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屯回憶錄 在線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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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關係的惡化,還突出表現在英國在基本法起草過程中,採取強硬、進攻性的態度,使雙方關係進一步緊張。
八九年八月十四日,港英政府常務司屈珩發表題為《收拾殘局》的講話,表示「六四」事件使港人信心受到打擊,他要港人研究九七后中國的駐軍問題,以及基本法草案中有關宣布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的條文,還提出希望中國當局延期頒布基本法。
香港本來就有人擔心中國在香港駐軍。在中英聯合聲明談判期間,鄧小平批評耿飆講香港不駐軍是胡說八道,曾引起震動。「六四」北京用軍隊鎮壓愛國學生運動,更使港人震驚。屈珩重提這一問題,政治上的企圖顯而易見。
屈珩用《收拾殘局》這個講話向中國發動攻勢,顯然不是他個人的舉動。我們研究之後,根據北京確定的精神,決定給予回應。並報告北京備了案。
八月十八日,我們以新華分社名義,評論屈珩的講話,是「公然干涉基本法起草工作」;並在香港《文匯報》上發表專論,指出屈珩這樣做,違背了起碼的外交常識。第二天,北京也有反應,外交部發言人表示,基本法的起草和制定,是中國的事情,不容干涉,並突出:「最近一段時間來,包括港英政府常務司在內的一些英國官員,公然對基本法起草工作橫加指責,粗暴干涉,甚至違背中英聯合聲明的規定,提出中國不要在香港駐軍的荒謬主張。」把事情提高到英國違背中英聯合聲明的高度。
駐軍問題是基本法起草中,突出爭議的問題之一。雙方爭執不下的背後,還有一個香港添馬艦海軍基地,及英軍在港三軍總部的問題。當時,英國似乎還不便公開提出。
英軍在港的駐地共有二十多處,分散在新界、九龍和港島。英國給中方的交還方案,是九七年英軍撤走時,將這二十多處兵營,一部分交給中國,主要是新界等邊沿地區的駐軍點;一部分交給特區政府,做為紀律部隊(即警察)等部門使用;還有一部分位於市區的,改為商業用地,這包括添馬艦海軍基地和窩打老道兵營等處。
添馬艦基地是英國駐港的海、陸、空三軍總司令部。據我們了解,添馬艦不僅是英軍的總指揮部,還駐有特殊部門,許多現代化的偵察手段、設備,可能都集中在那裡。傳說英國政府曾經想在九七后將其改為總領事館,並放出空氣進行試探;中國也放出空氣,表示不贊成。也有傳說,英國打算把添馬艦拆毀。後來又有傳說,把海軍基地搬到一個小島上,再把這裏填海造地,作為商業用地。(現在英國已單方面將海軍基地搬遷昂船洲,英方也單方面宣傳,九七年就添馬艦三軍總部移交給中國。)
中國的軍事部門,以總參謀部為主專門成立一個小組,按英國提供的資料,在港英政府的同意和配合下,到香港實地視察。港澳工作會議上,也曾做過討論,基本同意英國的設想,但有些方面也有異議,主要是認為應在九七後由中方決定。是否把市中心區的駐軍點改為商業區,中國內部也有不同意見,軍事部門想要全部接收,港澳辦、外交部則不想全部都由軍事部門接收……。他們之間交換意見得不到結果,因此難以具體與英國交涉。
李后曾當著姬鵬飛面,要求我幫助他們向楊尚昆反映,要楊尚昆支持他們的意見。我尚未來得及向楊尚昆講,就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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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宣布戒嚴之後,基本法的起草和諮詢工作,基本上陷於停頓。原定五月廿二日國內草委組團來港,因北京政局劇變而臨時延期,姬鵬飛也取消訪問香港。一些香港人士先後公開宣稱辭去基本法草委或咨委的職務,原定六月三日舉行的咨委會第七次全體大會,因北京和香港的形勢而宣布延期。
北京「六四」的槍聲,更使港人感到唇亡齒寒。九七之後,香港能否保持資本主義五十年不變?中國能否兌現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還有沒有民主和自由?都引起港人質疑。出於爭取九七後有更多保障的心理,港人對基本法的內容,特別是政制的民主進程,有了新的要求,政制方案的爭論,因而更為激烈。
激進民主派勢力乘「六四」之機,空前膨脹,他們又乘香港人普遍接受「民主拒共、民主限共」之機,要求基本法重新諮詢、重新討論,一部分人甚至喊出「徹底否定基本法」的口號。
社會各個階層、各個派別,包括中間派(其中包括一些左派)所提出的政制方案,都要求加快民主進度,即直選進度。
在敘述各方要求加快民主進度,提出新主張、新方案之前,有必要回述基本法徵詢草案中,「主流」方案的一些情況。因為,後來的所有加快進度的方案,幾乎都是針對這個「保守」方案提出的。
回顧八九年,基本法徵詢草案出現了「雙查方案」,它是以草委查良鏞「主流方案」為基礎的產物。
八八年底,草委會政制專題小組在廣州開會前,十一月的某一個星期日,我正在深圳貝嶺居休息,查良鏞找我,他是草委專題小組的召集人之一。我即請他來貝嶺居,順便請他嘗嘗揚州新來名廚的淮揚菜。
見面后,查良鏞向我介紹了他所設想的政制方案:行政長官以大選團方式產生;立法局議員普選和其他方式產生的比例分配等等。最主要的是,他主張由第四屆開始「檢討」全面實行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局議員,即九七后十五年,通過一定程序(例如立法局多數通過,或全民投票),決定是否全面實行普選立法局議員和行政長官。
我並未對大選舉團及議員產生比例表示異議,但對第四屆就「檢討」,認為快了些,建議是否可以推遲一至兩屆。我當時考慮,形勢發展難料,民主步伐之快慢,不可完全由人為規定,「立法」時應將「安全」係數打足一點。如果條件提早成熟,「法」是可以修改的,「檢討」也可以提前。
他解釋說,如果第四屆時普選條件仍不成熟,「檢討」還是有可能通不過的。
因為是交換意見,而且未來變數甚多,所以沒有繼續討論下去。
在廣州的政制專題小組會議上,查良鏞提出了他所建議的這一方案。據說他還有一個方案,主張將普選延至九七的三十年後,因為過早外泄,遭到反對,而改提現方案,將普選「檢討」提前了十五年。
我對這個說法信疑各半。信的是:是否我的意見影響了他,在我們會談后,他修改了原來的打算?疑的是:我的意見是推延一至二屆,即五年或十年,而非十五年。立法局議員第五屆、行政長官第四屆「檢討」實行普選,是查和我交談時他原來的主張。
但不管事實為何,查良鏞後來在爭論日趨激烈之際,被記者所逼,說:「許家屯比我還保守。」確是實情。在他和我交換意見時,我的看法的確比他還「保守」。
查良鏞的方案,在廣州專題小組會上略經修改,被稱為「主流方案」,各方議論很多,主要批評是「保守」。
當時,姬鵬飛事先沒有召開會議,統一黨內意見,我不知道李后、魯平他們主持專題小組會議時,是否有「底」。我和查良鏞交換意見,也只是自己的想法。當時其他方案也很多。以「主流」二字形容查良鏞方案,我認為未免為時過早。
為此,我曾問過參加會議的毛鈞年,為何稱查方案為「主流」方案?毛鈞年回答說:「是小組多數人的意見。」
兩個月後,草委會全體會議在廣州花園大酒店召開,主題是審查表決各專題小組的草案,為基本法第二次諮詢草案做準備。會議決定,除將專題小組議定的條文逐條付諸表決外,草委在徵得規定人數聯署后,還可以提出專題小組草案以外的提案。
在開會前,我曾向姬鵬飛建議,是否開一次黨員草委會,統一黨內認識。姬鵬飛只聽進一半,要李后、魯平找黨內草委個別「打招呼」。
表決結果,出現意外:查濟民的方案獲得了通過。查濟民對查良鏞方案——行政長官第四屆、立法局第五屆,進行全民普選的「檢討」程序,附加了四個條件。這四個條件是:一、須獲得立法會議員多數通過,二、行政長官同意,三、全國人大批准,四、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合格選民投票贊成。
查濟民的方案,事先確未引起注意,但與當時內地某些草委和香港社會上層草委思想上接近,獲得通過,不算意外。但是當社會對查良鏞方案有爭議,較多人認為查方案「保守」情況下,兩「查」方案結合,更加平添「保守」內涵,的確出乎中方領導層意外。
查案通過後,魯平對李柱銘說,他估計不到查濟民修正案可得到三分之二的支持,他自己沒有投票支持。李后也對記者講,他投了棄權票。
這次草委全體會上,還有一些小組議定的提案沒能獲得通過,例如關於特區政府財政政策的議案,未獲出席委員三分之二票,退回專題小組重議,又如譚耀宗等草委關於勞工福利等等提案,也未獲通過。
財政政策的提案,未獲通過,估計除與港英政府關係較密切的幾個香港草委投了反對票外,內地草委也投了反對票。這條草案原來還有一個設想,是擔心港英政府在撤離之前的十二年統治期間,改變以往的財政政策,改變稅率,不自量力,增建公共設施,既為英商增添承建機會以獲利,又增加港人負擔;基本法雖然不能干預港英政府統治期間的財政政策,但仍可從政治上施加影響,有所制約。
對這一條,英國政府不只一次通過外交途徑要求修改,與港英政府關係密切的某些香港草委,也多次在專題小組內提議修改。內地有些草委也有不同意見,主要擔心束縛未來特區政府的「手腳」,方案他們將來無法根據實際情況辦事,未獲通過雖屬意外,也是可以理解的。
有關勞工福利的提案未獲通過,則很難理解。香港草委中,工商界委員比重較大,他們投反對票可以理解。內地草委共產黨員占多數,他們不投贊成票,卻投反對票、棄權票,則屬意外。
這個提案的內容是,香港工人有罷工權,以及有關勞資集體談判、設立中央公積金等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刪除了有關罷工的條款,有人主張香港也要刪除,我支持「左派」工會的意見,主張基本法應該列上香港工人有罷工權利。
全體草委會前,我曾與姬鵬飛議論,認為香港是資本主義世界,工人與資方鬥爭,罷工是一個很重要的武器,雖然這是不到萬不得已不輕易使用的手段,但不能把工人的這一重要權利剝奪。
集體談判也很重要,這樣才保持工人可以依靠團結的力量,在和資方談判時,有取得成功的條件。而且,香港工人多數未曾組織起來,「左」、「中」、「右」公會又分散了工人階級的團結,與資方談判時,有集體談判法規依據,可以相對地增強組織力量,當然,解決勞資糾紛,還要堅持勞資兩利原則,不能過分。
香港勞工福利單薄,退休后無保障,中央公積金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正常要求,我們應該原則支持。中央公積金實行起來確有困難,但可以采靈活方法實行。如果基本法不列入這些原則,工人最低權利無法得到保障,工人將降低對基本法的支持,不利香港社會穩定、繁榮。當時姬鵬飛都表示同意,竟未獲通過。
會後,姬鵬飛召集了黨內正、副主任、正、副秘書長會議,議論了會議情況,大家基本滿意會議表決結果,該通過的大多通過了,不希望通過的,基本上沒有通過。雖然查濟民提案出乎意料,但並非最後方案,經一定程序,仍可修改。對財政政策,李后等主動表示,爭取做些文字修改後,再提請表決。我對勞工福利提案提出要求,請姬鵬飛、李后等做工作,說服內地草委在未來表決時,要給予支持,我特彆強調:「基本法不能讓香港工人失望。」姬鵬飛表示同意。
但是,「六四」后,最後一次草委會全體會議,表決基本法草案時,「集體談判」這一項,仍未獲採納。那時,我已被公布離休、調回內地,港澳辦主持的港澳工作的內部會議,我已經不參加了,究竟什麼原因不採納,我也無法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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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六四后,政制政論激化的情況。
英國政府一方面對中國政府採取強硬立場,中斷中英間高層官員往來,拒絕參加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例行會議,另一方面,推動與他有聯繫的社會力量提出的政制方案,如「兩局共識方案」,企圖加快民主進度,既向中方施壓,又與激進民主派爭奪社會影響,限制其繼續膨脹。當時行政局首席議員鄧蓮如公開說:「兩局能達成共識(指形成方案),一定程度上是受到當時北京的學生運動,和香港市民聲援行動的影響。」
激進民主派重新提出「一九零」方案,建議立法會九一年應有半數直選議席,九五年實行全部直選;維持他們原來的提議,在九七年就由全民直選產生行政長官。他們聲稱,如果在九七年以前,香港未能建立民主政制,九七后就更無法實踐。
連一向贊同政制發展要循序漸進的工商界,以及「中間派」,也起了變化,認同加快民主步伐的主張。
這種情況帶來的問題,是在各階層政黨沒有組成,激進民主派力量空前膨脹,未來立法會向中下層傾斜,甚至向激進民主派傾斜的可能性加劇。
當時,咨委會的副秘書長邵善波提出「一會兩局」的構想,副社長毛鈞年將構想方案送給我,經工委認為這個方案可以考慮。
這個方案把立法會分成兩局,「地區選舉局」和「功能選舉局」。「地區選舉局」采混合選舉,頭一、二屆半數以上議席為直選。「功能選舉局」由各功能界選出議員,類似西方的上、下兩院,或參、眾兩院。
一個議案,如果兩局都予以通過,當然沒有問題。假如一個議案未獲直選醫院這一局通過,而另一個通過了,就在立法會形成相互制衡的局面,這時就由行政長官來決定,或由兩局互推出代表研究修改,爭取兩局都通過。如果不行,則由全體會議的三分之二多數做決定。
邵善波這個方案,當時還只是大致上的構想,細節上的考慮不夠。我把這個方案帶到北京,在姬鵬飛主持的港澳工作會議上研究,大家支持這個方案,認為在「六四」后的新形勢下,這是個辦法。回香港后,我們正在研究怎麼推到社會上去,還未有具體步驟之前,羅德丞突然公開提出了這一方案。我很詫異,羅德丞怎麼會知道這一方案?又如何拿去的?我仔細查問,但無結果。
羅德丞推出「一會兩局」方案之後,政制政論立即尖銳起來,本來社會上不同的力量各自推銷各自的方案,現在矛頭一起轉向「一會兩局」,認為這是中方支持的,羅德丞也這樣宣稱,事實也是如此。一些協調活動也活躍起來,試圖聯合起來對抗「一會兩局」。
「一會兩局」方案,與當時社會要求加快民主步伐的氣氛不一致,我們考慮要適當滿足社會思潮,又要防止立法機構過於傾斜,以至影響「九七」后特區政治局面立即大變。鑒於社會氣氛過於情緒化,考慮這個方案出籠后,難以避免會遭到批評,因此打算有步驟地推出,以減少阻力。豈知羅德丞搶先出籠。羅德丞的社會形象本來欠佳,他又公開講過,反對因六四事件而要加快民主進程,引起社會更大反感。「一會兩局」方案由他推出,一時形成「圍攻」的對象。
工商界的羅康瑞,和中間派的程介南等人,不久也推出一個「四、四、二」新協調方案,即香港特別行政區首屆立法機關議席,由四成直選、四成功能團體、兩成大選舉團組成。他們強調,這是港人協調出來的方案,是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
羅康瑞、羅德丞原本都是八十九人工商咨委會的成員,現在各提一個方案,社會上稱為「大羅」、「小羅」方案,與「雙查」方案前後並存,而「大羅」、「小羅」本是同夥,現在卻針鋒相對。
激進民主派則認為讓步太多,仍堅持他們新的「一九零」方案。
這是,我們得到信息,港英政府也支持「四、四、二」方案。還有信息說,「四、四、二」方案出自港英政府。我們估計可能性也不大,很可能是港英將方案「接過去」,予以支持。港英政府可能由於「兩局共識」,英國色彩過濃,要中方接受的可能性很小,便透過所謂三派協調——工商界、民主派、中間派——的方案,企望中方接受。後來,衛奕信明白向中方「推薦」「四、四、二」方案,證實了我們這個估計。
我從與英商高層某些人的接觸中,間接證實這個信息,他們直截了當地向我「建議」:希望中國接納羅康瑞的方案。
新華分社同仁認識羅康瑞的人較多,對他多持好感。傳說羅康瑞從父親手中拿了十萬港元起家,事業上做得很出色;政治上也有獨特立場和見解,是個少有的人才。我有通過。
羅康瑞為推銷「四、四、二」方案,專門要求見我。我聽了他的介紹,表示考慮他的意見,也做了解釋,實際上表達了不盡同意的立場,他是一臉失望的表情和我握別的。
中間派的張家敏、陳介南也要求見我,介紹「四、四、二」方案。我給了他們與羅康瑞相同的回應。
