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寅恪先生:儒門雜家 /東海一梟
陳寅恪先生:儒門雜家 /東海一梟
陳寅恪先生:儒門雜家余東海一梁啟超、王國維、陳寅恪、趙元任被稱為清華四大導師。趙元任雜亂不通,玩物喪志;王國維昧於本性,未能上達。梁啟超最為優秀,然而學問根基不牢,明辨功夫不足,文化、政治立場皆有失堅定,一生多變,離君子儒尚有距離也。
四導中陳寅恪名聲最大,最受學界推崇,有人稱他為「活字典」,有人說他是「教授的教授」。傳梁啟超也對他佩服得緊,自稱「我的著作加到一起也沒有陳先生三百字有價值」雲。傅斯年贊他「三百年來一人而已」,更是抬舉離譜。三百年來,道德文章學術高於陳寅恪者數以百計。就是民國期間,高於他的不下十個。
陳寅恪世家子弟,家學淵源,自己也能努力,學問倒也不錯,然博于下學而未能上達,未能約之以天理,歸結于仁道,可謂博而寡要。我給他的定位是儒門雜家,簡稱雜儒。這是由他自己的言論觀點決定的。陳寅恪學問的精華和優點,學界論之已透,容我挑出他兩個不純不正之處。
二陳寅恪混淆儒法兩家的原則性區別,將秦法視為「儒家一派學說之所附系」,將秦制視為「儒家理想之制度」。此大不正也。他在《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審查報告》中寫道:
「儒者在古代本為典章學術所寄託之專家。李斯受荀卿之學,佐成秦治。秦之法制實儒家一派學說之所附系。《中庸》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即太史公所謂『至始皇乃能並冠帶之倫』之『倫』)為儒家理想之制度,而於秦始皇之身,而得以實現之也。漢承秦業,其官製法律亦襲用前朝。遺傳至晉以後,法律與禮經並稱,儒家周官之學說悉采入法典。夫政治社會一切公私行動,莫不與法典相關,而法典為儒家學說具體之實現。故二千年來華夏民族所受儒家學說之影響,最深最巨者,實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而關於學說思想之方面,或轉有不如佛道二教者。」(陳寅恪《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審查報告》)
上述全是謬論,謹駁以三點。首先,儒家倡性善論而荀子主性惡論,根源處已經背離儒學,淪為外道。唯其禮法並重,故仍屬之於儒門,稱儒門外道。其弟子韓非李斯之流,雖接受過荀子之教,然去禮取法,倡導法術勢,完全背叛儒學、背叛荀學而淪為邪道了,不僅是一般外道而已。所以,李斯佐成秦治,是秦法家佐成秦治,不僅與儒家無關,與荀子亦無關。
在李斯投奔秦國之前,荀子對李斯有過嚴厲的批評和警告。《荀子議兵篇》記載,李斯認為秦國兵強海內,威行諸侯,可見用兵不用講仁義,可以便宜從事。荀子責備李斯被秦國累世的軍事勝利所迷惑,不知秦國軍功愈多,愈恐懼天下各國聯合起來,這是末世之兵;李斯所謂的便宜從事,其實是不便之便,只有仁義之兵才是大便之便。很顯然,李斯沒有聽進去。
其次,秦制絕非儒制,更非「儒家理想之制度」。秦制包括郡縣制、君本位的獨裁製和刑法制度。對於郡縣制,某些儒者有所認同,王夫之有個著名說法:「天假其私以濟天下之大公」,意謂秦始皇實行郡縣制,本是出於維護家天下獨裁製的大私心,但天道冥冥之中藉著他的私慾發明了一種有助於天下為公的制度。暴秦家天下迅速灰飛煙滅,但郡縣制卻延續下來了。但秦制中君本位的中央制度設置和惡刑惡法,漢朝逐漸修正優化也就是儒化,成為敬天保民的禮制和德主刑輔的祥刑。內廷外廷逐漸分開,君權相權有所均衡。所謂「漢承秦制」,一是承郡縣制,二是漢初繼承了秦制中某些惡法,但也逐步有所廢除,如漢武帝廢除肉刑。漢武帝獨尊儒術之後,制度、法律性質更是根本不同了。
