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弦琴:以當代儒教政治學使疑儒思想煙消雲散——兼答覆東海一梟 /東海一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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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弦琴:以當代儒教政治學使疑儒思想煙消雲散——兼答覆東海一梟
文章提交者:悠悠無弦琴
以當代儒教政治學使疑儒思想煙消雲散——兼答覆東海一梟
我現在再次答覆東海一梟兄,因為你對儒家文化有認同,所以希望通過大辯論,使大家清楚理解當代儒家的宗旨,去除意氣用事和崇洋思潮的影響;希望通過大辯論,去除疑儒的思想。
儒教的憲政就是返本開新、繼往開來而重建國政,建立人民為君父、賢能當道的禮法制度,復興華夏文化之正道焉!一消除專制和社會腐敗,二超越西方式金權結合、庸俗劣質的泛自由、泛民主的制度!
但是,這是一個漸進和理性的過程,不能急功近利地反政府、甚至於藉助西洋夷狄勢力的!這會引了動亂和人民之痛苦。
國政——天道良知的、歷史文化的、人心民意的自由民主之禮法
一、何謂國政
何謂「國政」?「國政」者合乎儒家主導的中華文化之性質,依于歷史進程而漸進產生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實踐!國政之歧出、淪喪由來已久。例如:清朝的部族政權專制狹隘,使傳統白衣卿相的士人政治,被滿族貴族在上、士人政治在下的雜混專制模式所取代!這是國政之歧出。20世紀除辛亥傳統之短暫的不成熟的初進之外,異質性意識形態入主中國、黨國政治、社會天翻地覆、階級鬥爭……可謂國政淪喪焉!
當代所謂的「國政」就是:大眾與賢能結合、道德與功利和諧、個體和全體之和諧的、自由民主的中華模式的禮法政治(或者按流行概念說是「憲政」),徹底走出當代的夷狄化之迷途和強盜社會的「泥潭」!體現的是中華文化的:一、道高於政,二、民本民權,三、賢能政治,四、仁政,五、義利和諧,六、個體權利和社群之義利和諧的,七、社會(或日「家」)優先、家國和諧的,八、社會自治的、禮制的,九、禮治與法治和諧的。此追求的是人道人本的、「初級大同社會」焉!國政不是西方式的自由民主政治,不是個人主義的,不是資本主義的;當然也不是社群主義的、社會主義的!國政是新儒家主導的禮教禮法主義的。也就是明德(立國教)、自由、賢賢、平等、親親、興文(即禮樂化、興文教)、和諧(內聖外王與自然生命之和諧、個體與全體之和諧等等)、生生(返本開新、繼往開來)、格致(即科學)、利用厚生的洪範十綱!無「明德」之「自由」是放縱人慾而異化、物化之自由;無「賢賢」之「平等」是泛平等、平均主義、庸俗主義,乃自由之敵、偽德也。
「明德」、「親親」、「興文」、「和諧」、「生生」則使社會不陷於宗教迷茫,亦不陷科學即格致的工具理性、物質技術的泛化,亦不陷於利用厚生之功利化、物質文明至上,亦不陷於傳統和現代之對立,亦不陷於人與人、階級與階級之對立,更不能陷於金權政治!從而使中國回歸中華文化本位,走向「安身立命」也。
綜合而言,國政就是合乎天道良知的、歷史文化的、人心民意的自由民主之禮法!就是合乎儒教即國教之不治而教化的政治制度和政治實踐。
西化的自由主義,新、老左派,模仿前蘇聯模式之流變,等等,由於無中華本位、不是從中華文化出發,故而皆非「國政」焉!
二、 三重合法性下的儒教政治學原理
這三重合法性理論是儒家的傳統政治學理論,當代由蔣慶先生首先明確性揭櫫。本文所闡述的內容未必與蔣慶先生一致,這是由於各人背景、立場、理解的不同。然學術為公。
《大學》日:「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堯舜之道、大同世、太平世皆是政治價值的終極關懷,是道德化的社會政治境界,不是具體特殊的秩序和制度。(這一點上甚至於某些儒家學者也有混淆。至於視之為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的觀念皆文不對題焉!)儒家認為天下大治是人民自治的結果,賢能政治是善風俗之首要助力。(《禮運•大同》《擊壤歌》等)這是中國政治的最高理想。而這中國政治的最高理想是依據心性天道合一的,天道和良知一也。孟子日「人皆可以為堯舜」。牟宗三日:「此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孟子一線相承之道,其本質內容為仁義,其經典之文為《詩》、《書》、《易》、《春秋》,其表現於客觀政治社會之制度為禮樂刑政。此道通過此一線之相承而不斷,以見其為中華民族文化之命脈,即名日『道統』。」
此理想社會原則可以總結出以下幾點:一、人皆可以為堯舜,人人希聖希賢,如此天下為公,揖讓而授聖德。二、為仁由已、道德自律,教化為首。三、理一分殊、物各付物,是因人之心性之固有而發為德與禮,成事功!是各暢其性、各得其所,也就是禮義化的自由平等和多元主義。四、無為而治、德治。五、天下一家,家國和合。也就是盡心盡性盡倫盡制的內聖外王之道,這也是民本的最高價值內容!(因為它是自律和自律統攝他律的、內在的!它不是他律的外在的,所以不會成為以外力追求的烏托邦工程,不是基督教的天國,不是科學面貌的共產主義。此不可混淆的!)
此奠定了天道良知的合法性的內涵。
但是,任何政治都要受到歷史現實的限制,即更有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國際環境、民族、戰爭等等的現實限制,統治者大多是人獸混合的功利之輩。多數人不能成為士君子,士君子是少數,……於是歷史現實上的政治是低級的、甚至於黑暗的,很少有閃光點。而天道良知的政治關懷,則是政治的最高價值判准,是政治的進步和退步之價值標準之首要根源!
