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一梟:懲惡就是行善,驅邪就是衛道
東海一梟:懲惡就是行善,驅邪就是衛道 /東海一梟
東海一梟:懲惡就是行善,驅邪就是衛道
有人舉出耶穌的「聖訓」:耶穌告訴他的門徒「要愛敵人」,「恨你們的,你們要待他們好!」「詛咒你們的,你們要為他們祝福!」「有人打你的右臉,你把左臉送給他們。」…認為這充分體現了基督教的博愛精神。而儒家主張以直報怨,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大復讎(大是推崇之意),是愛心不足的表現,甚至認為這是戾氣,與基督教相比大大遜色,與墨子的兼愛說相比也頗為不及。
此謬論也。
愛,是所有宗教和具有一定宗教精神的、或文明度較高的學說的共同主題,即使是邪教邪說,也很少正面、公開宣傳「恨」的。但「愛」如何體現,能否體現,可行性高低,「愛」得義不義,卻因教派學派之不同而異。
關於儒家仁愛與墨子兼愛之不同及兩種「愛」利弊,我在《誰知墨子不知義,豈有楊家願拔毛?》、《當代利己主義批判》等諸文中早已論透,不贅。這裏僅指出,儒家以直報怨、大復讎的主張,不僅不違仁愛,而且正是仁愛之心、浩然之氣的體現。抑惡就是倡善、制惡就是行善、就是對社會公正的追求和維護。同時,對罪惡加以警告、阻止和懲罰,對惡人本身也是一種警戒和救度。
佛教也有破邪顯正、止惡揚善、威嚴不礙慈悲的說法。《涅盤經•長壽品》佛言:毀謗佛法者及斷盡善根的極惡之人「一闡提」,殺生、邪見、故意犯戒者,「我於是等,悉生悲心,同於子想,如羅睺羅。」 (羅睺羅,是佛陀在家時的兒子),這充分體現了佛陀清凈圓滿廣大無量、離一切分別執著的大慈悲心。
然而,接下去佛陀要求僧俗四眾護持正法,要用驅遣、呵責、舉罪等種種生善滅惡之作法降伏謗法犯戒者,其目的是「為欲示諸行惡之人有果報故。」迦葉菩薩質疑:如果佛陀懲治毀禁者,就非等視眾生了,佛陀的回答是,只要本著化度之心懲治毀禁者,即是「修平等心」。
關於父母之仇不共戴天。《公羊》認為,君臣「義合」,父子「天屬」,在父親無罪被殺的情況下,「義」就自動消失,就可復讎。「父不受誅,子復讎,可也」;「子不復讎,非子也」。
但是,請注意:這是「在父親無罪被殺的情況下」。公羊傳曰:「父不受誅,子復讎,可也」。反言之,父親犯罪該殺,子不得復讎。《周禮》:"調人,掌司萬人之仇。凡殺人而義者,令勿仇,仇之則死。有反殺者,邦國交仇之"。
《周禮》是儒家經典之一。調人,掌司法之官。凡為正義而殺人者,死者親友不得報復,不然要被處死。可見儒家對復讎是有嚴格限制、有突出的倫理價值取向的,其標準是正義與非正義。(詳見東海《大復讎論》)。
東海說過:「膽敢欺辱東海親人者,不妨回顧一下林樟旺案,以免自誤!」(當然,這裏的欺辱指有實際行動、造成了實際傷害的人身欺辱)。有人認為這是威脅恐嚇,是氣量欠大,甚至是戾氣。理解仁學者會明白,東海這種明確的表態,強調了我維護親人的決心,正是仁愛所致,這種仁愛,不僅針對親人,同時也指向「膽敢欺辱東海親人者」。
耶穌的「聖訓」非大錯,但大偏。對於私仇私怨小仇小怨,雖不妨以德報怨(也不能一概而論),但公敵大敵和公仇大仇,則必須以直相報。那種「有人打你的右臉,你把左臉送給他們」的宗旨,真正全面貫徹落實起來,世法被破壞,世界就亂套了。那無異於對惡的縱容、對恨和鼓勵、對善的褻瀆,那才是心不平等不仁愛不智慧,所謂婦人之仁是也。-----這裏且不論這種「愛」法不合常情常理、可行性很低,且不論古今基督教會及廣大基督徒對「愛敵人」這一宗旨貫徹程度如何,耶穌本人以身作則地落實與否,更不論耶穌言論常有自相矛盾處。2009-2-14東海老人首發《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g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