又其次、「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早已實現於三代,並非於秦始皇之身才得以實現。把「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歸功於暴秦是一大流行錯誤。這是《中庸》記載孔子的話,可見春秋之前就有「三同」。至少西周時漢字的符號文法和文章結構亦統一,國家一級道路稱為周道或周行。「行同倫」還可上溯至堯舜時。注意,儒家「行同倫」的倫,是指以仁為本的倫理禮制,可不是「至始皇乃能並冠帶之倫」之倫。冠帶之倫意謂高冠大帶之輩,指六國諸侯。秦始皇兼并冠帶之倫,將倫理道德徹底破壞無遺。秦始皇實現的不是「行同倫」,而是行無倫,行同惡。
陳寅恪不明儒家與佛道之根本區別。儒佛在倫理、人道層面的區別,他是知道的。他在《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審查報告》中說:
「釋迦之教義,無父無君,與吾國傳統之學說,存在之制度,無一不相衝突。輸入之後,若久不變易,則絕難保持。是以佛教學說,能于吾國思想史上,發生重大久遠之影響者,皆經國人吸收改造之過程。其忠實輸入不改本來面目者,若玄奘唯識之學,雖震動一時之人心,而卒歸於消沈歇絕。近雖有人焉,欲然其死灰,疑終不能復振。其故匪他,以性質與環境互相方圓鑿枘,勢不得不然也。」
他知道原始佛教教義無父無君,與中國傳統倫理和制度不能兼容,所以佛法東來,必須經過中國化即儒家化的過程。這很正確。但他有所不知,這種衝突是外在和表層的,儒佛兩家對於道體認證有所不同,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都不同,這才是根源處、原則性的區別。對此陳寅恪並無認識,可見其學術大不純,缺乏擇法之眼。他在《陶淵明之思想與清談之關係》一文中說:
「中國自來號稱儒釋道三教,其實儒家非真正之宗教,決不能與釋道二家並論。故外服儒風之上可以內宗佛理,或潛修道行,其間並無所衝突。」(陳寅恪《陶淵明之思想與清談之關係》)
儒家非真正之宗教,這沒有錯,但並不意味著儒與佛道在原則理義上沒有衝突。真正的儒家,形上形下貫通,內聖外王一致,同歸於仁道。不「外服儒風之上可以內宗佛理,或潛修道行」的,縱然是儒生或自稱為儒,絕非醇儒正儒,而只能是雜儒、儒門外道或者佛道之人。
陳寅恪涉及儒佛道的言論,不乏卓見,但問題也不少。例如,他對於佛道尤其是道家,抬舉非常過度,很不儒家。王陽明說:「與愚夫愚婦同的,是謂同德;與愚夫愚婦異的,是謂異端。」道不遠人,不遠愚夫愚婦組成的社會,也不遠愚夫愚婦的人慾和人性。對於人慾,儒家不是絕滅而是引導;對於人性,儒家不是違反,而是提升。佛道則「為道而遠人」,故不可以為道,非人生之常道、人類之正道。
而陳寅恪論及道教時,認為新儒家的學說,大都有道教或與道教有關的佛教為之先導;道教對域外輸入的思想,如佛教、摩尼教等都能盡量吸收,同時不忘本來民族之地位,將眾家之說融成一家之說以後,仍然堅持夷夏之論,以排斥外來之教義,而新儒家就是繼承了此種思想遺產而能夠大成者。(詳見陳氏《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審查報告》)
這類說法于道教和道家是過譽,于儒家是無意的貶低。其中「新儒家的學說大都有道教或與道教有關的佛教為之先導」這個觀點頗為流行,其實非常不儒家,不正確,卻為很多學者所重複,還發展為「宋明理學吸收佛道思想」之說,純屬想當然。受到佛道的刺激、激發,儒家更加強調天道信仰,強化天命意識,全面深入討論闡說天理良知,這是理學興起的文化背景沒錯,但不能說理學吸收佛道思想。理學所有理義,都有聖經聖言依據,無非吾儒故物之翻新或反本所開新。這個問題我在《宋儒和理學》一書中深談,茲不詳論。