天道良知的合法性就是:現實政治從其歷史條件出發,是否趨向天道良知,還是背道而馳?趨向天道良知,政治經濟制度和社會文化必然漸進合乎士、民的良心人情,邪惡和專制、腐敗等減少,如此則是合乎天道良知之合法性。反之背道而馳者,則是不符合天道良知之合法性的!天道良知猶如太陽普照大地,萬物才有希望和生機,雖然萬物永遠不可能與太陽同輝!天道良知的合法性就是檢驗萬物是否面向陽光的法則標準,它是檢驗誰是黑暗、誰是不正不義的最高價值標準!
因為它是自律和自律統攝他律的、內在的,而不是他律的外在的,所以不可能成為以外力追求的烏托邦工程,不是基督教的天國,不是科學面貌的共產主義。此不可混淆的!
歷史文化的合法性,即必須以中華文化為本位,要符合傳統的個性和優性!
以儒家為本,以天道良知的合法性為最高價值關懷,以西為援,通變傳統,返本開新,這是儒家的現代性!我們可以以西為援,但不需要以西方的現代性為標準。
人心民意的合法性。人心與道心相對,人心指個人自然生命,自然生命指利益、功利、權力、工作、受教育、吃穿住行、性、生子養老等人生需要和慾望,等等。由人心必然派生出個人權利,人心的合法性是個人權利的基礎,前面所述的人心的內容理所當然可以成為個人權利的內容。民意是眾意,指大眾需要、共識和意願等等。民意的合法性是大眾權利的基礎。大眾權利是以普選為途徑,大眾在賢能的引導下,作主選擇領導人,決定國家政治方向。人心民意的合法性指:個人與社群和諧,自然生命和禮義禮法和諧,由此出發判斷政治的合法性!
這三重合法性不是分裂的而是和合的!任何一重合法性皆要受其他兩重合法性的制衡與和諧化!是分立制衡而和諧化的!不是簡單的分立制衡!
人心民意浸潤于歷史文化之中,受天道良知的理想之引領。所以,此人心不是無善惡是非的人心,是有人禽之辨的自然生命之人心,是庸俗的多數人自私自利而又受倫理風俗影響的人生、社會的態度。
文化與社會是由具體的人民來承擔的。人民中有聖賢才智平庸愚劣之不等,有先知先覺、後知後覺、不知不覺之不等。
所以,天道良知的合法性之自覺與大任是由賢能來承擔的,大眾從之!歷史文化有雅文化和俗文化、大傳統和小傳統的相對之分立,雅文化、大傳統主要由賢能、知識分子來擔當。而俗文化、小傳統則由大眾為主,且與知識分子共同擔當的!文化與社會的這種天然結構,決定了天道良知的合法性主要是由賢能主導,大眾從之而擔當!歷史文化的合法性則由賢能在上、大眾在下,上下交合共同承擔的!但是,人心民意的合法性主要由大眾為主,同時和賢能共同承擔!
這三重合法性的信仰,落實于禮法制度、社會文化上就是首先落實民權與賢權和合的原則。因為天道良知的合法性須賢能擔當,起教化之體用,喚醒、引領大眾。歷史文化的大傳統也須賢能擔當,起教化之體用,喚醒、引領大眾。同時它浸潤小傳統、浸潤風俗習慣、民心民志,起教化之體用。
至於在現實中,賢能起教化之體用,尊重人心之自然需要,喚醒、引領民意之方向,使它們不墮落於唯功利、背離天理人情甚至於人慾化;賢能使人民不被政客所煽動和操縱,有理智辨別是非、真假;賢能引導人民在選舉領導人、選擇憲政方式、選擇國策上有理性!
「良知」、「人心」必然產生個人道義和個人權利。「良知」、「人心」是人權的信仰根基。民本和民意的合法性是民權的信仰根基。「天道良知的合法性」、「歷史文化的合法性」是個體賢權和集體賢權的信仰根基!「天道良知的合法性」、「歷史文化的合法性」、「人心民意的合法性」之和合而制衡,就是必然地要求人權和民權、個體賢權和集體賢權的四權之和諧!西方的自由主義主張個人至上,只要人權不要賢權,使人權高於民權!而保守主義、社群主義、社會民主主義等則強調社會和傳統的重要性,但它們都沒有賢權的自覺。這是西方政治學的致命缺陷焉!
沒有賢權的自覺,就無舉賢制度和賢能政治制度可言!更談不上大眾與賢能結合的優質政治!就會陷入庸俗劣質的多數人政治的困境!
蔣慶先生日「王道政治比民主政治更周全更完善更具有包容性。王道政治要求政治領導人不只對現世的人(選民)負有責任,還要對天道、自然、歷史文化以及過去的人與將來的人負有責任。因為不僅人有人權,天也有天權、地也有物權,歷史文化也有歷史文化之權,過去的人與將來的人也有人權。只有天權、物權、人權、歷史文化之權、往者之權與來者之權能夠在政治中得到綜合的實現,能夠既各住自位又和諧共存,生民才會安居樂業,國家才會長治久安。如果天道被否定了,自然被破壞了,歷史文化被拋棄了,過去的人與將來的人的權利被剝奪了,人世間只剩下當世之人的私慾泛濫橫流,整個宇宙秩序與人類心靈秩序都被打亂了,那裡還有政治秩序不亂之理。因為政治秩序是從宇宙秩序中派生的,同時政治秩序又是人類心靈秩序的體現,所以政治家就必須承擔維護宇宙秩序與人類心靈秩序的責任。維護宇宙秩序與人類心靈秩序就是維護政治秩序,西方民主政治做不到這一點,只有中國的王道政治能夠做到,因為中國的王道政治參通天地人,協調欲情理,能夠使三重合法性並存制衡而調適上遂。」
「天道良知的合法性」、「歷史文化的合法性」、「人心民意的合法性」之和合而分而制衡,就是體現聖與凡、大眾與賢能結合、道德與功利和諧、個體和全體之和諧的政治學基本原則!