在林立的方案爭論中,社會輿論激烈展開,主要集中在「四、四、二」、「一會兩局」、「新一九零」等方面,而「一會兩局」、「四、四、二」成為爭論焦點。這時,工商界八十九名咨委有部分委員,提出一個綜合兩方案的「新綜合方案」,將立法局議員的產生,分成三個組別:功能、直選、大選舉團;將「一會兩局」方案中的兩局,改為分組別計票。由咨委會副主任郭志權帶到北京,向港澳辦介紹,得到實際上的支持。他們回港后,公開向社會推薦。
在姬鵬飛主持的港澳工作會議上,討論了關於政制方案問題,大家同意李后的意見,以「新綜合方案」為基礎,協調各方意見,擬定方案,在最後一次草委會上提出表決。在直選議席上,英方已提出九五年二十四席,九一年二十席,會議上確定的「底牌」,是九五年二十席,九一年十八席。據此,不僅要在香港社會上進行工作,還需與英方協商。
為了配合推出「新綜合方案」,我於八九年國慶香港籌委會開會時,講了一次話,呼籲各界和諧、合作,固然是希望緩和政制政論,也希望多少寬解一點六四後港人對中方的對立心態。原來就估計作用有限,講話之後,政制方案的政論,仍然沒有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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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零年二月十三日,最後一次基本法草委全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西大廳開幕。這次大會的主要任務,是逐條表決基本法草案,將通過後的草案,送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這是歷經四年八個月的基本法起草工作的最後一道工作程序,看來多數草委懷著嚴肅多於歡欣的心情與會的。
這時我已退休,周南接任新華分社社長和港澳工委書記的職務。港澳辦召開的有關港澳工作的會議,我已不參加了。有關港澳工作的文件,我也看不到了。會議開始,我主動去見姬鵬飛,他告訴我,政制方面和英國的交涉還未達成協議,估計在會議表決前會有結果。姬鵬飛要求我在表決政制方案時,先找霍英東、李嘉誠、黃麗松等人做工作,希望他們投票贊成大會草擬的方案,使得爭議最大的分組計票條文,能保證取得三分之二的同意票而獲得通過。我向姬鵬飛表示,儘力而為,「站好最後一班崗」。
中英爭執焦點主要集中於立法會九一年的直選議席,英方堅持二十席,九五年再增至三十席,後來又退為二十四席;中方堅持九五年十八席(立法會人數不超過六十人,直選議員不超過三成)。爭執之二:中英雙方關於九七年後,立法會、行政長官,經直選產生的時間問題。雙方爭執不下,英方提及如果協議不成,將會單方面行動,中方又提出「銜接」,予以反擊。本來在「本子風波」后基本上已獲得解決的問題,又成為爭執的熱點。
據我所知,「銜接」原指政制方案,以及進度的安排。九七前英國的方案與進度,須與九七后特區政府按基本法規定的方案相「銜接」。當時在中英雙方協議過程中,不僅討論了立法會的「銜接」問題,而且涉及公務員的「銜接」,以及首任行政長官的問題。英方實際承諾了政制方案和執行的進度,須與基本法相「銜接」。中方也承諾:港英政府公務員除少數外籍高官外,九七后特區政府全部留用;雙方還交換了關於首任特區行政長官,在九七年前,如何「見習」、「熟悉港英政府情況及運作」等問題。英方曾有在九七年前,設副港督,由中方認可的港人擔任,九七年後,出任行政長官的設想,中方則認為,首任特區行政長官,由英國的副港督擔任,有礙觀感,不能考慮。雙方雖未能達成具體共識,有所承諾,但非正式地有了可以交換意見的「默契」。
表決基本法草案前夕,中英關於「銜接」的爭執,涉及哪些內容,因我已離職,僅知姬鵬飛告訴我的,是直選立法會議員的議席問題。在會議之前,英國外相韓達德訪港公開承諾,香港的代議政制發展必須與九七后的政制銜接,並說英國不能單方面決定香港的政制,一定要與中國商討,這說明關於銜接問題,雙方已經原則上解決。可是,會議開始前一天,李后、魯平公開說,基本法中有關政制部分的草案,仍未能最後定稿,還要等待中英協商,公開暴露了基本法關於政制草案需中英取得協議,才能定稿。招致香港有輿論諷刺草委是橡皮圖章。
十四日上午,姬鵬飛高興地告訴我,英國已知會外交部,同意立法會九一年直選十八席,九五年二十席。隨即,會議上出現了廖瑤珠的書面建議,對草案的「主流方案」,即提交會議表決的方案,提出三點修改意見:一、要求九五年直選議席由十八席增加至二十席,二、分組計票只限於議員議案和議員對議案的修訂提案,三、立法機關內,非中國籍成員的比例,由百分之十五增加至百分之二十。周南隨即在小組會發言表示支持。我想,廖瑤珠這三點修改「建議」,可能就是中英雙方達成的協議。果然,基本上就是按照廖瑤珠的建議,對草案做了修正。
姬鵬飛交代我的「說服」工作,進行得頗不順利。
李嘉誠對分組計票持反對態度。我與他交談了三次,第一次李嘉誠堅持反對,第二次表示可以考慮,第三次又表示不能同意。香港草委中有幾人是視李嘉誠態度行事的,他們在會議期間,經常交換意見。如果我們爭取不到李嘉誠的支持,則持反對票的將不僅是李的一票。我向姬鵬飛反映了李嘉誠的態度。最後,姬鵬飛把李后招來。估計了情況,認為分組計票這一條,即使李嘉誠投反對票,也可能獲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少幾張票無礙。
霍英東對分組計票也有意見,經交換意見后同意支持,但他向我提出,基本法草案第一百四十二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體育政策,民間體育團體可依法繼續存在和發展」,是否在「民間體育團體」前加上「原有」兩字,以強調保障香港原有民間體育團體的權益。霍英東說,他這意見已提過幾次了,都沒有得到重視,他很不滿意。我向姬鵬飛反映,建議考慮霍的意見。當時李后、魯平也在座。李后不贊成,認為現有文字已有這層意思了。我講:「這隻是個文字問題,並不牽涉原則問題,只是加上『原有』二字。但對霍英東來講,就不是一個文字問題。霍英東也曾表示,這不只是他一個人的看法,我建議,這樣的非原則問題是否就滿足他們?」
但是,我的建議未被採納,因為具體負責基本法起草工作的是李后和魯平,姬鵬飛又不明確表態,李后他們還是按自己的意見處理。他們連純技術性的問題都不能靈活對待的態度,使我無法再見霍英東,給他答覆。
我還與另幾位香港草委交換了意見,發現他們和李嘉誠態度大體一致。
十六日大會對草案逐條投票,表決的結果,均以絕大多數票通過。分組計票條文雖有七票反對,也通過了。我估計這七張反對票,是李嘉誠及受他影響的幾位香港草委所投的票。
基本法草案通過後,姬鵬飛在北京飯店貴賓樓宴請全體草委,會上姬鵬飛、李后、魯平等人興高采烈,敬酒唱歌,滿場飛舞,我卻茫然若失,高興不起來。
第十六章 去國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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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后,江澤民、李鵬在處理有關香港的一系列事情上,我難以接受,對江澤民從抱有希望,迅速走上失望。
前文曾述,為了恢復港人信心,組織香港中上層人士去北京,多數人經我們一再工作,情不可卻,同意去北京見江澤民,但不願意見李鵬。江澤民在北京單獨見了幾次香港人士后,可能李鵬有不滿表示,江澤民便不願單獨見了。為打開僵局,我們又專門做工作,爭取有人願見李鵬,羅德丞是六四后第一位公開要求見李鵬的。
為了爭取早日恢復胡應湘投資的深圳至廣州高速公路工程,恢復港人信心,我做胡應湘工作,他說早就有此願望。談及與廣東省協調方面有一些困難,我表示願去廣州為之奔走。我即去了廣州,找省長葉選平商量,葉首肯予以支持。過去,趙紫陽對胡在內地進行電廠、高速公路投資是支持的,但李鵬有異議。因此,當我動員胡應湘去北京見李鵬時,他立即答應了,並同意見報公開。看來,胡是想乘此改善與李鵬的關係。我即發電給北京,要求李鵬接見。連發兩電,不見答覆,便第三次電催答覆。李后旋來電話說,李鵬秘書告訴港澳辦:「首長不見胡。」問什麼原因,答不知道。我很難受,一個大國總理,心胸如此狹窄!怎樣向胡應湘交代呢?只能託人違心地告訴他:「北京尚未答覆。」
六四后,李鵬、魯平接見滙豐董事長蒲偉士,蒲偉士一方面表示對香港有信心,一方面又告訴他們,滙豐要「改組」,要把總部遷到倫敦去。對行將撤退的打算,進行試探。
李鵬可能出於不了解情況,毫無警惕地表示「讚賞」,熟悉情況的魯平,竟然也沒有起應有的「參謀」作用,作任何「補救」。 蒲偉士打了一個大勝仗。回港后,立即展開其預定的撤退行動,最終宣布收購英國米特蘭銀行,將總部遷至倫敦,完成其所謂「改組」的計謀。
香港有輿論指出,滙豐領導層對滙豐的「改組」,既保持了他在香港的利益,可以繼續在港以及大陸進行商業活動,又避免了九七后,中國或香港本地可能發生的因素,影響對滙豐領導權的「失控」。此評論一針見血。
滙豐的章程規定,每一持股者不得超過百分之一,港人持有股份佔百分之五、六十,但董事會成員不由占股多少來確定。董事長按章程應有董事會選出,但實際知情者都知道是怎麼一回事。當然,幕後實際由誰來「拍板」董事、董事長人選,外界不知道。我在港時,雖然作過調查研究,也不知悉。九七前,港英政府統治期間,這種情況會繼續下去,但為時不多了。九七后,會不會出現港人股東要求修改章程,由股東占股多少選出董事會董事,再經董事會選出董事長?為避免這樣的情況,蒲偉士對滙豐的「改組」,使英國人成了大股東,香港滙豐成了倫敦滙豐的「子」公司,一勞永逸了。中英在策略運用上的智愚立見分曉。
在中英另一次較量中,英方又勝,中方不但損害了自己,更損害了包玉剛。我也在這一戰役中扮演了一個可悲的角色。
趙紫陽曾提出,在大陸或香港,成立一個航空公司,以刺激中國民航改進並吸取外界經驗。「港龍」航空公司就是在此設想下,並在國務院和香港新華分社支持下,由港澳國際投資公司與曹光彪合作,在香港創辦的。開始時,曹光彪吹噓公司的中國政府背景,招致英國航商及港英政府注意,立了新法,限制香港新的航空公司成立。並以「港龍」非英資,不符香港法規為由,遲遲不予批准。這樣,我才出面,請包玉剛出主「港龍」董事長,佔大股。包玉剛連同曹光彪之子(英籍),兩者占股份百分之五十五以上,使「港龍」成為英資為主的航空公司,得以批准成立。
「港龍」成立后卻得不到中國民航的支持,業務開展不順利,為此,我幾次去北京,並曾與當時分管民航的副總理李鵬開會研究,支持「港龍」開展內地業務。「港龍」經營幾年,連年虧損。其間,國泰航空曾與包玉剛接觸,考慮相互換股,實際上將國泰成為「港龍」的控股公司。包玉剛徵求我意見,我不便公然反對,建議他考慮中國民航的反應,包玉剛立即表示放棄與國泰換股的打算。
在這之後,香港中信公司榮智健購進了國泰的股份,成了國泰董事。這一舉動,榮智健事先沒有告訴新華分社,我估計他至少得到李鵬批准,王震贊同的。此事,對包玉剛刺激不小,事後才知道,包當初考慮與國泰換股,國泰允許包進董事會,任副董事長。
九零年,「港龍」經營好轉,已略有盈餘,包玉剛將董事長讓給他女婿,正準備增購飛機,增加航線,大展宏圖之際,包玉剛突然找我,告訴我他將要將「港龍」股份「讓」給曹光彪,再轉讓給中信榮智健。我事先毫無所聞,詫異地問其原因,方知讓股之事是榮智健主動提出的。我看包雖表示不在乎,但又流露很無奈的樣子,便請他待我查明情況后再議,包同意了。
此時,曹光彪也找了港澳國際的董事長張建華,提出要港澳國際所持「港龍」航空的股份,「讓」給中信榮智健,並告訴張,包玉剛已同意將其所擁有的股份「讓」給榮智健了。
張建華問曹光彪:「你們這樣做,是何打算,新華分社知不知道,有沒有經過北京什麼人批准?」
之後,張建華告訴我,收購計劃是楊尚昆同意,李鵬批准的。收購后,榮會將包玉剛所佔股連同曹光彪讓出部分的股,一併轉讓給國泰。中信保持港澳國際讓出的股份,國泰佔大股。業務經營也「委託」國泰管理,增添飛機向國泰租用,國泰停飛大陸北京、上海航線,「讓」給「港龍」航行。
這樣一個完整的計劃,使港龍實際上成了國泰的「子」公司,不僅違背了成立的初衷,也解決了國泰當時難以克服的難題:與中國民航在內地和香港航線上,瀕臨以失敗為結果的爭執。至少,國泰已暫時保持了其航行特權。
我向包玉剛打招呼,請他暫不向榮智健讓出股份。我立即飛北京,要求見楊尚昆、李鵬。楊尚昆見我,表示只是聽了榮智健的彙報,「我並不了解實際情況」。
李鵬不見我,要鄭家華代見。鄭聽了我的彙報,表示理解,但不表態,他要去向楊、李請示。隔天,鄭告訴我,楊尚昆還是那局話,他是聽了榮智健的彙報,但不了解實際情況。李鵬則表示,不考慮改變。我請他們再考慮,並建議鄭家華,找一些熟悉香港這一方面情況的人多了解一點情況,看看他們對國務院的決定有什麼意見。
此時,榮智健也到了北京,我估計與我此行有關。
我又要求李鵬直接聽我彙報,還是不見。鄭家華第三次見我,仍堅持不變,我反覆說明利害。兩人爭得面紅耳赤,他先拍了桌子,我也拍桌子相對,責問他:「還要不要黨的原則?要不要照顧統戰對象?」兩人不歡而散。
回香港后,包玉剛可能已知道情況了,(他怎樣知道的,我不清楚。)請我吃飯——也是我們最後一次的會晤,談了不少帶感情的話。一見面,他反勸我說:「我已經將股權讓給榮智健了(名義上讓給曹光彪,由曹再讓給榮)。謝謝你的關心,這事就算了。」談著談著,又說:「我平生只做了兩件失敗的事,一件是投資渣打;一件是港龍!」我能說什麼呢,他投資港龍是應我之請,我只好說,真過意不去,向他表示歉意。
張建華來請示,曹光彪告訴他,包玉剛已經讓出股份了,要張把港澳國際的股份也趕快讓出。張問:「是否也讓給他?」我氣憤地說:「曹光彪說了不算,要讓,要他們拿國務院的文件來。」隔天,榮智健要求見我,他無事不登門,我明知道他為此事而來,仍然見了,他稱我叔叔,道明來意,我也同樣告訴他,要港澳國際的港龍股份,需國務院來通知,我會照辦。果然,不多天,國務院來了通知。可見,李鵬對他是如何支持、「愛護」。
四中全會,江澤民正式當了總書記,要中央辦公廳告訴新華分社辦公廳,每日報送香港報刊,及內部編刊的有關香港及大陸的反映材料。副社長兼秘書長佘孟孝告訴我,他已照辦。總書記關心外界反映,關心香港工作,我同佘孟孝都認為對香港工作來說,是好事。但佘反映,江澤民在上海當市委書記時,也向新華分社辦公廳副主任許某要港澳工委的材料,而許某竟沒有請示秘書長,就自己辦理了。事實上,工委是主動將香港及外界政治、經濟以至文化等方面一些信息和材料,提供給內地部、委及省、市委負責人參閱的。新華分社專門為此編印了各種「參考」。許某是江澤民在電子工業部任部長時,副部長曹維廉的秘書,後來曹維廉來新華分社任副社長,許仍隨同任秘書,曹逝世后,改任辦公廳副主任。江澤民當時通過這樣的關係,要工委的材料,我們感到意外,這種做法不符黨的組織原則。但事已過去,而且江澤民又當了總書記,佘孟孝反映之後,我們相視苦笑,搖搖頭,沒再說什麼。不久,中央辦公廳又向新華分社組織部下指示,鄭華在工委會上告訴我和幾位副社長,江澤民指名要新華分社提許某為辦公廳主任,大家十分詫異,有位副社長感嘆:「總書記真是管得太細了,關心到一個辦公廳主任!」大家不以為然,也不肯表態,我為了「維護」總書記威信,作了和事佬,對鄭華說:「劉林(辦公廳主任)正好要辭職,就讓許某做吧。」後來周南上任當了工委書記后,就立即指定許某主要負責整理關於我的「材料」。我聽到后,感慨不已。
八九年七月十一日,江澤民會見基本法香港草委和部分咨委時講:「井水不犯河水」,在香港社會引起反感。我們在社內同仁中議論:「怎麼能這樣講?這會給人認為,他們不了解香港情況。」香港市民百分之九十八以上是中國人,香港已面臨回歸,怎能將香港人視為外人,稱之「井水」,而排斥與「河水」,中國人之外呢?六四中,香港人的愛國活動,不能視為「井水」犯了「河水」,即使有犯,也是極少數,怎能將絕大多數香港通報,置於敵對地位呢?我當時估計,江澤民可能聽了李后、魯平的彙報后,接受了他們不正確的信息和意見所致。
不久,又發生江澤民評論新機場事件。
港英政府籌建新機場是個龐大的建設計劃,卻發展成中英政治關係中的一件大事。姬鵬飛曾問過我的看法。我說,七十年代,港英就由在赤鱲角建第二機場代替現有機場的打算,後來因知道我們要收回香港,擱置了計劃。八六年,胡應湘、李嘉誠提出比港英更龐大的開發大嶼山、香港島西海域,建第二機場和擴展碼頭港區的規劃,因港英政府不支持而胎死腹中。現在,港英方面為了在撤退前爭取人心,撤退後爭取有人懷緬,也是在撤退前應英商利益需要,重提所謂「玫瑰園」計劃,政治上考慮多於經濟上考慮,至少是並重。