1919年陳寅恪在美國哈佛大學習梵文時,曾對西方古典文化和中國傳統文化的異同做過對比。據吳宓《日記》是年12月14日條所載,陳寅恪說: 「中國之哲學美術,遠不如希臘。不特科學為遜泰西也.但中國古人,素擅長政治及實踐倫理學,與羅馬人最相似。其言道德,惟重實用,不究虛理。其長處短處均在此。長處即修齊治平之旨,短處即實事之利害得失,觀察過明,而乏精深遠大之思。……而救國經世,尤必以精神之學問(謂形而上之學)為根基。乃吾國留學生不知研究,且鄙棄之。不自傷其愚陋,皆由偏重實用積習未改之故。此後若中國之實業發達,生計優裕,財源浚辟,則中國人經商營業之長技,可得其用。而中國人當可為世界之富商。然若冀中國人以學問美術等之造詣勝人,則決難必也。」(引自清華大學出版社吳學昭《吳宓與陳寅恪》)
余英時文說,這是朋友間的閑談,由吳宓記錄了下來。吳宓當時在《日記》中特別註明,此段「盡錄陳君之語意」,故大體可信。余英時引用這段話,是為了讚美陳寅恪,他認為「陳寅恪的價值規範與動力誠然是由儒家傳統提供的,然而他沒有、而且也不可能原封不動地接受傳統儒家價值的經驗內容。」而這恰恰暴露了陳寅恪儒學功底有限,學問根基不牢,對儒家聖經和聖賢「精深遠大之思」和「精神之學問(謂形而上之學)」缺乏必要的認識。
陳寅恪反對三綱。他在《論再生緣》中表彰才女陳端生說: 端生心中於吾國當日奉為金科玉律之君父夫三綱,皆欲藉此等描寫以摧破之也。端生此等自由及自尊即獨立之思想.在當日及其後百余年間,俱足驚世駭俗,自為一般人所非議。……抱如是之理想,生若彼之時代,其遭逢田厄,聲名湮沒,又何足異哉!又何足異哉!(《寒柳堂集》) 余英時稱陳寅恪:「在摧破舊三綱方面,他和譚嗣同並無分歧。」譚嗣同雜家也,比雜儒尚且差得遠,陳寅恪與之同調,自外儒家矣。三綱者,君君臣臣、君為臣綱,父父子子、父為子綱,夫夫婦婦、夫為婦綱。三綱五常皆儒家故物,人道正理。東海有《理直氣壯承認三綱》辨明之。摧破三綱,必然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不夫婦不婦。
三綱絕,人禍起。晉《後漢記•光武帝》記載,逢萌聞王莽篡權,「子宇諫,莽殺之。萌語友曰:「三綱絕矣!禍將及人。」即解衣冠,掛東都城門,將家屬客于遼東。
摧破三綱,非儒家所宜言也。
三稱陳寅恪為儒門雜家,是我從陳寅恪散見於詩文議論之中的儒學觀得出的結論。陳寅恪生平雖然尊儒,並未自稱儒家,從未正式參加過任何倡導儒學的運動,也從未以儒學史的專家自居。從儒學角度著眼,將陳寅恪定位為雜儒,只有過譽之嫌,絕無貶低之意。
古來儒家人物無數無量,以道德論,有儒士、君子、賢人、聖人等差異;以學問論,可分為醇儒、別儒、雜儒(儒門雜家)、儒門外道三種。醇儒有大、小之別。大儒重視格致,博學于文,既博于儒學,又博于諸子百家。小儒雖純于儒,學問眼界不夠寬廣。雜儒亦博,博採眾家,然博而不精,立場根基不穩,儒門外道原則處有重大錯誤。
雜儒只是學問駁雜,正純度不足,在學術上猶高於儒門外道。儒門外道不僅理義不純、根基不穩而已,在世界觀人性觀之根源處還存在重大錯誤,如荀子。依此標準,定陳寅恪為雜儒,最為合適。
儒門雜家也是儒,故能堅持「中國文化本位論」,並有不少高見而沒有三觀層面的原則性大錯誤,高於儒門外道,更高於一般雜家和外道人士。論德性,陳寅恪更有大過人處。其所撰《王觀堂先生紀念碑銘》中的話,正可用在他自己身上:「先生之著述,或有時而不章;先生之學說,或有時而可商。惟此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歷千萬杞,與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先。」
四關於陳寅恪雜儒的定位,有友人提出批評,特答覆於左。「或說」是友人言論,「答」是我的回復。
或說:
「不同意兄稱陳寅恪『雜儒』的看法。判斷歷史人物,不僅觀其學術,更重要的是行為。五十年代初,毛氏奪得江山後聲望最隆,包括熊十力、梁漱溟在內的許多著名學者紛紛擁戴,唯獨陳寅恪在中國科學院請他出任歷史所所長之際,回信提出不學馬列,不學政治,並要毛劉簽名保證,終於不去北京。陳晚年目盲腿廢,以絕大毅力寫出八十萬字《柳如是別傳》,表彰柳如是助錢謙益抗清復明。陳是史學家,未專力研究儒學,但自幼熟讀十三經,所有著作包括其詩始終貫穿儒家之史學精神,留學歐美十多年,不雜西化思想。其立身處世,威武不屈、富貴不淫、貧賤不移,無愧浩劫中罕見之士林典範,何以不中不正?」
答:定陳寅恪為雜儒,就是「觀其學術」,側重其學術而論。在學術上,「熟讀十三經,所有著作包括其詩始終貫穿儒家之史學精神,留學歐美十多年,不雜西化思想。」這些可以說是醇儒、大儒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醇儒之醇,關鍵在於儒家立場之堅定和道德觀世界觀之中正純粹。其實,僅僅生平未力研儒學、未自稱儒家這兩點,就足以從醇儒、大儒行列排除了。
或說:
「儒學包含經學、史學、文學、文字訓詁之學,其內容為義理、考據、詞章,曾文正加上經濟。任何一方面有傑出成就,于學問中融通儒家精神,皆不宜以雜儒視之。老杜畢生為詩,無學術專著,而被尊為詩聖,正在於少陵之仁心,遙接孔孟。自漢唐至當代,儒家汲取佛學、西學,開拓發展,然以儒門義理為主導,則不得以雜視之。……儒重謙德,謙卦為周易六十四卦中唯一無咎之卦,故戒驕矜。凡學有所成,名聲日盛,未免躊躇自得,激揚文字,俯視群倫,稍有驕氣,不加克制,即流入狂妄,厥例不可勝舉。自省與慎獨為終身之事,曾子臨逝前之言,令人懷惕懼之心,每每為之太息。」
答:醇儒必須義理精通,這是首要、基本條件,非此不足以稱醇儒;非此,即使史學、文學、文字訓詁之學、經濟成就最大,皆不足以稱醇儒。老杜被尊為詩聖,自然沒問題,然若以之為醇儒或聖人,那就荒唐了。自漢唐以來,歷代聖賢大儒多以闢佛道為己任。略列其名如下:
傅奕、狄仁傑、姚崇、韓愈、李翱、杜牧、孫復、石介、李覯、歐陽修、蘇軾、二程、張載、范育、朱熹、胡寅、胡宏、陳亮、葉適、張拭、方孝孺、夏言、胡居仁、曹端、薛瑄、王守仁、王時槐、丘浚、羅欽順、劉宗周、王夫之、朱舜水、顏元、戴震、熊十力。
故陳白沙有「未有真儒不闢佛」之說。清儒徐潤第唱反調謂「白沙曰未有真儒不闢佛,吾則曰未聞闢佛有真儒。」並誣闢佛者名根未斷。(《敦艮齋》)。依此而言,連二程、朱熹、王陽明、劉宗周、王夫之皆非真儒矣。豈有此理,豈有此理!陳白沙學術雖不夠精純,然較之大多數清儒卻純得多。宋明理學諸大儒大多深研佛道兩家,故深知其學所蔽和流弊之深重,為民為國為天下為良知,辟之不遺餘力,正是誠之功夫的發揮,修辭立誠的表現。
東海認為:除了儒家外王學,自由主義是最好的政治學;除了儒家內聖學,佛道兩家是最好的外王學。所以在政治上,我主張「一主三輔論」:以儒家為主統,以佛道和自由主義為輔統。然而,理義上和原則上,儒家貴純不貴雜,反對雜染其它學說,包括佛道和自由主義之理義。張載有言:「吾道自足,何事旁求。」
論學論理,道理最大。這方面只能論道理之高下優劣和是非對錯,不能論謙不謙虛。謙德有其適用範圍,不能普適性地到處使用。長沮、桀溺避世,孔子謂「鳥獸不可與同群」,無違謙德也。
或說:
「論人當觀其大處。孟子云,先立其大,則小者不可奪也。亂世衰世之中,檢驗一個讀書人是否真儒,最重要的是觀其是否有風骨氣節。若過事吹求,則一無是處,自朱子至王陽明,全身皆病矣。陽明之學,非有」狂禪」之譏乎?雖陽明不任其門下弟子入歧途之咎,而心學雜入禪宗之頓悟,已非純正。朱學與王學孰為繼孔子之真傳,後世有無數之爭議,故言中正,談何容易哉!」
答:論人當觀其大處,論學也一樣,當觀其根源處。論人論學,如理如實最為重要。儒家論人,有士、君子、賢人、聖人、大人之別;論學,有醇儒、雜儒、儒門外道之異。是怎樣就怎樣,實事求是最重要。難道一定要稱杜甫為聖人、稱陳寅恪為醇儒才是不「過事吹求」嗎?