三重合法性的制衡和合,就是去人心之惡、去民意之劣、去歷史文化之僵化過時者焉!
三重合法性的制衡和合,是善與善、義與義、利與利衝突的和諧,是「諸神競爭之和諧」,即「和而不同」、道并行而不相悖之和合焉!
三重合法性的制衡和合,最終追求的是禮義統攝下的自由、民主,以賢能政治引導大眾政治,通過禮法而保障之,所以是王道政治的、優質的自由民主!而不是西方式民意合法性一重獨大的、金權結合的庸俗劣質的自由、民主!
三、儒教的禮法制度或日儒教之憲政
天下沒有放之四海皆準的普遍性的自由民主,不同的文化和社會、歷史傳統,就有不同的自由民主!所謂自由民主的普遍性,充其量只能指相近或者說是類似的一部分共識而已。沒有自由民主的標準模式,更絲毫不能以西方模式為標準!日本那樣文明,其自由民主尚且不同於個人主義的西方,何況曾經領先世界幾千年的大中華文明呢?!不「復興政統、再造禮法」怎麼行呢?!因此首先要透徹理解中華之道統、中華文化,再致曲而理解政統與傳統政治之得失,再理解西方政治學和西方政治的來龍去脈和得失。如此才能返本、以西為援、通變傳統、集大成而開新!
返本、以西為援、通變傳統、集大成而開新,這就是中華文化、儒教的現代性的四項基本原則!除此之外,是絲毫不能以西方的現代性和後現代性為中國文明的任何標準!
絕對不能首先崇敬西學,因為有了先入之見甚至於西學視角,就難以理解與西洋迥異的中華之道、國學和自己的歷史傳統了。民國初年以來直到今日,中國學術研究機制和學術評價標準、文教體系、知識體系皆操縱于西學派之手,看看大陸和台灣,從社會科學院到中央研究院,對中華之道有多少人覺悟?!西學流行,學者皆引援西學作發揮,以此企圖解決中國的問題!我曾怒罵當代權威之學中半數以上者皆有偽學之性質。唯大儒羅義俊聞后而讚許之。
蔣介石時期學習德意俄,形成黨國政治……。其後大陸學習馬列主義,其造成的是社會天翻地覆、階級鬥爭、毀棄中華文化、全盤西化(馬列化等)、文革、破四舊……。大陸社會近二十年又搖擺于馬列主義和自由主義之間,結果腐化成風、人民痛苦而無權、權貴和暴發戶當道!中國已經被他們折騰成什麼樣?看看暴發戶是靠什麼發財的?看權貴貪婪無知的嘴臉!看看上海南京路上從垃圾箱里撿東西吃的民工!教育產業化、醫療改革等,百姓受盡壓榨!……當代台灣,儒家政治沒有經過返本開新,這種局面導致了台灣政治模仿西方自由民主的「半夷狄化」,這是歧途!金權政治、「3、19」槍擊案、陳水扁當選為領導人、族群和南北紛爭、最近被揭開的弊案的「冰山一角」,皆突出表現了西方自由民主這「多病美人」的諸多缺陷性!崇洋「娶回美人」也意味著面臨「政治多病」!繼而引發文化和社會「多病」!即使檢調公正有力,打弊得力,但它能減輕民意低能乏識、政治領導人無能卻巧言當選、金權政治、功利化甚至於人慾化的大弊嗎???不能!這不是簡單的清廉有為、司法公正就能解決的問題!
百年至今的中國曲折而痛苦的經驗,難道還不足以證明必須以中華文化決定中國政治的道理嗎?
該猛醒了!學術上不能抄襲,同理政治上也不能抄襲、學步!誰敢說抄襲萬歲???
只有無良心的人才贊同繼續做洋社會主義、洋資本主義、洋模式的自由民主的「寶貝兒子」、「洋孫子」!
我相信我們國人是受盡蒙蔽,沒有多少人是真心誠意願做這偽學之「學奴」的!做洋社會政治模式、洋教洋學的「衛道士」的!
政治是特殊的領域,它要解決的問題是十分複雜的,有經濟民生、社會秩序、安全、法律、族群、各種集團對立和紛爭的國情……它是各種龐大勢力和巨大利益角逐的場所……它是需要合理開放的權威和智慧、高超的政治藝術的特殊領域。
而人民中的多數人是有缺乏道義責任、知識經驗。民意有理性和非理性的、甚至於無知愚昧的、暴烈的,有道義、功利、人慾的,有族群、地域、宗教的、政治經濟利益紛爭的、有長遠利益和急功近利相衝突的……因為大多數人是為生活而奔波的,且在當代消費化社會中沉迷於娛樂消遣和生活享受。他們一、對文化、政治、經濟是事不關已、高高掛起。二、或者是有公民責任心而缺乏知識的和判斷才能。三、或者是思考淺薄、情緒化的、個人利益化選擇的。四、更是人云亦云而易受操縱于媒體和政客宣傳的!因而有了民眾的多數是「阿斗」型君主之說,繼而懷疑多數人的民主是否成為昏君政治,使得奸臣當道,如奸臣:陳水扁、布希,更嚴重的是希特勒。或者說民主成為多數人的專制!如古希臘。這樣政治素質的大眾所主流的民意,是難以擔負當家作主的大任。
然而,人民不成為國家的君主,執政者必不能一心為民,繼而為了一已之利而損民誤國。這種政治遲早會成為專制政治、禍國殃民的政治。怎麼辦?只有走儒教的王道政治統攝下的自由民主政治的大道!