我講,從香港經濟發展以至大陸經濟發展上來考慮,建設新機場,擴大海運碼頭,還是需要的,從投資可能上估計,我也初步做了估算,問題不大。按港英過往做法,純由政府投資的可能不大,它可用社會資金,把部分工程經過投標讓給商人經營。也只有這樣,才能讓英商得益。即使完全由政府投資,八年完成,不按他們宣布的一千億估計,加一倍,以兩千億計,按港英政府近幾年的收支盈餘狀況,及這幾年財政收入平均增長幅度,只要保持繼續繁榮,每年平均拿出二百多億,是可能的。但估計港英政府不會這樣做。我告訴姬鵬飛,已不知新華分社政策研究室進行研究,不久將向中央送出研究報告。
幾天之後,江澤民在接見一批人時,突然對港英新機場建設一事表態,說:「不要你情況,我會鈔。」香港社會輿論又引起一陣反感。我想,既然已經有了看法,作了決定,姬鵬飛為何不預先相告呢?當時,我對江澤民的講話有意見,我會鈔的「我」,是指包括香港中國市民在內的全體中國人,還是僅指大陸的人民或政府?不久前,總書記剛把大陸的「河水」與香港的「井水」刻意分開,現在講的「我」,使人感覺,僅是大陸人民或中央政府的代義詞。
從社會輿論反映看,基本也是這樣。如果這樣解釋「我」,未來新機場建設超支,怎會是大陸人民或中央政府「會鈔」呢?應是增加港人負擔。總書記如果以此角度,警告港英政府,可能會獲得港人好感。但也需要有待明確一種情況:港英政府將工程全部包下,不採用社會資金,可能出現力不能負,留給特區政府一批債務和爛尾工程。現在,情況未明。「會鈔」之說,未免言之過早。顯然又是誤信了「參謀」之言。
後來,經濟糾紛不斷,是我當時未曾估及的。當時我正努力組織港人北訪,試圖改善中港關係,改善港人對中央新領導班子印象,恢復港人信心。總書記卻在香港具體問題上親自出馬,頻頻發言,又不符合香港實際情況(至少是不完全符合),這種不留餘地,使自己形象在港人中惡化的作風,我頗不理解,也甚為痛心。
六四后,香港中外財團某些中、上層人士,出於對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的不信任,私下醞釀一個所謂一九九七年後,向中國政府「租用香港」十年的設想。這個設想,實際上是中英關於香港問題談判初期,英國「以主權換治權」的翻版。不同的是香港主權歸還中國,如果按香港本地財團的設想,是由港人出面「租用」,仍是「港人治港」,但已不是按基本法規定的「港人治港」,而是出錢「租用」的財團雇傭或他們自己推舉的港人「治港」;如按某些外資財團的設想,則為他們出面「雇傭」或推舉什麼人來「治港」。第二個不同的是,那時是治權「無價」,這次有人「開價」,每年一億美金,有人開價一億英鎊。
他們紛紛要求見我,進行試探。港人財團多通過他們的中年代表,自己沒有直接出面,至少我的感覺如此。如蘇海文夫婦一起來見我,談關於「租用」問題,他當時已在報刊公開發表了文章,提出用十億英鎊向中國政府「租用」香港十年的意見。他們夫婦向我提出這個「建議」,我猜測可能是蘇海文岳父包玉剛的派遣,或得到他同意而來。美、日、法商界某些人士,同樣也為此事要求見面,提出相同「建議」。不同的是,他們擔心香港華人財團「雇傭」治港的英國人,或英籍人士,我問他們主張「雇傭」什麼樣人,他們又說不出口,支吾以對。
不論是中、外人士,我答覆他們,第一:我答允將他們的要求,向北京高層反映;第二:告訴他們,這是一個極敏感問題,中國政府接受的可能性「甚微」;第三:建議他們不要再擴散,特別不要再通過傳媒,在報刊上議論。(我擔心北京過度反應,作公開批判,增加這些人的反感。)中共四中全會時,江澤民當了總書記,找我談話,我反映了這個情況,我見他聽得很有興趣,反映過後,問他,要不要寫一個文字的報告?江澤民很爽快地答:「可以,你發一個電報來。」我又問:「要不要同時報小平同志?」江澤民點點頭說:「可以。」這樣,我回港后給「中央常委並小平同志」發了報。
四中全會開會期間,我沒有去港澳辦,沒有和他們談及這一問題。不久,港澳辦開會,討論香港工作。會議未開始前,在姬鵬飛辦公室閑談中,提及這一事件的電報,魯平聲色俱厲地批評:「還是老一套,賣國求榮!」周南同聲響應,姬鵬飛沉默不語。散會後,我適與魯平走在一起,便告訴他,發電報是我口頭彙報后,江澤民同意的。
過了幾個月,江澤民在一次會見某些香港人士的講話中,又公開出面,表示反對此議。我很詫異,為何久未答覆,香港關於此議已見淡化,總書記為何又公開答覆,後來知道,魯平向中央告了狀,誣告我說過,因江澤民同意了這個建議,我才發報的。江澤民才有此公開澄清。
同意發電報變成同意建議本身,江澤民不經查證,即輕信魯平片面之詞,我甚失望。
五中全會江澤民做了政治報告,李鵬也做了所謂重要講話。他們舉起「治理、整頓」大旗,阻止改革開放。江澤民的政治報告中,對改革開放中出現的新事務——個體戶「開刀」,提出要使所謂非法致富者「傾家蕩產」;鄉鎮企業要大加緊縮……在中顧委會的小組會上,多數表態「擁護」新總書記和總理的報告,也有人不正面表態,強調要尊重價值規律。小組長要我發言,我也只反映香港情況,沒有正面表態。但對個體戶的「新政策」,我表示,改革開放以來,只有政策規定,沒有立法,如何區別合法、非法,建議加快立法。私下,與會者議論不少,不少人認為江、李主張的一套,不合當前實際,難以實施,有人問我的看法,我回答:「估計行不通,地方上會有抵制,群眾也會有抵制。會給地方工作帶來不小的困難,但過一段是會恢復的。」
江澤民、李鵬這一系列的言論和做法,使我陷入難以表達的失望之中。我為香港擔憂,為中國共產黨擔憂!
陪同鄧小平會見港澳人士,右第一人為作者。
左起許家屯、毛澤東、許世友(南京軍區司令),一九六四年攝於南京。
參觀畫展。右起第二人為鄧小平長女鄧琳,右四為霍英東,右三為徐展堂。左一為費彝民。
香港各界人士合影于香港瑞君酒樓。前排左起蔣麗雲、梁鳳儀、許家屯、黃廷芳、譚茀雲、喬宗淮。後排左起陳虹、黃智超、X振英、胡經昌、周安橋、吳光正、黃宜弘、劉永齡、黃志祥、X震寰。
(錄入者注:有二個字未見於掃描件中,故以X字代替)
中英關係的惡化,還突出表現在英國在基本法起草過程中,採取強硬、進攻性的態度,使雙方關係進一步緊張。
八九年八月十四日,港英政府常務司屈珩發表題為《收拾殘局》的講話,表示「六四」事件使港人信心受到打擊,他要港人研究九七后中國的駐軍問題,以及基本法草案中有關宣布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的條文,還提出希望中國當局延期頒布基本法。
香港本來就有人擔心中國在香港駐軍。在中英聯合聲明談判期間,鄧小平批評耿飆講香港不駐軍是胡說八道,曾引起震動。「六四」北京用軍隊鎮壓愛國學生運動,更使港人震驚。屈珩重提這一問題,政治上的企圖顯而易見。
屈珩用《收拾殘局》這個講話向中國發動攻勢,顯然不是他個人的舉動。我們研究之後,根據北京確定的精神,決定給予回應。並報告北京備了案。
八月十八日,我們以新華分社名義,評論屈珩的講話,是「公然干涉基本法起草工作」;並在香港《文匯報》上發表專論,指出屈珩這樣做,違背了起碼的外交常識。第二天,北京也有反應,外交部發言人表示,基本法的起草和制定,是中國的事情,不容干涉,並突出:「最近一段時間來,包括港英政府常務司在內的一些英國官員,公然對基本法起草工作橫加指責,粗暴干涉,甚至違背中英聯合聲明的規定,提出中國不要在香港駐軍的荒謬主張。」把事情提高到英國違背中英聯合聲明的高度。
駐軍問題是基本法起草中,突出爭議的問題之一。雙方爭執不下的背後,還有一個香港添馬艦海軍基地,及英軍在港三軍總部的問題。當時,英國似乎還不便公開提出。
英軍在港的駐地共有二十多處,分散在新界、九龍和港島。英國給中方的交還方案,是九七年英軍撤走時,將這二十多處兵營,一部分交給中國,主要是新界等邊沿地區的駐軍點;一部分交給特區政府,做為紀律部隊(即警察)等部門使用;還有一部分位於市區的,改為商業用地,這包括添馬艦海軍基地和窩打老道兵營等處。
添馬艦基地是英國駐港的海、陸、空三軍總司令部。據我們了解,添馬艦不僅是英軍的總指揮部,還駐有特殊部門,許多現代化的偵察手段、設備,可能都集中在那裡。傳說英國政府曾經想在九七后將其改為總領事館,並放出空氣進行試探;中國也放出空氣,表示不贊成。也有傳說,英國打算把添馬艦拆毀。後來又有傳說,把海軍基地搬到一個小島上,再把這裏填海造地,作為商業用地。(現在英國已單方面將海軍基地搬遷昂船洲,英方也單方面宣傳,九七年就添馬艦三軍總部移交給中國。)
中國的軍事部門,以總參謀部為主專門成立一個小組,按英國提供的資料,在港英政府的同意和配合下,到香港實地視察。港澳工作會議上,也曾做過討論,基本同意英國的設想,但有些方面也有異議,主要是認為應在九七後由中方決定。是否把市中心區的駐軍點改為商業區,中國內部也有不同意見,軍事部門想要全部接收,港澳辦、外交部則不想全部都由軍事部門接收……。他們之間交換意見得不到結果,因此難以具體與英國交涉。
李后曾當著姬鵬飛面,要求我幫助他們向楊尚昆反映,要楊尚昆支持他們的意見。我尚未來得及向楊尚昆講,就退休了。
79
北京宣布戒嚴之後,基本法的起草和諮詢工作,基本上陷於停頓。原定五月廿二日國內草委組團來港,因北京政局劇變而臨時延期,姬鵬飛也取消訪問香港。一些香港人士先後公開宣稱辭去基本法草委或咨委的職務,原定六月三日舉行的咨委會第七次全體大會,因北京和香港的形勢而宣布延期。
北京「六四」的槍聲,更使港人感到唇亡齒寒。九七之後,香港能否保持資本主義五十年不變?中國能否兌現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還有沒有民主和自由?都引起港人質疑。出於爭取九七後有更多保障的心理,港人對基本法的內容,特別是政制的民主進程,有了新的要求,政制方案的爭論,因而更為激烈。
激進民主派勢力乘「六四」之機,空前膨脹,他們又乘香港人普遍接受「民主拒共、民主限共」之機,要求基本法重新諮詢、重新討論,一部分人甚至喊出「徹底否定基本法」的口號。
社會各個階層、各個派別,包括中間派(其中包括一些左派)所提出的政制方案,都要求加快民主進度,即直選進度。
在敘述各方要求加快民主進度,提出新主張、新方案之前,有必要回述基本法徵詢草案中,「主流」方案的一些情況。因為,後來的所有加快進度的方案,幾乎都是針對這個「保守」方案提出的。
回顧八九年,基本法徵詢草案出現了「雙查方案」,它是以草委查良鏞「主流方案」為基礎的產物。
八八年底,草委會政制專題小組在廣州開會前,十一月的某一個星期日,我正在深圳貝嶺居休息,查良鏞找我,他是草委專題小組的召集人之一。我即請他來貝嶺居,順便請他嘗嘗揚州新來名廚的淮揚菜。
見面后,查良鏞向我介紹了他所設想的政制方案:行政長官以大選團方式產生;立法局議員普選和其他方式產生的比例分配等等。最主要的是,他主張由第四屆開始「檢討」全面實行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局議員,即九七后十五年,通過一定程序(例如立法局多數通過,或全民投票),決定是否全面實行普選立法局議員和行政長官。
我並未對大選舉團及議員產生比例表示異議,但對第四屆就「檢討」,認為快了些,建議是否可以推遲一至兩屆。我當時考慮,形勢發展難料,民主步伐之快慢,不可完全由人為規定,「立法」時應將「安全」係數打足一點。如果條件提早成熟,「法」是可以修改的,「檢討」也可以提前。
他解釋說,如果第四屆時普選條件仍不成熟,「檢討」還是有可能通不過的。
因為是交換意見,而且未來變數甚多,所以沒有繼續討論下去。
在廣州的政制專題小組會議上,查良鏞提出了他所建議的這一方案。據說他還有一個方案,主張將普選延至九七的三十年後,因為過早外泄,遭到反對,而改提現方案,將普選「檢討」提前了十五年。
我對這個說法信疑各半。信的是:是否我的意見影響了他,在我們會談后,他修改了原來的打算?疑的是:我的意見是推延一至二屆,即五年或十年,而非十五年。立法局議員第五屆、行政長官第四屆「檢討」實行普選,是查和我交談時他原來的主張。
但不管事實為何,查良鏞後來在爭論日趨激烈之際,被記者所逼,說:「許家屯比我還保守。」確是實情。在他和我交換意見時,我的看法的確比他還「保守」。
查良鏞的方案,在廣州專題小組會上略經修改,被稱為「主流方案」,各方議論很多,主要批評是「保守」。
當時,姬鵬飛事先沒有召開會議,統一黨內意見,我不知道李后、魯平他們主持專題小組會議時,是否有「底」。我和查良鏞交換意見,也只是自己的想法。當時其他方案也很多。以「主流」二字形容查良鏞方案,我認為未免為時過早。
為此,我曾問過參加會議的毛鈞年,為何稱查方案為「主流」方案?毛鈞年回答說:「是小組多數人的意見。」
兩個月後,草委會全體會議在廣州花園大酒店召開,主題是審查表決各專題小組的草案,為基本法第二次諮詢草案做準備。會議決定,除將專題小組議定的條文逐條付諸表決外,草委在徵得規定人數聯署后,還可以提出專題小組草案以外的提案。
在開會前,我曾向姬鵬飛建議,是否開一次黨員草委會,統一黨內認識。姬鵬飛只聽進一半,要李后、魯平找黨內草委個別「打招呼」。
表決結果,出現意外:查濟民的方案獲得了通過。查濟民對查良鏞方案——行政長官第四屆、立法局第五屆,進行全民普選的「檢討」程序,附加了四個條件。這四個條件是:一、須獲得立法會議員多數通過,二、行政長官同意,三、全國人大批准,四、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合格選民投票贊成。
查濟民的方案,事先確未引起注意,但與當時內地某些草委和香港社會上層草委思想上接近,獲得通過,不算意外。但是當社會對查良鏞方案有爭議,較多人認為查方案「保守」情況下,兩「查」方案結合,更加平添「保守」內涵,的確出乎中方領導層意外。
查案通過後,魯平對李柱銘說,他估計不到查濟民修正案可得到三分之二的支持,他自己沒有投票支持。李后也對記者講,他投了棄權票。
這次草委全體會上,還有一些小組議定的提案沒能獲得通過,例如關於特區政府財政政策的議案,未獲出席委員三分之二票,退回專題小組重議,又如譚耀宗等草委關於勞工福利等等提案,也未獲通過。
財政政策的提案,未獲通過,估計除與港英政府關係較密切的幾個香港草委投了反對票外,內地草委也投了反對票。這條草案原來還有一個設想,是擔心港英政府在撤離之前的十二年統治期間,改變以往的財政政策,改變稅率,不自量力,增建公共設施,既為英商增添承建機會以獲利,又增加港人負擔;基本法雖然不能干預港英政府統治期間的財政政策,但仍可從政治上施加影響,有所制約。
對這一條,英國政府不只一次通過外交途徑要求修改,與港英政府關係密切的某些香港草委,也多次在專題小組內提議修改。內地有些草委也有不同意見,主要擔心束縛未來特區政府的「手腳」,方案他們將來無法根據實際情況辦事,未獲通過雖屬意外,也是可以理解的。
有關勞工福利的提案未獲通過,則很難理解。香港草委中,工商界委員比重較大,他們投反對票可以理解。內地草委共產黨員占多數,他們不投贊成票,卻投反對票、棄權票,則屬意外。
這個提案的內容是,香港工人有罷工權,以及有關勞資集體談判、設立中央公積金等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刪除了有關罷工的條款,有人主張香港也要刪除,我支持「左派」工會的意見,主張基本法應該列上香港工人有罷工權利。
全體草委會前,我曾與姬鵬飛議論,認為香港是資本主義世界,工人與資方鬥爭,罷工是一個很重要的武器,雖然這是不到萬不得已不輕易使用的手段,但不能把工人的這一重要權利剝奪。
集體談判也很重要,這樣才保持工人可以依靠團結的力量,在和資方談判時,有取得成功的條件。而且,香港工人多數未曾組織起來,「左」、「中」、「右」公會又分散了工人階級的團結,與資方談判時,有集體談判法規依據,可以相對地增強組織力量,當然,解決勞資糾紛,還要堅持勞資兩利原則,不能過分。
香港勞工福利單薄,退休后無保障,中央公積金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正常要求,我們應該原則支持。中央公積金實行起來確有困難,但可以采靈活方法實行。如果基本法不列入這些原則,工人最低權利無法得到保障,工人將降低對基本法的支持,不利香港社會穩定、繁榮。當時姬鵬飛都表示同意,竟未獲通過。
會後,姬鵬飛召集了黨內正、副主任、正、副秘書長會議,議論了會議情況,大家基本滿意會議表決結果,該通過的大多通過了,不希望通過的,基本上沒有通過。雖然查濟民提案出乎意料,但並非最後方案,經一定程序,仍可修改。對財政政策,李后等主動表示,爭取做些文字修改後,再提請表決。我對勞工福利提案提出要求,請姬鵬飛、李后等做工作,說服內地草委在未來表決時,要給予支持,我特彆強調:「基本法不能讓香港工人失望。」姬鵬飛表示同意。
但是,「六四」后,最後一次草委會全體會議,表決基本法草案時,「集體談判」這一項,仍未獲採納。那時,我已被公布離休、調回內地,港澳辦主持的港澳工作的內部會議,我已經不參加了,究竟什麼原因不採納,我也無法知道了。
80
再回到六四后,政制政論激化的情況。
