的迫害与我们无关”,这或许是许多西方人迄今所持的立场与观点。但 是大卫麦塔斯律师大声疾呼:“针对法轮功的犯罪就是针对人类的犯罪,我们不是法轮功无关紧要,‘法轮’和‘功’等词对我们西方人而言什么也不是,但法轮功 信众与我们一样是人类。对法轮功的犯罪就是对我们的犯罪!这已足够使我们尽力采取行动(制止这场空前的人权迫害)。”
2009年4月15日
南郭点评:这是中共活体盗卖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主调查人著名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今天在欧盟举行的中国宗教自由国际研讨会上的发言稿。2006 年7月第一稿调查报告列举了18种证据证实中共犯下了人类有史以来最新类型的邪恶罪行;中共仅就报告中的两处笔误(城市译名及地点错误)抗辩。而对调查人 举证之18种证据本身未加任何辩驳。2007年1月经补充调查取证,该调查报告修订后将指控证据扩充至33种,中共同样未加任何辩驳。2008年9月,大 卫已撑握53种证据,当然,中共同样无赖般地保持沉默!上周大卫先生亲口告诉我,证据又有新发现!
我始终认为中共从默认,纵容,到鼓励,参与活体盗卖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铁证如山。任何一位法律人,只要认真看过该调查报告,不可能不承认指控的权威 性与确凿性。然而,由于绝大多数人并未认真阅读或读懂该调查报告,且受到吴宏达先生不负责任的明显带有偏见的定论的严重误导,国际社会包括不少民运人士迄 今仍糊涂地认为:“苏家事件是法轮功的滑铁卢”!我认为吴先生虽然不可能主动配合中共故意污蔑法轮功造假,但吴先生由于在中共盗卖死刑犯研究上与活体盗卖 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事件有利害冲突,使他难以客观公正评论该重大事件,而其明显错误的定论客观上确实帮了中共大忙。事实上,自由作家诗人,张建红之所以被 流氓中共罗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无罪重判六年徒刑,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张建红有力地驳斥了吴宏达在此问题上的错误定论,从而使得中共这种惊 天罪孽大白于天下。许多人之所以迄今不相信中共能干出此种罪恶勾当,原因之一乃是吴宏达先生是位坚定的反共志士,因而其言论有相当信誉,例如余杰先生即公 开称,他相信吴宏达的说法。甚至连陈尔晋先生竞也受到吴先生的误导而相信吴的说法。事实上,中共盗卖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罪行迄今仍在持续进行,只不过更 加 秘密而已。中国人千万不要再麻木不仁了!
大卫麦塔斯律师认为中共之所以疯狂镇压法轮功是因为下述十一种原因。:法轮功信众人数众多超过共产党总人数;暴政要靠镇压敌人才能生存,而法轮功则充当了 敌人的角色;法轮功信奉的真善忍原则与中共坚持的假恶暴格格不入。匪帮最恨诚实的人。腐败的敌人乃是那些拒绝贿赂的人;苏东共产党的败亡更加使中共胆战心 惊,以至疑神疑鬼; “如果你是锤子,那么你看任何东西都象钉子” 镜相原理使得中共看任何组织都是冲着夺权而来的;江泽民强烈的妒忌心,江称“我就不相信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战胜不了那些迷信的(老头老太太)法轮功”!江因此狂妄宣称要在三个月消灭法轮 功;法轮功对于西方而言完全陌生,因此西方人及国际社会不会太过关注他们所受到的迫害;
“‘法轮功’西方文化中意味着什么也不是,我们不了解什么是法轮功,因此对法轮功的迫害与我们无关”,这或许是许多西方人迄今所持的立场与观点。但 是大卫麦塔斯律师大声疾呼:“针对法轮功的犯罪就是针对人类的犯罪,我们不是法轮功无关紧要,‘法轮’和‘功’等词对我们西方人而言什么也不是,但法轮功 信众与我们一样是人类。对法轮功的犯罪就是对我们的犯罪!这已足够使我们尽力采取行动(制止这场空前的人权迫害)。”
2009年4月15日
Re: 郭国汀论辩法轮功
诉江泽民案美国依据国际法的义务:是对公共安全的危胁还是种族灭绝?
南郭点评:2002年10月法轮功在美国联邦法院依据《外国人侵权索赔法》(the Alien Tort Claims Act (ATCA).对江泽民提起侵权之诉,约36位国会议员支持法轮功之诉,但2003年9月地区法院以江系国家主席享有外国元首豁免权为由驳回了起诉。本案 主要涉及中共迫害镇压法轮功是否构成种族灭绝?是否存在制度性的迫害?法轮功是否宗教?是否邪教?什么情况下元首无权享受豁免?