所謂中華文化的儒教的政治大道是:大眾和賢能結合的政體!道德和功利和諧的政治!個體和全體之和諧的、自由民主的中華模式的禮法政治(或者按流行概念說是「憲政」)
以賢能修正大眾之缺陷和不足,以賢能之意修正和提升民意,為大眾先導!但不是替民作主!賢能政治如果無大眾政治為根底,就猶如無民主的權威政治,與夷狄同路!如果無賢能政治而只是大眾政治,就會成為的功利化市場化庸俗化的政治!此也是夷狄之途!
這必然需要以賢權引導民權,以賢能政治引導大眾政治,引導人權的作用方向(不限制、觸動民權和人權內容)。如此才能落實「天道良知的合法性」、「歷史文化的合法性」、「人心民意的合法性」之和合而制衡,體現聖與凡、大眾與賢能結合、道德與功利和諧、個體和全體之和諧的政治學基本原則!
西方政治學是科學政治學主流的,即經驗主義、實證主義、語言主義的……只能回答「是什麼」,而不能回答「應當如何」。它們「是什麼」派生「應當如何」,它們或者說是價值中立、或者價值觀是被科學事實派生的!再者是:道德論和認識論上的個人主義、相對主義。
但是!政治本身不能證明自己的正當性,所謂極權主義說也「盜亦有道」,政治本身不能判斷自己的價值,需要外在的原則、外在的目的價值來判斷。政治正義從哪裡來?正義是經過長時期的演變而來。是非善惡的觀念長期演變為政治正義。無限後退的推理。在西方最後歸論為宗教和神,而中國則歸結為天道良知!政治歸根結底有是非善惡的觀念,也是有聖賢、賢能的信念和標準的。價值是沒法外在證明的東西,只能內在實踐體證和歷史積累、驗證。這就如幾何學認為點沒有面積,線沒有粗細,物理學中光速最快,這都沒有辦法證明的一種假設——公理,西方人稱之為"先於人類經驗的推論和假設"。中國人所謂的正義就是天理人情,所謂賢能就是由此而出的德才兼備。這是先於科學的。羅爾斯的「正義觀」也是這種性質的。「細察美德倫理學的著作……他們對於倫理學為什麼應以美德為中心的論點,並沒有什麼嚴謹的理論論證。這種論證,就是在麥金泰爾『集中關注美德與規則之間聯繫的本性』的巨著《誰之正義?何種合理性》裏面,也找不到。所以,在美德倫理學家那裡,美德中心論的結論與其說得自於理論論證,不如說是得自直覺感悟。」
西方政治學的根本價值觀是出於其歷史文化而取捨的、不證自明的!然而他們的歷史文化中沒有天道良知的內在超越的理性信仰,沒有賢能政治傳統的,所以西方政治學缺乏賢能政治觀也不足為奇,但不能以西學的學理來評判中國政治學的賢能政治之返本開新!
西方文化由於宗教的缺陷性和教派紛爭、歷史教訓等等,因而政治學與宗教分開,也因此政治學趨向了科學化!這是西方文化造就的西方政治學的缺陷!特別是有價值缺陷的!西方文化是宗教性功利性科學性的,無道德人文為本,無禮義可言,宗教一衰落,功利和人慾便以科學為工具(科學即實證主義、經驗主義、語言主義、唯物科學主義等等)、以商業化和消費化社會為依託,而泛濫成災!
儒家主張道德是自律產生的,不是他律之產物。這是不可違的根本原則。可以他律的是社會秩序、規則(包括普通倫理規則),這些皆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道德!道德以天道良知為最高價值,不是教義、教條、規範之物。當代人多數不覺道德和倫理的區別!更不識中西道德倫理的性質的迥然不同。
西方的道德與倫理是大同小異,皆是外在的規範。其源於基督教、或者社會功利性需要、以及抽象外在的形而上學、或者科學之派生。總之,不是人文實踐、道德踐形之自覺!中國道德則是源於天道良知,及其之致曲。中國倫理出自於人文或宗教性實踐之自覺,及其之致曲和功利需要之和諧!道德高於倫理,倫理以道德為理想。道德是內在自律的,倫理是內在自律和外在他律之綜合。……
教化是以道德倫理為主要內容的。因此,民意之提升,首先依賴於教化所引導的道德倫理之自律,和知識的學習。而不是他律的秩序和規則。西方的「積極自由」不然,「積極自由」是外在形而上學的、宗教的,是外在的規範、教義,其有強迫人自由的嫌疑。因為自律者須人實踐而成此境界,不僅僅是模仿外在規範。外在規範是得意忘言之「言」,道義才是「意」。例如:雷鋒因信仰而行為,此信仰是外在的,而不是良知之不滯不遺。他的思想與「積極自由」同是外在規範的、教義的。如果他不認為他的行為發自於領袖、黨派、主義而是良心之當然,那麼雷鋒的思與行才是道義、禮義之自覺的!如此他也必然對任何權威的不義言行加以抵制和批判!當然雷鋒決不是這境界上的。教化是引導個人和群體自明良心,通過賢能引導、人民自主、社會自治的秩序,由良心而共立社會規範。私人空間是獨立的,然其在教化環境下也得以提升![當代學界先混淆中西道德倫理之大異,繼而誤判中國儒家的政治價值系統(禮義)是「積極自由」的,此乃謬也!]洋積極自由與禮義不可混淆!