英國政府一方面對中國政府採取強硬立場,中斷中英間高層官員往來,拒絕參加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例行會議,另一方面,推動與他有聯繫的社會力量提出的政制方案,如「兩局共識方案」,企圖加快民主進度,既向中方施壓,又與激進民主派爭奪社會影響,限制其繼續膨脹。當時行政局首席議員鄧蓮如公開說:「兩局能達成共識(指形成方案),一定程度上是受到當時北京的學生運動,和香港市民聲援行動的影響。」
激進民主派重新提出「一九零」方案,建議立法會九一年應有半數直選議席,九五年實行全部直選;維持他們原來的提議,在九七年就由全民直選產生行政長官。他們聲稱,如果在九七年以前,香港未能建立民主政制,九七后就更無法實踐。
連一向贊同政制發展要循序漸進的工商界,以及「中間派」,也起了變化,認同加快民主步伐的主張。
這種情況帶來的問題,是在各階層政黨沒有組成,激進民主派力量空前膨脹,未來立法會向中下層傾斜,甚至向激進民主派傾斜的可能性加劇。
當時,咨委會的副秘書長邵善波提出「一會兩局」的構想,副社長毛鈞年將構想方案送給我,經工委認為這個方案可以考慮。
這個方案把立法會分成兩局,「地區選舉局」和「功能選舉局」。「地區選舉局」采混合選舉,頭一、二屆半數以上議席為直選。「功能選舉局」由各功能界選出議員,類似西方的上、下兩院,或參、眾兩院。
一個議案,如果兩局都予以通過,當然沒有問題。假如一個議案未獲直選醫院這一局通過,而另一個通過了,就在立法會形成相互制衡的局面,這時就由行政長官來決定,或由兩局互推出代表研究修改,爭取兩局都通過。如果不行,則由全體會議的三分之二多數做決定。
邵善波這個方案,當時還只是大致上的構想,細節上的考慮不夠。我把這個方案帶到北京,在姬鵬飛主持的港澳工作會議上研究,大家支持這個方案,認為在「六四」后的新形勢下,這是個辦法。回香港后,我們正在研究怎麼推到社會上去,還未有具體步驟之前,羅德丞突然公開提出了這一方案。我很詫異,羅德丞怎麼會知道這一方案?又如何拿去的?我仔細查問,但無結果。
羅德丞推出「一會兩局」方案之後,政制政論立即尖銳起來,本來社會上不同的力量各自推銷各自的方案,現在矛頭一起轉向「一會兩局」,認為這是中方支持的,羅德丞也這樣宣稱,事實也是如此。一些協調活動也活躍起來,試圖聯合起來對抗「一會兩局」。
「一會兩局」方案,與當時社會要求加快民主步伐的氣氛不一致,我們考慮要適當滿足社會思潮,又要防止立法機構過於傾斜,以至影響「九七」后特區政治局面立即大變。鑒於社會氣氛過於情緒化,考慮這個方案出籠后,難以避免會遭到批評,因此打算有步驟地推出,以減少阻力。豈知羅德丞搶先出籠。羅德丞的社會形象本來欠佳,他又公開講過,反對因六四事件而要加快民主進程,引起社會更大反感。「一會兩局」方案由他推出,一時形成「圍攻」的對象。
工商界的羅康瑞,和中間派的程介南等人,不久也推出一個「四、四、二」新協調方案,即香港特別行政區首屆立法機關議席,由四成直選、四成功能團體、兩成大選舉團組成。他們強調,這是港人協調出來的方案,是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
羅康瑞、羅德丞原本都是八十九人工商咨委會的成員,現在各提一個方案,社會上稱為「大羅」、「小羅」方案,與「雙查」方案前後並存,而「大羅」、「小羅」本是同夥,現在卻針鋒相對。
激進民主派則認為讓步太多,仍堅持他們新的「一九零」方案。
這是,我們得到信息,港英政府也支持「四、四、二」方案。還有信息說,「四、四、二」方案出自港英政府。我們估計可能性也不大,很可能是港英將方案「接過去」,予以支持。港英政府可能由於「兩局共識」,英國色彩過濃,要中方接受的可能性很小,便透過所謂三派協調——工商界、民主派、中間派——的方案,企望中方接受。後來,衛奕信明白向中方「推薦」「四、四、二」方案,證實了我們這個估計。
我從與英商高層某些人的接觸中,間接證實這個信息,他們直截了當地向我「建議」:希望中國接納羅康瑞的方案。
新華分社同仁認識羅康瑞的人較多,對他多持好感。傳說羅康瑞從父親手中拿了十萬港元起家,事業上做得很出色;政治上也有獨特立場和見解,是個少有的人才。我有通過。
羅康瑞為推銷「四、四、二」方案,專門要求見我。我聽了他的介紹,表示考慮他的意見,也做了解釋,實際上表達了不盡同意的立場,他是一臉失望的表情和我握別的。
中間派的張家敏、陳介南也要求見我,介紹「四、四、二」方案。我給了他們與羅康瑞相同的回應。
在林立的方案爭論中,社會輿論激烈展開,主要集中在「四、四、二」、「一會兩局」、「新一九零」等方面,而「一會兩局」、「四、四、二」成為爭論焦點。這時,工商界八十九名咨委有部分委員,提出一個綜合兩方案的「新綜合方案」,將立法局議員的產生,分成三個組別:功能、直選、大選舉團;將「一會兩局」方案中的兩局,改為分組別計票。由咨委會副主任郭志權帶到北京,向港澳辦介紹,得到實際上的支持。他們回港后,公開向社會推薦。
在姬鵬飛主持的港澳工作會議上,討論了關於政制方案問題,大家同意李后的意見,以「新綜合方案」為基礎,協調各方意見,擬定方案,在最後一次草委會上提出表決。在直選議席上,英方已提出九五年二十四席,九一年二十席,會議上確定的「底牌」,是九五年二十席,九一年十八席。據此,不僅要在香港社會上進行工作,還需與英方協商。
為了配合推出「新綜合方案」,我於八九年國慶香港籌委會開會時,講了一次話,呼籲各界和諧、合作,固然是希望緩和政制政論,也希望多少寬解一點六四後港人對中方的對立心態。原來就估計作用有限,講話之後,政制方案的政論,仍然沒有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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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零年二月十三日,最後一次基本法草委全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西大廳開幕。這次大會的主要任務,是逐條表決基本法草案,將通過後的草案,送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這是歷經四年八個月的基本法起草工作的最後一道工作程序,看來多數草委懷著嚴肅多於歡欣的心情與會的。
這時我已退休,周南接任新華分社社長和港澳工委書記的職務。港澳辦召開的有關港澳工作的會議,我已不參加了。有關港澳工作的文件,我也看不到了。會議開始,我主動去見姬鵬飛,他告訴我,政制方面和英國的交涉還未達成協議,估計在會議表決前會有結果。姬鵬飛要求我在表決政制方案時,先找霍英東、李嘉誠、黃麗松等人做工作,希望他們投票贊成大會草擬的方案,使得爭議最大的分組計票條文,能保證取得三分之二的同意票而獲得通過。我向姬鵬飛表示,儘力而為,「站好最後一班崗」。
中英爭執焦點主要集中於立法會九一年的直選議席,英方堅持二十席,九五年再增至三十席,後來又退為二十四席;中方堅持九五年十八席(立法會人數不超過六十人,直選議員不超過三成)。爭執之二:中英雙方關於九七年後,立法會、行政長官,經直選產生的時間問題。雙方爭執不下,英方提及如果協議不成,將會單方面行動,中方又提出「銜接」,予以反擊。本來在「本子風波」后基本上已獲得解決的問題,又成為爭執的熱點。
據我所知,「銜接」原指政制方案,以及進度的安排。九七前英國的方案與進度,須與九七后特區政府按基本法規定的方案相「銜接」。當時在中英雙方協議過程中,不僅討論了立法會的「銜接」問題,而且涉及公務員的「銜接」,以及首任行政長官的問題。英方實際承諾了政制方案和執行的進度,須與基本法相「銜接」。中方也承諾:港英政府公務員除少數外籍高官外,九七后特區政府全部留用;雙方還交換了關於首任特區行政長官,在九七年前,如何「見習」、「熟悉港英政府情況及運作」等問題。英方曾有在九七年前,設副港督,由中方認可的港人擔任,九七年後,出任行政長官的設想,中方則認為,首任特區行政長官,由英國的副港督擔任,有礙觀感,不能考慮。雙方雖未能達成具體共識,有所承諾,但非正式地有了可以交換意見的「默契」。
表決基本法草案前夕,中英關於「銜接」的爭執,涉及哪些內容,因我已離職,僅知姬鵬飛告訴我的,是直選立法會議員的議席問題。在會議之前,英國外相韓達德訪港公開承諾,香港的代議政制發展必須與九七后的政制銜接,並說英國不能單方面決定香港的政制,一定要與中國商討,這說明關於銜接問題,雙方已經原則上解決。可是,會議開始前一天,李后、魯平公開說,基本法中有關政制部分的草案,仍未能最後定稿,還要等待中英協商,公開暴露了基本法關於政制草案需中英取得協議,才能定稿。招致香港有輿論諷刺草委是橡皮圖章。
十四日上午,姬鵬飛高興地告訴我,英國已知會外交部,同意立法會九一年直選十八席,九五年二十席。隨即,會議上出現了廖瑤珠的書面建議,對草案的「主流方案」,即提交會議表決的方案,提出三點修改意見:一、要求九五年直選議席由十八席增加至二十席,二、分組計票只限於議員議案和議員對議案的修訂提案,三、立法機關內,非中國籍成員的比例,由百分之十五增加至百分之二十。周南隨即在小組會發言表示支持。我想,廖瑤珠這三點修改「建議」,可能就是中英雙方達成的協議。果然,基本上就是按照廖瑤珠的建議,對草案做了修正。
姬鵬飛交代我的「說服」工作,進行得頗不順利。
李嘉誠對分組計票持反對態度。我與他交談了三次,第一次李嘉誠堅持反對,第二次表示可以考慮,第三次又表示不能同意。香港草委中有幾人是視李嘉誠態度行事的,他們在會議期間,經常交換意見。如果我們爭取不到李嘉誠的支持,則持反對票的將不僅是李的一票。我向姬鵬飛反映了李嘉誠的態度。最後,姬鵬飛把李后招來。估計了情況,認為分組計票這一條,即使李嘉誠投反對票,也可能獲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少幾張票無礙。
霍英東對分組計票也有意見,經交換意見后同意支持,但他向我提出,基本法草案第一百四十二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體育政策,民間體育團體可依法繼續存在和發展」,是否在「民間體育團體」前加上「原有」兩字,以強調保障香港原有民間體育團體的權益。霍英東說,他這意見已提過幾次了,都沒有得到重視,他很不滿意。我向姬鵬飛反映,建議考慮霍的意見。當時李后、魯平也在座。李后不贊成,認為現有文字已有這層意思了。我講:「這隻是個文字問題,並不牽涉原則問題,只是加上『原有』二字。但對霍英東來講,就不是一個文字問題。霍英東也曾表示,這不只是他一個人的看法,我建議,這樣的非原則問題是否就滿足他們?」
但是,我的建議未被採納,因為具體負責基本法起草工作的是李后和魯平,姬鵬飛又不明確表態,李后他們還是按自己的意見處理。他們連純技術性的問題都不能靈活對待的態度,使我無法再見霍英東,給他答覆。
我還與另幾位香港草委交換了意見,發現他們和李嘉誠態度大體一致。
十六日大會對草案逐條投票,表決的結果,均以絕大多數票通過。分組計票條文雖有七票反對,也通過了。我估計這七張反對票,是李嘉誠及受他影響的幾位香港草委所投的票。
基本法草案通過後,姬鵬飛在北京飯店貴賓樓宴請全體草委,會上姬鵬飛、李后、魯平等人興高采烈,敬酒唱歌,滿場飛舞,我卻茫然若失,高興不起來。
第十六章 去國前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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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后,江澤民、李鵬在處理有關香港的一系列事情上,我難以接受,對江澤民從抱有希望,迅速走上失望。
前文曾述,為了恢復港人信心,組織香港中上層人士去北京,多數人經我們一再工作,情不可卻,同意去北京見江澤民,但不願意見李鵬。江澤民在北京單獨見了幾次香港人士后,可能李鵬有不滿表示,江澤民便不願單獨見了。為打開僵局,我們又專門做工作,爭取有人願見李鵬,羅德丞是六四后第一位公開要求見李鵬的。
為了爭取早日恢復胡應湘投資的深圳至廣州高速公路工程,恢復港人信心,我做胡應湘工作,他說早就有此願望。談及與廣東省協調方面有一些困難,我表示願去廣州為之奔走。我即去了廣州,找省長葉選平商量,葉首肯予以支持。過去,趙紫陽對胡在內地進行電廠、高速公路投資是支持的,但李鵬有異議。因此,當我動員胡應湘去北京見李鵬時,他立即答應了,並同意見報公開。看來,胡是想乘此改善與李鵬的關係。我即發電給北京,要求李鵬接見。連發兩電,不見答覆,便第三次電催答覆。李后旋來電話說,李鵬秘書告訴港澳辦:「首長不見胡。」問什麼原因,答不知道。我很難受,一個大國總理,心胸如此狹窄!怎樣向胡應湘交代呢?只能託人違心地告訴他:「北京尚未答覆。」
六四后,李鵬、魯平接見滙豐董事長蒲偉士,蒲偉士一方面表示對香港有信心,一方面又告訴他們,滙豐要「改組」,要把總部遷到倫敦去。對行將撤退的打算,進行試探。
李鵬可能出於不了解情況,毫無警惕地表示「讚賞」,熟悉情況的魯平,竟然也沒有起應有的「參謀」作用,作任何「補救」。 蒲偉士打了一個大勝仗。回港后,立即展開其預定的撤退行動,最終宣布收購英國米特蘭銀行,將總部遷至倫敦,完成其所謂「改組」的計謀。
香港有輿論指出,滙豐領導層對滙豐的「改組」,既保持了他在香港的利益,可以繼續在港以及大陸進行商業活動,又避免了九七后,中國或香港本地可能發生的因素,影響對滙豐領導權的「失控」。此評論一針見血。
滙豐的章程規定,每一持股者不得超過百分之一,港人持有股份佔百分之五、六十,但董事會成員不由占股多少來確定。董事長按章程應有董事會選出,但實際知情者都知道是怎麼一回事。當然,幕後實際由誰來「拍板」董事、董事長人選,外界不知道。我在港時,雖然作過調查研究,也不知悉。九七前,港英政府統治期間,這種情況會繼續下去,但為時不多了。九七后,會不會出現港人股東要求修改章程,由股東占股多少選出董事會董事,再經董事會選出董事長?為避免這樣的情況,蒲偉士對滙豐的「改組」,使英國人成了大股東,香港滙豐成了倫敦滙豐的「子」公司,一勞永逸了。中英在策略運用上的智愚立見分曉。
在中英另一次較量中,英方又勝,中方不但損害了自己,更損害了包玉剛。我也在這一戰役中扮演了一個可悲的角色。
趙紫陽曾提出,在大陸或香港,成立一個航空公司,以刺激中國民航改進並吸取外界經驗。「港龍」航空公司就是在此設想下,並在國務院和香港新華分社支持下,由港澳國際投資公司與曹光彪合作,在香港創辦的。開始時,曹光彪吹噓公司的中國政府背景,招致英國航商及港英政府注意,立了新法,限制香港新的航空公司成立。並以「港龍」非英資,不符香港法規為由,遲遲不予批准。這樣,我才出面,請包玉剛出主「港龍」董事長,佔大股。包玉剛連同曹光彪之子(英籍),兩者占股份百分之五十五以上,使「港龍」成為英資為主的航空公司,得以批准成立。
「港龍」成立后卻得不到中國民航的支持,業務開展不順利,為此,我幾次去北京,並曾與當時分管民航的副總理李鵬開會研究,支持「港龍」開展內地業務。「港龍」經營幾年,連年虧損。其間,國泰航空曾與包玉剛接觸,考慮相互換股,實際上將國泰成為「港龍」的控股公司。包玉剛徵求我意見,我不便公然反對,建議他考慮中國民航的反應,包玉剛立即表示放棄與國泰換股的打算。
在這之後,香港中信公司榮智健購進了國泰的股份,成了國泰董事。這一舉動,榮智健事先沒有告訴新華分社,我估計他至少得到李鵬批准,王震贊同的。此事,對包玉剛刺激不小,事後才知道,包當初考慮與國泰換股,國泰允許包進董事會,任副董事長。
九零年,「港龍」經營好轉,已略有盈餘,包玉剛將董事長讓給他女婿,正準備增購飛機,增加航線,大展宏圖之際,包玉剛突然找我,告訴我他將要將「港龍」股份「讓」給曹光彪,再轉讓給中信榮智健。我事先毫無所聞,詫異地問其原因,方知讓股之事是榮智健主動提出的。我看包雖表示不在乎,但又流露很無奈的樣子,便請他待我查明情況后再議,包同意了。
此時,曹光彪也找了港澳國際的董事長張建華,提出要港澳國際所持「港龍」航空的股份,「讓」給中信榮智健,並告訴張,包玉剛已同意將其所擁有的股份「讓」給榮智健了。
張建華問曹光彪:「你們這樣做,是何打算,新華分社知不知道,有沒有經過北京什麼人批准?」
之後,張建華告訴我,收購計劃是楊尚昆同意,李鵬批准的。收購后,榮會將包玉剛所佔股連同曹光彪讓出部分的股,一併轉讓給國泰。中信保持港澳國際讓出的股份,國泰佔大股。業務經營也「委託」國泰管理,增添飛機向國泰租用,國泰停飛大陸北京、上海航線,「讓」給「港龍」航行。
