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老人:被迫「沉迷在網路上」!(外一篇) /東海一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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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老人:被迫「沉迷在網路上」!(外一篇) /東海一梟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6月25日

   東海老人:被迫「沉迷在網路上」!(外一篇)

   或勸東海:「你應該尋求更好的發展渠道、更大的用武之地,而不應該沉迷在網路上,把精力和才華都浪費在這裏。賀衛方說得好:『網路還沒有辦法取代更為廣泛的社會改良,不應該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互聯網上。』」

   答曰:這叫站著說話不腰疼!

   「尋求更好的發展渠道、更大的用武之地」,主要不是願不願、而是能不能的問題,它主要取決於外在的社會、政治、文化環境的寬鬆度。這個度,孔孟時代及後來絕大多數朝代普遍比現在高,現在有些人又比我高,比如賀衛方,他畢竟葆有傳道授業解惑的機會。

   如有教書、講學、報刊、電視等「其它發展渠道」,東海豈會拒絕而鳴高?如果召開或參与「無遮大會」,東海能不「無敵于天下」?我「沉迷在網路上」是被迫的,舍此沒有別的選擇呀,就象箱子里的人被迫利用一條窄縫聊以透氣一樣。目前,在網路上都飽受堵截,還談什麼「更好的發展渠道、更大的用武之地」?

   不過,我並不灰心和焦急。正如古德所言:道非鮮魚,何憂爛卻哉。而那些假劣的東西,不論裝飾得多麼堂皇,都會被雨打風吹去。況且,某些魔障乃時代共業所感,它的撤離和轉化有個過程,急不來。某些阻礙挫折為東海儒家所必經,且不說無捷徑可抄,縱有捷徑亦不必跳而越之。堅實名貴的樹木往往要經受更多的風霜。

   另外,網路是一個很好的信息工具和言論平台,它有助於推動社會的開放、進步和文明。使用它,並不意味著就是「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互聯網上」----我還不至於那麼幼稚,更不至於被一個工具牽著鼻子走。只有毫無內力的人,才會淪為某種工具的奴隸、變成互聯網的玩具。

   順便指出,我關注的焦點與賀衛方們有所不同。社會改良固然是我所關注的,但我更加關注文化的升級、道德的重建、制度的改良,並主張這一切都應以儒家文化為指導思想。2009-7-20

   《陳明被撞了一下車》中新網7月22日電:中共中央黨校主辦的《學習時報》刊登署名為劉日的文章建議,應以「新後備幹部」、「新提拔幹部」率先公示財產為契機,將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推進一步。

   文章稱,「新後備幹部」、「新提拔幹部」相對年輕、容易接受新生事物,更重要的是他們將要「進步」、將要「擔當重任」。所以,給他們提出更高的要求 ,請他們率先公示財產,讓他們接受新的清廉的官場文化和規則最為合理。經財產公示后選出來的幹部既會給群眾以全新的形象,也會更加註意約束自己。

   這個辦法好。不過,劉日先生在這裏撞了一下陳明的車(姑且這麼說),新官率先公示財產的觀點,陳明兄與我同游某地閑聊時曾談及,令我擊節,立即寫成《一個公民關於財產公示制度的思考和建議》(2009-4-14)一文。文中寫道:

   「陳明先生認為,大家對陽光法案的正當性有一定的共識,不過知識操作上有瓶頸。但我們不能被瓶頸永遠卡住,所以,他提出一個建議:對於「新老」幹部,可以區別對待。凡新上任的幹部,現有全部財產都必須公示,「老幹部」在一定期限內可以不申報和公示。不過,凡拒絕申報和公示的幹部,不得履新不得升遷,這叫:不脫不升遷,脫了再上任。這就為瓶頸的突破製造氛圍、創造條件。它可以可以將「好人」更順利選拔上來,可以為執政黨樹立威信為公眾提振信心,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是我黨傳統的行政智慧……」

   劉日文章是巧合撞車還是另有其故,這個觀點的「發明權」屬於誰,是陳明、劉日還是另有其人,或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英雄所見略同?不敢妄斷,錄此備案吧。(附誠明回復:「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是我黨決策的傳統智慧。我當時也只是襲其故智而已。沒有知識產權問題。惟願早日得到施行!」)2009-7-23東海老人

   東海草堂新浪分堂:http://blog.sina.com.cn/donhai5東海代邀:不論擁儒反儒,皆歡迎駕臨舌戰:http://www.yuandao.com/index.asp?boardid=2http://www.rjfx.net/dispbbs.asp?boardID=4&ID=7784&page=12009-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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