洋積極自由是外在形而上學的教義和規範;教化、禮義是內在的道義境界,及其致曲的外在規範,以道義為體,外在規範是用,道義又以良知為本!因此:
一、道義、教化、禮義是自律的、不滯不遺于萬事萬物的,不會強迫人的。強迫人是以已所不欲施於人,是不義的!道義、禮義的外在規範也是與時俱進的,不是教條和不可通變的,因為良心判斷及其致曲,必然去除「義」滯後於時代之僵化,和種種不義,從而摸索與時俱進的「新義」和規範。洋積極自由是外在形而上學的教義和規範,以教義和規範判斷人之言行,而不是以自明良知為最高目的,所以有「家長式」之非自由之嫌疑以及難以與時俱進!倫理的、社會的秩序代代有變遷,而良心和禮義則維持秩序、規範的合理化,且通變之、使之從善如流!西方是達不到這種文化境界的,它是宗教性功利性科學性的,唯獨沒有以人的實踐性之境界之實有的自覺為本。
二、禮義是以良知自明為目的,不是以某個規範為目的。因而是開明而寬容的,尊重個人、特殊群體的非邪惡而多元之言行(包括缺乏善的信仰或日常之言行)。教化不是警察而是正面引導和「潤物細無聲」,所以儒家從孔子至王陽明皆是教育家!禮義是「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是理想與現實之中庸兼容的,是境界提升的多元主義。而洋積極自由卻是偏於教條化理想的、有所離於多元主義的。主張消極自由的洋學則是缺乏理想的價值平面化的多元主義。這是造成深重的「西方社會病」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禮義不是非功利的,功利和知識一樣主要是工具性的,其價值觀須禮義駕馭!科學求真、民生求利、工商求財,皆是大大須推動的!須以義馭利,不義之求真(如對核爆炸之科學求真)、不義之利(經濟挂帥、唯商業化、官商勾結、貧富懸殊、與民爭利、資本壟斷化等),是禮義堅決反對的!以義所馭之利之知識,多多益善,此利此知識越發展,義越充實越飽滿!禮義越彰明,發展科學和發展百姓利益的推動力越大!所謂「正德利用厚生」!
四、良知是立道德和立教化之本焉!不是限制之標準!限制之標準是惡!所謂「惡」是良知致曲之判斷和歷史文化、社會之判斷的合一,缺一不可!這是運作于自由民主制度和開放社會環境下的。惡不僅僅是不義,而且是損害禮義與社群的、非個人空間的行為。不義是可以合法存在的,因為教化是引人向善,不是強力驅人向善,驅人向善非善焉。惡才是受限制的!西方從個人權利第一的理念出發,由此而產生價值中立、無善惡是非的自由觀,這成了其政治學的「金科玉律」。其弊皆由此而來!結果多數人和資產階級的好利輕義成了主流,所謂教化在其自由秩序中成為邊緣化之物。西方與道德倫理分離的法治,其所限制的標準不是惡,而是對社會和個人的有直接功利性的傷害行為。這種法治限制底線太低而放縱邪惡,教化又在其自由秩序中成為邊緣化之物,那麼這樣的社會必然是人慾橫流的社會,這種政治必然是功利化市場化的庸俗政治!西方便是如此!
一從「天道良知的合法性」、「歷史文化的合法性」、「人心民意的合法性」之和合制衡而出發;二從道統高於政統出發;三從教化、禮義的自律主導、統攝他律之規範和秩序出發;四從落實王道政治統攝自由民主政治出發;五從聖凡和諧、大眾與賢能結合、道德與功利和諧、個體和全體之和諧出發。從這些基本原理出發,必然產生道統、教統高於政治權力機關,而實行不治而教的憲政原則;必然產生精神文明(在政治上稱為「文治」)與物質文明(在政治上稱為「物治」)分立和諧、且精神文明先於物質文明(在政治上即文治先於物治)的憲政原則!如此而建立的是五權分立制衡的政治體制:即立法、行政、文治、司法、監察的五權憲政!超越三權分立制衡的西方式憲政!
文治和物治、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之分立和諧,是避免:唯物化、經濟挂帥壓倒文化大計、急功近利壓倒文化的長遠目標;文化因此常常被異質化,成為政治經濟的功利性的附庸……這是世界政治的普遍現象。因而它們不能合在一起。
首先,如何建立大眾和賢能結合的政治呢?首先是在選舉政治上體現大眾和賢能結合的原則。先以科舉和清議結合,建立舉賢制度,由此選出賢能階層。賢能階層是德才兼備的人組成,他們可以是至貧,也可以是巨富,他們成為賢能是因為他們的德才,而不是因為任何其他標準!這使他們能夠超越自身利益和政治成見,而有道義和公正的立場,有為國家和社會整體和長遠利益考量的胸襟和學識,有兼顧少數人的義利訴求的氣量!由這樣的人群形成民眾的榜樣和效仿的對象,從而提升和修正民意!所謂「修已安人」焉!這樣的人群總體上不會被財團收買、金權結合的;不會被嘩眾取寵、分裂民意的政客、聲勢浩大的政爭造勢所動。(對於至貧的賢士須有適當的養士制度)
如此,必然要建立太學制度。太學由士選(即賢能或日賢士選舉)產生!一、執掌由上而下的無為而治即不治而教的大任。有立法提案權和參加議會立法辯論的權力;傳召上至總統下至部長質詢和批評的權力;二、建立高級政務官(包括總統)和黨派領袖、高級文官,及其家庭,定期受再教育的機制,以求國家領導人德才兼備。政治領導人缺乏再教育是政治腐化的一個重要原因!這是世界政治的通病。監督和制衡只能行於外,教化才能行於內!三、作為權威參考,引導國家和社會的學術思想和公共政策,建立科舉、各種公務考試的知識標準。四、執掌國禮,如三祭大禮。
太學是賢能階層定期開放選舉產生的,而賢能又是經過嚴格程序,產生於社會,由於它是定期開放選舉產生的,因而不能形成知識霸權,而是從善如流、與時俱進的。
太學體現的是無治權的學治、精神之聖賢之治!是國師、太師!體現的是道統高於政統!無治權,則不陷於利益集團的糾纏和誘惑,保持旁觀者清和道統、學統、師統之純潔!