這樣一個完整的計劃,使港龍實際上成了國泰的「子」公司,不僅違背了成立的初衷,也解決了國泰當時難以克服的難題:與中國民航在內地和香港航線上,瀕臨以失敗為結果的爭執。至少,國泰已暫時保持了其航行特權。
我向包玉剛打招呼,請他暫不向榮智健讓出股份。我立即飛北京,要求見楊尚昆、李鵬。楊尚昆見我,表示只是聽了榮智健的彙報,「我並不了解實際情況」。
李鵬不見我,要鄭家華代見。鄭聽了我的彙報,表示理解,但不表態,他要去向楊、李請示。隔天,鄭告訴我,楊尚昆還是那局話,他是聽了榮智健的彙報,但不了解實際情況。李鵬則表示,不考慮改變。我請他們再考慮,並建議鄭家華,找一些熟悉香港這一方面情況的人多了解一點情況,看看他們對國務院的決定有什麼意見。
此時,榮智健也到了北京,我估計與我此行有關。
我又要求李鵬直接聽我彙報,還是不見。鄭家華第三次見我,仍堅持不變,我反覆說明利害。兩人爭得面紅耳赤,他先拍了桌子,我也拍桌子相對,責問他:「還要不要黨的原則?要不要照顧統戰對象?」兩人不歡而散。
回香港后,包玉剛可能已知道情況了,(他怎樣知道的,我不清楚。)請我吃飯——也是我們最後一次的會晤,談了不少帶感情的話。一見面,他反勸我說:「我已經將股權讓給榮智健了(名義上讓給曹光彪,由曹再讓給榮)。謝謝你的關心,這事就算了。」談著談著,又說:「我平生只做了兩件失敗的事,一件是投資渣打;一件是港龍!」我能說什麼呢,他投資港龍是應我之請,我只好說,真過意不去,向他表示歉意。
張建華來請示,曹光彪告訴他,包玉剛已經讓出股份了,要張把港澳國際的股份也趕快讓出。張問:「是否也讓給他?」我氣憤地說:「曹光彪說了不算,要讓,要他們拿國務院的文件來。」隔天,榮智健要求見我,他無事不登門,我明知道他為此事而來,仍然見了,他稱我叔叔,道明來意,我也同樣告訴他,要港澳國際的港龍股份,需國務院來通知,我會照辦。果然,不多天,國務院來了通知。可見,李鵬對他是如何支持、「愛護」。
四中全會,江澤民正式當了總書記,要中央辦公廳告訴新華分社辦公廳,每日報送香港報刊,及內部編刊的有關香港及大陸的反映材料。副社長兼秘書長佘孟孝告訴我,他已照辦。總書記關心外界反映,關心香港工作,我同佘孟孝都認為對香港工作來說,是好事。但佘反映,江澤民在上海當市委書記時,也向新華分社辦公廳副主任許某要港澳工委的材料,而許某竟沒有請示秘書長,就自己辦理了。事實上,工委是主動將香港及外界政治、經濟以至文化等方面一些信息和材料,提供給內地部、委及省、市委負責人參閱的。新華分社專門為此編印了各種「參考」。許某是江澤民在電子工業部任部長時,副部長曹維廉的秘書,後來曹維廉來新華分社任副社長,許仍隨同任秘書,曹逝世后,改任辦公廳副主任。江澤民當時通過這樣的關係,要工委的材料,我們感到意外,這種做法不符黨的組織原則。但事已過去,而且江澤民又當了總書記,佘孟孝反映之後,我們相視苦笑,搖搖頭,沒再說什麼。不久,中央辦公廳又向新華分社組織部下指示,鄭華在工委會上告訴我和幾位副社長,江澤民指名要新華分社提許某為辦公廳主任,大家十分詫異,有位副社長感嘆:「總書記真是管得太細了,關心到一個辦公廳主任!」大家不以為然,也不肯表態,我為了「維護」總書記威信,作了和事佬,對鄭華說:「劉林(辦公廳主任)正好要辭職,就讓許某做吧。」後來周南上任當了工委書記后,就立即指定許某主要負責整理關於我的「材料」。我聽到后,感慨不已。
八九年七月十一日,江澤民會見基本法香港草委和部分咨委時講:「井水不犯河水」,在香港社會引起反感。我們在社內同仁中議論:「怎麼能這樣講?這會給人認為,他們不了解香港情況。」香港市民百分之九十八以上是中國人,香港已面臨回歸,怎能將香港人視為外人,稱之「井水」,而排斥與「河水」,中國人之外呢?六四中,香港人的愛國活動,不能視為「井水」犯了「河水」,即使有犯,也是極少數,怎能將絕大多數香港通報,置於敵對地位呢?我當時估計,江澤民可能聽了李后、魯平的彙報后,接受了他們不正確的信息和意見所致。
不久,又發生江澤民評論新機場事件。
港英政府籌建新機場是個龐大的建設計劃,卻發展成中英政治關係中的一件大事。姬鵬飛曾問過我的看法。我說,七十年代,港英就由在赤鱲角建第二機場代替現有機場的打算,後來因知道我們要收回香港,擱置了計劃。八六年,胡應湘、李嘉誠提出比港英更龐大的開發大嶼山、香港島西海域,建第二機場和擴展碼頭港區的規劃,因港英政府不支持而胎死腹中。現在,港英方面為了在撤退前爭取人心,撤退後爭取有人懷緬,也是在撤退前應英商利益需要,重提所謂「玫瑰園」計劃,政治上考慮多於經濟上考慮,至少是並重。
我講,從香港經濟發展以至大陸經濟發展上來考慮,建設新機場,擴大海運碼頭,還是需要的,從投資可能上估計,我也初步做了估算,問題不大。按港英過往做法,純由政府投資的可能不大,它可用社會資金,把部分工程經過投標讓給商人經營。也只有這樣,才能讓英商得益。即使完全由政府投資,八年完成,不按他們宣布的一千億估計,加一倍,以兩千億計,按港英政府近幾年的收支盈餘狀況,及這幾年財政收入平均增長幅度,只要保持繼續繁榮,每年平均拿出二百多億,是可能的。但估計港英政府不會這樣做。我告訴姬鵬飛,已不知新華分社政策研究室進行研究,不久將向中央送出研究報告。
幾天之後,江澤民在接見一批人時,突然對港英新機場建設一事表態,說:「不要你情況,我會鈔。」香港社會輿論又引起一陣反感。我想,既然已經有了看法,作了決定,姬鵬飛為何不預先相告呢?當時,我對江澤民的講話有意見,我會鈔的「我」,是指包括香港中國市民在內的全體中國人,還是僅指大陸的人民或政府?不久前,總書記剛把大陸的「河水」與香港的「井水」刻意分開,現在講的「我」,使人感覺,僅是大陸人民或中央政府的代義詞。
從社會輿論反映看,基本也是這樣。如果這樣解釋「我」,未來新機場建設超支,怎會是大陸人民或中央政府「會鈔」呢?應是增加港人負擔。總書記如果以此角度,警告港英政府,可能會獲得港人好感。但也需要有待明確一種情況:港英政府將工程全部包下,不採用社會資金,可能出現力不能負,留給特區政府一批債務和爛尾工程。現在,情況未明。「會鈔」之說,未免言之過早。顯然又是誤信了「參謀」之言。
後來,經濟糾紛不斷,是我當時未曾估及的。當時我正努力組織港人北訪,試圖改善中港關係,改善港人對中央新領導班子印象,恢復港人信心。總書記卻在香港具體問題上親自出馬,頻頻發言,又不符合香港實際情況(至少是不完全符合),這種不留餘地,使自己形象在港人中惡化的作風,我頗不理解,也甚為痛心。
六四后,香港中外財團某些中、上層人士,出於對中國共產黨、中國政府的不信任,私下醞釀一個所謂一九九七年後,向中國政府「租用香港」十年的設想。這個設想,實際上是中英關於香港問題談判初期,英國「以主權換治權」的翻版。不同的是香港主權歸還中國,如果按香港本地財團的設想,是由港人出面「租用」,仍是「港人治港」,但已不是按基本法規定的「港人治港」,而是出錢「租用」的財團雇傭或他們自己推舉的港人「治港」;如按某些外資財團的設想,則為他們出面「雇傭」或推舉什麼人來「治港」。第二個不同的是,那時是治權「無價」,這次有人「開價」,每年一億美金,有人開價一億英鎊。
他們紛紛要求見我,進行試探。港人財團多通過他們的中年代表,自己沒有直接出面,至少我的感覺如此。如蘇海文夫婦一起來見我,談關於「租用」問題,他當時已在報刊公開發表了文章,提出用十億英鎊向中國政府「租用」香港十年的意見。他們夫婦向我提出這個「建議」,我猜測可能是蘇海文岳父包玉剛的派遣,或得到他同意而來。美、日、法商界某些人士,同樣也為此事要求見面,提出相同「建議」。不同的是,他們擔心香港華人財團「雇傭」治港的英國人,或英籍人士,我問他們主張「雇傭」什麼樣人,他們又說不出口,支吾以對。
不論是中、外人士,我答覆他們,第一:我答允將他們的要求,向北京高層反映;第二:告訴他們,這是一個極敏感問題,中國政府接受的可能性「甚微」;第三:建議他們不要再擴散,特別不要再通過傳媒,在報刊上議論。(我擔心北京過度反應,作公開批判,增加這些人的反感。)中共四中全會時,江澤民當了總書記,找我談話,我反映了這個情況,我見他聽得很有興趣,反映過後,問他,要不要寫一個文字的報告?江澤民很爽快地答:「可以,你發一個電報來。」我又問:「要不要同時報小平同志?」江澤民點點頭說:「可以。」這樣,我回港后給「中央常委並小平同志」發了報。
四中全會開會期間,我沒有去港澳辦,沒有和他們談及這一問題。不久,港澳辦開會,討論香港工作。會議未開始前,在姬鵬飛辦公室閑談中,提及這一事件的電報,魯平聲色俱厲地批評:「還是老一套,賣國求榮!」周南同聲響應,姬鵬飛沉默不語。散會後,我適與魯平走在一起,便告訴他,發電報是我口頭彙報后,江澤民同意的。
過了幾個月,江澤民在一次會見某些香港人士的講話中,又公開出面,表示反對此議。我很詫異,為何久未答覆,香港關於此議已見淡化,總書記為何又公開答覆,後來知道,魯平向中央告了狀,誣告我說過,因江澤民同意了這個建議,我才發報的。江澤民才有此公開澄清。
同意發電報變成同意建議本身,江澤民不經查證,即輕信魯平片面之詞,我甚失望。
五中全會江澤民做了政治報告,李鵬也做了所謂重要講話。他們舉起「治理、整頓」大旗,阻止改革開放。江澤民的政治報告中,對改革開放中出現的新事務——個體戶「開刀」,提出要使所謂非法致富者「傾家蕩產」;鄉鎮企業要大加緊縮……在中顧委會的小組會上,多數表態「擁護」新總書記和總理的報告,也有人不正面表態,強調要尊重價值規律。小組長要我發言,我也只反映香港情況,沒有正面表態。但對個體戶的「新政策」,我表示,改革開放以來,只有政策規定,沒有立法,如何區別合法、非法,建議加快立法。私下,與會者議論不少,不少人認為江、李主張的一套,不合當前實際,難以實施,有人問我的看法,我回答:「估計行不通,地方上會有抵制,群眾也會有抵制。會給地方工作帶來不小的困難,但過一段是會恢復的。」
江澤民、李鵬這一系列的言論和做法,使我陷入難以表達的失望之中。我為香港擔憂,為中國共產黨擔憂!
陪同鄧小平會見港澳人士,右第一人為作者。
左起許家屯、毛澤東、許世友(南京軍區司令),一九六四年攝於南京。
參觀畫展。右起第二人為鄧小平長女鄧琳,右四為霍英東,右三為徐展堂。左一為費彝民。
香港各界人士合影于香港瑞君酒樓。前排左起蔣麗雲、梁鳳儀、許家屯、黃廷芳、譚茀雲、喬宗淮。後排左起陳虹、黃智超、X振英、胡經昌、周安橋、吳光正、黃宜弘、劉永齡、黃志祥、X震寰。
(錄入者注:有二個字未見於掃描件中,故以X字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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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李鵬在香港事務處理上,只聽李后、魯平的彙報和見解,又不肯見我,聽我進言,和我距離越來越大。我估計,我和他們已不僅是「六四」上的分歧了。要改變這種局面,已很困難,甚至不可能了。要我在香港工作下去,不從香港的實際出發,唯唯諾諾,聽從北京那幾個人的「瞎指揮」,我做不到。五中全會江澤民的政治報告,更使我失望,我決心退休,看能否爭取到「安全降落」。乘宋平參加中顧委分組會休息之際,我向他正式提出退休要求。宋平很詫異地問,「為什麼?中央沒有考慮你的退休問題。」我回答說:「我已七十齣頭,年歲太大了,事情太忙,精神已感不足。常感疲勞,還請中央批准。」這也是實情,但主要的理由,我想還是不提為好。同時,我提出要求:退休后擬在深圳定居,做點力所能及的調查研究工作。宋平一面表示,「現在不是你退休的時候,不要考慮這件事」,一面又說,「中央一時也找不到接你班的適當人選」。我便介紹,「葉選平可以,他是廣東人,對香港情況也比較熟悉,和港澳人事交往也比較多。」宋平說:「這個想法不錯,好處可能多些。」
隔了幾天,仍是五中全會期間,宋平又要中央組織部分管港澳幹部的副部長告訴我,不要考慮退休問題,中央確未考慮過這個問題。又說,如果將來退休,幾點要求不成問題。
期間,見到楊尚昆,我請他向中央轉達,我退休的要求,楊尚昆很乾脆地回答:「現在不考慮,工作一段再說。」我堅持請他轉達,他搖搖頭,不以為然。為了促成北京讓我退休,我決心利用公開場合,製造氣氛,也可以讓港人有心理準備。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一日,我應邀出席鉅賈鄭裕彤的皇朝會俱樂部開幕儀式剪綵,在記者採訪時,我主動講,已經向中央提出要求退休問題。消息傳到北京,首先接到楊尚昆秘書打來的電話,說楊尚昆有些不滿意,轉告我,「不要再提退休的事了。」接著,北京又有人告訴我,中南海對新華分社人事有新決定,周南將來港接替我的工作。我很高興,但知此消息的同仁都埋怨我,不該公開主動講退休這件事,「給他們機會」。
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共中央來電,要我立即去北京,我知道此行與我退休事有關。次日到京,當晚李鵬、宋平、還有中組部部長,在中南海召見,他們開門見山,剛坐下就宣布:「中央決定你退休,由周南接任,有什麼意見?」他們不講是我主動要求退休,而說,「中央決定」,我笑著回答他們:「感謝中央批准我退休的要求」,並建議,「周南可以馬上來港接替,公布的時間是否放在人大通過基本法后,剛港人有一個心理準備,過一個平安年。」他們當時表示可以考慮。時候,卻認為我這一建議是「戀棧」,要進一步採取步驟,催我離開香港。
談話到了「尾聲」,我起身告辭了,李鵬突然轉身問宋平:「老同志們那裡通知了沒有?」宋平說:「先念同志是知道的,其他的秘書都在座,他們會彙報。」我知道鄧小平、陳雲等都派秘書參加常委、書記處會議,以便具體了解會議討論情況。他們的一問一答,說明李先念已知道我和周南的任免決定(隨後,又知道任命周南是李先念推薦的),其他老同志,大概指鄧小平、陳雲,他們可能事先並不知道。
次日上午,見到姬鵬飛,他似乎無可奈何地說,宋平只在某個公開集會上告訴他,周南將來港接替我,並沒有徵求他的意見。姬鵬飛還告訴我,他曾對宋平講過:「周南外交上有經驗,但香港工作是全面的。」他還對我講,「他們不了解情況,你在香港打開了局面,貢獻大。」還是一副無可奈何的樣子,我笑笑回答說:「是你領導的好。但李鵬他們和我談話時,對我在港工作六年,隻字未提,不知他們是怎樣評估我的。」
下午,姬鵬飛派人傳話,中央決定要港澳工委負責人(即新華分社的幾位副社長)全部到京開會。原來,李鵬他們對我前晚的表態不滿,認為我「戀棧」,要採取措施。
十月廿五日,江澤民主持會議,李鵬約遲半小時到會。宋平、姬鵬飛、李后、魯平、周南都參加,新華分社全體副社長到會。
江澤民一開始便宣布中央決定我退休,調回,周南接任。不同意我和一些新華分社副社長建議我在基本法通過後再調回內地的建議。並決定九零年一月十五日對外公布,周南立即去港接替。江澤民在講話中,回應了我對姬鵬飛提出的意見,表示,「許家屯同志在香港做了大量的工作,是有成績的。」李鵬姍姍來遲,即對我們提的交接建議做了一番否定的、聲色俱厲的評論。
姬鵬飛自始至終沒講一句話。
宣布一個高級幹部的調免,召開這樣的會議,採取這一形式,領導人持這種態度,在共產黨內很不正常,我平生工作調動不少,卻從未見過如此「盛大」的陣勢。
我和周南的任免,黨內決定后,照慣例,應有國務院向人大常委會提出,人大常委會通過後,再行公布。可是,異乎尋常,周南到港任職的消息,是由北京新華社在九零年一月十五日的新聞中宣布的,人大常委會對我和周南的任、免事宜,連形式上的討論都沒有;甚至,到現今仍沒有見到人大常委會公開的宣布。江澤民、李鵬他們迫不及待地調我回內地,連表面文章都不顧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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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廿五日會議后,我即返港,立即搬出新華分社大樓,讓出辦公室。同仁們勸我不要如此之急,並說李儲文等調回內地,都是宣布半年之後才離港,企望我離職之後也在港多留一些時日,我謝謝他們的好意,立即整理行裝,轉送深圳。我心中有數,江、李欲我早日離開香港,看來已非一日。我退休之願已達,早離可早脫是非,這是部分關心我的同仁沒有想到的。但當時我也沒有想到,江、李並不肯就此罷手,還有「下文」在等著我。
我打算二月九日赴汕頭,參加李嘉誠捐助的汕頭大學開學典禮后,十一日回港,十二日離港去北京,參加基本法草委會最後一次全體會議。我想十二日便是我正式離職離港的日期。
駐港中方機構、社會上知道我退休離港消息后,紛至沓來,要為我設宴餞別。如果接受,不僅時間上不可能,張揚開來,還可能引起北京某些人的反感;接受一部分,又可能有厚此薄彼之嫌,就全部婉言謝絕了。幾個主要駐港中資機構負責人不答應,一定要有所「表示」,最後妥協,離港前一天,在華潤五十樓,聚餐餞別。我只好同意。
