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點睛》:父母有錯怎樣勸 /東海一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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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點睛》:父母有錯怎樣勸 /東海一梟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6月26日

   《論語點睛》:父母有錯怎樣勸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里仁篇第一八章)

   孔子說:「侍奉父母要委婉勸說(假如他們有不對)。見父母志意不聽從自己,仍要恭敬不忤逆,操心但毫不埋怨。」

   幾是輕微、隱微義。幾諫,委婉地勸說。所謂色難,勸諫父母,難在和顏悅色。《禮記•坊記》記載:「子云:從命不忿,微諫不倦,勞而不怨,可謂孝矣。」服從父母之命沒有不情願的樣子,委婉地勸說不知疲倦,勞苦而不埋怨,可以說是孝順了。《坊記》所載與《論語》大致相同。

   儒家強調孝順,但孝順並非一味順從,《禮記祭統》有雲:「生則養」,「養則觀其順也」。 《祭統》對「順」的解釋是:「無所不順者謂之備,言內盡於己,而外順於道也。」順要內盡於己,盡心盡性儘力,外順於道,合乎倫理和禮制。父母有過,必須勸諫,挽回父母的過錯,使之回歸正道。

   《孝經-諫諍章》記載,孔子回答曾子的話時明確表示,子女不能無原則地「從父之令」,認為「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于父」雲。不過,勸諫和糾正父母的過錯,必須耐心細緻,方法適當,懂得「幾諫」。

   《禮記•內則》規定:「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說則復諫,不說,與其得罪于鄉黨州閭,寧熟諫。父母怒不悅,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禮記-曲禮下》雲:「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

   「下氣怡色,柔聲以諫」,要求態度婉轉;「諫若不入,讒敬起孝,悅則復諫」,就是「見志不從,又敬不違」;「父母怒不悅,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和「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就是「勞而不怨」之意。孟子說:「父母愛之,喜而不忘;父母惡之,勞而不怨。」憂心操勞而無怨。

   孔穎達《疏》雲:「寧熟諫者,犯顏而諫。使父母不悅,其罪輕;畏懼不諫,使父母得罪于鄉黨州閭,其罪重。故二者之間,寧可熟諫。」熟諫,相當於反覆地幾諫。《疏》雲:「熟諫,謂純熟殷勤而諫,若物之成熟然。」

   荀子說:「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人之大行也。」「故可以從而不從,是不子也;未可以從而從,是不衷也;明於從不從之義,而能致恭敬忠信端愨以慎行之,則可謂大孝矣。」(《苟子-子道》)可以說,「從義不從父」是儒家事親的原則,「幾諫」則是諫父母使之合義的方法。

   「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 態度相似而不完全相同。蓋君臣以義合,父子以天合,忠君有條件,諫而不從,可以離去,對於暴君還可以反抗甚至誅殺、革命。孝親則無條件,任何情況下,對於父母都要敬不違和不怨。首發選自《論語點睛》,首發2016-10-20《廣西老年報》。《論語點睛》一書已列入東海叢書,即將由中國友誼出版公司出版。

(2016/11/07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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