在普選制度上,要體現賢能的表率作用。一、士選(賢士選舉)先於普選三天而舉行,其結果將影響民情!二、士選之後的三天中,各候選人的競選全面停止,而再由國家提供經費、工具(不允許自費、任何個人和團體提供捐助)進行士人宣傳活動,使士選的結果公正地直接影響到民眾的選情。這裏的士人選票與百姓的選票是同樣的一票,卻能取得比普通一票大得多的影響力!提升和修正了民意!使普選與士選的結果相近。合理的民意是自由民主的根本,普選是制度的根本!士選是引導作用和意義的。民眾的意願是現實性功利性特殊性大於理想性長遠性整體性的,而賢能的意念有時是有可能過於理想化的、或者說對人民的需要體認不全面的。大眾政治和賢能政治結合才能互相修正和補充,這才是政治之正途!
由於民意素質的缺陷性,因此一部分權力很大的、或者專業性較強的民意代表和官職應由賢能選舉產生。
舉賢制度是憑德才,所以不僅僅是憑「試卷」,也要評其個人道德實踐的社會「清議」。舉賢制度不能保障每個人是賢能,但能保障選拔出的賢士中多數是人民中德才兼備的傑出者!能擔當為民作引路人的職責!士選更是比普選要嚴格和賢明。因為賢士作為選民,其素質是很高的,不容易為政治宣傳所動,而更關心其政策的優劣和可行性!陳水扁、布希肯定經不過士選的!而士選又直接影響決定誰當選的普選的選情和結果!另外不存在「科舉考試上來的官員」,通過科舉加上清議才能取得體制內賢能的資格,然後要經過提名和比普選嚴格得多的自由士選,才能成為當選者,這樣的官員應該比單純普選選出的官員更有學識、廉潔和進取精神!
最後,必須切除金權政治這個自由民主的「大毒瘤」。一、任何黨派、候選人不能接受任何團體的捐贈!團體的捐贈由監察院下設專門機構接受,再公平補貼符合資格的候選人。這樣,財團、宗教團體、工會等都不能以捐贈獲得政策傾斜。無法權錢交易!二、對於黨派接受個人捐贈須限制金額!三、建立公平選舉環境,選舉期間任何媒體不得作收費的政治廣告和採訪;任何媒體在支持某一候選人時,須拿出相當於宣傳其支持人的一半版面供另一候選人作宣傳。這樣降低選舉經費,打破財團掌握的媒體對選舉的宣傳控制,也斬斷了金權交易的另一種途徑!四、由於限制捐贈會引起競選經費不足,國家須公平地義務提供必要的經費和工具、場所。同時合理限定競選時間,競選期越長,耗資越大,金權選舉的危險越大。
對於這些斬斷金權政治的制度安排,西學是理所當然的反對者,因為它們迷信市場式的自由秩序,把表達自由看作是至高無上。而儒家政治學卻把良知和民本看作是至高無上,而表達自由是第二義的!表達自由如果和良知、民本衝突,則修正表達自由。只有從儒家政治學出發,才可以切除「金權政治」這自由民主的「大毒瘤」。
在這種賢能與大眾結合的基本制度原則下,有了賢能政治的作用,才能落實道統、教統高於政治權力機關,而實行不治而教的憲政原則;落實精神文明(在政治上稱為「文治」)與物質文明(在政治上稱為「物治」)分立和諧、且精神文明先於物質文明(在政治上即文治先於物治)的憲政原則!也就是政治上的文治與物治分立和諧,文治先於物治。其在制度安排上是:實行立法、行政、文治、司法、監察的五權憲政!
總統成為名義上國家元首而不掌握行政權。行政權由總理掌握!在五權衝突、黨派惡爭、國家發生嚴重的政治經濟危機時,總統成為總調解人和重大決策人如緊急狀態令、解散五權中的一權而重新選舉。當然這總統必須是無黨派的。且無行政權。否則總統權太大。美國和法國皆有總統權過大之嫌疑。
行政權須獨立且高效有力,才能符合大國複雜的國情,決不能實行低效且不穩定的議會制。總理直接由普選產生!
立法分上、下議會。立法也必須文治與物治兩分,上議院管文治領域的、精神文明方面的立法,下議院管行政領域、物質文明方面的立法。上、下議會通過的憲法,必然趨向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相對和合的、文治和物治相對和合的!這種憲法制度才能是德禮政刑相對和合的禮法制度,而不是西方式的唯政與刑的法律主義、泛政治主義的!在美國,父母打年幼子女竟然遭警察拘捕,其結果是骨肉失恩。可見「唯政與刑的法律主義、泛政治主義的」的走火入魔!文治的問題由物治方式解決必然笑話叢生。要禮法之治,而不僅僅是法治!必須對中華法系作返本開新,而不能學步西法!
凡是涉及文治和行政兩方面的立法,則必須經過上、下議會通過。
由於民意素質的缺陷性,由於上議院管文治領域的、精神文明方面的立法,對德才要求很高,因此上議會的半數的議員應由賢能階層自由選舉產生,才能很好地履行職責。而普選產生的另一半議員則能很好反映人民中的大眾需要。同時,下議院管行政領域、物質文明方面的立法,對於民眾關係重大,所以由普選產生六成的議員,另外四成的議員由賢能選舉產生。
文治權與行政權分立制衡,是體現精神文明與物質文明的分立和諧!行政權由於掌握物質文明建設和國家安全,利益集團無不纏繞于其中,很難說有多少領導國家的高瞻遠矚和政治純潔。古今中外的政治和社會興盛是由利而起,政治和社會的庸俗與腐化也皆由利而起,如何保障政治和社會不過於庸俗和腐化?文治和物治、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分立和諧,是避免:唯物化、經濟挂帥壓倒文化大計、急功近利壓倒文化的長遠目標;文化因此常常被異質化,成為政治經濟的功利性的附庸……這是世界政治的普遍現象。因而它們不能合在一起。
太學制度和立法機關的文治的上議會、獨立的文治權力機關、大眾與賢能結合的憲政安排與禮法化,就是以具體制度對治此焉!