周南二月五日到港,我和副社長們商訂擴大春茗酒會,向港人介紹新任新華分社社長,同時向港人告別。辦公廳預計人數會超過以往新華分社的國慶酒會,三千人的規模,往常租用的場所可能容不下,便租用了可以容納四、五千人的國際貿易會議中心的大會堂。酒會舉行當天,社會各方人士,大都到會,我在致詞時,特別介紹了新社長周南,為周南「祝福」,向香港通報、中外朋友告別,感謝六年多來對香港新華分社的支持,對我個人的支持。在主禮台上面對會堂中幾千雙眼睛,我思緒萬千,極力控制激動的情緒,祝酒結束,便匆匆避入休息廳。周南曾在北京致電新華分社辦公廳,為他起草酒會答辭,副社長兼秘書長佘孟孝自己動手為他擬稿,因周平時喜歡在講話中引用古詩,還為他引了兩句唐詩,電傳當時還在北京的周南,豈知周南來港后隻字未用,用的,說是他自己寫的稿,講話中一字未提許某的姓名和離港的事,置酒會的主持人「迎新」詞于度外,當場引起與會者詫異。
對此反常現象,會後,不僅社內同仁問我,「是怎麼一回事?」社會上也議論紛紛,不少人打電話,託人問社內同仁,「注意到沒有?」、「為什麼?」我感到這可能不是周南個人的「創作」,背後沒有「指示」,他不敢這樣放肆。
二月九日,李嘉誠捐助的汕頭大學開學典禮,李嘉誠早就約請我參加。周南這時已到港履新,李嘉誠當時沒有表示。我特別向李建議,也請周南參加,李同意了,補發了請帖。我並與周南約好,一同去汕頭,一同回港。
李嘉誠對國內的捐助,主要集中在汕頭大學。當時他對汕大的資助,已達五億六千萬港幣,還設定了外匯基金,以便聘請外籍教授。他曾向我表示,他已準備投資汕頭電廠,將來電廠的盈利他不要,可以作為汕大的辦學基金。
在創辦汕大的過程中,李嘉誠同廣東省經辦的一些人有不少分歧,有些事,他找我反映后,我即與北京、廣東的有關領導部門交涉,提出我的看法,希望能幫助解決,減少李的困擾,儘可能按李的想法來進行。
李嘉誠不但在資金上,而且在學校的規模、基建、教學內容上都仔細過問,他請前南洋銀行董事長庄式平在汕大做顧問,還聘請港大前校長黃麗松也作顧問。李的公司經常有七、八個人負責有關汕大建設的事情,他連自己的秘書都派去幫助工作,可見李對汕大的重視。他曾經對我講:「為了把汕頭大學辦成名牌大學,我花了很大精力。」
汕大在建設期間,我專門去看過一次,是由庄式平陪同的。我看到汕大的規模、設備,包括建築造型都是現代化的,國內的大學中,是少見的。
我認為李嘉誠出於愛國愛鄉的願望,不僅出錢出力,還花了很大「心血」,應該給他支持和鼓勵。包玉剛在寧波建大學,中央給他的禮遇很高,寧波大學開學典禮,不僅國務委員谷牧去了,人大委員長萬里也去了。我想平衡平衡,「六四」前,我向中央負責人提議,李嘉誠捐資興辦的汕頭大學開幕時,國家主席楊尚昆、總書記趙紫陽、人大委員長萬里、總理李鵬四人中,最好有一人能出席到賀,他們都表示可以考慮。「六四」后,我又提議新任總書記江澤民和總理李鵬去參加,並在開幕典禮后,順便去深圳,與香港各界人士見見面。結果,他們只派了國家教委負責人李鐵映參加,我非常失望。
開幕式之前,李嘉誠的夫人不幸去世,李很悲痛,我特地去看望他,追悼會和出殯我也參加了,李向我表示,夫人去世后,很傷心,但不會影響他去參加開幕典禮。我也向他表示,屆時我一定會去參加。他講:「我專門包一架飛機請你去,然後送你回來。」我說:「你不必注意對我的招待,還是隨便一點,看看中央什麼人來(那時還不知道是李鐵映)。」可是,他仍然親自去機場接送我,並安排我住在汕頭市最好賓館的「總統套房」里。
李對內地的捐贈活動,只要我開口,他都會考慮,如北京亞運會、香港的文化基金,他的捐助額都以千萬元計。我離開香港,只接受了他的私人送行,但也只是兩人慣常的共同午餐。席間,他動感情地同我講:「假如你不是共產黨,我們這個朋友可以做得更深一點。」他當時已聽說我打算住深圳,做些香港研究工作,因此表示:「我會常去深圳看你,研究上有困難,我可以資助。」我當時也很感動,表示謝意。
二月九日,參加汕大開幕典禮后,第二天就與周南一起回香港,準備十二日赴北京參加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最後一次會議和七屆三次全國人大會議。行前,我向分社同仁告別,表示第二天我將正式離職離港。港英政府獲悉,徵求新華分社意見,準備派人送行。社內有些同仁不想我此次就正式離港,因而婉謝了。我感謝同仁們的好意,還是決心正式離港。豈知,在北京會議期間,楊尚昆和楊思德當面向我交代:台灣某些由我負責接觸的重要關係,暫時不要向周南移交,仍由我負責。
我即轉告了周南,他聽后,面帶不悅之色。他主動約見楊思德,並提出要求見楊尚昆,楊尚昆沒有見他。
當時,台灣正面臨總統選舉,形勢頗緊張。我從北京開會後回到深圳,楊尚昆給香港新華分社發電報,要我和楊思德會面,交換對台灣形勢及工作方面的意見。我同楊思德通了長途電話,他建議我去香港,便於與有關人士及時會商。為此,我先後三次去港,都是住赤柱招待所,一宿即歸。分社副社長兼秘書長佘孟孝來看我,我都請他代為向周南報告,並問好。
哪知,我這三次因公務赴港,竟引出意外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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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年四月,我參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期間,中共中央組織部通知香港新華分社副社長佘孟孝到京談話。抵京當天,立即召見,責備他對許家屯三次「私自到港」,知情不報。說這是根據周南對中央負責人的報告,周南是看了香港報紙才知道許三次到港,「深為詫異」。
通知佘孟孝立即調回北京,另有任用。
事實上,我那三次去香港,佘孟孝在報刊發表消息之前已告周南。中央對台辦公室也有電報在先,周南是看到這份電報的。
佘孟孝的反應是:「不能理解,不能接受。」談話的人無奈,表示向中央常委彙報后再定。
次日,又找佘孟孝談話,講:「中央負責人決定,調回的決定不變。」但改變口吻,稱是:「正常調動,與周南報告無關。」佘孟孝繼續表示,更不能理解,如果屬正常調動,他到職僅一年多,即使按外派人員規定,也未到期限。談話的人便抬出「組織」大帽子,批評佘孟孝態度不好。高壓之下,佘孟孝只好順從。
佘孟孝原是喬石任組織和書記的中央政法領導小組、中央政法委員會的副秘書長,喬石不少講話,都是佘孟孝擬的稿,是個有水平的「秀才」。到港才一年多,便遭此不白之冤。在北京一些高級幹部中,引起公憤,認為中央某些人,置黨的實事求是精神和組織原則于不顧,顛倒是非竟到如此地步,實在令人無法忍受。有人為佘孟孝不平,去找喬石,喬石表示,他同情佘孟孝,在常委之中為佘說話,無人聽,也無法維護,我聽后更覺寒心。
接著,宋平找我「談話」,見面寒暄幾句,便正式通知我:「常委決定,你回北京居住。」終於明確了,不允許我留在深圳。
我已經知道,周南向中央某負責人表示,不要讓我住在深圳,說是會影響他的工作。因此我有心理準備,我平靜地說:「常委的決定,我理解,我不想來北京,還是讓我回南京吧。」宋平先說,他個人同意,還得報告常委同意,后又說,他將立即告訴江蘇,為我準備住房,並說:「省委會歡迎你回去的。」
宋平話鋒一轉,「關心」地說:「個人向你提一點意見。」組織部長關心幹部,批評幹部,是正常現象,我點點頭,很專註地聽。宋平說:「那篇重新認識資本主義的文章,有些人有意見,你是不是要再作考慮?」又問:「重新認識社會主義,是不是任仲夷提出的?」他們對任仲夷也如此見怪,出乎我意料,對此,我沒有答覆。
八八年六、七月間,任仲夷在深圳參加中宣部主持的一次討論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的座談會(那次座談會,我也參加)。任仲夷在會上發言,明確支持我關於重新認識資本主義的觀點,而且提出要重新認識社會主義。他說:「對於什麼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我們也需要再認識……,過去,我們把建設社會主義的問題看得簡單了,太容易了。在什麼是社會主義和在中國這樣一個經濟落後的國家,怎樣建設社會主義問題上,存在著很多糊塗觀念和錯誤思想,其中有許多是空想社會主義。本來,馬克思、恩格斯經過長期的科學研究,已經把社會主義從空想轉變為科學,我們卻又走了一段『社會主義從科學到空想』的冤枉路。」(見《瞭望》周刊海外版一九八八年七月號)我對任仲夷的觀點很表同意,認為他旗幟鮮明地提出了,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過程中,必需要解決的重大的思想理論問題。
至於我那篇《重新認識資本主義、自覺建設社會主義》的文章,在八八年《求是》雜誌第五期發表后不久,外交部一位司長因公務途經香港,與新華分社外事部長紀紹祥談起,吳學謙和姬鵬飛看了這篇文章,兩人意見很大,港澳辦為這篇文章專門出了一期簡報,送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負責人,外交部的一些幹部也看到了。據這位司長形容,簡報對這篇文章采批判口吻,用詞相當激烈,連文化大革命中(大批判)的詞彙都用上了。後來我知道,中央書記處曾將這篇文章,列入會議議程討論。趙紫陽在會議中說:「這篇文章我叫人看過了,沒有問題,不用討論了。」就這樣「保護過關」了。原來,趙紫陽事先要鮑彤看過這篇文章。六四后,金堯如告訴我,中央常委有人組織「秀才」在寫文章批判我這篇文章。因此,宋平的「意見」,我毫不覺意外,我當即表示感謝他對我提出警告的好意,回答說:「謝謝你的關心,這篇文章,我至今認為,個別地方用詞也許還要作些斟酌,整體沒有錯。」我又說:「我已聽說,中央常委中有人指定專人在寫批判文章,我早就有接受公開批判的精神準備。」宋平連忙解釋:「沒有的事。」
我順便提起周南歪曲事實,誣告佘孟孝,組織部竟未能為幹部主持正義,仍將佘孟孝調回的事,說了一通,表示了不平之意。宋平很有修養地聽了,不作一字解釋。這次談話,雙方都不愉快。
後來,我才意識到,周南借詞調回佘孟孝,是他們蓄意除去「整」我材料的障礙。我的一些朋友問我宋平「談話」的內容,聽后,有朋友認真地告誡:「要當心啊,他們的眼睛盯著你呢!」
這幾位朋友都是比較了解「上情」的。我想,竟然對一個已決定退休的人仍如此不能見容,回江蘇后,不準備住南京了,還是會如皋縣老家隱居,不問一切「世事」,你們總可以放手了吧。天真地抱著這一幻想,放棄了人代會後去四川九寨溝旅行的打算,立即去南京,徵得江蘇省委的同意,便馬不停蹄回深圳,準備搬家返鄉。
二月上旬,周南接任后,「怪事」不斷,愈想愈和「眼睛盯著你」有關。
二月,周南便停發了我和老伴在港的工資。老伴很氣憤,我一笑置之。按正常做法,工資應在組織介紹信到達接受單位后,才由接受單位發給。我二月中旬才離職,港澳工委給我到達單位的組織關係介紹信,尚未開出,當時也無從開出,因為我調回內地何處居住,中央還未明確。可笑周南趕我離港,竟然如此急不可待。
周南到任前,我已搬出新華分社大樓,家當也送往深圳貝嶺居(新華分社在深圳的後方)存放。其中包括幾十箱書刊、文件(主要是我在一些會議上講話的原稿副本。這些文件,辦公廳都另有正本或記錄稿存檔)。我在北京開會期間,周南竟著辦公廳限令我的秘書,「清理」並取去我的文件,包括在北京「談心會」上,我的發言底稿,及會上他們發言的記錄。秘書在電話中無可奈何地告訴我:周南等硬說這些都屬於「國家機密」文件,一定要拿去「存檔」。他們一朝有權在手,我人又在北京,只好對秘書說,讓他們拿去吧。我想回深圳后再和他們理論。
三月初,分社同仁紛紛相告,周南於二月底,便以辦公廳主任許某為主,成立「整」我材料的專案組。這個組由鄭華、朱育誠二人總負責(朱育誠,原任副秘書長,周南借詞將副社長兼秘書長佘孟孝調走後,升任秘書長。據云,因「整」我的材料立功,升任副社長),已開始進行有關我在港「人、財、物」情況的「調查」。開始我不相信,不久,有不少被調查的人直接、間接相告,我才知確有其事。按中共中央規定,對省、部級第一把手進行「調查」,必須經過中共中央常委集體或總書記批准,方能進行。周南到任不久,便有這一非常行動,顯然得到北京高層指使或同意。我雖問心無愧,也預感:大概不會讓我「安全著陸」了。
四月廿二日,我回到深圳,第二天一大早,深圳新華分社辦事處主任來貝嶺居,一臉無奈地說,辦公廳轉達周南的「指示」,將「社長」使用的房車下午調回香港。我苦笑說:「調回便調回吧。」我專門設宴為司機老徐師傅話別,感謝他幾年來為我的服務。事後才省悟,此房車有牌照,可以自由來回港澳,周南是阻止我過文錦渡(香港與深圳之間汽車通行的關卡),「私自」再去香港。
廿四日,我得到可靠消息,周南已將我我的「問題」、「材料」,寫成正式報告,送給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周南辦此事的「果斷」和「高效率」,聯繫到近幾個月來的種種現象,頓使我醒悟,打破了「安全降落」的幻想,也驚醒了回老家鄉居之夢。「梁湘第二」,或甚於梁湘的「下場」,已並非不可能,而將是面臨的現實!如何面對?我陷入極為複雜、痛苦的思索中。
李鵬以中央、國務院的名義,以研究開展海南洋浦港為借口,派專機接海南省長梁湘和省委書記許士傑去京,一下飛機,梁湘立即被軟禁,失去自由。李鵬這才派出由監察部長尉健行為首的專案組,赴海南省調查。三個月後,調查的事實表明,「六四」期間以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政府名義向中央、國務院發電報,支持趙紫陽對學運處理方針的所謂「反中央」事件,主要發起和負責人並不是梁湘,一些人向中央揭發梁湘的「經濟問題」也屬牽強。這位部長因為沒有找到李鵬需要的梁湘「罪證」,返京覆命前,曾私下對海南省某些負責人訴苦:「無法向上面交代。」
當時,北京傳說:鄧小平鑒於梁湘執行改革開放政策,開闢特區有功,指示江澤民、李鵬,對梁湘「能保,盡量保」。結果,江、李仍以「以權謀私」等莫須有的罪名,撤除了梁湘黨內、外一切職務。之後,還不肯罷休,繼續派專案組在海南、深圳進行調查。據知情人告訴我,「調查」甚至採用了土地改革時也認為是錯誤的,對地主階級清算採取的「雞生蛋,蛋生雞」的辦法,企圖清算出梁湘多年來的所謂「問題」。對黨和國家的高級幹部,對參加革命多年,兢兢業業工作並卓有成績的老同志,採取這樣不顧事實,不顧黨紀國法的手段,是十足的以權謀私!黨內幾十年無情鬥爭、自相煎熬的錯誤做法,不幸在「六四」后重現。使我十分痛心。
梁湘的前車之鑒,面對可能的誣陷和迫害,我終夜不能入睡。「束手待擒」,申辯的可能都會沒有;效法趙復生(趙在六四前出國不歸),將失去我五十多年來的一切,會被扣上種種大帽子,甚至會連累家小。
又經廿五日一天反覆的思考,才下定決心:為保有辯護的權利,為爭取晚年尚能發揮餘力,對社會再做一點事,「小杖則受,大杖則走」,讓現在的一切暫時失去吧。我決定「去國」,待機再回,我並非對國家、民族失去希望,也並非對中國共產黨完全失望,只是為勢所迫,方出此「下策」。
廿五日下午,我打電話給相識多年的一位信得過的老朋友,請他立即來深圳話別,理由是「我即將離深圳回南京」。廿六日一早他即過羅湖橋,趕來見了面,他同情地聽了我的決定,願意為我「去國」幫忙。當天上午他即返回香港,為我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申請旅行簽證。我要求爭取廿八日成行,這位朋友向美國總領事館申請后,電話中告訴我:「廿八日東西買不到,需到三十日。」我很擔心時間一長,如被新華分社知道,那就走不成了。
這位老朋友還為我與洛杉磯西來寺星雲大師通了電話(時星雲在夏威夷),告訴他許某人將應他的邀請,即日赴美。星雲即表熱情歡迎,並將請陸鏗在舊金山機場相迎。星雲對我「不與任何方面接觸,純屬休息」的要求,表示諒解,答應:「不會強許先生所不願為。」老朋友在電話中只告訴我,「朋友方面的事一切都已辦妥,具體情況,三十日再告知。」
周南來港后,老伴顧逸萍即離港,住在深圳;連日忙於搬家,決定三十日乘火車連同行裝先回南京。為免卻因感情而節外生枝,也考慮時候也許可免去株連,我作此重大決定,一直對她「保密」。隨身警衛員,因他家中有事,我也乘機要他先回南京。
一切安排妥當,我決定三十日離深圳去港,五月一日「去國」赴美,老朋友已為我買了去洛杉磯的飛機票。
廿九日晚,與老伴和深圳的女兒們「話別」,她們一點也沒有察覺我離別的痛苦心情。我對她們說:「你們以後要自己好好生活了!」她們仍未有意外之感,我又一夜未眠。
三十日下午七時左右,老伴按原來打算,乘火車回南京去了。我對她謊稱:再過兩日,將乘民航回寧(南京)。思念及此,實愧疚萬分!
