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林法則微論 /東海一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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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林法則微論 /東海一梟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6月26日

   叢林法則微論

   叢林法則的的基本定義是:自然界里生物學方面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優勝劣汰、弱肉強食的規律法則。就自然屬性而言,無序競爭,弱肉強食,強者生存,理所當然。但不適用於人類社會。

   在人類社會某些領域也可以優勝劣汰,義刑義殺義戰就是王道政治和仁人義士「汰劣」的重要方式。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物競天擇,適者優先。不過,與獸類的自然法則不同,不能以力量強弱為優劣標準。

   人類自有人類的法則,包括道德和法律。在政治上,優者對於劣者要盡尊重、保護和優化之責:以良制良法提供人格尊重、人權保護,以優質文化啟蒙教化弱勢群體,提升他們的德智和力量。這是道德政治應有之題義。廣毅說得好:「動物世界,該是叢林法則;人類世界,該是道德法則。」

   叢林法則,暴力崇拜,弱肉強食;道德法則,仁義挂帥,扶弱助貧。這是兩種法則最大的區別。都是物競天擇,動物之「天」是自然和本能,人類之「天」應是天理良知。

   奉行叢林法則是人世間最大的愚昧,昧於真理,昧於仁義,昧於生命的本來面目。這種人已經喪心,必然病狂,必然喜歡損人利己,就很容易招災引禍,禍人禍己。叢林社會就是由奉行叢林法則的人物和勢力製造起來的。它們自己也最容易成為叢林法則的犧牲品。

   人之惡,惡在其心、在其德、在其思想觀念。無論貧富貴賤、強大弱小、得志失勢,無論是迫害者還是受害者,無論是否已經犯罪犯法,只要信奉叢林法則,就已非人化,是喪失「四心」的徵象。

   很多人把自己的不幸歸咎於命運。殊不知,他們往往不是命不好而是心不好,命不好就是因為心不好。信奉叢林規則就是心地敗壞的表現。這種人一生的努力,無非是要讓自己成為食弱的強者,沒有成功機會,正是上天的厚愛;這種人如果僥倖得勢,那是他的大不幸,那意味著取得了作惡犯罪、積惡滅身的機會。

   很多人反對吃人,是因為自己沒機會吃人,或者自己正被人吃。一旦有了吃人的機會,它們就會搖身一變,從堅決的反對派變成堅定的擁護派,為吃人的制度和行為塗脂抹粉。不少人一有權就變壞,或只有「兩頭真」,罕見「中間真」,根本原因在此。 奉行叢林法則的人就是惡人,實踐叢林法則的勢力就是惡勢力,流行叢林法則的社會就是惡社會。叢林法則具有反文明、反文化、反道德、反人道、反人性的「五反」特性,歸根結底是反人類。叢林法則必然導致個體豺狼化、社會叢林化和政治黑惡化,從而引發各種人道主義災難。

   對奉行叢林法則者最好的幫助,是以中華文化啟蒙之,以正知正見開導之,讓它們變狼為人,重新做人。同時,在叢林化的社會,懲惡比揚善更重要,嚴懲大惡就是揚善,是改造叢林、重建秩序的必須。司馬法曰:「殺人安人,殺之可也;殺其官,愛其民,殺之可也;以殺止殺,殺之可也。」

   或問:你推崇仁本主義,反對叢林法則,如果面對的是不仁不義、信奉叢林法則的國家,怎麼辦?答:面對豺狼不需要把自己變成豺狼。仁者必義,義者適宜也,正義也,義刑義殺義戰都是義。面對邪惡國家和勢力,仁本主義國家必有最適當的對應之法。

   儒生桃源有詩曰:「中華自古繼天心,大道何須國外尋? 世上有仁為樂土,人間無禮是叢林。」王道政治,禮樂刑政,禮法具備,人間樂土也。

   然無禮亦未必是叢林,如西方社會。我說過,從王道的高度審視,西方政治有法無禮,有法是其優點,無禮是其缺點。自由主義一味強調自由人權的維護,卻不重視道德人格的建設和秩序品質的提升,自由有餘,良序不足;平等有餘,差等不足;人權有餘,人格不足。

   蠻夷社會無政府,既無禮樂,又無良法,那是叢林。至於古今暴秦,惡制惡法,如監獄,如地獄,比叢林更黑暗也。2017-8-10餘東海首發於儒家網

(2017/08/10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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