把政府限定於行政權之內、限定於經濟、安全、福利等領域!政治和教化的結合,必須排除政府的因素!西方是反面教材,西方是政府與教化的具體內容分開即價值中立,政府卻與教化的秩序、規則、機制涉入很多,以自由的名義建立善惡同等、價值平面化的、結果是放縱惡的文教的法治秩序!政府有文教等權力,以泛政治主義、以自由主義放縱文化事業!使之功利化、工具化、市場化!政府政策有商人、律師等等強勢利益集團的作用!而中國傳統政治學在這方面是:政府與教化內容結合,其歷史價值是有的,但在當代是極不合時宜的,甚至於引發更大弊病!中西政治都不足取!應當通它們的政治理念,而變之,再開新。我提出的太學制度、賢能政治、文治權就是基於這樣的考慮。
政府和教化的分立的探討自古就有,如太學制度,章太炎也提出過教育權獨立!教化不僅僅是教育,是一切文化事業、精神文明之建設。政治與教化結合的前提是:排除政府。如此才能使政治權力引發的弊病限制于最低!既要道德提升,又要並重自由、合理的功利!教化權與政府權必須切割開來,但教化與政治必須結合而不能分。否則政治將無道德倫理可言,我們的未來將是類似於人慾橫流的當代西方。台灣就在這歧途上!
文治權力機關應是委員會制的,由賢能或日「賢士」、以及大眾各選舉一半委員產生。
行政權力機關首長——總理,當然由普選產生的。他必須順應民意,又必須受賢能政治體系的制約和提升。
司法權力機關也實行委員會制!由其執行維護憲法和最高司法裁決和憲法解釋。其成員——司法委員(或日最高法官)也可以由「賢士」選舉一半,由省級議會和中央議會聯席選舉另一半!美國的最高法官是由總統提名,這有很大問題。總統未必能提名私人,但必定提名與之價值觀和政見相近的人士。這些人在司法裁決中往往傾向於與其提名人的政見相近的一方!這在美國政治史是一個不小的問題,當代也不免俗。行政長官只能管行政。這最高法官不實行普選的原因在於:它是中立於政治之外的、公正的、專業性很高的,而普選會產生黨派涉入、金權選舉、候選人以其競選實力而不是專業德才當選的大弊!
監察權是與立法、行政、文治、司法並立的一權,傳統上監察權除了不能與皇權並立之外,可以與任何權並立!今皇權即民權,民權即是至高無上的!監察權有五:一、諫議人民之得失和修養,以求正民風。今人民即皇上,民風正則萬事順,政府也會誠惶誠恐盡心為民謀幸福;民風不正而昏,政客便會當道。如陳水扁、布希之當道。民間知識分子與人民共喜怒哀樂,是批評于下;而監察權力機關不是普選產生,不怕得罪民眾,有穩定的資源支持諫議!體制內外互相補充和呼應,使民眾不能成為暴君和昏君,自由民主才能長治久安!人民幸福才能保障!
二、以復興封駁制度而振興文官制度的價值理性,中國傳統文官制度是有理想一面的,不同於當今世界的消極執行政務的文官制度。所以,應當以復興封駁制度而振興傳統文官制度的理想性一面,且彌補政務首長之不足。即:由文官系統開放推舉和提名各部的特別監察長的人選,此人選應是精熟本部政務的德高望重者。監察院任免之,他也就此脫離文官編製。當今世界的憲政制度上,是行政首長提名,議會同意各部部長。但是,此部長人選往往是政治大佬,並不見得精通本部政務,難免亂指揮或者不顧具體情況死板執行總理的政策。而文官是不能違背長官命令的!而作為監察院代表的特別監察長,則有權封駁其行政命令,指出其不當之處,促其反省。這就彌補了政務長官的不足!當然,封駁是有限的,止於二、三次而已,但政務長官的一意孤行將承擔所有後果!一旦產生嚴重失誤,他將面臨監察院向議會提出彈劾案。
三、監察整個政治的運作,執行不治而議論的職責,其議論的對象是:政黨、立法、行政、文治、司法、軍警特情機構,等等,提出批評和建議!評估他們的政績!對嚴重產生失誤後果的,可向議會提出彈劾。
四、監察和檢調上至總統下至部長及其家庭的刑事犯罪,以及危及國家的大案。
五、監察政府機構的行政違法。這樣公民對行政違法的訴訟,首先就有監察檢調的支持。
監察權是國家的「安全閥」,這在傳統政治中也是如此!當代在自由民主的憲政下,更要光大之!!!
監察權力機關實行委員會制,不是由行政首長提名,而可以由「賢士」選舉一半,由省級議會和中央議會聯席選舉另一半!這不行普選的原因在於:監察是中立於政治之外的、專業性很高的,而普選會產生黨派涉入、金權選舉、候選人以其競選才能而不是專業德才當選的大弊!
另外,有兩大獨立機構——中央銀行和選舉事務機構,應當實行委員會制。其委員應由士選產生。因為這兩大機構是關係到經濟和政治正常運作的關鍵性機構,一、必須獨立且高效有權威。二、必須專業性水平高超。三、中立於政治之外。因而不能由普選和議會選舉產生!而由士選才能產生理想人選!美國、台灣的選舉問題,皆由於行政涉入而引發了制度化的不公正。
由於民意素質的缺陷性,因此一部分權力很大的、或者專業性較強的民意代表和官職應由賢能選舉產生。如立法權力機關中的半數上議員、百分之四十的下議員,半數的文治權力機關的委員,半數的司法委員(最高法官),半數的監察權力機關的委員。普選終究是佔優的!總統、總理由普選直接產生,上、下議會的議長、文治權力機關首長皆由普選出身者產生!為什麼要賦予賢能這麼大的權力呢?因為:一、民眾的素質難以辨別真假、賢愚和政策的對錯!難以選出能使人民和國家之義利得以伸張的賢明的領導人。反而易被人嘩眾取寵或分裂民意,或被人通過媒體廣告和街頭造勢所吸引,如此投票難保正確性!二、賢能無獨立的利益,有德才的約束,且受民眾的清議,可通過嚴格的制度將有私或不良者或不積極者清除。故而賢能是人民中優秀者,他們只有擁有了很大權力,才能引導人民!在各重要權力機構中推出士選出的官員,與普選出的官員共同工作,既嚴守根本民意、去民意中的非理性,又使掌權者的素質得以提升!