兩小時后,我離開深圳,經羅湖橋出境,上了羅湖至九龍的火車。以往過境有多人接送,今天單身排隊過海關,曾擔心會引起懷疑。過關時,果然為邊境警衛人員認出,竟道:「社長回家嗎?看來比電視上還年輕啊!」我含笑點頭向他問好,順利出關。
老朋友在上水(羅湖至九龍火車的第一站),用「房車」接我。因如在九龍下車,有可能被人發現,特商請老朋友親自駕車,半路接應。
我離國之後,因新華分社無端懷疑一些香港朋友助我出走,使他們因此受到了連累。這個老朋友在知道我要發表香港回憶錄之後,多次詢問我出走將如何寫,要我筆下不要出現他的姓名,我回答絕不會以怨報德,請他放心。如果大陸政治上一旦「清明」來臨,才可能再揭露大名。老朋友哈哈大笑道,很好很好:「屆時倒希望你把我的小名同你『去國』之事連上,給我這個凡夫俗子在青史上留下一筆。」我也笑著回答他:謹尊台命,這個謎只好待以後再揭開了。
當夜,住在老朋友家,我給鄧小平、楊尚昆、中共中央寫了信,信中,我申述:此次因北京風波,被迫「去國」,是暫時的,還會回來。對外將宣稱是「旅遊休息」。
我雖「去國」,但對馬克思主義仍具信念;對中國共產黨,仍具信念;對鄧小平仍尊敬、擁戴。只是對中常委中有些人,不能信任。
我反映了退休后,李鵬、周南等企圖「秋後算賬」的事例,因不願做「梁湘第二」,才痛苦地作此不得已選擇。並提出四項保證:不尋求政治庇護;不泄漏國家機密;不公開發表文章、講話;不接觸民運人士。
最後,我企求中常委某些人,不要株連家屬,不要迫我「去國」后再作不願的選擇。
因沒有辦法複印,我手寫三份,一份寄新華分社轉送北京;一份寄北京中共中央辦公廳;一份送一位能與北京某高層接觸的朋友,請其轉北京。
至美國不幾天,聽到香港傳來訊息:四月三十日下午八時三十分左右,在我離開深圳到香港后,深圳市委副書記秦文俊奉命到我深圳住地,轉達中共中央的電令,要我立即赴北京。秦是在我離開住地兩小時後到達的,見我不在,一直坐等至深夜,而後開始緊張地到處打電話詢問搜尋。這一情形證實了我當初的判斷是正確的。
美國西部時間五月一日九時廿五分,飛機準時抵達舊金山機場。陸鏗和崔蓉芝已在機場等候,陸鏗並隨即陪同飛往洛杉磯,我就此做了星雲大師的客人。他們熱情、周到的接待和安排,使我十分感激。
到洛杉磯后,我即與中國駐洛杉磯總領事馬毓真聯繫,隨即在西來寺見了面,我面告了「去國」的原因,複述了四項保證。馬毓真則已奉命勸我回國,提出保證,回國不會「有事」。我謝了他的好意。不久,中國駐美大使朱啟楨又奉命來洛杉磯見我,進一步勸我回國,保證回國后「無事」。我能相信回國后無事嗎?我回答朱啟楨,我暫不回去,會遵守四項承諾,請轉告北京放心。也對北京的「保證」表示了態度:「李鵬當政,誰能保證?即使李鵬不搞,有人起鬨,誰能保證得了?」
這期間,我先後三次主動約見駐洛杉磯總領事、副總領事。朱啟楨是奉命約見,非我主動。
楊尚昆訪問中南美四國期間,朱啟楨轉達楊尚昆從墨西哥打來的電話,希望在楊訪問結束時,能與他同機回國。還保證「會作較好的安排」。我謝謝他的好意,表示對歸國后的保證,沒有信心。
一九九一年二月下旬,我約見總領事馬毓真(那時我已得知江澤民、李鵬要進一步「處理」我去國的訊息),我請馬轉告:「不管他們說什麼,怎樣做,我有公開辯護的權利,歷史將會作出正確的結論。」馬毓真也許當時並不知道情況,還問我是否聽到什麼?表示:「不見得吧。」
果然,江澤民、李鵬逞其一時之威,絕我歸國之路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於二月十九日罷免我全國人大代表;新華社三月二日、三日電訊也公布了罷免我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開除我中國共產黨黨籍;撤銷我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的職務。對此我早有預料,也有精神準備。朋友們為我不平,主張要有所反應。我考慮再三,決定先寫《試論和平演進》,再寫回憶錄。
我堅信,歷史會以相左的事實說明,真正背離人民、背離馬克思主義,確有人在,但不是我。縱使有生余年,我不能重睹神州丰采,歷盡災難的母親——祖國,會讓一個憂患與共的兒子,魂兮歸來!
江澤民、李鵬在香港事務處理上,只聽李后、魯平的彙報和見解,又不肯見我,聽我進言,和我距離越來越大。我估計,我和他們已不僅是「六四」上的分歧了。要改變這種局面,已很困難,甚至不可能了。要我在香港工作下去,不從香港的實際出發,唯唯諾諾,聽從北京那幾個人的「瞎指揮」,我做不到。五中全會江澤民的政治報告,更使我失望,我決心退休,看能否爭取到「安全降落」。乘宋平參加中顧委分組會休息之際,我向他正式提出退休要求。宋平很詫異地問,「為什麼?中央沒有考慮你的退休問題。」我回答說:「我已七十齣頭,年歲太大了,事情太忙,精神已感不足。常感疲勞,還請中央批准。」這也是實情,但主要的理由,我想還是不提為好。同時,我提出要求:退休后擬在深圳定居,做點力所能及的調查研究工作。宋平一面表示,「現在不是你退休的時候,不要考慮這件事」,一面又說,「中央一時也找不到接你班的適當人選」。我便介紹,「葉選平可以,他是廣東人,對香港情況也比較熟悉,和港澳人事交往也比較多。」宋平說:「這個想法不錯,好處可能多些。」
隔了幾天,仍是五中全會期間,宋平又要中央組織部分管港澳幹部的副部長告訴我,不要考慮退休問題,中央確未考慮過這個問題。又說,如果將來退休,幾點要求不成問題。
期間,見到楊尚昆,我請他向中央轉達,我退休的要求,楊尚昆很乾脆地回答:「現在不考慮,工作一段再說。」我堅持請他轉達,他搖搖頭,不以為然。為了促成北京讓我退休,我決心利用公開場合,製造氣氛,也可以讓港人有心理準備。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一日,我應邀出席鉅賈鄭裕彤的皇朝會俱樂部開幕儀式剪綵,在記者採訪時,我主動講,已經向中央提出要求退休問題。消息傳到北京,首先接到楊尚昆秘書打來的電話,說楊尚昆有些不滿意,轉告我,「不要再提退休的事了。」接著,北京又有人告訴我,中南海對新華分社人事有新決定,周南將來港接替我的工作。我很高興,但知此消息的同仁都埋怨我,不該公開主動講退休這件事,「給他們機會」。
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共中央來電,要我立即去北京,我知道此行與我退休事有關。次日到京,當晚李鵬、宋平、還有中組部部長,在中南海召見,他們開門見山,剛坐下就宣布:「中央決定你退休,由周南接任,有什麼意見?」他們不講是我主動要求退休,而說,「中央決定」,我笑著回答他們:「感謝中央批准我退休的要求」,並建議,「周南可以馬上來港接替,公布的時間是否放在人大通過基本法后,剛港人有一個心理準備,過一個平安年。」他們當時表示可以考慮。時候,卻認為我這一建議是「戀棧」,要進一步採取步驟,催我離開香港。
談話到了「尾聲」,我起身告辭了,李鵬突然轉身問宋平:「老同志們那裡通知了沒有?」宋平說:「先念同志是知道的,其他的秘書都在座,他們會彙報。」我知道鄧小平、陳雲等都派秘書參加常委、書記處會議,以便具體了解會議討論情況。他們的一問一答,說明李先念已知道我和周南的任免決定(隨後,又知道任命周南是李先念推薦的),其他老同志,大概指鄧小平、陳雲,他們可能事先並不知道。
次日上午,見到姬鵬飛,他似乎無可奈何地說,宋平只在某個公開集會上告訴他,周南將來港接替我,並沒有徵求他的意見。姬鵬飛還告訴我,他曾對宋平講過:「周南外交上有經驗,但香港工作是全面的。」他還對我講,「他們不了解情況,你在香港打開了局面,貢獻大。」還是一副無可奈何的樣子,我笑笑回答說:「是你領導的好。但李鵬他們和我談話時,對我在港工作六年,隻字未提,不知他們是怎樣評估我的。」
下午,姬鵬飛派人傳話,中央決定要港澳工委負責人(即新華分社的幾位副社長)全部到京開會。原來,李鵬他們對我前晚的表態不滿,認為我「戀棧」,要採取措施。
十月廿五日,江澤民主持會議,李鵬約遲半小時到會。宋平、姬鵬飛、李后、魯平、周南都參加,新華分社全體副社長到會。
江澤民一開始便宣布中央決定我退休,調回,周南接任。不同意我和一些新華分社副社長建議我在基本法通過後再調回內地的建議。並決定九零年一月十五日對外公布,周南立即去港接替。江澤民在講話中,回應了我對姬鵬飛提出的意見,表示,「許家屯同志在香港做了大量的工作,是有成績的。」李鵬姍姍來遲,即對我們提的交接建議做了一番否定的、聲色俱厲的評論。
姬鵬飛自始至終沒講一句話。
宣布一個高級幹部的調免,召開這樣的會議,採取這一形式,領導人持這種態度,在共產黨內很不正常,我平生工作調動不少,卻從未見過如此「盛大」的陣勢。
我和周南的任免,黨內決定后,照慣例,應有國務院向人大常委會提出,人大常委會通過後,再行公布。可是,異乎尋常,周南到港任職的消息,是由北京新華社在九零年一月十五日的新聞中宣布的,人大常委會對我和周南的任、免事宜,連形式上的討論都沒有;甚至,到現今仍沒有見到人大常委會公開的宣布。江澤民、李鵬他們迫不及待地調我回內地,連表面文章都不顧及了。
84
十二月廿五日會議后,我即返港,立即搬出新華分社大樓,讓出辦公室。同仁們勸我不要如此之急,並說李儲文等調回內地,都是宣布半年之後才離港,企望我離職之後也在港多留一些時日,我謝謝他們的好意,立即整理行裝,轉送深圳。我心中有數,江、李欲我早日離開香港,看來已非一日。我退休之願已達,早離可早脫是非,這是部分關心我的同仁沒有想到的。但當時我也沒有想到,江、李並不肯就此罷手,還有「下文」在等著我。
我打算二月九日赴汕頭,參加李嘉誠捐助的汕頭大學開學典禮后,十一日回港,十二日離港去北京,參加基本法草委會最後一次全體會議。我想十二日便是我正式離職離港的日期。
駐港中方機構、社會上知道我退休離港消息后,紛至沓來,要為我設宴餞別。如果接受,不僅時間上不可能,張揚開來,還可能引起北京某些人的反感;接受一部分,又可能有厚此薄彼之嫌,就全部婉言謝絕了。幾個主要駐港中資機構負責人不答應,一定要有所「表示」,最後妥協,離港前一天,在華潤五十樓,聚餐餞別。我只好同意。
周南二月五日到港,我和副社長們商訂擴大春茗酒會,向港人介紹新任新華分社社長,同時向港人告別。辦公廳預計人數會超過以往新華分社的國慶酒會,三千人的規模,往常租用的場所可能容不下,便租用了可以容納四、五千人的國際貿易會議中心的大會堂。酒會舉行當天,社會各方人士,大都到會,我在致詞時,特別介紹了新社長周南,為周南「祝福」,向香港通報、中外朋友告別,感謝六年多來對香港新華分社的支持,對我個人的支持。在主禮台上面對會堂中幾千雙眼睛,我思緒萬千,極力控制激動的情緒,祝酒結束,便匆匆避入休息廳。周南曾在北京致電新華分社辦公廳,為他起草酒會答辭,副社長兼秘書長佘孟孝自己動手為他擬稿,因周平時喜歡在講話中引用古詩,還為他引了兩句唐詩,電傳當時還在北京的周南,豈知周南來港后隻字未用,用的,說是他自己寫的稿,講話中一字未提許某的姓名和離港的事,置酒會的主持人「迎新」詞于度外,當場引起與會者詫異。
對此反常現象,會後,不僅社內同仁問我,「是怎麼一回事?」社會上也議論紛紛,不少人打電話,託人問社內同仁,「注意到沒有?」、「為什麼?」我感到這可能不是周南個人的「創作」,背後沒有「指示」,他不敢這樣放肆。
二月九日,李嘉誠捐助的汕頭大學開學典禮,李嘉誠早就約請我參加。周南這時已到港履新,李嘉誠當時沒有表示。我特別向李建議,也請周南參加,李同意了,補發了請帖。我並與周南約好,一同去汕頭,一同回港。
李嘉誠對國內的捐助,主要集中在汕頭大學。當時他對汕大的資助,已達五億六千萬港幣,還設定了外匯基金,以便聘請外籍教授。他曾向我表示,他已準備投資汕頭電廠,將來電廠的盈利他不要,可以作為汕大的辦學基金。
在創辦汕大的過程中,李嘉誠同廣東省經辦的一些人有不少分歧,有些事,他找我反映后,我即與北京、廣東的有關領導部門交涉,提出我的看法,希望能幫助解決,減少李的困擾,儘可能按李的想法來進行。
李嘉誠不但在資金上,而且在學校的規模、基建、教學內容上都仔細過問,他請前南洋銀行董事長庄式平在汕大做顧問,還聘請港大前校長黃麗松也作顧問。李的公司經常有七、八個人負責有關汕大建設的事情,他連自己的秘書都派去幫助工作,可見李對汕大的重視。他曾經對我講:「為了把汕頭大學辦成名牌大學,我花了很大精力。」
汕大在建設期間,我專門去看過一次,是由庄式平陪同的。我看到汕大的規模、設備,包括建築造型都是現代化的,國內的大學中,是少見的。
我認為李嘉誠出於愛國愛鄉的願望,不僅出錢出力,還花了很大「心血」,應該給他支持和鼓勵。包玉剛在寧波建大學,中央給他的禮遇很高,寧波大學開學典禮,不僅國務委員谷牧去了,人大委員長萬里也去了。我想平衡平衡,「六四」前,我向中央負責人提議,李嘉誠捐資興辦的汕頭大學開幕時,國家主席楊尚昆、總書記趙紫陽、人大委員長萬里、總理李鵬四人中,最好有一人能出席到賀,他們都表示可以考慮。「六四」后,我又提議新任總書記江澤民和總理李鵬去參加,並在開幕典禮后,順便去深圳,與香港各界人士見見面。結果,他們只派了國家教委負責人李鐵映參加,我非常失望。
開幕式之前,李嘉誠的夫人不幸去世,李很悲痛,我特地去看望他,追悼會和出殯我也參加了,李向我表示,夫人去世后,很傷心,但不會影響他去參加開幕典禮。我也向他表示,屆時我一定會去參加。他講:「我專門包一架飛機請你去,然後送你回來。」我說:「你不必注意對我的招待,還是隨便一點,看看中央什麼人來(那時還不知道是李鐵映)。」可是,他仍然親自去機場接送我,並安排我住在汕頭市最好賓館的「總統套房」里。
李對內地的捐贈活動,只要我開口,他都會考慮,如北京亞運會、香港的文化基金,他的捐助額都以千萬元計。我離開香港,只接受了他的私人送行,但也只是兩人慣常的共同午餐。席間,他動感情地同我講:「假如你不是共產黨,我們這個朋友可以做得更深一點。」他當時已聽說我打算住深圳,做些香港研究工作,因此表示:「我會常去深圳看你,研究上有困難,我可以資助。」我當時也很感動,表示謝意。
二月九日,參加汕大開幕典禮后,第二天就與周南一起回香港,準備十二日赴北京參加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最後一次會議和七屆三次全國人大會議。行前,我向分社同仁告別,表示第二天我將正式離職離港。港英政府獲悉,徵求新華分社意見,準備派人送行。社內有些同仁不想我此次就正式離港,因而婉謝了。我感謝同仁們的好意,還是決心正式離港。豈知,在北京會議期間,楊尚昆和楊思德當面向我交代:台灣某些由我負責接觸的重要關係,暫時不要向周南移交,仍由我負責。
我即轉告了周南,他聽后,面帶不悅之色。他主動約見楊思德,並提出要求見楊尚昆,楊尚昆沒有見他。
當時,台灣正面臨總統選舉,形勢頗緊張。我從北京開會後回到深圳,楊尚昆給香港新華分社發電報,要我和楊思德會面,交換對台灣形勢及工作方面的意見。我同楊思德通了長途電話,他建議我去香港,便於與有關人士及時會商。為此,我先後三次去港,都是住赤柱招待所,一宿即歸。分社副社長兼秘書長佘孟孝來看我,我都請他代為向周南報告,並問好。
哪知,我這三次因公務赴港,竟引出意外風波。
85
九零年四月,我參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期間,中共中央組織部通知香港新華分社副社長佘孟孝到京談話。抵京當天,立即召見,責備他對許家屯三次「私自到港」,知情不報。說這是根據周南對中央負責人的報告,周南是看了香港報紙才知道許三次到港,「深為詫異」。
通知佘孟孝立即調回北京,另有任用。
事實上,我那三次去香港,佘孟孝在報刊發表消息之前已告周南。中央對台辦公室也有電報在先,周南是看到這份電報的。
佘孟孝的反應是:「不能理解,不能接受。」談話的人無奈,表示向中央常委彙報后再定。
次日,又找佘孟孝談話,講:「中央負責人決定,調回的決定不變。」但改變口吻,稱是:「正常調動,與周南報告無關。」佘孟孝繼續表示,更不能理解,如果屬正常調動,他到職僅一年多,即使按外派人員規定,也未到期限。談話的人便抬出「組織」大帽子,批評佘孟孝態度不好。高壓之下,佘孟孝只好順從。
佘孟孝原是喬石任組織和書記的中央政法領導小組、中央政法委員會的副秘書長,喬石不少講話,都是佘孟孝擬的稿,是個有水平的「秀才」。到港才一年多,便遭此不白之冤。在北京一些高級幹部中,引起公憤,認為中央某些人,置黨的實事求是精神和組織原則于不顧,顛倒是非竟到如此地步,實在令人無法忍受。有人為佘孟孝不平,去找喬石,喬石表示,他同情佘孟孝,在常委之中為佘說話,無人聽,也無法維護,我聽后更覺寒心。