理學可分為兩大派:一為程朱理學,強調理(天理)高於一切,為理學正宗;一為陸王心學,以陸九淵、王陽明為代表,強調心(良知)是宇宙萬物的主宰,或稱為理學別派,理學別宗。明末清初理學大家孫奇逢在其《理學宗傳》中,將程朱、陸王都列為道學正宗。
狂禪之譏,是不明陽明之學。想起錢謙益稱讚乃師傅新德的話:「至論儒者之於禪宗,東拚西護,陰用而陽斥之,非其修立誠之學。」這是無知誣衊。理學諸大儒大多深研佛道兩家,深知其學所蔽和流弊之深重,為民為國為天下為良知,辟之不遺餘力,正是誠之功夫的發揮,修辭立其誠的表現。聖賢君子至誠大義,非錢謙益輩所能知也。理學心學之理義,或與禪學有貌似,實為吾儒所故有,自有聖經聖言之依據,何嘗「陰用」禪學哉。
「心學雜入禪宗之頓悟,已非純正」雲,也是對陽明心學的誤解。理學、心學與禪學,表象相似,其實大異,二程、朱熹王陽明皆嚴闢佛道,良有以也。此話題大,茲不詳論,我正作《宋儒與理學》一書,將對此深入詳細分析之。
論及諸葛亮。或說:
「兄文所論歷史人物中,諸葛身處漢末衰世,助先主取蜀,輔後主守之,主動伐魏,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品格之忠貞,光照千古,正見其心地之醇正。而蜀地封閉,人才有限,劉璋闇弱,法紀鬆弛,諸葛治蜀,不得不用嚴刑重典,此即兄言申商之術。然當時民心擁戴,孔明死後,官民無不痛哭,史書所載,歷歷可考。凡政治之事,因時因地而異,無論所行何術,當觀其實效如何,政治家非坐書齋之」醇儒」可比,管仲所行為霸道,孔子許其為仁。漢末群雄競起,劉備勢力最為弱小,諸葛助其取蜀后輔劉禪治理,諸葛死後劉禪安居,先後為帝四十余年,這已是了不起的事功。兄言其為雜儒,政治軍事成就有限,是以伊尹周公之標準要求,而不顧時移世異,諸葛所逢之主,豈可上較湯武乎?」
答:諸葛何以非醇儒,我在《儒門三大雜家》中已有論斷,朱熹認為,諸葛以管樂自許、好申韓之書和勸劉備取荊益,都暴露了其學術之駁雜。此言可為諸葛定論。兄台臚列諸葛種種道德之光和為難之處,都否定不了朱熹指出的諸葛之學術駁雜。至於孔子稱讚管仲,以原話是:「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這是稱讚管仲的功績,認為助桓公成就霸道,就是管仲的仁德,並非肯定管仲桓公所行為仁政王道。《論語》中孔子還指出管仲「不知禮」等毛病。我們同樣可以說諸葛輔助劉備父子「如其仁,如其仁」,但不能因此就許諸葛為醇儒。2017-6-14余東海
注:本文所引陳氏言論,皆轉引自劉夢溪《二千年中外思想接觸史之所昭示者——陳寅恪對儒釋道三家的「判教」》(2016年9月14日《中華讀書報》)和余英時《陳寅恪與儒學實踐》二文首發中國文化基金會
(陳寅恪先生:儒門雜家 全文完)(2017/07/08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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