以賢能之意修正民意的缺陷。賢能之意沒有民意之非理性、低級化之弊,有德有才知公共政策之得失!這是賢能政治的優性!士選官員也更加德才兼備、專業進取!
然而在西方,又是如何的政治狀況呢?賢能是民眾中的少數,民主卻反映的是多數人的決策。除了有巨大財力的資產階級、有政治影響力的律師階層等等之外。任何少數皆無力量、皆或多或少是邊緣化的。賢能也是如此。當代西方的知識分子就是邊緣化的,西方佔主流的是占選民多數的中產階級和掌握財富與媒體的資產階級,他們是強勢者。政黨和政客要想有作為,首先必須討好這兩個階級,再爭取其他屬於少數的階層,如知識分子。
知識分子邊緣化是西方政治功利化獨大的原因之一!這是西式自由民主政治的特質決定的!自由使人人有表達自由,而強勢者(掌握財權和媒體的資產階級)和多數人順理成章地成為主流,民主就是這主流所主導下的!儘管自由主義強調對少數的保護,然其結果是:自由導致了使民主成為多數人和強勢者的民主!自由主義強調價值中立,但在其自由的秩序下、在「思想市場」上,多數人好利輕義,功利化人慾化庸俗化的價值觀成為當然的主流,社會文化和政治也隨之趨向于功利化人慾化庸俗化!在這種政治之下,知識分子只能居批判者的地位而有限地影響社會。在西方,其民意素質的缺陷性是無法修正和彌補的!從托克維爾……至今,對西方的重量輕質的多數人民主、無是非的自由的批評,就不絕於耳。西方自由民主提升的障礙在於其自身文化缺陷——道德人文的缺乏、中庸的禮義的缺位、賢能政治傳統的缺位!
有人認為西學派的自由主義在制度上有優勢,儒家較粗疏,是這樣的嗎?!西學派無優勢可言,只不過徒有西方強勢背景支撐而已!儒家在返本、援西入儒、通變傳統、集大成開新的四大基本原則下,足以開出超越西方的儒家政治學和禮法制度!!!
政治不能是政客、黨派、商團等利益集團和選票結合的市場和名利場。它必須有太學權(師權)、文治權、大眾和賢能結合的政治之遏制和提升!各種各領域的利益集團及其表達自由是自由民主的基石,決不能任其腐化!功利化和市場化的自由民主是人類政治的歧途,只符合自由主義、社會民主主義,背離了西方文明開創自由民主時的初衷和理想(如自然法、天賦人權的理想),也與西方基督教的價值觀相違背,更與以儒家為主的中華文化相衝突!
重申一遍:各種各領域的利益集團及其表達自由是自由民主的基石,這是不能輕視而必須珍惜的!但是,功利化和市場化的自由民主是人類政治的歧途,也與西方基督教的價值觀相違背,更與以儒家為主的中華文化相衝突!中國不能學步西方!
士選是普選的修正和提升,賢能政治是大眾政治的引導和修正!文治是對物治的修正!大眾和賢能結合而互相修正和補充,使政治合理和健康發展才是中華政治文明的正道焉!……民間自由和監督是最珍貴的!自由興學辦學、輿論自由、結社自由、經濟自由、監督和批評政治的自由等等……它們是體制內製衡和修正的根基,無民間的自由、自治和對政治系統的監督權,任何制度皆將成為良知民本和自由民主的異化!
只有通過聖賢、賢能;通過體認了天道良知、歷史文化的,同時尊重人心人權、眾意的聖賢、賢能群體;通過禮法憲政和賢能政治;才能引導大眾政治,從而實現賢權和民權、人權的和諧,從而貫徹落實這五大政治原理:一、「天道良知的合法性」、「歷史文化的合法性」、「人心民意的合法性」之和合制衡;二、道統高於政統;三、教化、禮義的自律主導、統攝他律之規範和秩序;四、王道政治統攝自由民主政治;五、聖凡和諧、大眾與賢能結合、道德與功利和諧、個體和全體之和諧。貫徹落實道統、教統高於政治權力機關,而實行不治而教的憲政原則;貫徹落實精神文明(在政治上稱為「文治」)與物質文明(在政治上稱為「物治」)分立和諧、且精神文明先於物質文明(在政治上即文治先於物治)的憲政原則!如此以五權分立制衡的政治體制:即立法、行政、文治、司法、監察的五權憲政!超越三權分立制衡的西方式憲政!
最後,發一點感慨:打個比方說,西方自由民主猶如多病的霧中美人,美當然美,病也病。但是,如果大家要聽信西學派的主張,則將會付出血汗代價而「娶回」無德無能持家的「花瓶」,時間長了恐怕連觀賞價值也不保,帶來了美也帶來了多病。文化上認同儒家、政治上認同自由主義的儒生,還有自由主義者,就是不明白這道理,他們對儒學和傳統的理解有限,不知道自由民主必須由中華文化自身來創造和決定!而不是學步外人而得的!
無弦琴
孔紀二五五八年
(無弦琴:以當代儒教政治學使疑儒思想煙消雲散——兼答覆東海一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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