接著,宋平找我「談話」,見面寒暄幾句,便正式通知我:「常委決定,你回北京居住。」終於明確了,不允許我留在深圳。
我已經知道,周南向中央某負責人表示,不要讓我住在深圳,說是會影響他的工作。因此我有心理準備,我平靜地說:「常委的決定,我理解,我不想來北京,還是讓我回南京吧。」宋平先說,他個人同意,還得報告常委同意,后又說,他將立即告訴江蘇,為我準備住房,並說:「省委會歡迎你回去的。」
宋平話鋒一轉,「關心」地說:「個人向你提一點意見。」組織部長關心幹部,批評幹部,是正常現象,我點點頭,很專註地聽。宋平說:「那篇重新認識資本主義的文章,有些人有意見,你是不是要再作考慮?」又問:「重新認識社會主義,是不是任仲夷提出的?」他們對任仲夷也如此見怪,出乎我意料,對此,我沒有答覆。
八八年六、七月間,任仲夷在深圳參加中宣部主持的一次討論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理論的座談會(那次座談會,我也參加)。任仲夷在會上發言,明確支持我關於重新認識資本主義的觀點,而且提出要重新認識社會主義。他說:「對於什麼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我們也需要再認識……,過去,我們把建設社會主義的問題看得簡單了,太容易了。在什麼是社會主義和在中國這樣一個經濟落後的國家,怎樣建設社會主義問題上,存在著很多糊塗觀念和錯誤思想,其中有許多是空想社會主義。本來,馬克思、恩格斯經過長期的科學研究,已經把社會主義從空想轉變為科學,我們卻又走了一段『社會主義從科學到空想』的冤枉路。」(見《瞭望》周刊海外版一九八八年七月號)我對任仲夷的觀點很表同意,認為他旗幟鮮明地提出了,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過程中,必需要解決的重大的思想理論問題。
至於我那篇《重新認識資本主義、自覺建設社會主義》的文章,在八八年《求是》雜誌第五期發表后不久,外交部一位司長因公務途經香港,與新華分社外事部長紀紹祥談起,吳學謙和姬鵬飛看了這篇文章,兩人意見很大,港澳辦為這篇文章專門出了一期簡報,送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負責人,外交部的一些幹部也看到了。據這位司長形容,簡報對這篇文章采批判口吻,用詞相當激烈,連文化大革命中(大批判)的詞彙都用上了。後來我知道,中央書記處曾將這篇文章,列入會議議程討論。趙紫陽在會議中說:「這篇文章我叫人看過了,沒有問題,不用討論了。」就這樣「保護過關」了。原來,趙紫陽事先要鮑彤看過這篇文章。六四后,金堯如告訴我,中央常委有人組織「秀才」在寫文章批判我這篇文章。因此,宋平的「意見」,我毫不覺意外,我當即表示感謝他對我提出警告的好意,回答說:「謝謝你的關心,這篇文章,我至今認為,個別地方用詞也許還要作些斟酌,整體沒有錯。」我又說:「我已聽說,中央常委中有人指定專人在寫批判文章,我早就有接受公開批判的精神準備。」宋平連忙解釋:「沒有的事。」
我順便提起周南歪曲事實,誣告佘孟孝,組織部竟未能為幹部主持正義,仍將佘孟孝調回的事,說了一通,表示了不平之意。宋平很有修養地聽了,不作一字解釋。這次談話,雙方都不愉快。
後來,我才意識到,周南借詞調回佘孟孝,是他們蓄意除去「整」我材料的障礙。我的一些朋友問我宋平「談話」的內容,聽后,有朋友認真地告誡:「要當心啊,他們的眼睛盯著你呢!」
這幾位朋友都是比較了解「上情」的。我想,竟然對一個已決定退休的人仍如此不能見容,回江蘇后,不準備住南京了,還是會如皋縣老家隱居,不問一切「世事」,你們總可以放手了吧。天真地抱著這一幻想,放棄了人代會後去四川九寨溝旅行的打算,立即去南京,徵得江蘇省委的同意,便馬不停蹄回深圳,準備搬家返鄉。
二月上旬,周南接任后,「怪事」不斷,愈想愈和「眼睛盯著你」有關。
二月,周南便停發了我和老伴在港的工資。老伴很氣憤,我一笑置之。按正常做法,工資應在組織介紹信到達接受單位后,才由接受單位發給。我二月中旬才離職,港澳工委給我到達單位的組織關係介紹信,尚未開出,當時也無從開出,因為我調回內地何處居住,中央還未明確。可笑周南趕我離港,竟然如此急不可待。
周南到任前,我已搬出新華分社大樓,家當也送往深圳貝嶺居(新華分社在深圳的後方)存放。其中包括幾十箱書刊、文件(主要是我在一些會議上講話的原稿副本。這些文件,辦公廳都另有正本或記錄稿存檔)。我在北京開會期間,周南竟著辦公廳限令我的秘書,「清理」並取去我的文件,包括在北京「談心會」上,我的發言底稿,及會上他們發言的記錄。秘書在電話中無可奈何地告訴我:周南等硬說這些都屬於「國家機密」文件,一定要拿去「存檔」。他們一朝有權在手,我人又在北京,只好對秘書說,讓他們拿去吧。我想回深圳后再和他們理論。
三月初,分社同仁紛紛相告,周南於二月底,便以辦公廳主任許某為主,成立「整」我材料的專案組。這個組由鄭華、朱育誠二人總負責(朱育誠,原任副秘書長,周南借詞將副社長兼秘書長佘孟孝調走後,升任秘書長。據云,因「整」我的材料立功,升任副社長),已開始進行有關我在港「人、財、物」情況的「調查」。開始我不相信,不久,有不少被調查的人直接、間接相告,我才知確有其事。按中共中央規定,對省、部級第一把手進行「調查」,必須經過中共中央常委集體或總書記批准,方能進行。周南到任不久,便有這一非常行動,顯然得到北京高層指使或同意。我雖問心無愧,也預感:大概不會讓我「安全著陸」了。
四月廿二日,我回到深圳,第二天一大早,深圳新華分社辦事處主任來貝嶺居,一臉無奈地說,辦公廳轉達周南的「指示」,將「社長」使用的房車下午調回香港。我苦笑說:「調回便調回吧。」我專門設宴為司機老徐師傅話別,感謝他幾年來為我的服務。事後才省悟,此房車有牌照,可以自由來回港澳,周南是阻止我過文錦渡(香港與深圳之間汽車通行的關卡),「私自」再去香港。
廿四日,我得到可靠消息,周南已將我我的「問題」、「材料」,寫成正式報告,送給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周南辦此事的「果斷」和「高效率」,聯繫到近幾個月來的種種現象,頓使我醒悟,打破了「安全降落」的幻想,也驚醒了回老家鄉居之夢。「梁湘第二」,或甚於梁湘的「下場」,已並非不可能,而將是面臨的現實!如何面對?我陷入極為複雜、痛苦的思索中。
李鵬以中央、國務院的名義,以研究開展海南洋浦港為借口,派專機接海南省長梁湘和省委書記許士傑去京,一下飛機,梁湘立即被軟禁,失去自由。李鵬這才派出由監察部長尉健行為首的專案組,赴海南省調查。三個月後,調查的事實表明,「六四」期間以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政府名義向中央、國務院發電報,支持趙紫陽對學運處理方針的所謂「反中央」事件,主要發起和負責人並不是梁湘,一些人向中央揭發梁湘的「經濟問題」也屬牽強。這位部長因為沒有找到李鵬需要的梁湘「罪證」,返京覆命前,曾私下對海南省某些負責人訴苦:「無法向上面交代。」
當時,北京傳說:鄧小平鑒於梁湘執行改革開放政策,開闢特區有功,指示江澤民、李鵬,對梁湘「能保,盡量保」。結果,江、李仍以「以權謀私」等莫須有的罪名,撤除了梁湘黨內、外一切職務。之後,還不肯罷休,繼續派專案組在海南、深圳進行調查。據知情人告訴我,「調查」甚至採用了土地改革時也認為是錯誤的,對地主階級清算採取的「雞生蛋,蛋生雞」的辦法,企圖清算出梁湘多年來的所謂「問題」。對黨和國家的高級幹部,對參加革命多年,兢兢業業工作並卓有成績的老同志,採取這樣不顧事實,不顧黨紀國法的手段,是十足的以權謀私!黨內幾十年無情鬥爭、自相煎熬的錯誤做法,不幸在「六四」后重現。使我十分痛心。
梁湘的前車之鑒,面對可能的誣陷和迫害,我終夜不能入睡。「束手待擒」,申辯的可能都會沒有;效法趙復生(趙在六四前出國不歸),將失去我五十多年來的一切,會被扣上種種大帽子,甚至會連累家小。
又經廿五日一天反覆的思考,才下定決心:為保有辯護的權利,為爭取晚年尚能發揮餘力,對社會再做一點事,「小杖則受,大杖則走」,讓現在的一切暫時失去吧。我決定「去國」,待機再回,我並非對國家、民族失去希望,也並非對中國共產黨完全失望,只是為勢所迫,方出此「下策」。
廿五日下午,我打電話給相識多年的一位信得過的老朋友,請他立即來深圳話別,理由是「我即將離深圳回南京」。廿六日一早他即過羅湖橋,趕來見了面,他同情地聽了我的決定,願意為我「去國」幫忙。當天上午他即返回香港,為我向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申請旅行簽證。我要求爭取廿八日成行,這位朋友向美國總領事館申請后,電話中告訴我:「廿八日東西買不到,需到三十日。」我很擔心時間一長,如被新華分社知道,那就走不成了。
這位老朋友還為我與洛杉磯西來寺星雲大師通了電話(時星雲在夏威夷),告訴他許某人將應他的邀請,即日赴美。星雲即表熱情歡迎,並將請陸鏗在舊金山機場相迎。星雲對我「不與任何方面接觸,純屬休息」的要求,表示諒解,答應:「不會強許先生所不願為。」老朋友在電話中只告訴我,「朋友方面的事一切都已辦妥,具體情況,三十日再告知。」
周南來港后,老伴顧逸萍即離港,住在深圳;連日忙於搬家,決定三十日乘火車連同行裝先回南京。為免卻因感情而節外生枝,也考慮時候也許可免去株連,我作此重大決定,一直對她「保密」。隨身警衛員,因他家中有事,我也乘機要他先回南京。
一切安排妥當,我決定三十日離深圳去港,五月一日「去國」赴美,老朋友已為我買了去洛杉磯的飛機票。
廿九日晚,與老伴和深圳的女兒們「話別」,她們一點也沒有察覺我離別的痛苦心情。我對她們說:「你們以後要自己好好生活了!」她們仍未有意外之感,我又一夜未眠。
三十日下午七時左右,老伴按原來打算,乘火車回南京去了。我對她謊稱:再過兩日,將乘民航回寧(南京)。思念及此,實愧疚萬分!
兩小時后,我離開深圳,經羅湖橋出境,上了羅湖至九龍的火車。以往過境有多人接送,今天單身排隊過海關,曾擔心會引起懷疑。過關時,果然為邊境警衛人員認出,竟道:「社長回家嗎?看來比電視上還年輕啊!」我含笑點頭向他問好,順利出關。
老朋友在上水(羅湖至九龍火車的第一站),用「房車」接我。因如在九龍下車,有可能被人發現,特商請老朋友親自駕車,半路接應。
我離國之後,因新華分社無端懷疑一些香港朋友助我出走,使他們因此受到了連累。這個老朋友在知道我要發表香港回憶錄之後,多次詢問我出走將如何寫,要我筆下不要出現他的姓名,我回答絕不會以怨報德,請他放心。如果大陸政治上一旦「清明」來臨,才可能再揭露大名。老朋友哈哈大笑道,很好很好:「屆時倒希望你把我的小名同你『去國』之事連上,給我這個凡夫俗子在青史上留下一筆。」我也笑著回答他:謹尊台命,這個謎只好待以後再揭開了。
當夜,住在老朋友家,我給鄧小平、楊尚昆、中共中央寫了信,信中,我申述:此次因北京風波,被迫「去國」,是暫時的,還會回來。對外將宣稱是「旅遊休息」。
我雖「去國」,但對馬克思主義仍具信念;對中國共產黨,仍具信念;對鄧小平仍尊敬、擁戴。只是對中常委中有些人,不能信任。
我反映了退休后,李鵬、周南等企圖「秋後算賬」的事例,因不願做「梁湘第二」,才痛苦地作此不得已選擇。並提出四項保證:不尋求政治庇護;不泄漏國家機密;不公開發表文章、講話;不接觸民運人士。
最後,我企求中常委某些人,不要株連家屬,不要迫我「去國」后再作不願的選擇。
因沒有辦法複印,我手寫三份,一份寄新華分社轉送北京;一份寄北京中共中央辦公廳;一份送一位能與北京某高層接觸的朋友,請其轉北京。
至美國不幾天,聽到香港傳來訊息:四月三十日下午八時三十分左右,在我離開深圳到香港后,深圳市委副書記秦文俊奉命到我深圳住地,轉達中共中央的電令,要我立即赴北京。秦是在我離開住地兩小時後到達的,見我不在,一直坐等至深夜,而後開始緊張地到處打電話詢問搜尋。這一情形證實了我當初的判斷是正確的。
美國西部時間五月一日九時廿五分,飛機準時抵達舊金山機場。陸鏗和崔蓉芝已在機場等候,陸鏗並隨即陪同飛往洛杉磯,我就此做了星雲大師的客人。他們熱情、周到的接待和安排,使我十分感激。
到洛杉磯后,我即與中國駐洛杉磯總領事馬毓真聯繫,隨即在西來寺見了面,我面告了「去國」的原因,複述了四項保證。馬毓真則已奉命勸我回國,提出保證,回國不會「有事」。我謝了他的好意。不久,中國駐美大使朱啟楨又奉命來洛杉磯見我,進一步勸我回國,保證回國后「無事」。我能相信回國后無事嗎?我回答朱啟楨,我暫不回去,會遵守四項承諾,請轉告北京放心。也對北京的「保證」表示了態度:「李鵬當政,誰能保證?即使李鵬不搞,有人起鬨,誰能保證得了?」
這期間,我先後三次主動約見駐洛杉磯總領事、副總領事。朱啟楨是奉命約見,非我主動。
楊尚昆訪問中南美四國期間,朱啟楨轉達楊尚昆從墨西哥打來的電話,希望在楊訪問結束時,能與他同機回國。還保證「會作較好的安排」。我謝謝他的好意,表示對歸國后的保證,沒有信心。
一九九一年二月下旬,我約見總領事馬毓真(那時我已得知江澤民、李鵬要進一步「處理」我去國的訊息),我請馬轉告:「不管他們說什麼,怎樣做,我有公開辯護的權利,歷史將會作出正確的結論。」馬毓真也許當時並不知道情況,還問我是否聽到什麼?表示:「不見得吧。」
果然,江澤民、李鵬逞其一時之威,絕我歸國之路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於二月十九日罷免我全國人大代表;新華社三月二日、三日電訊也公布了罷免我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開除我中國共產黨黨籍;撤銷我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的職務。對此我早有預料,也有精神準備。朋友們為我不平,主張要有所反應。我考慮再三,決定先寫《試論和平演進》,再寫回憶錄。
我堅信,歷史會以相左的事實說明,真正背離人民、背離馬克思主義,確有人在,但不是我。縱使有生余年,我不能重睹神州丰采,歷盡災難的母親——祖國,會讓一個憂患與共的兒子,魂兮歸來!
Re: 許家屯回憶錄 在線閱讀
許家屯回憶錄,謝謝樓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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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對寫回憶錄興趣不大,總感覺到自己滿意而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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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聽說過此人 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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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人略有聽說 先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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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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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下來看看,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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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好嗎我好累好睏好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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