作者系迈阿密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总体上说,由于他是局外人,持论较客观,但由于他对法轮功实际情况并不十分了解,且由于语言文化等差异,使其不易 辩别真假,特别是将中共精至包装出口转内销式的谎言当真,导致文中错误不少.例如,他对中国实际的人权状况并不真正了解,故对中共统治下的人权所谓进步的 评价明显过高;SARS期间,中共编造有法轮功学员故意染上SARS到处传染给别人以制造动乱,而作者对中共的谎言未能识别而采信;作者在文中引 称:After this event, a Hong Kong news source quoted Mr. Li Hongzhi as stating, "At long last, there are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who are willing to step forward and sacrifice their lives for the purpose of advocating the Fa [way]. "[84],其实,中共CCTV在2001年1月29日晚播出所谓天安门自焚伪案时,曾指控是李洪志指挥自焚,后来改称李洪志对有学员自焚捍卫法轮功很高 兴,“终于有人愿意为了大法而牺牲了”。该所谓香港媒体引证李洪志先生的说法,纯属中共编造的谎言。中共旨在掩盖自已导演的自焚伪案罪孽以栽赃法轮功,煽 动民众仇恨法轮功。
再者,转法轮谈到辟谷时仅是谈修炼界的一种现象,而非法轮功的修炼方法,并明确说明该法门不讲辟谷;大量学员因被非法关押而绝食抗议受中共强制灌食 致死,中共却胡编说学员辟谷或自杀! 此外,转法轮得及的遥视,宿命通等功能,并非如作者以为李洪志先生给学员均下上了这些功能。即使在实修中有人如有升华可能出现这些功能时,李先生也给封锁 起来,因为不能干扰常人社会或是用功能做一些似好实坏的事。
无论如何,作者从国际法与美国法及判例详尽分析了本案涉及的众多法律问题,作了较有说服力的论证.江氏侥幸逃避法律制裁,主因乃是中共向布什政府施 加了巨大压力,此外证据亦不够充分,如果中国本土律师配合调查取证.证实中共大规模残暴镇压法轮功是制度性的,而且并非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更非 为所谓公共安全,而是针对学员的信仰,特别是大规模活体盗卖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江胡恐怕皆将永久性面临国际法的追诉.本文值得所有关心法轮功的法律人精 读.
2009年3月15日第158个反中共极权专制暴政争自由人权民主绝食争权抗暴运动日
南郭点评:2002年10月法轮功在美国联邦法院依据《外国人侵权索赔法》(the Alien Tort Claims Act (ATCA).对江泽民提起侵权之诉,约36位国会议员支持法轮功之诉,但2003年9月地区法院以江系国家主席享有外国元首豁免权为由驳回了起诉。本案 主要涉及中共迫害镇压法轮功是否构成种族灭绝?是否存在制度性的迫害?法轮功是否宗教?是否邪教?什么情况下元首无权享受豁免?
作者系迈阿密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总体上说,由于他是局外人,持论较客观,但由于他对法轮功实际情况并不十分了解,且由于语言文化等差异,使其不易 辩别真假,特别是将中共精至包装出口转内销式的谎言当真,导致文中错误不少.例如,他对中国实际的人权状况并不真正了解,故对中共统治下的人权所谓进步的 评价明显过高;SARS期间,中共编造有法轮功学员故意染上SARS到处传染给别人以制造动乱,而作者对中共的谎言未能识别而采信;作者在文中引 称:After this event, a Hong Kong news source quoted Mr. Li Hongzhi as stating, "At long last, there are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who are willing to step forward and sacrifice their lives for the purpose of advocating the Fa [way]. "[84],其实,中共CCTV在2001年1月29日晚播出所谓天安门自焚伪案时,曾指控是李洪志指挥自焚,后来改称李洪志对有学员自焚捍卫法轮功很高 兴,“终于有人愿意为了大法而牺牲了”。该所谓香港媒体引证李洪志先生的说法,纯属中共编造的谎言。中共旨在掩盖自已导演的自焚伪案罪孽以栽赃法轮功,煽 动民众仇恨法轮功。
再者,转法轮谈到辟谷时仅是谈修炼界的一种现象,而非法轮功的修炼方法,并明确说明该法门不讲辟谷;大量学员因被非法关押而绝食抗议受中共强制灌食 致死,中共却胡编说学员辟谷或自杀! 此外,转法轮得及的遥视,宿命通等功能,并非如作者以为李洪志先生给学员均下上了这些功能。即使在实修中有人如有升华可能出现这些功能时,李先生也给封锁 起来,因为不能干扰常人社会或是用功能做一些似好实坏的事。
无论如何,作者从国际法与美国法及判例详尽分析了本案涉及的众多法律问题,作了较有说服力的论证.江氏侥幸逃避法律制裁,主因乃是中共向布什政府施 加了巨大压力,此外证据亦不够充分,如果中国本土律师配合调查取证.证实中共大规模残暴镇压法轮功是制度性的,而且并非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更非 为所谓公共安全,而是针对学员的信仰,特别是大规模活体盗卖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江胡恐怕皆将永久性面临国际法的追诉.本文值得所有关心法轮功的法律人精 读.
2009年3月15日第158个反中共极权专制暴政争自由人权民主绝食争权抗暴运动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